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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形势分析与对策探讨

自荐信 时间:2020-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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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思考
篇一:我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形势分析与对策探讨

对我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思考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群众充分发扬民主、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渠道,是有效改善党群干群关系、维护社会和政治稳定的重要举措。实践证明,信访举报工作的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积极探索做好新形势下基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根本需要,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

一、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现状及特点

(一)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现状

1.信访体系不够健全。我市虽然建立了市、乡、村三级信访网络,但由于机构变动、村级换届、人员调整等原因,一些地方的信访网络体系建设不进反退,有的乡镇、村甚至出现有机构无人员现象,信访网络形同虚设,工作无法落实。

2.举报对象和反映问题相对集中。一是干部以权谋私、贪污、侵占、挪用公款的问题;二是独断专行、处理问题不公的问题;三是财务不公开的问题;四是“三补”资金未到位,群众合法权益受侵害的问题;五是土地征用补偿的政策、补偿款数额及分配方案不够公开的问题等。

3.联名信、重复访、集体访、越级访较多。个别群众有问题不是逐级反映,而是组织群体性上访,或采取越级上访的办法,形成参与人数多、影响大、涉及面广、局面难控制的群体性上访事件。

4.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处理难度较大。农村群众信访的问题,往往涉及到多年以前的事情;有些信访问题比较复杂,时间跨度长,经办人员有的已调离原工作岗位或异地任职,甚至有的经办人员已经故世;有些档案资料不全,甚至有的已经遗失,难以调查取证。这给查处工作带来难度,但调查处理信访问题,必须依纪依法办事,在矛盾双方都无法提供有效证据时,导致部分信访人对处理结果不相信,不服气。

5.部分信访人期望值过高,要求难以满足。随着社会分配关系的调整,社会成员的生活水平差距扩大,在攀比思想的作用下,有些上访者的要求难以得到满足,以致多次重复上访,甚至越级上访。

(二)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特点

1.综合性较强。基层纪检监察信访工作部门处理的信访问题,内容广泛,涉及面宽,有的信访问题受历史沿革、体制改革和时过境迁等因素的影响,往往同时涉及体制问题、政策问题和社会问题,这些问题又因与之配套的政策、措施不完善,一时难以解决。

2.经济性增多。近些年,全市处理的信访问题中,80%以上信访涉及经济问题,如财务公开、款物发放、专款使用、土地征迁、房屋置换、教育收费等,大多反映基层干部贪污、侵占集体财产、大吃大喝、肆意挥霍、与民争利等腐败问题。

3.时段性增强。从实践看,每当国家或本地有重大会议、活动和重大节日时,如“两会”期间、基层换届选举、国庆、春节前夕等,信访量就会增加,甚至出现干扰机关正常工作秩序或有关重大事项安排的现象,信访者往往希望将所反映的问题搞大,影响面扩大,引起领导重视而达到解决自身利益的目的。2008年全市纪检监察信访机构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239件次,而村级班子换届期间受理的相关举报就有79件次,占全年信访总量的三分之一之多。

4.直接性明显。一是反映问题的直接性。基层纪检监察信访机构本身就分布在广大农村,群众可以随时将他们感受和觉察到的问题直接向身边的纪检监察机关反映。二是处理问题的直接性。基层纪检监察信访机关在处理信访问题时,往往直接与群众接触,直接与各方当事人见面,直接听取意见,甚至直接进入事件现场。这一特点决定了基层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重点应放在密切联系群众,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种问题、努力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上。

5.组织性初现。调查表明,基层群众信访出现了由个体向群体转变的势头,集体上访的

现象时有发生。从大规模集体上访发生的情况看,一般都是有组织的上访。有人组织牵头,有人筹集资金,有人计划方案,有人联络协调,有人负责车辆。直接集体上访人员都为妇女、老人和残疾等弱势者,组织者一般隐蔽操纵,不动声色。

