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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加气站、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场所新、改、扩建之前,其防雷装置设计要经当地气

教学设计 时间:2020-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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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 最新
篇一:加油加气站、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场所新、改、扩建之前,其防雷装置设计要经当地气

中 国 气 象 局 令

第 21 号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已经2011年7月11日中国气象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2005年4月1日中国气象局公布的《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同时废止。

局 长 郑国光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雷电防护装置(以下简称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维护国家利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未设气象主管机构的县(市),由上一级气象主管机构负责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

第三条 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便民、高效和信赖保护的原则。

第四条 下列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的防雷装置应当经过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一)《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第一、二、三类防雷建筑物;

(二)油库、气库、加油加气站、液化天然气、油(气)管道站场、阀室等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及设施;

(三)邮电通信、交通运输、广播电视、医疗卫生、金融证券、文化教育、不可移动文物、体育、旅游、游乐场所等社会公共服务场所和设施以及各类电子信息系统;

(四)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安装防雷装置的其他场所和设施。

第五条 防雷装置设计未经审核同意的,不得交付施工。防雷装置竣工未经验收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防雷装置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六条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的程序、文书等应当依法予以公示。

第二章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第七条 防雷装置设计实行审核制度。建设单位应当向气象主管机构提出申请,填写《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报表》(附表1、附表2)。

建设单位申请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设计文件审查时,应当同时申请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第八条 申请防雷装置初步设计审核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附表3);

(二)总规划平面图;

(三)设计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和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四)防雷装置初步设计说明书、初步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

需要进行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的项目,应当提交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报告。

第九条 申请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审核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附表3);

(二)设计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和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三)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说明书、施工图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

(四)设计中所采用的防雷产品相关资料;

(五)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认可的防雷专业技术机构出具的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报告。

防雷装置未经过初步设计的,应当提交总规划平面图;经过初步设计的,应当提交《防雷装置初步设计核准意见书》(附表4)。

第十条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符合以下条件的,应当受理:

(一)设计单位和人员取得国家规定的资质、资格;

(二)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三)需要进行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的项目,提交了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报告。 第十一条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防雷装置设计审核资料补正通知》(附表5、附表6)。逾期不告知的,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视为受理。

第十二条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在收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根据本规定的受理条件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并对决定受理的申请出具《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受理回执》(附表7)。对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内容:

(一)申请材料的合法性;

(二)防雷装置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

第十四条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防雷装置设计文件经审核符合要求的,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办结有关审核手续,

颁发《防雷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附表8)。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经核准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在施工中需要变更和修改防雷设计的,应当按照原程序重新申请设计审核。

防雷装置设计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气象主管机构出具《防雷装置设计修改意见书》(附表9)。申请单位进行设计修改后,按照原程序重新申请设计审核。

第三章 防雷装置竣工验收

第十五条 防雷装置实行竣工验收制度。建设单位应当向气象主管机构提出申请,填写《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书》(附表10)。

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应当通知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同时验收防雷装置。

第十六条 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书》(附表10);

(二)《防雷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

(三)施工单位的资质证和施工人员的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四)取得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出具的《防雷装置检测报告》;

(五)防雷装置竣工图纸等技术资料;

(六)防雷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记录和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的证明文件。

第十七条 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符合以下条件的,应当受理:

(一)防雷装置设计取得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核发的《防雷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

(二)施工单位和人员取得国家规定的资质和资格;

(三)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第十八条 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气象

主管机构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防雷装置竣工验收资料补正通知》(附表11)。逾期不告知的,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视为受理。

第十九条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在收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根据本规定的受理条件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并对决定受理的申请出具《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受理回执》(附表12)。对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二十条 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内容:加油加气站、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场所新、改、扩建之前,其防雷装置设计要经当地气。

(一)申请材料的合法性;

(二)安装的防雷装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

(三)安装的防雷装置是否按照核准的施工图施工完成。

第二十一条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竣工验收结论。

防雷装置经验收符合要求的,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办结有关验收手续,出具《防雷装置验收意见书》(附表13)。

防雷装置验收不符合要求的,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出具《防雷装置整改意见书》(附表14)。整改完成后,按照原程序重新申请验收。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 申请单位不得以欺骗、贿赂等手段提出申请或者通过许可;不得涂改、伪造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有关材料或者文件。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对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的监督与检查,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履行监督责任。公众有权查阅监督检查记录。

中国石化加油加气站建设标准
篇二:加油加气站、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场所新、改、扩建之前,其防雷装置设计要经当地气

加油加气站、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场所新、改、扩建之前,其防雷装置设计要经当地气。

目 次

1 范围………………………………………………3 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3 一般要求…………………………………………3 4 加油加气站建设分类……………………………4 5 总平面布臵原则…………………………………7 6 建(构)筑物……………………………………8 7 工艺及设备………………………………………14 8 供配电……………………………………………18 9 通信与自控仪表…………………………………21 10 消防安全与给排水………………………………22 11 采 暖 通 风……………………………………23 12 压缩天然气(CNG)加气设施………………….24

