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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个人外汇

教学相关 时间:2020-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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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外汇管理办法
篇一:境外个人外汇

第一条

为便利个人外汇收支,简化业务手续,规范外汇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个人外汇业务按照交易主体区分境内与境外个人外汇业务,按照交易性质区分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个人外汇业务。按上述分类对个人外汇业务进行管理。

第三条

经常项目项下的个人外汇业务按照可兑换原则管理,资本项目项下的个人外汇业务按照可兑换进程管理。

第四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外汇局)按照本办法规定,对个人在境内及跨境外汇业务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

个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有关外汇业务。银行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为个人办理外汇收付、结售汇及开立外汇账户等业务,对个人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汇款机构及外币兑换机构(含代兑点)按照本办法规定为个人办理个人外汇业务。

第六条

银行应通过外汇局指定的管理信息系统办理个人购汇和结汇业务,真实、准确录入相关信息,并将办理个人业务的相关材料至少保存5年备查。

第七条

银行和个人在办理个人外汇业务时,应当遵守本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得以分拆等方式逃避限额监管,也不得使用虚假商业单据或者凭证逃避真实性管理。

第八条

个人跨境收支,应当按照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有关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手续。

第九条

对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内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年度总额的,经常项目项下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在银行办理,资本项目项下按照第三章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条

从事货物进出口的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在商务部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权登记备案后,其贸易外汇资金的收支按照机构的外汇收支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

个人进行工商登记或者办理其他执业手续后,可以凭有关单证办理委托具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代理进出口项下及旅游购物、边境小额贸易等项下外汇资金收付、划转及结汇。

第十二条

境内个人外汇汇出境外用于经常项目支出,单笔或当日累计汇出在规定金额以下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单笔或当日累计汇出在规定金额以上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在银行办理。

第十三条

境外个人在境内取得的经常项目项下合法人民币收入,可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购汇及汇出。

第十四条

境外个人未使用的境外汇入外汇,可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原路汇回。 第十五条

境外个人将原兑换未使用完的人民币兑回外币现钞时,小额兑换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或外币兑换机构办理;超过规定金额的,可以凭原兑换水单在银行办理。

第十六条

境内个人对外直接投资符合有关规定的,经外汇局核准可以购汇或以自有外汇汇出,并应当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

第十七条

境内个人购买B股,进行境外权益类、固定收益类以及国家批准的其他金融投资,应当按相关规定通过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境内金融机构办理。境外个人外汇。

第十八条

境内个人向境内保险经营机构支付外汇人寿保险项下保险费,可以购汇或以自有外汇支付。

第十九条

境内个人在境外获得的合法资本项目收入经外汇局核准后可以结汇。

第二十条

境内个人对外捐赠和财产转移需购付汇的,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并经外汇局核准。 第二十一条

境内个人向境外提供贷款、借用外债、提供对外担保和直接参与境外商品期货和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并到外汇局办理相应登记手续。

第二十二条

境外个人购买境内商品房,应当符合自用原则,其外汇资金的收支和汇兑应当符合相关外汇管理规定。境外个人出售境内商品房所得人民币,经外汇局核准可以购汇汇出。

第二十三条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境外个人不得购买境内权益类和固定收益类等金融产品。境外个人购买B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

境外个人在境内的外汇存款应纳入存款金融机构短期外债余额管理。

第二十五条

境外个人对境内机构提供贷款或担保,应当符合外债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

境外个人在境内的合法财产对外转移,应当按照个人财产对外转移的有关外汇管理规定办理。境外个人外汇。

第二十七条

个人外汇账户按主体类别区分为境内个人外汇账户和境外个人外汇账户;按账户性质区分为外汇结算账户、资本项目账户及外汇储蓄账户。

第二十八条

银行按照个人开户时提供的身份证件等证明材料确定账户主体类别,所开立的外汇账户应使用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记载一致的姓名。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外汇账户境内划转按跨境交易进行管理。

