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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设计资质标准2002

自荐信 时间:2020-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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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篇一:工程设计资质标准2002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特级资质标准

申请特级资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资信能力

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均在5000万元以上。

4)企业银行授信额度近三年均在5亿元以上。

2、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

1)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

2)技术负责人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及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两项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术工作或甲级设计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或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3)财务负责人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及注册会计师资格。

4)企业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50人以上。

5)企业具有本类别相关的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标准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3、科技进步水平

1)企业具有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水平)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

2)企业近三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平均达到营业额的0.5%以上。

3)企业已建立内部局域网或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了内部办公、信息发布、数据交换的网络化;已建立并开通了企业外部网站;使用了综合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和人事管理系统、工程设计相关软件,实现了档案管理和设计文档管理。

编者说明:建市 [2015]154号文件取消了原标准“企业具有国家级工法3项以上;近五年具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能够推动企业技术进步的专利3项以上,累计有效专利8项以上,其中至少有一项发明专利。”和“企业近十年获得过国家级科技进步奖项或主编过工程建设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4、企业工程业绩

近十年承担过下列7项中的4项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修建城市道路(含城市主干道、城市快速路、城市环路,不含城际间公路)长度30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城市道路面积200万平方米以上;

2)累计修建直径1米以上的供、排、中水管道(含净宽1米以上方沟)工程30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直径0.3米以上的中、高压燃气管道30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直径0.5米以上的热力管道工程30公里以上;

3)累计修建内径5米以上地铁隧道工程5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地下交通工程3万平米以

上,或修建合同额6000万元以上的地铁车站工程3项以上;

4)累计修建城市桥梁工程的桥梁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累计修建单跨40米以上的城市桥梁5座以上;

5)修建日处理30万吨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工程3座以上,或日供水50万吨以上的供水厂工程2座以上;

6)修建合同额5000万元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3项以上;

7)合同额8000万元以上的市政综合工程(含城市道路、桥梁、及供水、排水、中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等管线)总承包项目5项以上,或合同额为2000万美元以上的国(境)外市政公用工程项目1项以上。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1亿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编者说明:建市[2016]226号文取消了一级资质的“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要求

3、企业工程业绩

近10年承担过下列7类中的4类工程的施工,其中至少有第1类所列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修建城市主干道25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城市次干道以上道路面积150万平方米以上;或累计修建城市广场硬质铺装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

(2)累计修建城市桥梁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累计修建单跨40米以上的城市桥梁3座;

(3)累计修建直径1米以上的排水管道(含净宽1米以上方沟)工程20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直径0.6米以上供水、中水管道工程20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直径0.3米以上的中压燃气管道工程20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直径0.5米以上的热力管道工程20公里以上;

(4)修建8万吨/日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或10万吨/日以上的供水厂工程2项;或修建20万吨/日以上的给水泵站、10万吨/日以上的排水泵站4座;

(5)修建500吨/日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2项;

(6)累计修建断面20平方米以上的城市隧道工程3公里以上;

(7)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市政综合工程项目2项。

4、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3项中的2项机械设备:

(1)摊铺宽度8米以上沥青混凝土摊铺设备2台;

(2)100千瓦以上平地机2台;

(3)直径1.2米以上顶管设备2台。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编者说明:建市[2016]226号文取消了二级资质的“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的要求

3、企业工程业绩

近10年承担过下列7类中的4类工程的施工,其中至少有第1类所列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修建城市道路10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城市道路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上;

(2)累计修建城市桥梁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或修建单跨20米以上的城市桥梁2座;

(3)累计修建排水管道工程10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供水、中水管道工程10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燃气管道工程10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热力管道工程10公里以上;

(4)修建4万吨/日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或5万吨/日以上的供水厂工程2项;或修建5万吨/日以上的给水泵站、排水泵站4座;

(5)修建200吨/日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2项;

(6)累计修建城市隧道工程1.5公里以上;

(7)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上的市政综合工程项目2项。

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编者说明:根据建市[2016]226号文件规定:除各类别最低等级资质外,取消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类别的最低资质是“三级”,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标准保留对建造师等人员的要求。

承包范围

特级资质

1、取得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本类别各等级工程施工总承包、设计及开展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

