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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出单员工作流程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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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单员岗位职责描述
篇一:保险出单员工作流程

出单员岗位职责描述个人认为的出单员的主要职责是:1.按照公司的核保政策做好业务的出单及核对保单工作;2.做好出单业务承保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3.做好业务数据的统计工作;4.做好承保单证的管理工作;5.提醒外勤续保;6.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在实际的工作中我们经常做的工作是:1.接各个业务员的电话或者是传真,给计算车险的价格,然后给他们报数确定是否出单,出单的话我们需要业务员提供身份证行驶证等材料,刷卡后打印保单把保单交给业务员或者客户,然后整理好用完的单证填写投保单。有需要验车的还需要下楼验车。2.为客户办理必要的车辆保险过户和批改,拍照上传批改资料3.提前给业务员算好下个月的需要续保的车俩价格4.及时接听电话,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的反映给相关的人员,以免影响工作5.做好每天的业务数据结算统计工作然后发短信上报给领导。

保险出单员岗位管理规定
篇二:保险出单员工作流程

**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出单员岗位管理规定

一、 岗位职责:

1、 客户办理车险业务的咨询、客户信息登记;

2、 车险算价、收费、出单、保单快递;

3、 定期统计出单表、对账、投保资料归档;

4、 客户办理车险过户的咨询,资料的收集,交接;

5、 车商、代办人、车主等客户的拜访、联系与关系维护;

6、 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岗位要求:

1. 在资料完整时,无特殊原因情况的,算价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2. 对保险公司算价系统操作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与保险公司对接人联系解决;

3. 热情接待客户,根据客户类型(车商、代办人和车主)的不同,对应填写《客户咨询信息登记表》。

4. 与客户(车商、代办人和车主)积极交流和引导,留下手机号,互相加微信号或QQ号,了解他们的需求,及时反馈。

5. 对客户的需求要在10分钟内回复解决,不能很快解决的,要及时回复解决时间。

三、 考核与奖励

1. 对车商和代办人首次来办理车险的,按首单车险保费的*%奖励。

2. 对车主办理车险时,返佣比例低于标准比例的,按商业险和交强险差额的*%奖励。

3. 对无特殊原因,且算价超时的,每次考核*元。

4. 没有按时提交每日简报周报,月报的,每次考核50元。

5. 对现场咨询客户要填写《客户咨询信息登记表》,对没有登记或登记信息不完整的,每项考核10元。

6. 公司会定期对客户回访,根据客户满意度调查情况进行奖励或考核。对获得客户正面积极评价及满意度较高的,每次奖励50元。对客户投诉的,每次

考核50元。

四、 本规定自2017年2月20日起实行。

**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2月20日

出单员岗位职责
篇三:保险出单员工作流程

保险出单员工作流程。

出单员岗位职责

1、 负责接收运营中心座席传递的客户承保出单信息。

2、 负责与座席、部门经理就有关承保出单信息进行再次确认,确保险出单员工作流程。

保信息无误。

3、 按照公司相关业务流程和管理规定,在业务系统中填制投保单,

并进行核保。

4、 负责打印投保单、保险单等保险凭证。

5、 按照公司业务管理规定和流程,将保险凭证交由外勤送单员或

指定的座席。

6、 严格执行公司各项承保业务管理规定和内控制度,做好应收保

费管控工作。保险出单员工作流程。

7、 严格履行保守公司商业秘密和为客户信息保密的义务。

阳光财险出单员实务操作手册
篇四:保险出单员工作流程

财产险出单人员操作手册

目 录

第一章 出单岗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第二章 出单流程

第三章 相关编码规则

第四章 基础系统界面操作

(一)输入模式

(二)查询模式

(三)录单公共界面

1.

2.

3.

4.

5.

6. 基础信息 币种信息 短期费率 附加险录入 缴费计划 特别约定及附加信息

第五章 非水险种系统界面操作(一期上线产品)

(一)财产一切险(附加利润损失险)(01险类的录入模式)

(二)建筑工程一切险(附加第三者责任险)(08险类的录入模式)

(三)责任险

1. 公众责任险

2. 产品责任险

3. 雇主责任险

第六章 货运险系统界面操作

第七章 保单打印简要说明

第一章 财产险出单岗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出单员职责

(一)执行公司财产险的规章制度和经营方针,遵守本部门的服务承诺;

(二)执行公司财产险条款、费率规章和实务规程;

(三)审核、录入投保单、批单,缮制、审核业务单证,登记各类业务台帐;

(四)及时上报各类公司规定的报表;

(五)各类业务档案及统计资料的管理,定期进行整理、装订、归档;

(六)及时与财务核对数据,电脑打印报表,与手工台帐核对;

(七)每月20日前打印下月续保清单,交各业务部门;

(八)及时反映和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九)认真学习保险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技能;

第二条 出单岗工作内容如下:

(一)审核投保单证

出单员接到投保申请后,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要求对投保单证进行初步审核,具体要求如下:

1、投保单证必须齐全,各栏目均需认真填写,不留空格;

2、保险标的项目、名称、范围应填写清楚,以免产生歧义;

3、被保险人、投保人、保险期限、保险标的所在地地址/邮编/被保险人所属行业/被保险人通信地址/邮编应逐项填写清楚;

4、投保单位应清楚反映保险标的情况,可以分项填写保险标的保额、费率、免赔的,必须分项填写,不得合并录入;

5、保险金额(或赔偿限额)应按各险种条款的规定来确定,如有多种确定方式,在投保单备注栏中应注明保额确定方式,以利于理赔;

6、如投保单有“免赔额”栏目,必须按不同险种相应的规定设定免赔额;