第二十九条

个人进行工商登记或者办理其他执业手续后可以开立外汇结算账户。

第三十条

境内个人从事外汇买卖等交易,应当通过依法取得相应业务资格的境内金融机构办理。 第三十一条

境外个人在境内直接投资,经外汇局核准,可以开立外国投资者专用外汇账户。账户内资金经外汇局核准可以结汇。直接投资项目获得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后,境外个人可以将外国投资者专用外汇账户内的外汇资金划入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账户。

第三十二条

个人可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开立外汇储蓄账户。外汇储蓄账户的收支范围为非经营性外汇收付、本人或与其直系亲属之间同一主体类别的外汇储蓄账户间的资金划转。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开立的外汇储蓄联名账户按境内个人外汇储蓄账户进行管理。

第三十三条

个人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

第三十四条

个人购汇提钞或从外汇储蓄账户中提钞,单笔或当日累计在有关规定允许携带外币现钞出境金额之下的,可以在银行直接办理;单笔或当日累计提钞超过上述金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提钞用途证明等材料向当地外汇局事前报备。

第三十五条

个人外币现钞存入外汇储蓄账户,单笔或当日累计在有关规定允许携带外币现钞入境免申报金额之下的,可以在银行直接办理;

单笔或当日累计存钞超过上述金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携带外币现钞入境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金融机构外币现钞提取单据在银行办理。

第三十六条

银行应根据有关反洗钱规定对大额、可疑外汇交易进行记录、分析和报告。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境内个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件、武装警察身份证件的中国公民。

(二)境外个人是指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外国公民(包括无国籍人)以及港澳台同胞。

(三)经常项目项下非经营性外汇是指除贸易外汇之外的其他经常项目外汇。

第三十八条

个人旅行支票按照外币现钞有关规定办理;个人外币卡业务,按照外币卡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九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外汇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境外个人外汇。

第四十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制定本办法相应的实施细则,确定年度总额、规定金额等。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由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个人外汇政策解答
篇二:境外个人外汇

个人外汇管理政策问题解答

1、区分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的身份证明是什么?

答:境内个人的身份证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带有身份证号码的户口簿)、军人身份证件、武装警察身份证件。境外个人的身份证明是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个人年度总额内购汇、结汇,能否委托他人办理?

答:个人年度总额内购汇、结汇,不能委托他人办理,但可以委托其直系亲属代为办理;超过年度总额的购汇、结汇以及境外个人购汇,可以按《细则》有关规定,凭相关证明材料委托他人办理。

3、境外个人将原兑换未使用完的人民币兑回是否包括境外汇入的外汇和携入的外币现钞? 答:原兑换外汇仅指携入的外币现钞和旅行支票。

4、个人与其直系亲属的外汇储蓄账户资金划转是否要求提交双方身份证件原件?

答:个人与其直系亲属的账户资金划转应提交双方身份证件原件。

5、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外汇储蓄账户间资金划转如何办理?

答:境内个人账户当日累计划出等值5万美元以下(含)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5万美元以上的凭经常项目项下有交易额的真实性凭证办理。境外个人账户资金划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6、本人外汇结算账户与外汇储蓄账户间资金能否划转?

答:本人外汇结算账户与外汇储蓄账户间资金可以划转,但外汇储蓄账户向外汇结算账户的划款限于划款当日的对外支付,不得划转后结汇。

7、现钞户和现汇户的管理还有差别吗?

答:对于这个问题,应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一方面,从外汇管理角度讲,个人非经营性外汇收付,可凭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开立外汇储蓄账户,不再对现钞户与现汇户实行不同的外汇管理政策,在账户资金存入、结汇、汇出、境内划转、提钞等方面实行统一的监管标准。另一方面,从银行经营角度讲,由于现钞和现汇的运营成本不同,银行可能仍会对储户区分钞户和汇户,采取不同的收费标准或买卖价格,这属于银行自身的商业经营行为。

8、哪些个人结售汇业务不纳入个人结售汇系统?

答:通过银行柜台尾零结汇、转利息结汇等小于等值100美元(含100美元)的结汇;个人售汇不管金额大小均要录入系统。

9、如何运用个人结售汇系统中“撤销”和“修改”功能?

