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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不及格座谈,学院

自荐书 时间:2020-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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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学生手册》考试试卷(含答案)
篇一:考试不及格座谈,学院

一、 填空题

1、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照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要履

行 暂缓注册 手续,否则按 旷课 对待。对未经请假逾期两周不注册者,按 退学 处理。P92

2、 休学的学生须办理 休学手续 方可离校,学校予以保留学籍,学生休学期间,不享受待遇。休学期满未提出 复学申请 或申请复学复查不合格的,应予 退学 。p96

3、 请假 三 天以内,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批准, 4--7 天由学院院长批准, 7 天以上由学校主管部门批准。P182

4、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 8000 元,吉林省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 4000元。P149\p153

5、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对象为在校生中 二年级 以上(含此年级)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P157

6、 综合测评成绩不在班级前 1/3 的,无资格参评一等奖学金;学年综合测评成绩达不到班级前 10% 的无资格参评“三好学生”;达不到班级前 20% 的,无资格参评优秀学生干部等单项奖或荣誉称号。P146

7、 警告处分的影响期是 3 个月,记过处分的影响期是 9 个月。P105

8、 本科学生学年累计4门课程考核成绩不及格或所得的学分低于该学年应修学分的四分之三,或在校期间累计5门课程考核成绩不及格,学校给予 学业警告。P96

9、 纪律处分的种类分为 警告 、 严重警告 、 记过 、 留校察看 、 开除学籍 。p105

10、学生因 考试作弊 违纪的,该课程考核成绩以零分记,给予留校察看直至 开除学籍 处分,不准成参加正常补考,可以申请 重修 。p93\p94

11、凡故意殴打他人一律给予 记过 处分,造成他人伤害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P117

12、在重点防火单位、场所擅自使用明火,造成公共隐患,不听劝告的,给予 记过 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 留校察看 处分;引发险情、事故的,给予 开除学籍 处分。P114

13、擅自在学生宿舍内留宿异性或者在异性宿舍留宿的,给予 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 留校察看 处分;屡次违反的,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 开除学籍 处分。P120

14、受通报批评累计 2 次按警告一次处理。P105

二、 单选题

1、本科累计在校学习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C 年,具有学籍时间最长不得超过 年。

A . 3,6 B. 4,6 C.6,8 D.4,8

2.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正常考试的,必须提出 C 申请。

C.缓考 D. 免考 △△A.免修 B. 重修

3.已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若其最终平均学分绩点小于 B ,则不授予学士学位。

B.2 C.3 D.3.5 △A.1.5

4.三好学生按年级在籍人数 A 的比例每学年评定一次。

A.7% B.8% C.10% D.5% △

5.第二课堂活动积极分子生按年级在籍人数 B 的比例每学年评定一次。

B.8% C.10% D. 12% △ A .5%

6.一等专业奖学金按年级在籍人数 B 的比例来评定。

B.5% C.7% D.8% △A.3%

7.二等专业奖学金按年级在籍人数 C 的比例评定。

C.10% D.12% △A.5% B.8%

8.对在休学期间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给予 D 处分。

D.开除学籍 △A.警告 B. 记过 C. 留校察看

9.学生偷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非法占有或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除追回赃款赃物、赔偿损失外,财物价值在 B 元以上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A.500 B.1000 C.2000 D.5000

10.擅自调换、占用或出租学生宿舍的,给予 A 处分。

A.严重警告 B.记过 C.留校察看 D.开除学籍 △

11.一学期内无故旷课累计20学时以下(含20学时)或擅自离校 B 天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旷课20学时以上、50学时以下(含50学时)或擅自离校 天的,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旷课50学时以上或擅自离校 周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

A. 1、4、3 B.2、4、2 C.2、4、1 D.1、3、4

12.无故旷课累计超过某门课程一学期教学时数 B 的,不得参加本课程的考核。

B.1/3 C.1/4 D.1/5 △△ A.1/2

13.受 B 次以上(含 次)处分的,或因考试作弊而受到留校察看处分的,不予解除。

B.2、2 C.3、3 D.4、4 △ A.1、1

14.请假超过一学期 B 者,按休学处理。

B.1/3 C.1/4 D.1/5 △A.1/2

15.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包括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校保留其学籍至退役后 A 。

