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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招标流程

工作计划 时间:2020-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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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招标采购流程表
篇一:国企招标流程

公司招标采购流程表:

《XX公司国企采购管理办法
篇二:国企招标流程

XXX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计划及预算管理

第三章限额标准(含)以上采购程序

第四章限额标准以下采购方式和要求

第五章限额标准以下采购程序

第六章计划外采购程序

第七章采购公告、公示

第八章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

第九章合同、验收、档案

第十章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采购行为,加强国有资产监督和管理,保证质量,节约资金,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XX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XX政发〔2012〕70 号)、《关于公布2012 年XX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XX政办〔2012〕164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XX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XX国资委〔2012〕182 号)、

XX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XX工集【2015】93号)等有关采购、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货物、服务采购和子公司限额以上采购。企业工程建设必须进行招投标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执行。

第三条定义

(一)本办法所称货物,是指形成固定资产类的物品和低值易耗的办公用品;

(二)本办法所称服务,是指咨询服务、物业服务、保险服务等;

(三)本办法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等。

第四条公司采购办负责公司的货物、服务采购的管理工作,与市工投集团采购办工作对接,指导各部室采购工作。

第五条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诚信的原则。

第六条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制定符合自己本单位实际情况的采购管理办法,并上报集团采购办备案。

第二章计划及预算管理

第七条公司根据工作需要,每年12月20 日前向集团采购办报下一年度采购计划、预算,公司需同时上报本年度采购总结,

由集团汇总审议确定并上报市国资委。确定的采购项目按采购程序进行采购。

第八条为加强采购工作的计划性、科学性和有效性,采购工作纳入部室年度资产安全性指标考核之中,并根据计划外采购的性质、数量,将计划外采购也纳入考核之中。

第九条年度采购及预算计划应尽量做到适用、有效、节约、合理。

第三章限额标准(含)以上采购程序

第十条采购限额标准定义:服务类、货物(通用)类50万元(含);货物(生产经营专用)类100万元(含)。

第十一条采购单项合同预算金额在限额标准(含)以上的项目,按照市有关文件执行,主要程序如下:

1.由公司向集团提出书面申请,采购申请包含采购主体、采购内容、采购方式、预算资金及来源等“四要素”(以下简称“四要素”)(附件1);

2. 集团采购办初审后报集团会议审议,并形成包含“四要素”的会议纪要;

3.公司填写《XX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方式审核表》(附件2);

4. 由集团向市国资委行文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申请报告;如有其他规定的,履行相关规定后再报国资委;

5. 将采购申请报告、会议纪要和采购方式审核表报市国资委采购办核准,经核准后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

“交易中心”规定程序采购;

6.由集团监察监事审计室对采购各个环节进行监督。

第四章限额标准以下采购方式和要求

第十二条公司限额标准以下采购方式:

(一)公开招标;

(二)邀请招标;

(三)竞争性谈判;

(四)单一来源采购;

(五)询价;

(六)经集团会议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第十三条公开招标,是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第十四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自采购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十个工作日。采购文件发售时间一般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第十五条公开招标采购评标应当遵循下列工作程序:

(一)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二)澄清有关问题。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三)比较与评价。

(四)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应当

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放弃中标的,排名第二或第三候选供应商是否为中标供应商由采购小组决定,或重新组织采购。

(五)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

第十六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一)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

(二)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三)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国企招标流程。

(四)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第十七条在公开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但满足本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
篇三:国企招标流程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有企业采购行为,加强国有企业资产监督和管理,节约国有企业资金,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国有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属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的货物和服务采购活动。

本办法所称国有企业采购,是指国有企业使用国有资金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国有企业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和服务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的货物,是指形成固定资产的物品。

第三条 国有企业的工程建设必须进行招标投标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条 国有企业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诚信的原则。

第五条 采购文件和公告信息必须在当地国资网和招标投标网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内发布,根据需要可以在其他媒体上发布信息,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第六条 在国有企业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

前款所称相关人员,包括招标采购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竞争性谈判采购中谈判小组的组成人员,询价采购中询价小组的组成人员等。国企招标流程。

第七条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市国资部门)是国有企业采购的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规定对国有企业采购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市国资部门负责制订年度国有企业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实施。并负责审批采购任务确认书,明确采购方式。 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履行国有企业进场采购综合协调和场内管理职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提供交易场所。市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依法履行对国有企业采购活动的监督职责。

第二章采购当事人

第八条 国有企业采购当事人是指在国有企业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等。

第九条 采购人是指依照本办法规定进行采购的市属国有企业。采购人应当按照国资和企业管理有关规定,集体决策采购需求,科学合理测算并明确采购预算,报市国资部门备案。

采购人依照本办法规定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采购事宜的,应当由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依法确定委托代理的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采购代理机构应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资格并经市国资部门认可,并进入中介机构库进行管理。经采购人选定并根据采购人的委托办理采购事宜。

采购代理机构选定办法按照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可分为随机抽取和综合评估法确定。项目采购预算金额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采取随机抽取法,项目采购预算金额1000万元以上采取综合评估法确定,具体应当参照《关于进一步整治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的若干规定(试行)》(温委发〔2011〕89号)执行。

第十一条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或者服务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供应商参加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国企招标流程。

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国有企业采购。

以联合体形式进行国有企业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本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实际需求编制采购文件。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供应商,不得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其他内容,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制定的采购文件和公告,必须报市国资部门审核备案。对技术复杂的、技术难度大的项目,市国资部门应组织专家论证后将有关意见编入采购文件。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采购当事人不得相互串通损害企业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

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竞争性谈判小组的组成人员、询价小组的组成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或者成交。

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向采购人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非法利益。

第三章采购方式和程序

第十四条 国有企业采购方式:

(一)公开招标;

(二)邀请招标;

(三)竞争性谈判;

(四)单一来源采购;

(五)询价;

(六)市国资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国有资产管理处工作流程图
篇四:国企招标流程

物资购置、验收、入账、付款流程图

住房补贴支取工作流程

住房补贴调动工作流程

住房公积金支取工作流程

公用房调配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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