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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521

工作计划 时间:2020-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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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婚纱摄影前十强排名情况
篇一:杭州市521

全球婚纱摄影领导者 杭州婚纱摄影前十强

拍摄婚纱照对于很多人来说都是一件值得期待的事情,很多年轻的夫妻为了拍摄婚纱照准备了很多东西,在拍摄之前他们会先去选定一个适合自己的婚纱摄影工作室,在准备好了所有的东西之后就能够进行拍摄了。杭州就是一个非常适合拍摄婚纱照的地方,现在去浙江杭州拍婚纱照的人已经越来越多了,很多人趁着旅游的时候会去杭州看看景点,然后在当地选择一个不错的杭州婚纱摄影工作室,这样就能够拍摄婚纱照了。杭州的摄影工作室非常多,并且这些工作室也有一个排名,那么杭州婚纱摄影的工作室是怎样进行排名的呢?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排名的时候需要考虑很多的要素,首先最重要的肯定就是质量了,每个婚纱摄影工作室的拍摄质量都是不一样的,其中肯定有好的也有坏的,如果我们要选择工作室的话可以选择比较好的,这样拍摄出来的效果也能够让自己满意,对于人们来说选择到自己满意的婚纱摄影工作室并不容易,需要做很多的功课,杭州婚纱照的排名是比较权威的,所以很多人直接选择排名第一的工作室,这样会比较省事。其次就是性价比的问题了,大家肯定都希望选到价格便宜质量又好的工作室了,排名上也会考虑到这个因素,最后出来的排名一定是综合实力最强的,这样的工作室能够让人非常满意,也能够给大家带来很多的好处,在这样的工作室就可以让自己的安心的去杭州拍婚纱照了。

2015年度杭州创业支持政策
篇二:杭州市521

2015年度杭州创业支持政策

(创业扶持、无偿资助)

一、大学生创业无偿资助

资助条件:资助毕业5年之内、在杭州创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或者在杭州高校读书的全日制高校生;

资助金额:资助2--20万元;

重点资助项目:科技类、电子商务、文化创意、文化教育;

申报时间:一般每季度的最后1个月,实际申报时候以书面通知为准。

二、留学生创业无偿资助

资助条件:资助在杭州注册创业的回国留学生(含港澳台地区);

无偿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重点资助项目:科技类(物联网、云计算、新能源、环保节能)、电子商务、文化创意、文化教育;

申报时间:每半年申报2次,实际申报的时候以书面通知为准。

三、文化创意项目无偿资助

申报条件:文化艺术类,影视传媒类,信息服务类,设计服务类,咨询策划类,时尚消费类,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生产类,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销售类,教育、卫生、体育类等九大类别的项目;

资助金额:20-80万;

申报时间:每年申报一次,实际申报的时候以书面通知为准。

四、“青蓝计划”项目无偿资助

资助条件:资助2011年6月1日以后在杭州注册成立的以高校、科研院所教师参与入股的科技类创业项目;

资助最高金额:不超过100万元。资助分为资助启动资金和项目创业资金; 申报时间:每半年申报一次,实际申报的时候以书面通知为准。

五、“雏鹰计划”项目无偿资助

资助条件:资助在杭州注册成立不超过5年、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内的科技类、文化创意类企业;资助金额为20--80万元;

资助项目:科技类和文化创意类;

申报时间:每半年申报一次,实际申报的时候以书面通知为准。

六、物联网项目无偿资助

资助条件:资助在杭州注册创业的有关物联网项目的企业:

无偿资助金额:最高单项不超过150万元;

申报时间:每年申报一次,实际申报的时候以书面通知为准。

七、社区商贸便民便利无偿资助

资助条件:各连锁便利店、大众早点、“菜篮子”专营连锁及洗染连锁店企业;

申报部门:贸易局、财政局;

申报时间:每年申报一次,实际申报的时候以书面通知为准。

八、杭州西湖龙井茶产业发展奖励项目

资助条件: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且为当地的重点茶叶加工企业(需附相关证明);该企业收购当地茶农茶园面积应在2000亩以上、干叶15吨以上(需附收购茶农的有关资料);该企业年产值在1500万元以上(需附企业2011年财务年终决算表);该企业必须拥有市级以上的品牌(附品牌复印件);

