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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宗教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工作报告 时间:2019-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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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宗局长关于全市宗教工作的报告范文
篇一:关于全市宗教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民宗局长关于全市宗教工作的报告范文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的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市宗教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我市宗教工作基本情况

我市是全省宗教工作重点市之一,现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等五大宗教。近年来,我市宗教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宗教事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严格执行《宗教事务条例》,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抓基层打基础为重点,注重管理与服务并重,硬件与软件同抓,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开拓创新,充分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为我市科学发展和平安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目前,我市五大宗教都设有市一级的宗教团体,分别是市佛教协会、市道教协会、市伊斯兰教协会、市天主教爱国会、市基督教三自爱国会和市基督教协会;全市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共161处(佛教75处,道教16处,伊斯兰教2处,天主教5处,基督教63处),其中,寺观教堂43处,其它固定处所118处。宗教教职人员560名(僧尼455名、道士65名、阿訇4名、神父3名、修女2名、牧师9名、长老22名),宗教信徒近40万人(佛教20多万、道教10多万、伊斯兰教2万多、天主教6000人左右、基督教3万多人)。随着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全面贯彻落实,我市的宗教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宗教领域和睦和谐、平安稳定。

二、主要做法及工作成效

(一)突出宣传教育,宗教政策法规在全市得到重视和普及

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是新时期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之一,写进了党章。近年来,全市各级民宗部门在宗教领域广泛开展了一系列普法教育活动,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守法意识明显增强。

1.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我市确定每年3月份为民族宗教法制宣传月,宣传月期间,集中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国家有关民族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开展民族宗教法制宣传图片展,散发宣传手册,接受市民咨询,现场答疑。召开民族宗教法律服务座谈会,特聘江苏圣园律师事务所为我市民族宗教法制服务定点单位。

2.进行学习座谈培训。各级宗教部门、宗教团体以《宗教事务条例》为重点,通过举办专题培训、法律知识讲座、举案说法等方式,在宗教领域开展学法懂法守法活动。全市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2期,参训学员600余名。5月,省人大常委会对《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进行修改,我市提出的12条合理化建议得到了省人大的肯定。年初,国家宗教事务局颁布《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7号令)。市宗教部门结合年度工作安排,组织宗教界财会人员对具体条款进行解读。

3.多种渠道宣传普及。通过电视台、《日报》等主流新闻媒体,面向社会反复宣传党的宗教方针政策。市宗教部门领导被邀在省委党校、市委党校相关主题班及基层单位宣讲宗教政策法规。同时,通过创办《民族宗教》、走进“政风热线”直播间、编发《依法行政宣传手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100问》小册子等途径宣传宗教政策法规。

(二)注重引导服务,宗教界人士爱国爱教意识进一步增强

坚持每年举办宗教界人士爱国主义教育培训班,组织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增强宗教界人士爱国爱教意识。

1.开展主题活动,激发爱国热情。-,北京奥运会、国庆60周年大庆、上海世博会,一年一件大事,被世界媒体誉为中国崛起的“三级跳”。我市各级统战、宗教部门借助这历史契机,在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中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北京奥运期间,我市召开宗教界人士座谈会,谈奥运精神,看中华崛起;举办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和之声”演唱会。在60周年大庆期间,以歌颂祖国为主题,成功举办了市宗教界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暨第三届“和谐杯”文体比赛;组织观看国庆大阅兵后,召开宗教界人士交流会,大家精神振

我局关于民族宗教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
篇二:关于全市宗教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民族宗教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

市民族宗教局: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民族宗教局的正确指导下,我局民族宗教工作有了较快发展,效果更加明显,民族团结进步,宗教信奉人员管理和谐局面已经初步形成,为了推动我局民族宗教工作更好更快发展,6月16日-6月20日,我局组成了以民族宗教办、610办公室、法制办、国保大队为主体的一行6人的调研小组,对民族宗教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现将调研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委、林业局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

