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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党发2012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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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工总字〔2012〕18号贵州省总工会关于推荐评选贵州省五一劳动奖状、五一劳动奖章和贵州省工人先锋号的通知
篇一:黔党发201218号

黔工总字„2012‟18号

贵州省总工会关于推荐评选贵州省五一

劳动奖状、五一劳动奖章和贵州省工人先锋号

的通知

各市、州总工会,省各产业工会: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弘扬劳模精神和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充分发挥广大职工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为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稳中求快、快中保好、能快则快、又好又快”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贵州省总工会决定,2012年“五一”前夕,表彰一批为我省“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分别授予贵州省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贵州省工人先锋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对象和表彰名额

贵州省五一劳动奖状授予先进企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贵州省五一劳动奖章授予企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

会组织中的先进职工;贵州省工人先锋号授予企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中的先进车间(科室)、工段、班组。

此次拟表彰贵州省五一劳动奖状20个、贵州省五一劳动奖章100个(含巾帼标兵10个)、贵州省工人先锋号60个(含巾帼标兵岗10个)。

二、推荐评选条件

贵州省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贵州省工人先锋号的推荐评选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的榜样示范导向作用,激励广大职工发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贡献智慧和力量。

贵州省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贵州省工人先锋号获得者必

须是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推进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战略,在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

贵州省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贵州省工人先锋号获得者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先进集体和先进职工。

(一)在实施“工业强省、城镇化带动战略”和“两加一推”

为贵州经济社会实现“稳中求进、提速转型”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在努力实现提速转型,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创新型企业,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企业技术改造、新品开发和品牌创建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在勤劳创业、实业致富、推动实体经济发展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黔党发201218号。

(四) 在促进企业文化、职工文化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在国家和省重点工程建设或完成重大科研项目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六)在抗旱救灾、防范事故、保护环境、维护稳定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七)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八)在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九)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推荐评选工作要求

贵州省五一劳动奖章先进个人中,一线职工和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55%,科教人员不低于20%,农民工不低于10%,女职工不低于25%(含巾帼标兵),企业负责人不超过6%。少数

民族职工应占一定比例。在推荐的贵州省工人先锋号先进集体中,企业班组不少于70%。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职工在贵州省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贵州省工人先锋号中的比例均不得低于30%。要重视推荐创新型企业、创新型班组和创新型人才等先进典型。

1、评选贵州省五一劳动奖状、奖章,贵州省工人先锋号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职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推荐评选审批程序,接受群众监督。

2、贵州省五一劳动奖状、奖章,贵州省工人先锋号获得者应自下而上产生,须经所在单位民主推荐、职工(代表)大会或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上级工会审核同意,省总工会评审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省总工会党组审批等程序,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3、申报贵州省五一劳动奖状的企业和申报贵州省五一劳动奖章的企业负责人,须经当地县(市)以上工商、税务(国税、地税)、劳动保障、安全监察、环境保护、人口计生等部门审查同意。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及其负责人还要经过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审查同意。推荐对象是农民工的,应征求本人户籍所在地工会的意见。

4、机关县处级(含)以上党政领导(含非领导职务)干部不作为省五一劳动奖章推荐对象。

5、有拖欠职工工资,欠缴职工养老、工伤、医疗、失业、

生育保险,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未组建工会,未建立职代会、集体合同制度、签订工资集体协议,劳动关系不和谐,能源消耗超标,环境污染严重等情形之一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当年不得申报贵州省五一劳动奖状、贵州省五一劳动奖章。2010年以来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严重职业危害或群体性事件的集体和集体负责人,不得作为推荐对象。

6、各市州和产业在评选推荐贵州省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贵州省工人先锋号时,获得过全国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的先进集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企业评选的金牌工人和首席员工以及在技能大赛、技术创新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可优先推荐评选。

四、需要明确的几个问题

1、凡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厂长,以及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央企业下属三级(含)以上企业、省属企业下属二级(含)以上企业的上述人员均为企业负责人。

2、贵州省工人先锋号的推荐,基层车间、班组、工段、服务窗口不得少于70%。

黔党发201218号。

3、企业一线工人指企业中车间主任(含)以下的职工;专业技术人员指企业中专职从事技术工作的人员。一线职工和专业技术人员名额中班组长以下工人不低于55%。

4、 “其他”类名额用于评选推荐党政机关(含群众团体)及未注明分配名额的其他职工。

聊质监党发[2008]11号
篇二:黔党发201218号

聊质监党发[2008]11号

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质监系统

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质监局(分局),市局各科室、各直属单位,省特检院聊城分院:

现将《关于在全市质监系统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八年六月三十日黔党发201218号。