申报部门:市农办经发处;

申报时间:每年申报一次,实际申报的时候以书面通知为准。

九、科技计划项目无偿资助

资助条件:申请单位为已认定的杭州市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村镇,并通过中期考核; 支持重点:重点支持与当地特色产业相结合的适用技术、新品种示范应用推广,发展“一镇(村)一品”,有利于促进当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每个示范(试点)村镇限报2项; 资助金额:预算总经费300万元,采取事前资助的方式。资助额度:8--20万元/项。

十、“115”引进国外智力计划项目无偿资助

资助条件: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端外国专家,须在该单位担任中层及以上职务,或担任某项工程、技术、项目和学科的负责人(带头人),且原则上聘用时间不少于1年、1个年度内在杭实际工作时间不少于2个月(从事研发、设计类等可不在杭完成工作任务的专家除外),年薪在30万元(人民币,下同)及以上;

资助金额: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60万元;

资助时间:每年申报一次,实际申报的时候以书面通知为准。

十一、农村电子商务项目无偿资助

资助条件:1.在杭州市注册、纳税的农业企业(或农业电子商务公司),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健全,成立时间两年以上;2.具有专门的运营团队,具有咨询洽谈、网上订购、网上支付、交易管理、物流配送等功能;3.农产品销售达到一定额度:农业企业运用电子商务年销售农产品在300万元以上;农业电子商务公司年销售农产品在500万元以上,其中杭产农产品在300万元以上。农业电子商务公司首次享受该扶持政策后,第三年销售农产品超过5000万元的,可第二次申报该项目。

申报部门:市农办和市财政局;

资助时间:每年申报一次,实际申报的时候以书面通知为准。

十二、浙江省“千人计划”无偿资助

申报类型: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包括高校、院所、企业创新人才、人文社科文化艺术领域、经济金融管理领域和“外专千人”项目);创业人才项目;“海鸥计划”(即创新人才短期项目);

资助时间:每年申报一次,实际申报的时候以书面通知为准。

十三、现代服务业创业无偿资助杭州市521。

扶持方式:扶持方式为补助和贴息两类。其中,符合条件申请补助的引导项目,按项目实际投资额的10%予以扶持;符合条件申请贴息的重大建设(不含土地款)项目,按建设投资单位中长期贷款当年实际贷款利息的80%给予扶持(贴息率不超过当年中长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一个项目只能享受一次贴息;

申报部门:现代服务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财政局;

资助时间:每年申报一次,实际申报的时候以书面通知为准。

十四、节能与工业循环经济重点项目无偿资助

资助条件:重点项目推荐范围主要包括节能、工业循环经济(含工业节水、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和合同能源管理三个方面;

申报部门:省财政厅、经信委;

资助时间:每年申报一次,实际申报的时候以书面通知为准。

十五、名牌产品申报无偿资助

申报条件:1.对同一类别的服务业申报企业数量低于3家的,将不予开展认定工作。2.药品(含保健品、医疗器械)继续不列入2012年杭州名牌评价范围(包括复评);食品类产品要求连续5年以上在各级质量监督检查中合格,且申报企业通过HACCP或ISO22000认证; 申报部门:质监部门;

资助时间:每年申报一次,实际申报的时候以书面通知为准。

十六、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扶持专项资金

申报条件:1、申报单位为在杭州市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重点为民办博物馆、民办书画院、民办图书馆、民办艺术院团、民办纪念馆、民办美术馆、民办收藏馆、民办陈列馆以及文化创意类社会组织等。2、申报单位内部管理机制完善,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规范,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3、申报项目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具有较好社会效益,对我市打造文化名城文化强市具有重要意义。申报项目已经审批单位批准并投入资金实施,申请贴息的项目无逾期还本付息记录;

申报部门:中共杭州市委宣传部文化事业发展处;

资助时间:每年申报一次,实际申报的时候以书面通知为准。

十七、民营书店专项扶持资金

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在杭州市及各区、县(市)有关部门注册登记,主体合法并连续营业满2年的民营书店,重点扶持人文类和学术类的民营实体书店

