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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医院交增值税吗

自我介绍 时间:2020-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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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税收政策
篇一:民营医院交增值税吗

医疗机构税收政策介绍

2010-10-14 09:56 来源:徐州市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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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业税

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按照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

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营业税。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其他劳务如出租设备、房产、土地,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等依法应当缴纳营业税。

二、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一)自用房产、土地

1、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2、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自其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三年内给予下列优惠:对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三年免税期满后恢复征税。

(二)出租房产、土地

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出租的房产、土地,应依法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其实际占用土地的面积,按土地使用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计算。

案例:某营利性医院05年成立,其医疗服务收入已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自有房产原值8000万元。2009年将部分房产用于出租,房产原值900万元,取得租金收入80万元。该医疗机构09年如何缴纳房产税?

分析: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自其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可以免征房产税。09年该医疗机构免税期已满,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自用房产应纳房产税额=(8000-900)×(1-30%)×1.2%=59.64万元

出租房产应纳房产税额=80×12%=9.6万元

三、车船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及《江苏省〈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实施办法》,在我省境内,除依照《条例》规定免征车船税的纳税人外,都应当依照规定缴纳车船税。所以,自2007年度起,医疗机构自用车船不再享受免征车船税政策。 《车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税车船如下:

(一)非机动车船(不包括非机动驳船);

(二)拖拉机;

(三)捕捞、养殖渔船;

(四)军队、武警专用的车船;

(五)警用车船;

(六)按照有关规定已经缴纳船舶吨税的船舶;

(七)依照我国有关法律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

四、企业所得税

凡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依法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其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应当征收企业所得税。医疗卫生机构的收入,除国务院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项目外,其他一切收入都应并入其应纳税收入总额,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

医疗机构取得的应纳税收入总额(包括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培训收入、对外投资收入等非医疗服务收入),减去税收政策规定允许扣除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与免纳税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应分别核算。确实难以划分清楚的,可由主管税务机关采取分摊比例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确定。确实无法查账的,可以实行核定征收方式。

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项目如下:

1、取得的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87号)规定的财政性资金收入;

2、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3、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后,对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收入可以享受免税收入的优惠政策(《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具体范围如下:

(1)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2)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3) 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4)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5)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免税收入。

医疗机构应将与上述免税收入的有关文件资料和证明材料,报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备案。未经税务机关备案的,一律不得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经认定为非营利组织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除享受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外,还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税收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税收优惠政策。 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医疗机构,应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的规定,按期进行纳税申报并使用税务发票,按规定可使用财政收据的除外。

案例:某非营利性医疗机构08年取得捐赠收入50万元,财政拨款100万元,房屋租赁收入30万元,财产转让收入50万元,培训收入10万元。以上各项收入哪些应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分析: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财税[2009]122号文件规定的各项收入可以作为免税收入不征营业税。捐赠收入50万元、财政拨款100万元属于此类,免征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五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所称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上述房屋租赁收入30万元,财产转让收入50万元,培训收入10万元属于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应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个人所得税

(一)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以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卫生院、医院等医疗机构形式从事疾病诊断、治疗及售药等服务活动,应当以该医疗机构取得的所得,作为个人的应纳税所得,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未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自行连续从事医疗服务活动,不管是否有经营场所,其取得与医疗服务活动相关的所得,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 个人因在医疗机构(包括营利性医疗机构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任职而取得的所得,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乡村卫生室(站)的医务人员取得的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受医疗机构临时聘请坐堂门诊及售药,会诊、主刀等,由该医疗机构支付报酬,或收入与该医疗机构按比例分成的人员,其取得的所得,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所得为一次,税款由该医疗机构代扣代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从事医疗服务活动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78号) 常见问题解答

1、营利性医疗机构能否免征营业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营业税。

2、个人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能否免征个人所得税?

