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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模式会计账务处理

励志名言 时间:2020-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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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模式下的涉税处理
篇一:ppp模式会计账务处理

(来源:税务案例研究中心肖太寿博士的博客 作者:税务案例研究中心 肖太寿博士)

为推动PPP模式的发展,财政部先后出台《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和《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以上政策的出台,充分证明政府对公共经济领域中公私合作方向的重视与肯定,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并获取合理回报,大力推广项目融资的PPP模式。但是,就PPP项目建设能够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呢?肖太寿财税工作室通过研究,对我国PPP项目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梳理,总结如下:

一、PPP项目经营期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从事以下PPP项目实现的投资经营所得享受以下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减免企业所得税政策:享受三免三减半的企业所得税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八十七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0号)的规定,投资企业从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从事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享受税收优惠的开始时间为: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

另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4〕55号)第一条还规定:企业投资经营符合《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条件和标准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采用一次核准、分批次(如码头、泊位、航站楼、跑道、路段、发电机组等)建设的,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按每一批次为单位计算所得,并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1)不同批次在空间上相互独立;(2)每一批次自身具备取得收入的功能;(3)以每一批次为单位进行会计核算,单独计算所得,并合理分摊期间费用。

2、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所谓的税额抵免,是指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其中专用设备投资额,根据财税〔2008〕48号)第二条的规定,是指购买专用设备发票价税合计价格,但不包括按有关规定退还的增值税税款以及设备运输、安装和调试等费用。当年应纳税额,根据财税〔2008〕48号)第三条的规定,是指企业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国务院有关税收优惠规定以及税收过渡优惠规定减征、免征税额后的余额。享受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应当实际购置并自身实际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企业购置上述专用设备在5年内转让、出租的,应当停止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根据财税[2008]48号的相关规定,企业利用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购置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抵免企业应纳所得税额;企业利用财政拨款购置专用设备的投资额,不得抵免企业应纳所得税额。企业购置并实际投入适用、已开始享受税收优惠的专用设备,如从购置之日起5个纳税年度内转让、出租的,应在该专用设备停止使用当月停止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转让的受让方可以按照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当年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56号)的规定,纳税人购进并实际使用规定目录范围内的专用设备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如增值税进项税额允许抵扣,其专用设备投资额不再包括增值税进项税额;如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其专用设备投资额应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企业购买专用设备取得普通发票的,其专用设备投资额为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

3、经营期间项目公司股利分配的企业所得税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的规定,经营期间项目公司股利分配享受以下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经营期间涉及股利分配,如果项目公司是境内居民企业间分配股利,免征企业所得税;境内居民企业分配股利给自然人股东,需代扣代缴20%个人所得税。

2、如果项目公司有境外股东,跨境分配股息给境外非居民企业,一般适用10%的预提所得税,如果境外非居民企业与中国间有签订双边税收协定,在符合一定条件下能够适用税收协定安排下的优惠预提所得税税率。

(二)增值税优惠政策

从事PPP项目中的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和风力等涉及到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的项目,可以享受以下增值税优惠政策。

1、销售自产的再生水免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8]156号)第一条第(一)项规定:销售自产的再生水免增值税。其中所谓的再生水是指对污水处理厂出水、工业排水(矿井水)、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厂渗透(滤)液等水源进行回收,经适当处理后达到一定水质标准,并在一定范围内重复利用的水资源。再生水应当符合水利部《再生水水质标准》(SL368—2006)的有关规定。

2、污水处理劳务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第二条规定,对污水处理劳务免征增值税。污水处理是指将污水加工处理后符合GB18918—2002有关规定的水质标准的业务。

3、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

(1)销售以垃圾为燃料生产的电力或者热力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100%的政策 根据财税[2008]156号第三条第(二)的规定,销售以垃圾为燃料生产的电力或者热力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垃圾用量占发电燃料的比重不低于80%,并且生产排放达到GB13223—2003第1时段标准或者GB18485—2001的有关规定。所称垃圾,是指城市生活垃圾、农作物秸杆、树皮废渣、污泥、医疗垃圾。

(2)销售以煤矸石、煤泥、石煤、油母页岩为燃料生产的电力和热力,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根据财税[2008]156号第四第(四)和第(五)项的规定,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现的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50%的政策:以煤矸石、煤泥、石煤、油母页岩为燃料生产的电力和热力。煤矸石、煤泥、石煤、油母页岩用量占发电燃料的比重不低于60%;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