答:在个人结汇交易中“撤销”、“修改”功能只针对当天的结汇交易,即只能对当天的结汇交易进行“撤销”、“修改”。其中身份证号、结汇资金属性录入错误或此交易取消时,应使用“撤销”功能,再将正确信息重新输入,除此之外均可使用“修改”功能直接修改错误项。在个人购汇交易中“撤销”、“修改”功能可

以用于当天的结汇交易或隔日以上的交易撤销、修改。

10、个人结汇交易的“冲正”功能如何操作?

答:冲正主要是针对非当日办理的结汇交易进行修正,具体操作是:身份证号、结汇资金属性、金额或币种录入错误,均应先“冲零”(金额项输入原金额的相反值,其他项与原值一样),同时在备注栏写明冲正原因及原错误交易流水号。之后重新输入一笔正确的信息。

11、直系亲属包括哪些范畴?

答:直系亲属指父母、子女、配偶。

12、哪些凭证可作为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答: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指能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簿、结婚证或街道办事处等政府基层组织或公安部门、公证部门出具的有效亲属关系证明。

13、个人结售汇系统中输入境外个人的护照号注意事项?

答:要输入Passport No.(或Passport Number或Number of Passport)下面的完整号码,系统会在该号码前自动加上国别代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最后号码如为顺序码,即仅用以表示该人通行证换领次数的话,银行证件号码录入时不需录入该顺序码。具体说,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录入前9位号码(含第1位字母),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含91版、97版)录入前8位号码。

14、如何处理个人结售汇系统中境外个人姓名栏不够录入全名?

答:境外个人姓名大于系统设定的字符,在姓名栏依次输入姓名至满格,同时在备注栏注明境外个人姓名全名。

15、个人结售汇系统的资金形态如何判断?

客户手持现钞结汇的选“外币现钞”;西联汇款等不入卡(折)的个人汇入汇款直接结汇选“汇入资金”;不管现钞或现汇性质,只要是存在卡(折)、存单等帐户里面的资金结汇均选择“帐户资金”。

16、个人结售汇系统的资金属性如何判断?

结汇业务境内个人按外汇来源判断有131职工报酬和赡家款等;境外个人按人民币用途判断有122旅游购物等;售汇业务境内个人按购汇用途判断有322旅游、留学等;境外个人购汇按人民币来源判断有322境外个人原币兑回等。要保证我行A系统、国际收支申报、个人结售汇系统三者的一致。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问答
篇三:境外个人外汇

个 人 外 汇 管 理 办 法 实 施 问 答

1、对哪些个人业务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为多少?

答:对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分别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国家外汇管理局可根据国际收支状况,对年度总额进行调整。

2、如何办理个人年度总额内的结售汇业务?

答:人年度总额内的结汇和购汇,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个人所购外汇,可以汇出境外、存入本人外汇储蓄账户,或按照有关规定携带出境。

3、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及境外永久居留证的个人是按境内个人还是按境外个人进行管理?

答:对于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及境外永久居留证的个人按境外个人进行管理。银行在为其办理结售汇业务时,在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中“国别”栏选择“中国”,“护照号”栏输入护照号码,同时在信息录入页面“备注”栏中输入永久居留证号码。对于仅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个人,不能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

4、标有身份证号码的户口簿、临时身份证是否可以作为境内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答:可以。

5、银行在为个人办理结售汇业务时,哪些情况下可以不留存身份证件复印件? 答:(1) 对于通过外汇储蓄账户发生的结售汇业务,银行按规定录入相关身份信息后,不再需要复印其身份证件留存;(2)对于未通过外汇储蓄账户的个人结售汇业务,单笔在等值1万美元(含)以下的,银行按规定录入相关身份信息后,不再需要复印其身份证件留存。

6、如何办理个人经常项目项下经营性外汇收支业务?