答: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减免税项目外,个人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利息股息红利等所得均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应分别按不同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由支付所得的非营利医疗机构代扣代缴。

3、个人开办医院、诊所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

答:个人投资或个人合伙投资开设医院(诊所)而取得的收入,应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对残疾人、转业军人、随军家属和下岗职工等投资开设医院(诊所)而取得的收入,仍按现行相关政策执行。

现代中国民营医院成本经营
篇二:民营医院交增值税吗

现代中国民营医院成本经营

云中鹰

(2013年10月9日)

民营医院交增值税吗。

中国民营医院是营利性医院。它的性质决定了它的生存与发展必须遵循市场营销规律运营。其中成本核算是医院运营中的一个极其重要的一环。

民营医院的成本核算,决不能象公立医院那样,搞事后核算,而必须是事前核算,事中调控。 民营医院成本核算在于降低总体成本费用,减轻患者负担,提高医院经济效益。

民营医院成本核算,由于其自身的可变性,不能象其他企业那样单一,必须从整体核算、病种核算和成本预算三个方面去衡量。

一、 整体核算

民营医院总成本=固定成本+变动成本。

固定成本=房屋租金或房屋折旧+设备折旧+房屋修缮+零星工程+

设备维修+水电+基本工资+办公费+清洁排污费+绿化费+交通费+杂项购置。约占医院总成本60%。这个成本,不管医院有没有病人,都是必须发生的,与医院有没有就医顾客没有关系。 变动成本=药品+提成+耗材,约占总成本40%。这个成本是与医院有没有病人相关的,有病人才发生这部分费用,没有病人就不会发生这部分费用。

民营医院运营形式是通过变动成本的滚动增值去填充固定成本,并在固定总成本填平后,再产生利润。也就是说,有病人,才发生变动成本,有变动成本,才产生毛率,有毛率,才有固定成本的填充。

二、 病种核算

医院单病种毛利=单病种实际收入-单病种变动成本。

实际收入是指单病种总收入。

单病种变动成本=药品+提成+耗材,约占总收入的40%。

所以,医院单病种的毛利=单病种实际收入100%-单病种变动成本40%=60%。

三、成本预算

民营医院在做决策预算时,则需要把原来40%比率的单病种变动成本做为相对性固定成本,而把60%比率的单病种毛利做为变动成本。

以上所提的病种毛率仅是折中值,比较接近中型综合医院的比率。而实际上,不同的医院、不同的病种的单病种毛率是完全不同的,各医院应当根据本院的实际情况来定。

民营医院实现医院盈利,主要从两个方面去实现:一个是就医顾客量,一个是单病种收入量。 就医顾客量的增加的途径有两个,一个是市场推广,一个是口碑吸引。

在市场推广方面,一是媒体宣传、二是人员推销(建立转诊网点),这部份费用的发生,必须列入成本预算中的变动成本部份。也就是说,是在60%比率的基础上进行减除,从而引起单病种毛率下降。

由此可见,当医院利用媒体宣传增加收益时,那么只有当增收费用部份达到媒体广告费用的1.4倍时,医院在这方面的投入与产出才能达到收支平衡;如有超过部份,即为带来利润增长的部分;如有低过部份时,即是亏损部份。所以,广告词的吸引力、媒体选择、发布的市场区域范围的划定,都必须慎之又慎,不可盲目冒进。

当医院采用人员推销,建立转诊渠道时,提成费用的发生,必须列入成本预算中的变动成本部份。也就是说,是在60%比率的基础上进行减除,从而引起单病种毛率下降。提成点越高,就医顾客量就越多,单体毛利就越少;提成点越低,就医顾客量越少,单体毛利就越多。从理论上来说,一般采取折中点30%作为基本标准,再参照当地当时行业中的通行标准,并在原有行业通行标准基础上,适当增加一些做为医院的提成标准,才能具有行业的竞争力。 从我国目前民营医院运营情况来看,很多医院因提成点太低,缺乏行业竞争力,造成经营渠

道窄少,就医顾客量稀少,医院资源闲置,导至盈利不足,甚至亏本的情况普遍存在。这完全是由于经营决策者对成本经营认知不足所造成的。

单病种收费。单病种收费多与少,一是看市场定位。比如说,通常一个妇产科就医顾客的单病种收入就比一个儿科就医顾客的单病种收入高。二是全程诊疗方案的实现程度。一个就医顾客,如果能在本院接受全程诊疗,那么,单病种收入就多,如果中途流失,中断疗程,那么,单病种收入就少。

