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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控制药品占医疗业务收入比例的相关规定
篇一:药品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控制在35%以内
关于进一步控制药占比的相关规定
为了控制医药费用合理增长,减轻患者负担,确实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根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部署和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院《关于控制药品占医疗业务收入比例的暂行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继续严格执行药品集中采购制度
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的要求,集中采购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时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细化技术要求。在评审药品时,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采用科学评价办法,选择质优价廉药品。严禁药品采购的体外循环,严禁各科室自行采购药品和使用自制制剂。
继续执行药品最高采购量的相关规定,中药注射剂每个品规每月采购量不超过1500支,西药注射剂每个品规每月采购量不超过1800支。
二、继续执行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
对每月使用金额前三位的药品暂停使用一月;对一年度内三次排名前三位的药品降价10%让利于病人。
对连续三个月用量增长超过30%的药品,根据不同情况予以警告、暂停使用或停用的处理。严禁医药代表进行不正当的促销活动。凡在我院发现这类违规的竞争行为,经查实后立即停止该药品的使用。
三、控制门诊大处方
门诊处方注射剂为1日用量,口服及外用制剂为3~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一日用量;慢性病口服制剂处方用量可延长到15~30日用量,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金额超过150元的处方为大处方,大处方必须由所在科室主任签名后方可调配发药。
药剂科应根据临床用药需要对药品进行拆零调配,并加强管理,杜绝药品质量事故的发生。
违反上述规定的处方,药师应当告知处方医师,请其重新开具处方。如果医师拒绝重新开具处方,药师有权扣发,并向病人说明情况。每月由院药事委员会和质控科对处方进行抽查,对不合理用药及大处方在院内通报,并分别按处方金额的50%扣除处方医生和药师的效益工资。
四、严格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临床医师可根据诊断和患者病情开具第一类(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处方;患者需要应用第二类(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时,应经具有主治或主治以上医师同意并签名;患者病情需要应用第三类(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具有严格临床用药指征或确凿依据,经有关专家会诊同意,处方和医嘱需经具有副主任或副主任以上医师同意并签名,方可使用。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一级的抗菌药物,但仅限于1天用量。
违反上述规定,药师应当告知处方医师,请其重新开具处方。
五、控制科室药品收入占医疗业务收入的比例
按照相关科室的工作性质和特点,分别确定科室药品收入占医疗业务收入的比例(简称药占比,下同)。全院药占比不得高于45%。
各科室药占比根据财务科报表控制,每月考核一次。药占比超过部分的金额按院科分成比例从科室效益工资中全额扣除, 由相应的处方医师承担;科室药占比每超过1%,扣科主任效益工资100元。
公立医院如何降低药品收入占业务总收入的比例
篇二:药品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控制在35%以内
公立医院如何降低药品收入占业务总收入的比例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迫切需要,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政府关注民生、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具体举措。目前基本药物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1、是招标采购工作待规范,国内企业反映招标采购没有做到招采结合,没有感受到基本药物制度对企业的关注;2、是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机制尚未建立,零差率让基层医疗机构几乎没有利润,但对其相关的补偿资金未到位;3、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配套缓慢,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公立医院改革等五项制度的具体配套措施尚未详尽,导致了进程缓慢。 新医改要求公立医院进一步明确公立医院的法人地位,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要强化医院自主经营、自主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意识。公立医院决靠财政补助而高成本、高消耗、铺张浪费、随意开支,既增加了病人的经济负担、增加了政府财政负担,同时也损害了医院自身的发展后劲,是对国家、对集体、对个人都不负责任的行为。公立医院应积极开展内部成本管理工作,走优质、高效、低耗的内涵发展道路。
1、主动拓宽筹融资渠道。