全国、省、市宗教工作会议以后,我局党政领导班子围绕与时俱进,开创工作新局面的主题,认真学习民族宗教会议精神,分析我局民族宗教工作形势,深刻认识到“做好宗教工作,关系到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到两个文明建设,关系到加强民族团结,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关系到我国的对外关系”。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这项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2011年7月16日,双丰局召开了宗教工作会议,局党政班子、相关科室负责人、基层场所党政一把手及相关工作人员130多人参加了会议。党委副书记、局长陈光辉主持了会议,主管民族宗教工作的副局长慕忠志

安排部署了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宗教工作的主要任务,党委书记安东做了重要讲话,要求各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转变观念,提高认识,积极做好民族宗教工作。会后完善补充了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局长陈光辉任组长,其他相关负责人任副组长。建立了工作制度,每半年听取一次职能部门的工作汇报,研究分析存在问题,安排部署新的工作。民族宗教办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指导基层场所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工作,发挥领导小组的协调功能。近年来,处理影响民族关系的矛盾和纠纷2起,关闭和取缔基督教私设点8个,打击和处理非法违法宗教活动2起,其中1人被拘留教育,1人被劳教。根据我局信教群众人员较少,分布区域较分散,民族宗教办工作量大人少的实际,党委、林业局通过研究,增加了人员编制。现共有1名正科级干部,1名副科级干部,2名工作人员。

二、完善三级管理网络,实行责任目标考核

根据中组部、中统部和国宗局联合文件精神,我局结合实际建立了局、场、社区三级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和管理小组。近年来,不断调整和完善组织,健全工作制度。现有局级宗教工作领导小组1个,场所宗教工作领导小组10个,社区管理小组有44个,全局各级从事宗教工作的干部共计17人。

三、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点滴体会

(一)党委、林业局高度重视是做好基层民族宗教工作

的根本

基层民族宗教工作牵扯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需要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因此,离不开党委、林业局的重视和支持。党委、林业局主要负责同志,经常过问民族宗教工作,定期听取汇报,研究指导工作,帮助职能部门解决实际问题,使民族宗教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二)强化培训,上下联动,发挥管理网络作用是关键 坚持不断地对各级宗教干部进行法规政策培训,落实各级管理网络工作制度,定期督促检查,才能使民族宗教工作横向有人抓,纵向有人管,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

(三)高举团结联合的旗帜,引导民族宗教信奉人员同心同德是基础

我们在平时工作中,既维护民族宗教信奉人员的合法权益,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照顾他们的特殊性,又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局出发,引导他们发展经济,以求同全国人民根本利益的一致性,从而使民族宗教信奉人员同心同德,团结进步。这是减少阻力,增加合力,做好工作的基础。

(四)爱岗敬业,是做好基层民族宗教工作的主要保证 加强机关自身建设,需要民族宗教干部要热爱本职工作,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安于清贫,多讲奉献;要具备良好的人格、人缘和形象;要正确把握党对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方针政策;要熟悉各教派的基本情况和发展状况;

要及时掌握民族宗教方面的动向;要善于分析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做好本职工作。

近年来,虽然我们在民族宗教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是: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还不够广泛和深入;基层基础工作仍显薄弱;依法管理工作尚待进一步强化。

今后,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对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的学习和研究,探索社会主义新时期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进一步开创全局民族宗教工作的新局面。

当前宗教方面的现状及思考
篇三:关于全市宗教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生命“灵魂”,精神“鸦片”

——当前宗教方面的现状及思考

马云蔚

摘要:许多民间信仰源于宗教历史的早期形态即自发宗教,在发展过程中

受到道教和佛教的影响相深远,具有宗教信仰属性。宗教信仰作为一种复杂的社

会现象,有与社会发展吻合、稳定社会秩序的一面;也有迷信、社会陋俗的一面。

宗教对人生两重性影响,启示着我们要理性的对待宗教。如何正确的认识宗教,

并对其进行正确的引导和管理,对于构建和谐社会有着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宗教,现状,解决方法