所以,从市场定位上来说,那些是做经济效益的主营诊疗科目,那些是做社会效益的辅助诊疗科目,一定要明确;同时,对就医顾客一定要努力实现全程诊疗,尽量避免中途流失。 对自然就医顾客而言,带给医院的毛利是60%,成本最低。所以,它是医院最为理想的顾客群体。但自然就医顾客的多与少,一是看口碑,二是看医院就近看病的市场容量。对口碑来说,好的医院、好的医师能吸引的自然就医顾客就多,反之就少。

在市场容量方面,只要医院周边人口密集,市场容量大,医保绑定多,自然就医顾客就多,反之就少。所以,医院在医保定点绑扎方面,一定要把工作做好。

谢谢大家!

关于医疗机构税收政策改革的思考
篇三:民营医院交增值税吗

关于医疗机构税收政策改革的思考

一、目前医疗机构的税收规定 医疗机构包括:各级各类医院、门诊部(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急救中心(站)、城乡卫生院、护理院(所)、疗养院、临床检验中心等。疾病控制、妇幼保健等卫生机构具体包括: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举办的卫生防疫站(疾病控制中心)、各种专科疾病防治站(所)。各级政府举办的妇幼保健所(站)、母婴保健机构、儿童保健机构等,各级政府举办的血站(血液中心)。(财税[2000]42号)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医院、诊所、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营业税。这些机构提供的服务是指对患者进行诊断、治疗和防疫、接生、计划生育方面

的服务,以及与这些有关的提供药品、医疗用、病房住宿和伙食的业

务。 根据财税[2000]42号文件,对医疗机构的税收政策规定如下:

(一)关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税收政策: 医疗服务是指医疗服务机构对患者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康复和提供预防保健、接生、计划生育方面的服务,以及与这些服务有关的提供药品、医用材料器具、救护车、病房住宿和伙食的业务。 1、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国家规定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与不按国家规定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分别核算,其中按照国家规定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各项税收,不按国家规定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以及不得享受该项政策。 2、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从事非医疗服务取得的收入。如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培训收入、对外投资收入等应按规定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但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培训收入,凡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为非应税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 (二)关于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税收政策: 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按规定征收各项税收。但为了支持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发展,

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自其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给予下列优惠: 1、 对其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 2、对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 以上所征收的税种,3年免税期满后恢复征税。

(三)关于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的税收政策。 1、对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卫生服务收入(含疫苗接种和调拨、销售收入),免征各项税收。不按照国家规定价格取得的卫生服务收入不得享受上述政策。 2、对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等卫生机构取得的其他经营收入如直接用于改善本卫生机构卫生服务条件的,经税务部门审核批准可抵扣其应纳税所得额,就其余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3、对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 (四)以上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不包括自身业务之外用于生产、经营、出租等营业行为的房产、土地和车船。 (五)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界定 医疗机构需要书面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明其性质,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进行设置审批和登记注册,并由接受其登记注册的卫生

行政部门核定,在执业登记中注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营利性医疗机构。 二、存在的问题 上面的税收政策涉及条例、细则和一

个文件看起来对医疗机构的税收问题予以了明确,然而事实并非如

此: 关于非营利性机构与营利性机构划分问题。按照财税[2000]42号规定,对医疗机构使用的分类概念是营利机构和非营利机构,不是按照投资主体是民间还是国家来划分的,而是按按医疗服务收费标准进行划分的。换句话说,民营医疗机构只要按照国家非营利医疗机构的运作模式去运作,民营医疗机构就能享受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同样,公立医院只要它