2、申报单位近两年来积极参加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举办各类公益性活动成绩突出;或近年来实现可持续发展,有一定的市场规模和市场占有率。

3、申报项目要求为单位自筹资金兴办或社会化、市场化运作,已投入资金开始实施。

4、对已接受其他市财政性资金扶持的项目不重复进行扶持;

申报部门:中共杭州市委宣传部文化事业发展处;

资助时间:每年申报一次,实际申报的时候以书面通知为准。

十八、全球引才“521”计划无偿资助

申报条件:申报人选原则上应在海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2005年1月1日以后来杭工作或创业,在2012年3月31日前办妥相关工作或创业手续,并每年在本市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申报和遴选程序:遴选工作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力社保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组织实施; 资助时间:每年申报一次,实际申报的时候以书面通知为准。

十九、十大特色潜力行业重点扶持项目

申报条件:项目属于十大特色潜力行业范畴(十大特色潜力行业是指美食、茶楼、疗休养、演艺、化妆、保健、女装、婴童、运动休闲、工艺美术行业),符合《杭州十大特色潜力行业发展规划》确定的培育发展十大特色潜力行业的发展方向;

申报部门:市旅委、市财政局;

资助时间:每年申报一次,实际申报的时候以书面通知为准。

二十、家政服务企业财政奖励项目

申报条件:在杭州市范围内(不含萧山、余杭区)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并在当地国税局、地税局登记纳税的从事家政服务的独立法人;

申报部门:所在区、县(市)商贸主管部门和财政局;

资助时间:每年申报一次,实际申报的时候以书面通知为准。

二十一、物流业发展财政资助项目

资助条件:重点物流企业和重点国际货代企业;

申报部门:发改委;

资助时间:每年申报一次,实际申报的时候以书面通知为准。

杭州市521。

二十二、年度进口奖励资金

申请条件和标准:对新开展进口业务(上年度进口额为零)且一般贸易进口额在200—1000万美元的各类外贸企业,给予每家企业1万元的奖励;进口额在1000—3000万美元的各类外贸企业,给予每家企业3万元的奖励;进口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各类外贸企业,给予每家企业5万元的奖励;

申报部门:科技局;

资助时间:每年申报一次,实际申报的时候以书面通知为准。

二十三、杭州市循环经济资金补助项目

1项目资助范围:

1.1技术先进、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好的节能、节水、节材技术的开发与利用;

1.2具有示范意义的废物、废气、废水等的资源化利用,电子废弃物等资源化利用技术、污染物减排技术、绿色再制造技术的开发与利用;

1.3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技术的开发与利用;

1.4节能和循环经济成效显著单位以及清洁生产试点企业的奖励;

1.5列入省、市循环经济示范工程的项目;

1.6经市政府确定支持的循环经济项目。

2资助金额:单项资助不超过100万元;按实际投资额的10%予以资助。

3申报时间:每年申报2次,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

二十四、杭州市产学研合作项目无偿资助

1、申报对象和条件

1.1杭州市企业(不包括财政体制与省直接结算的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市、临安市、建德

市、桐庐县和淳安县属企业),企业应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并对项目进行单独财务会计核算。

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市、临安市、建德市、桐庐县、淳安县的产学研合作项目符合文化创意、旅游休闲、金融服务、电子商务、信息软件、先进装备制造、物联网、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我市重点发展的十大产业要求的均可申报。

1.2产学研合作项目应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同承担,并已签订技术合同,且企业出资部分已落实,在申报时已发生的实际投资额占计划投资额的20%以上。

2、重点、优先支持项目

2.1与杭州市政府有战略合作协议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科院所属研究院所、在杭国家级科研院所、浙江大学、中国美院、江南大学等)与我市企业开展科技合作的项目,我市重点支持建设的杭州师范大学与我市企业开展科技合作的项目;

2.2经我局认定的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开展科技合作的项目;

2.3在杭州工业创意设计大赛获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进行产学研合作开发应用的项目;

2.4近年来参加市科技部门组织的各类科技活动的企业和项目,并在科技交流洽谈展会活动中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合作签约的企业和项目

