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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养老,设施,建设,管理,调研报告

工作报告 时间:2019-08-02

【www.myl5520.com--工作报告】

养老机构建设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篇一:城乡,养老,设施,建设,管理,调研报告

根据市委批转市政协党组关于2011年政协工作要点的安排,6月中下旬,市政协副主席黄丹梅同志带队,民族宗教和港澳台侨外事委员会牵头,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及相关单位负责人,采取听取汇报、察看现场、走访座谈、委员约谈等方式,对全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调查中听取了市民政局、人社局等单位关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汇报;现场察看了市社会福利院、顾家店镇中心福利院、安福寺镇中心福利院、百里洲镇刘巷福利院;召开座谈会和委员约谈会,广泛听取意见,集思广益,协商提出了推进全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一、全市老年人口和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的基本情况

我市目前有60岁以上老年人73279人,其中,65岁以上456416万人, 80岁以上5522人,90岁以上550人,100岁以上17人;农村“五保”(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老人1665人,城镇“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扶养义务人)老人146人。老年人口占全市总人口的比重为14.7%,比2000年上升2.1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1.5个百分点。老龄人口呈现出规模大、增长速度快、日趋高龄化的特点。

全市现有社会养老院服务机构19所,其中农村社会福利院18所(安福寺镇4所、仙女镇、顾家店镇各1所、其它乡镇各2所),城市社会福利院1所(即市社会福利院)。总占地面积385亩,

建筑面积6.5万平方米,设有床位1550张,共入住老人1118人(其中“三无”42人、“五保”老人 969人,代养社会老人107人),入住孤儿、伤残复退军人等其他优抚对象130人,空余床位302张(主要是农村福利院中设施条件相对较差的床位)。

二、全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成效

(一)政府主导,加大投入,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基础设施逐步改善。我市紧紧抓住作为全省“福星工程”试点县市的机遇,坚持政府主导,多方筹集建设资金,加强福利院硬件建设,有效改善了福利院办院条件。近几年来,先后投入1251万元,对百里洲镇刘巷福利院等6所福利院进行了改扩建设,对白洋镇中心福利院进行了整体搬迁,新建老人宿舍楼12栋,新增床位362张,购臵健身器材6套,购臵、家俱、电视机、电扇等528件。与此同时,为适应全市养老服务需求,市委、市政府于去年启动了市社会福利院的搬迁工作,市委常委会于去年12月10日通过了规划选址及规划设计方案,计划投资2600万元,规划占地80亩,建筑面积17500平方米,设臵床位350张,建成一所集老年人生活起居、康复健身、文化娱乐等功能一体的福利院,该院建成后将进一步提升我市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的硬件建设水平。

(二)完善政策,建立机制,“五保”“三无”老人的养老得到基本保障。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意见》,

对做好“五保”“三无”老人的养老保障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完善了具体措施。一是认真落实供养经费。全市建立了“五保”“三无”老人供养经费增长机制,并将供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由财政直接拨付到各福利院,保证供养经费的足额到位。2011年全市“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经费为2100元/年,分散供养经费为1600元/年;“三无”老人集中供养经费为5040元/年,分散供养经费为2640元/年。二是切实解决医疗保障。将全市所有“三无”老人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范围,患病住院年救助标准上限达到了8000元,门诊救助达到了1000元;“五保”老人全部资助参加“新农合”,对于“五保”老人住院的给予“新农合”补偿和医疗救助。三是切实提高供养水平。全市共为福利院安排生产基地434亩,用于发展生产,改善老人生活。2010年,安排公益服务费50万元用于福利院工作人员服务支出,安排临时救助资金84万元、春节慰问补助资金57万元用于提高老人的供养水平,使“五保”“三无”等特殊老年人群体的生活得到了较好保障。

(三)加大力度,增加覆盖,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设稳步推进。近几年来,我市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建立覆盖不同人群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促进了社会养老保障水平的提高。一是新建立了城镇居民医保、城乡医疗救助、“新农合”等重大保障制度,启动了“新农保”试点工作;二是解决了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

