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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项目的会计处理

毕业论文 时间:2020-07-08

【www.myl5520.com--毕业论文】

PPP项目的会计核算问题研究
篇一:ppp项目的会计处理

XXXX学院

2016届本科毕业论文

题目 PPP项目的会计核算问题研究

姓 名 WH 学号 XXXXXXXXXXXX

系 班 会本1203班 专业 会计学

指导教师 李高雅 职称 助教(硕士)

2016年6月

文本目录

摘要 .............................................................. 1

关键词 ............................................................ 1

一、引言 .......................................................... 1

二、PPP项目会计核算的理论 ......................................... 2

(一)PPP项目概述 ............................................. 2

(二)会计核算概述 ............................................. 3

(三)PPP项目会计核算理论 ..................................... 3

三、我国PPP项目会计核算问题分析 .................................. 6

(一)PPP项目范围界定 ......................................... 6

(二)政府主体的会计核算问题分析 ............................... 6

(三)项目公司主体的会计核算问题分析 ........................... 7

(四)国内外PPP项目普遍存在的其他问题分析 ..................... 8

四、我国PPP项目会计核算建议 ...................................... 9

(一)完善PPP项目范围的界定 ................................... 9

(二)对政府主体的PPP项目会计核算的建议 ....................... 9

(三)对PPP项目公司的会计核算的建议 ......................... 10

(四)完善我国PPP项目的其他建议 .............................. 11

五、结束语 ....................................................... 11

参考文献 .......................................................... I

ABSTRACT. ........................................................ II

KEYWORDS ......................................................... II

致谢 ............................................................ III

PPP项目的会计核算问题研究

会计系 本1203班 WH

指导老师: 李高雅 摘要:最近几年来,PPP项目随着我国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需求的不断增加,已成为我

国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融资方式。PPP项目在别的国家已经有了很多年的历史,积累了

丰富的会计核算方面的经验,而我国是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才引入,我国到现在还没有相应的

全面的会计规范,由于PPP项目既涉及到政府公共部门又涉及到社会的私营部门,如果PPP

项目会计核算不能够如实的反应真实的财务状况的后果,会给相关的投资者以及其他利益相

关体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文章结合国际会计准则的规定,通过PPP项目的界定范围、相

关主体的会计核算分析以及国内外经典案例分析我国目前PPP项目的会计核算等方面存在

的问题进行分析,并从PPP项目界定的范围以及PPP项目公司在项目公司成立、建设、运

营阶段的具体会计核算等几个方面提出建议。

关键词:PPP项目;政府部门会计核算;项目公司会计核算

一、引言

近年来,我国经济基础建设及服务的需求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而不断地增

长,最终导致了公共部门的巨大资金缺口,进而影响着我国基础设施建设的质量

和效果。这种情况下,PPP项目逐渐应用在各个领域之中且越来越受到欢迎,它

的独特之处就在于它能为基础设施建设筹集足够的资金,缓解我国基本建设的资

金压力,且很好的满足了基础设施快速的发展的需求。如能源基础设施、交通设

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垃圾处理,教育、体育、文化等的社会公共事业。最为成

功的项目有鸟巢、北京地铁4号线、北京第十水厂等项目,可见,PPP项目在目

前社会是不可或缺的。这种新型的公私合作融资模式,其发展具有独特的优势性,

在我国的未来的经济发展中有着美好的前景。但是PPP项目在我国发展的时间

较短,缺乏全面的相关会计核算方面的经验,PPP项目会计核算的准确程度直接

关系着项目相关者的利益,且是决定PPP项目发展的关键因素。从理论意义上

来讲,完善的PPP项目会计核算能够确保相关财务信息的准确性,且反映项目

真实的进行情况,从实践意义来说,加强对其的会计核算工作管理,能使企业政

府主体的利益避免损害,所以对PPP项目的会计核算问题的研究是十分必要的。

二、PPP项目会计核算的理论

(一)PPP项目概述

英文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s是PPP项目的全称,最早起源于英国上世纪20年代,其独特的优势性渐渐体现在应用过程中,之后在很多国家开始应用发展。在关于PPP的定义,国内外各种权威机构给出不同的解释:

表2.1 国内外机构对PPP的定义

由表2.1可知,由于全球各个国家的政治制度及经济结构的不同,影响各国PPP项目的认识和定义。综合以上,PPP项目可以概括为:政府部门与私营部门,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进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合作,或是为了提供某种公共产品和服务,互相之间形成一种合作关系,通过合理的风险分担和收入分配,实现双赢的一种新的融资模式。②

①董丽洁.我国PPP项目会计核算问题研究[D].重庆:重庆大学,2014:4.

②李华.PPP项目会计核算相关问题研究[J].财经界,2015,(15):185.

如北京第十水厂、杭州湾跨海大桥、二广高速公路。在这些大型基础设施建设中,通过对基础设施建设及服务的商业化和私有化,提升项目质量和服务效率,弥补政府在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方面的不足,降低政府的财政压力。

(二)会计核算概述

会计核算也就是以货币为计量尺度为特定主体的已经发生或已经完成经济活动进行核算,也称会计反映。科学合理的会计核算是决定会计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的关键因素,且及时、准确地为会计主体编制会计报表,以满足相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要求是很重要的。①会计具有反映、管理的功能,为相关利益者提供有效的财务报告,使其做出正确的决策,为会计主体管理决策提供完整、准确的会计信息。能够及时准确的预测会计主体未来的经济活动,且进行有效的决策。根据会计主体的实际情况进行会计核算是做好会计工作的必要条件,会计核算的基本理论是统一的,但主体的情况确实有很大不同,核算过程中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三)PPP项目会计核算理论

目前,我国PPP项目运行的主要机制是:首先政府组织企业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并且和企业制定相关协议,然后企业进行建设实施。

PPP项目可以分为两种类型:托管和特许经营模式。托管模式指政府以确定采用PPP模式为前提,政府部门通过招标方式确定项目,项目公司在完成项目后,项目公司代政府提供服务,通过政府付费实现企业收益。特许经营模式指政府授予项目公司一定的权利并签订合同,在特许期内,公司在建设阶段、运营阶段取得合理收益,特许期限满后,项目设施由企业无偿归还给政府。

1、托管模式,分为建设期和代政府运营期。

建设阶段的会计处理:

(1)按照合同确认工程收入及结转工程成本(完工百分比):

借:主营业务成本—某工程工程施工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某工程

(2)发生的工程建设费用应计入合同成本: ①王盼盼.PPP项目会计核算相关问题研究[J].中国市场,2015,(19):162.

PPP投资与建设模式下会计问题研究(国际商务财会2015)
篇二:ppp项目的会计处理

PPP投资与建设模式下会计问题研究

1刘运华

【摘要】PPP投资与建设模式是指政府与社会资本在基础设施或公共服务领域建立的一种合作关系,一般是由社会资本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的主要工作,并通过确定的付费方式获取合理的投资回报;政府部门主要负责基础设施或公共服务价格和质量监管。本文以项目公司作为会计主体,以投资-建设-运营具体的PPP运作方式为例,对PPP投资与建设模式下收入、成本以及资产的确认与计量进行了研究。

【关键词】PPP;收入;成本;确认;

PPP投资与建设模式是政府与社会资本在基础设施或公共服务领域建立一种合作关系,一般由社会资本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的主要工作,并通过“政府付费”或“使用者付费”获取合理的投资回报;政府部门则主要负责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价格和质量监管,以保证公共利益最大化。项目运作方式主要包括委托运营、建设-运营-移交、建设-拥有-运营、转让-运营-移交以及改建-运营-移交等。具体运作方式的选择主要由收费定价方式、项目收益水平、风险分担基本框架、融资需求和期满处置方式等因素决定。本文主要以建设-运营-移交运作方式为例,研究了项目公司在建设、运营和移交三个主要业务环节的收入、成本以及资产确认与计量的方法。

