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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合同制改革,云南

政治教案 时间:2020-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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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工资改革最新消息2015:云南省公务员工资人均月涨300元 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已印发
篇一:公务员合同制改革,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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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工资改革最新消息2015:云南省公务员工资人均月涨

300元 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已印发

时事政治:公务员工资改革、公务员涨工资一直是在职公务员关注的焦点,国家公务员考试网为广大考生提供公务员工资改革最新消息之云南省公务员工资人均月涨300元 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已印发。记者从云南省人社厅召开的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年6月,省政府办公厅已将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印发全省贯彻执行,云南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人均月涨300元。更多国家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信息欢迎访问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近日,最火热的话题莫过于公务员“晒”出的工资单,涨了多少备受社会各界关注。昨日,记者从云南省人社厅召开的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年6月,省政府办公厅已将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印发全省贯彻执行,云南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人均月涨300元。

本轮涨工资

7月底前全部兑现

据介绍,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省人社厅广泛深入调研后制定了实施方案。我省实施办法经人社部、财政部两部门批准后,已于6月底由省政府正式印发实施,将在7月底以前全部兑现完毕。

实施办法明确: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通过优化工资结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均每月涨300元。而与此同时,全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0元的乡镇工作岗位补贴工作也已全部落实到位。

工资条到手

实实在在涨了工资

人社部曾透露,这次全国性调整公务员的基本工资标准不是简单地增加工资,而是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同步推进。因此对个人来说有两笔账:一是按规定的政策标准增加了多少工资,二是在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后实际增加了多少工资。由于各地工资收入水平存在差异,养老保险个人缴费也相应存在差异,而基本工资实行全国统一标准,不同人员扣除个人缴费后实际增加的工资有多有少是正常的。

6月工资条一发,公务员内部关于涨薪的讨论就变得十分热烈。一位公务员透露,周围的同事虽然涨薪幅度不太一样,但总的来说大家都还是很高兴的,“之前担心扣完医保难说工资还会有所减少,但拿到手上发现确实是实实在在涨了工资。

公务员工资涨了多少?

看看他们晒出的工资条

今年5月12日,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调整确定了落实的时间,要求在今年6月底前,各地工资调整一定要落实到位。

最后期限刚刚过了半个月,云南省公务员的工资条也有了些变化,究竟公务员实发工资涨了多少成了大家最关心的问题。经过采访,不同机关单位的公务员晒出了自己的“工资条”。

1 某省直机关 副处级 于迁 工作18年 在现职时间6年

7月份到手工资4524元 比6月的4232元多出292元

他算了

一笔账

6月应发工资为4906元,最后拿到手的有4232元

而7月应发工资是5828元,最后发了4524元

其实工资总的涨了900多元

但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个人缴纳600多元后,最后的实际增资只有292元

2 昆明市某市级机关 主任科员 刘玉 在现职时间20年以上

应发工资平均下来每月加了1300元左右

扣完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后

拿到手的工资比上月总体增加664元

据了解,刘玉所在的单位,级别高低和在职工龄长短是影响涨薪多少的主要原因。“我们单位50多个人,6月份拿到手的工资涨幅最高的达到965元,最少的也涨了232元。”刘玉说,这次工资调整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都有增加,但是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相比减少了一些。

3 某州级机关 副科级科员 李莲 在现职时间3年

李莲大学毕业就选择回家乡考公务员

过关斩将进入了某州级机关工作,至今已有10年

表现优秀的她已晋升副科级5年时间

“涨工资之前我到手工资是3300多元,现在是3600元不到。”

李莲说,云南省公务员确实工资不高,而且像她这样的岗位性质,常常都要加班到晚上9点,周末加班的频率也非常高,并不是很多人想象的清闲美差。

云南9个聘任制公务员热点问题解答 采取合同制管理
篇二:公务员合同制改革,云南

云南9个聘任制公务员热点问题解答 采取合同制管理

2014年04月03日 08时46分00秒 来源:云南网 专业性强的公务员可聘任合同期为1-5年 没有职级

今年1月10日,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提出“探索聘任制公务员引才政策。在金融、外贸、文化、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的相关政府管理部门,针对稀缺特殊专业人才,开展聘任制公务员试点。”政策出台后,近3个月来,不断有单位和个人来电咨询。昨天,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所涉9个热点问题进行了解答。 1 什么是聘任制公务员