3、资助金额:单项资助不超过30万元;

4、申报时间:每年一次,具体以书面通知为准。

二十五、杭州市重点产业(工业和信息化专项)发展资金项目

1、申报条件:属于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含汽车与新能源汽车)、物联网产业、生物医药产业、节能环保产业(含新材料)、新能源产业的技术创新、产业化投资、公共平台、开拓市场项目。

1.1电子商务产业主要领域:电子商务服务体系,网络化创新服务体系,电子商务支撑体系等。

1.2信息软件产业主要领域:现代通信,集成电路,高端软件及服务外包,云计算,数字电视等。

1.3先进装备制造产业主要领域:重大关键及成套装备,智能制造装备,轨道交通装备,新能源汽车,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海洋工程装备及高附加值船艇,航天航空配套件,现代通信设备,电气机械制造,工程总承包、总集成等。

1.4物联网产业主要领域:先进传感器及无线传感器网络,网络传输,数据存储与分析决策,物联网系统集成,物联网应用与服务等。

1.5生物医药产业主要领域:生物工程药物,新型化学药物,现代中药,生物医学工程(含医疗器械和检测设备),生物制造,生物服务等。

1.6节能环保产业主要领域:高效节能技术设备及产品,环保设备及产品,资源循环利用关键技术设备、产品及产业化示范,LED新光源等绿色照明产品,新材料等;合同能源管理、清洁生产、电能平衡测试等节能环保服务。

1.7新能源产业主要领域:太阳能光伏、风电、核电、水能、潮汐能、生物质能、太阳能热发电装备、新型储能电池等

2、资助金额:单项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3、申报时间:资金申报。根据项目的类别,分别采取每季度申报1次,上、下半年各申报1次或全年申报1次的形式。具体以书面通知为准。

二十六、电子商务企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

申报范围:

杭州哪里婚纱照的好 价格怎么样
篇三:杭州市521

杭州哪里婚纱照的好杭州市521。

每个人结婚的时候都想拍到一生难忘的婚纱照,但是马上要结婚的新人有的不是在很繁华的城市,而是在偏远的地方这让马上要结婚的新人想来浙江杭州拍婚纱照,因为杭州是一个冬天不冷、夏天不是很热的地方,它的气候四季都非常适合拍婚纱照,而且这里有美丽的大海,还有沙滩椰树有所有新娘中理想的风景,所以他们非常想到杭州拍一套自己一生中最难忘的婚纱照,杭州婚纱照,多少钱会不会非常的贵。

杭州婚纱照多少钱价格怎么样,会不会非常的贵其实想要一套一生难忘的婚纱照,那是所有人的梦想,而现在交通工具是那么的发达所以想到杭州也不是很难解决的问题,其实在杭州拍婚纱照的价格也不贵,它的价格一般在网上都可以查到,如果你是外地的可以提前在网上找到一家比较专业的口碑比较好的杭州婚纱摄影工作室了解一下他们的套系,

可以关注一下看看他们最近有没有什么优惠

的活动推出这样对于远方的朋友来说也可以节省一部分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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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杭州市科技型初创企业培育工程(2015-2017)实施意见
篇四:杭州市521

杭州市521。

杭州市科技型初创企业培育工程

(2015-2017)实施意见

杭科高〔2015〕79号

为推进我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化产业结构,围绕市委市政府“一号工程”,大力发展信息经济和智慧应用,决定实施新一轮杭州市科技型初创企业培育工程(2015年-2017年)。为确保培育工程的实施,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培育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新一轮杭州市科技型初创企业培育工程(含“雏鹰计划”、“青蓝计划”)的实施,用3年时间新培育1000家左右科技型初创企业,形成技术水平领先、竞争能力强、成长性好的科技型企业群。

(二)具体目标

通过实施杭州市科技型初创企业培育工程,至本轮培育期结束,力争实现如下目标: ——培育年主营业务收入超500万元的企业400家以上,其中超2000万元的100家以上,超5000万元的50家以上。

——培育15—20家创业板上市后备企业,5家创业板上市企业,150家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或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300家市级高新技术企业,300家市级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

