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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子公司的利润如何合并

读书名言 时间:2020-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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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税务处理
篇一:合资子公司的利润如何合并

母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如何税务处理

2012/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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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母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很多人有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是母公司作为投资收回确认投资收益,子公司要按照清算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另一种观点是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中特殊重组的规定,视同为无股权对价的合并,子公司不确认为清算。

上述观点哪个正确?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第四条规定,企业重组,除符合本通知规定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的外,按以下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四)企业合并,当事各方应按下列规定处理:

1.合并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定接受被合并企业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

2.被合并企业及其股东都应按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

3.被合并企业的亏损不得在合并企业结转弥补。

第六条规定,企业重组符合本通知第五条规定条件的,交易各方对其交易中的股权支付部分,可以按以下规定进行特殊性税务处理:

(四)企业合并,企业股东在该企业合并发生时取得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以及同一控制下且不需要支付对价的企业合并,可以选择按以下规定处理:

1.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以被合并企业的

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2.被合并企业合并前的相关所得税事项由合并企业承继。

3.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

4.被合并企业股东取得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其原持有的被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确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60号)第五条第(二)款规定,被清算企业的股东分得的剩余资产的金额,其中相当于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按该股东所占股份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剩余资产减除股息所得后的余额,超过或低于股东投资成本的部分,应确认为股东的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

被清算企业的股东从被清算企业分得的资产应按可变现价值或实际交易价格确定计税基础。

依据上述规定,母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有以下两种不同企业所得税处理方法。

1、一般性税务处理。母公司应按公允价值确定接受子公司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子公司应按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母公司分得的剩余资产的金额,其中相当于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按该股东所占股份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剩余资产减除股息所得后的余额,超过或低于股东投资成本的部分,应确认为股东的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

2、特殊性税务处理。母公司接受子公司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以子公司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子公司无须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子公司合并前的相关所得税事项由母公司承继。

合并期内处置子公司的合并报表编制方法
篇二:合资子公司的利润如何合并

问:

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应当调整合并报表的期初数,但应当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需要抵销吗?该如何抵销? 利润分配表中需要反映该“处置子公司所减少的净资产”吗?

再不考虑内部毛利的情况下,原准则的合并未分配利润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应该是一致的,而新准则项下母公司与合并得未分配利润就不一样了,那么当年处置子公司时,编合并报表就存在这样一个问题,年初用合并未分配利润,年末用母公司未分配利润,钩稽关系不平的。

答:

不应存在勾稽不平的问题。

例如,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为100,出售时该股权对应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为300(假定取得投资后的子公司净资产变动均由损益导致),以350的价格出售,则个别报表层面的股权投资处置收益为350-100=250;合并报表层面,相当于还是权益法核算,处置收益就是350-300=50。差异200,为投资持有期间在被投资单位净资产变动额中所享有的份额。所以,相当于此时的合并抵销分录是:

借:投资收益——股权投资处置收益 200合资子公司的利润如何合并。

贷:年初未分配利润 200

期末未分配利润仍然是平衡的。

问:

不是说合并资产负债表不改变期初数吗,那你这么做就是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了啊,比如我花了100万投资了一个公司,当年我公司没盈利,子公司盈利了100万,那么年底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是100万把(假设我这个母公司一直没盈利)。本年6月份出售,子公司1-5月盈利了100万,我是按300万出售的,您看我当年的母公司损益表位200万,而子公司本年利润表是100万,那么到6月我合并报表时没有子公司了,我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200(就是我出售子公司盈利的200万),您说我怎么做抵消分录来达到这个效果

答:

合并报表层面本年度的净利润应为100万(即子公司处置前净利润100万。合并报表层面处置子公司净资产的损益为零,因为处置价格和子公司处置日净资产账面价值均为300万)。

母公司损益表中的处置损益200万,有100万对应于子公司上年度经营利润,另100万对应于子公司年初至处置日的经营利润,均应抵销处理。

在不做模拟权益法的情况下,成本法下的直接抵销分录:

借:投资收益——股权投资处置损益 200合资子公司的利润如何合并。

贷:年初未分配利润 100

贷:期末未分配利润——本期净利润 100

(因为子公司利润表要纳入合并范围,但期末资产负债表不纳入合并范围,所以由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期间的净利润形成的留存收益仍须一并抵销。)

问:

这笔分路贷年初未分配利润等于年初未分配利润加了100,您看原来期初合并未分配利润100,您这么做分录等于期初加了100,这就200了,而那个期末未分配利润——本年利润,比如子公司的净利润100就是一笔收入,因为我平时做合并抵消分录都是通过抵消未分配利润年初和本年损益来实现年末未分配利润的抵消,您这期末未分配利润——净利润具体是指哪快,这个问题我一直没想通,您受累再给指点下,万分感激。

答:

“期末未分配利润——净利润”实际上是指本期被处置的子公司在年初至处置日期间因纳入合并范围而并入的净利润,正常情况下会自动转入到合并报表的年末未分配利润中。但该因素确实导致了本期内合并报表层面的处置损益小于母公司个别报表层面。

该金额只是为保证抵销分录借贷平衡而设置的一个平衡数。由于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抵销可以通过对年初未分配利润、本期净利润和其他变动数的抵销来间接实现,所以这个贷记期末未分配利润100是无需过

录到合并底稿中的抵销分录栏的。

关键是:期末资产负债表不合并但本期利润表合并,本身就会导致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报表自身不平。子公司报表自身不平的问题就只能通过一笔同样不平的抵销分录来解决。

问:

1、贷记年初未分配利润100是不是合并报表年初未分配利润呢变成了200,我现在的理解是准则上说不调合并报表的期初数,为什么还要贷年初未分配利润,如果年初未分配利润为200,年末由于不合并报表了母公司年末未分配利润为200,那么本年合并报表净利润就得是0.但好像又不应该是这样,应该是100,有点矛盾。

2、为保证抵销分录借贷平衡而设置的一个平衡数。由于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抵销可以通过对年初未分配利润、本期净利润和其他变动数的抵销来间接实现,所以这个贷记期末未分配利润100是无需过录到合并底稿中的抵销分录栏的。

关键是:期末资产负债表不合并但本期利润表合并,本身就会导致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报表自身不平。子公司报表自身不平的问题就只能通过一笔同样不平的抵销分录来解决。是什么意思,年末未分配100无需过道抵消分录里,我越看越糊涂,受累再给仔细讲下,小弟不胜感激

答:

母公司在处置子公司时:

借:货币资金 3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100

贷:投资收益 200

在合并报表时:

合并1-6月收入成本

借:投资收益 100

借:成本

贷:收入

冲回年初确认的投资收益

借:投资收益 100

贷 :年初未分配利润 100

在合并报表层面,原先全部超额亏损都应当已经由母公司负担,冲减了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所以,在处置该超额亏损子公司时,原先已在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中扣减的超额亏损应当转回,确认为处置收益的组成部分。

另外,如果该母公司是上市公司的,证监会对这类问题也有一些“监管问题解答”涉及,也可以一并看看。不过我个人不是很赞同其中规定的处理方法。合资子公司的利润如何合并。

问:

当期处置子公司,该子公司非100%控股,在编制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时,期初少数股东权益+期初至处置日子公司实现净利润中归属

集团总部与子公司的关系
篇三:合资子公司的利润如何合并

集团总部与子公司的关系

集团化管理体制是指建立在公司制基础上的集团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体制。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以产品为基础的生产和市场的经营管理,二是以产权为基础的企业组织管理。目前人们对前者重视较多,后者往往被人们所忽视。集团化的管理从总体上要解决集权与分权的关系问题。世界各国的经验证明,公司内部或者集团内部的管理权限配置,都没有统一标准,有的强调集权,有的则强调分权。不过,大都遵循“有控制的分权”这一基本的管理信条,即所有权的对外延伸和分解要以有效控制为前提,无控制的放权等于弃权或失控。

一般而言,集团总部的职能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协调企业内部门之间的活动,互通信息,协调一致;

二是监督成员企业的业绩,聘用、任免成员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

三是在监督和对长期供求做出评价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向新产品、新产业进行重大投资,是否退出某些领域。

国内外企业集团发展的经验表明,集团总部对成员企业的一个重要监督手段是财务监督,使子公司的会计成为“老板会计”而不是“经理会计”。集团总部必须建立一些有利于企业内部资源统一配置的职能机构,主要是集团公司的计划投资、战略研究指导、市场开拓和协调、财务及分配。同时要建立有效集团服务功能,根据国内外的经验,主要应建立科研开发中心,融资及清算中心,人力培训中心,销售服务网络等。

