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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唱标

工程考试 时间:202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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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项目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篇一:竞争性磋商唱标

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1、2号线一期工程

PPP项目工程咨询服务

项目编号:呼公交易2015-政采-竞争性磋商-001

采 购 人:呼和浩特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集中采购机构: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O一五年七月二十四日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 2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 9

一、说明 .................................................... 9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 10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 11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 15

五、开标与评审 ............................................. 16

六、公告 ................................................... 16

七、质疑 ................................................... 16

八、签订合同 ............................................... 17

第三章 商务须知(合同条款) ................................ 18

一、通用条款 ............................................... 18

二、专用条款 ............................................... 19

第四章 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 .................................. 20

第五章 竞标人资质证明及有关文件要求 ........................ 25

第六章 评审方法、步骤及标准 ................................ 27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 .................................. 37

第一章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1、2号线一期工程PPP项目工程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受呼和浩特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拟采用国内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采购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1、2号线一期工程PPP项目工程咨询服务,现邀请合格的竞标人前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1、2号线一期工程PPP项目工程咨询

服务

项目编号:呼公交易2015-政采-竞争性磋商-001

批准文件编号:呼财购准字[2015]00284号

2.采购内容、分包情况及预算:

第一标段,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PPP项目工程咨询服

务,预算价:800万元;

第二标段,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PPP项目工程咨询服

务,预算价:800万元;

共两个标段,技术参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二、竞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工程咨询甲级资质;

3.应满足下列业绩要求:至少成功完成一个国内城市基础设施、公共基础设施(含轨道交通)PPP项目或BOT项目的招商咨询服务或评估服务。

三、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竞标人自行从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中心网站()政府采购页面获取。

四、竞标人资格报名时间、地点及应提供的报名材料:

2015年7月24日至2015年8月4日,每个工作日9:00—12:00时,14:00—17:00时(周五下午和节假日休息)到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投标报名处(地址:新城区丁香路2号)。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文件:

1.竞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2.委托代表报名时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委托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工程咨询甲级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 竞标人提供至少完成一个国内城市基础设施、公共基础设施(含轨道交通)PPP项目或BOT项目的招商咨询服务或评估服务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竞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和交纳帐户

竞标人通过预审后,须向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账户采用银行转账、电汇、网上银行方式交纳本项目竞标保证金第一、第二标段各80000元。

(1)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竞争性磋商唱标。

账 号:59060154900000277

收款方名称: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开户行: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玉泉支行营业部

账 号:154022543601

收款方名称: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开户行:招商银行呼和浩特新华东街支行

账 号:471900299910886

收款方名称: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乌兰察布路支行

账 号:12154000000198798

收款方名称: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开户行:兴业银行呼和浩特成吉思汗大街支行

账 号:592080100100002615

收款方名称: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竞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各缴纳保证金单位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各缴纳保证金的竞标人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在预审时间截止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转入任意一个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

竞标人缴纳保证金后,须及时凭银行存款进账回单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缴、退费窗口换取收据,网上登记后视为缴费成功,否则自行承担后果。

六、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响应文件应该使用简体中文编制,1份正本,6份副本,无论成交与否,响应文件不予退还。响应文件必须在2015年8月5日14:30分之前递交到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

七、竞争性磋商时间及磋商地点

1.竞争性磋商时间:2015年8月5日14:30分

2.磋商地点: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 2 号开标室

八、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谢宁海 付冬梅

联系电话:(0471)4669392 (0471)4669376

保证金收退咨询电话:(0471)4660127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2号

采购人:呼和浩特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利军

联系电话:(0471)3266100

二O一五年七月二十四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册)模板(工程量清单报价)
篇二:竞争性磋商唱标

竞争性磋商文件

(竞争性磋商-工程类)

第一册

山东三木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

第一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文件第二册第八部分所述工程及服务的采购。

2、定义

2.1 竞争性磋商,是指通过公开发布公告的形式邀请所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本次采购事宜进行磋商活动,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2.2 采购人(发包方),见供应商须知附表。

2.3 采购代理机构指山东三木招标有限公司。

2.4 供应商(承包方),是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且具有合法资格的工程施工单位。

2.5 工程,是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第八部分的要求,承包采购人发包内容的全部工作内容。

2.6 服务,是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第八部分的要求,承包完成规定的工程过程中须承担的各项义务。