一、PPP模式付费方式。

付费方式作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重要基础,关系到 PPP 项目的风险分担和收益回报,是 PPP 项目合同中最关键的条款。根据 PPP 项目所处行业、运作方式及具体情况的不同,PPP合同中需要设置不同的付费方式。常见的付费方式主要包括政府付费、使用者付费和可行性缺口补助三种。不同的付费方式对于项目而言意味着不同的风险和收益,项目公司收入、成本以及资产的确认原则、方法也会有所不同。

(一) 政府付费。

政府付费是指政府直接向项目公司付费购买公共产品和服务。在这种付费方式下,政府可以依据项目设施的可用性、产品或服务的使用量以及质量向项目公司付费。政府付费是公用性设施和公共性服务项目中较为常用的付费方式。

(二) 使用者付费。

使用者付费是指由消费者直接向项目公司付费购买公共产品和服务。项目公司直接从最终用户处收取费用,以回收项目投资并获取合理收益。公路、桥梁、地铁等公共交通项目以及供水、供热等公用设施项目一般可以采用使用者付费方式。 1 作者单位:通号工程局集团湖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沙湾路89号1栋5层 邮政编码:410000

作者简介:刘运华,男(1977.10—),汉族,本科,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办公电话: 0731-89708675 手机:18670320303 邮箱:9611418@qq.com

(三) 可行性缺口补助。

可行性缺口补助是指使用者付费不足以满足项目公司成本回收和合理回报时,由政府给予项目公司一定的经济补助,以弥补使用者付费之外的缺口部分。

二、项目公司会计核算遵循的基本原则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财政部财会[2008]11号,以下简称《解释》)对企业采用建设-运营-移交方式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业务,明确了收入确认原则。项目公司对于所提供的建造服务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以下简称“建造合同准则”)确认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并于工程结算时根据不同的付费方式确认金融资产和无形资产;基础设施建成后,项目公司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收入准则”)确认与后续经营服务相关的收入。项目公司如果未提供实际建造服务,而是将基础设施的建造发包给分包商的,项目公司则不应确认建造服务收入,应当按照建造过程中支付的工程价款和项目付费方式等规定,分别确认为金融资产或无形资产。

三、项目公司收入、成本以及资产的确认进一步探究

项目公司在PPP模式中,主要涉及建设、运营和移交三项主要业务事项。下面就项目公司三项主要业务事项中涉及的收入、成本以及金融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确认分别研究。

(一)建设阶段。

1、项目公司提供建造服务。

根据《解释》,项目公司对于所提供的建造服务应当按照建造合同准则确认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建造合同收入应当按照收取或应收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

(1)“政府付费”机制中可用性付费和绩效付费方式下收入、成本和资产确认与计量。 可用性付费和绩效付费通常与项目的设施容量或服务能力相关,而不考虑项目设施或服务的实际需求,因此项目公司不需要承担需求风险。 该种付费方式下项目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按照建造合同准则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成本。即预计总收入=项目合同中政府付费总额现值,预计总成本根据项目公司工程预算部门测算确定。当期确认合同收入=预计总收入×累计完工百分比-前期累计已确认合同收入,当期确认合同成本=预计总成本×累计完工百分比-前期累计确认合同成本,当期确认合同毛利=(预计总收入-预计总成本)×累计完工百分比-前期累计已确认合同毛利。根据公式计算确定后,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工程施工-合同毛利”,贷记“主营业务收入”。

工程结算确认按照公式:工程结算=确认收入,由于未来收回金额能够可靠计量,并构成一项收款的权利,因此该种情况下,在确认收入的当期按照与收入相等金额确认工程结算,按照未来能够收回金额确认应收账款原值,按照差额确认应收账款折现。会计分录为:借记“应收账款-原值”,贷记“应收账款-折现”、“工程结算”。