正确处理集团内部的管理问题 ,其实质就是建立权责明确的母子公司管理体系。对于母公司来说 ,既要维护出资者的参与管理、选择经营者、资产收益等合法权益 ,对子公司拥有股权性控制权和契约性支配权 ,从而实施有效的监管 ,又要在发挥母公司主导作用的同时 ,调动子公司的积极性和主动精神 ;对于子公司来说 ,既要充分行使法人财产权和企业生产经营的自主权 ,享有法律上与母公司相同的民事权利 ,又要承当起集团成员企业的义务 ,服从集团的整体规划 ,自觉接受母公司来自产权方面和集团章程规定的监管 ,从而确保企业集团整体发展目标的实现。这就需要建立完善的企业集团运行机制。

企业集团的运行机制主要由下列三个方面有机构成 :

(1)完善企业集团的领导机制。由于企业集团除了母子公司之外 ,还有参股企业 ,因此必须制订集团章程 ,并按章程规定建立协商议事机构 ,协调解决集团发展的重大事宜。机构的负责人由母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机构的日常工作由母公司的职能部门负责。对于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考察任免 ,属于控股型的 ,由母公司推荐外派董事、监事侯选人依

照法定程序产生或更换 ;属于全资型的 ,由母公司考察聘任或解聘。

(2)完善一体化发展机制。对于产业混合型控股集团,为了实现企业集团的整体发展目标 ,必须坚持母子公司发展战略一体化、投资方向一体化、项目审定一体化。子公司的发展计划、技改投资、开发项目等要从行动上真正与集团整体发展规划保持一致。母公司应对子公司的重大投资和贷款担保项目实行审议制 ,规定限额以上的项目必须由子公司提供可行性报告 ,由母公司组织专家论证和审议才能实施 ,以防止和减少由于投资失误和盲目担保造成损失而负连带责任。

(3)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约束才会有压力和合力。要建立产权代表报告制度。控股公司董事长和全资企业厂长、经理作为母公司的产权代表 ,要对企业产权变更、重大投资项目、利润分配方案等重大事项及时向母公司报告 ,根据母公司的意见和建议 ,影响控股子公司的决策 ,或者纠正全资子公司的决策。还要建立财务监督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 ,对造成重大损失和搞虚假报表的行为 ,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建立外派董事、监事工作目标责任制 ,落实子公司经理工作目标经济责任制 ,对业绩突出者应予以重奖 ,以激励他们为企业集团的发展贡献出自己的智慧和力量所谓股权管理 ,是指母公司作为控股股东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 ,通过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运作 ,参与管理及决策的管理行为。母公司选派董事、监事组成子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 ,并担任董事长职务 ,要对股东会真正负起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责任。为了加强对外派董事、监事的管理 ,母公司要制订和落实外派董事、监事工作责任制 ,并定期进行述职考核。

要改善母公司经营管理,使其有效地运营和发挥作用,必须确立合理的管理体制。母子公司管理体制的核心问题是集权与分权问题,只有解决这个问题,才能保证母子公司管理体制的合理化。由于控股公司环境不同,环境管理体制也是千差万别的。按照母子公司管理集权与分权的程度,大体可以划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一)集权经营体制

集权经营体制,是指企业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都要集中在母公司的统一指挥下进行,子公司的供、产、销、人、财、物都由母公司统管,整个企业实行统一核算,垂直领导,各子公司在财务上没有独立性,在经营管理方面没有自主权,在母公司设立职能部门协助总经理管理各子公司的业务工作。

从行业产品性质上看,矿业、石油、电力、汽车行业采用这种类型的管理体制较多。日本在20世纪60年代中期,钢铁、冶金、机械、纺织、造纸和建筑部门大

都采用了这种形式,但后来由于事业部制的出现和推广,这种形式逐步被放弃。从企业的多元化的程度来看,多元化程度越低,越容易采用集权经营体制;从企业规模上看,中小企业采用这种管理体制和组织形式的较多。中小企业由于

规模较小,产品相对单一,实行集中统一指挥,便于发挥其灵活机动的优势。

实行这种管理体制的优点是:

·有利于整个集团的人、财、物的统一分配和调度,可以最大限度地集中各种力量搞好集团的重点项目;

·能更好地确保各项方针、政策在子公司的贯彻执行;

·可以增加集团整体竞争能力;

·有利于提高集团的决策能力和决策速度;

·有助于培养集团职工的集体主义和全局观念。

这种管理体制的缺点是:

·不利于调动子公司在经营管理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容易形成下级人员一切都听上级安排,影响职工责任感的发挥;

·造成集团管理机制呆板,条条框框过多,影响经营活动的有效性;

·分配上容易产生吃“大锅饭”,搞“平均主义”等弊端。

如某汽车集团公司对各子公司的管理包括以下内容:

首先,集团公司的职权范围包括:(1)决定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方针、年度计划、重大国有资产产权变动 (包括合并、分立、解散)、分配方式、资产保值增值及其他重大经营决策事项。(2)统一制定集团发展战略和投融资计划,组织实施重大投融资项目;统一运作母公司资本,对存量资产和其他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和调整。(3)统一制定集团的国际、国内营销战略和科技进步战略,指导、协调和监督子公司的重大生产经营活动;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财务核算实施统一管理,编制合并会计报表。(4)对全资子公司的资金、利润、成本、劳动人事、外事、外贸、销售、采购、统计、信息等进行归口管理;建立内部激励和监督机制,实行内部经济责任制。

与此相对,子公司的职权范围包括:(1)执行母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组织实施目标管理和技术进步工作,优化投入产出,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2)组织实施母公司决定的具有关键性的基建、技改、资本运作和重组项目,并保证按期完成。(3)按照母公司的规划和市场需求,实施精益生产方式,加强经营管理,开拓市场,调整产品结构,增加品种,创造名牌,严格质量标准。

其次,集团公司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分别实行不同的财务控制办法。对全资子公司的财务控制办法是:(I)集团公司向全资子公司下达年度经营计划和基建、技术改造任务。(2)

集团公司负责核定全资子公司的资本金,考核评价全资子公司资产、资金

及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定期检查、监督全资子公司的资产运行和财务状况,审批全资子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审定全资子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对全资子公司的计划财务管理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对其财务收支、经理离任、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行直接的审计监督。(3)全资子公司负责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执行集团公司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管理办法,接受集团公司的经济责任制考核。(4)全资子公司与集团公司之间的产品及劳务往来关系是商品关系,一律通过销售结算。(5)全资子公司所需贷款,实行自贷自还,集团公司监控贷款规模,根据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和偿还能力提供担保。(6)全资子公司向集团公司供应产品的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一般情况下,按其社会销售价格作一定比例的折扣。集团公司内部单位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产品、服务、工具、能源、原材料等,原则上比照市场价格定价;全资子公司向社会销售产品的价格应执行集团公司统一制定的价格政策。(7)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必须报集团公司批准,全资子公司的投资项目(不含基本建设),投资资金在50万元以上的,须报集团公司审批,50万元以下的,由全资子公司自行决定,报集团公司备案。

对控股子公司的财务控制办法是:(1)集团公司定期审计控股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收益分配;(2)控股子公司负责确保集团公司所投资本的保值增值;(3)控股子公司与集团公司之间的产品和劳务往来一律以销售方式进行,其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4)控股子公司按规定向集团公司提供各种报表。

最后,统一集团的财务纪律。这主要包括以下儿个方面:

(1)统一规定产品销售价格下限。如果有成员企业以低于价格下限的价格出售产品,给集团造成损失,将根据损失的大小,按一定比例扣减该成员企业的工资总额。成员企业违反集团的销售政策,搅乱了市场,轻者警告,重者取消该单位的产品销售资格。

(2)对于各成员企业的应收账款和产成品库存实行合并考核。

(3)要求各全资子公司和得润中心按照集团公司规定的开支范围撑握制造成本、管理成本和销售成本。集团对这三项成本支出额实行总量监控,只要三项支出的总额不超过集团公司规定的限度,允许成员企业融通使用。但若支出总量超过了集团核定的数量,就要扣减其工资总额。

(4)规定成员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对外投资。如果需要对外投资,必须由集团审批。

(二)分权经营体制

这种体制是在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经营、分级核算,不仅母公司独立核算,各子公司也是一级内部独立核算的单位,有经营管理自

主权限。在这种体制下,母公司的主要权限是:

·决定集团的经营目标、基本方针、长期计划和利润计划;

·拟定集团的资金计划和筹措资金;

·决定集团的预算,审批一定限额以上的设备投资;

·制定和调整集团的会计管理、成本计算、预算控制、内部审计的程序;

·确定集团的人事管理的基本制度和原则;