人员参加医保、老工伤待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等一批历史遗留问题,建立了被征地农民和村干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制度;三是连续七年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待遇。截止目前,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59252人,其中参加企业养老保险52172人,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7080人。全市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6114人,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5297人,参加村干部养老保险2480人。

(四)强化管理,积极创新,社会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按照民政部颁布的《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的要求,我市不断细化措施,强化管理,促进了社会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的提升。一是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全市统一制定了福利院基本服务规范、院长责任制度、饮食生活安全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各福利院进一步完善了内部管理,建立了院务、财务、门卫、食堂管理制度,建立了院民台帐、健康档案,同时对院内服务人员坚持进行定期考核,强化服务人员的责任。二是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在市社会福利院推行经营方式改革,实行“公办民营”,拓宽了投入渠道,改善了服务设施,提升了服务质量。在确保满足“五保”“三无”等特殊老年人群体养老服务需求的同时,积极拓宽福利院的服务对象,代养社会老人,更好地发挥了福利院的社会效益。三是加强培训,优化服务。坚持每年召开“五保”供养工作会议、福利院院长会

议,定期举办从业人员培训班,加大对福利院服务人员的培训。同时采取送出去培训的办法,对福利院院长和专业护理人员进行重点培训。通过一系列措施,提高了从业人员素质,提升了服务水平。我市先后有2名福利院工作人员被评为“全国敬老之星”。自2008年全省开展模范福利院评选活动以来,我市已有3所被评为“全省模范福利院”和“宜昌市先进社会福利机构”。2010年,安福寺镇中心福利院被民政部评为“全国模范敬老院”。

三、当前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家庭养老功能趋于弱化。长期以来,我国实行以家庭养老为主的养老模式,但随着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实施,家庭规模日趋小型化,“4-2-1”家庭结构日益普遍。目前,我市户均规模3.16人,较改革开放之初的4.61人下降了31.5%。随着家庭规模的萎缩,子女数量的减少,老年人能够得到的家庭养老服务逐渐减少。与此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转型,现代社会竞争的激烈和生活节奏的加快,中青年一代正面临着工作和生活的双重压力,大部分子女难以留在父母身边,无暇也无力对老年人进行很好的照顾,老人留守家中的“空巢”现象日益普遍,据调查,“空巢”老人已占到了我市老年人的近50%。家庭规模的缩小和经济社会的转型使家庭的养老功能不断弱化,传统的“养儿防老”的家庭养老格局面临解体。

(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不够完善。一是公办养老机构总体上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调研报告
篇二:城乡,养老,设施,建设,管理,调研报告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调研报告

XXX部门: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一项统筹城乡发展、保障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的惠民工程。我市在“新农保”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基础上,于2011年7月开始实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截止2012年10月,全市居民应保人数为136万人(其中“新农保”应保人数为132.6万人,“城居保”应保人数为3.4万人),已参保129.3万人(其中“新农保”127.3万人,“城居保”2万人),参保率达95%,为32万60周岁以上参保对象发放养老金,发放率达100%。经过努力我市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框架已基本形成,已从“养儿防老”时代进入到制度养老时代。但跟一些发达地区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为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提高城乡居民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市政协组成课题组深入有关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进行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精心组织,形成合力。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把它作为为民办实事项目来抓,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直23个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政府也相应成立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实际制定了实施办法和工作方案,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态势。

(二)主动作为,增强保障。

各县(市、区)主动作为,基本实现了机构、人员、经费、设施四个到位。各县(市、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省各级农保经办机构编制问题的补充通知》(闽委编办[2010]16号)精神,普遍增加县、乡农保经办机构的人员编制。长汀、武平、漳平、永定等县市特事特办,缩短招聘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目前,全市县级“新农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新增编制45人,新增乡镇“新农保”经办人员133人。同时,确保农保经办工作经费和必要条件,为“新农保”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了人、财、物保障。

(三)加强培训,优化服务。

为了提高新增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市农保中心及时组织业务统计和信息系统软件应用、档案管理培训。各县(市、区)经办机构一方面选派业务骨干参加省、市举办的业务培训,另一方面对县、乡、村三级经办人员进行政策和业务培训,培训了一批懂政策会办事的工作人员,真正做到“送政策上门,送服务到家”。城乡,养老,设施,建设,管理,调研报告。