聘任制是机关依法选拔以合同管理公务员的一种人事制度,是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发展和创新。聘任制公务员,是指机关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工资经费限额内,经中央或者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以合同形式聘任、依法履行公职、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2 聘任制公务员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第十六章职位聘任及其第九十五条至九十九条,对聘任的职位范围、程序办法、签订合同、聘任期限、工资待遇、管理权限等作了原则规定。在此基础上,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11年下发了《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办法》(人社部发[2011]14号)。我省“探索聘任制公务员引才政策”,是结合云南人才工作发展需要,依据上述法律和规章提出的。

3 公务员职位实行聘任制的目的

作为公务员任用的补充形式,满足机关对特殊人才的要求。此外,拓宽选人、用人的渠道,吸引多样化的优秀人才,改善公务员队伍结构。聘任制是公务员“入口”的一种补充形式,适用范围和数量有限,不会成为“入口”的主渠道,不会冲击和代替现有考试录用、调任等制度。

4 什么类型的职位可以实行聘任制

根据公务员法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办法》的规定,两类公务员职位可以实行聘任制:一是专业技术性较强的职位;二是辅助性职位。根据我省公务员队伍建设需要,只针对专业性较强职位进行试点,暂不进行辅助性职位聘任。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部门急需的高级专业稀缺人才招聘。涉及国家秘密的职位、按照有关法律章程应当选举产生的职位不实行聘任制。

5 聘任制公务员管理的主要特点

与委任制公务员比较,聘任制公务员管理有3个特点:一是采取合同制管理。以契约化

的方式聘任公务员,合同期限为1至5年。二是实行协议工资。参照同行业、类似岗位人员的市场薪酬水平以及机关相近职位人员的收入水平,提出职位参考薪酬,最终薪酬由双方面对面商定。三是淡化职务和级别。聘任制公务员没有职级,按照合同赋予一定的职责和权力。

6 聘任制公务员的招聘方式

按照国家规定,聘任制公务员的招聘方式分为公开招聘和直接选聘,根据我省初步试点方案,只进行公开招聘试点,不进行直接选聘。所有聘任制公务员,都必须经过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批准。

7 聘任制公务员的日常管理

机关依据公务员法、《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办法》、《云南省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实施办法》和聘任合同对所聘公务员进行管理。与委任制公务员不同,聘任制公务员按照所订立的合同进行管理,享受法定的公务员权利,履行法定的公务员义务,同时享受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依法履行公职,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所聘人员将不再拥有聘任制公务员身份。

8 公务员聘任制试点

遵循稳慎实施、限制范围、严控数量、逐步推进的原则,选定试点单位,使用少量职位,公开招聘急需的高端稀缺专业人才。按照确有需求、自愿承担、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相统一的原则,选择单位承担试点任务,每个单位挑选一定量专业性较强职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通过试点,研究探索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经验做法。

9 怎样确定试点单位

根据《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办法》第四条规定:“地方各级机关聘任公务员,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经授权同意的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公务员聘任的组织实施。”试点单位向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提出书面请示,载明试点理由及要求,并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书面批复同意列为试点并授权组织实施。未经书面正式授权的地方和单位,不得擅自进行试点。

宋金艳 罗南疆(春城晚报)

05-云南省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及常见问题解答
篇三:公务员合同制改革,云南

公务员合同制改革,云南。

云南省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

政策及常见问题解答

目 录

一、与去年相比,有哪些不同? ....................................................... 1

(一)学历性质限制要求的变化 ............................................... 1

(二)允许技工院校毕业生报考 ............................................... 1

(三)岗位调剂环节的变化 ....................................................... 1

(四)暂缓毕业证书的审验 ....................................................... 1

(五)改网上确认为现场确认 ................................................... 2

(六)公安考录改革配套政策及操作的新变化 ....................... 2

1.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调整 ........................................................ 2

二、注册时姓名或身份证号码输入错误怎么办? ........................... 3 用正确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重新注册,不必理会错误的注册信息。

................................................................................................................ 3

三、能否重复注册报名? ................................................................... 3

四、个人身份信息被他人盗用注册怎么办? ................................... 3

五、第一代身份证还可以使用吗? ................................................... 3

六、身份证校验失败怎么办? ........................................................... 4

七、忘记登录密码怎么办? ............................................................... 4

八、身份证丢失怎么办? ................................................................... 4 请尽快至派出所办理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带本人照片和身份证号