是按照国家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运作模式去运作的,那么它就要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税收政策纳税。 这种划分将产生一系列的问题: (一)与财政转多支付制度相矛盾。按照转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马海涛主编),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的提供及实施由原来的国家投资的医院及医疗体系来执行。如果按上述分类,政府投资的医疗机构按营业性收费标准执行,而机构投资的医疗机构执行是非营利性收费标准,这样一来,由谁来执行公共医疗服务很难取舍。 (二)与公共支出,弥补市场失灵相矛盾。按照公共支出理论,科教文卫是社会支出(《公共经济学》,黄恒学主编)。医疗卫生服务作为政府公共品提供的组成部分,每年国家要给予相应的财政补助,如果按上述划分营利与非营利构,由哪个机构来完成政府公共品医疗卫生服务的提供。财政部门转移支付的实施由哪个机构来承担无法确定。 (三)税收征管难以实施。根据42号文件规定:“按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国家规定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与不按国家规定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分别核算,其中按照国家规定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各项税收,不按国家规定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以及不得享受该项政策。”对于国家投入的攻疗机构,有一部分服务是按国家规定的价格执行,还有一部分不是按国家规定的价格执行的,对于营业税可以按收费标准及相应的额度确定征收与否,那么对于这样的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怎样征收将一个难题。是不是还要按比例划分?或按兼营确定呢? (四)国有资产在此分类方式下,流失变得顺其自然。对于国家用纳税人投资举办的医疗机构,仅仅由于收费标准执行的不是国家规定的价格标准,就可以成为非赢利机构。表面上可以为国家缴纳税款了,但是个人的收入则可以不受国家的条框限制了。这样一来,医生可以名正言顺地挣高工资了,人们哪里会想到没有国家投入的高级设备,再高明的科技人员也无法发挥其作用,因此,国家资

产在其中的作用无人考虑,个人的价值却得到的充分体现。长此以往,国家的设备老化而无人问津,最终必然是国有资产流失。 (五)中国WTO的加入,医疗卫生服务的市场准入,直接挑战中国的医疗机构。按照中国社会科学院服务业蓝皮书的观点,中国卫生改革应按市场规律办,将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分开管理,确定医疗服务及医疗机构推向市场。不论是国家投资还是机构投资,按提供的服务内容来划分。一方面通过市场竞争达到资源有效配置,另一方面通过竞争提高服务质量同时降低价格。如果按照营利与非营利分类,不利于将医疗机构推向市场,同时在争取优惠上耗资源,得不偿失。 关于税收立法问题。医疗服务营业税税率在42号文件中没有明确,有的省在执行本文件时按服务业5%确立了营业税税率。对于这个问题,分歧也是有的,历史上一直把科教文卫划在一起,作为一个行业类型提出。这里为何不能按“文体”3%营业税税率来征收呢?税收优惠设置问题,一直以来,学术界争论较多是地区优惠与行业优惠政策问题,地区优惠政策只能造成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贫富不均加深。因此大部分学者都赞同行业优惠政策,这里的优惠划分又似乎超出常理,表面上看,是对按国家规定价格执行的医疗机构的一种补助,实质上严重助长了他们的市场无效,结果是缺乏市场意识,最终必然走向低效低竞争能力,成为市场经济的弃儿。 三、阻碍机构投资(民营)的医疗机构发展的原因 随着3年免税期的结束,国内大部分民营医院已进入或即将进入正常纳税期。关于税收的话题从未像今天这样引起民营医院老总们的关注和焦虑。 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自其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给予下列优惠:对其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对其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对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3年免税期满后恢复征税.这一规定极大地鼓励了民间资本向民营医院领域的流动。2001年前后,我国进入

