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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河水域治理PPP项目合作协议 PPP项目三方合作协议
篇一:ppp项目三方合作协议
内河水域治理PPP项目合作协议
本PPP项目协议(如下称“本协议”)于年2月**日由以下双方订立:
(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2) 乙1方:
法定代表人:
(3) 乙2方:
法定代表人:
(如下如无特殊说明,则乙1方、乙2方以下简称为“乙方”) 前言
(a) ****市人民政府经物有所值论证及财政可承受力评估,决定采用PPP方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建设****市********流域治理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并通过《****市人民政府协调会议纪要》(【2014】127号)(详见附件1)授权(以下称“甲方”)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并授权乙1方作为本项目的政府方出资代表。 (b) 甲方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择乙2方作为本项目中标社会资本方,并通过与乙方签署本协议的方式授予其在本项目项下的经营权。待乙方按照合资协议(详见附件3)和公司章程(详见附件4)的约定在****市投资设立项目公司后,由项目公司通过补签协议,全面承继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c) 项目公司是乙方为实施设计、融资、建设、运营、管理、移交项目而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为实施本项目,以及明确后续的运营管理相关事项,各方本着平等、自愿和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以及《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共同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以兹共同信守。
一、总则
第一条 定义和解释
1.1 定义
以下定义适用于本协议:
PPP合作框架协议
篇二:ppp项目三方合作协议
PPP合作框架协议
甲方:
乙方:
为加快 基础设施建设进程,改善基础设施条件,遵循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 项目PPP合作事宜订立本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以资共同恪守,并在此协议基础上签订具体项目的投资建设合同。
第一章 项目概况
1.1合作范围
双方同意就 工程开展投资建设合作。最终建设项目、规模和规划设计指标按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执行。
1.2项目建设周期、回购期
本协议下的合作项目实施中各子项目可以单独投资、建设、运营、回购。建设期以子项目施工合同工期为准,回购期根据子项目具体情况双方约定确定。
第二章 项目合作方式
2.1甲方负责在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积极协助乙方做好与政府部门及相关单位之间的关系,为本项目投资建设创造良好的投资和政策环境。
2.2由甲乙双方共同组建 工程PPP项目公司,并以项目公司作为项目投资主体,出资比例由双方商讨决定为准。项目公司具体负责项目投融资、建设和管理。工程完工后,甲方按照约定的金额及方式支付项目回购款。
第三章 项目投资回报方式
3.1乙方投资收益的计算:乙方投资收益以公平、合理为原则,具体的收益以甲乙双方最终所签署的《PPP项目合同》为准 。
第四章 项目风险分担
4.1项目设计、建造、财务、运营维护等商业风险由社会资本承担;法律、政策和最低需求等风险由政府承担;不可抗力等风险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理公担。具体风险分担的情况以甲乙双方最终所签署的《PPP项目合同》为准。
第五章 双方的权利义务
5.1甲方的权利义务
5.1.1甲方应当依照甲方与乙方最终达成的《PPP项目合同》以及基于具体项目所签署的其他合同,享有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5.1.2甲方应当确保项目公司完成项目的立项审批,确保项目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并负责向上级政府申报及其他必要的审批工作。
5.1.3甲方应确保项目获得PPP项目主管机关的认定、备案或批准,确保项目通过PPP项目预算主管部门的审核,将PPP项目的财政补贴等政府支出依法纳入政府预算管理。
5.1.4甲方应当在项目建设和运营中,为PPP项目公司提供必要的协调、政策支持及税收优惠;并履行其与乙方达成的政府补贴义务,以及根据《PPP项目合同》所要履行的定价和调价义务。
5.1.5负责工程建设前期征迁工作及建设过程中项目周边矛盾的协调处理。
5.1.6负责及时办理工程结算审计手续,按时足额支付回购价款。
5.2乙方的权利义务
5.2.1对于本协议合作范围内的项目乙方可优先获得合作权。
5.2.3乙方应依照其与甲方或甲方授权单位所签署的项目工程投资合同,以及与甲方最终达成的《PPP项目合同》,享有相关权利,履行相关义务;
5.2.4在严格履行本协议的前提下享受 政府的优惠政策,如遇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5.2.5按照与甲方达成的《PPP项目合同》的约定与甲方共同组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PPP项目公司,按照《公司法》和项目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出资等股东义务。
第六章 其他
6.1甲乙双方应遵守诚实守信原则,对本协议内容及在履行协议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
也不得向协议以外的第三方披露,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6.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本页无正文,为《 项目投资建设(PPP)合作框架协议》签署页)
甲 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 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PPP投资合作协议
篇三:ppp项目三方合作协议
PPP投资合作协议
(5)本协议是甲乙双方合作实施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的原则依据,双方将共同维护和遵守。
甲乙双方在此达成如下条款:
2
一、项目内容
1.1项目概况
1.1.1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成本约 亿元(含前期征迁安置补偿费、土地费用及建设期利息)。项目总体规划用地面积约 亩,建筑面积约 万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约 万平方米)。
1.1.2 项目公司融资利息:项目公司的融资利息以项目公司融资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计入项目公司的投资总费用。项目公司融资利率水平原则上不高于基准利率(可视项目情况适当上浮 %, %以内部分由政府给予融资补贴,超出20%部分的利息由中标人承担)。 1.1.3项目实施:计划201 年初开工建设,201 年初建成使用。本项目项目特许经营期 年,其中计划建设期 年,运营期 年。