A.一年 B.两年 C.三年 D.四年 △

三、多选题

1.下列关于纪律处分的影响期,表述正确的有 ACD 。

A.警告影响期3个月 B.严重警告影响期5个月

C.记过影响期9个月 D.留校察看影响期12个月

2.以下情况应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的有 ABCDF 。

A.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

B.故意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

C.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

D.利用出版物、网络、通信、广播、手机信息、广告等形式,煽动民族仇恨、侮辱内容 E.酒后驾车

F.屡次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

3.学生违反网络管理规定,扰乱网络管理秩序,除追究其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外,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的有 ABCDEF 。考试不及格座谈,学院。

A.违反规定,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对计算机信息功能或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和网络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B.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程序或实施妨碍计算机及网络安全,造成网络及管理系统等毁坏

C.私自安装、配置网络系统,盗用或滥用网络资源;盗用IP地址或邮件地址,冒用他人或组织名义行事

D.未经同意使用他人账号给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失

E.私看他人电子邮件对他人造成精神损害、用侮辱性语言对他人进行谩骂或人身攻击

F.通过网络发布不良信息,造成不良影响

4.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如未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经办银行将 BCDE 。

A.查明实际情况,视情况给予延期还款待遇

B.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

C.违约情况录入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供全国各金融机构依法查询

D.对恶意拖欠贷款的违约借款人采取限制措施,不予提供住房贷款、汽车贷款等金融服务 E.联合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于连续拖欠还款行为严重的借款人,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5.《吉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自强奖学金评定办法》规定,自强奖学金评定条件为 ABC 。

A.思想品质优良,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B.学习成绩良好,综合测评成绩位于班级前50%

C.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D.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

考试不及格座谈,学院。

四、简答题

1.《吉林师范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中,不授予学士学位的情况有哪些? 1在校期间受过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者 ○

2课程考试不及格需补考或重修的课程达7门(含7门)以上者 ○

3总平均学分绩点低于2者 ○

4结业后经重修获得毕业证书者 ○

2.《吉林师范大学国家奖学金、吉林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办法》中,国家奖学金及吉林省政府奖学金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国家奖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要求在本专业本年级的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前10%,无不及格科目,每个学年均获“三好学生”,三年级及以上学生要求通过国家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或达到学校要求分数,计算机水平达到国家二级以上,课程设计、实习考核成绩均在良好以上。

5破格申请要求。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专业的前30%,○

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政府奖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入学教育》复试卷及答案
篇二:考试不及格座谈,学院

江西陶瓷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

《大学生入学教育》考试试卷

院系: 班级: 姓名 学号

一、填空题。(每空0.5分,共25分)

1、成绩考核分为 考试 和 考查 两种。

2、学生政治思想和行为规范考评总分(即德育操行分)为100分,计一门考试科目。学年总评分低于 60 分,则按本学年一门考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计。政治思想和行为规范内容分总分100分,由基本分和奖励分两项组成。基本分采取扣分制,基本分不得低于 0 分,奖励分不得高于 15分。

3、禁止学生以任何形式进行赌博,一经发现,给予 留校察看 或以上处分,情节严重、态度恶劣者,给予 开除学籍 处分。虽未直接参与赌博,但为赌博活动提供条件者,给予 记过 处分。

4、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应贯彻“假期为主,平时为辅”的时间原则。凡我院正式学生在校期间至少参加 二 次社会实践活动,每次社会实践至少3—5天。

5、新生入学后,学校在 三个月 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6、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 缴纳学费 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7、凡受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的学生,取消当年所有 评奖评优 、申请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助学贷款等资格。考试不及格座谈,学院。

8、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 财政 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共同负担。

10、用人单位通过 双向选择 自主录用毕业生。

13、在学院统一安排的毕业补考时出现 旷考 、 违纪 、 舞弊 行为,作结业处理,由学院发给结业证书,不再给补考机会。

14、未成年学生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由 其监护人 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5、学校学生管理部门制定学生纪律处分管理办法,学生对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处分决定书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对学生提出的申诉,在接到书面申诉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启动申诉程序,并在接到材料齐全的书面申诉书之日起的 15 个工作日内,做出申诉处理结论并告知申诉人。

16、校规校纪中,上课、晚自习迟到早退一次扣 1 分,旷课一节扣 2 分;就寝晚归一次扣 1 分,事假一天扣 1 分。 17、学生因酗酒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 严重警告 或以上处分。凡在学生宿舍往楼下扔酒瓶或其它重物者,危及他人安全视情节和后果,给予 严重警告 或以上处分。