(3)销售自产的电力或热力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100%的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5号)的规定,对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100%的政策:即(1)利用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余热、余压生产的电力或热力。(2)以餐厨垃圾、畜禽粪便、稻壳、花生壳、玉米芯、油茶壳、棉籽壳、三剩物、次小薪材、含油污水、有机废水、污水处理后产生的污泥、油田采油过

程中产生的油污泥(浮渣),包括利用上述资源发酵产生的沼气为原料生产的电力、热力、燃料。

4、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劳务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5号),对农林剩余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政策进行调整完善,并增加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适用增值税优惠政策。其中,与垃圾处理有关的PPP项目运营有关的税收优惠是:对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劳务免征增值税。

二、PPP项目的税务处理:项目期满移交阶段

由于PPP项目中的项目公司获得的是一定期限的政府特许权许可,在特许权期限到后,运营期满,全部资产无偿移交政府,实质上不拥有设施的所有权,由于其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已在特许经营期限内摊销完毕,也不作税收处理。

PPP项目的会计核算问题研究
篇二:ppp模式会计账务处理

XXXX学院

2016届本科毕业论文

题目 PPP项目的会计核算问题研究

姓 名 WH 学号 XXXXXXXXXXXX

系 班 会本1203班 专业 会计学

指导教师 李高雅 职称 助教(硕士)

2016年6月

文本目录

摘要 .............................................................. 1

关键词 ............................................................ 1

一、引言 .......................................................... 1

二、PPP项目会计核算的理论 ......................................... 2

(一)PPP项目概述 ............................................. 2

(二)会计核算概述 ............................................. 3

(三)PPP项目会计核算理论 ..................................... 3

三、我国PPP项目会计核算问题分析 .................................. 6

(一)PPP项目范围界定 ......................................... 6

(二)政府主体的会计核算问题分析 ............................... 6

(三)项目公司主体的会计核算问题分析 ........................... 7

(四)国内外PPP项目普遍存在的其他问题分析 ..................... 8

四、我国PPP项目会计核算建议 ...................................... 9

(一)完善PPP项目范围的界定 ................................... 9

(二)对政府主体的PPP项目会计核算的建议 ....................... 9

(三)对PPP项目公司的会计核算的建议 ......................... 10

(四)完善我国PPP项目的其他建议 .............................. 11

五、结束语 ....................................................... 11

参考文献 .......................................................... I

ABSTRACT. ........................................................ II

KEYWORDS ......................................................... II

致谢 ............................................................ III

PPP项目的会计核算问题研究

会计系 本1203班 WH

指导老师: 李高雅 摘要:最近几年来,PPP项目随着我国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需求的不断增加,已成为我

国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融资方式。PPP项目在别的国家已经有了很多年的历史,积累了

丰富的会计核算方面的经验,而我国是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才引入,我国到现在还没有相应的

全面的会计规范,由于PPP项目既涉及到政府公共部门又涉及到社会的私营部门,如果PPP

项目会计核算不能够如实的反应真实的财务状况的后果,会给相关的投资者以及其他利益相

关体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文章结合国际会计准则的规定,通过PPP项目的界定范围、相