长期以来,医疗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一直是公立医院经费补助的三个渠道。由于财政补助的严重不足,以及医疗服务定价脱离价值,药品加成已成为医院的主要收入来源,一般占三甲医院总收入的45%-50%,二级医院甚至达到80%。一旦从逐步改革到完全取消药品加成,医院的主要经济来源被切断。陈竺部长在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表示,将通过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和增加政府投入解决。然而,通过药事费补偿,而药事费由病人支付,则病人在药品“零差价”中得到的实惠不会太多,病人负担不可能减轻,反而会因此造成医院处方的流失。如果药事费在医保中列支,则又会降低参保人员实际的保障水平。通过调整技术服务收费来补偿,把本应该将过低的医疗技术服务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作为药品“零差价”的补偿,这显然混淆了补偿与价值之间的关系,医生的医疗劳务价值仍得不到体现。由此看来,公立医院700多亿元的药品差价损失,政府投入很可能会占绝大比例。政府会如何界定补偿范围、补偿方式、补偿到位时间,怎么补、能补多少,还有诸多配套政策等待出台。鉴于上述问题的存在,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的建立很可能是一场 “持久战”。因此,公立医院不应该存在“等”、“依”、“靠”的依赖思想,而应积极主动应对即将发生的新变化。公立医院仍需广泛拓宽筹融资渠道,例如通过融资租赁及时更新医疗设备
等,在国家的政策允许下,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发展资金,同时也是为政府财政分忧。 2、理清内部管理思路
(1)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优化流程,提高服务质量。“以病人为中心,优化流程,提高服务质量”,既是医院内部管理的客观需要,也是外部环境变化的必然选择。公立医院要在竞争环境下求生存谋发展,必须靠自身的医疗技术实力和优质服务来吸引病人。服务是软实力,热情周到、宾至如归、流程高效的服务通过主观努力是可以在短期内迅速改进的。“以病人为中心”还要充分考虑病人的切身经济利益。新医改的目标是切实解决老百姓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实行药品零差价让利于百姓,合理提高服务收费标准,不应影响医院正常的行医行为。在药品零差价实施初期,医院应加大内部自查,规范收费行为,避免发生少数医生为了经济利益滥开检查、重复检查,变相增加病人负担的现象。药品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控制在35%以内。
(2)修订和完善绩效激励机制,有效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药品零利润后,医院和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在初期都可能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公立医院取消了15%的药品加价后,药品购、销、存等环节仍不可能精简,机构、人员、设备设施配备同样必不可少,药品管理成本仍将时刻发生,在 “药事服务费”补贴办法和补贴金额尚无明确的定义的情况下,医院及医务人员会直观地认为患者每次看病给医院带来的不是经济收益,而可能是“亏本”,对患者的服务态度也难免会产生消极情绪。公立医院应适时修订和完善分配机制和绩效激励机制,取消收入与业务科室或医生个人经济利益直接挂钩的做法,尤其是药品收入坚决不能纳入科室核算后收入。医院应加强药品管理,加大考核和监查力度,逐步降低药品占总收入的比例,实行以服务质量及岗位工作量为主的综合绩效考核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鼓励多劳多得、优劳优得,绩效工资向高风险、高贡献科室和人员倾斜,全面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对于药事服务费的分配办法应科学合理,鼓励医生合理用药,防止为了获得药事费而人为增加处方量,加重病人的负担。
(3)抓药品质量管理,保证医疗活动安全。药品零差价后,院内药品销售不仅对医院的经济贡献度为零,而且药品采购、贮藏、流动、发放、收费等各个环节都需要消耗人、财、物力,药品供应实际上成为医院经济运行中的一个负担,医院对院内药品流通及其药品质量管理的重视程度可能下降,由此带来潜在的医疗不安全因素。有的医院甚至可能会委托他人经营管理,医院药品质量监管可能出现漏洞。因此在零差价政策实施初期,医院应加大对药品质量和使用管理的监管力度。药剂人员工作中心应从现在的药房事务管理逐步转移到临床
用药服务。通过采购环节把关、用药质量检查、处方质量考核、病人用药指导、提供药事咨询服务等加大对临床和病人的服务,以抓药品质量、用药安全为重点,配合临床医疗活动安全开展。药品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控制在35%以内。
(4)认清病源结构变化,主动加强与基层医院联系。未来的医疗改革将逐步朝着“社区首诊、双向转诊和康复回社区”的方向改变,随着国家加大对社区及基层医院扶持力度,加大硬件设备投入,配备优秀的全科医生,尤其是社区及基层医院药品零差价政策全面开展起来后,肯定会吸引更多的患者在社区就医,“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在几年后可逐步成为事实。作为规模、实力较强的公立医院,应正确认识门诊病人量可能出现的下滑,同时主动加强与城市社区服务中心、乡镇医院等基层卫生机构的交流联系。通过开展“师带徒”、“一帮一”等形式帮助基层医院培养人才,定期进行技术指导,对其形成有力的技术支撑。通过密切与基层医院的联系、交流和培养感情,实现互惠互利,争取更多的病源。按新医改意见:“城市大医院要与县级医院建立长期稳定的对口支援和合作制度,采取临床服务、人员培训、技术指导、设备支援等方式,帮助其提高医疗水平和服务能力”。
3、实行内部成本管理,提高核心竞争实力
实行零差价后,药品加成收入渠道被取消,建立在医疗技术和管理水平上的核心竞争力对各所医院都变得突出重要。公立医院更应该加强内部管理,注重成本效益,合理利用医院人力资源、物力资源、财力资源,最大限度满足社会医疗需要,用最少的投入取得最好的医疗服务效果。
关于医院药品比例控制的相关资料
篇三:药品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控制在35%以内
材料目录
XX医院药比调控方案 .................................................................................................................................. 1
玉环县人民医院药品比例控制管理办法 .................................................................................................... 5
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药品比例控制管理办法 ............................................................................................ 8
义煤总医院临床药品比例控制管理办法 ..................................................................................................10