6.崇上性凸显。信访高递、人员高访日趋明显。大多数群众认为,机关越大,领导级别越高,阅批的信访件“震动”就大,解决问题才快。因此,不少群众直接向中纪委和省、市领导反映问题。同时,一些信访问题经省、市有关部门和领导批办,也确实得到了解决。于是,信访者相继效仿,引起重复访、越级访日益增多。2008年,我市纪检监察机关收到的上转信有82件,占全市受理总量的34%。

二、做好基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建议

(一)找准立足点——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俗话说得好,“基础不牢,地动山摇”。纪检信访工作的基础就是信访组织、机构和信访网络体系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关键在于做到“三个加强”:一是加强镇、村纪检信访组织的软硬件建设。配齐必要的办公设备,改善办公环境和条件,并确保日常经费开支。二是加强基层信访机构建设。确保信访工作有人抓、抓得好,实现镇、村(社区)信访办公室人员齐备,有办公地点,有牌子,有信访工作档案,有效解决上访群众有地方说理的问题。三是加强第一道防线建设。加强村委会、自然村第一道防线建设是夯实基层纪检信访工作基础、固源治本的根本。为此,要使基层纪检信访信息员真正发挥作用,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基层纪检信访工作防范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纪检信访事件的发生。结合争创无越级信访村,在农村以自然村为单位建立“信访安全稳定村”。每个自然村选一名文化和政策水平较高、责任心强、在村民中享有较高威望的村民为信访调解员,负责各种矛盾纠纷的排查、调解,解决不了的问题由其随时向村、镇干部汇报,对村民的信访事项实行代理制,尽可能的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通过“信访安全稳定村”的建立,进一步完善基层信访工作网络体系,使网络的末稍触及到每一户、每个人,真正形成条条有人抓,块块有人管,一级抓一级,一抓到底和小事不出自然村,一般事不出村委会,大事不出镇的工作机制,有效控制越级和无序上访。我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形势分析与对策探讨。

(二)抓住关键点——与时俱进创新机制

纪检信访工作各项制度是做好信访工作的重要保证措施,全面落实各项制度是推动信访工作整体上水平的关键。当前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基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也应与时俱进地推行与之相适应的工作机制。

1.建立健全信访预警机制。信访工作要由被动受理、办理向积极预测预防并及时协调处理方面转移,建立起预测准确、预防及时有效的事前、事中防控机制。

2.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对一些重大而又涉及到几个部门的信访问题,要确定牵头和参加单位,共同处理解决。

3.建立健全信访办事公开机制。加大信访公开的力度,凡是可以公开的一律向群众公开,增强信访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4.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纪检监察信访部门要结合本地每年制定的重点工作目标制订出本级信访工作目标,年终进行绩效考核。对工作目标完成好的要予以表彰,对完成较差的纳入当地年终综合评定,对不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信访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信访人员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5.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围绕责任主体认真排查化解,围绕历史疑案深入排查化解,围绕热点难点问题集中排查化解,围绕社会和谐稳定重点排查化解。深入到侵害群众利益引发社会不稳定的多发、高发单位和部门,如坑农害农、教育收费、医疗服务、社保基金、环境保护等,及时排查发现问题,依靠党委政府的支持,落实承办责任,力求控制得住、处理得好、化解得了,从而达到息诉罢访。

6.建立健全信访监督机制。一是在强化信访监督手段上下功夫。全面推行“一谈两书制”

(信访谈话、信访了解通知书、信访告诫通知书),增强领导干部遵纪守法意识。二是强化监督是最有效的教育的意识。信访监督不能只局限在对信访举报中的一般性问题或轻微违纪问题的解决上,要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坚持以监督领导干部为重点,扩大信访监督的范围。三是根据形势的变化,不断丰富和深化信访监督的内容。要着眼党员干部思想和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监督和提醒。

