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我的范文网!

报考一级建筑师填报单位

资格考试 时间:2020-05-13

【www.myl5520.com--资格考试】

2016年一级建造师报考须知
篇一:报考一级建筑师填报单位

报 考 须 知

欢迎您报考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前请认真阅读以下相关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认同并严格遵守本网站报名协议。

1、确保报名信息完整、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将取消考试资格。已通过考试并取得资格证书的将收回证书。

2、报名照片须为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原文件大于30K。

3、报名时须使用18位身份证号。

4、报名信息确认前应认真核查并保证证件类别、证件号码、姓名、报考级别、报考专业和科目信息准确无误,报名信息经确认后,报考人员将不得自行修改。

5、为保证您报名顺畅,建议使用IE7.0及以上浏览器。

6、报名前须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7、报名时如遇技术方面的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531-66680723。

二、报名流程

为保证您报名顺利,请您按以下流程进行操作:

1、报考人员注册

2、上传照片

3、进入报名系统,录入、检查并保存报名信息

4、确认报名信息

5、打印报名表

6、根据当地考试机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7、现场或网上支付考试费用

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一)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未按规定放在指定位置的;

2、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3、在试卷规定以外位置书写本人信息,或者以其他方式标注信息的;

4、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的;

5、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或者试卷前后作答笔迹不一致的;

6、以旁窥、交头接耳、打手势等方式传接信息的;

7、违反规定翻阅参考资料的;

8、在考试信号发出前答卷,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卷的;

9、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二)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其中有第3项至第8项行为之一的,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1、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2、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的;

3、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的;

4、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报考一级建筑师填报单位。

5、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的;

6、本人离开考场后,在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的;

7、与考试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8、利用通讯工具、电子用品或者其他技术手段接收、发送与考试相关信息的;

9、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三)应试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离开考场;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视情节轻重,按照第(一)条或第(二)条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2、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3、威胁、侮辱、诽谤、诬陷他人;

4、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四)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依照本规定第(二)条处理。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

(五)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六)在评卷工作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考试机构或者考试主管部门根据评卷专家组意见认定为作弊试卷,并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1、同一科目试卷答案文字表述、主要错点高度一致,或者错同数量达到一定比例的(即雷同试卷);

2、未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3、有第(一)条第3项、第5项所列情形的。

========================================================

关于做好我省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

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湘人社考函[2016]19号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39号)为做好我省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详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试政策栏,

.cn/)规定条件申请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本人,即报考人员(下同),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为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二、资格审查报考一级建筑师填报单位。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资格考试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1996﹞52号)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前报考人员自我资格审查、所在单位资格初审、考试成绩公布后人社部门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审查中的具体注意事项见附件1、提交材料要

求见附件2。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虚假信息等,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见附件3)。

(一)报考人员自我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报考前务必全面准确把握报考条件和要求,即学历、资历、专业等条件和要求。在确认本人完全符合国家和考区规定的各项规定后方能报名(把握不准的可在报考前咨询当地人社部门)。报考人员缴费成功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后,需在“承诺人签名”栏内签署本人姓名进行真实性承诺。报考人员必须诚信报名、诚信参考,不得以虚假信息报名参考和做虚假承诺,否则,责任自负。

(二)所在单位初审。报考人员携带所需材料(见附件2)到所在单位进行资料初审。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须对报考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的信息一一核实,严格把关,确保其符合报名参考条件。初审符合条件的,所在单位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中“单位意见”栏内签署“初审合格”意见并盖章。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告知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参考条件,不得参考、也不再参加资格复审。

所在单位应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核查,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加强网上查询验证,严防弄虚作假,并保留初审查验结果以备复审。同时开具工作年限证明。

(三)资格复审。国家成绩和合格线公布后,湖南人事考试网

()和市州网站及时公布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报考人员携带所需材料(见附件2)按照报名属地原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再次核对报考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单位、专业、学历、资历、专业技术职务、考试成绩等相关条件。对符合报考条件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市州人社部门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中“审核部门意见”栏内签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成绩视为无效,一律不下发确认文、不予发证。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复审相关材料的,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方法