公务员合同制改革,云南。

码),凭新办理的证件进行注册或考试。 ......................................... 4

九、定向生或委培生可否报考? ....................................................... 4

十、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能否报考? ... 4

十一、能否报考招录单位公务员中与本人有回避关系的岗位? ... 5

十二、毕业时间如何规定? ............................................................... 5

十三、关于基层工作经历有何规定? ............................................... 5

(一)基层工作经历的界定 ....................................................... 5

(二)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 6

(三)基层工作起始时间的界定 ............................................... 8

十四、关于服务基层“四个项目”人员有何规定? ....................... 9

(一)服务基层“四个项目”人员的范围 ............................... 9

(二)服务基层“四个项目”人员服务期的规定 ................... 9

(三)关于招考简章中的单项服务基层项目的服务期(含未发生身份变化的续聘期)于2014年1月至2016年3月之间届满,且历年考核均合格的服务基层“四个项目”人员的解

释 ................................................................................................. 10

(四)服务基层“四个项目”人员报考定向岗位资格复审时

须出具的证明 ............................................................................. 11

十五、何谓非公务员及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 12

十六、如本人具有多种身份,如何选择身份方可通过审核? ..... 13

十七、有的岗位为何会有性别要求? ............................................. 13

(一)法律明文规定不得安排妇女从事的工作岗位,可以仅

允许男性报考。 ......................................................................... 13

(二)因工作对象为女性的关系,部分岗位可以仅允许女性

报考。 ......................................................................................... 13

(三)根据法律规定,按男女平等就业的原则进行岗位等比

招考。 ......................................................................................... 13

(四)除上述三类情形外,部分岗位根据岗位自身特点在岗

位简介或有关说明栏里给出了限制性别的理由。 ................. 14

十八、本次考试各年龄段如何界定? ............................................. 14

十九、学历性质如何规定? ............................................................. 14 二十、所学专业由什么证明材料予以证明?有多个学历,其多重

的学历信息可否交叉使用? ............................................................. 17 二十一、假设学位证和毕业证上的专业不一样,那么“所学专业”用什么证明?有两个及两个以上学位证书的人员是否可以使用任

一学位证书上所载的专业名称进行报考? ..................................... 17

二十二、如何判定所学专业是否满足岗位专业要求? ................. 18 二十三、岗位限制了具体专业,但又说明其他专业也可以报考,

此类岗位如何报考? ......................................................................... 20

二十四、生源地或户籍如何确定? ................................................. 20

二十五、如何界定共青团员? ......................................................... 21 二十六、职业资格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分别是指什么?其与

岗位需求专业的相关性由哪里判定? ............................................. 21

二十七、法检系统岗位是如何分类的? ......................................... 22

(一)司法岗位 ......................................................................... 22 法检系统的司法岗位指的是能够按法官、检察官或书记员序列晋升的岗位。今年按照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司法岗位按法

院、检察院系统分别称为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 ............. 22

(二)人民警察岗位 ................................................................. 22

(三)非司法岗位及非司法警察岗位 ..................................... 23

二十八、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岗位是如何分类的? ......................... 23

(一)综合管理类 ..................................................................... 23

(二)执法勤务类 ..................................................................... 23

(三)警务技术类 ..................................................................... 23 二十九、定向招录残疾人的岗位中残疾种类及等级是如何界定

的?...................................................................................................... 23

三十、公告或简章内的各项限制条件如何理解? ......................... 24

三十一、报名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 24

三十二、为何部分地区无法访问报名网站? ................................. 25 三十三、报名时“是否满足岗位要求的其他招录条件”栏如何填

写?...................................................................................................... 25

三十四、考试地点可否自由选择? ................................................. 25

三十五、报名信息为何无法保存? ................................................. 25 三十六、缴费如何进行?可否用他人网上银行代交报名费用?可

以使用哪些银行卡进行缴费? ......................................................... 26

三十七、如何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 ............................................. 26

三十八、为何缴费后仍显示尚未缴费? ......................................... 27 三十九、报考公务员同时报考村官是不是要注册两个号?如果报公务员(含普通公务员、法检公务员、选调生)的同时又报了大

云南省公务员工资
篇四:公务员合同制改革,云南

人事部 财政部

国人部发[2006]58号

人事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

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坚决维护国家工资收入分配政策的严肃性,按照《国务院关于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的通知》(国发[2006]22号)及本实施办法,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实施意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切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实施范围

本实施办法的实施范围为,按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中,2006年7月1日在册正式工作人员。

二、职级工资制的实施

列入实施范围的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实行职级工资制。

(一)套改工资的办法。

职务工资。公务员按现任职务执行相应的职务工资标准。

级别工资。公务员的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按现任职务、任职年限和套改年限确定(附表一)。 现任职务,是指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正式任命的职务。