关主体的会计核算分析以及国内外经典案例分析我国目前PPP项目的会计核算等方面存在

的问题进行分析,并从PPP项目界定的范围以及PPP项目公司在项目公司成立、建设、运

营阶段的具体会计核算等几个方面提出建议。

关键词:PPP项目;政府部门会计核算;项目公司会计核算

一、引言

近年来,我国经济基础建设及服务的需求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而不断地增

长,最终导致了公共部门的巨大资金缺口,进而影响着我国基础设施建设的质量ppp模式会计账务处理。

和效果。这种情况下,PPP项目逐渐应用在各个领域之中且越来越受到欢迎,它

的独特之处就在于它能为基础设施建设筹集足够的资金,缓解我国基本建设的资

金压力,且很好的满足了基础设施快速的发展的需求。如能源基础设施、交通设

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垃圾处理,教育、体育、文化等的社会公共事业。最为成

功的项目有鸟巢、北京地铁4号线、北京第十水厂等项目,可见,PPP项目在目

前社会是不可或缺的。这种新型的公私合作融资模式,其发展具有独特的优势性,

在我国的未来的经济发展中有着美好的前景。但是PPP项目在我国发展的时间

较短,缺乏全面的相关会计核算方面的经验,PPP项目会计核算的准确程度直接

关系着项目相关者的利益,且是决定PPP项目发展的关键因素。从理论意义上

来讲,完善的PPP项目会计核算能够确保相关财务信息的准确性,且反映项目

真实的进行情况,从实践意义来说,加强对其的会计核算工作管理,能使企业政

府主体的利益避免损害,所以对PPP项目的会计核算问题的研究是十分必要的。

二、PPP项目会计核算的理论

(一)PPP项目概述

英文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s是PPP项目的全称,最早起源于英国上世纪20年代,其独特的优势性渐渐体现在应用过程中,之后在很多国家开始应用发展。在关于PPP的定义,国内外各种权威机构给出不同的解释:

表2.1 国内外机构对PPP的定义

由表2.1可知,由于全球各个国家的政治制度及经济结构的不同,影响各国PPP项目的认识和定义。综合以上,PPP项目可以概括为:政府部门与私营部门,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进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合作,或是为了提供某种公共产品和服务,互相之间形成一种合作关系,通过合理的风险分担和收入分配,实现双赢的一种新的融资模式。②

①董丽洁.我国PPP项目会计核算问题研究[D].重庆:重庆大学,2014:4.

②李华.PPP项目会计核算相关问题研究[J].财经界,2015,(15):185.

如北京第十水厂、杭州湾跨海大桥、二广高速公路。在这些大型基础设施建设中,通过对基础设施建设及服务的商业化和私有化,提升项目质量和服务效率,弥补政府在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方面的不足,降低政府的财政压力。

(二)会计核算概述

会计核算也就是以货币为计量尺度为特定主体的已经发生或已经完成经济活动进行核算,也称会计反映。科学合理的会计核算是决定会计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的关键因素,且及时、准确地为会计主体编制会计报表,以满足相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要求是很重要的。①会计具有反映、管理的功能,为相关利益者提供有效的财务报告,使其做出正确的决策,为会计主体管理决策提供完整、准确的会计信息。能够及时准确的预测会计主体未来的经济活动,且进行有效的决策。根据会计主体的实际情况进行会计核算是做好会计工作的必要条件,会计核算的基本理论是统一的,但主体的情况确实有很大不同,核算过程中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三)PPP项目会计核算理论

目前,我国PPP项目运行的主要机制是:首先政府组织企业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并且和企业制定相关协议,然后企业进行建设实施。

PPP项目可以分为两种类型:托管和特许经营模式。托管模式指政府以确定采用PPP模式为前提,政府部门通过招标方式确定项目,项目公司在完成项目后,项目公司代政府提供服务,通过政府付费实现企业收益。特许经营模式指政府授予项目公司一定的权利并签订合同,在特许期内,公司在建设阶段、运营阶段取得合理收益,特许期限满后,项目设施由企业无偿归还给政府。

1、托管模式,分为建设期和代政府运营期。

建设阶段的会计处理:

(1)按照合同确认工程收入及结转工程成本(完工百分比):

借:主营业务成本—某工程工程施工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某工程

(2)发生的工程建设费用应计入合同成本: ①王盼盼.PPP项目会计核算相关问题研究[J].中国市场,2015,(19):162.

PPP业务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初探
篇三:ppp模式会计账务处理

PPP业务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初探 一、PPP项目的会计处理

根据PPP项目具体运作方式的不同,相关主体会计处理各异,现分类介绍如下:

(一)BOT类

BOT:建设-运营-移交,是指由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承担新建项目设计、融资、建造、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职责,合同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移交给政府的项目运作方式。合同期限一般为20-30年。此类PPP项目由项目公司负责基础设施的承建、维护与运营,提供公共服务,并在合同期内,获得该公共项目的特许经营收费权以及一部分政府付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等文件,企业采用建设经营移交方式(BOT)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涉及的BOT业务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合同授予方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或政府授权进行招标的企业。

(2)合同投资方为按照有关程序取得该特许经营权合同的企业(以下简称合同投资方)。合同投资方按照规定设立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进行项目建设和运营。项目公司除取得建造有关基础设施的权利以外,在基础设施建造完成以后的一定期间内负责提供后续经营服务。

(3)特许经营权合同中对所建造基础设施的质量标准、工期、开始经营后提供服务的对象、收费标准及后续调整作出约定,同时在合同期满,合同投资方负有将有关基础设施移交给合同授予方的义务,并对基础设施在移交时的性能、状态等作出明确规定。