7、审核投保单所注明的费率,并根据费率核算保险费计算的正确性。如果遇有短期费率,应在投保单备注栏中注明;

8、审核投保单是否详细注明缴费日期及缴费方式,分期付款业务必须注明各期缴款日期、缴款金额;

9、如投保单需附清单或明细表,清单或明细表应一式两份,投保单和清单、明细表均需有投保人签章,清单或明细表均应附于投保单背面,骑缝章;

10、审核各项未尽事宜,如附加险种、部分投保条件的解释说明等是否在备注栏内注明,语言是否规范、无歧义;

11、公司核保政策对需进行标的查验的标的进行查验的风险查勘报告应有经办人员和投保人签章,并贴于投保单背面;

12、需要进行保前风险查勘的,应进行保前风险查勘,在系统内如实录入相关信息,并书面上报投保单和查勘报告财产险部审批;

13、凡承保条件改变或投保单需修改的,出单人员必须向经办业务员说明,要求重新更改投保单或要求投保人对修改内容予以书面确认。

(二)录入投保单

1、在业务系统中录入投保单时必须严格按照投保单内容录入相关信息,不能任意增加或修改投保单内容;

2、保额录入时应严格按照投保单列明的各项标的保额分项录入,详细注明标的名称、数量、保额;

3、准确录入保险费率,对不同标的采用不同费率的,录单时必须根据承保标的分项录入费率;

4、根据投保单内容,录入相应的附加险,附加险中有保额、限额的必须录入相应的保额(限额),加收保费的,必须录入相应的费率;

5、严格按照投保单内容录入缴费日期,缴付金额。分期付款,录入各期缴付起期及止期,缴付金额;

6、其他业务系统无法录入的内容,录入特别约定栏内。对应栏内无法录入的,须在该栏内注明“详见特别约定”,并在特别约定栏内注明相关内容;

7、特别约定栏必须注明缴费约定;

8、保单录入完毕,审核无误后,上报公司核保人员;

9、对因录入不合格下发修改的投保单,出单员应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修改,对要求上报资料者,应及时与业务人员取得联系,及时上报相关资料;

10、业务系统中录入的数据必须与投保单内容完全一致;

11、每一险种的录单操作请参考该险种的系统界面操作指引。

(三)缮制保单

1、投保单经核保人核保通过后,即可缮制保单;

2、业务系统中设置打印格式的险种,出单员可直接打印保单及收据。业务系统中未设置打印格式的,手签单应按规定时限录入系统,并在业务系统中做好保单号的关联,出具的保单必须字迹清楚,内容完整,严格按投保单内容缮制,保费发票必须通过业务系统出具;

3、除另有规定外,均应在接到投保单的当天出单,出单日期不得迟于起保日期;

4、出单后如发现保单有错,应在更正后加盖校正章,更改不得超过三处,同时应将错误处在电脑中改正,不得更改的项目,必须出具批单更改;

5、凡有附加条款的,必须在保单正本后面附贴附加险条款,并加盖骑缝章。

6、保险单缮制完毕,出单员复核无误后,加盖承保专用章。

(四)批改保单

1、保单内容需要更改时,须出具批单批改;

2、凡属被保险人要求更改保单者,必须由其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申请,说明更改事项及原因,收到书面申请后,应先查对业务留存保单副本,审核批改内容,批改内容超过

核保政策限定条件者,应事先报公司财产险部核保人审批,得到认可后方可同意批改。因录入错误批改的,出单人员应做好登记备查;

3、批单必须通过业务系统录入,电脑套打;

4、批单录入时,首先根据批改内容选择批单格式,凡批改涉及到保险金额、保险费的变化,应在批单内容中列明计算公式。批文严格按照公司要求缮制,力求规范、内容详尽明了,修改事项原内容及现内容清楚。同时,进入批改明细,将原投保单项下内容更改,并通过业务系统报分公司承保部审核;

5、超过分公司最高核保人的核保权限时,应报总公司审批。核保通过者,可打印批单。凡涉及增加保费的,必须同时打印收据;

6、注销保单,必须将保单正本及收据收回;

保险出单员工作流程。

7、批单出具完毕,一式三联,正本附贴于保单正本并加盖骑缝章交回保户;

8、保单财务联交财务,业务联附贴于保单副本。

(五)清分单证

1、除另有规定外,出具保单和发票后,将保单正本交被保险人,待保费到帐后将保费发票交被保险人;

2、将投保单附贴于保单业务留存副本后面,分险种业务存档;

3、保费收据存根顺号保存,按50份定期向单证主管部门销号;

4、收到保费后,业务内勤应及时将保费、保费收据交给财务部,财务部应在保费收据上盖章后退回业务部门清分;

5、业务部门将保费收据副本附贴于保单业务留存副本后面,分险种存档。

(六)保单装订、保管

出单人员负责本机构承保档案的管理工作。

1、凡套打的保单副本按流水号50份装订一册归档。装订成册后,在档案卷宗上注明险种,保单号或相应的流水号,并粘贴保单销号表;

2、没有印刷号的非格式保单按照保单流水号(包括注销的保险单)和保单年度进行装订,每一册档案中保单年度应为同一保险年度,对于业务办理较少的险种保单可合并装订一册,但必须在档案的第一页附“保单目录”,每一册档案中投保资料应在200张以内;

3、作废单证的各联必须加盖作废章;

4、保单装订及保管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财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确保装订规范、保管安全,管理有序,查阅方便;

5、承保资料的粘贴应做到左齐、下齐,保单副本粘贴承保资料应加盖骑缝章,每50份装订一册;

6、录单人员应及早完成上月承保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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