任职年限,是指从正式任命现任职务当年起计算的年限。

套改年限,是指工作年限与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合并计算的年限,其中须扣除1993年以来除试用期外年度考核不计考核等次或不称职的年限。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是指在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在专以上院校未计算为工龄的学习时间(只适用于这次工资制度改革,不涉及工龄计算问题)。在校学习的时间以国家规定的学制为依据,如短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实际学习年限计算;如长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国家规定学制计算。

任职年限和工作年限的计算截至2006年6月30日。

公务员按现任职务套改的级别,如低于或等于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的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入对应的工资标准;如高于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的级别,但级别工资额低于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的级别工资额,可先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再就近就高套入按现任职务套改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时,现任职务的任职年限与原任低一职务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为低一职务的任职年限。

公务员套改的级别和级别工资额低于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的级别和级别工资额的,执行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的级别和级别工资额;套改的级别高于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定级的

级别,但级别工资额低于定级的级别工资额的,可按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定级的级别工资额就近就高套改套改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

(二)正常晋升工资的办法。

1.晋升职务增加工资。

公务员晋升职务后,从晋升职务的次月起执行新任职务的职务工资和相应的级别工资。原级别低于新任职务对应最低级别的,晋升到新任职务的最低级别;原级别在新任职务对应级别以内的,晋升一个级别。级别工资逐级就近就高套入晋升后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

2.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增加工资。

从2006年7月1日起,公务员年度考核累计五年称职及以上的,从次年1月1日起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内晋升一个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入晋升后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下一次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从级别变动的当年起重新计算。公务员晋升职务相应晋升级别时,如晋升一个级别,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从上一次按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当年起计算;如晋升两个级别及以上,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从晋升职务变动级别的当年起重新计算。

公务员按套改办法重新确定级别后,自2007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凡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并达到级别工资套改表规定年限的,可从达到规定年限当年的1月1日起晋升一个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入晋升后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其中,职务未发生变动的,须按现任职务达到上一级别规定年限或按原任低一职务达到套改确定级别规定年限;晋升职务只晋升一个级别的,须按原任职务达到晋升后级别的规定年限。按有关规定高定级别的人员,先按高定前的级别执行上述办法,在此基础上再予以高定,但不得突破本职务对应的最高级别。按上述办法晋升级别后,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从级别变动的当年起重新计算。

公务员的级别达到所任职务最高级别后,年度考核累计五年称职及以上,不再晋升级别,在所任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3.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工资档次公务员合同制改革,云南。

从2006年7月1日起,公务员年度考核累计两年称职及以上的,从次年1月1日起在所任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下一次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从工资档次晋升的当年起重新计算。

4.其他。

公务员晋升级别相应增加级别工资时,如增资额超过下一级别一个工资档次,晋升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从级别晋升的当年起重新计算;如增资额不超过下一级别一个工资档差,晋升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从上一次晋升级别工资档次的当年起计算。晋升两个以上级别时,逐级计算增资额是否超过下一级别一个工资档差。

公务员晋升级别和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工资档次在同一时间的,先晋升级别,再晋升级别工资档次。

(三)新录入人员工资待遇。

1.试用期工资。

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工资分别为:

初中毕业生570元,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590元,大学专科毕业生655元,大学本科毕业生685元,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710元,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770元,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845元。

其他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工资,按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参考录用前本人工作经历和录用后拟任职务、级别,按照比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低一个级别工资档次的数额确定。

新录用到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工作的公务员,仍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

2.试用期满后工资。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合格后,按所任职务和级别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

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公务员,职务工资分别执行下列职务对应的标准:初中、高中和中专毕业生按办事员;大学专科、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按科员;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按副主任科员;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按主任科员。级别和级别工资分别为:初中毕业生二十七级1档;高中、中专毕业生二十七级2档;大学专科毕业生二十六级2档;大学本科毕业生二十五级2档;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二十五级3档;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二十四级3档;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二十二级1档。

其他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合格后,按所任职务比照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 录用到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工作的大中专以上毕业生,试用期满合格后级别工资可高定一至两档。

三、级别与工资等待遇适当挂钩

级别与工资等待遇挂钩问题的具体实施意见另行下发。

四、机关工人工资制度的实施

(一)机关工人工资套改办法。

1.技术工人工资套改办法。

技术等级工资。技术工人按考评(聘任)的技术等级(职务)执行相应的技术等级工资标准。 岗位工资。技术工人的岗位工资档次按现任技术等级(职务)、任技术等级(职务)年限和套改年限确定(附表二)。