2015年11月,笔者随同河南省长葛市调研组针对该市宗教方面情况进行了

实地调研。调研组先后到长葛市民族宗教局、长葛市基督教“两会”(基督教协

会、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会)了解了宗教方面的情况,实地察看了长葛市桥北教

堂、铁佛寺、五岳庙等宗教活动场所。从长葛市宗教方面情况来看,宗教领域大

局稳定,宗教管理比较规范,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亟待解决。现将调研情况报告

如下:

一、宗教方面情况及特点

长葛市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道教、天主教五大宗教齐全。信教群众2

万多人。现有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65处(其中按区域分:城市2处,农村

63处。按教别分:佛教1处,道教3处,伊斯兰教10处,基督教51处);宗教

教职人员16人(其中:僧人1人、阿訇10人、牧师2人、长老3人);宗教团

体3个(长葛市伊斯兰教协会、长葛市基督教协会、长葛市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

会)。

目前,宗教工作呈现以下特点:一是信教群众在逐年增多。改革开放以来,

长葛市信教群众人数呈逐年增加的趋势,特别是农村群众信仰宗教的人数大幅增

加,五大宗教中基督教尤为突出。二是宗教信徒的构成复杂。据调查,有的是发

家致富后信教,有的是为升官发财信教,有的是对社会消极现象不满信教,有的

是在生病无方时信教,有的是空虚无助时信教,有的是遭受挫折时信教,还有的

是盲目信教。三是宗教工作的任务日趋繁重。信教群众的增加,邪教敌对势力加

紧渗透,宗教与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和维护国家安全的关系显得格外密切;

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又为宗教的传播提供了新的平台,宗教的影响之大,范围

之广,速度之快等,使宗教工作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特殊复杂性。

二、宗教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化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宗教工作,宗教部门认真贯彻党在各个时

期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政策,宗教工作服从和服务于当地发展大局,坚持以人

为本,积极探索创新,依法维护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发挥了宗教

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一)宗教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一是组织机制。县、乡、村都建立有宗教工

作领导组,三级宗教工作管理网络健全。二是宣传机制,多渠道宣传党的宗教政

策和法律、法规知识,党的宗教政策深入人心。三是培训机制,采取定期专题培

训、法律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努力提升宗教场所负责人和宗教教职人员的综合

素质。四是建立宗教领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机制,及时有效应对民族宗教领域的

突发事件。

(二)宗教场所管理日趋规范。据调查,长葛市各宗教场所都能按照《宗教

事务条例》的要求,建立有财务管理制度、治安管理制度、卫生防疫制度、消防

安全制度等相关制度,着力加强人、财、物及有关宗教活动的管理。多年来,各

宗教坚持开展“文明和谐宗教场所”、 “文明宗教信徒”、 “和谐寺观教堂”争创活动,将国家宗教局制定的“四争创”、“和谐寺观教堂”

标准张贴上墙,紧紧围绕“提高管理水平、培养合格人才、服务发展大局”的目

标,增强了创建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宗教界人士爱国爱教意识在不断增强。

(三)宗教“三乱”现象得到依法整治。近年来,长葛市针对“三乱”(假

僧假道乱做佛事道场,乱建寺庙,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的情况,按照“保护合法、

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分类指导,采取疏堵结合的办法,全

面进行了阶段性整治。全市自2005年以来,共依法取缔非法宗教场所11处,并

成功抓获非法宗教组织“呼喊派”骨干人员1名。

(四)宗教界开展慈善活动积极性在不断提高。据统计,全市宗教界在四川汶川、青海玉树地区地震后,都在第一时间捐款捐物赈灾,累计人民币达30多万元;各地寺观教堂都能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敬老、济困、助学、助残、修桥、铺路等慈善公益活动。

三、问题及原因分析

从长葛市宗教方面情况看,宗教领域总体上保持着稳定局面。但是,随着形势的不断发展变化,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一)“三乱”问题依然突出。一是农村非法乱建庙宇、念佛堂、私设基督教聚会点有回潮之势,而且呈“四有”的特点(有较大规模、有一定影响、有定时活动、有固定人员)。据统计,全市未经批准的寺庙、基督教私设点约几十处,大部分分布在农村。二是目前民间乱做佛事现象有所抬头,特别是一些丧事葬礼的大操大办和个别家庭念经拜佛求神保平安的现象逐渐成为民间习俗。

