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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教务处

毕业论文 时间:2020-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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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
篇一: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教务处

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

(2013版)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是实现本科培养目标的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是学生在校期间所学知识及各种能力的综合应用与升华,是对各专业教学目标、教学过程、教学管理和教学效果的全面检验,为保证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1 毕业论文(设计)撰写的内容与要求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应立论严谨,层次分明,数据详实,文字简练,推理有据。论文包括:题目、中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致谢和附录等几部分。装订排版顺序:1、封面;2、目录;3、中英文摘要、关键词;4、正文(概述、正文、结论、注释、参考文献、致谢、附录);5、任务书。

1.1封面

封面填写论文题目、专业、学生姓名、指导教师姓名等内容,详见附近1封面。

1.2目录

目录单独一页,包括论文章、节标题及页码,编排到第2级标题。

1.3摘要与关键词(单独一页)

摘要:字数在300字左右,具有独立性和完整性,它包含全文的主要信息,是论文的压缩体,主要说明本论文的目的、研究方法、研究成果和结论,要突出说明本论文的创造性成果及新见解。语言力求简练、准确。要求中、英文摘要内容一致。

关键词:是能覆盖论文主要内容的词汇,是为了满足文献检索需要而从论文中选取的词汇。在摘要的下方另起一行,注明本文的关键词(3--5个)。要求中英文关键词一致。

1.4正文

正文是论文的主体,一般可包括概述、论文主体及结论等部分。

1.4.1概述(引言或前言)

概述一般作为第1章,应说明选题的目的、背景和意义,国内外文献综述,以及论文所要研究的主要内容;若采用引言或前言来说明选题的目的、背景和意义等项时,可不必编写章号。

1.4.2论文主体(正文)

正文部分是毕业论文的核心部分,包括学习、研究和调查过程中所获得的材料,以

及经过加工整理、分析研究而成的论点。它应该结构合理,客观真切、简短精练、合乎逻辑。

1.4.3结论

结论作为单独一章排列,但不加章号。

结论是对整个毕业论文(设计)主要成果的归纳,阐述自己的研究成果在本领域的意义,应突出论文(设计)的创意点,以简练的文字对论文(设计)的工作进行评价。

1.4.4注释

为了反映论文的科学依据和作者尊重他人研究成果的严肃态度,同时向读者提供有关信息的出处,引用文献应在文章中的引用处右上角加注。毕业论文采用脚注,连续编号形式。注释只限于写在注释符号出现的同页,不得隔页。

1.4.5参考文献

正文之后一般应列出主要参考文献。参考文献应按文中引用出现的顺序列全,附于文末。要求理工类论文参考文献须在8篇以上,文管类参考文献数量不少于12篇。各类参考文献编排格式须符合国家标准GB 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参见附件:《参考文献著录格式》。

产品说明书、各类标准、各种报纸上刊登的文章及未公开发表的研究报告等不宜做为参考文献引用。

引用网上参考文献或资源时,应注明该文献的准确网页地址,网上参考文献不包含在上述规定的文献数量之内。

1.4.6致谢

对给予资助、指导和协助完成研究工作,以及提供各种条件的单位及个人表示感谢。要求实事求是,切忌恭维和庸俗之词。

1.4.7附录

对需要收录于论文中且又不适合书写于正文中的附加数据、资料、详细公式推导、计算机程序有特色的内容,可作为附录编排。如冗长数据、公式的推算、调查问卷、访谈提纲等。

1.5任务书

任务书由指导教师逐项填写,经教研室主任签字后发给学生。(任务进程、指导教师评定成绩表,含文理科、指导教师评语、答辩记录表)

2 撰写规范

2.1封面、任务书

封面、任务书上的内容用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或打印,必须正确无误。任务书封面内容中“指导教师签字”、“教研室主任签字”,成绩评定表中“指导教师评定成绩”、“指导教师”,答辩记录表中“记录员签名”、“评定成绩”、“答辩委员会主任签字” 必须手写签字。

2.2目录

目录按两级标题编写(如:第1章□□□□??1,1.1□□□□??1),上下空两行,“目录”二字居中(小二号黑体),字间空一格,下为章、节及其开始页码(小四号宋体,行间距为1.5倍行距),一级标题加粗。目录使用自动生成形式。

2.3中文摘要

2.3.1“摘要”二字黑体小三加粗居中,字间空两格。

2.3.2 “摘要”二字下,摘要内容(小四号宋体)。每段开头空二格,标点符号占一格。

2.3.3“关键词:”(小三号黑体)在摘要内容之后隔一行空二格编写。关键词(小四号宋体)数量为3-5个,与“关键词:”接排(不留空格),每关键词之间用分号分开,最后一个关键词后不打标点符号。