·制定集团各子公司向总部的报告和请示制度;

·协调各子公司的关系,对各子公司的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价等。

合资子公司的利润如何合并。

子公司的主要职权是:

·根据集团的经营方针和长期经营计划的要求,对本单位的生产技术活动进行全面的经营管理;

·采用各项措施,完成集团给各单位所规定的产量、产值、质量、成本和利润指标;

·编制本单位的预算、成本和利润计划;

·决定和调整某些产品的价格;

·制定产品的工艺计划和项目的施工计划;

·制定和执行设备的购买、维修和更新计划;

·决定属于本单位管辖范围的干部任免等。

这是一种分散的管理制度,适用于一些特大型企业,类似事业部的分厂、分公司等。企业实行分权管理大体可采取四种形式:

·按产品分权

如电子产品制造企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组建电视机分厂、收音机分厂、计算机分厂等,并赋予它们自主经营和自负盈亏的权限。

·按顾客分权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处理及例题
篇四:合资子公司的利润如何合并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处理

一、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处理原则

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应当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特点:(1)不以公允价值计量;(2)不确认损益;(3)合并财务报表中体现“一体化存续”的原则。

二、会计处理

(一)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

1.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和计量

参见第四章内容。

2.合并日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

合并报表的主体是母公司和子公司组成的企业集团,该集团的所有者是母公司投资者,因此,在合并日,应抵销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抵销分录:

借:股本(或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贷:长期股权投资

少数股东权益

本讲小结:

1.掌握合并的概念,企业合并的类型,能够区分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2.掌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处理原则和会计处理。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基本处理原则是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在合并日及以前期间一直存在,在编制合并日合并报表时,应将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和子公司所有者权益抵销,但子公司原由企业集团其他企业控制时的留存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是存在的,所以对于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之和)中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在合并工作底稿中,应编制下列会计分录:

借:资本公积(以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贷方余额为限)

贷: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教材例24-1】A、B公司分别为P公司控制下的两家子公司。A公司于20×7年3月10日自母公司P处取得B公司100%的股权,合并后B公司仍维持其独立法人资格继续经营。为进行该项企业合并,A公司发行了1 500万股本公司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作为对价。假定A、B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相同。合并日,A公司及B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构成如表24-1所示。

表24-1

A公司在合并日应进行的账务处理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 50 000 000

贷:股本 15 000 000

资本公积 35 000 000

合并日抵销分录:

借:股本 15 000 000

资本公积 5 000 000

盈余公积 10 000 000

未分配利润 20 000 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50 000 000

进行上述处理后,A公司在合并日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对于企业合并前B公司实现的留存收益中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3 000万元)应自资本公积(资

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转入留存收益。本例中A公司在确认对B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后,其资本公积的账面余额为6 000(2 500 +3 500)万元,假定其中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金额为4 500万元。在合并工作底稿中,应编制以下调整分录:

借:资本公积 30 000 000

贷:盈余公积 10 000 000

未分配利润 20 000 000

(2)合并利润表

合并方在编制合并日的合并利润表时,应包含合并方及被合并方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实现的净利润,双方在当期发生的交易,应当按照合并财务报表的有关原则进行抵销。

合并日合并现金流量表的编制与合并利润表的编制原则相同。

(二)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

借:资产(被合并方账面价值)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部分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贷:负债(被合并方账面价值)

资产(合并方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

银行存款

股本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教材例24-2】20×7年6月30日,P公司向S公司的股东定向增发1 000万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1元,市价为10.85元)对S公司进行吸收合并,并于当日取得S公司净资产。当日,P公司、S公司资产、负债情况如表24-2所示。

表24-2 资产负债表(简表)

20×7年6月30日

本例中假定P公司和S公司为同一集团内两家全资子公司,合并前其共同的母公司为A公司。该项合并中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及合并后均为A公司最终控制,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自6月30日开始,P公司能够对S公司净资产实施控制,该日即为合并日。因合并后S公司失去其法人资格,P公司应确认合并中取得的S公司的各项资产和负债,假定P公司与S公司在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相同。P公司对该项合并应进行的会计处理为:

借:货币资金 4 500 000

库存商品(存货) 2 550 000

应收账款 20 000 000

长期股权投资 21 500 000

固定资产 30 000 000

无形资产 5 000 000

贷:短期借款 22 500 000

应付账款 3 000 000

其他应付款(其他负债) 3 000 000

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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