了民营医院创立、发展的高峰期。据中华医院管理学会民营医院管理分会秘书长赵淳介绍,1998年全国的民营医院不过100来所,而2001年就飙升至3000所。由于在办理登记时即被认定为营利性医院,因此随着3年免税期的结束,2001年前后设立的民营医院都已进入或即将进入正常纳税期,这一比例约占目前国内民营医院总数的60%.到目前为止,由于绝大部分民营医院刚刚进入纳税期,而我国还没有专门针对民营医院的税收征收规定。一般将其比照餐饮服务业,对营业收入征收5.5%的营业税及附加,对税后利润征收33%的企业所得税(深圳等经济特区则分别执行5.2%和15%的优惠税率)。 这样一来,根据民营医院老总们的测算结果,税收负担(主要是营业税及所得税)要占到民营医院总收入的8%左右。 纳税后,医院的利润在何处?优惠政策到期后,民营企业将不再享受国家税收优惠待遇。按照现行税法的规定,根据民营医院老总们的测算结果,税收负担(主要是营业税及所得税)要占到民营医院总收入的8%左右。他们纷纷表示,这8%的税收负担,将许多民营医院推到了无利甚至亏损的境地。 免税期结束后,我们承担的还不只是税收负担。黄卫东告诉记者,新疆佳音医疗集团在今年3月份正式进入营业税纳税期,结果他发现除了要去税务局缴税外,其他各种各样收费项目也接踵而来,因为既然你是按工商企业缴税,那就同样该按规定交费.与此同时,最近国家出台医生不允许走穴,这对机构投资的医疗机构应该说是一个不小的打击。 当前民营医院发展的制约因素不仅仅在于税收政策问题,还包括方方面面的问题,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论民营医院的政策支持与发展环境〉作者张 英:汕尾逸挥基金医院): 社会对于民营医院所持有的偏见观念是民营医院经营与发展的最大难题。许多民营医院的投资者和院长们反映,虽然国家已经有了支持和促进民营医院发展的政策,但一遇到具体事情,社会上或有关部门对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却有两种眼光,两种尺度,民营医院就象“后娘的孩子”,常常遭

民营医院的经营管理
篇四:民营医院交增值税吗

民营医院的经营管理

从营销角度上来看,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性质,决定了民营医院运作的关键是如何把有限的医疗服务资源转化为最大的经济价值。

在市场经济年代里,一个医生,无论其有多高的医术,如果不能让顾客接受他的诊疗,不能转化为经济效益的话,只能是虚有其名。一个医院,无论其有多好的设备与人才,如果没有几个顾客光临,没有什么经济效益的话,也只能是如同虚设。本人在与民营医院八年风雨穿行中,经历了不少的成功与失败,形成了一些民营医院经营管理的基础理论。

一、医院的政治方向

中国人民的伟大领袖毛主席曾经教导我们说:“没有正确的政治观点,就等于没有灵魂。”,又说“政治工作室一切工作的生命线。”

什么叫政治?毛主席说:“政治就是如何让尽可能多的人支持我们,如何让尽可能少的人反对我们。”

所以,我们办院,要有一个正确的政治方向。在院内,要争取尽可能多的员工支持我们,在院外,要争取尽可能多的顾客、同盟、机关、团体、工矿企业等支持我们。一个企业如果内部没有员工的支持,外部没有顾客的支持,一定会倒闭!

那民营医院的正确政治方向又是什么呢?我认为:民营医院的正确政治方向就是要使投资者、政府、百姓、员工、支持者的愿景达成一致,形成五方利益共同体,建立长期的和谐关系。中国古代的著名军事家孙子在十三篇兵法中的第一篇就着重指出,只有君主与民众的意愿一致时,才具备了胜利的保障。毛泽东与蒋介石经过了22年的交锋,结果毛赢了,蒋输了。为什么?因为毛代表95%以上人民群众的利益,得到了人民的拥护,所以胜利了。蒋介石只代表了不足5%的少数官僚买办阶级的利益,失去了人民的拥护,所以失败了。

从民营医疗机构发展史来看,办民营医院,如果没有老板的投资,没有政府的支持,没有病人的认可,没有员工的努力,没有合作者的协助,要想办好一个医院那是不可能的。其中的任何一个环节缺失,都会给医院带来不良的后果。

像目前我国医疗市场出现不少虎头蛇尾的医疗机构运营状况,其基本原因就是忽视了顾客的利益。表现在利用广告吸引顾客后,实施过渡医疗获取短期暴利,提前透支顾客的信任度,结果是社会负面影响大,越做越难做。如果能对顾客给予真正地优质服务、“薄利多销”的话,虽然在广告的短期内利润不多,但从中长远利益来看,因顾客越来越多,前景会越来越好。毛主席曾经教导我们说:“从长远的观点看问题”。民营医院交增值税吗。

我们有了一个正确的政治方向,就有一个很好的政府基础、群众基础、市场基础,医院的运营就能如鱼得水。这也是孙子兵法中提到的,战前先造势,造成胜利之势。毛主席教导我们说:“政治方向正确与否,是决定一切的。”