18、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原则上不能转专业,特殊情况下只能转专业一次,一般在第一学年的第二学期开学前 二 周内申请办理。转专业学生一般转入 同年级 。经本人申请,学院批准,可转入 低年级 。

19、学生综合素质分= 德育操行分×20% + 智育、体育测评分×80% +奖励分-惩罚分。

20、学生在毕业班期间受到 留校察看 以上处分,不予毕业。毕业一年后凭就业单位(社区)开具的操行评价材料,经学院批准方予毕业。

21、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学院可以给予 开除学籍 处分:

22、留校察看原则上以 一 年为期,毕业班学生可为 半 年。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在察看期内有明显进步表现的,可以 解除 其留校察看;无明显进步表现的,应 延长 其留校察看时间;经教育不改或在察看期内又受警告或以上处分的,应给 开除学籍 处分。

23、学生不得在学生宿舍随意留宿校外人员,一经发现给予 警告处分 。在异性寝室留宿者、将异性留宿者,给予 留校察看 或以上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予 开除学籍 处分。未经学院批准,擅自在外租房住宿者,一经发现,给予 记过 处分。

二、单选题单项选择题(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1、自派遣之日起,五正当理由超过 C 不去就业单位报到的,由学院报省就业主管部门批准,不在负责其就业。

A、1年 B、2年 C、三个月 D、六个月

2、对组织和煽动闹事,罢课、罢考、扰乱社会秩序和教学秩序,张贴大、小字报告者,情节较重,但经教育后认错较好,并有真诚悔改或显著进步者,给予 D 处分

A、记过 B、开除学籍 C、警告 D、留校察看

3、在打架、斗殴者中,肇事并虽未动手打人,但造成打架后果者,给予 c 处分。

A、记过 B、开除学籍 C、警告 D、留校察看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的什么渠道按时报到。 A

A、绿色通道 B、助学贷款 C、学费减免 D、奖助学金

5、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时,应同时附上 B 复印件。

A、身份证 B、处理决定书 C、个人基本资料 D、学生证

6、申诉处理委员会要将申诉处理决定书及时送达申诉人。送达方式可采取下列任何一种。错误的是 D :

A、本人签收 B、按申诉人留下的通讯地址邮寄

C、在学校公告栏内公告 D、打电话通知

7、考生违反考场纪律,夹带禁止带入的书籍,资料及物品进入考场,不听劝阻者,应予以 A 处分。

A. 警告 B. 严重警告 C.记过 D.留校查看

8、图书馆专业类图书借阅期限为 A 天。

A.15 B.30 C.60 D.90

9、一学期或连同以前各学期考试成绩不及格课程有 D 门(含 门)以上课程不及格;实行学分制后,不及格课程学分达到退学规定学分者;连续留级、降级或留、降累计超过两次者,应予退学。

A、5门 B.6门 C.7门 D、8门

10、操行分单项奖惩中,个人操行分低于 C 分以下者,取消该生一切评优、评奖资格,取消获得资助资格,不得推荐组织发展资格。

A、65分 B.60分 C.75分 D、70分

四、多项选择题(每小题均有2个以上正确选项,请把正确答案填在括号内,每小题2分,共10分):

1、学院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奖励标准为:(ABC)

A、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B、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C、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3000元、4000元不等。

D、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元;

2、《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规定的纪律处分种类包括:(BCDEG)

A. 通报批评 B. 警告 C. 严重警告 D. 记过 E. 留校察看 F. 勒令退学 G. 开除学籍

3.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ABCDEF )

A.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B.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没有违法违广科纪行为;

C.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D.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E.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并完善了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手续;

F.已办理了注册或暂缓注册手续。

4、学生有下列情形( ACD )予以退学。P79

A. 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

B. 上网整夜不归者;

C. 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

D. 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的。

5、退学的具体办理办法正确的是:( ABCD )

学生管理规定考试答案
篇三:考试不及格座谈,学院

学生管理规定教育考试题答案

一、选择题。请在4个备选答案中选出唯一正确的答案,然后将答案填写在答题卡上。考试不及格座谈,学院。

1. 我校对各普通全日制本科专业类别的学生的外语能力要求,错误的是( )。

A.非英语类非涉外专业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400分及以上

B.非英语类涉外专业(含涉外专业方向)和ACCA、CFA等国际合作项目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400分及以上

C.英语专业的学生参加全国专业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55分及以上;法语专业的学生参加全国专业法语四级考试成绩达55分及以上