2.4英文摘要

2.4.1“Abstract”(小二号Times New Roman加粗)居中。

2.4.2摘要内容(小四号Times New Roman)。

2.4.3“Key words:”(小四号Times New Roman加粗)在摘要内容之后隔一行空四个字母编写。关键词(小四号Times New Roman)与“Key words:”接排(不留空格),每一关键词之间用分号分开,最后一个关键词后不打标点符号。

2.5 题目

题目使用黑体小二号居中,加粗。

2.6章节、各间标题及层次

论文正文分章、节撰写,每章应另起一页。各章标题要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字数一般在20字以内,不得使用标点符号。各层次题序及标题不得置于页面的最后一行。层次以少为宜,根据实际需要选择。见下表。

表:文管、理工类论文层次代号及说明

2.7正文

中文正文采用小四号宋体,英文正文用小四号Times New Roman。正文行间距为固定值22磅。

2.8参考文献

各类参考文献编排格式须符合国家标准GB 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参见附件:《参考文献著录格式》。

3 字数要求

3.1 文科:一般不少于6000字;

3.2 理科、工科:根据各专业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不应少于5000字。

3.3 文理科本科生毕业论文原则上不要超过12000字。

4 打印及装订要求

4.1论文一律用纸张A4标准白纸(210mm-297mm)单面打印。

4.2论文正文页面设置:版面页边距上为3.0cm、下为2.5cm、左为3.0cm、右为

2.5cm,装订线0.5cm、位置左侧,正文为固定值22磅,标准字符间距。

4.3页眉下划线为双线,上细下粗线型,宽度为3磅,双线上居中用小五号宋体标注“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论文页码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小五号字、宋体、居中)连续编码,从装订顺序看,中文摘要、关键词、英文摘要、正文、注释、参考文献、致谢、附录需要编写页码。封面、目录和任务书不必编写页码。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教务处。

4.4目录、摘要、各章、参考文献、致谢、附录均另起一页。

4.5论文封面用教务部统一下发的封面进行打印或填写。

5 参考文献著录格式

A.连续出版物

[序号] 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J].刊名,出版年份,卷号(期号):起止页码.

例:[1] 袁庆龙,候文义.Ni-P合金镀层组织形貌及显微硬度研究[J].太原理工大学学报,2001,32(1):51-53.

B.专著

[序号] 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M].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页码.

例:[3] 刘国钧,郑如斯.中国书的故事[M].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1979:115.

C.会议论文集

[序号] 析出责任者.析出题名[A].见(英文用In):主编.论文集名[C].(供选择项:会议名,会址,开会年)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

例:[6]孙品一.高校学报编辑工作现代化特征[A].见:中国高等学校自然科学学报研究会.科技编辑学论文集

(2)[C].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10-22.

D.专著中析出的文献

[序号] 析出责任者.析出题名[A].见(英文用In):专著责任者.书名[M].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 例:[12]罗云.安全科学理论体系的发展及趋势探讨[A].见:白春华,何学秋,吴宗之.21世纪安全科学与技术的发展趋势[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0:1-5.

E.学位论文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教务处。

[序号] 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D].保存地:保存单位,年份.

例:[7]张和生.地质力学系统理论[D].太原:太原理工大学,1998.

F.报告

[序号] 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R].报告地:报告会主办单位,年份.

例:[9]冯西桥.核反应堆压力容器的LBB分析[R].北京:清华大学核能技术设计研究院,1997. G.专利文献

[序号] 专利所有者.专利题名[P].专利国别:专利号,发布日期.

例:[11]姜锡洲.一种温热外敷药制备方案[P].中国专利:881056078,1983-08-12.

H.国际、国家标准

[序号] 标准代号.标准名称[S].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

例:[1]GB/T 16159—1996.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1996.

I.报纸文章

[序号] 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N].报纸名,出版年,月(日):版次.

例:[13]谢希德.创造学习的思路[N].人民日报,1998,12(25):10.

J.电子文献

[序号] 主要责任者.电子文献题名[文献类型/载体类型].:电子文献的出版或可获得地址(电子文献地址用文字表述),发表或更新日期/引用日期(任选) .

