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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金公共账户

教学相关 时间:2018-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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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公共年金制度的现状及评价
篇一:年金公共账户

年金改革的原因是由于改革前的基本年金制度已经暴露出了很多的问题,改革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了。实际上并不是如此,根据厚生省的相关数据统计,就算是再不往目前的公共年金账户中注入一分钱,目前的厚生年金的积累还可以够5年的支付,国民年金积累还可以够3年的支付。所以说,改革前的年金制度并是像人们想象的那样漏洞百出,至少是一个还可以维持的状况。但是,年金制度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更是一个长期的制度,所以不能满足于现有状况,至少要保证100年,甚至更长时期的良性运转。改革前的年金制度显然不能满足广大日本人民长期的生活保障,所以未雨绸缪,在矛盾充分暴露之前就把它解决掉是最明智的选择。

年金改革

要解决什么问题

日本的年金改革,要解决如下问题:

1.少子高龄化社会所带来的问题

真正意义上的少子高龄化社会的到来,使得传统的年金政策中的问题逐步显现,成为了威胁国计民生安定的一个大问题。简单地来讲,就是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在工作期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口所占比例越来越少;而另一方面,取得社会养老金的人数却越来越多,这就自然使得现行的年金体制中所存在的问题暴露无遗。目前日本的国民年金采用的是现收现付制,有一些学者认为,如果用积累制的年金体制就能很好地应付少子高龄化所带来的影响。但是积累制的弊端是其不能很好的应对通货膨胀的影响,即如果国民年金实行了积累制,那么当工资和物价水平上涨的时候,年金的支付不能够随着物价水平升高而升高,所以就会造成人们的实际生活水平下降。而大多数学者对于日本未来的经济发展还是持乐观态度的,所以在可以预计的将来,日本的工资和物价水平都会呈现一个增长的态势。在此情况下,目前现收现付制的国民年金制度就显示出了它能随国民经济的增长自动调节年金给付额的优势。但其给付不足的弊病始终是年金改革中的一个核心问题。

2.应对社会上一些对年金给付能力持怀疑态度的声音

目前,由于少子高龄化和一些社会问题的逐渐凸显,社会上的一部分人,特别是年轻一代对目前他们通过辛勤工作并缴纳保险费所建立起来的年金体系表现出了不安和怀疑的态度。他们认为,等到他们老后,应享受年金给付的时候,现有的年金体系制度是否还能为他们创造一个幸福的晚年。所以,为了解决年金制度中的问题,也为了应对社会上的不安情绪,年金改革才被推上了议事日程。

3.建立一个鼓励高龄劳动者继续劳动的年金体系

在目前日本少子高龄化不断严重的情况下,劳动力不足的问题就会越发的明显。那些高龄劳动者往往都是在其从事的行业中有着丰富经验,或者长期从事高级管理岗位工作的核心人员。所以说,如果能让这部分高龄的劳动者在其身体和精力条件允许的前提下为社会发挥余热,这也可以说是年金体系为迎接少子高龄化社会的到来,解决劳动力紧缺的问题发挥了自身的作用。

4.应对社会经济中的种种新变化

例如,在女性更多选择外出就业的今天,对第三号就业者和丧偶者的年金,以目前的给付方式进行是否合理?面对劳动就业形式越来越多样化的今天,随着半劳动者的不断增加,厚生年金的适用范围是否也应当有所调整?伴随着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制度的不断变革,这些社会中的种种问题也不断显露出来,年金制度看似是一个宏观体系,但是实际上,其所要解决的就是在每个人日常生活中身边的事情。

年金改革分几步走

从根本上来说,国民年金改革的总体思路就是通过国民所得再分配的手法,调整各个阶层之间的利益不均、负担不匀的现象。利用国民所得再转移(分配)的手法,来调整在职者群体和高龄者群体的分配关系,从而使得年金制度健全化。

按照精算法则,在收益率固定的前提下(日本国民年金的投资渠道有严格的限制,可以保证一个比较稳定的收益率),一定的保险费的给付,在年金账户中经过一定时期的积累,一定可以得到一个固定的收益。所以说政府在基础年金保费的收取时有着两种选择,一是首先考虑使基础年金保费的收取会不会给国民目前的生活造成负担;二是年金给付的充足。显然,日本厚生省在制定政策的时候首先考虑了后者,即首先把年金的替代率确定在了目前收入阶层年收入的50%,这样就可以首先使年金给付对象的基本生活得到了保证。年金的给付水平要以替代率(RRt)来衡量。目前国际上公认的较为合理的替代率水平是60%,日本在1986年年金改革之前,替代率高达80%,目前替代率已降至70%。虽然50%的替代率是经过众多专家根据宏观经济预测出来的,可以保障老年人正常生活的年金支付额,但是毕竟50%的替代率水平相比较之前的70%~80%的替代率水平还是相差不少,所以老年人必然会有反对的声音。