D.艺术、体育类专业的学生参加重庆市高校英语应用能力B级考试成绩合格或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达360分及以上

2. 学生无故未办理请假手续连续及其以上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B )

A. 一周 C. 三周 D. 四周

3. 学生因缺课或旷课累计达到或超过所学课程总学时的( B )

A. 二分之一 C. 四分之一 D. 五分之一

4. 学生迟交或缺交作业、实验报告等达到或超过,所学课程平时成绩应为不及格。( B )

A. 二分之一 C. 四分之一 D. 五分之一

5. 学生次及以上抄袭作业、实验报告者,所学课程平时成绩应为不及格。( A )

B. 三 C. 四 D. 五

6. 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年为期。经学校批准可以续休,累计休学不得超过( A )

B. 三 C. 四 D. 五

7.一学期内,学生累计取得的学分低于学分,给予学业警示。( B )

A. 10 C.20 D. 25

8. 将试卷或答卷带出考场者,取消参加该课程本次考试的资格,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记,并给予 处分。( D )

A. 警告处分 B. 严重警告处分 C. 留校察看处分 9.由他人代替考试或者代替他人考试者,将取消参加该课程考试的资格,并给予( D )

A. 警告处分 B. 严重警告处分 C. 留校察看处分 D. 开除学籍处分

10.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将取消参加该课程本次考试的资格,并给予( C )

A. 警告处分 B. 严重警告处分 C. 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D. 开除学籍处分

11. 对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学生的纪律处分有警告、严重警告、记过、 和开除学籍.( C )

A. 罚款 B. 写检查 C. 留校察看 D. 记大过

12.学生在校期间受到( )次学业警示,应予退学处理。( C )

A. 1 B. 2 C. 3 D. 5

13. 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视其情节轻重或后果严重程度给予 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D )

A. 严重警告 B. 警告 C. 留校察看 D. 记过

14. 参与非法传销和进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动的,视其情节轻重或后果严重程度,给予 以上处分。( A )

A. 严重警告 B. 记过 C. 留校察看 D. 开除学籍

15. 不听劝阻,在校园内组织宗教活动者,给予 以上处分。( C )

A. 记过 B. 开除学籍 C. 严重警告 D. 警告

16. 利用学生团体从事非法活动者,视其情节轻重或后果严重程度,给予 以上处分。( D )

A. 严重警告 B. 留校察看 C. 罚款 D. 警告

17. 有制毒、运毒、藏毒、贩毒、吸毒行为者,给予 处分。( C )

A. 刑事拘留 B. 罚款 C. 开除学籍 D. 留校察看

18. 在公寓、食堂、教室、会场、体育活动场地或其他公共场所哄闹、乱砸物品和其他违反学校规定的行为,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侵害他人、集体合法权益,情节或后果较轻的,给予记过以下处分;情节或后果较重的,给予 以上处分.( A )

A. 留校察看 B. 记大过 C. 严重警告 D. 开除学籍

19. 弄虚作假者,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者,给予 以上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B )

A. 留校察看 B. 警告 C. 记过 D. 严重警告

20. 诈骗、抢夺、勒索他人钱财者,给予 以上处分。( A )

A. 留校察看 B. 开除学籍 C. 严重警告 D. 记过

21. 因恶作剧致他人受伤、死亡或财物损失者,视其情节和后果,给予 至开除学籍处分,并赔偿受害者的损失。( B )

A. 警告 B. 严重警告 C. 记过 D. 留校察看

22. 拾得公私财物据为己有且拒不归还者,视其情节和后果,给予 以上处分.( D )

A. 留校察看 B. 记过 C. 严重警告 D. 警告

23. 恶意骚扰他人,经教育不改者,视其情节和后果,给予 以上处分。( D )

A. 留校察看 B. 记过 C.严重警告 D. 警告

24. 擅自在学生寝室留宿他人特别是留宿异性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 及以上处分。( C )

A. 留校察看 B. 严重警告 C. 警告 D. 开除学籍

25. 未经学校批准,在学生公寓(宿舍)区外租住房屋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 及以上处分。( A )

A. 警告 B. 严重警告 C. 记过 D. 留校察看

26. 男女交往,在校园内和其他公共场所行为举止不文明,经教育不改者,给予 处分。( A )

A. 警告 B. 严重警告 C. 记过 D. 留校察看

27.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者,给予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C )

A. 留校察看 B. 记过 D. 严重警告

28. 在涉外交往中,丧失国格、人格者,给予 处分。( C )