答:(一)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办理对外贸易购付汇、收结汇应通过本人的外汇结算账户进行;对通过外汇结算账户发生的结汇、购汇,不纳入个人结售汇系统。其外汇收支、进出口核销、国际收支申报按机构管理。

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取得个人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执业证明,并按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备案登记,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个人。

(二)个体工商户委托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办理进口的,本人凭其与代理企业签定的进口代理合同或协议购汇,所购外汇通过本人的外汇结算账户直接划转至代理企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

个体工商户委托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办理出口的,可通过本人的外汇结算账户收汇、结汇。结汇凭与代理企业签订的出口代理合同或协议、代理企业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办理。代理企业将个体工商户名称、账号以及核销规定的其他材料向所在地外汇局报备后,可以将个体工商户的收账通知作为核销凭证。

(三)境外个人旅游购物贸易方式项下的结汇,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个人旅游购物报关单办理。

7、境内个人经常项目项下非经营性结汇汇超过年度总额的都有哪些凭证要求?

答:境内个人经常项目项下非经营性结汇超过年度总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以下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

(一)捐赠:经公证的捐赠协议或合同。捐赠须符合国家规定;

(二)赡家款: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或经公证的赡养关系证明、境外给付人相关收入证明,如银行存款证明、个人收入纳税凭证等;

(三)遗产继承收入:遗产继承法律文书或公证书;

(四)保险外汇收入:保险合同及保险经营机构的付款证明。投保外汇保险须符合国家规定;

(五)专有权利使用和特许收入:付款证明、协议或合同; 

(六)法律、会计、咨询和公共关系服务收入:付款证明、协议或合同;

(七)职工报酬:雇佣合同及收入证明;

(八)境外投资收益: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证明文件、利润分配决议或红利支付书或其他收益证明;

(九)其它:相关证明及支付凭证。

8、境内个人经常项目项下非经营性购汇超过年度总额的都有哪些凭证要求?

答:境内个人经常项目项下非经营性购汇超过年度总额的,按《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下发〈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和境内居民个人购汇操作规程〉的通知》汇综发[2006]32号办理。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超过年度总额的境内个人所购外汇不得存入个人外汇帐户,但可以直接汇出境外,可以持汇票、旅行支票、信用卡等携出境外。

(一) 自费出境学习学费或生活费:本人因私护照及有效签证、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购买第二学年或学期以后的无需提供)、境外学校相应年度或学期学费证明或生活费用证明;

(二)自费出境学习保证金购汇:因私护照、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购买第二学年或学期以后的无需提供)、境外学校相应年度或学期学费证明或生活费用证明;

(三)境外就医:本人因私护照及有效签证、境内医院出具的证明附医生意见及境外医院出具的费用证明;

(四) 境外培训:本人因私护照及有效签证、境外培训费用证明;

(五) 缴纳境外国际组织会费:本人真实身份证明、境外国际组织缴费通知

(六)境外直系亲属救助:本人真实身份证明、有权部门或公证机构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有关救助的相关证明材料;

(七) 境外邮购:本人真实身份证明、广告或订单等收费凭证

(八)境外咨询:书面申请、本人真实身份证明、合同(协议)、发票(支付通知)、税务凭证;

其他服务贸易费用:书面申请、本人真实身份证明、合同(协议)、发票(支付通知)、税务凭证;

9、境外个人经常项目项下非经营性结汇超过年度总额的,都有哪些凭证要求?

答:境外个人经常项目项下非经营性结汇超过年度总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以下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

(一)房租类支出:房屋管理部门登记的房屋租赁合同、发票或支付通知;

(二)生活消费类支出:合同或发票;

(三)就医、学习等支出:境内医院(学校)收费证明;

(四)其它:相关证明及支付凭证。

上述结汇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应将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直接划转至交易对方的境内人民币账户。

10、境外个人在境内取得的经常项目合法人民币收入如何办理购汇?

答:(1)在境内取得的经常项目合法人民币收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材料(含税务凭证)办理购汇。

(2)境外个人经常项目合法人民币收入按规定无需纳税的,购汇可以不提供税务凭证。

(3) 境外个人在境内取得的经常项目合法人民币收入购汇,可以汇出、可以存入本人

外汇储蓄账户,也可以按规定携出境外。

11、境外个人原兑换未用完的人民币如何办理兑回?