(三)瞄准落脚点——真正解决群众问题

做好纪检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重在解决问题,这是做好信访工作的根本落脚点,是各级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是做好基层纪检信访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在工作中一定要做到突出重点,攻克难点,加强立案、督办和回访,坚持做到一次调查到位,一次处理到位,一次落实到位,不留隐患。

1.及时调查处理。凡在领导接待日受理的信访问题,事实清楚,符合有关政策法规的,而且能够当场解决的,由主持接待的领导当场拍板。当场解决不了的,分门别类进行综合、归纳、整理、立案,然后根据问题性质、类别,分别呈报有关领导签批,按程序转交给相关单位、部门,限期办理报结。做到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2.注重解决积案。对有代表性的重点疑难积案,要集中时间、集中人力,组成专门工作组进行专门查处,涉案单位和责任归属单位必须有主管领导参加,认真调查、反复研究、协调,使处理结果符合政策规定并最终达到上访人满意。

3.高度重视群众生产、生活、就业等方面的信访问题。这类问题的产生,一方面是由于部分群众个体素质较差,对政策不够理解,要求平均救助,导致心理失衡所造成的;另一方面是由于失业、病残、灾害等原因使得部分群众生活十分困难,靠自身无法解决基本生活问题所造成的。

4.认真解决好因干部工作作风引起的群众上访问题。有的单位和干部在工作中存在官僚主义、衙门作风,不能认真把国家的政策和上级的指示精神不折不扣地落实到群众中去,使群众受益。对于工作中出现的疏漏和错误往往出于保护主义或部门利益角度的考虑,不能正视并及时纠正错误,发现错误一拖、二回避、三留小尾巴,伤害了群众的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解决这类问题,一是要转变干部工作作风,进一步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二是要进一步加大党务、政务、村务、厂务公开力度,真正做到领导有责、管理有序、事财透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5.加强案件督办和回访复查制度。对上级批转案件和本级领导接待日批办案件,及时转办,并由专门人员负责定期对各类案件的办结进度进行督导检查,按时催要结果,随时通报办结情况。所有信访案件在结案后,由信访部门进行全部回访复查,看处理意见是否全面落实,信访人是否满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避免发生重访或越级访。

2015年一季度信访举报情况分析
篇二:我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形势分析与对策探讨

我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形势分析与对策探讨。

某某县纪委监察局2015年一季度

信访举报情况分析

2015一季度,县纪委监察局信访举报工作按照年初委局工作启动会部署,规范信访受理、办理流程,加大督促督办力度,努力化解信访矛盾,推动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发展。

一、2015年一季度信访举报基本情况

一季度共受理信访举报17件(次),其中来信9件,来访3件,电话举报3件,网络举报2件。

从反映问题的性质看: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2件,违反廉洁自律行为5件,贪污贿赂行为2件,违反财经纪律行为1件,失职渎职类1件,其他检控类6件。

从被反映对象职级看:乡科级3件,占信访总量的17.7%;一般干部4件,占信访总量的23.5%;其他人员10件,占信访总量的58.8%。

二、主要特点及原因 (一)信访举报质量不高。信访举报反映的干部违纪线索过于简单,涉及可开展核查的有效信息较少,很大一部分举报线索是信访人看到的表面现象或主观猜测,无实质内容,成案率不高。从一季度17件信访件初核情况看,真正

因违纪需追究责任的仅1件,占总量的5%。

究其原因:一是信访人缺乏信访举报常识,对基层工作中出现的不符合个人主观意愿的问题往往采取信访方式解决。二是少数信访人在举报问题上怀有个人目的,往往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举报涉及的党员干部违纪问题只是为了掩盖个人利益诉求。

(二)反映农村事项较多。从一季度受理的信访举报情况看,涉及农村事项的信访举报8件,占总量的47%;其中涉及村务公开的信访举报4件,违反廉洁自律规定信访举报2件,其他检控类信访举报2件。