为了平息社会上的一些反对声音,日本政府在厚生年金的改革上相应地做出了调整。将改革前13.85%的在职者群体费率逐步提高,直至2017年提高到18.30%。这个调整看似是对于老年人没有什么影响,实际上按照目前公共年金现收现付制的原则,在职者多缴纳的年金实际上就是为老年的年金领取者提供了更安全的年金保障。

对于在职者费率提高,工作者与企业负担不断加重这个事实,政府还有另外的配套措施。即将原来的基础年金中国家、企业、个人各自负担1/3改为国家负担1/2,其余1/2由企业和个人分担。这样不但从另外一个角度减轻了企业和个人的负担,更重要的是通过年金制度改革充实了公共年金账户,使公共年金有一个更扎实的给付基础。使得在职者可以安心工作,而不必担心现在的年金制度在他们年老后是不是可以稳定的支付。

但是政府的改革方案出台之后,一个问题便暴露了出来,那就是国民年金中政府负担的比例由改革前的1/3提高到了1/2以后,由于政府担负比重的提高,所以每年政府必须从财政中多拿出大约2.7兆亿日元(按当时的生产及物价水平计算),来补充到国民年金基金中去。根据日本厚生劳动省的测算,如果国民年金全部转为税的方式,也就是国民年金的保险费全部由国家承担,那么,每年日本将需要10兆9000亿日元的新财源。这么沉重的负担,是政府难以承担的。所以政府为了巩固财源,将基础年金中国家负担的部分,由此增加的年金财

源由国家负担,采取50%税的方式。如果按照这一方案实施,到2020年时,在职者群体负担的保险费将增加39%,虽然在职者负担有所增加,但是相比年金改革前,直接转嫁的保费征收方式,执行现行制度的负担还是减轻了50%左右。

日本公共年金制度年金公共账户。

给我们的启示

近几年来,在国际上关于企业年金和个人养老金的讨论不断升温。的确,企业年金和个人养老金在管理体制和运行效率上有着公共年金难以比拟的优势。但是,实际上公共年金在整个的年金体制中还是占有绝对的优势的,是年金制度的根本。正所谓“根深才能叶茂”,要解决好整个年金制度,公共年金还是一个根本问题。只有解决好公共年金这个根本,再辅之以企业年金和个人养老金这些枝叶,整个年金制度的这棵参天大树才能茁壮成长。 公共年金制度是一个关系到国计民生的整体系统,它看似是一个宏观的财政政策,实际上年金制度关系到我们每个人生活方方面面的细节。在社会变革与经济发展不断加快的当今社会,每时每刻都可能出现新的社会问题。比如不断加剧的老龄化趋势、雇用劳动方式的改变、女性和老龄劳动者不断增加,这些都是年金制度要解决的问题。“天下大事必做细”,年金制度这个大事也必须着眼于社会生活每个方面的细节,未雨绸缪,建立起一个适合社会整体发展的年金体系。

年金制度的建立过程实际上也是各个利益主体之间的博弈过程,所以要求年金制度尽可能达到各个社会主体的帕累托最优。这也是和我国目前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人为本的基本指导思想相一致的。而在年金体制改革中我们保险业必然要肩负起更加重要的责任,发挥我们社会管理和社会保障的职能。

背景资料Ⅰ

日本现行公共年金制度细则

●年金缴费部分

第一,个人负担的国民年金保费将由改革前的13300日元分阶段提高,直至2017年达到16900日元。

第二,将国民年金(基础年金)中国家负担的部分,由现行的1/3提高到1/2。

第三,对现在实行的厚生年金费率进行阶段性调整,逐渐从13.85%开始提高,直至2017年提高到18.30%。企业和个人各负担一半。2017年以后,不再提高费率,将永久固定在这个水平上。