2、取得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上述各专业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及开展相应设计主导专业人员齐备的施工图设计业务。

3)取得房屋建筑、矿山、冶炼、石油化工、电力等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上述各专业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及开展相应设计主导专业人员齐备的施工图设计业务。

编者说明:建市[2015]154号文取消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特级资质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6000万元以上建筑工程的限制以及《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特级资质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限制。”

一级资质工程设计资质标准2002。

可承担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二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各类城市道路;单跨45米以下的城市桥梁;

(2)15万吨/日以下的供水工程;10万吨/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25万吨/日以下的给水泵站、15万吨/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各类给排水及中水管道工程;

(3)中压以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150万平方米以下热力工程和各类热力管道工程;

(4)各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5)断面25平方米以下隧道工程和地下交通工程;

(6)各类城市广场、地面停车场硬质铺装;

(7)单项合同额40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三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城市道路工程(不含快速路);单跨25米以下的城市桥梁工程;

(2)8万吨/日以下的给水厂;6万吨/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10万吨/日以下的给水泵站、10万吨/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直径1米以下供水管道;直径1.5米以下污水及中水管道;

(3)2公斤/平方厘米以下中压、低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下热力工程,直径0.2米以下热力管道;

(4)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5)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地下交通工程(不包括轨道交通工程);工程设计资质标准2002。

(6)5000平方米以下城市广场、地面停车场硬质铺装;

(7)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工程设计资质标准2002。

注:1.市政公用工程包括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含城市规划区内的穿山过江隧道、地铁隧道、地下交通工程、地下过街通道)、公共交通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环境卫生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

2.市政综合工程指包括城市道路和桥梁、供水、排水、中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照明等中的任意两类以上的工程。

3.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道路与桥梁、给排水、结构、机电、燃气等专业职称。

市规发【2002】859号
篇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2002

市规发【2002】859号

关于第三批工程设计资质换证工作的通知

北京地区各有关勘察设计单位:

根据建设部建设《关于工程勘察 工程设计单位资质换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建设[2001]18号)及《关于工程勘察 工程设计资质换证工作的补充通知》(建设[2001]179号)的要求,我委勘察设计管理处将组织开展第三批北京地区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单位的资质换证审核工作。现将建设部有关换证文件转发给你们,望各有关单位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及相应资质分级标准,并按文件要求做好换证申报工作。

现将第三批换证申报工作中的有关具体问题补充说明如下:

一、第三批换证范围:原资质最高等级为工程设计丙级的企业申请晋升乙级(不含工程勘察、建筑工程设计丙级资质晋升乙级)。第一批(甲级)、第二批(乙级)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单位资质换证中的遗留问题可在此次换证中申报(不含主行业为建筑

工程设计的资质换证问题)。

二、第二批换证申报时间:2002年8月14日至2002年8月16日。

三、申报地点:北京市勘察设计管理处(西城区二七剧场路东里新11号楼二层北段)。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换证单位应按建设部建设[2001]18号文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使用“企业勘察设计管理信息系统”制作一张申报数据盘。

(二)、资质分级标准规定须提供主要业绩证明的主导工艺或主要配备专业及土建公用专业人员应填写《技术骨干登记表》。

(三)、技术骨干人员的人事关系证明材料(包括聘用合同、人事关系证明材料等)由审核部门进行审查核实,不要求包括在审核部门上报建设部的材料中,因此,申请换证单位在组织申报材料时,应将该部分材料单独装订,纸张规格应与其他附件材料一致。

凡由人才管理机构代为管理人事档案关系的单位,其提交的人事关系证明材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1、人才管理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文件(原件),证明文件应说明存档人员姓名、存档编号、现工作单位及该人才管理机构的电话号码等内容。

2、请换证单位与人才管理机构签定的协议书复印件。

3、人才管理机构支付管理费的发票复印件。

(四)、附件材料及技术骨干人员人事关系证明材料应分别

装订成册,并列出详细目录及页码范围,每一个技术骨干人员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个人业绩证明材料等)应在一起并按《工程勘察 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报表》中二、三、四、五项的填表顺序装订。