(四)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城乡,养老,设施,建设,管理,调研报告。

各县(市、区)都能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种媒体,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宣传新农保政策。利用户外大型广告牌、宣传栏、横幅标语进行宣传;印制宣传材料、宣传年画、发送短信息;在节假日期间开展咨询活动,摆摊设点、编排文艺节目;通过电视滚动播放相关政策;发挥村干部、党员示范作用,带头参保,利用党员远程教育平台进行政策宣传;各地举办基础养老金发放仪式,让居民感受到实惠;召开了新闻发布会、组织

了在线访谈、答记者问及记者追踪等。同时,针对农民疑问多的“家庭联动机制”政策专门在闽西日报、龙岩电视等媒体专栏进行宣传和解释答疑,有效地扩大了影响,为参保缴费奠定了基础。

(五)建立机制,扎实推进。

1.完善政策体系框架,建立激励机制。各县(市、区)在执行中央、省补助政策的基础上,普遍制定了激励机制。武平对特困群体,在新农保政策规定为其代缴不低于50%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基础上,再补贴50%,实现政府全额补贴。上杭、长汀对特困群体再补贴10%,减轻特困群体缴费压力。上杭、永定对农村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和计生对象中的手术并发症人员,县政府为其代缴100元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

2.做好合作金融机构的选择,建立服务机制。根据省政府及省人社厅有关政策规定,我市制定出台了《关于选择“新农保”合作金融机构有关问题的通知》及《补充通知》(岩新农[2010]3、5号),各县(市、区)认真贯彻,达到了公平竞争,便民服务的良好效果。据统计,全市 1813个村(居),安装便利服务机具1731台,开通使用率达90%以上。

3.提高居民保险待遇。为提高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障水平,今年5月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调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指导意见》(龙政办〔2012〕118号),除厦门外,我市在全省设区市率先全面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保险待遇从每人每月55元提高至70元,并建立长缴多得激励机制和丧葬金补助制度。各县(市、区)认真贯彻,除武平、连城正在拟定提高保障标准外,其他县(市、区)都已提高到70元,并建立了相应

的长缴多得、多缴多得和丧葬金补助制度。

(六)强化责任,注重督查。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把城乡居民保险工作列入年度对乡镇、街道(办事处)绩效管理考核的内容,与各乡(镇)签订责任状。上杭、新罗、长汀、永定还建立了成员单位与乡镇联系挂钩制度,协助乡镇做好工作。此外,各县还制定了不同奖惩措施对这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连城把新农保缴费参保率与年终财政分成挂钩;武平、永定对宣传效果差、措施不得力、工作进展慢参保率不达标的乡(镇)、村责任人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永定、漳平对排位后几位的乡镇,县(市)领导进行约谈,限期整改;长汀将各乡(镇)每天的参保缴费进度编发短信进行通报;新罗将各乡镇的进度制作成红、黄、绿色图标每周进行通报。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人数多、人员分布广,工作极具长期性、复杂性。我市在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基础养老金待遇偏低。

社会保险的保障水平是以满足公民的基本生活需求为标准,除了福利国家其社会保障水平相对比较高外,大多数国家是以社会平均生活水平为依据决定的。2011年,我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为8234元,参保对象年人均领取养老金840元(每月70元),仅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0.2%。

(二)宣传不够到位,参保和续保工作有待加强。

许多居民对政策只是一知半解,有的还产生了一些误解误读的情况。比如,实行“家庭联动机制”被许多子女认为自己交的钱是为了让父母领到养老金;年轻时不缴费,等到60岁时直接领取养老金;缴费标准每年只能缴100元等等。同时,对缴费不足15年的补缴政策以及养老金领取的当年仍需缴费的政策也一知半解,直接影响覆盖面和续保率,目前城乡居民还有5%未参保,特别是41%的城镇居民未落实,2011年已参保的居民中,有28%出现断保。

(三)服务工作相对滞后。

随着养老保险的服务对象从城镇向基层和农村延伸,数量众多、分布广泛、流动频繁,且民众对社会公共服务的需求日趋多层次、人性化,要求相关制度衔接顺畅、相关服务方便快捷等,而我市的管理平台建设与形势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跨区域、流动人口的养老保障亟待衔接,基层服务网点还需加快建设,工作人员还需进一步充实,目前一个工作人员要承担3万人的保险任务。