究其原因:一是对村务公开认识上存在误区。有些干部担心公开暴露问题,引发群众上访,是费力不讨好;群众认为公开只是图形式,应付上级检查。二是农村村务公开不到位。有的村务公开不规范,让人一头雾水;该公开的不公开或避重就轻不愿公开;有的群众要求强烈时象征性的公开一下,即使公开也是遮遮掩掩,犹抱琵琶半遮面。

(三)业务范围外来访量较多。从一季度接待情况看,业务范围外来访次数达20余人次,其中较为典型的如:某镇居民王某某,因女儿死亡补偿金法院判决执行未达到自己要求,就怀疑有关工作人员涉嫌徇私枉法;某镇居民徐某某因人身赔偿而引起的合同纠纷,本人认为法院判决不公多次到纪委来访,其真实目的就是幻想通过纪检部门给法院系统我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形势分析与对策探讨。

施压。

究其原因:一是信访人自身追求的利益没能达到期望值,信访人抓住干部求稳怕乱心理,认为政府干部都怕告状。不管是否有理都妄想通过纪检部门迫使受理单位或经办人屈从于这一形势压力。二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上台以来,随着反腐力度的加大,使很多人误以为纪检监察部门是万能机关,故有问题诉求,首先想到的就是找纪委。

三、下一步建议

(一)落实“三转”,依法依规开展信访举报工作。一是厘清信访举报工作职能,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准确把握纪检机关信访举报受理范围,集中精力受理、处理好对党员、党组织和监察对象违纪违规行为的检举控告。二是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引导信访人逐级走访,对业务范围外的举报事项,明确告知不予受理,引导走访人向有处理权的部门反映。三是转变工作方式,严格信访举报处理程序和标准,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每一件信访举报依法依规及时处理到位。

(二)加强宣传教育,规范信访人诉求表达行为。宣传教育是导向,规范信访举报工作,必须加大舆论宣传和教育引导。通过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引导群众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纷争,抛弃信“访”不信“法”的错误认识,逐步建立起“合理、合法、逐级、有序”的信访新秩序。

(三)加大初信初访处置力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高度重视初信初访问题,对初信初访问题落实首办责任制,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主动下访,主动进村入户,深入群众中去,对群众关心的惠农政策、涉农资金、低保救助、医疗等热点问题耐心细致做好解释说服工作,着力推动初发问题及时就地解决,减少或避免反映人因合理要求得不到落实而越级上访或重复访,使纪检监察机关掌握信访处置主动权。

2016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调研报告范文
篇三:我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形势分析与对策探讨

2016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调研报告范文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调研报告范文

如何在“三转”中加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领导体制

信访举报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也是纪检监察机关获取案件线索的主渠道,是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的第一道门槛,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更是群众维护自身权益、参与民主监督的重要途径。随着党的十八大提出“苍蝇老虎一起打”的反腐倡廉新思路及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如火如荼的展开,群众举报各类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的热情空前高涨。如何落实好中央纪委提出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等“三转”要求,正确履行《党章》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加强信访举报工作的领导体制,推动信访举报工作在科学、规范、法治的轨道上运行,已成为我们基层纪检监察机关面临的新课题。