(2)政府付费机制中使用量付费方式和使用者付费机制下收入、成本和资产确认与计量。

使用量付费方式是指政府主要依据项目公司所提供的项目设施或服务的实际使用量来付费。使用者付费机制是指由最终消费用户直接付费购买公共产品和服务。以上两种付费方式项目公司一般会承担全部或者大部分的项目需求风险。以上付费方式下项目合同总收入不能可靠估计。但是,该项PPP项目合同是在充分论证和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签订的,并且合同执行中无重大变化,基于理性经济人假设,应当认定项目公司成本能够收回。按照建造合同准则规定,则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实际归集的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成本。预计总收入=预计总成本。当期确认的收入=当期归集的成本=当期确认的合同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主营业务收入”。

工程结算确认按照公式:工程结算=确认收入,由于未来收回金额不能可靠计量,并不能构成一项收款的权利,因此该种情况下,在确认收入的当期按照与确认收入相等的金额确认工程结算和无形资产,借记“无形资产”,贷记“工程结算”。该项业务可以理解为一项资产置换业务,即以建造项目换入无形资产。

(3)可行性缺口补助付费机制下收入、成本和资产确认与计量。

可行性缺口补助是使用者付费无法使社会资本获取合理收益或无法收回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成本的某一限额,可以由政府提供补助,以弥补使用者付费之外的缺口部分。项目公司作为理性经济人,如果项目执行过程中无重大变更,上述的“某一限额”必然大于建造成本,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项目公司商业上的可行性。该种付费方式下按照建造合同准则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成本。项目预计总收入=某一限额现值。当期确认收入=预计总收入×累计完工百分比-前期累计已确认收入。当期确认的成本=预计总成本×累计完工百分比-前期累计确认的成本。当期确认的毛利=(预计总收入-预计总成本)×累计完工百分比-前期累计已确认的毛利。

工程结算确认按照公式:工程结算=确认收入,由于未来可收回金额不会低于某一限额,因此该种情况下,在确认收入的当期按照确认收入金额确认工程结算,按照某一限额确认应收账款原值,按照差额确认应收账款折现额。会计分录为:借记“应收张-原值”,贷记“应收账款-折现”、“工程结算”。

2、项目公司不提供建造服务。

当项目公司不提供建造服务的情况下,项目公司不确认收入、成本。在与分包商进行工程结算时根据不同付费机制按照以上原则方法分别直接确认金融资产和无形资产。

(二)运营阶段

《解释》规定,项目建成后,项目公司应当按照收入准则确认与后续经营服务相关的收入。但是,《解释》并未就建造期间项目公司确认的金融资产如何转回未予以明确。笔者认为运营期间收入、成本以及金融资产或无形资产按照以下方法处理。

1、运营收入确认。项目公司PPP项目合同获准对公共基础设施的服务对象收费时,当建造期确认了无形资产的,收费收入全部记入主营业务收入。当建造期确认了金融资产的,

每期收费时按照实际收费金额冲减应收账款原值,同时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应收账款折现额,记入主营业务收入。会计分录为: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账款-原值”,同时借记“应收账款-折现”,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具体折现方法可采用实际利率法。针对建造期间确认金融资产的,在运营期间收入确认举例说明如下:

甲项目公司2015年完成项目建造,并开始运营。按照PPP项目合同,运营期10年,运营每年确定收回资金2亿元,甲项目公司要求投资报酬率15%。经查年金现值系数表,10年期,利率15%年金现值系数为5.018。据此,项目公司建造期间确认金融资产为:2×5.018=10.036亿元,其中应收账款原值20亿元,应收账款折现额9.964亿元。确认金资产的会计分录为:借记“应收账款-原值”20亿元,贷记“工程结算”10.036亿元、“应收账款-折现”9.964亿元。运营期间甲项目公司收入确认表如下:

运营期收入确认表

2亿元;同时,借记“应收账款-折现”1.5054亿元,贷记“主营业务收入”1.5054亿元。以后各年按照上表及第一年分录进行账务处理即可。运营期满,如果以上假设未变,则累计收款20亿元,累计确认收入9.964亿元。建造期间确认的应收账款原值全部收回,应收账款折现额全部摊销完毕。

2、运营成本确认:项目公司在运营过程中支付的各种费用,管理人员及管理活动费用、应费用化的借款利息、营业税金及附加、所得税以及与经营活动无关的费用损失等按规定应分别计入“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等相应科目,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费用均应记入“主营业务成本”科目。建造期间确认的无形资产可以按照直线法进行摊销,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累计摊销”。

(三)移交阶段

PPP模式下项目运营期满时,项目公司向政府移交的并不是项目公司的全部资产,仅仅是PPP合同所约定的项目设施,项目设施成本已在运营期间摊销完毕,其账面净值为零,确认的金融资产亦全部收回。因此项目的移交并不影响项目公司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因此不需进行会计处理。

参考文献:钱俊菲 周俊颖.《BOT项目运作模式下若干会计问题研究》.会计研究.2010

PPP项目相关财务及税务梳理
篇三:ppp项目的会计处理

PPP项目相关财务及税务梳理

涉及到的主体有:

(1) 项目实施机构:代表政府方ppp项目的会计处理。

(2) 社会资本:代表非政府企业,一般是规模较大,管理规范,且有与标的项目相关资

质的法人企业,由政府机构按照招标等政府工作程序,从多家候选企业中择优选择;

(3) 项目公司:由政府方和中标社会资本企业,针对特定项目共同设立,具体负责项目

的设计、建设等各项工作;

(4) 施工主体:负责承建标的项目的施工方,可以是项目公司自行设立,也可以是独立

的第三方施工企业;

(5) 金融机构:为项目公司提供贷款的银行等机构;

(6) 保险机构:项目公司购买防风险产品的保险公司;

(7) 其他服务机构:提供运营、财务、法律服务的各类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

务所等

下面从社会资本、项目公司、施工主体展开,梳理与PPP业务相关的财务处理、税务规定

一、 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通常直接以资金出资;

1、根据其所占股权比例,及与政府机构合作协议具体规定,分如下三种情况

(1) 持股比例50%以上,且能控制项目公司,按长期股权投资处理,采用成本法核算,

并将项目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 持股比例达到50%以上,但不能控制公司,或持股比例未达到50%,但具有共同控

制、重大影响,按长期股权投资处理,采用权益法核算,不纳入合并范围,应将关联交易涉及损益按持股比例抵消;

(3) 持股比例较低,不具有共同控制且重大影响,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处理;

2、相关税务规定

(1)如果采用部分非货币性资产出资,按视同销售缴纳相关税金(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可适用5年分期缴纳的优惠政策;(财税〔2014〕116号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2)如取得分红,可适用居民企业税收优惠,免征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

六条第二项规定)

(3)退出项目公司,转让股权时,按转让股权公允价值与长期股权投资(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 项目公司:由政府方和中标社会资本企业,针对特定项目共同设立,具体负责PPP

项目的设计、建设、运营等各项工作;PPP项目获取回报的实现方式,通常不是由政府直接回购,而是在项目建成后,给予一定期限的特许经营权,以项目的运营相关收益,回收投资,偿还贷款及利息,并获取合理回报;在考虑实际投资额、贷款成本、各项税费等前提下,考虑合理比例的回报,结合项目预期收益的实现方式,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双方谈判确定;

1、 会计处理(以BOT方式,即建设-运营-移交为例)

(1) 收到投资款,作为实收资本处理;收到融资款,作为企业贷款,确认长期

借款,借款费用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处

理,相应的利息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计入相应资产;不符合资本化

条件的,直接计入当期费用;

