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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利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面临的难点及建议

工作总结 时间:2020-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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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篇一:慈利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面临的难点及建议

xxx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按照《 xx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精神,特制订单位公车改革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了xxx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组织本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确保按期完成改革任务。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姓名、职务)

副组长:(姓名、职务)

……

成员:(姓名、职务)

……

二、参改人员情况

本单位现有人员编制 人,实有人员 人,其中不参加车改 人(有允许不参加车改人员的单位填报)。藏爱人员:正县级领导干部 人、调研员 人、副县级领导干部 人、副调研员 人、镇科技领导干部 人、主任科员 人、副科级领导干部 人、副主任科员 人、科员级以下 人、工勤人员 人。

三、参改车辆情况

本单位现有一般公务用车 辆,改革后保留一般公务车 辆(有允许保留车辆的单位填报),取消一般公务用车 辆。

(单位如没有车辆,填报“本单位没有一般公务用车”)。

(一)保留车辆信息:车牌号、车辆品牌、排气量(升)、车架号、购车价格(万元)、购置时间、行驶里程(公里)、车辆类型。(按保留车辆数量分别填报)

(二)取消车辆信息:车牌号、车辆品牌、排气量(升)、车架号、购车价格(万元)、购置时间、行驶里程(公里)、车辆类型。(按取消车辆数量分别填报)

本单位现有执法用车 辆,改革后保留执法用车 辆,取消执法执勤用车 辆。(由11个允许保留执法执勤用车的单位填报,其他单位不需填报)

(一)保留车辆信息:车牌号、车辆品牌、排气量(升)、车架号、购车价格(万元)、购置时间、行驶里程(公里)、车辆类型。(按保留车辆数量分别填报)

(二)取消车辆信息:车牌号、车辆品牌、排气量(升)、车架号、购车价格(万元)、购置时间、行驶里程(公里)、车辆类型。(按取消车辆数量分别填报)

四、司勤人员情况

本单位现有正式司勤人员 人,改革后提前离岗(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 人,留用(允许留用车辆单位) 人,转岗 人。现有临时司勤人员 人,改革后继续聘用(留用司勤人员不足的单位) 人,转入公务用车服务平台 人,终止、解除劳动关系 人。

五、工作措施 ……

《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
篇二:慈利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面临的难点及建议

慈利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面临的难点及建议。

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加快建立新型公务用车制度,有效降低行政成本,根据《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和原则

(一)总体目标

围绕建设节约型、廉洁型机关的要求,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转变传统的公务用车运行管理方式,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实现公务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费用节约可控、车辆管理规范透明、监管问责科学有效,为全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作出示范。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制度创新、保障公务出行。改革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方式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并适度补贴交通费用,从严配备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

2.坚持统筹兼顾、注重政策配套。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正确处理改革涉及的各方面利益关系,科学制定改革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增强可行性和协调性,确保新旧机制有效转换。

3.坚持统一部署、分类分步推进。率先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所属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驻地方的中央垂直管理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照属地化原则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非参公事业单位、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企业参照本方案制定相关改革政策,坚持先易后难,分类分步稳妥推进改革。

二、主要任务

(一)参改范围

1.机构范围:中央纪委机关和中央各部门,全国人大机关,国务院各部门,全国政协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参公事业单位。

2.人员范围:在编在岗的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

3.车辆范围: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二)改革方式

1.对参改的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自行选择公务出行方式,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城区)内公务出行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

2.按照节约成本、保证公务、便于操作、简化档次的要求,合理确定各职级工作人员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具体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从公务交通补贴中划出一定比例作为单位统筹部分,集中用于解决不同岗位之间公务出行不均衡等问题,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补贴总额的10%。统筹资金使用要公开透明,具体管理办法由各单位自行制定。

3.公务交通补贴属于改革性补贴,列入财政预算,在交通费中列支、按月发放,用于保障公务人员普通公务出行。适时适度调整公务交通补贴标准。

4.执法执勤部门统一参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规定保留的执法执勤用车要严格配备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执法执勤部门的其他一般公务用车一律纳入改革范围。