(四)集体补助难度较大。

国发[2009]32号、闽政[2009]26号明确规定,基金筹集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要求“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从我市情况看,农村集体经济十分薄弱,村财投入拮据,“空壳村”数量多,比例大,2011年除上杭县集体补助到位205.2万外,其他县(市、区)的集体补助难以落实。

养老地产的调研报告分析
篇三:城乡,养老,设施,建设,管理,调研报告

养老地产的调研报告分析

1.中国已进人老龄化社会

根据联合国规定的标准,一个国家的老年人口比例达到10%以上(60岁以上人口)或7%(65岁以上人口)时,标志着这个国家或地区进入老龄社会。我国在1999年就进入老龄社会,当前我国人口老龄化态势已非常严峻,2008年我国60岁以上的人口达到1.67亿,约占总人口的12%。在今后较长一段时期内,老龄人口的比例将以年均3.4%的速度增长。从2001年到2020年这一时期,平均每年将有596万人进入老龄,到2020年老年人口将达2.48亿。到2040年,我国60岁以上的老龄人口总数达到4亿,这意味着每4个人中就有1个老人。城乡,养老,设施,建设,管理,调研报告。

2.传统养老方式面临挑战

与老龄化相伴而生的一系列问题,使得我国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遭遇困难:

(1)生育率下降直接导致家庭的供养资源减少,子女养老的人均负担几倍增长。夫妻两人供养双方4位老人,抚养1个后代的“4-2-1”模式将成为中国今后几十年主流家庭模式;

(2)死亡率的下降推动平均期望寿命延长。现在中国人口的平均期望寿命男74岁,女76岁,已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75岁)。随着父母寿命的提高,赡养时间逐步延长;同时,高龄老人不断增多,家庭里会出现两代老人,赡养数量开始增多。另一方面,子女的年龄也在相应提高,供养者的老龄化,将导致低龄老人供养高龄老人的局

面产生;

(3)21世纪将是老年人独居的时代。1990年,中国老年人口中,有70%的人与子女同住。现如今,在许多城市老年人口中,空巢家庭增长到40%-50%,有的甚至达70%-80%,代际分离增加了家庭养老的困难;

(4)现代化生产节奏不断加快,劳动强度增加。忠孝两难全,由于时间、精力所限,成年子女越来越感到照料老人的担子沉重。尤其是对于卧床不起老人来说,他们的子女更难以承担长期照料老人的责任。单独依靠家庭来解决大面积、旷日持久的老人照料问题是不可能的。

3.国内的养老设施满足不了需求

中国的养老设施传统上是民政机构社会福利的一部分,最初以为“三无”老人服务的社会救济为主,近年来逐步走向了社会化,但仍然是以非营利社会福利为主体。

目前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改革,相当的重点放在原有社会福利机构走向自负盈亏方面。由于民政系统财力的限制,加之没有有力的投资发展环境,养老设施的发展在现阶段仍然是有限的和缓慢的,目前国内常见的养老设施是一些规模较小的养老院、敬老院、护理院、老年公寓等。因在传统意识里,只有“三无”老人才入住这些地方,再加上其服务单一、档次较低,使很多老年人不愿去,子女也不愿背不孝的骂名,由此造成各地普通养老机构空床率较高,形成社会资源浪费。

近年来,老年人口数量增长加速,生活品质要求日益提高,这与

国内养老资源紧缺、环境设施落后、服务水平低下的矛盾更加突出。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及空巢家庭的剧增,建立特色鲜明、功能齐全的高端养老项目迫在眉睫! 4.政府鼓励发展养老地产

人口老龄化给中国的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发展带来了深刻影响,养老问题成为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突出问题。

国家民政部提出养老机构要由单纯供养型向收养、治疗、康复、教育、娱乐相结合方向发展的功能定位。

城乡,养老,设施,建设,管理,调研报告。

2006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意见的通知》,提出要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养老服务业准入制度,积极支持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兴办养老服务业,鼓励社会资金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等方式兴办养老服务业。

