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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经费报销参考指南
篇一:暨南大学,创新创业教育
暨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经费报销参考指南
为保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顺利开展,提高师生办理报账业务效率,方便项目组按照规定报销经费,现整理暨南大学大创经费报销相关注意事项与流程,仅供参考。
一、拨款事项:
项目经费分两期下拨,立项后将下拨一半经费;中期检查通过后下拨另一半经费。
二、报销分类:
国家级大创项目经费卡由项目指导老师审核保管;省级、校级经费卡由学院教科办审核保管。
三、报账流程:
第一步:准备足额的正规发票,填写《暨南大学差旅费报销单》或者《暨南大学支出凭单》(见附图1、2),并将发票按照梯形黏贴。
1 .报销范围(仅供参考,具体以教育部及财务处相关规定为准): ① 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办公用品、打印费、复印费、装订费、书费、资料费等费用;
② 项目研究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物品;
③ 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的检验、测试、鉴定、化验、维修、租
赁和加工制作等费用;
④ 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的版面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⑤ 项目研究过程中开展实验、考察、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差旅费等,原则上学生差旅费用不包括机票费用及餐费,参加会议、调研等须有会议通知或调研函等相关证明材料;
⑥ 项目研究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软件或对现有仪器设备、软件进行升级改造等发生的费用,单价超过2000元的须向教务处单独提交申请;
⑦ 其他与项目开展相关的费用。其中,第⑤项中的差旅费用需填写《暨南大学差旅费报销单》,并黏贴在其背面,其它费用发票则使用《暨南大学支出凭单》,该两种表格可前往本部行政楼二楼报账大厅自行索取。
2.票据要求:
① 每张发票背面须有项目组指导老师和负责人的签名,缺一不可。
② 发票抬头为:暨南大学。
③ 当年开具的发票方可报销。
3.仔细核算数额,确保报销单据与发票数额相符。
4.发票黏贴注意事项:
① 将分类后的若干张同类发票正面朝上排列,使发票成从左至右向下阶梯状,贴在与凭单同样大小的纸上。(见附图3)
② 不要覆盖、涂画发票的重要信息,如金额、日期、单位名称、公章等。不要使用订书钉、回形针装订发票,要使用浆糊、胶水等,使发票牢固、整洁。
③ 发票黏贴完毕后,按发票种类贴上《暨南大学支出凭单》或《暨南大学差旅费报销单》(见附图4)。暨南大学,创新创业教育。
第二步:持填写无误的报销单据及黏贴妥当的发票经指导老师审核签字后,前往指导老师所在学院教科办审批并借出学院经费卡(国创项目只需指导老师审核并在凭单审批人栏目签字确认后即可)。
第三步:持黏贴好发票的报销单据及经费卡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本部行政办公楼二楼报账大厅报销经费,经费报销后尽快将经费卡返还学院教科办老师,以便其他项目办理相关手续。
附图1:
附图2:
附图3:
附图4:
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名单
篇二:暨南大学,创新创业教育
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名单
暨南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创新创业管理方向)
篇三:暨南大学,创新创业教育
暨南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创新创业管理方向)
双学位/辅修项目2014年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双学位/辅修项目针对定位于拓展管理知识,提升组织管理、资源运作、战略转型、创新管理与创业管理以及企业内创业等领域能力的暨南大学非管理类本科生开设,旨在让学生在掌握工商管理本科第一学位专业核心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同时,培养创新思维,了解管理知识,提升创业能力,体验商业精神,让学习者更好地把握未来的事业机会,提升综合管理水平。管理学院企管系和创业学院发挥本科教育和创业教育的资源优势,整合各方面资源,为学生提供更好的知识和环境,培养优秀的创业者和管理者。 二、培养对象及招生规模
暨南大学在校2012级和2013级的本科生。招生人数30人。暨南大学非管理类本
科生,需满足学校关于选修双学位/辅修专业的资格要求并提交申请。 三、学制及授予学位
学制两年。满足双学位学分要求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未达到双学位学分要求、达到辅修学分要求授予辅修专业证书。实操创业者可以申请暨南大学创业学院推荐的创业孵化器并以创业计划书与企业运行报告作为毕业论文。 四、报名
1、 报名资格:
(1)平均绩点2.5以上,在确保完成主修专业且学有余力的基础上均可报名(须同时符合开班单位有关要求) 。
(2)没有选择其他的辅修/双学位。 (3)获得主修专业所在院系同意。 2、报名办法:
(1)申请时间:自即日起至6月27日
(2)报名流程:填写双学位(辅修)申请表(见附件)、附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到所在院系审核签字→到开班单位指定地点报名→开班单位进行审核并提交初审名单→教务处审核→缴费→上课。 五、收费标准
双学位(辅修)学费根据当年主修专业学费标准而定,双学位学费分两学年缴纳,辅修学费在第一学年全额缴纳。(学生在学习期间因个人原因终止修读的,已缴纳的双学位(辅修)学费原则上不予退费。)
具体缴费时间以学校财务处通知为准。2014年收费标准如下:
六、培养方案
课程设置:双学位总学分要求修满60.0学分、必修学分要求修满46.0学分方可毕业。必修课包括:
专业教育选修课包括创业哲学、国情分析与商业模型、创业投资与融资、企业法务与商务谈判、技术创业与孵化器、企业成长管理、绩效和薪酬管理、项目管理、服务营销、企业竞争模拟、创新与创意、供应链管理。
七、毕业
参照学生手册文件《暨南大学本科双学位(辅修)教育管理实施细则》(暨教〔2010〕
39号)之相关规定。
咨询电话:020-85227009 电子邮件:oqg@jnu.edu.cn
报名地址:暨南大学管理学院(惠全楼)M04室。暨南大学,创新创业教育。
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企业管理系
2014年6月11日
暨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暂行规定
篇四:暨南大学,创新创业教育
暨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管理
暂行规定
为规范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经费使用,保证项目顺利开展,现根据教育部和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制订本暂行规定:暨南大学,创新创业教育。
第一条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经学校批准后,拨入专项账目,专款专用。
第二条 项目经费分两期划拨,项目立项启动后划拨一期经费(经费总额的百分之五十),项目通过中期检查后划拨二期经费。
第三条 项目经费只能用于与项目开展有关的开支,范围如下:
1. 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办公用品、打印费、复印费、装订费、书费、资料费等费用;
2. 项目研究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物品;
3. 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的检验、测试、鉴定、化验、维修、租赁和加工制作等费用;
4. 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的版面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5. 项目研究过程中开展实验、考察、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差旅费等,原则上学生差旅费用不包括机票费用及餐费,参加会议、调研等须有会议通知或调研函等相关证明材料;
6.项目研究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软件或对现有仪器设备、软件进行升级改造等发生的费用,单价超过2000元的须向教务处单独提交申请。
7. 其他与项目开展相关的费用。
第四条 项目经费不得用于购买生活用品、礼品等与项目开展无关的开支;
原则上不得用于支付加班费、劳务费等。
第五条 学生办理所有报销手续时,应附有正规发票或财务收据。
第六条 学生应按照财务规定粘贴票据,填写相关报销单据,经指导教师审核,交经费卡审批人签字,方可到财务处进行报销。
第七条 项目经费最迟须在结题验收通过后两周内报销完毕,否则,将予以收回。
第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此前公布的有关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的规定,如与本规定不一致,以本规定为准。
第九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财务处规定执行。
第十条 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暨南大学教务处 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