(2) 发生相关支出时,如可行性研究、设计费、建设方工程款等,根据与政府

前期谈判预期收益实现方式,分别确定金融资产(长期应收款)或无形资

产;

① 预期能收回确定金额,如政府直接付款,或可行性缺口由政府直接付款,

确认长期应收款,发生支出时

借:长期应收款

贷:相关科目(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等)

未实现融资收益(考虑货币时间价值)

② 预期收回金额不确定,如由使用者付款,确认为无形资产,发生相关支

出时

借:无形资产

贷:相关科目

③ 混合模式:预收能收回部分确定金额+不确定金额,总体思路是

借:长期应收款(确定金额)

无形资产(差额)

贷:相关科目

未实现融资收益(考虑货币时间价值)

(3) 运营阶段:

① 分期收回确定金额时,冲减长期应收款,同时确认相应的融资收益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ppp项目的会计处理。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根据是否开票,确认是否按照适用税率,计提相应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② 收到不确定金额时(使用者付费),确认收入,无形资产摊销入成本

借:银行存款/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累计摊销

③ 发生运营成本,

借:管理费用

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相关科目(银行存款、原材料、应付账款等等)

(4) 移交阶段:

① 收回固定金额,已回收完毕的,移交阶段直接移交即可,不再做账务处理

② 收回不确定金额,无形资产摊销完毕,账务处理如下

借:累计摊销

贷:无形资产

2、 税务规定:

(1) 基础设施、节能节水项目:自取得第一笔经营收入年度起,企业所得税三

免三减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

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

和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10号))

(2) 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按投资额10%抵

减应纳税所得额,一次抵减不完的,可以五年内抵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环

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10〕256号))

(3) 专项拨款:如贷款利息补贴、其他符合规定的专用款项,符合条件的,按

不征税收入处理;对应的支出也不得税前抵扣;(《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

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中华人民共和

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八条)

政府往往会通过政府补贴的方式给予项目公司一定的补助。企业取得的政府补贴从

税收角度看可以分为两种情形:应税收入及不征税收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的规定,

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

金,若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单独核算支出,且拨付资金部

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则该部分政府补贴属于不征税收入,

项目公司无须就此缴纳所得税。除此之外,项目公司取得的其他政府补贴属于应税收入,

仍须履行所得税纳税义务。对于不征税收入,《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

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

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4) 运营阶段:按所提供服务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及

其他税种;

① 高速公路收费权:根据全面推开营改增新规定,高速公路通行费属道路通

行服务,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税率为11%。试点前开工

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的征收率

计算应纳税额。根据以上规定,下游企业可以凭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

抵扣,将进一步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全国营改增解答汇编)

② 公路经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

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是指相关施工许可证明上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高速公路。(财税〔2016〕36号)

③ 其他运营服务:按所提供服务适用的增值税率(如现代服务一般适用6%税

率),计提相应的销项税额;如收取管理费、运营费等;

(5) 移交阶段:

参考有关BOT项目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问题,有一种思路如下:

① 以投融资人(社会资本方)的名义立项建设,工程完工后经营一段时间,

再转让业主的,在项目的各个阶段,按以下方法计税:

在建设阶段,投融资人建设期间发生的支出为取得该项目(一般为不

动产)所有权的成本,所取得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投融资人将建筑工程

承包给其他施工企业的,该施工企业为建筑业增值税纳税人,按“建筑业”

税目征收增值税,其销售额为工程承包总额。

在经营阶段,投融资人对所取得的收入按照其销售的货物、服务适用

的税率计税。

在转让阶段,就所取得收入按照“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增值税,其

销售额为实际取得的全部回购价款(包括工程建设费用、融资费用、管理

费用和合理回报等收入)

本文来源:http://www.myl5520.com/fanwendaquan/1130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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