(二)宗教场所存在着“两证”问题。宗教场所“两证”(即:土地证、房产证)问题多年得不到有效解决,全市65处宗教场所,“两证”齐全的只有3处,有一证(土地证或房产证)的20多处,其余场所“两证”皆无。

(三)宗教教职人员素质良莠不齐。一是宗教教职人员少。xx市基督教51处场所只有牧师、长老5人,道教场所没有道士,宗教场所教职人员欠缺情况很严重。二是宗教教职人员文化层次低。教职人员中,初中以下学历者居多,难以正确理解宗教的教义、教理。三是宗教教职人员宗教理念模糊。一些教职人员入教动机不纯,宗教场所整体的综合管理能力相对薄弱。

(四)基层宗教部门力量相对薄弱。长葛市民族宗教局只有6名干部,工作量大,任务重,执法难度很大。全市有16个乡镇、办事处,虽然配备有统战委员和专干,而实际上他们身兼数职,平时繁杂的工作已经过量,宗教工作只是疲于应付。

四、几点建议

(一)加强文化阵地建设,满足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一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二是加强媒体新闻导向。三是加大文化阵地建设。

(二)突出重点,破解宗教工作难题。一是大力推进宗教场所“两证”办理。建议由政府牵头,组织国土、规划、房管、建设、民宗等相关部门,尽快调查研

究,抓紧解决宗教财产“两证”办理中的遗留问题。二是认真贯彻国家宗教局等五部门发布的《关于妥善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意见》,将宗教教职人员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三是真心实意关心信教群众生活。要尊重信教群众的宗教信仰,安排好他们的宗教生活。

(三)依据法律,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把宗教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河南省宗教事务条例》等为我们依法管理宗教提供了法律依据,但由于有些条款比较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建议根据本地实情,出台有关宗教管理的规章,在执法主体、执法程序等方面作出具体规范,使法律的实施更具可操作性。关于全市宗教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四)建立完善协调机制,为构建和谐宗教奠定坚实的基础。一要形成合力。要建立以职能部门为主,公安、规划、国土、建设、城管、民政等部门多方配合的协调机制,及时疏理解决民族宗教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二要重心下移。把宗教管理的范围延伸到乡村和社区、延伸到宗教团体和每一个宗教活动场所,确保宗教事务管理“主体在县(市、区)、延伸到镇(乡)、落实到社区(村)、规范到点”,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推动基层组织加强对当地宗教活动场所的联系和监管。三要长效管理。坚持“总量预测、合理布局、建改结合、适当归并”的原则,合理布局宗教活动场所。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宗教工作水平。一是抓好基层党政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新形势下做好宗教工作的能力,重点应把握三个要点。⑴深刻认识宗教问题的“三性”,即宗教存在的长期性、宗教问题的群众性和特殊复杂性。⑵全面理解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⑶努力促进宗教关系的和谐,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社会和谐和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二是抓好基层宗教干部队伍的建设。要明确执法主体,加强执法主体建设,尤其要下决心改变县级政府宗教工作机构薄弱的现状,使之能够真正担负起依法管理宗教的重要职责。三是抓好宗教教职人员的队伍建设。同时要抓好宗教团体建设,切实发挥爱国宗教团体作为党和政府团结、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桥梁作用,进一步加强宗教团体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制度建设,从而牢牢把握宗教思想的引导权、寺观教堂的领导权、信教群众的主导权。