A. 记过 B. 留校察看 C. 开除学籍 D. 严重警告

29. 一学期内无故旷课累计学时达 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D )

A. 40学时以上 B. 30—39学时 C. 10—19学时 D. 20—29学时

30. 一学期内无故旷课累计学时达学时 者,给予记过处分。( A )

A. 30—39学时 B. 40学时以上 C. 10—19学时 D. 20—29学时

31. 获得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二等奖的要求是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名次在班上前 以内。( B ) A. 3% B. 8% C. 10% D. 18%

32. 私拆、隐匿或毁弃他人信件、盗用校园通讯设施的,情节或后果严重的给予 以上处分。( C )

A. 严重警告 B. 记过 C. 留校察看 D. 开除学籍

33. 凡观看淫秽书画、录相片或电脑软件等,给予警告或 处分。( A )

A. 严重警告 B. 记过 C. 留校察看 D. 开除学籍

34. 违章用电、用火引起损失、火灾事故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 以上处分。( B )

A. 警告 B. 严重警告 C. 记过 D. 留校察看

35.一学期内无故不归公寓住宿累计达次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C )

A. 3 B. 5 D. 10

36. 如学生对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处分决定书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D ) A. 1 B. 2 C. 4 D. 5

37.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对学生提出的申诉进行复查,并在接到书面申诉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需要改变原处分决定的,由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交学校重新研究决定。( D ) A. 1 B. 5 C. 10 D. 15

38. 学生对复查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复查决定书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可以向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 D ) A. 1 B. 5 C. 10 D. 15 39. 以上的处分决定和对全校有较大影响的违纪行为的处分决定,由学生处向学生公告。( C )

A. 严重警告 B. 记过 C. 留校察看 D. 开除学籍

40. 被开除学籍的学生在处分决定生效 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办理离校手续离校。( B )

A. 3 B. 5 C. 6 D. 7

41.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中要求学生在一学年综合素质考评中德育素质成绩须在全班前 以内。( C ) A. 15% B. 20% C. 25% D. 30%

42. 以不满学校的教育管理服务为借口而寻衅滋事,围攻、谩骂、殴打教职工者,给予( )以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D )

A.通报批评 B. 警告 C. 严重警告 D. 记过

43.每学年我校评选“优秀团员”以班级团员人数( A )

A. 5% B. 8% C. 10% D. 12%

44. ( C )

A. 宣传部 B. 后勤处 C. 学生处 D. 团委

45.“优秀学生”评选中个人平均学分绩点须在全班前 且≥3分。( B ) A. 15% B. 20% C. 25% D. 30%

46.“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人数不超过当年度二年级及以上参评班级学生总人数的 。( B )

A. 5% B. 10% C. 12% D. 15%

47. 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取消参加该课程本次考试资格,并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

①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②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者;③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④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⑤威胁考试工作人员安全,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者;⑥在校期间因考试违纪受到两次记过及以上处分者。

A.②④⑤⑥ B.②③④⑤⑥ C.①②③④⑤ D.③④⑤⑥

48. 学生申诉的机构是 ( D )

A保卫处 B学生处 C学生会 D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

49. 申诉处理复查决定书应当包括 ( D )

(一) 复查处理决定(二)事实(三)理由等内容

A(二)(三)

B(一)(二)

C(一)(三)

D(一)(二)(三)

( B )

(一)游戏 (二)FTP (三)WWW (四)Email

A(一)(二)(三)

B(一)(二)(三)(四)

C(一)(二)(四)

D(二)(四)

二、判断题。正确的打“√”,错误的打“Ⅹ”。

1.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经过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应根据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对)

2. 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但享受在校学生待遇。(错)

3. 学生学籍注册前应当按照规定缴清有关费用。(对)

4. 无故逾期两周(含两周)不注册的,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对)

5. 学生因特殊原因必须请事假时,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对)

6. 学生无故未办理请假手续离校连续两周(含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者,按自动退学处理。(对)

7. 无故不参加课程考核的学生该门课程以“旷考”论处,该门课程本次考试成绩以“0”分计。(对)

8. 新生一年级第一学期的课程由学校根据各学院学生培养方案统一确定,学生不需选课。(对)

9. 凡课程考核不合格,可以参加下一学期安排的一次补考,但补考合格后只能以60分计入学籍档案。

本文来源:http://www.myl5520.com/gerenjianli/1244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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