政府出台的养老方面的政策为社会力量进军养老产业提供了政策支持,但因政策涉及部门较多,存在政策协调难、落实难的问题,很多土地、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成为一纸空文。

可行性研究报告大纲(具体可根据客户要求进行调整)

第一章 研究概述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目标

第二节 研究的内容

第三节 研究方法

第四节 数据来源

第五节 研究结论

一、市场规模

二、竞争态势

三、行业投资的热点

四、行业项目投资的经济性

第二章 养老地产项目总论

第一节 养老地产项目背景

一、养老地产项目名称

二、养老地产项目承办单位

三、养老地产项目主管部门

四、养老地产项目拟建地区、地点

五、承担可行性研究工作的单位和法人代表

六、研究工作依据

七、研究工作概况

第二节 可行性研究结论

一、市场预测和项目规模

二、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供应

三、选址

四、养老地产项目工程技术方案

五、环境保护

六、工厂组织及劳动定员

七、养老地产项目建设进度

八、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九、养老地产项目财务和经济评论

十、养老地产项目综合评价结论

第三节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第四节 存在问题及建议

第三章 养老地产项目投资环境分析

第一节 社会宏观环境分析

第二节 养老地产项目相关政策分析

一、国家政策

二、养老地产行业准入政策

三、养老地产行业技术政策

第三节 地方政策

第四章 养老地产项目背景和发展概况

第一节 养老地产项目提出的背景

一、国家及养老地产行业发展规划

二、养老地产项目发起人和发起缘由

第二节 养老地产项目发展概况

一、已进行的调查研究养老地产项目及其成果

关于加强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调研报告
篇四:城乡,养老,设施,建设,管理,调研报告

关于加强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调研报告

(一)我市社会养老服务工作现状

1.老年人口基本情况

按照通行的国际标准(60岁及以上老人占总人口比例达10%或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7%)计算,我市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就已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目前全市人口老龄化呈现如下特点:一是老龄人口基数大。据统计,截至2011年底,我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为14.55万,占全市总人口的17.13%,不仅远高于国际老龄化水平,且远超全国13.7%及浙江省11%的同期水平。二是高龄化明显。我市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为2.21万,占老年人口的15.73%,同样远超全国及浙江省同期水平。三是人口老龄化发展较快。预计到2020年,我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21万,届时将占全市总人口的24%。这一数字又比2020年全国预期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重的18%高出了6个百分点。四是空巢率高。2011年我市常住人口家庭户为28.8万户,一人户占到26%,二人户占到33%,三人户占到24%,家庭户的户均人口为2.52人。

2.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现状

近几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国务院、浙江省委、省政府加快发展老年福利事业政策措施,按照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的原则,积极探索建立全市社会化养老服务机制,围绕构建城乡一体养老服务体系目标,加快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建设。2003——2011年,共新建、改造、扩建福利院、敬老院16所,其中市财政投入2385万元,镇乡、街道投入910万元,民间力量投资达35900万元。我市坚持政府、社会“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坚持理念创新、思路创新、模式创新,多途径、多形式借民资、聚民力,引导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业,大胆探索公、民办混合型养老机构建设路子,创新养老服务社会化的多种实现形式,不断助推老年福利事业上新台阶。我市按不同老年群体经济承受能力规划设计了不同档次的养老设施,可以提供不同层次的养老服务,满足多样化的养老需求。至2011年底止,全市共有25所养老机构,床位5012张[其中:国办一所床位280张,镇乡(街道)敬老院和民办养老机构24所,床位4732张(其中:纯公办敬老院8所床位370张,公办、民办混合型模式敬老院12所床位2532张,其他社会养老机构4所,床位1830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5.6张,提前3年实现了省政府确定的机构养老设施建设的目标。

(1)建立市级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强化行业管理和指导。依托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市社会福利院),建立具有组织、指导、服务、培训等功能的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强化对养老服务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的行业管理和指导。按照社会化示范要求,建立健全低收入老人、高龄老人、重度残疾老人等特殊困难老人入院评审制度和行业自律守则、行业管理等制度规范。