xxx人民医院2011年药品比例控制管理办法 ..........................................................................................12
xx县人民医院2010年药品比例控制管理办法 .......................................................................................13
医院临床科室门诊药占比考核办法(试行) ..........................................................................................16
控制门诊药品比例的措施 ..........................................................................................................................18
医院临床科室门诊药占比考核办法(试行) ..........................................................................................20
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门诊药品使用控制方案 ..............................................................................22
三门峡药品比例控制管理办 ......................................................................................................................23
温岭市中医院坚持合理用药控制药品比例 ..............................................................................................25
河南省肿瘤医院关于加强临床用药管理的实施方案 ...............................................................................27
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合理用药管理实施细则 ...........................................................................................29
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阳光用药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33
南陵县医院控制药占比实施办法...............................................................................................................36
金华市医疗机构落实处方药师审核制度实施方案 ...................................................................................38
XX医院药比调控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医改精神,改善医院经营管理,优化收入结构,提升经营绩效,规范药品使用管理,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医疗负担,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成立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
主任委员:院长
副主任委员:医疗业务副院长
委员:药科医教科护理部院感科纪委各临床科主任
(二)制定完善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责(职责见附件)
二、药品控制目标
根据湖北省三级医院评审标准,全院综合药品收入比例(以下简称药比)目标是控制在 %以下。结合医院实际,采取分步实施的原则,力争通过年的时间,全院综合药比调控到 %以下,保持适合医院实际发展需要的水平。
三、确定药比指标
XXXX年,医院药比指标比上年递减率≥5%。围绕这一目标,财务科、经管科将近三年各科室的药品费用进行清理,制定手术科室、非手术科室、门诊等各单位每月药比指标和药品费用,将执行情况纳入各单位月度绩效考核。
各临床科室要将医院下发的药品费用和指标进行分解承接,落实到每日工作中。
四、落实调控举措
(一)落实临床科室经营数据周报制度,将科室药比等指标在院长办公会分析讨论,适时监控和调整。
(二)规范院内药品流通管理环节
1、药品计划申报及审批。各单位每月20日前将下月药品计划由科主任审核签字后提交药科,药科根据科室上月使用量和全院药比进行筛选,剔除异常动态品种,报院长审核审批,经院长审批同意签字后交药科进行采购。药品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控制在35%以内。
2、药品采购。药科根据院长审批的计划进行网上招标采购。
3、药品投放调控。药科要根据财务科(经管科)统计的经营周报信息,对药品费用、药比指标超过进度目标的科室进行预警,有权对药品数量、品种、档次进行调控,
经院长同意直至停止投放。
4、药品规范化使用检查。医教科、医保办、院感办、财务科、经管科、药科要对临床科室的抗生素使用分级管理情况、药敏试验等项目进行认真检查,不达标准严格考核。
(三)保障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调动全院职工积极性,主动参与支持降药比工作;
要实现医院可持续发展,必须坚持“大家的事情大家办”,让大家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而共同奋斗,这是开展一切工作的基础。在工作中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以下三个关系
(1)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
(2)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
(3)医院平台与医务人员个人的关系
2、落实调控举措
(1)推行临床路径管理。对各种常见病和多发病,制定规范诊疗用药目录。
(2)加强单病种管理。对费用封顶承诺的病种,加强认真进行药比调控。
(3)严格用药档次管理,减少高档次药品的采购和使用。
(4)在保证疗效的前提下,严格遵循“国产-合资-进口”品种顺次的原则进行制定计划、采购和使用。