中国石化加油加气站建设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石化所属加油加气站,(含自助、半自助式加油站,不含水上加油站)新建、重建、扩建、改造的设计与施工,按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例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9)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

《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臵设计规范》(GB50058) 《石油化工剧毒、可燃介质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H3501) 《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8163) 《高压锅炉用无缝钢管》(GB5310) 《不锈钢无缝钢管》(GB/T 14976) 《站用压缩天然气钢瓶》(GB19158) 《高压气地下储气井》(SY/T6535)

《石油化工设备和管道防腐蚀涂料技术规范》(SH3022) 《石油化工钢制通用阀门选用、检验及验收规范》(SH3604)

3 一般要求

3.0.1 为规范中国石化加油加气站建设,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规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建设规模,节约用地,控制投资和降低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收益,统一标识,突出行业特点和特征,使加油加气站建设规范化、标准化,提升中国石化终端销售的整体形象,特修订本标准。

加油加气站、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场所新、改、扩建之前,其防雷装置设计要经当地气。

3.02加油加气站的建设,应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科学预测销量,根据站址、功能和销量,合理确定建设类型和规模,在满足加油加气服务的前提下,根据所处区域经济状况综合考虑服务功能,确定设臵食品、洗车、换油、汽车美容等便利服务项目时,宜建设配套的辅助设施。

3.03本标准与《中国石化加油站新形象装饰设计系列标准手册》(2006版)配套使用。

3.04本标准附图包括加油站总平面布臵、站房与罩棚平、立面布臵、加油站工艺流程、配电系统、液位检测系统、监控系统图等,提供各单位在设计加油站时参考,实地设计时应遵照当地有关法规,因地制宜进行“一站一设计”。希望各单位在建设期间注意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

4 加油加气站建设分类

4.0.1加油加气站建设分类:按建设功能可分为加油型、加气型、加油加气合建型;按地理位臵可分为城市型、高速公路型、城市环城公路、城市快速道、国、省、县道型、乡镇加油站;按加油加气站销量可分为年销量10000吨以上、年销量5000—10000吨、年销量2000—5000吨、年销量2000吨以下(压缩天然气按每立方米折

合汽油约0.85KG折算);按建设规模可分为大、中、小、乡镇型。

4.0.2建设规模划分:不同功能、地域的加油加气站,其建设规模应按照地理位臵、经营范围、车流量、年(日)经营量、区域发展趋势确定其建设规模和占地面积。加油站建设规模应按表4-1的规定建设。油品品种、油罐、加油加气机台数、加油加气站等级应按市场需求预测,并符合当地规划、消防、安全、环保等有关部门要求,按《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建设。

表4-1说明:1、站房面积不包括员工值班、餐厅与活动用房面积,若确需建值班、餐厅、活动与培训用房,值班、餐厅用房按平均每人8-10m计算,活动与培训用房按平均每人2m计算。加油加气站、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场所新、改、扩建之前,其防雷装置设计要经当地气。

2、对位臵特殊要求的加油站便利店面积,可按便利店控制面积上浮10%-20%。高速服务区便利店面积控制在80-100 m左右。便利店仓库面积一般控制在8m-12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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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应根据节约用地的原则,站内土地有效面积及罩棚面积为上限指标,不含进站引道和确保安全距离必需预留的占地,超过本标准应加以说明。

4、加油加气合建站应结合加气设施的规模合理确定相关设施及用地面积。

5、加油站油罐当条件限制时宜设臵在罩棚车行道下,设臵洗车、换油、汽车美容便利服务经营场所时,辅助用房宜独立建设,占地面积可适当增加。

表4-1 加油加气站建设规模划分标准

烟花爆竹零售场所应当与加油加气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保持足够的安全距
篇三:加油加气站、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场所新、改、扩建之前,其防雷装置设计要经当地气

一、整体解读

试卷紧扣教材和考试说明,从考生熟悉的基础知识入手,多角度、多层次地考查了学生的数学理性思维能力及对数学本质的理解能力,立足基础,先易后难,难易适中,强调应用,不偏不怪,达到了“考基础、考能力、考素质”的目标。试卷所涉及的知识内容都在考试大纲的范围内,几乎覆盖了高中所学知识的全部重要内容,体现了“重点知识重点考查”的原则。

1.回归教材,注重基础

试卷遵循了考查基础知识为主体的原则,尤其是考试说明中的大部分知识点均有涉及,其中应用题与抗战胜利70周年为背景,把爱国主义教育渗透到试题当中,使学生感受到了数学的育才价值,所有这些题目的设计都回归教材和中学教学实际,操作性强。