二、医院的业务定位

毛主席教导我们说:“在战略上要藐视敌人,在战术上要重视敌人”。它给我们指明了战略与战术的辩证关系。商场如战场,在医疗市场竞争越演越烈的市场经济年代里,民营医院的政治方向解决后,必须重视业务定位问题,也就是说战略性问题解决后,必须重视战术性问题。民营医院在面对公立医院学科建设全面、人才众多、设备完善,还有半个多世纪的病人资源沉淀的整体优势状况下,要与想与其进行医疗市场竞争的话,如果在业务建设上仍然走公立医院大而全、小而全的同质化路线的话,就会如同鸡蛋碰石头,一败涂地。因此,在民营医院的业务定位上,只能采取孙子兵法中的“避实就虚”战术,选择对手没有的、不成熟的、市场潜力大的学科、专科、专病定位医院重点业务建设。在规模、设备、技术及流程方面超越国有医院,化全局劣势为局部优势,由被动转为主动,才有可能生存与发展自己。

实践证明:当前中小型民营医院的业务市场定位,应以主营科室为主导,以普通科室为基础,以健康体检为辅助,全面发展。

三、医院的选址民营医院交增值税吗。

春秋战国时期,著名军事家孙子非常重视天时、地利、人和,在其十三篇兵法中,地形篇占的篇幅很大,内容极为丰富与壮观。目前世界五百强企业也都重视天时、地利、人和。在现实中,医疗市场经验最为丰富的福建人在医院选址方面非常重视,不少投资者把地理位置对医院经济创收影响的预算占到总收入的三分之一,甚至更多。当然,好的地理位置租金较贵,可有十倍价位之差,但要从经营效果去看问题,要全面考虑。

实际上医院选址要从三方面去考虑:

1、市场容量。一般来说,一级综合医院选址所在社区的服务人口达10万人以上;二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选址所在社区的服务人口达30万人以上;三级综合医院选址所在组团的服务人口达100万人以上比较好。

2、交通方便。在确保区域性市场容量前题下,尽量选择人口密集、目标人群较多、交通方便、便于停车、知名度较高的商业与住宅区交错的地段。

3、政策取向。要根据当地卫生局选址的相关要求。就深圳市而言,卫生局要求新建的医疗机构距离原有诊所500米以上;距离原有门诊、社康中心1000米以上,距离原有医院2000米以上;距离原有同类专科医院3000米以上。

四、医院规模民营医院交增值税吗。

从国内近十年的医疗市场情况来看,规模大的医疗机构比规模小的医疗机构竞争力强。即三级医院比二级医院竞争力强,二级医院比一级医院竞争力强,一级医院比门诊部竞争强,门诊部比社康中心竞争力强,社康中心比诊所竞争力强。同等级的专科医疗机构比综合医疗机构竞争力强。从经济创收角度来看,主营科室规模经营最为重要。但规模要与目标社区服务人口容量相适应,过分贪大会造成浪费。例如,在深圳宝安区一个业务用房面积两千多平米的社康中心月业务收入可达227万元,就是受次贷金融风暴影响的现在,月收入仍可达170万元左右。而有许多门诊部的业务用房面积只不过几百平米,一个月做几十万也是理所当然的事。当然,如果有大的业务用房面积,没有充分利用,内涵建设没有达到一定的服务水准,只能满足一些低端人群的需求,而不能满足中端人群的需求,同样不能做出好业绩的。试想,如果一个医疗机构能提供中端水平服务而进行低端收费,其包裹的顾客群体能不广大吗?还有,如果医院过于高档装修,会吓跑低端人群,所以,其建设要与目标人群要求水平相适应,不能太过高,也不能太过低。

医院的一般业务用房总面积为3000平方米+床位数×100平方米。但医院业务用房的总面积不不能低于5000平方米。根据我的经验,医院8000平方米以上,门诊2000平方米以上的用房面积比较好开展业务流程的合理布局。