例:[21]姚伯元.毕业设计(论文)规范化管理与培养学生综合素质[EB/OL].:中国高等教育网教学研究,2005-2-2. 附:参考文献著录中的文献类别代码

普通图书:M 会议录:C 汇编:G 报纸:N 期刊:J 学位论文:D 报告:R 标准:S 专利:P 数据库:DB 计算机程序:CP 电子公告:EB

【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专业】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招生网站-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分数线
篇二: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教务处

【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专业】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招生网站-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分数线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切实加强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管理,深入贯彻实施“阳光招生”,规范招生工作行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 本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是由广西民族大学申办的按民办机制运行的独立学院。 上级主管部门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学校代码为:13640。     第三条 我院全日制本科招收对象是:参加2014年6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 在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完成学业且成绩合格的学生,可获得由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颁发的国家统一印制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我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五条 我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六条 我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其成员由学院董事会领导和学院领导组成。 组长由学院董事会领导担任。 第七条 我院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成员由各部门抽调,组长由学院领导担任。 第八条 我院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全程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收费标准第九条 2014年我院本科招生总计划为1800人。 我院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数及有关要求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十条 我院实行学年制收费,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学年制收费标准计收学费。 各专业每年学费为:编辑出版学专业为11000元/年。 老挝语、缅甸语、法学、汉语国际教育、汉语言文学(含高级涉外文秘方向)、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市场营销(含英、越、泰、老、缅、印尼语方向;汽车营销与服务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含英、越、泰、老、缅、印尼语方,招生咨询电话:15994452825,招生监察电话:0771-3292003,招生办公室电子信箱:xshxybgs@163.com,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鹏飞路北段1号(大学西路158号), 邮政编码:530008。 本章程由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招生工作领导

小组负责解释。 。

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教务处。

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重点专业:

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全景地图:

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历年分数线:

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报考指南:

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招生计划:

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人气校友: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2013届毕业生档案户口迁移有关问题答疑
篇三: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教务处

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2013届毕业生档案户口迁移有关问题答疑

根据往届毕业生普遍关心的一些问题及毕业生离校后可能遇到的一些情况,我们以问答形式归纳、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能给同学们提供一定的帮助。

1、学院毕业生的就业方案什么时候上报?

答:按照教育厅的要求,学院的就业计划于6月初上报教育厅,经审核同意后开始打印《就业报到证》,因此要求已签约的毕业生在6月1日前把“就业协议书”交至学院就业服务中心。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原则上派遣回生源地人事管理部门。6月1日以后签约的毕业生,可以继续办理签约手续,但办理《就业报到证》的时间要根据签约的具体时间以及教育厅的安排,原则上安排在7月1日以后,视实际情况而定。

2、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什么时候发放,在何处领取?

答:《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将于毕业生离校前的1-2天发放,由系部统一领取后集中发放。

3、什么是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就业报到证》有何作用?

答:《就业报到证》的全称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是由国家教育部直接印刷,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单独签发,列入国家就业计划的毕业生才能持有的有效报到证件。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其它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教务处。

《就业报到证》的作用是:《就业报到证》是用人单位接收、安排毕业生工作的依据;《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入编的依据;《就业报到证》是办理户口迁移、人事档案转接等手续的依据;《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计算工龄、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因此,毕业生对《就业报到证》要妥善保管,凡自行涂改、撕毁的《就业报到证》一律作废。如《就业报到证》遗失,毕业生须到学院就业服务中心开具相关介绍信后,自行到广西区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771-3859813)申请遗失补办,获批准后予以补发。

4、结业生的《就业报到证》如何办理?

答:结业生可与用人单位协商,如单位不同意接收将作自动取消;如单位愿意接收,请将单位同意接收结业生的意见报学院就业服务中心,获批准后予以办理《就业报到证》,但必须在《就业报到证》上注明“结业生”字样。没有落实具体单位的结业生,可向学院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办理回生源地的《就业报到证》(在学历栏上注明“结业生”)。

5、结业生离校后获得毕业证如何办理就业派遣手续?

答:如结业生毕业后获得毕业,请凭毕业证原件到学院就业服务中心开具相关介绍信,重新办理《就业报到证》。

6、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该如何办理档案、户口手续?

答:对已落实就业单位且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档案,学院就业服务中心按具体签约单位的情况,将毕业生档案寄至相应的档案管理部门。根据档案寄送有关规定,不允许毕业生自己带走档案。

对已签约的毕业生的户口,学院保卫部户籍室将统一办理《户口迁移证》,离校时将发至毕业生,毕业生必须凭《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到户口迁移证上的“户口迁往地址”的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逾期不办理将会给自己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对于不同性质的用人单位,其档案、户口接收单位会有不同,大致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1)对于国有性质的用人单位录用入编的毕业生,如签约中直、区直、地市属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具有人事档案接收权的国有企业,学院将其档案转至用人单位。

(2)县及县以下所属单位接收的毕业生,档案寄送县级人事档案主管单位(具体视毕业生工作单位要求而定)。

(3)对于民营、外资等没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企业单位聘用的毕业生,其档案、户口不转至用人单位,可根据个人情况选择托管地点:①托管在就业单位所在地的人事代理机构,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②托管在生源地的人事主管单位,报到证、档案、户口均派遣回生源地。人事主管单位参见《省、直辖市、自治区毕业生回生源地派遣单位一览表》。

7、毕业生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的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户口、档案如何办理?