(5)严格规范落实抗生素使用分级管理。
(6)严格控制辅助用药量。制定规范治疗性用药和非治疗性用药的使用比例。
(7、加强门诊处方管理。严格遵循“急三满七”原则,严控门诊处方值,减少和杜绝大处方。
(8)开辟非药收入增长点。各临床科室要向内部挖潜力、挤水分、让空间,
(9)加强手术室费用监控。要严格控制手术室总体费用和药比。除特殊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上级指令性任务外,手术室的药比必须低于 %,将创效空间让利于临床手术科室。
(10)提升设备利用率,发挥各科室设备创效作用。
(11)改进医技服务质量。
A、围绕临床业务发展,加强沟通,超前引导、开展临床需要的检查技术;
B、推进床边服务承诺、检查报告限时承诺;
C、定期召开临床医技沟通协调会,收集临床意见,落实持续改进。
(12)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创效。发挥科室学科优势,开展新技术新项目降药比。
(13)医疗资源整合,提升降比增效合力。加强科室间的技术协作,对患者的医疗需求
(14)投入“短平快”的设备积极创效,改善收入结构。
五、完善考核
1、根据医院下达的指标,对超出药比考核指标部分的收入不计入科室,并按每超标1%扣1000元处罚;
2、扩大临床在医技收入中的分配比例,每降低1%扣1500元,每超额1%加奖2000元;
3、加大设备利用率考核力度,减少沉默成本。
(1)落实设备三级维保制度,加强设备巡检保养,确保设备完好率达100%。根据三级维保责任,重点设备完好率每降低1%扣相关责任人1000元;
(2)提高设备利用率。设备利用率考核指标为95%,每降低1%扣责任科室月奖1 %。
4、医技科室服务质量考核。对B超、CT、MRI、DR等检查,5小时内报告送临床。急诊检查30分钟发送报告。
5、严禁业务人员私自医药代表,发现私自接触者由纪委按有关制度进行处罚。
附件: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并组织制定本院相应的规章制度,经常检查《药品管理法》的执行情况,对违反事件要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2.根据《医院用药品种目录》,检查审定各科用药计划,制订调整本院《基本用药目录》和处方手册,定期审定需要增加或淘汰的药品品种。
3.审核各种申请购入的新药和新制剂,并按有关规定报上级备案或批准。
4.审查药品采购计划及实际执行情况,决定特殊紧缺药品分配使用方案。
5.定期组织检查各种药品使用、管理情况及自配制剂的质量。指导监督临床各科合理用药,分析药物不良反应,研究防止用药事故和药源性疾病的措施,确保安全有效用药。及时处理用药重大问题。
6.定期组织检查各科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药品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违法者,要严肃处理,并及时上报。
7.支持医院药学工作,指导和协助中西药物和制剂的开发。
8.药事管理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
9.药科为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常设机构,药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药事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关于严格控制药占比的相关规定
篇四:药品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控制在35%以内
关于严格控制药占比的相关规定
为了规范医务人员合理用药,有效控制药品占医疗业务收入比例(简称药占比,下同),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依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卫生系统医疗服务阳光用药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卫发【2012】27号)和《关于印发2012年诸暨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全院合理用药监督管理工作,医院合理用药专家督导组负责全院合理用药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二、各临床科室主任为科室合理用药第一负责人,具体负责对本科合理用药、大处方进行督导管理,及时纠正本科室临床用药中存在的问题。
三、严格控制大处方和贵重药品的使用
门诊处方注射剂为1日用量,口服及外用制剂为3~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一日用量;慢性病口服制剂处方用量可延长到15~30日用量,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每张处方金额超过200元的,超过上述规定用量或金额的处方为“大处方”。 临床药师与用药检查组共同分析每张处方用药合理情况,对于不合理用药的大处方,张榜公布。
四、执行药品最高使用量的相关规定,中药注射剂每个品规每月使用量不超过800支,西药注射剂每个品规每月使用量不超过1200支。超过限量的,结合处方与医嘱的点评,存在滥用或不合理的,一到限量值就设定禁用。
五、实行药品超常预警与动态监测制度
对连续三个月用量增长超过30%的药品,根据不同情况予以警告、暂停使用或停用的处理。严禁医药代表进行不正当的促销活动。凡在我院发现这类违规的竞争行为,经查实后立即停止该药品的使用。
每月对各科室药品使用金额前五名的抗菌药物与非抗菌药物进行动态监控,对于异常增长或不合理使用现象较多的药品,根据不同情况予以警告、暂停使用等处理。
每月对医院使用量排名前10位的药品与抗菌药物进行排名,并重点监控。对进入前十名的药品,处方与医嘱点评中发现滥用或不合理使用较多的,提交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批停药一月。
六、临床药学室要加强对门诊处方、住院医嘱的点评与分析,尽量做到门诊全处方点评。
把点评到的不合理的处方与医嘱及时与临床沟通并公示。对于门诊抗菌药物的人次使用比例、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使用强度、I类切口手术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率,进行院内通报,对监测到的不合理用药积极进行干预。
七、各临床科室的药品比例。
参照各临床科室2012年各科室药占比统计数据,并结合处方与医嘱点评结果,修改各临床科室药占比考核标准。各科室要把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例控制在规定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