(2)实施“三先行三带动”,扩大养老福利服务覆盖面。在虎鹿镇试点的基础上,通过城市先行带动农村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先行带动市场化运作,试点先行带动全覆盖,“三先行三带动”构建起居家养老服务机制、保障机制、参与机制的“三机制”。至2011年底,全市建立镇乡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9个,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14个,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18个。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社会弱势群体和困难空巢老年人实施居家养老服务,发放服务券2.83万张,购买服务金额22.7万元,享受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的特困老年人、特殊老年人、高龄老年人10635人(次),发放居家养老机构建设补助资金78万元。对全市14.55万老年人开展健康和养老需求评估。

(3)建设城乡社区“星光老年之家”,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结合城乡社区建设,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点建设,完善居家养老服务配套措施,增加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等功能,提高养老服务水平。城市社区依托原有城市“星光老年之家”,农村社区继续实

施农村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到目前,全市14个城市社区已基本建立“星光老年之家”(居家养老服务站),164个农村村(居)已建立“星光老年之家”,具备生活服务、文化活动、老年教育等基本养老服务功能。

(4)改善基础设施、拓展服务功能,实现敬老院向区域性社会养老服务中心转型。通过改建、扩建镇乡街道敬老院,在确保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人员集中供养的基础上,重点为最低生活保障老人、生活困难老人、高龄老人以及重度残疾老人等特殊困难老人提供养老和护理服务。依托镇乡街道敬老院向居家老人提供日间托养、短期寄养、配送餐等服务,开放老年文体活动场所。建立、完善集供养、寄养、社区照料和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管理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养老服务体系。到目前我市已建立19个镇乡(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

(5)大力推进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大胆探索公、民办混合型养老机构建设路子。我市吸纳民间力量投资起步较早,时间可以追溯到2003年。我市在增加财政投入的同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多形式、多渠道参与老年社会福利事业。通过建设资金补贴、公建民营、税费优惠、政府购买服务等优惠扶持措施,促进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到目前,全市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数4362张,占全部床位数的比重达到87%。积极扶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企业,培育多种服务方式和不同收费水平的服务行业供给主体,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养老服务需求。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现行管理办法相对滞后。我市养老机构的发展,特别是民办养老机构的异军突起,给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带来了许多新的问题。民政部出台的《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民政部令第19号) 相对滞后,对民办福利机构实施有效的监督和管理,执法依据不足,可操作性不强。

2.收费不高投入不足。我市公办养老机构,为体现公益性,一直以来收费不高(按收费标准打折40%),收费的不合理导致了盈利的难以实现。据查,目前我市各养老机构基本没有盈利。特别是市社会福利院的收费比镇乡敬老院还低些,收费标准亟需调整。省政府已出台了《关于深化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我市已出台相关的实施细则,养老福利机构床位补贴需800万元,居家养老站(中心)建设及补助资金300万元,低保中的失能老人补贴100万元,养老服务机构政策性保险补贴15万元,全年预计缺少资金1200万元,但市财政去年底并未列入预算。

3.优惠政策难以落实。由于市、镇乡两级财力限制,政府对民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扶持力度与周边县市相比欠强。部分优惠政策因客观原因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养老产业是微利行业,盈利空间小,投资回报周期长,导致一些民办养老机构难以为继。

4.用地、用房紧缺。①新建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受到土地等政策的制约,租赁等形式的养老机构又难以符合规划、消防、审批的要求,从而将一批热心养老服务事业的社会力量拒之门外;②一些养老服务机构因为受资金等要素制约难以做大做强,部分养老机构规模偏小、档次不高、可持续发展能力弱;③省政府规定按每百人配备15-20平方米用于居家养老工作,但目前全市36个居家养老服务站用房(城区14个、农村22个)存在困难。

5.居家养老服务尚未社会化。各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为接受服务的老年人补贴服务费用,支付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报酬都需要大量的资金,在目前政府“直管直办”的情况下资金投入明显不足。资金受限,一方面导致补贴的服务对象数量较少,另一方面导致居家养老服务水平不高。虽然承诺的服务内容和项目较多,但实际上真正到位的居家养老服务内容仍限于吃、住等简单的生活照料服务,与老人所需的生活照料、医疗服务、精神慰藉、文化教育等全方位的服务还存在着较大差距。