1.2项目合作范围
3.2.1 项目项下的投融资、施工总承包建设(含土建工程、机电工程、弱电工程、专业设备设施、室外工程及其他工程等)、竣工移交以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整改修复、项目运营、维护管理等;具体工程范围以本项目经有资质单位审核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3.2.2甲乙双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负责项目合作期间涉及的债务偿还、风险承担及享受相应的运营收益。
3.2.3项目运营期的绩效考评。
1.3项目批准文件
(1)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ppp项目三方合作协议。
(2)发改委的招标核准文件。
3
二、项目公司 2.1项目公司成立条件
5.1.1项目公司必须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设立。项目公司的住所地设在项目所在地。
5.1.2甲方应协助项目公司获得设立项目公司所必需的政府有权部门的批文,以使项目公司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组建、设立项目公司的工商登记手续。
2.2项目公司注册
5.2.1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的20%,即 万元,其中:甲方出资 万元,占项目公司 %的股权;乙方出资 万元,占项目公司 %的股权。股东注册资本金根据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同时同股权比例到位,具体事项在项目公司章程中约定。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减少、股东变更、股权转让等,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本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2.3 项目公司的出资方式
甲乙双方均以现金方式对项目公司出资。甲乙双方按照本协议支付给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以外的款项作为甲乙双方各自对项目公司的债权。
2.4项目公司成立时限
乙方必须保证配合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60日内设立项目公司完毕,获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并达到可以对外营业的法定条件。
2.5项目公司的组织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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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司采用现代法人治理结构,成立股东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监事会,保证项目公司顺利运行。甲方在董事会拥有控制权。 2.5.1股东会
由甲乙双方组成,是本协议项下项目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具体职权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下列事项由股东会决定,并由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1)任何一方转让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或在全部或部分股权上设置担保的;
(2)项目公司对与本项目建设、运营无关的融资及担保的;
(3)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
(4)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ppp项目三方合作协议。
(5)选举和更换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
2.5.2董事会
项目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 (5) 人组成,甲方委派 (3) 人,乙方委派 (2) 人。董事会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下列事项由董事会决定,并经董事会过半数后生效:ppp项目三方合作协议。
(1)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
(2)制定项目运作方案和管理团队考核目标;
(3)制定项目运营方案;
(4)决定项目公司员工的劳动报酬。
5
PPP项目合同(实例)
篇四:ppp项目三方合作协议
PPP项目合同(实例)
本PPP项目协议(如下称“本协议”)于2015年2月**日由以下双方订立:
(1) 甲 方:****市城市内河管理处(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2) 乙1 方:****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3) 乙2 方:
法定代表人:
(如下如无特殊说明,则乙1方、乙2方以下简称为“乙方”) 前 言
(a) ****市人民政府经物有所值论证及财政可承受力评估,决定采用PPP方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建设****市********流域治理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并通过《****市人民政府协调会议纪要》(【2014】127号)(详见附件1)授权****市城市内河管理处(以下称“甲方”)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并授权乙1方****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政府方出资代表。
(b) 甲方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择乙2方作为本项目中标社会资本方,并通过与乙方签署本协议的方式授予其在本项目项下的经营权。待乙方按照合资协议(详见附件3)和公司章程(详见附件4)的约定在****市投资设立项目公司后,由项目公司通过补签协议,全面承
继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c) 项目公司是乙方为实施设计、融资、建设、运营、管理、移交项目而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为实施本项目,以及明确后续的运营管理相关事项,各方本着平等、自愿和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以及《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共同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以兹共同信守。
一、总则
第一条 定义和解释
1.1 定义
以下定义适用于本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