一、目前基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面临的困惑与难点

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处在反腐倡廉建设阵地的最前沿,与人民群众始终处于零距离状态,大量的社会热点、焦点、难点问题以及党员和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经常不断地通过信访渠道最先反映到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党中央重拳治腐,连续查处了多名违纪高官,让广大人民群众看到了党中央反腐倡廉的决心,基层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信任度进一步提升,尤其是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各级机关采取“开门纳言”的积极态度,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更加激发了人民群众举报贪腐行为热情,导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量成倍增长。这样,一方面是基层信访举报量的成倍增长,社会对纪检监察组织的信任度、期望值过高,另一方面却是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正处于职能定位的改革时期,特别是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目前离中纪委提出的纪检监察机关要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的现实,导致了乡镇、街道一级纪委(纪工委)信访举报工作面临着很多困惑和难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广大群众参与反腐败热情高涨,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件受理量居高不下,持续上升,工作精力难向主业聚焦。如:今年1至9月,我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38件(次),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7件(次),上升了23%,收到上级转办交办信访举报158件(次),信访总量共计达到了196件(次),是2016年同期信访总量的2.1倍,是2016年全年信访总量的1.6倍。大量的信访举报件要批转交办到乡(镇)、街道纪工委和县直部门纪委(纪检组)进行办理,而同时,各乡镇、街道、县直部门纪委(纪工委)的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少,特别是基层纪委书记还分管很多工作,这样,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能力与不断攀升的业务量不适应,工作效率、工作质量不高,难于聚焦主业。

(二)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期望过高,大量业务范围外的问题和重复举报向纪检监察渠道汇集,信访举报案源“主渠道”的作用难以真正发挥。截止9月底,在县纪委信访室受理的196件(次)信访总量中,有19件(次)属业务范围外的,另有51件(次)属重复举报件,导致信访举报质量不高,线索可查性不强。同时,有的群众一信多投,重复举报和多头举报,导致信访总量上升,一方面是群众普遍认为,机关越大、领导级别越高,阅批的信访件“震动”就越大,解决问题也越快,因而不少举报者越级反映问题。另一方面,许多举报者认为,举报部门越多,签批的领导越多,被重视的程度就会越高,东方不亮西方亮,总有一两个部门会重视,于是一信多投,重复举报。也有少部分举报人是涉及个人政治、经济利益,打着正义的幌子来追求个人利益

(三)相关部门对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认识不到位,认为纪检监察机关职能权威

强,让纪检监察机关推动急难险重任务的旧观念难转变。多年以来,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处理业务范围以外的信访问题或其他非纪检监察业务问题,排查化解信访矛盾纠纷,有的还直接站到了解决信访群众利益诉求的第一线,把本来应当属于国土、林业、农经等直接责任部门处理的工作全部包揽;有的还直接参与了工程项目建设的招投标工作和检查验收工作,直接参与政府采购、产权交易、资产处置和专项资金的管理等,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部分乡镇、街道和县直单位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在班子分工当中,过多地分管了与纪检监察业务无关的征地拆迁、招商引资、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等工作,有些工作还涉及一票否决问责追究责任问题。由于工作过多,大多数基层纪检组织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根本没有精力完成本职业务,大量信访举报案件严重超期限或者无法处理,造成了大量信访举报案件积压。由于工作面越来越宽,不仅影响了法定职责的履行,在群众造成了纪检监察无所不能无所不管的错误导向;造成了很多职能部门离开纪检监察组织参与或督促就不能自觉履行职责解决问题的不良习惯。我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形势分析与对策探讨。

二、原因分析

一是党风党纪和政风政纪的问题涉及范围非常广泛,因而信访反映的问题内容广、数量多,有政治、经济、思想、文化、作风方面的问题,也有党和政府各个系统的问题,只要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风党纪、政风政纪的问题,都会从各个方面通过信访渠道反映到纪检监察机关。

二是十八大以来,随着反腐败力度的不断加强,广大人民群众也从党中央的这一战略决策中受到鼓舞,激发了极大的政治热情及维护国家、集体及个人利益的自觉性,更多地通过信访举报这一途径向党的各级组织揭露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三是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中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热点问题增多,这些热点难点问题,地方党委、政府一直在解决,但限于各地的经济状况和各方面的条件,实际解决的程度与群众的期望值还有一定的差距,或一次解决不到位,又不向群众认真解释、做过细的思想工作,从而造成群众的思想波动和心理失衡,在个人诉求得不到解决时,就转为反映与其问题有关联的干部或单位,希望纪检监察机关出面后能够得到解决。