——申报自主知识产权(含申报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新品种等)3000项,授权1500项,列入培育工程的企业均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开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市场占有率位居前列的高新技术产品。 ——培养具有开拓创新精神的科技型企业家队伍和科技人才队伍,集聚一批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简称“万人计划”)、“千人计划”、省“千人计划”、杭州市全球引才“521”计划及其他归国留学人才的优秀中青年人才。

二、资金来源

杭州市科技型初创企业培育工程(“雏鹰计划”、“青蓝计划”)资金由市财政根据当年财政科技预算安排。

三、扶持措施

(一)财税政策扶持

杭州市科技型初创企业培育工程专项资金扶持采用直接支持和间接支持两种方式:直接支持包括创业无偿资助,以“因素法”分配至各区、县(市),间接支持包括贷款贴息和投融资补助等其他政策支持,其中间接支持方式占总资金的比例不低于50%。具体扶持方式为:

1.专项资金扶持

(1)创业无偿资助:

市科委与市财政局根据各区、县(市)“雏鹰计划”、“青蓝计划”企业上年度入库数、本年度入库数和淘汰数等因素,将创业资助经费分配至区、县(市),由区、县(市)综合平衡后根据企业发展情况,可采用“后补助”等多种形式将资金拨付至企业。

主城区:

非主城区:

市财政局会同市科委可根据国家、省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战略对补助因素及权重作适当调整,在年度经费下达时一并告知。

(2)贷款贴息资助:

“雏鹰计划”、“青蓝计划”企业培育期内获得银行贷款的,可按实际贷款额进行贴息资助: 年贷款额≤300万元的,按照不超过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资助;

年贷款额在300-500万元之间,300万元以内按照不超过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资助,超过300万元部分,按照不超过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40%给予贴息资助;

年贷款额大于500万元的,500万元以内部分参照前述标准执行,超过500万,按照不超过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25%给予贴息资助;

每家企业每年可享受贴息的最高贷款金额为2000万元,培育期间享受贴息的贷款总额不超过4000万元。

贷款贴息等间接支持由市科委委托相关机构每年受理一次,具体贴息比例根据当年预算规模确定。

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雏鹰计划”、“青蓝计划”企业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产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根据《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116号)进行税后加计扣除;根据《关于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

号),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其他政策支持:经认定的“雏鹰计划”、“青蓝计划”企业,自动列入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并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在同等条件下,“雏鹰计划”、“青蓝计划”企业项目优先列入我市各项科技计划和产业扶持计划;优先推荐认定软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等;择优推荐申报国家或省的其他各类计划。

(二)科技金融服务

建立信用激励机制、风险补偿机制、以股权投资为核心的投保贷周转联动机制、银政企中介多方合作机制、分阶段连续支持机制、市场选择聚焦机制,以促进“雏鹰计划”、“青蓝计划”企业技术与资本高效对接,建设初创企业发展良好的融资生态圈,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

1.优先向相关金融机构推荐“雏鹰计划”、“青蓝计划”企业;优先提供天使担保、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基金宝”等政策性担保;对获得专业风险投资的“雏鹰计划”、“青蓝计划”企业,由企业提出申请,经杭州高科技担保审核后,可根据其经营情况提供不超过投资额50%的贷款担保;鼓励市级政策性担保公司、各区(县、市)科技局、银行共同组建风险池基金,实现政府对企业资助效应的最大化。

2.优先向创投机构推荐“雏鹰计划”、“青蓝计划”企业,引导杭州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杭州市蒲公英天使投资引导基金采用阶段投资或跟进投资的方式加大支持力度。市创业投资服务中心等创投服务机构优先向“雏鹰计划”、“青蓝计划”企业提供投融资路演、项目推荐、产权交易、上市辅导等服务,推动“雏鹰计划”、“青蓝计划”企业与创投资本的对接。

3.“雏鹰计划”、“青蓝计划”企业在向银行申请续贷时,经杭州市创业投资服务中心审核符合要求的,可申请使用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周转资金,单笔申请额度一般不超过500万元,重点支持的科技型企业可放宽,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企业应自筹实际所需资金的20%以上。

(三)创业创新服务

1.对成长性较好的“雏鹰计划”、“青蓝计划”企业,鼓励并辅导其申报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等。