竞争性磋商唱标。

2.7 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的各项规定进行综合评审和打分,以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3、合格的供应商:

3.1 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3.2 供应商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有效存续,具备良好的供应和施工能力,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和良好的信誉,无不良经营行为。

2)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3)向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并从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备案、取得磋商文件。

3.3 供应商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附表。

3.4 供应商按时足额缴纳磋商保证金。

3.5 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有利害关系。

4、踏勘现场

4.1磋商文件第二册第六部分“供应商须知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4.2 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4.3 供应商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项目现场,对供货(或施工)现场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但供应商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5、其他

5.1 对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等,下同)或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向供应商发出,传真和电话(手机)号码以供应商的登记为准。收到通知的供应商须立即予以回复确认,但供应商未回复或采购代理机构未收到回复时,并不应当被理解为采购代理机构知道或应当知道供应商是否收到通知。因登记有误、传真线路故障或其他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5.2 不论采购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含电子版)均不退还。

5.3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磋商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且所有时刻均为北京时间。

5.4 参与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5.5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磋商文件

6、磋商文件的构成

6.1 磋商文件是用以阐明发包工程及服务、采购程序和合同格式的规范性文件。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竞争性磋商唱标。

第一册

第一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二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

第三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二册

第五部分 磋商邀请

第六部分 供应商须知附表

第七部分 评审办法和评分细则

第八部分 工程承包范围及工程量清单

6.2 磋商文件以中文编印,且以中文为准。

6.3 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发包工程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4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被拒绝,该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6.5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编制响应文件。若有偏离之处,请如实在商务或技术响应表中注明。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

7、磋商文件的澄清竞争性磋商唱标。

7.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并附加电子邮件,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

7.2 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报价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

应商。

7.3 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在2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己收到该澄清。否则,即认为同意和接受该澄清。

7.4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如在规定时间内,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的各项条款未提出异议,即认为同意和接受磋商文件。

8、磋商文件的修改

8.1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修改或补充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报价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该修改或者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8.2 供应商收到修改或补充内容后,应在2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己收到该修改或补充。否则,即认为同意和接受该修改、补充。

8.3 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修改和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通知为准。

8.4 磋商文件的修改均以采购代理机构书面依据为准,且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法律效力,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8.5 为使供应商在准备响应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其响应文件的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公开报价截止时间和报价时间,并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三、响应文件

9、编制要求

9.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若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其响应将会被拒绝。

9.2 供应商对多个分包进行响应的,应以分包为单位编制响应文件,每一包响应文件均需满足本磋商文件对响应文件的装订、密封、签署、盖章要求。

9.3 封面设臵

千医 装修 竞争性磋商文件 【6.15】
篇三:竞争性磋商唱标

山东省千佛山医院会议室装饰装修工程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SDYD2016-410

采 购 人:山东省千佛山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英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六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 3

第二章 报价人须知 .............................................................................................................................. 5 第三章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 19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21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 21 第六章 图 纸 .................................................................................................................................... 32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 32 第八章 报价文件格式 ........................................................................................................................ 34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省千佛山医院会议室装饰装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 山东省千佛山医院会议室装饰装修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 SDYD2016-410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16 年 6月 16 日09时 00 分至 2016 年 6 月 22日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山东英大招投标有限公司(济南市舜耕路8-2号)三楼 3.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资料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

4.售价: 300元/份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6 年 6月 27 日 13 时 00 分至 2016 年 6 月 27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东英大招投标有限公司(济南市舜耕路8-2号)四楼开标会议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6年 6 月 27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 山东英大招投标有限公司(济南市舜耕路8-2号)四楼开标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山东省千佛山医院 地 址: 济南市经十路16766号

联系人: 姜主任 联系方式: 18854188051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英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舜耕路8-2号

联系人: 邵祥瑞 联系方式: 15615779539

发 布 人: 山东英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16 年 6 月 16 日

第二章 报价人须知

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竞争性谈判相关表格
篇四:竞争性磋商唱标

(一)评审报告总表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表

招标项目: 招标编号:

(三)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开标唱标、现场询问质疑情况确认记录表

招标项目: 招标编号:

(四)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表

注:(1)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五)符合性审查表

招标项目: 招标编号:

本文来源:http://www.myl5520.com/shitiku/1264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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