(五)《工程勘察 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报表》可使用“企业勘察设计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申报表及附件材料的份数按文件要求准备。

附件1:《关于工程勘察 工程设计单位资质换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建设[2001]18号)

2、《关于工程勘察 工程设计资质换证工作的补充通知》(建设[2001]179号)

3、技术骨干登记表

二00二年七月四日

(联系电话:68021805 联系人:杨方芳 张良)

主题词:工程 设计 证书 通知 抄送: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2002年7月5日印发

共印150份

设计部制图规范
篇三:工程设计资质标准2002

目录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2

一、深度要求..........................................2

二、内容..............................................2

三、设计及施工说明书..................................3

四、设计图纸..........................................5

第三章 施工图设计流程....................................10

第四章 施工图审核........................................11

第五章 设计依据..........................................12

附件A施工图设计流程图

附件B施工图设计流程图的说明

附件C北京中集信达建设有限公司用印使用申请表

附件D北京中集信达建设有限公司报审专用章使用申请

第一章 总则

一、为加强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施工图设计质量,明确设计师的责任范围,规范工作范围与深度,以便有效控制施工质量,特指定本手册。

二、本手册编制的依据

1.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国务院第293号令《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3.建设部颁《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

[2013]57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年5月1日起实施;

5.《北京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DBJ01-612-2002的相关条文。

三、本手册适用范围

1.适用的工程范围:凡民用建筑和一般工业建筑的新建、改扩

建、已有旧建筑改造的装饰装修工程。

2.适用的专业范围:主要适用于建筑装饰及装修专业。

第二章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

一、深度要求

1.可作为编制工程预、决算和施工招标的依据;

2.可作为安排设备、材料订货和非标准设备制作的依据;

3.应满足有关承包或分包单位设计的需要;

4.是满足施工和安装的依据;

5.是满足工程验收的依据。

二、内容

1.应根据已获批准的方案设计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

内容以施工图设计图纸为主,文件编制应依次为:封面、图纸目录、设计及施工说明书、设计图纸、设计计算书。

2.封面

1)项目名称;

2)编制单位名称;

3)项目的设计编号;

4)设计阶段;

5)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和项目总负责人的姓名及其签字或授权盖章;

6)设计日期(设计文件交付日期)。

3.目录

应逐一写明序号、图号,图纸名称、备注等。

图纸可以分册装订,但总目录及分册目录应编注清晰明确,利于查阅,方便施工。

4.封面、目录页及图框标题栏等按公司发文绘制,不得擅自修改。

三、设计及施工说明书

1. 项目概况

1)建筑名称、地址及建设单位(或设计委托单位);

2)建筑的原始状况:建筑结构类型、建筑面积、(地上、下)层数 和建筑物高度。建筑防火分类和耐火等级等需要说明的内容;

3)上述两条内容可参照原建筑施工图编写。

2. 设计范围

要写明具体位置及设计合同书中所要求的具体内容。

3.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不得改变原防火设计、使用功能、无障碍设计,节能设计等,但遇到需改变时应给予说明。

2)对原建筑设计、结构和设备设计有较大改动时,注明须经原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的同意。

4. 设计依据

1)本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名称、缩号、年号和版本号);

2)经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批准的又件及相关内容;

3)设计合同书及附件的相关要求;

4)原建筑施(竣)工图纸,包括主体验收报告以及使用功能改交 后的相关批准文件;

5)应着重说明本次设计在遵循防火、环保等规范方面情况。

5. 施工图设计说明

1)写明在结构和设备等技术方面对原有建筑进行改动的情况;

2)写明对防火分区、防火设备等防火设施及材料选用的消防设计说明(此务也可以单独列项写出);

3)写明对防潮、防尘、防腐蚀,防辐射等设计说明;

4)写明对声、光,电,空调等设计要求的说明;

GB0207-2002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篇四:工程设计资质标准2002

一、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关于印关<二000至二00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度、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1]87号)的要求,山西省建设厅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了《程质量验收规范》。我部组织有关部门对该规范进行了审查,现批准为国家国家标准,编号为GB0207-2002,自2002年6月1日起施行。其中3.0.6、

