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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档案涂改年龄检讨书

工作报告 时间:2019-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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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档案检查报告
篇一:干部档案涂改年龄检讨书

关于处级干部档案检查情况的报告

党委组织部、学校人事处:

根据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通知(川组办 [2011]14号)》的有关精神和书记的批示,为了配合学校组织部、人事处做好干部档案的审核达标工作,档案馆从3月4日开始,集中人事档案科全部力量,用一个多月时间,按照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通知》所列检查项目,对全校所有处级干部的档案,逐一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根据川组办 [2011]14号文件的精神,此次的干部档案审核工作主要目标是针对干部档案归档的真实性与完整性进行检查。我们对所有处级干部的档案,逐项进行了检查。据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检查验收评分表中涉及到的项目中,1、2、3、4、5、6、7、8、10、13、18项属于人事档案材料的审理范围;9、11、12、14、15、16、17项属于干部考察选拔材料的审理范围;19、20、21、22项属于档案规范管理范围。

二、根据组织部提交的141份(除范高林)副处级以上的干部名单,我馆人事科工作人员对全校所有处级干部的档案逐个进行检查。全校所有处级干部的档案基本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材料缺少问题(详见附件,并备有检查底单)。请组织部、人事处进行进一步核查,以保证归档材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

三、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中组发[2009]12号)的通知精神,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是反映干部情况的基本凭证和重要依据,是干部人才工作的重要信息。对缺少的材料,建议按照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的有关规定进行完善。

四、为了确保今年10月底前完成干部档案审核完善工作,请在今年8月底之前,将缺失的材料和相关的证明送到档案馆归档,以便进行材料后期的整理装订工作。

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档案袋里的21份检讨书
篇二:干部档案涂改年龄检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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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袋里的21份检讨书

作者:欧阳国

来源:《职业》2011年第05期

我刚进入电视台,老台长送给我一句话:“工作在新闻战线,要处处如履薄冰,事事如临深渊。”开始,我并不理解老台长的意思,或者对他的话不以为然。

正在办理退休手续的老台长把自己的档案打开,他从里面拿出了一叠发黄的资料。他说,这是我干了一辈子新闻留下的21份检讨书。老台长语重心长地说,40多年了,我在工作中犯了21次错误,每次错误我都要求自己写一份检讨书,我把它们放在档案里,就是鞭策自己做事要认真,得小心。

我接过老台长递过的21份检讨书,逐一阅读。其实,老台长犯的并不是什么大的错误,比如,个别错别字、地名写的不全、采访群众的名字写错等等,都是无关紧要的问题。甚至,这些错误是大多数年轻记者天天都犯的错误。老台长工作在新闻战线40余年,写了1000多篇新闻稿,只有21处小小的错误十分难得。

做记者有好几年时间了,我一直记着老台长那21份检讨书,为的是提醒自己在工作中时时小心翼翼,尽量不要出差错。我们媒体的记者小错不断,大错常犯。比如,把主要领导的名字遗落了,记者受处罚;把数字写错,闹出笑话;做假新闻播出来穿帮,观众看出来了。甚至,有的记者因为粗心大意,写出的稿件出了问题,领导怪罪下来,被开除,永远不能从事自己喜欢的媒体工作。还有的因为稿件出现无法挽回的政治问题,记者、值班编辑、当班主任全部下岗。

我们说,“知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炽焚。”老台长的21份检讨书无疑是一本生动的教科书,作为一名新闻工作者,要时刻用心,事事小心,任何错误都是平时的粗枝大叶酝酿出来的。

老台长的21份检讨书是为了自己能够铭记错误。他告诉我,要把自己犯的错误牢记在心里,哪怕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细节。记住错误,为的是少犯错误。老台长所说,处处如履薄冰,事事如临深渊,我想,不仅仅是新闻战线的记者编辑们。

干部人事档案审核主要检查验收项目标准及处理办法
篇三:干部档案涂改年龄检讨书

干部人事档案审核主要检查验收项目标准及处理办法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工作方案
篇四:干部档案涂改年龄检讨书

为贯彻落实中组部《关于对重点管理干部和组织部长的档案进行集中审核的通知》(组厅字〔**〕37号)、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全省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晋组通字〔**〕107号)和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市〉的通知》(临组通字[**]76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根据中组部、省委组织部要求和全市集中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工作精神。现制定我县。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全面覆盖、分步实施、分类指导、分级负责的要求,以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信息为重点,本着积极稳妥、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全县所有在职干部档案进行一次集中审核和专项清理,切实解决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缺失、管理不严、涂改造假等突出问题,确保干部人事档案信息真实准确、材料齐全完整、管理规范严谨,充分发挥干部人事档案在规范干部人事管理、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重要作用。