第四,在职女职工享受育儿休假的期限,由原来免除缴费的1年改为3年。

●年金给付部分

第一,确保年金(包括国民年金和厚生年金在内)的给付水平保持在现在在职者群体的平均年收入的50%。目前的水平是59.3%,到2023年的时候下降到50.2%。

第二,从2007年4月开始,引进70岁以上的老人减少年金给付措施。

第三,从2007年4月开始,附随丈夫加入国民年金的妻子一方,离婚的时候,可以要求法院将丈夫所领取的厚生年金给予分割,妻子一方直接具有享受一半年金的领受资格。

第四,从2007年4月开始,对领取遗族年金家属中,年满30岁的无子女女性,由无限期领取改为只有5年领取期间。

背景资料Ⅱ

日本年金制度概览

日本是一个社会保障比较健全的发达国家,其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就是覆盖面广泛的年金制度。特别是随着目前日本白发浪潮,即少子高龄化时代的到来,人们对于年金制度的重视程度和期望也越来越高,希望年金制度能够成为今后日本社会稳定、经济持续发展的一枚定海神针。

在日本厚生省内有一句形容年金的名言:“年金是几代人之间的相互扶助,今天你对年金欠下的债将由你的孩子来偿还。”这句话也从侧面说明了一个国家的国民年金政策不是一朝一夕之举,而是关系国家长治久安的大计。

日本对于年金制度安排共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公共年金制度;第二层次是企业补充年金制度;第三层次是个人储蓄年金制度。其中公共年金制度居于主导地位。从更细的划分来看,第一层次的公共年金构造中又可以分为国民年金、厚生年金、共济年金三部分,公共年金都是由国家直接管理和运作的,因此又被称为“老龄基础年金”。国民年金的加入对象是20岁以上(包含20岁在内)的居住在日本国内的人,带有一定的强制性。因此,居住在日本境内具有外国国籍的人也属于加入对象。在公共年金中除国民年金以外,厚生年金和共济年金同样是由国家进行管理和经营的。

根据日本法律的规定,企业有加入厚生年金与共济年金的义务。厚生年金的加入对象是,在职职工或其他从业人员,他们在就业期间,跟随所在企业或团体自动加入。缴纳保险费的方式是按照加入者收入的比例每月自动从报酬中扣除。退休后,按照在职时的报酬以及缴纳保险费的年数的一定比例领取,又称为“报酬比例年金”。在第二层次的企业年金中具体包括:“厚生年金基金”、“适格退职年金”、“确定集资年金”(亦被称为“日本式401K”)等。其中,“厚生年金基金”是企业为国家的“厚生年金”代为管理,进行资金运用的部分。第三层次的个人储蓄年金制度以个人自愿为基础,各大养老金公司自主经营。

企业年金管理制度
篇二:年金公共账户

企业年金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企业薪酬福利制度,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增强公司的凝聚力,促进企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年金,是指公司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2. 适用范围

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在本公司工作3年以上并履行劳动合同及劳动合同续订书中规定的全部义务的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财务人员。

3. 申请企业年金的程序

(1)员工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并填写《职工参加企业年金申请协议》,经公司签章确认;

(2)员工在公司启动企业年金时未填写协议的,视为不愿参加企业年金;

(3)每年12月份,员工就下一年度是否参加企业年金提出申请。

4. 资金筹集方式和缴费办法

4.1 企业年金由公司企业年金和个人企业年金组成。公司企业年金由公司为员工缴纳;个人企业年金由员工个人缴纳。

4.2 员工个人每年1月份缴纳上一年度年收入总额(上一年度月基本工资×12+年底奖金)的固定比例,公司缴纳同样的额度共同存入指定账户,员工可按规定提取使用。

4.3 企业年金按照以下方式分配给个人

年金公共账户。

(1)职工个人存入上一年度收入总额(暂定为月工资的20倍)的5%,满3年后可提取;

(2)满3年后不提取,职工个人存入上一年度收入总额的8%,累积满5年后可提取;

(3)满5年后不提取,职工个人存入上一年度收入总额的10%,累积满10年后可提取;

(4)满10年后不提取,职工个人存入上一年度收入总额的5%,以5年为一个阶段,可一直保持到离职或退休,最长为20年。

(5)一旦提取,原协议终止,累计缴纳年限清零;

5.企业年金的管理

5.1企业年金管理机构

公司建立年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本公司年金的各项具体实施政策。年金工作领导小组由集团总经理及各部门经理组成。年金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专门经办机构,其职能由公司人资部承担,负责处理协调企业年金日常事务。

5.2 企业年金账户管理

5.2.1 企业年金账户的开立

由账户管理人为企业年金设立专门的企业年金账户。企业年金账户分为两个部分记录:公司缴费部分和员工缴费部分。公司缴费部分记录公司划入企业年金账户的部分及其投资收益、余额等信息;员工缴费部分记录员工个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余额等信息。