2.鼓励企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雏鹰计划”、“青蓝计划”企业获得国内外专利授权后,可按《杭州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获得资助。

3.结合孵化器、创业园、加速器建设等工作,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优先为“雏鹰计划”、“青蓝计划”企业配备创业导师,采取单个指导、会诊指导、授课指导、陪伴指导、咨询指导等形式,开展创业辅导、企业诊断、信息咨询等服务;组织开展经营管理、技术开发、财务税收政策、科技金融、知识产权等方面的培训,为企业培育经营管理人才。

(四)人才培养、引进服务

1.积极推动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引导院校人才为企业技术创新服务

政策咨询、技术对接、人才招引等方面的服务。

2.“雏鹰计划”、“青蓝计划”企业负责人为海外高层次人才的,支持其申报国家“万人计划”、“千人计划”、“省千人计划”、杭州市全球引才“521”计划。

四、申报条件

(一) 雏鹰计划

在杭州市范围国税局、地税局登记、纳税,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初创企业:

1.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要求,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含量高,在技术及商业模式创新上有明显特色;具备一定的技术与市场成熟度,生产及市场营销计划切实可行;市场开发潜力大,成长性好。

2.注册成立时间3年以内,注册资金的实收货币资本原则上不高于1000万元(生物医药、集成电路、新能源等特殊产业可放宽至2000万元),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0%。

3.建有研发部门,拥有一支稳定的研发团队,研发经费单独建帐,研发投入占当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5%以上;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15%以上。

4.原则上,初创企业申报时年销售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下。

(二) 青蓝计划

1.由高校教师、科研院所专家带领团队创办,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的科技型企业。

2.高校教师、科研院所专家以、等形式投资参股,股权比例在企业注册后1年内不低于20%,且企业使用的技术成果系自主研发,无知识产权纠纷。

3.注册资金的实收货币资本原则上不高于1000万元(生物医药、集成电路、新能源等特殊产业可放宽至2000万元),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0%。

4.原则上,初创企业申报时年销售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下。

初创企业只能申报“雏鹰计划”、“青蓝计划”其中一种计划,享受一次扶持政策。

五、组织管理

市科委负责杭州市科技型初创企业培育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

1.申报:凡符合培育条件的企业均可向所在区、县(市)科技局提出申请,填报《杭州市科技型初创企业培育工程申请表》,提供企业发展计划书、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纳税证明、上年度财务报表等附件。

2.认定:区、县(市)科技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后,统一上报市科委;市科委负责组织专家对申请企业进行评审,建立总量为1000家左右的杭州市科技型初创企业培育工程培育库。

3.管理:杭州市科技型初创企业培育工程由市和区县(市)两级共同培育管理, 对在本意见实施前已列入“雏鹰计划”、“青蓝计划”企业,其培育期未满的企业可享受本实施意见扶持政策至5年培育期满(一次性扶持政策除外)。

市科委加强对列入培育计划企业的引导和管理,推动企业规范化经营。对“雏鹰计划”、“青蓝计划”企业的在申报、考核、验收等环节弄虚作假且经查实的,撤销其“雏鹰计划”、“青蓝计划”企业资格,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同时停止其5年内申报市级以上(含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并通报政府相关部门。

4.考核:本轮“雏鹰计划”、“青蓝计划”企业自认定起培育期3年。区、县(市)科技局负责当地“雏鹰计划”、“青蓝计划”企业的培育和管理工作,并向市科委报送有关报表或监理报告。培育期内,市科委对“雏鹰计划”、“青蓝计划”企业定期进行考核,对明显无法正常运行或经营绩效较差的企业实行淘汰,考核合格的企业可继续享受本意见规定的相关扶持政策(一次性扶持政策除外)。

5.退出机制:企业规模发展至年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含)以上、或成功实现上市、或被收购、兼并时,视为毕业,不再享受培育工程相关扶持政策。

本意见自2015年9月15日起施行,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文件执行期满后,培育期未满的企业政策执行至培育期满。

本意见由杭州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杭州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本文来源:http://www.myl5520.com/fanwendaquan/1070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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