答:毕业生如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须得到当地人事局的接收函才能将本人户口、档案迁入当地。如毕业生已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用人单位签约,但未获得当地人事局的接收函的,毕业生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后,可申请将本人户口、档案迁回生源地。

8、考上硕士的毕业生其档案、户口如何办理?

答:对已经考上硕士研究生的毕业生,请本人持升学录取通知书到学院就业服务中心和保卫部户籍室办理档案和户口的迁移手续。

9、什么样情况的毕业生适合将户口、档案暂时托管在学校?

答:已有就业意向、暂时未签约,预计会在短期内与单位签约的毕业生。

10、什么样情况的毕业生不适合将户口、档案暂时托管在学校?

答:(1)准备出国的毕业生;(2)准备两年内结婚的毕业生;(3)准备到生源地工作的毕业生。

11、毕业生如何办理户口、档案暂时托管在学校的手续?

答:申请档案、户口留校的同学原则上要求是已有明确的就业意向或已落实就业单位但单位要求先试用一段时间再决定录用的同学,同时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请毕业生按规定时间办理,逾期一律不再受理。

12、档案暂时托管在学校与档案托管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最大区别在哪里?

答:两者的区别请见下表:

学校为毕业生提供档案户口托管服务,是为了方便毕业后短期内即将签约的毕业生办理手续。在托管期间能需迁出的毕业生,可在毕业之后带上相关材料到学校出具相关介绍信后,先自行到广西区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就业报到证》,后回学校办理户口、档案的转移手续。据往年的情况来看,二次就业推荐时,往往人事部门以“档案都不回来,我们怎么样给你推荐”为由,拒绝为你提供就业推荐。现在,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生源所在地人事局有义务为回生源地的大学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及相关服务工作。

13.毕业生已与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书,要求户口、档案回生源地的,怎么办理?

答:毕业生的就业报到证开到毕业生接收主管单位,如生源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户口、档案依据就业报到证派回生源地。

14、应届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的好处在哪里?

答:对毕业生而言,办理人事代理首先解决了落户的问题,其次保证了你不论在何种类型单位(包括民营、三资、或股份制企业)工作,其合法权益、应有的社会、政治待遇和人事服务都得到保障,例如保留干部身份、转正定级、工龄连续、国家规定的档案工资调升、职称评定、出国政审、党团管理、代办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各种证件年审等等。

15、毕业生户口迁移证遗失如何补办?

答:本人写户口迁移证遗失报告,到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出具未落户证明,到保卫部户籍室办理。

16、毕业后如何查询自己的档案去向?

答:毕业生档案一般于每年7月15日左右寄出,毕业生可于8月15日左右到自己档案接收单位查找并确认档案是否到达,具体咨询学院就业服务中心。

17.档案托管期间如何调档、迁户口?

答:①调回生源地。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到学院就业服务中心开具报到证办理介绍信,凭介绍信自行到广西区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报到证,再凭报到证到学院就业服务中心办理档案转移;凭报到证到学院保卫部户籍室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②调往工作单位。凭毕业证、单位接收函或签约协议书到学院就业服务中心开具报到证办理介绍信,凭介绍信自行到广西区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报到证,再凭报到证到学院就业服务中心办理档案转移;凭报到证到学院保卫部户籍室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③调往工作单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凭毕业证、工作证明、工作地人才交流中心的接收函到学院就业服务中心开具报到证办理介绍信,凭介绍信自行到广西区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报到证,再凭报到证到学院就业服务中心办理档案转移;凭报到证到学院保卫部户籍室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④考取研究生的学生凭考生入学调档函或录取通知书到学院就业服务中心办理档案转移;到学院保卫部户籍室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18、毕业生到单位报到时如果用人单位拒收怎么办?