5.2.2 企业年金帐户的管理

(1)企业年金帐户中明确已归属的缴费部分及该部分的投资收益,根据规定定期记入个人部分;

(2)企业年金帐户的全部资金的投资收益每年分配一次。具体分配办法:将年金账户的的总的投资收益,按照每个员工在企业年金账户中的缴费金额和年收益率进行分配,公司缴费收益分配到公司缴费部分;员工缴费收益,分配到员工个人缴费部分。(投资收益计算方法:年金账户收益=年金账户金额×年收益率。)

6.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

6.1 个人部分财产归属权益的确定:

(1)员工个人缴费及该部分的投资收益完全归属员工个人;

(2)企业辞退员工情况下,企业缴费及该部分的投资收益归属员工个人。

6.2以下几类特殊情况,企业缴费部分及该部分的投资收益归属如下:

(1)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自己提出离开企业,企业缴费部分及该部分投资收益全部归企业所有。

(2)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在企业内部变动工作单位,企业年金账户累计金额归职工个人所有,可以保留或转移。保留一年,一次性(包括公司和个人部分)支付,不计时间。

(3)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违纪违法企业缴费部分及该部分投资收益全部归企业所有。

(4)因员工违反有关制度或程序造成公司经济或声誉损失企业缴费部分及该部分投资收益全部归企业所有。

(5)上述规定中扣除的公司企业年金及该部分的投资收益,归集于公司账户中,由公司负责运用与管理。

7.待遇计发和支付方式

7.1 企业年金的提取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按照规定领取企业年金:

(1)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提前退休或退职,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

(2)退休前身故的;年金公共账户。

(3)职工因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应急的。

7.2 计发方式

一次性领取:员工按照其个人账户上累积额(含本金和投资收益)一次性全额领取。

7.3 计发办法

对于满足不同支付条件的情形,不同的计发办法如下:

(1)退休领取:职工可以一次性领取;

(2)退休前身故领取:由职工的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

(3)应急领取:职工可以按照如下规定一次性领取

① 如不满3年提取,只能提取员工个人缴费部分及其投资收益;

② 3-5年间提取,可取走3年内全部总额的60%,及3-5年员工个人缴费部分及其

投资收益;

③ 5-10年间提取,可取走5年内全部总额的70%,及5-10年个人缴费部分及其投

资收益;

④ 满10年后提取,以5年为一个阶段,可取走之前阶段全部总额的80%,及之后

的个人缴费部分及其投资收益。

8. 中止缴费条件

8.1 企业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暂停当年度企业年金计划:

(1)经营状况不稳定且经济效益较差;

(2)根据经营形势,经公司研究后统一暂停。

8.2 员工个人中止缴费条件

在本制度实施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自动中止缴费:

1、员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

2、员工自愿申请不参加本方案;

因上述情况导致个人中止缴费的,企业缴费也同时中止。

9. 本办法暂试行5年,如有不妥,再行修改。

企业年金查询方法
篇三:年金公共账户

个人企业年金查询方法

查旬方法一:直接进入“企业年金网上查询系统”

1、复制该链接:

到IE浏览器地址栏中,回车后登陆查询页面。

2、点击左下方:“个人用户查询”

3、默认状态为“个人计划证明号”,下拉列表中还提供“身份证号”查询,两种查询方法所使用的密码,即“请输入6位字符”项,均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

对应输入:

“请您输入证件号” =个人计划证明号(或者)身份证号 “请输入6位字符” = 身份证号码后六位

“请输入验证码” = 输入右侧图幅中显示的验证码数字

4、点击左下方“登录”,进入欢迎界面。

进入欢迎界面后,说明登录成功。

点击左侧的“个人账户基本信息”,就可以查询到企业年金账户金额情况。

查询方法二、

1、搜索查询“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cn/index.html

2、点击右侧“企业年金网上综合服务平台”

3、自动跳转至“企业年金网上查询系统”,

后续步骤和查询方法一一致。

XX银行年金基金账户管理运营操作规程
篇四:年金公共账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年金公共账户。

年金基金账户管理运营操作规程

(2010年版)

目 录

目 录 .............................................................. 2

第一章 总 则 ........................................................ 3

第二章 账户管理业务概述 ............................................... 5

第三章 建 账 ........................................................ 7

第四章 信息变更 ..................................................... 11

第五章 缴 费 ....................................................... 13

第六章 投资及收益分配 ................................................ 16

第七章 待遇支付 ..................................................... 19

第八章 转移处理 ..................................................... 21

第九章 账户管理费.................................................... 23

第十章 信息披露 ..................................................... 25

第十一章 档案管理.................................................... 27

第十二章 其 它 ..................................................... 30

第十三章 附 则 ..................................................... 31

第一章 总 则

为确保中国银行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业务有序开展及规范运营,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运作流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中国银行年金基金账户管理运营的特点,制定本操作规程。授予年金基金账户管理运营权限的总行及相关分支机构在业务运营中需严格执行此操作规程。