四是多年来形成的纪检监察组织是“救火队”、“万金油”的思维定势和工作惯性,使得地方党委、政府乃至各职能部门对纪检监察组织的职能定位过多扩张,使得纪检监察组织疲于应付工作,难于专注于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办理。

三、对策建议

纪检监察部门信访举报居高不下,体现了人民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信任,这是对我们实现“三转”总要求,加强执纪监督是有利的;但是,大量的重复举报、业务外的举报必然会浪费纪检监察机关的人力物力,影响我们聚焦主业、实现“转职能、转作风、转方式”的总目标,如何在“三转”中加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领导体制,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强化主业意识,厘清职能职责,做到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领会“三转”的精神实质和重要内涵,把主要精力和工作重心放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严格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权限开展信访举报工作,摒弃“只要是和党员干部有关的问题,纪委都能管、都能解决”的旧观念,破除主次不分、本末倒置的错误思想,改变职责不清、大包大揽、“越俎代庖”等旧习惯,按照反腐倡廉建设总体部署,积极履行职能,正确把握受理范围,做到既不揽事,也不推责。二是要加强解释宣传。要争取党委、政府对纪检监察机关科学履职的支持,解决“既当监督员又当战斗员”问题,不断强化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责任,腾出更多精力抓好主业。对信访事项已经依法终结的不予受理,把涉法涉诉

信访问题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向信访人做好宣传解释和说服工作,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方式逐级表达诉求。三是要做好督促协调工作。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优势,强化主管部门的信访工作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落实信访工作责任,以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实。在明晰责任、落实责任的基础上,加大对信访工作不力的责任人及其一把手的问责力度,强化各级干部的履职意识。

(二)强化服务意识,转变方式方法,提升信访举报工作科学化水平。一是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便捷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依法维护群众的检举权、控告权,引导群众正确行使权利,以理性合法方式,通过正规渠道反映情况。二是要拓展案源。充分发挥信访举报是案源的“主渠道”作用,深挖涉腐线索,为查办案件服务。信访举报件统一登记、统一管理、分类办理、各自归档,确保每一条线索得到有效管控。三是要规范办理。对信访举报接待、登记、送阅、督办、回复、审结等各个流程实行制度化管理。提高信访件办理质量。四是要注重分析。加强信访举报形势分析,采取定量、定性和对比等分析方法,把握一个时期信访举报的发展变化情况,掌握群众反映集中的主要问题,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五是要强化监督。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信访问题排查调处机制、社会参与解决纠纷机制、首访责任制、集体访应急处理机制和处理重大集体访协调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解决问题的整体合力。

(三)强化担当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夯实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基础。一是要加强教育,严明纪律。定期开展法律和纪律教育,促使信访举报干部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尤其是保密纪律。要加大对信访举报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引导信访举报干部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敢于担当、勇于负责,不断增强信访举报干部队伍的活力。要规范工作程序,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切实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防止跑风漏气、以权谋私等问题的发生。二是要夯实责任,加强指导。要明确信访工作责任,对落实工作部署、办理举报事项态度不积极、不认真的要通报批评,对失职渎职、徇私舞弊、泄露机密,以及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引发信访问题、不依法解决信访事项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三是要注重创新,提高能力。要将工作创新贯穿于信访举报工作各个环节,紧扣工作实际,不断探索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思维方式、工作方法和工作机制,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前瞻性。要围绕规范信访举报程序、提高受理办理效率、强化内部监督管理等方面,推进制度创新推动信访举报工作规范化、科学化。要提高信访工作联系点创新意识和能力,发挥其区域辐射、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提高整体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
篇四:我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形势分析与对策探讨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纪委领导重视下,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在改革中不断前进,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种深层次的矛盾逐渐显露出来,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有所增加,群众来信来访数量一直在较高水平徘徊,越级上访情况严重,集体访、群体访增势迅猛,联名信访、匿名信访情况较为普遍,重复上访、多头上访问题突出,异常信访、突击信访时有发生,信访形势仍然严峻。因此,认真做好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是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具体体现。面对目前信访举报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做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领导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应充分认识到,人民群众通过来信、来访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问题,实质是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信任;处理好群众信访的问题,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努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