二、专项清理的范围

这次专项清理的范围是全县所有在职干部,重点范围是乡科级以上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县委组织部负责审核县乡科级干部档案以及组织部管理一般干部的档案;县人社局负责政府系统部门和全县科级以下干部档案清理和审核工作;教育局要在县人社局的指导下,认真做好所管干部的档案专项清理工作。

三、专项清理的内容及要求

1、对于出生时间的确定,要严格执行《关于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6〕41号)要求,未认定的,要进行认定;已认定的,要按照政策进行核实。认定和核实结果要征求干部本人意见并签字确认。更改半年内的,由上级组织人事部门认定;更改半年以上或跨年度的,报再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认定。对档案记载与户籍登记不一致的,应当以干部档案和户籍档案中最早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如组织认定结果与干部本人意见不一致,干部本人无充分理由拒不接受组织认定结果的,以组织认定结果为准(必要时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对涂改严重无法辨认的,由组织人事部门到其原籍公安机关对户口原始底簿进行调查或通过调阅其直系近亲属的档案取证,必要时送公安机关进行鉴定。

2、对于参加工作时间的确定,要严格按照不同时期有关参加工作的政策规定进行认定,对个别因当时参军、参加工作时年龄较小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要按当时政策规定和本人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做出规范认定。严禁以当时入伍或参加工作时间不够法定年龄而将年龄填大等理由重新改回或改小年龄。

3、对于入党时间的确定,要严格遵守《党章》规定,特殊情况按照中组部《党龄的计算方法》(中组部组织局1997年10月编印)进行认定。

4、对于学历学位的确定,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全省检查清理干部学历学位实施方案》(晋组通字〔2002〕40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对学历学位材料存有疑义的,要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有关学历学位认证机构进行认证。

5、对于干部经历的确定,通过审核干部档案有关转正定级、干部任免等材料,或采取实地调查核实的办法,重点审查工作经历和任职经历是否真实,是否符合实际情况。

6、对于干部身份的确定,要严格按照进入干部队伍的方式分别予以认定。对统招统配的大中专毕业生,要审查其《派遣证》、《招生登记表》(或招生部门提供的《招生录检表》)以及有关学籍情况材料是否真实有效;对转干录干人员,既要审查是否符合当时政策规定的资格条件,又要审核批准单位的批复文件和其他依据材料;对军转干部,要审查其《军队干部转业审批表》是否真实有据;对新录用公务员,要审查其《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和《公务员登记表》是否真实有效;对聘用制干部,要审查其是否符合聘干资格和条件,《聘用制干部审批表》是否真实有效。

7、严格执行《关于实行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制度的意见(试行)》(晋组通字〔**〕29号)等干部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凡拟提拔或调整干部(包括录用、调动、军转安置),在办理考察、公示等手续前,必须以“三龄两历一身份”为重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格进行档案审核,尤其要注意审核干部的档案材料是否涂改造假,干部身份、政治面貌和学历学位等重要原始依据材料是否齐全,工作经历是否真实完整,干部信息是否按要求进行认定以及认定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做到谁任用谁认定谁负责。凡档案审核有问题、有疑点的干部,在未查清前一律暂缓任用程序或停止办理有关手续。对发现干部信息认定失真失实的,除予以纠正外,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8、严格按照《关于补充完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相关问题的几点说明》(晋组明电〔2006〕39号)的有关要求健全完善干部档案内容。对于短缺的重要依据材料,要采取责任递次倒推等办法尽量收集原始材料,并按照有关规定收集归档;对确实无法收集到原始材料的,由责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写出书面说明或出具证明材料,经有关部门和机构认证或认定后,归入干部档案。

9、切实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的基础建设和规范管理,严格按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的规定保管保护干部档案。要开展干部档案保管保护情况的检查,重点看是否配置专用档案室、专用铁皮柜,是否由专人负责保管,是否严格按照规定查借阅档案,坚决杜绝无关人员进入档案室、本人自查自带档案等现象。要整合管档资源,集中进行保管,对不具备保管保护条件和能力的单位,要及时取消其管档资格,由上级单位代管。要完善管理制度,以组织部门为重点,积极推进干部档案信息化建设,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档案管理水平。

四、专项清理的方法及步骤

我县专项清理工作分自查、抽查和总结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3月15日)

自查阶段工作分五个步骤进行:

第一步,个人申报、审核登记。

干部本人如实填写《干部情况登记表》,经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干部人事档案主管部门。

干部人事档案的审核登记工作按照“2+1”模式进行。先由每个审核小组的2名审核员交叉审核,填写《干部档案审核情况登记表》并共同签字,再由1名复审员进行复审,复审员在《干部档案审核情况登记表》上签字后,该卷档案结束审核。

第二步,情况梳理。

对审核登记出的情况逐项逐条进行梳理汇总,对干部人事档案整体情况进行量化统计。 第三步,调查核实。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审核登记中发现的问题逐项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步调查意见。 第四步,上会认定。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登记和调查核实的情况进行汇总,按照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审核认定办法,召开党组(党委)会或部务会,对所管干部信息进行上会研究认定。

第五步,填表归档、规范整理。

管档科室根据上会研究认定结果,填写《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分别由审核人、干部本人和主要领导签字,签注单位党组(党委)会议或组织部部务会议讨论决定意见,与调查核实形成的依据证明材料一并归入本人档案,并按照最新干部人事档案整理标准进行规范整理。 县人社局和县教科局要在2013年3月15日前将自查情况向县委组织部作书面汇报。

(二)互查阶段(2013年3月15日至2013年4月15日)

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教科局负责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清理的各小组之间要互相交叉检查,

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沟通解决。同时做好市县间的互查指标工作。干部档案涂改年龄检讨书。

(三)抽查阶段(2013年4月15日至2013年5月15日)干部档案涂改年龄检讨书。

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县纪委、县委党校、县公安局、县教育局等部门组成检查组,负责县人社局、县教科局的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县委组织部要做好抽查和巡回督查工作。具体工作程序是:

1、听取汇报。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等方式,全面了解被抽查单位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工作情况,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

2、抽查档案。按照突出重点的原则随机抽取一定数量干部档案进行重点核查,对管档1000卷以下的抽查30至50卷,对管档1000卷以上的抽查80至100卷。

干部档案涂改年龄检讨书。

3、审核登记。对抽取的干部档案要逐一进行审核,重点核查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情况,并将核查结果填入《干部档案审核清理情况登记表》。对发现的入党时间不符合《党章》规定要求、参加工作时间不足法定最低年龄界限、参军时间与政策规定有出入、档案内容严重涂改且未按规定要求清理认定或存在造假材料的,要将材料原件进行复制或拍照取证。

4、情况反馈。检查组就抽查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和汇总,并向被抽查单位进行反馈,提出限期整改和处理意见(对发现的带有共性或规律性的情况和问题,由县委组织部根据政策依据和实际情况提出统一的政策界限和解决办法)。干部档案涂改年龄检讨书。

(四)总结阶段(2013年5月15日至2013年6月15日)

对自查、互查和抽查中发现“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是出生时间涂改、入党时间不符合《党章》规定要求、参加工作时间不足法定最低年龄界限(运动员、演艺人员等特殊情况除外)、参军时间与政策规定有出入以及档案材料造假的,要严格按有关政策规定进行限期整改。

县人社局、县教科局要在2013年6月15日前将整改结果和专项清理工作总结向县委组织部作书面汇报。

五、组织领导和分工

为切实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加快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工作进度,经县委研究,决定成立县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工作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和职责如下: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和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由李晋伟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卢天蓉同志兼任。

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分工为:组织部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导落实;纪检委负责对重点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教科局负责对国民教育、学历认定及有关政策的解释工作;公安局负责对有关材料的取证、鉴定,以及涉及刑事问题的查处;人社局负责对有关干部身份和参加工作时间的政策解释工作,具体认定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有关部门负责,党校负责对党校学历认定有关政策的解释工作。

各成员单位之间既要分工明确,又要沟通协调,全力以赴确保档案专项清理工作顺利进行。

六、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从全县工作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工作,将其作为“一把手”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省委和市委、县委的统一安排,由干部人事档案主管科室牵头负责,成立领导组和工作机构,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领导组组长,有关负责同志和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担任领导组成员,抽调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具有保密意识的同志成立工作机构,集中力量,统筹安排本单位干部档案专项清理工作。

组织人事部门要把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作为明年组织人事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从事干部人事工作的同志尤其是档案人员要牢固树立公道正派理念,不断加强职业道德修养,进一步强化保密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保密制度,坚持原则,依法

办事、不徇私情,认真把好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入口关、转递关、真实关、准确关,确保专项清理工作扎实开展并取得实效。对于因档案涂改、材料造假和信息泄密导致选人用人失误或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要按照《山西省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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