答:国家规定:“经过协商落实和国家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批的毕业生就业计划必须认真执行,未经高校和用人单位双方复议并报地方主管部门批准,学校不得随意改派毕业生,用人单位不得拒收和退回毕业生”。当遇到用人单位拒收时,毕业生应主动向用人单位说明情况,不要与对方争吵,更不要贸然返校,应及时与学校取得联系,由学校分清责任,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若属因学校工作失误造成计划不落实,误派毕业生的,应由学校负责提出调整意见报批。由于用人单位发生重大变化(如撤并、破产、倒闭等),无接收能力的,应及时与学校协商,合理调整。若是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提出难以达到的又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过高要求,则不能作为退人的理由。属于毕业生本人身体有病而提出退回的,若是学生在校期间就有传染病史,精神病史,用人单位不知道,待毕业生报到时才被发现的,应允许提出退回;若是报到后才患病的,应按在职人员病假的有关规定处理。如果因毕业生离校后违法或严重违纪,被用人单位拒绝接收的,则取消其原来的派遣计划,将其改派回生源所在地自行择业。

19、有关毕业生档案、户口迁移问题该向哪里咨询?

答:毕业生如遇到毕业生档案、户口迁移的有关问题,可打电话向相关部门咨询。咨询电话:就业服务中心:0771-3292309,户籍室:18677189487。

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院发[2011]6号)
篇四: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教务处

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

院发[2011]6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学士学位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学位[2000]24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我院学士学位按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授予。

第三条 凡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并达到我院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我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按照本细则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章 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

第四条 具有正式学籍,在学院允许的修业年限内,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的应届本科生,同时达到下列要求的,授予学士学位。

(一) 学位课程、毕业论文、毕业实习的成绩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注:优秀(90-100)、良好(80-89)、中等(70-79)、及格(60-69))

(二) 初步掌握至少一门外国语,根据学生类别及其专业按学院规定的外语教学要求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统一考试、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测试,各类学生学士学位英语成绩的合格分数要求如下:

外语教学要求为大学英语四级的学生,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统一考试(CET4)成绩达到355分(含355分)以上的为合格;外语教学要求为大学英语三级的学生,参加全国英语能力测试成绩达到50分(含50分)以上的为合格。

全国统考成绩未达上述要求的,以大学英语成绩进行评定,要求四个学期大学英语成绩平均分达70分(含70分)以上;或参加学院组织的院内相应水平考试,成绩达到学院的相应要求。

(三) 非计算机专业学生应通过全国高校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联合考试一级考试。

第五条 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的应届本科生,有一项不符合第四条规定条件,如果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以不记名投票表决,与会委员超过半数同意的,授予学士学位:

(一) 毕业时被录取为硕士研究生者;

(二) 学生在校期间在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由学院组织参加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数学建模、挑战杯、发明创造等全国性专业比赛获得三等奖以上者;参加全国文艺或体育比赛,获得个人前八名或集体前六名奖励者;参加全区科技或学科竞赛获得一等奖以上者;参加全区文艺或体育比赛,获得个人前三名或集体前二名(不包括大合唱比赛)奖励者;在某专业领域取得特别突出成绩并经有关专家鉴定者。

第六条 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且符合第四、第五条规定的应届本科生,如果在校期间受过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的,经考察确已改正错误、表现良好且至毕业时处分时间达一年以上的,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至毕业时处分时间未满一年的,原则上毕业一年后持相关部门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随下一届学士学位评定时间向学院申请学士学位。

受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学生的学位评定,经所在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由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以不记名投票表决,与会委员超过半数同意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七条 对有如下舞弊行为者,经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裁定,作出暂缓学位授予、不授予学位或撤销已授予学位的处理:

(一)在学位授予工作各环节中,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成绩;

(二)毕业论文或在校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三)购买或请他人代写毕业论文;

(四)其他学术舞弊作伪行为。

第三章 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第八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在各系建立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分委员会由7~15人组成,任期3年。成员应由系常务副主任、系党总支书记及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教师、专家组成,并设秘书一名。分委员会主席由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或系常务主任兼任。

第九条 各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 协助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

(二) 审查本系本科毕业生的成绩及表现,提出授予学士学位和不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

(三) 研究和处理其他有关学位问题的事宜。

第四章 授予学士学位的程序

第十条 授予学士学位的程序如下:

(—)各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专业教学计划的规定逐个审核本科毕业生的政治思想表现及其历年的学习成绩等毕业鉴定材料,按照本细则规定,提出各专业授予学士学位和不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

(二)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部)复核各系学位评定分委会上报的授予学士学位和不授予学士学位名单,经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签字同意,呈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表决。

(三) 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确定授予学士学位名单。与会委员人数必须达到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二,且经全体委员超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四)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根据会议表决结果做出批复。

(五)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根据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批复意见办理。

(六)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一条 对学位授予有异议者可以向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申请复议。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细则从2008级起实施。

第十三条 本细则由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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