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密切党和群众血肉联系的高度,从服务“第一要务”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信访举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的领导,始终把信访举报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完善责任制度,建立健全应急处理机制,重要信访问题联席会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以推动信访举报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

二、重视源头治理,做好信访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信访反映的问题,大部分发生在基层。基层工作既是群众上访的源头,又是解决问题的关键环节。从源头上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已成为当前做好信访工作的关键。

一是要加强宣传和引导,规范信访行为,维护信访秩序。要加大信访举报法规的宣传力度,教育群众树立法制观念,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问题,自觉遵守信访秩序;逐步建立和开通举报网站,畅通双向反馈渠道,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努力营造良好的举报环境;认真查处打击报复案件,为群众信访举报提供便利条件;推行信访举报工作办事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要转变工作作风,力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主动下到基层,深入到问题多、群众信访活跃的重点村组、

重点上访对象、特殊群体、弱势群体等进行调查研究,听取意见,了解掌握群众的需求和思想动态,及时排查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找准信访“症结”,做好“预警”处理。

三是加大初信初访的处理力度,力争就地解决问题。对群众反映的应该解决也能够解决的问题,一定要尽快加以解决,对群众要求处理但由于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解释工作,并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得到解决。做到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处理,不推诿,不扯皮,不上交矛盾,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合法、有效的解决。

四是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避免盲目决策、武断决策产生诱发群众来信、上访的苗头和隐患。

五是要建立健全乡、村信访工作信息员网络。作为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工作的“前位哨”、“电子眼”,掌握基层信访苗头,定期或不定期报告信访信息,便于纪检监察机关掌握信访工作主动权。

三、加强换位思考,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正确认识和对待群众的合理

要求。以群众合法合理的意愿、期待和要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把群众的呼声和愿望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求作为第一动力,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第一标准。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高度,认真妥善处理好群众信访举报工作。二要树立“信访工作无小事” 的思想,转换工作思维,善于站在不同的角度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切忌把为群众办事看成是找麻烦,把检举揭发的群众看成是“刁民”,而要把群众来信、来访看作是对反腐倡廉工作的一种鞭策和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提醒、警示。三要注重情、理、法的结合,深怀爱民之心,真诚地接受群众倾诉,带着深厚感情,做深入细致的工作。以情感人,寓情于理,依法办事,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妥善处理每一件可能侵害群众的合法权益的信访问题,逐步化解矛盾,避免事态扩大,引发群众信访。

四、强化监督机制,加强对信访举报件的管理

加强对信访举报件的管理,强化信访部门内部的监督制度,是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业务,强化纪检监察信访举报职能的重要特征,也是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不断与时俱进的重要举措。要结合《信访条例》和《关于依纪依法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按照

“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领导亲自阅信和接待来访制度,建立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信访问题排查调处机制、社会参与解决纠纷机制、首访责任制、集体访应急处理机制和处理重大集体访协调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解决问题的整体合力。同时,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信访举报工作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个人。对移送的信访举报件要建立反馈制度,对交办、转办的重要举报件要建立档案并加强督办催办。对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问题要认真处理,并按照要求及时反馈。对署名举报的,按要求进行限期答复。通过强化内部管理和制约,努力推进信访工作机制的创新,不断完善科学规范的信访处理程序,形成信访工作合力,提高解决问题的效率,使信访举报件的管理和处理更规范、更有效。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信访干部的素质能力

信访干部的素质决定着信访举报工作的水平,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信访干部队伍,是完成新形势下信访举报工作各项任务的组织保证。全体信访干部要联系信访举报工作的实际,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记党的宗旨,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不断探索深化信访举报工作的新思想、新途径,加强对案件检查、案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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