关于全县宗教工作重点问题的调研1
篇四:关于全市宗教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全市宗教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 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近年来,我县宗教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民宗委、县委统战部的具体指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各项宗教方针政策,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积极引导宗教参与和服务经济发展,保持了宗教领域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一、基本现状关于全市宗教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全县主要有佛教和道教两大宗教,有佛教协会和道教协会两个宗教团体。佛协下设三个管理分会,道协下设六个管理分会。有批准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3处(圣容寺、法幢寺、苏武庙)。都成立了民主管理组织,管理规范,活动有序。有佛教教职人员4人,道教教职人员124人,信教群众3500多人。此外还有200多基督教信教群众,分布在全县18个乡镇。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体制机制。一是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统战部长任副组长,组织部、纪检委等十九个部门单位参加的民勤县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对民族宗教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进一步强化和落实了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各乡镇、街道配备了19名专兼职民族宗教专干,明确了工作职责和目标要求。三是建立宗教界人士和宗教活动场所联系会议制度,及时了解宗教信息动态,妥善解决宗教领域存在的矛盾纠纷和问题。四是把宗教工作纳入县委年度实绩考核内容,并进一步科学量化考核指标,每年对民族宗教工作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激发了各级干部从事宗教工作的积极性。五是加强了宗教工作干部队伍建设,为民族宗教局配备了1名副局长,抽调一名统战干部配合宗教工作。

(二)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着力提高各级干部的思想认识,增强做好宗教工作的自觉性。一是县委将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列入县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对中央和省市委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会议精神、重要文件及时组织学习讨论,并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贯彻实施意见,着力加强了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二是通过举办 “三支队伍”培训班,把民族宗教政策纳入县委党校教学的主要内容,着力提高党政领导、宗教工作干部、宗教界人士做好宗教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向上级部门报送民族宗教理论调研报告30多篇,各类信息100多条。

(三)以“和谐寺观”创建活动为载体,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 我县把“和谐寺观”创建活动作为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有效载体,制定下发了《民勤县和谐寺观创建活动实施意见》,强化宣传管理,多措并举,使场所的管理迈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一是把《宗教事务条例》宣传教育活动与创建活动相结合,组织召开了有县道协、佛协、三处宗教活动场所管委会成员及部分信教群众代表参加的《条例》教育培训会6场次,通过专题讲座、座谈讨论等形式,着力抓好《条例》的再宣传再教育,使《条例》更加深入人心。二是把开展宗教法律法规“六进”活动与创建活动相结合。通过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咨询和服务、发放宣传资料1000多份,刊出宣传专栏26期,有效地促进“六进”活动的深入开展。三是把加强宗教界人士教育培训工作和创建活动相结合。利用信教群众相对集中地日子,着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各类规章制度,举办培训班12期,专题辅导讲座20期,参训人员200人,同时把宗教政策法规融入讲经、讲道等宗教聚礼中,不断增强广大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依法从事宗教活动的自觉性。四是把宗教活动场所达标管理和创建活动相结合,依照年初和三处宗教活动场所管委会班子签订目标管

理责任书要求,通过对管委会班子政治立场、团结协作、安全保障、财务管理、整体和谐、硬件建设等方面进行达标管理,使宗教活动场所环境安全整洁、信众团结和睦、活动规范有序。五是坚持把创建活动与切实加强宗教场所自身建设相结合。切实发挥活动场所在创建中的主体作用,指导帮助宗教场所加强自身建设,改进管理方法,使活动场所能够自觉地依法从事正常的宗教活动。

(四)严格宗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备案管理程序,依法加强教职人员管理。对宗教教职人员的学习、工作及各项规章制度贯彻落实情况实行年度考核,综合评价。以此作为宗教教职人员评先选优的依据。对全县4名佛教教职人员和124名道教教职人员进行了重新认定备案,建立了全县宗教教职人员信息库。特别是针对我县散居正一派道士的实际状况,在加强国家宗教事务条例、正一派道士资格认定和管理办法学习培训力度的同时,结合我县实际,讨论产生了《民勤县正一派道士资格认定、考试考核办法》,通过此项工作的开展,使道教教职人员提高了思想认识,转变了行业作风。

(五)以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规范管理为重点,推进场所规范化、制度化进程。一是整顿场所领导班子,推选能力强、威信高,有责任心的宗教界人士组成领导班子,切实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内部管理。二是结合各宗教活动场所实际,健全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做到制度上墙,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三是加强安全防范工作。下发了《关于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稳定的通知》,严格大型宗教活动审批程序,加大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和重大节庆日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近年来,没有发生1起宗教活动场所安全责任事故。四是认真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登记换证工作,对全县3处批准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换发了证书;五是深入西渠、薛百、重兴等乡镇,制止取缔了3起乱建寺庙和非法宗教活动

