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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供方评价表
篇一:合格供应商评价表
编号:JL -7.4-02 序号:01
编号:JL -7.4-02 序号:02
合格供应商评定管理办法及评审表格
篇二:合格供应商评价表
合格供应商评定管理办法
一、 目的
为保证供应商选择、评价和再评价的客观性、公正性、科学性,加强对供应商的日常管理和质量考核,促使其推动质量改进,确保提供产品的质量、价格、交期以及服务符合我公司要求,促进我公司产品质量稳定提高,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二、 试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为我公司提供配套产品和服务的所有供应商的管理。
三、 各部门评审职责
1. 客户中心、技术中心、采购中心负责推荐合格供货商;
2. 采购中心负责建立合格供方名录供客户中心、技术中心作为成本核算和材
料选择的参考依据;
3. 采购中心负责牵头组织合格供应商的年度评审工作;合格供应商评价表。
4. 客户中心、营销中心、技术中心、质量管理中心、电气事业部、金工事业
部、采购中心共同参与合格供应商的评审工作。 四、 评审办法
1. 采购中心根据公司安排和实际需求及选择要求向现有供货商以及候选供
货商发出《JL741-01供方调查、能力评价、业绩评价表》;
2. 供应商根据《JL741-01供方调查、能力评价、业绩评价表》按照格式
要求填写完毕并附上以下证书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印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质量(或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家规定的必须纳入强制认证产品的认证证书、其他有关资质或证书一并交由采
购中心;
3. 采购中心对供应商返回的《JL741-01供方调查、能力评价、业绩评价
表》及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初选,初选合格之后组织各部门相关负责人进行评审;
4. 年度合格供应商评审工作从质量、价格、交期、服务四个方面进行,由质
量管理中心对供应商的质量进行评分;采购中心商务部对供应商所供产品的价格进行评分;采购中心合同部对供应商交期进行评分;客户中心、营销中心、电气事业部、金工事业部负责对供应商的服务及使用评价进行评分。 5. 评分办法:合格供应商评价表。
对各供应商的综合评价实行评分等级制度,满分为100分,其中质量、价格各占比30%,交期、服务各占比20%,各部门评分结束后由采购中心进行评分汇总并进行分类。
a. 评分大于或等于85分的,为A级供应商;合格供应商评价表。
b. 评分大于或等于70分,低于85分的,为B级供应商; c. 评分大于或等于60分,低于70分的,为C级供应商; d. 评分小于60分的,为D级供应商。 6. 评分标准:
a. 质量得分:30分×采购合格率(采购合格率=合格批数/接收总批数); b. 价格得分:根据供应商价格水平进行评分,详见附录《供应商业绩综合
评价表》;
c. 交期得分:20分×批延迟率(批延迟率=延迟批数/接收批数);
d. 服务得分:根据供应商服务水平及解决问题态度的好坏进行评分,详见
附录《供应商业绩综合评价表》。 7. 合格供应商评定结果的处理:
a. A级供应商在日常采购过程中应该当给予优先采购并给予付款优先优
待;
b. B级供应商在日常采购过程中维持现有采购量,并要求其对不足部分
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相关部门对其提交的纠正措施和结果进行确认;
c. C级供应商在日常采购过程中逐步减少采购量,并寻求其他供应商,
要求其对不足部分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相关部门对其提交的纠正措施和结果进行确认;
d. D级供应商取消其合格供方资格,特殊情况必须保留的限期整改,整
改合格后重新评定;
e. 采购中心将评定结果书面传递至各供应商。
8. 评审结果经采购中心整理后交由公司相关领导签字审批并下发至各部门
作为日常订货依据。 五、 附注
1. 本评审办法由采购中心起草并负责解释;
2. 附表1《JL741-01供方调查、能力评价、业绩评价表》; 3. 附表2《某公司供应商业绩综合评价表》;
4. 附表3《某公司年度合格供应商评审结果通知函》。
编制: 审核: 批准
某公司 2012-5-15
供方调查、能力评价、业绩评价表
JL-741-01 No.
公司资质及与质量管理状况的相关的资料明细如下: 1. 公司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2. 有产品许可证要求的产品的相关证书;
3. 有产品检测证书或报告(包括形式试验)复印件; 4.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 有安全认证的产品的相关证书;
6. 有ISO14000环保管理体系认证要求的产品证书; 7. 其他相关的资质或证书等。
请将上述表格填写完整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印章)邮寄或传真至我公司。
某公司
合格供应商评审表
篇三:合格供应商评价表
徐州和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合格供应商评审表
合格供应商年度评价表
篇四:合格供应商评价表
(2015)年合格供应商评价表
注:非常重要—n=3;比较重要—n=2;重要—n=1。
注:非常重要—n=3;比较重要—n=2;重要—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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