5.对未参改单位和人员,不得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三)车辆处置

1.对取消的公务用车,由公务用车主管部门统一规范处置。

2.对取消的公务用车,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以评估价作为处置基准价,采取公开拍卖等方式进行公开处置,处置结果向社会公开。

3.处置公务用车所得收入,扣除有关税费后全部上缴中央国库。

4.取消车辆处置要防止甩卖和贱卖现象,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四)司勤人员安置

1.根据保留公务用车的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司勤人员岗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现有在册正式司勤人员中,采用竞聘上岗、综合择优等方式确定上岗人员。

2.对其他司勤人员,按照以人为本、积极稳妥、因地制宜的原则,坚持内部消化为主,通过内部转岗、开辟新的就业岗位、提前离岗等多种方式妥善安置,不得将其简单推向社会。

3.做好相关人员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工作,妥善处理该类用工形式司勤人员与单位的劳动关系,维护好相关人员合法权益。

4.人员安置工作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筹协调,所需支出由财政安排专项经费予以保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保留公务用车管理。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根据编制总量和工作性质可保留5辆以内的机要通信、应急公务用车,由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实行编制管理,编制数量和配备标准要根据各部门各单位实际工作情况科学确定,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执法执勤用车配备应当严格限制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机关内部管理和后勤岗位以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一律不得配备。财政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对执法执勤用车进行核定和规范。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执法执勤用车应当喷涂明显的统一标识。国管局会同

中直管理局负责修订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公务用车规范化管理。进一步精简公务用车管理机构。

(二)严格财务管理。财政部要严格交通费用预算管理。各单位要加强财务管理,按照在编在岗公务员数量和职级核定补贴数额,严格公务交通补贴发放,不得擅自扩大补贴人员范围、提高补贴标准。

(三)加强公务用车纪律检查和审计。严肃公务用车纪律,各部门各单位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不得以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纠正和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审计部门要对公务用车改革情况进行监督,并将改革后公务用车配备和运行维护费用、交通补贴发放、车辆处置情况等纳入日常和专项审计监督。

(四)切实保障公务出行。北京市要采取切实措施,健全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完善出租车市场化运营管理方式,增加社会化交通供给。及时解决公务出行遇到的问题,保障中央和国家机关普通公务出行。

四、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成立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组,负责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实施方案,报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已先行改革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规范执行。

(二)明确责任。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本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要认真研究部署,明确任务分工和责任,确定相关责任人员,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三)分步实施。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力争在2014年年底前基本完成。驻地方的中央垂直管理单位改革方案由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与地方改革同步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非参公事业单位、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企业改革方案由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力争在2015年年底前完成。

(四)加强舆论引导。切实做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广泛宣传相关政策规定、典型经验和成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使广大公务人员和人民群众了解、支持改革,努力为改革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关于我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调研报告
篇三:慈利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面临的难点及建议

关于我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调研报告

公务用车,一般是指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组织和个人用于工作、业务、接待等公务活动的各类汽车。作为职务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公车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不规范行为和腐败现象,不仅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而且已经引起中央的高度重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遏制超标配臵小汽车、公车私用等问题做出过不少规定,也进行了有益的尝试,但都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2007年濮阳市曾下发了《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公务用车监督管理的暂行规定》,规定明确指出:市厅级干部工作用车使用排气量2.0升(含2.0升)以下,价格25万元以内的轿车;县处级干部使用排气量1.8升(含1.8升)以下,价格20万元以内的公务用车;乡科级党政机关使用排气量1.8升(含1.8升)以下,价格15万元以内的轿车或吉普车。凡更换车的,其原车必须使用5年以上、且行驶20万公里以上。各单位购买更换领导干部工作用车及公务用车,必须经过审批,一律实行政府采购。实行公务用车数量限额管理,严格控制公务用车新增(更换)数量。