答:(1)原兑换未用完的人民币指外币现钞、信用卡、旅行支票结汇后未用完的人民币。

(2)原兑换未用完的人民币兑回外汇,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原兑换水单办理,原兑换水单的兑回有效期为自兑换日起24个月;

(3)对于当日累计兑换不超过等值500美元(含)以及离境前在境内关外场所当日累计不超过等值1000美元(含)的兑换,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12、境内个人外汇汇出境外用于经常项目支出业务如何办理?

答:(一)外汇储蓄账户内外汇汇出境外当日累计等值5万美元以下(含)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经常项目项下有交易额的真实性凭证办理。

(二)手持外币现钞汇出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下(含)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经常项目项下有交易额的真实性凭证、经海关签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办理。

13、境外个人外汇汇出境外用于经常项目支出业务如何办理

答:(一)外汇储蓄账户内外汇汇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二)手持外币现钞汇出,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下(含)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还应提供经海关签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办理。

14、如何办理个人资本项目外汇收支业务?

答:个人资本项目外汇收支业务应严格按照《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070108)的相关规定办理。

15、如何办理个人外汇储蓄账户资金境内划转?

答:(一)本人账户间的资金划转,凭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二)个人与其直系亲属账户间的资金划转,凭双方有效身份证件、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办理;

(三)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账户间的资金划转按跨境交易进行管理。

(四) 为确认账户交易性质,跨行账户资金划转,汇出行应标注账户交易性质(个人外汇储蓄账户或个人外汇结算账户)。

16、本人外汇结算账户与外汇储蓄账户间资金可否划转?

答:本人外汇结算账户与外汇储蓄账户间资金可以划转,但外汇储蓄账户向外汇结算账户的划款限于划款当日的对外支付,不得划转后结汇。

17、个人提取外币现钞有哪些规定?

答:个人提取外币现钞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下(含)的,可以在银行直接办理,个人一次出境携带外币总金额超过等值5000美元至10000美元(含),可持相关材料直接到银行申领《携带证》;超过上述金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提钞用途证明等材料向银行所在地外汇局事前报备。银行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经外汇局签章的《提取外币现钞备案表》(附1)(30天内一次使用有效,逾期作废。)为个人办理提取外币现钞手续。

18、个人向外汇储蓄账户存入外币现钞有哪些规定?

答:个人向外汇储蓄账户存入外币现钞,当日累计等值5000美元以下(含)的,可以在银行直接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海关签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在银行办理。银行应在相关单据上标注存款银行名称、存款金额及存款日期。

19、境外个人是否可以购买境内商业银行发行的外币或人民币理财产品?

答:在境内工作、居住满1年的境外个人,可以用来源于境内的收入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外币或人民币理财产品。

20、银行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哪些情况下可不纳入个人结售汇系统?

答:(一)通过外币代兑点发生的结售汇;

(二)通过银行柜台尾零结汇、转利息结汇等小于等值100美元(含100美元)的结汇;

(三)外币卡境内消费结汇;

(四)境外卡通过自助银行设备提取人民币现钞;

(五)境内卡境外使用购汇还款。

21、如何委托他人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

答:个人委托其直系亲属代为办理年度总额内的购汇、结汇,应分别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的授权书、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其他情况代办的,除需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授权书外,还应提供本细则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直系亲属指父母、子女、配偶。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指能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簿、结婚证或街道办事处等政府基层组织或公安部门、公证部门出具的有效亲属关系证明。

个人汇款到国外的心得
篇四:境外个人外汇

个人汇款到国外的心得 很多信息和经验光靠网络不行。因为网络信息量太大以至于更新速度不及,信息内容的不够唯一。所以只能抓住源头去问。打了十多个银行电话后的结果记录:

个人境外汇款到个人/公司账户的咨询

交通银行95559

1. 个人境外汇款到个人和公司账户都可以操作。但汇款前提要符合国家外汇政策。

2. 金融类不允许个人汇款到公司账户。不支持对公账户的佣金汇款办理

3. 有无银行卡都可以操作

4. 基本资料:本人身份证、详细的收款国家、收款开户行、开户行帐号、开户行地址、收款人、SWIFT code

5. 汇款限额:有银行卡的单笔3万美金以下,每月累计不超过3-4笔;没银行卡的单笔1万美金以下

6. 汇款手续费:电汇0.1%(最低20元,最高250元收取)+电报费(到港澳80元,如果是其他国家150元)

7. 办理时间 周一-周五 早9:00-11:30 下午1:30-4:00

杭州能办理有五家。众安支行,庆春路173号;浣纱路口0571-87216112 0571-87216152

兴业银行95561

1. 同上

2. 同上

3. 同上

4. 同上

5. 汇款限额:单笔5万美金

6. 汇款手续费:电汇0.1%(最低20,最高200收取)+炒折汇费(按当日牌价、汇款金额计算)

7. 办理时间 周一-周五 9:00-12:00 1:30-5:00

庆春路40号 0571-87037999转520957;湖滨支行,劳动路0571-87017534 清泰支行,清泰街0571-87809122

为什么会有炒折汇费用呢? 原来在银行里,钱有两种界定。一个叫现钞、一个叫现汇。如果你的钱属于现钞,那么在做境外汇款时,就需要先转换成现汇,然后再进行汇款。 现钞就是钞票,是看得见摸得着的,这样的东西放在银行,银行必然要出人出力来负责相应保管、运输等等,这样肯定会产生费用,这笔费用就得由消费者来买单,所以你把现钞卖给银行银行出的价钱要比现汇低。 现汇是指从国外银行以电汇、汇票等方式通过银行划到你帐上的钱,是帐面上的钱。取出来花就变成了现钞。对银行来讲没有运输保管等费用,所以当你把现汇卖给银行时银行出的价钱要比现钞高。

所以一般来说,我们的账户里都存的是现钞,而不是现汇。

光大银行95561

1. 同上。如果是给个人,除了柜台操作外,还可以直接通过网银办理。

2. 同上

3. 同上

4. 同上

5. 汇款限额:单笔5000美金以下,全年累计5万美金以下。

6. 汇款手续费:电汇0.1%(20-250)+电报费150。如果要求全额到账,需要再加20-30美金的手续费,根据不同国家收取标准有所不同

7. 办理时间 周一-周五 早9:00-5:00 下午4点前办理

解放路 0571-87020490 建国中路0571-87131067 87035977 全额到账的概念:钱的流向,从支出的一端,银行要收取费用,到收入的一端,对方银行也要收取一定的费用。一般的操作是,双方各承担各自一方的银行手续费等。所以,如果要全额到账,就要事先支付对方银行可能产生的手续费用

上海浦发银行95528

1. 同上

2. 同上

3. 同上

4. 同上

5. 汇款限额:当日单笔1万美金以下凭身份证。单笔1万美金以上需要提供交易凭证。全年无累计金额上限

6. 汇款手续费:电汇0.1%(50-250元)+80电讯费+全额到账(25美金)+炒折汇手续费1%

7. 办理时间 周一-周五 9:00-12:00 1:30-5:00

清泰街0571-87367029 延安路0571-87366688(西湖大道上)

今年8月-9月30日,单笔5000美金 先购汇再汇款可享受免一切手续费优惠

华夏银行95577

解放路10号 0571-87178915 87178914 周一到周五 9:00-5:00 审核需要通过国际部:0571-87178912 87231170

广发银行95508

清泰街 0571-87800033转10622 周一到周五 9:00-5:00 日累计金额5万美金,全年累计无上限

中信银行95558

2. 同上

延安路 0571-87032888 打客服时,可以直接要求联机到对私柜台或者对公柜台。境外汇款大多必须在柜台操作。客服很少具体能了解到到底是否可以操作。

电汇0.1%+通讯费150+炒折汇费+全额到账费(25美金)

限额5万单笔,月累计不超过3-4次 先填写一张境外什么单,必须在备注栏填写用途,用于国家外汇局审核。用途处不能是金融类。如是佣金支付,可以简单写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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