6.行业自身建设亟待加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管理人员多由社区居委主任或书记兼任,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多为城市下岗工人、进城务工人员,年龄普遍偏大,文化水平和服务素质参差

不齐。服务人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不高, 多数没有经过有关部门的专业培训,缺乏专业管理、护理知识以及专业技能,难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养老需求,影响了服务项目、内容的扩展以及服务质量的提高。同时,目前尚无专门的养老服务技能培训、鉴定机构和统一的国家职业标准,很大程度约束了养老服务队伍的管理和专业化发展。我市对服务人员的系统培训刚刚起步,培训的人次、批次、内容、手段还远未能满足实际需求。

(三)调研建议

1.提高思想认识,全力营造社会养老的浓厚氛围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党委政府及职能部门要以战略的眼光、全新的思维对待新形势下的养老服务业,从着力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进一步把发展养老服务业摆上重要位置。建立比较完善的以老年福利、生活照料、医疗保健、体育健身、文化教育和法律服务为主要内容的老年服务体系,基本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工作目标。

(2)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有关部门要大力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与发展养老服务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广泛开展敬老、养老、助老的宣传活动,与文明社区、文明家庭创建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开展敬老孝亲模范评选等活动;要把敬老、养老、助老列为德育教育的重要内容,努力在全社会树立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的良好社会风尚,努力营造社会养老的浓厚氛围。

2.加强规划指导,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带头示范作用

(1)加强规划。要坚持养老服务机构与人口老龄化程度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原则,把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和养老服务网络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市政基础设施整体规划,把包括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在内的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及床位数作为社会发展的指导性指标。对公办养老服务机构的数量、布局、规模、档次、服务范围以及资金保障、用地安排等提出明确的目标和要求。要把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纳入城镇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要根据人口发展的趋势、老年人口变动情况以及养老服务需求和老年人的购买力等,对社会养老服务需求进行评估。在此基础上,结合现有的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模式和总体趋势进行宏观预测,对养老机构的布局和选址要适时进行统一规划,促进我市养老服务事业的协调发展。

(2)调整收费。根据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及时合理调整养老机构收费标准。通过市社会福利院等公办养老机构率先合理调高收费,推动我市养老机构收费尽快趋于合理规范,帮助养老机构实现适当盈利,以平衡收支,实现可持续发展。

3.加快改革步伐,积极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

要积极探索养老服务机构公办民营的路子,加快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内部管理方式、用人用工和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运行机制;政府应从老年福利机构的经办人的角色中解脱出来,成为组织社会力量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工作的组织者和引导者,更多地从宏观管理、政策制定、经验总结方面进行指导。按社会福利机构设施水平和服务水平及专业人员的配备划分标准,实行福利机构等级评估,实行分类管理。

4.出台优惠政策,大力支持社会养老服务机构

(1)完善相关政策。①公共财政每年应从财政预算中列支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养老事业的扶持和奖励,分批适量给予物资和资金上的投入,每年有意向地进行扶持和资助。建议对经民政等部门批准成立的养老机构,在养老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要给予宣传、奖励或政策倾斜,落实国家有关服务业的政策待遇。积极吸引社会力量参与,鼓励以独资、合资、合作经营等形式投资兴办养老机构,使民办福利机构“东阳模式”做大做强,不断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养老服务的需求。对养老服务机构床位补贴、居家养老站(中心)建设及补助资金等应尽早纳入财政预算。②可视养老项目情况对其向银行贷款的基本建设资金部分,给予适

当比例的银行贷款利率贴息;对利用区内闲置的学校、厂房等闲置房屋资源,推动老年服务设施建设、兴办养老机构的,政府应在鼓励就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要强调社会保障中的政府责任,加大对养老服务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力度,加大对老年人在养老、医疗保障中的资金投入等等。在充分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力求在制度建设、措施完善、资金保障方面取得突破。

(2)实施优惠政策。认真落实养老服务机构优惠扶持政策。根据我区经济发展和老龄化发展趋势,整合原有文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制定出台实施细则等比较完善的、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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