我县也曾出台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关政策,对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起到明显的推动作用。为了加快我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步伐,我们对全县机关近年来公车购买、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并深入分析了现行公务用车制度存在的弊端,在认真借鉴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细化我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具体办法和政策建议,供领导完善决策和部门实施公车改革时参考。

一、我县公务用车的基本情况

我市现行的公务用车制度基本上沿用了供给制,它以行政配臵为手段,靠计划批示来控制,从买车、管车、养车到用车各个环节,一切费用都由国家或集体用公款来支付。据市纪委统计,我市目前公务用车共有 辆:其中,县级机关部门 辆,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 辆,乡镇一级政府 辆;按市编委统计,我市现有在编司机 名,临时司机 名;县财政局2010年总的财政支出为 亿元,公务用车消费为 万元,占总财政支出的( )

近几年来,我县对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加强了管理:制订了一些政策,对党政机关的公务用车的编制、标准配备、购臵更新等进行规范化管理、阳光操作;同时也加大了对违纪使用公车案件的处臵力度;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作了一些探索,在规范公车使用、降低财政支出等方面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现有公务用车制度的弊端仍然十分突出,公车使用中出现的问题依然存在。慈利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面临的难点及建议。

二、目前公务用车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制度的不规范,所造成目前公务用车问题,全国各地区各部门也大同小异,就我们清丰县而言,主要存在以下四方面的突出问题:

1、公务用车的费用过高,财政负担沉重。公车理应用于执行公务,但在使用过程中往往不计成本,不管办事的距离远近,能用公车的一律用公车。再加上用公车办私事个人不必付任何费用,不用白不用,用了也白用,何乐而不用?同时监督管理制度有漏洞,公车消费中存在腐败行为。公车维修的‚猫腻‛最多,吃回扣已是公开

的秘密。有的汽车修理厂为了留住客户,以不正当手段吸引公车司机经常上门修车,按修理费用的一定比例返还司机,有的司机需要什么就给什么,有的则按司机的要求开发票,单位能报多少,发票就开多少,反正是‚羊毛出在羊身上‛,由公家负担,其结果是公车修理费用大大增加。公车加油也有不小的‚黑洞‛。偶尔会出现,多开、虚开发票现象。这样一来,公车的运行成本远远高于其他车辆也就不足为怪了。

2、公车私用现象严重,公车成为权力象征。由于制度缺乏约束力,导致公车私用现象屡禁不止。公务车早已成为主人身份、地位、权力的象征,不少领导干部都是一人包一辆车,到了无车不出门的地步,严重脱离了群众。单位或部门的公车使用虽有相应的制度,但是这些制度形同虚设,因为公车费用不仅全部由财政采承担,而且个人(驾驶员)有时还享受出车费、加班费等。正因为如此,政府虽然三令五申,公车不公、公车私用等不正之风愈演愈烈,公车迎亲、公车旅游、公车扫墓、公车钓鱼、公车接送子女上学等现象早已是司空见惯。少数人更是凭借手中的权利或职务上的便利,使得公务车几乎成了他们的‚私家车‛,上下班哪怕几分钟的路要坐车、下班后赴宴要车、节假日走亲访友要车,甚至家属子女、七姑八姨办私事也要车。据调查,在某些地方公务车公用占三分之一、干部私用占三分之一、司机私用占三分之一,公车不‚公‛日益严重。有的领导干部上班时间由司机驾车,下班后和节假日自己开车,更有部分领导干部干脆自己驾车,让在编司机‚休息‛。

3、公车使用效率低下,浪费惊人。资料表明,社会其他运营车

辆每万公里运行成本为8215元左右,党政机关则的公务用车运行成本高达数万元,每辆出租车的使用效率至少为公车的5倍以上,而运营成本仅为公车的13%左右。效率的低下,造成自然资源的极大浪费。另一方面,由于现任领导都有相对固定用车,有的则成了专车。由于是领导的专车,其他需要用车的业务处室却很难用到车,造成了公车的闲臵浪费。