聊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08年6月30日印发

关于在全市质监系统

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

近年来,全市质监系统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团结协作,广大干部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是,目前我们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中,还存在着与快速推进质监事业发展不相适应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克服与解决这些薄弱环节和问题,在全市系统开展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活动,成为当前全面推进质监事业发展大局的客观需要,是实现质监事业和谐快速发展的根本保障,是解决自身存在问题的重要途径,意义重大而深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意义和目标 今年年初,市局经认真研究,确定了全市质监工作思路和事业发展目标。目标任务确定以后,各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是决定成败的关键因素。只有不断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系统内极个别干部存在的品质不端、心胸狭隘,行为不正、自私自利,作风不硬、原则性差,责任心事业心不强、抓工作落实不力,业务不熟、发现和解决问题能力差,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问题,不断提高领导发展的素质和能力。只有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才能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带头作用,以优良的作风促政风带行风;才能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才能协调好各方面关系,统筹安排好各方面

工作,形成强大合力。只有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才能教育和引导领导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自觉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消极腐朽思想观念的侵蚀,及早发现和解决作风方面存在的苗头性问题,有效预防腐败。

领导干部对工作要做到正位、担责、坦诚、协作、积极。正位就是摆正和找准位置,正确运用组织赋予的权力。既要到位尽责,又要发挥主观能动性,不断开拓创新,不断提升创新能力,提高工作效能、工作绩效。担责就是要通过分管的工作,出政绩,见实效,充分锻炼和展现个人的能力和水平,展现个人领导魅力,敢于对工作负责,敢于承担工作责任。坦诚就是坦诚相见、真诚相待。协作就是密切协作配合。积极就是态度和行为积极向上、用心工作,狠抓落实、迎难而上。通过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全面打造领导坚强有力、工作运转协调、作风务实高效、态度积极向上、精神振奋的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凝聚力、领导力、感召力、控制力和战斗力。

要把加强作风建设作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保证,作为促进构建和谐质监的切入点,紧紧围绕全市质监工作大局,通过转变作风,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为实现全市质监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卓有成效的贡献。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一)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始终保持良好的思想作风

1、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围绕抢抓机遇、加快发展这个主题,放下包袱,大胆创新,不断提高决策水平。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树立强烈的创新意识,摆脱传统思想认识的束缚,善于动脑筋、想办法,接受新事物、研究新情况、探索新途径,积极推动思想观念、体制机制、工作方式创新;树立强烈的“包容开放”意识,广泛借鉴一切先进的做法和成功经验,积极寻求突破,不断增强质监发展活力。

2、坚持奋发有为,锐意进取。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工作重心放到省局和市委、市政府及市局确定的工作思路和任务目标上,自我加压,争先创优,坚持以改革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克服固步自封、不思进取的思想观念,克服难度大的不愿干、无先例的不肯干的思想观念。树立强烈的发展意识,锲而不舍、顽强拼搏,不断强化措施,细化目标,开创质监工作新局面。

3、坚持宣传引导,营造氛围。积极落实市局《关于在全市质监系统深入开展能力大练兵活动的意见》文件精神,扎实有效开展各项活动,营造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生动局面。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大造舆论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不断总结、宣传和推广成功经验,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始终保持良好的学风

1、坚持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和构

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十七大报告,学习中央纪委编印的《中国历史廉政思想教育读本》、省纪委编印的《加强作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教育读本》和市纪委编印的《新形势下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学习读本》,不断增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立身之本、一种行为习惯,狠抓学习型机关建设。坚持学习制度,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做到学习有内容、有重点、有效果。结合全市系统正在深入开展的“能力大练兵活动”,改进对领导干部学习的考察考核方式;健全完善中心组理论学习、在职学习等各项制度,把学习情况作为考察考核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拿出专门时间进行学习,并撰写读书笔记。

3、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坚持学习和研究解决问题紧密结合,把学习效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推动工作的措施、领导工作的本领。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把握质监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和特点,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推动质监事业和谐快速发展。

(三)坚持真抓实干,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

1、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围绕关系质监事业发展的重点问题和突出问题,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寻求解决问题的良策。领导干部全年下基层调研时

衡师南岳教通[2012]18号
篇三:黔党发201218号

衡师南岳教通[2012]18号

关于2012年上学期跨学科选修课程选课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教学部门:

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教学运行实际,确定本学期开设《文学作品欣赏》等20门跨学科选修课程。现将选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课对象

2008、2009、2010、2011级学生(已修满4学分者可不选)。 二、选课程序

1.选课采取网上选课方式进行

2.选课学生进入南岳学院主页(“跨学科选修课选课系统”浮动图标进入系统选课。

3.选课学生根据要求输入本人姓名和密码,密码默认为八位数的出生日期,如果已修改密码,请使用新密码登录系统选课。忘记密码的学生请带相关证件到教学工作办公室确认密码。

三、选课注意事项

1.学生务必认真阅读跨学科选修课程简介,结合自身实际慎重选择。

2.选课具体时间安排

3.4月14日(第九周星期六)开始上课。学生务必在4月12日至4月13日登录选课系统查询本学期所选课程的教学班级、上课时间和地点安排。如果所选课程因为人数不够等原因不能开课,请及时改选。

4.如某一时段选课系统因登录学生人数过多,造成网页无法显示,请另选时间登录系统进行选课。黔党发201218号。

四、其他

跨学科选修课程的任课老师须提前准备好教案、教学进度计划表、教学大纲、考试大纲,认真执行教学任务。相关教学系(部)务必加强对跨学科选修课程教学过程的监控与管理,确保跨学科选修课程的教学质量。