4.1.8、4.2.9、4.3.16、5.3.10、6.1.8、6.2.7、7.1.5、7.3.6、8.1.4、9.0.11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0207-94于2002年10月1日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00二年四月一日

二、 前 言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关<二000至二00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度、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1]87号)的要求,由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207-94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修订而成的。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建筑屋面工程材料、施工的经验,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方针,进行全面修改,先后参加部规范研究会、协调会议,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了反复论证,最后召开审查会议定稿上报。

本规范的主要内容为: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卷材防水屋面工程、涂膜防水屋面工程、刚性防水屋面工程 、隔热屋面工程、细部构造、分部工程验收。 本规范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规范以黑体字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管理组(地址:太原市新建路35号,邮编030002),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冷冻: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

参编单位:北京市建筑工程研究院

浙江工业大学

太原理工大学

中原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

中国建筑防水材料公司苏州研究设计所

上海建筑防水材料(集团)公司

主要起草人:哈成德 王寿华 朱忠厚 叶林标 项桦太 张文华 马芸芳 高延继 姜静波 瞿建民 徐金鹤

1 总 则

1.0.1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屋面工程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说明:1.0.1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按照建设部提出的“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十六字改革方针,本规范是将有关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并,组成了新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以统一屋面工程质量的验收方法、程序和质量指标。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屋面工程质量的验收。

说明: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屋面工程质量的验收。按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卷材防水屋面工程、涂膜防水屋面工程、刚性防水屋面工程、瓦屋面工程、隔热屋面工程、细部构造和分部工程验收等内容分章进行叙述。

1.0.3 屋面工程施工中所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以及承包合同文件,对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说明:1.0.3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件》规定: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按工程设计图纸施工,是保证工程实现设计意图的前提。

由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双方主体是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因此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对建设单位负责。本规范明确屋面工程的施工质量,必须按承包合同的规定验收,但合同文件的规定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 本规范应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配套使用。

说明:1.0.4 本规范是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规定的原则编制的。本规范对屋面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的划分,质量指标和验收程序都提出了要求,同时还强调执行本规范时应当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配套使用。

1.0.5 屋面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说明:1.0.5 本条文是根据建设部印发建标(1996)626号《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采用了“屋面工程施工质量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典型用语。

2 术 语

2.0.1 防水层合理使用年限 life of waterproof layer

屋面防水层能满足求的年限。

2.0.2 一道防水设防 a separate wateproof barroer

具有单独防水能力的一道防水层。

2.0.3 分格缝 diving joint

屋面找平层、刚性防水层、刚性保护层上预先留设的缝。

2.0.4 满粘法 full adhibiting method

铺贴防水卷材时,卷材与基层采用全部粘结的施工方法。

2.0.5 空铺法 border adhibiting method

铺贴防水卷材时,卷材与基层在周边一定宽度内粘结,其余部分不粘结的施工方法。

2.0.6 点粘法 spot adhibiting method

铺贴防水卷材时,卷材或打孔卷材与基层采用点状粘结的施工方法。 2.0.7 条粘法 strip adhibiting method

铺贴防水卷材时,卷材与基层采用条状粘结的施工方法。

2.0.8 冷粘法 cold adhibiting method

在常温下采用胶粘剂等材料进行卷材与基层、卷材与卷材间粘结的施工方法。 2.0.9 热熔法 heat fusion method

采用火焰加热熔化热熔型防水卷材底层的热溶胶进行粘结的施工方法。 2.0.10 自粘法 self-adhibiting method

采用带有自粘性胶的防水卷材进行粘结的施工方法。

2.0.11 热风焊接法 hot air welding method

采用热空气焊枪进行防水卷材搭接粘合的施工方法。

2.0.12 倒置式层面 inversion type roof

将保温层设置在防水层上的屋面。

2.0.13 架空屋面 elevated overhead roof

在屋面防水层上采用薄型制品架设一定高度的空间,起到隔热作用的屋面。 2.0.14 蓄水屋面 impouded roof

在屋面防水层蓄一定高度的水,起到隔热作用的屋面。

2.0.15 种植屋面 plantied roof

在屋面防水层上铺以种植介质,并种植植物的屋面。

本文来源:http://www.myl5520.com/gerenjianli/1240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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