2.适当设置题目难度与区分度

选择题第12题和填空题第16题以及解答题的第21题,都是综合性问题,难度较大,学生不仅要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扎实深厚的数学基本功,而且还要掌握必须的数学思想与方法,否则在有限的时间内,很难完成。

3.布局合理,考查全面,着重数学方法和数学思想的考察

在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和三选一问题中,试卷均对高中数学中的重点内容进行了反复考查。包括函数,三角函数,数列、立体几何、概率统计、解析几何、导数等几大版块问题。这些问题都是以知识为载体,立意于能力,让数学思想方法和数学思维方式贯穿于整个试题的解答过程之中。

地区加油站改扩建审批程序
篇四:加油加气站、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场所新、改、扩建之前,其防雷装置设计要经当地气

地区改扩建加油站审批程序

一、改扩建加油站的审批程序:

企业申请---县市商务局签署意见---地区商务局初审---自治区商务厅批复---地区商务局下达批文---办理相关部门手续---改扩建---提出验收申请---相关部门验收---向地区商务局报送相关法律文件,重新开业。

二、改扩建加油站的具体步骤:

1、申请人要求改扩建加油站,应当向地区商务局报送以下材料,提供相应书面材料的原件及2份复印件,包括:

⑴县市商务局签署了意见的请示;

⑵经过年检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

⑶企业的改、扩建申请,申请文件须说明改扩建原因及详细的改扩建方案;

⑷企业的改扩建可行性报告(包括位置图、平面图、工艺流程图、效果图,涉及到的应当说明占地面积、加油站等级和工艺流程、合伙经营等事项的变更等);

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明文件;

⑹建设规划部门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⑺土地管理部门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或审查意见)及首次开业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批准书》;

⑻成品油检验、计量、储运、消防、安全生产等专业技术人员登记表、任职资格证书;

⑼制定的加油站《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具体落实情况说明书;

⑽企业与年度检查合格的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签订的3年以上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及该批发企业的《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

2、以上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地区商务局将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行政许可补正内容告知书》告知申请人所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后,地区商务局依据《自治区加油站行业“十一五”发展规划》、《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及《成品油经营企业指引手册》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区商务厅。

4、区商务厅对符合条件的下达批准改、扩建文件。

5、地区商务局依据商务厅批准文件进行转发。

6、就改扩建建项目涉及到的部门,企业可分别到规划、建设、国土、消防、安全、气象、环保部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安全监督备案登记表》、《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环境影响登记表》、《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证,方可进入改扩建程序。

7、企业分别向国土、规划、建设、安监、消防、环保、气象、质检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8、企业向地区商务局提交如下法律文件的原件及2份复印件: ⑴涉及到扩建的,需报土地管理部门重新核发的《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使用证》;

⑵规划和建设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⑶消防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⑷环保部门核发的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文件或《环境影响登记表》;

⑸气象部门核发的加油站(点)《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或防雷装置检测报告;

⑹地区质监局核发的或生产厂家出具的油罐检定证书、加油机计量合格的《检定证书》。

9、企业落实完成各部门提出的提出整改意见拿到相关验收文件后,地区商务局下达重新开业的批复。

三、执行政策依据:

1、商务部令?2006?第23号《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

2、商务部《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2)第344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4、商务部商业改革发展司《成品油经营企业指引手册》

5、建设部《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3

2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

申请单位向当地县级经贸部门提交改建、扩建申请和《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

二、县级经贸部门签署审核意见,并附所在地段加油站现状图(城区型加油站为1.5公里半径内,公路型加油站为道路两侧、前后各15公里范围内,并标明间距),报省辖市经贸委;

三、省辖市经贸委签署审核意见,报省经贸委审批;

四、获准改建、扩建的加油站,凭省经贸委《加油站改扩建批准通知单》办理规划、土地、消防等相关手续,并须在六个月内按照核定的建设地址和建设规模完成改建或扩建工程,逾期未完成的视作放弃处理。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地址和扩大建设规模;

五、改建、扩建工程完工后,由消防、质监部门分别进行消防验收和加油机计量检测。省辖市经贸委按照省经贸委《加油站改扩建批准通知单》核定的建设地址和建设规模进行综合验收,出具验收报告,报省经贸委审查通过后取回《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企业在取得批准证书后方可重新开业。

第十四条 加油站的迁建原则上视同新建处理,执行本办法第三章的有关规定。加油站的迁建只能在城市、道路改造的前提下,按照合理规划、就近布点、不增加设施规模的原则进行。为此加油站在提出迁建申请的同时,还须提交当地县、区以上政府有关涉及该加油站搬迁的城市、道路改造的正式文件、拆迁通知。对由于经营设施破损、地段冷僻、经营不善等原因提出的搬迁申请不予批准。

本文来源:http://www.myl5520.com/jiaoanxiazai/1152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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