附件: 《2012年上学期跨学科选修课开课情况表》

教学工作办公室 2012年3月19日

附件:

2012年上学期跨学科选修课开课情况表

吉农院党发[2008]26号
篇四:黔党发201218号

吉农院党发[2008]26号

关于印发《吉林省农业科学院关于开展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党委、总支、直属党支部:

现将《吉林省农业科学院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十月十七日

主题词:党的建设 科学发展观 学习实践活动 实施方案 通知 中共吉林省农科院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10月17日印发 (共印40份)

吉林省农业科学院关于开展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中央部署和省委关于全省第一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要求,结合实际,现就我院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组织全院党员特别是院、所(中心)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员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职工群众得实惠,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改革创新,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我院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提高领导干部的整体素质和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把全院的发展积极性进一步引导到科学发展上来,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科技创新等各项事业中,实现全院快速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和谐发展,为服务“三农”,为吉林省乃至区域现代农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目标要求和要解决的突出问题

(一)目标要求

1、在解放思想上有新飞跃。通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进一步推动思想解放,增强广大党员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解放思想,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把思想统一到推动全院快速发

展上来。切实强化忧患意识、机遇意识和奋发有为意识,进一步增强我院发展的使命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理念、以人为本理念,进一步增强推动科学发展、推动科技创新、促进全院和谐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大力弘扬改革创新精神、求真务实精神,进一步激发全院快速发展的动力和活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氛围,以思想大解放、观念大转变引领和推动科技创新等各项事业大发展。

2、在解决突出问题上有新成效。通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努力解决我院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提高科技贡献率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我院促进科学发展的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着力提高我院的综合研发能力和科技创新能力,走出一条符合我院实际的科学发展之路。在科技创新、培育重要成果、服务“三农”、改善职工生活、转变工作作风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3、在创新体制机制上有新突破。通过学习实践活动,认真研究解决影响和制约我院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着眼于构建推进科学发展、加快我院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农业科技发展综合评价机制,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决策指挥、操作执行和管理监督机制,体现科学发展观的干部考核评价和选拔任用机制,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更加完善的体制机制保证。

4、在推动科学发展上有新进展。通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院、所(中心)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推动科学发展的决策能力和执行能力,协调利益关系、做好职工群众工作能力,应对突发事件、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努力实现在继续解放思想上迈出新步伐,在推动农业科技创新上取得新成就,在建设和谐

农科院上见到新成效,在加强党的建设上取得新进展,保持和发展我院科技创新的好势头、好局面、好氛围。

5、在我院未来发展上有新规划。通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对我院未来发展进一步规划,构建我院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宏伟蓝图。

(二)要解决的突出问题

按照上述目标要求,我院通过学习实践活动,重点要解决好一些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对科学发展观理解还不深、贯彻落实的自觉性还不高,思想、作风能力素质还不适应,保障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还不健全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主要有:

1、对新形势下加快我院科学发展的意识不强,紧迫感不足,缺少拼搏进取精神和不懈奋斗的顽强意志。

2、对科技创新事业发展过程遇到的新矛盾新问题,站位不高,思路不宽,办法不多,缺少创新思维和创新举措。

3、为发展吉林农业经济发展提供技术支撑能力还有待提高,新学科建设有待加强,成果技术产出不足,科研任务、科研方向调整工作任务还很艰巨。

4、存在政绩观不够正确的现象,有的不能很好地处理局部与全局、成果与贡献、眼前与长远之间的辩证关系,片面追求短期效应,缺少奉献社会精神。

5、机关职能部门服务意识不够强,服务质量不够高,不能很好地适应“扁平式”管理的需要,真正“沉下身子”,为基层服务,为科研服务不够。

6、有的党员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不正确,理想信念不坚定,党性锻炼、党性修养不够,缺乏先进意识和党员意识。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解放思想。紧密结合我院开展的“继续解放思想、推动科技创新”大讨论活动,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进一步提高认识,更新观念,明确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完善体制机制,使思想和行动更加符合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更加符合科技发展规律、符合自然规律、符合党的执政规律,使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二)突出实践特色。紧密结合我院实际,开展“科学发展、加快创新、服务三农、奉献社会”的主题实践活动,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九次党代会精神及中央的一系列重大部署结合起来,与解决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与建立科学发展机制结合起来,与推动科技创新行动结合起来,与实现出人才、出成果、出效益、创和谐结合起来,与推动院、所(中心)各项事业发展结合起来,把实践特色贯穿活动全过程。

(三)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吸收职工群众参与,认真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真诚接受职工群众的评议和监督,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学习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

(四)正面教育为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进行自我教育。院、所(中心)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实事求是查找存在的问题,深刻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全面总结经验教训,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

四、学习实践活动的具体范围

具体范围是:院、所(中心)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重点是所(中心)以上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离退休党员视身体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参加,年老体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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