以下为本操作规程中涉及的部分名词解释:

年金计划:年金计划分单一年金计划和集合年金计划两类。

单一计划:即单一年金计划,是指仅针对一家企业设立的年金计划。

集合计划:即集合年金计划,是指允许多家企业共同参加的年金计划。

企业计划:企业计划是年金账户管理运作的个体,是将企业和年金计划关联起来的主体。每个企业可以参加多个年金计划,可以拥有多个企业计划。

计量方式:计量方式是年金资产的统计形式,分为金额法和份额法两种。

金额法计量方式:指年金资产以现金数额的形式统计,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投资收益分配的计量方式。

份额法计量方式:指年金资产以投资组合份额的形式统计,并定期进行估值核算、公布投资组合单位净值和年金基金总净值的计量方式。

直接缴费:指企业提供缴费明细,账户管理人以此明细计入个人账户的缴费业务。

规则缴费:也称正常缴费,指企业提供缴费规则,由账户管理人按规则计算缴费明细,并以此计入个人账户的缴费业务。

企业公共账户缴费:也称特别账户缴费,是直接缴费的一种,这类缴费到账后不分配到个人账户,直接进入企业公共账户。

企业公共账户:也称特别账户,是企业用来记录超缴、未归属权益、残差或特殊缴费等信息的账户。

理事会受托:受托管理模式的一种。企业成立企业年金理事会,并以理事会作为对内履行受托人职责、对外履行委托人职责的法律主体。

法人受托:受托管理模式的一种。企业选择外部有资质的机构作为本企业年金计划的受托人,履行受托职责。

预处理日:账户管理人在预处理日汇总上个交易日以来的交易,生成《投资指令预汇总表》,发送受托人,以便相关机构根据汇总表上的申购、赎回金额预先准备资金头寸。预处理日通常为估值日前一天,也可能与估值日为同一天。

估值日:也称定价日或T日。T日当天,托管人汇总本周期内的交易情况和资产变动情况,核算基金资产,生成资产估值表,发送受托人。

交易日:也称处理日。受托人在交易日之前将本期资产估值表发送账户管理人,账管人根据估值表信息维护基金资产净值和单位净值信息,生成《投资指令汇总表》,发送受托人。交易日通常为估值日后一天,也可能为估值日后若干天。

母子计划模式/分支机构模式:这是两种建账模式。针对集团型企业,在母子计划模式下,集团总部和其分支机构分属不同的企业计划,拥有不同的企业计划编号,集团总部为母计划,分支机构为子计划;在分支机构模式下,集团总部和其分支机构属于同一企业计划,拥有相同的企业计划编号。

第二章 账户管理业务概述

一、年金基金账户管理的含义

年金基金账户管理是指账户管理人为参加年金计划的企业和个人建立账户,依据年金基金账户管理合同和年金业务流程为企业和个人办理缴费、投资、支付、信息变更、账户调整、账户转移等,记录账户基本信息、账户资产信息,并向企业和个人提供信息披露的账户管理业务。

二、账户管理业务流程

账户管理业务流程包括计划建立、年金缴费、收益分配、待遇支付、投资处理、信息变更、账户变动、计划转移与终止、信息披露等。

年金计划及账户建立阶段,账户管理人从受托人或委托人处获取企业年金计划信息、企业账户信息和个人账户信息,建立年金计划,为企业年金基金建立独立的企业账户和个人账户,及时记录企业年金计划信息、企业账户信息和个人账户信息、

年金缴费阶段,账户管理人在得到相关指令后,将缴费信息记入企业账户和个人账户。

年金投资(包括投资处理和收益分配)阶段,账户管理人根据相关指令,在企业账户和个人账户中记录投资信息;按照约定好的规则将投资产生的收益分配到各个账户中。

待遇支付阶段,账户管理人收到受托人的待遇支付申请后,计算个人账户权益,生成个人账户权益支付表,发送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托管人按照待遇支付指令办理完资金划转手续后,账户管理人将个人账户权益做相应调整,记录待遇支付信息。

信息变更、信息查询、账户调整、账户转移等过程中,账户管理人将根据约定好的指令和流程进行相关操作,并与其他管理人进行信息交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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