2、与BOT业务相关收入的确认。

(1)建造期间,项目公司对于所提供的建造服务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确认相关的收入和费用。基础设施建成后,项目公司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确认与后续经营服务相关的收入。 建造合同收入应当按照收取或应收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并分别以下情况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金融资产或无形资产:

①合同规定基础设施建成后的一定期间内,项目公司可以无条件地自合同授予方收取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或在项目公司提供经营服务的收费低于某一限定金额的情况下,合同授予方按照合同规定负责将有关差价补偿

给项目公司的,应当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处理。

②合同规定项目公司在有关基础设施建成后,从事经营的一定期间内有权利向获取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金额不确定的,该权利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项目公司应当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无形资产。

建造过程如发生借款利息,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处理。

(2)项目公司未提供实际建造服务,将基础设施建造发包给其他方的,不应确认建造服务收入,应当按照建造过程中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考虑合同规定,分别确认为金融资产或无形资产。

3、按照合同规定,企业为使有关基础设施保持一定的服务能力或在移交给合同授予方之前保持一定的使用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规定处理。

4、按照特许经营权合同规定,项目公司应提供不止一项服务(如既提供基础设施建造服务又提供建成后经营服务)的,各项服务能够单独区分时,其收取或应收的对价应当按照各项服务的相对公允价值比例分配给所提供的各项服务。

5、BOT业务所建造基础设施不应作为项目公司的固定资产。

6、在BOT业务中,授予方可能向项目公司提供除基础设施以外其他的资产,如果该资产构成授予方应付合同价款的一部分,不应作为政府补助处理。项目公司自授予方取得资产时,应以其公允价值确认,未提供与获取该资产相关的服务前应确认为一项负债。

对于ROT(改建-运营-移交)模式,因项目公司负责对基础设施进行改建与运营,同时也不拥有基础设施的所有权,其会计处理与上述BOT模式基本一致。

(二)BOO类

BOO:建设-拥有-运营,该模式由BOT方式演变而来,二者区别主要是BOO方式下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拥有项目所有权,但必须在合同中注明保证公益性的约束条款,一般不涉及项目期满移交。类似的还有BOOT,建设-拥有-运营-移交,与BOO相比,该类模式合同期满需要移交。

会计处理上,BOO、BOOT可参照BOT。鉴于此类PPP项目,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拥有基础设施或公共项目的所有权,因此在会计处理上,应作为固定资产处理并计提折旧。在BOOT情况下,合同期满基础设施移交时,按处置固定资产进行会计。

(三)O&M类

此类模式主要包括O&M、MC等运作方式。

O&M:委托运营,是指政府将存量公共资产的运营维护职责委托给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不负责用户服务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运作方式。政府保留资产所有权,只向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支付委托运营费。合同期限一般不超过8年。

MC:管理合同,是指政府将存量公共资产的运营、维护及用户服务职责授权给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的项目运作方式。政府保留资产所有权,只向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支付管理费。管理合同通常作为转让-运营-移交的过渡方式,合同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此类PPP项目均不涉及基础设施等公共项目的建造与所有权转让,政府仅是将公共项目的运营管理、用户服务等业务委托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进行,因此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仅就取得的运营服务费或管理费确认收入进行会计处理。

(四)TOT类

TOT:转让-运营-移交,是指政府将存量资产所有权有偿转让给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并由其负责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合同期满后资产及其所有权等移交给政府的项目运作方式。合同期限一般为20-30年。

此模式下,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不涉及基础设施的建设,但拥有基础资产的所有权。项目公司拥有的基础设施等公共资产应作为固定资产入账并计提折旧,期满将资产移交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时,按处置固定资产处理。

二、PPP项目的税务处理

PPP项目涉及的税务处理应区分相关法律主体分别进行。承担项目建筑工程业务的公司取得的建筑工程劳务收入,以及项目公司运营项目取得的日常收入,应按照收入的性质、金额大小、结算方式等确定流转税纳税义务。

从上述PPP项目会计处理规则就可以看出,项目公司无论是建筑工程外包还是自营,在“营改增”后,付出成本费用的进项税额永远也达不到PPP项目的概算销项税额。

现对具有代表性的BOT的业务的企业所得税处理说明如下:

ppp模式会计账务处理。

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原则,项目公司无论是向授予方取得的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权利,还是基础设施在运营期间取得的运营收入,均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计税收入。授予方向项目公司提供除基础设施以外的其他资产,如果该资产构成授予方应付合同价款的一部分也应按公允价值计入收入总额,并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期确认收入。相应地,项目公司为建造该项基础设施的总投入应作为一项长期资产在运营期间分期摊销扣除。