现任技术等级(职务)是指技术工人按机关事业单位技术等级(职务)考评规定考评(聘任)的技术等级(职务);任技术等级(职务)年限是指技术工人从考评(聘任)技术等级(职务)当年起计算的年限;套改年限,是指工作年限与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合并计算的年限,其中须扣除1993年以来除学徒期、熟练期外年度考核不计考核等次或不合格的年限。

任技术等级(职务)年限和工作年限的计算截至2006年6月30日。

技术工人按现任技术等级(职务)套改的岗位工资额,如低于或等于按原任低一技术等级(职务)套改的岗位工资额,可先按原任低一技术等级(职务)套改,再就近就高套入现任技术等级(职务)对应的工资标准。按原任低一技术等级(职务)套改时,现任技术等级(职务)的年限与原任低一技术等级(职务)的年限合并计算为低一技术等级(职务)的年限。

2.普通工人工资套改办法。

普通工人的岗位工资档次,按套改年限确定(附表二)。套改年限的计算办法与技术工人相同。公务员合同制改革,云南。

(二)正常晋升工资办法。

1.晋升岗位工资档次。

从2006年7月1日起,机关工人年度考核累计两年为合格及以上的,从次年1月1日起晋升一档岗位工资。下一次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岗位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从工资档次晋升当年起重新计算。

技术工人晋升技术等级(职务)后,岗位工资逐级就近就高套入晋升后的技术等级(职务)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如增资额超过按原技术等级(职务)正常晋升岗位工资档次增加工资的数额,晋升岗位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从晋升技术等级(职务)的当年起重新计算;如增资额不超过按原技术等级(职务)正常晋升岗位工资档次增加工资的数额,晋升岗位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从上一次晋升岗位工资档次的当年起计算。

2.晋升技术等级(职务)工资。

技术工人晋升技术等级(职务)后,执行新任技术等级(职务)对应的技术等级工资标准。

(三)其他。

普通工人经考核转为技术工人后,根据本单位同等条件技术工人的工资水平重新确定工资。

新参加工作的工人,仍实行学徒期和熟练期制度。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待遇和学徒期、熟练期满后的定级工资待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五、调整基本工资标准

国家建立工资调查制度,定期对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的工资水平进行调查比较,调查比较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工资水平的依据。工资调查指标列入国家统计指标体系,调查比较每年进行一次,由人事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国家根据工资调查比较的结果,结合国家经济发展情况,适时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工资标准调整的幅度,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财政状况、物价变动等情况和工资调查比较结果确定。在工资调查制度建立前,主要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财政状况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由人事部、财政部拟定具体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组织实施。

六、实行年终一次性奖金

对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的工作人员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在考核结果确定后兑现,奖金标准为本人当年12月份的基本工资。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不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

七、改革的有关政策

(一)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公务员,在其工资办法出台前,暂按本实施办法执行。

(二)军队转业干部按本人现任职务套改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如现任职务低于转业时部队原职务的,根据其现执行工资待遇对应的职务套改级别工资,职务工资执行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工资标准。

(三)国务院直属副部级机构和部委管理的国家局的公务员,按下列职务对应关系确定职务工资:局长、副局长、司长、副司长职务分别相当于国务院部委的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

正职;处长及以下职务与国务院部委的相同。级别工资按下列办法确定:局长、副局长分别按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套改,司长、副司长在分别按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套改级别的基础上高定一个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入相应的工资标准;处长及以下职务人员按国务院部委相同职务人员套改。

广东、武汉、沈阳、大连、西安、哈尔滨、南京、成都、长春、济南、青岛、杭州、深圳、厦门、宁波等15个副省级城市的公务员,在这次工资改革中,比照国务院直属副部级机构的办法确定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

(四)被授予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且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以来按国家规定高定了工资档次的人员,仍保持荣誉的,可在本人套改工资的基础上适当高定工资档次。

(五)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以来,受过降级、撤职处分的公务员,在套改确定的级别基础上低定一个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低套入相应的级别工资标准,如套改级别为本职务最低级别,在套改确定的级别工资基础上低定一个级别工资档次;受过开除留用察看处分的机关工人,在套改的岗位工资基础上降低三个工资档次,岗位工资在第4档以下的,执行最低工资档次;受行政、刑事处罚的人员,处罚期满后由单位接收并分配了正式工作的,按照行政、刑事处罚的轻重适当低定工资,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正在接受立案或停职审查的人员,暂缓套改工资,待审查结束作出结论后,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六)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后,相应调整西藏特殊津贴、警衔津贴、海关工作人员津贴和部分党外人士生活费标准,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七)特区津贴暂按199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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