一级注册建筑师报考条件
篇二:报考一级建筑师填报单位

报考条件(这个是2014年的,每年都基本一样) ㈠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⑴满足《2014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所列学位或学历的毕业人员按附件1执行;

⑵不具备本文附件1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b.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说明:“民用建筑设计”、“其它类型建筑设计”等级的划分参见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年修订本)》中的工程等级划分。

2.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名考试的应试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向考试资格审查部门提供本人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查。

㈡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按照《2014年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执行;

2.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含3年)以上;

3.不具备本文附件2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3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在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四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三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⑵在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小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中型项目不少于一项。

㈢香港、澳门居民和在大陆工作的台湾地区居民符合注册建筑师条例和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规定的考试报名条件,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参加全国一、二级建筑师资格考试,考试成绩在规定的年限内全部科目合格办理资格证书时,按照考务文件规定的相关条件,须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以及本人工作单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职业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在办理资格证书时,还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附件1:

2014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

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注: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7号)、《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版、2012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2004年版)等相关规定,“相近专业”:本科及以上为城乡规划(原城市规划)、土木工程(原建筑工程、原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风景园林、环境设计(原环境艺术、原环境艺术设计);专科为城镇规划(原城乡规划)、建筑工程技术(原房屋建筑工程)、园林工程技术(原风景园林)、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原建筑装饰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原环境艺术)。

2、由于教育部专业名称调整及高校自设专业的影响,难以列举所有专业名称。如专业名称不在本表内的,可由考生提供学校专业课程设置、培养计划等材料,按下列情况审核处理:

(1)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建筑学专业一致,可参照建筑学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2)多数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建筑学专业一致,可参照相近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3)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相近专业基本一致,可参照相近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附件2:

2014年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

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一级建造师报名流程
篇三:报考一级建筑师填报单位

一级建造师报考流程

根据往年的报考时间,一建的考试报名一般集中在考试当年5月至6月进行。现在报考时间还没出来,具体报名时间将在各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东学教育汇报报名流程吧!

报考一级建筑师填报单位。

(一)首次参考人员首次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可复印,A4幅面,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填涂《报名信息卡》,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章),持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院)办理资格审查及报名手续。 省直单位考生,直接到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报名手续。(上传到网上的电子照片要求:近期、清晰证件照,高170像素,宽130像素,jpg格式,文件小于30k)

(二)续报考生已参加过上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三科的人员,只按要求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可复印,A4幅面,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凭档案号直接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院)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时应核对续报考生的档案号,以确保档案号的唯一性。

(三)免试科目人员属免试科目的人员,按首次参考人员的报名程序和要求办理报名手续。报考一级建筑师填报单位。

市州以下考生,须经市、州、省直管市、林区建设主管部门和人事职改部门审查(盖章)后,办理报名手续。

省直考生,由省建设厅出具免试证明,并经省职改办审查(盖章)后,到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办理报名手续。

(四)中央在地方单位的报考人员中央在地方单位的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注:各地的报名程序或有不同,应以当年当地报名通知中公布的为准!

2016年一级建造师报考:学历审核问题答疑
篇四:报考一级建筑师填报单位

2016年一级建造师报考:学历审核问题答疑

一级建造师考后审核时需要提供单位资质证书吗?对报考单位营业执照范围有要求吗?报考专业要求与单位营业执照范围一致吗?对报考单位性质有什么要求?考生需要提交哪些单位证明材料?资格考试 资格考试

以江苏为例:(具体请以当地报考文件为依据)

(1)考后审核时不需要提供单位资质证书。

(2)对报考单位营业执照范围无要求;报考专业可以与单位营业执照范围不一致。

(3)报考单位性质要求:

①一般指江苏省行政区域内工商注册企业、事业法人单位和驻粤部队基建部门等。

②工商注册地不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但在广东承揽工程。

(4)考生提交单位证明材料要求:

①江苏省行政区域内工商注册企业提交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单位提交法人单位代码证;驻粤部队的基建部门提供考生在基建部门工作的岗位和业绩证明。

②工商注册地不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但在广东承揽工程的省外建设工程企业,提交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盖章的《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表》。

本文来源:http://www.myl5520.com/shitiku/105252.html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