项目公司未提供实际建造服务,将基础设施建造发包给其他方的,提供建筑工程劳务的一方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计税收入和计税成本。

项目公司基础设施运营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应当在实际发生的当期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企业为使有关基础设施保持一定的服务能力或在移交给合同授予方之前保持一定的使用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支出确认的预计负债暂不允许在税前扣除,应予实际发生的当期据实列支。

BOT业务的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不一致的,在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需作纳税调整处理。

三、PPP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

PPP项目涉及的企业所得税主要有:

(一)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ppp模式会计账务处理。

1、政策概述

企业从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的项目,不得享受上述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2、主要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七条、第八十九条;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6号);

(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6号);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0号);

(6)《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10号);

(7)《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营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0号)第五条;

(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网企业电网新建项目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6号);

(9)《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4〕55号)。

3、备案资料

(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2)有关部门批准该项目文件。

4、预缴是否享受优惠

预缴享受,年度备案。

5、主要留存备案资料

(1)有关部门批准该项目文件;

(2)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成并投入运行后取得的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凭证(原始凭证及账务处理凭证);

(3)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完工验收报告;

(4)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额验资报告;

(5)同时从事适用不同企业所得税待遇项目的,每年度单独计算减免税项目所得的计算过程及其相关账册,合理分摊期间共同费用的核算办法;

(6)项目权属变动情况及转让方已享受优惠情况的说明及证明资料(优惠期间项目权属发生变动时准备);

(7)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二)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1、政策概述

企业从事《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所列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定期减免税)

2、主要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八条、第八十九条;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财税〔2009〕166号);

(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10号)。

3、备案资料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4、预缴是否享受优惠

预缴享受,年度备案。

5、主要留存备案资料

(1)该项目符合《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相关证明;

ppp项目公司会计核算与相关税务处理-9.7
篇四:ppp模式会计账务处理

ppp模式会计账务处理。

PPP项目公司会计核算与相关税务处理

作者:喻云枫 湖北荆州

摘要:PPP项目公司在发展的过程中必须要重视财务方面的工作,其中,公司的会计核算和相关税务处理极为重要,这是保证公司能够发展顺利的必要工作。本文针对PPP项目公司会计核算和相关税务处理工作展开探讨,论述了会计核算和相关税务处理的工作要求和工作的流程,提出了工作的基本方法和对策,希望可以为今后公司发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PPP项目公司,会计核算,税务处理

前言

在PPP项目公司的日常工作中,财务方面的工作关系到公司的运行是否顺利,特别是在会计核算方面,应该要秉承准确、及时的原则,积极做好相关的核算工作,并做好相关税务处理。

1 PPP项目介绍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s(PPP,公私合作)作为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合作开发、运营项目,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一种方式,应用越来越广泛和深入。虽然到目前为止,PPP 的定义、内涵和外延尚存争议,具体实现形式也多种多样,但国际国内均公认 BOT(Build-Operate-Transfer,建造—经营—移交)是其典型的实现形式,即由投资者企业组成项目公司,从政府获得授权后,负责项目的融资、建设和运营,并在期满后移交。 本文所讨论的PPP项目公司资本结构是指项目公司负债与权益之间的关系,以及各项资金的来源、组成及其相互关系。PPP 项目的资金由权益资金和债务资金构成,前者由发起人共同筹集,后者则通常由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提供。Yescombe指出,基础设施项目可通过高杠杆债务融资来提高投资者的收益。曾肇河[2]指出 BOT 项目的股权投资占总投资比例通常低于 30%,而传统公司通常要求高于30%。高杠杆债务融资还可以为 PPP 项目带来贷款利息免税、表外融资、分散风险、长期融资等好处。然而,债务融资的成本和风险也不容忽视,如果规模过大,很可能直接危及项目的现金流进而导致项目的失败。

PPP模式利用其自身对市场迅速的应变能力,在我国的市场上占得一席之地。研究发现,PPP模式的应用已经逐渐解决了我国政府公共基础设施等公共项目的建设资金不足和运营管理效率低等问题,正因为PPP模式相对传统融资模式所独有的优势,而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支持。同时,在运用PPP模式的同时,我们也要分析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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