点,保证了我县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

(六)整顿财务秩序,依法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针对三处宗教活动场所财务比较混乱的实际状况,我局通过组织召开宗教界代表人士座谈会,认真学习了国家宗教局《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广泛征求他们的意见建议,及时制定并下发了《民勤县关于规范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目标、任务、要求,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对圣容寺、法幢寺财务进行了清理和整顿。 一是抓制度,建立健全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制度,做到“五统一”、“三相符”、“两报告”、“一公开”、“一建立”,(即财务帐册、会计科目、记帐方法、票据凭证以及财务报表统一;账证相符、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大项支出、财务报表定期报告;财务公开;建立民主理财小组);二是抓监督。根据场所的实际情况设定场所负责人的审批权限,建立严格的财务支出审批制度,按照支出资金数额大小确定不同的审批权限:(即300元之内,由管委会主任审批;300--1000元由民主理财小组讨论同意后,方可支出,1000元以上由管委会会议讨论通过,并报请县民族宗教局通过,方可支出)。三是抓责任,规定各场所管理人员、会计、出纳的岗位分开设臵,并明确各自职责,做到账、钱、物以及支票与印章分开保管,单据、账本与报表各有专人负责;四是抓管理,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功德箱、布施及其他收入的现金管理,实行“三把锁”和三人同时定期开箱清点制度。开设场所单位账户,严禁以个人名义存放公款;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使全县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明显好转,财务运行逐步规范,较好地推进了宗教场所民主管理工作制定了制度,

(七)充分发挥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作用,依法加强基督教私设聚会

点管理,全力做好信教群众教育引导工作。协调公安和相关乡镇依法取缔基督教私设聚会点2处、深入街道、社区、苏武、三雷、薛百、大坝四乡镇部分村社和基督教信教群众家中,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状况,耐心细致讲解国家宗教政策和党的富民政策,引导他们正确信教,正确区分宗教和邪教,鼓励他们通过自己诚实劳动,勤劳致富来改善自己生产生活状况,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特别是7月份,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成功阻止了非法宗教组织“以斯拉藏宣队”拟于2010年7月25日——29日在武威举办学生夏令营活动的违法活动,摸清了我县外来基督教徒韩琳利用“十字绣”进行非法传教活动规律和基本情况,掌握了其非法传教的违法事实,为进一步取缔和打击非法传教活动提供了有力依据。在此次行动中,我县高度重视,行动迅速,注重方法,使事态处臵收到了良好效果,得到了市委统战部、国家安全局的一致肯定,同时也得到了广大信教群众普遍认可和广泛赞誉。

(八)强化服务意识,切实为宗教界办实事。一是为圣容寺协调解决了遗留房产问题。县委常委、统战部长张建敏先后6次召集县财政、文体、民族宗教局、博物馆以及三雷镇的负责同志协调解决了圣容寺多年遗留房产问题,将藏经阁、杏树院、圣母殿院落移交于圣容寺管理使用,得到了广大信教群众一致好评。二是积极争取项目,努力改善苏武庙基础设施和周边环境建设。先后筹资60多万元,改善苏武庙水电等设施建设,建设完成了苏武庙广场建设,绿化设计布臵了庙前广场、环庙路、东、西两坡,栽植油松、樟子松、云杉、圆柏等常青树10000多棵;红柳、毛条、梭梭等沙生植物林100多亩;架设路灯14盏,安装道牙3公里,修建苏武牧羊雕塑1座,制作宣传牌2块,树功德碑1座,修弧型台阶300米,修建莲花池2座、祭祀台1座,安装宝鼎1座。如今,苏武庙各项配套设施已初具规模,成为我县道教活动中心,一处重要的旅游景点,一处永久性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三是协调县社保局、财政局、民政局、卫生局等部门妥善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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