五、医院的学科建设

毛主席过去常教导我们办事要抓主要矛盾,要抓住矛盾的主要方面,不能主次不分。 综合民营医院要把科室分为创收经济的一两个主营科室和制造人气氛围的多个普通科室。 主营科室规模要大,要气派。主营科室医师要分为一两个主角医生和多个配角医生及医助。从分诊上,首先满足主角医生的就诊量和病人的质量,以保证病人资源的充分利用。而配角医生则起构架科室规模,缓冲病人过多,配合主角医生工作的造势及辅助作用。

主营科室选择要从以下六个方面去考虑:

1、死亡率低。由于死亡率过高的病种,患者一旦在治疗过程发生死亡,就容易形成医疗事件,使医院陷入非常被动的境地。

2、患病率搞。发病率高的病种门诊量大,反之,门诊量小。

3、中、高端收入群体。

4、尚未出现市场广告炒作。

5、求先为上。在某类病种品牌空缺的市场下,谁率先进行炒作,谁就自然成了第一品牌。第一品牌当然是患者的首选品牌。自然就会主导患者的选择意识,也就自然最吸引患者的眼球,当然也就有权占领市场的最大份额。

6、求大为要。求大为要的终极目标是为了形成规模化经营。有的病种可以形成一个很有规

模的医院,有的病种则无法形成。很显然,只有规模化经营的形成,才可以成功地实现低成本扩张,才能抢占更多更大的市场,才能拥有强大的市场竞争力,才可以形成区域性或行业性垄断,完成效益最大化的经营目标。

主营科室主角医生必须符合五个条件:

1、 医术高;2、医德好;3、沟通能力超强;4、责任心强;5、有经营理念。

事物都有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普通科室能给专科营造气氛、提供潜在顾客、带来新的客源。比如儿科,从经济效益角度来看并不挣钱,但其起到一个很好的“引子”作用,也就是说,如果儿科服务得好的话,其家属和陪人因产生好感,就有可能成为我们其他科室将来的顾客。

六、医院品牌建设

医院品牌就是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而在公众中形成的模范形象。它所表达的是医院与众不同的诊疗科目、精湛技术、安全诊疗、便捷周到的服务、合理的收费、舒适的就医环境、以及“以人为本,关爱生命,诚信服务”的文化价值理念。是医院在医疗市场竞争中保持自身优势和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因为是民营医院从资本累积阶段到品牌发展阶段的必然趋势。建立医院品牌,有利于医疗服务特色的识别和建立;有利于保护医疗服务知识产权和促进医疗服务创新;有利于医院的内部营销;有利于医院的关系营销;有利于拓展医疗服务渠道和医疗服务市场。

建立医院品牌必须通过市场宣传来建立医院的知名度,通过各形式的公益性活动来建立医院的美誉度,通过诚信服务来建立医院的忠诚度,通过高端技术引进来建立品牌核心。

七、医院的服务体系

医院的服务体系有三个部分组成:

1、诊前服务:电话咨询、网络咨询、网络论坛、网络留言、健康教育、专家讲座、医学展览、义诊、体检等。

2、诊中服务:价格、疗效、流程等。

3、诊后服务:建立健康档案、随访、网络康复生活指导、术后康复生活指导等。

诊前服务的意义是将潜在顾客发展为现实顾客;诊中服务得意义是通过价格、疗效、流程等诚信服务提升顾客的满意度;诊后服务的意义是通过诊后关怀增加顾客的忠诚度和改进医院的工作。

八、医院的定价策略

医疗市场当前有两个收费标准,一个是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政府指导价,主要适用于国有医院以及社康中心。另一个是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自主定价。实际上,民营医院的收费定价,仍然受到一定的地方政策制约。如深圳物价局对民营医院的要求就是:药费定价加成不能超过15%。

民营医院价格可以灵活定价的优点,给民营医院的顺利发展带来了极大的好处。民营医院定价要根据三个原则:

1、 根据目标人群的经济条件定价。对经济条件好的群体进行高端服务时,收费价格可以定一档价位;对经济条件一般的群体进行中端服务时,收费价格只能定三档价位;对经济条件较差的群体进行低端服务时,收费价格只能定最低的四档价位。但不管哪类群体,治疗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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