三、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主要做法

改革公务用车制度不仅是当今社会的热门话题,也是各级机关一直在努力解决的现实问题。从1998年起,我国公车改革进入‚快车道‛,许多城市都在积极探索改革现行公车制度弊端的有效方法。从先行改革的地方情况分析,改革的思路和举措大体分为以下三种模式:

(一)公车服务市场化。一是实行‚公车租用‛,即部门、单位相对集中的区域将车辆集中管理,成立车辆管理服务中心,将党政机关现有公车整建制转为经营性实体,模拟市场经营实行有偿服务。按市场租车计价方式,向部门、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偿用车服务。公务人员按照级别、岗位发放交通补贴或实行费用包干,需用公车时按里程、车型交纳费用。这种改革方式的最大好处是积极稳妥,既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原有公车制度的弊端,又照顾到目前驾驶、后勤人员无法安臵的现状。二是实行‚私车公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私有车辆越来越多,其中不乏机关工作人员,私车公用就是指当公务需要时,由单位指派干部驾驶自备车招待公务,补助标准以二人乘坐公交车及三轮车计算。其优点就是能有效解决派车难、节

约经费开支、提高工作效率等问题。也能达到减少公车数量、方便工作的要求,针对目前的公务用车制度也能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二)公车分配货币化。取消或保留少量公务用车,发给一定交通补贴。公车分配货币化,即实行‚岗位补贴‛,就是公务人员(有些地方是主要领导除外)彻底取消公车待遇,按级别、岗位发放交通补贴,从而变过去的‚暗补‛为‚明补‛。与‚公车租用‛相比,‚岗位补贴‛更符合职务消费货币化的市场经济法则,也与国际惯例相接轨,是一项从根本上杜绝公车弊端的改革举措。从目前情况看,已进行车改以及将要进行车改的城市,大多数采取了此类方法。

(三)公车管理规范化:完善现有的公务用车制度,控制车辆的购臵、使用和维修,堵塞公车管理中的漏洞。在完全取消公车条件尚不成熟的情况下,一些地区通过严格控制公车购买,规范公车使用、维修制度等,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监督和管理,为下一步公车改革做好准备。

四、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中应注意的几个方面

公车改革已是势在必行,具体采取什么样的改革方式,应根据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来确定。我们可以在对上述各种改革方案的综合分析和比较中,取其精华,为我所用,并结合我们的实际,提出一个既切实可行又有所创新的车改方案。但在改革中,要注意:

1、公车货币化改革,标准制定要科学。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以工作岗位所承担的任务、性质和公务活动量为依据确定。补助标准制定一定要合理、科学,要切合当地实际,严禁借改革之名滥发奖金、津贴。如果不顾当地经济的发展水平、不顾财政的承受能力,将补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培训会
篇四:慈利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面临的难点及建议

十堰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培训会

一、会议精神慈利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面临的难点及建议。

1、省长任公车改革小组组长,市里张市长任组长。

2、关于公车统计软件,按系统填报,包括二级单位;所有公车信息和参与车改人员信息(编制人员)都有填报;市直各单位10月17日前填报,最迟不超过19日。纸质表格需要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慈利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面临的难点及建议。

3、公车改革的总体要求:中央2014年底完成;省级2015年1月启动;十堰市车改工作2015年前完成。参改范围:第一批: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人员;第二批: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省直单位最多保留3辆车。市里大概是2015年4月底公车停止使用,6月底补贴到位。

4、车改的补贴标准:厅局级1300元;县处级800元,不超过1200,一般是1040元;科级及以下500元,一般是650元。车改补贴不包含交通补贴。补贴可按工作量和工作性质划分。补贴不分实职和虚职。

5、车辆的处置:一律交公车主管部门。成立过渡性公车服务中心或车辆租赁公司。可以保留的5类车辆:一般公务用车(市、县、乡镇党政主要领导)、机要通讯车、执法执勤车(17类中没有保留卫生监督执法车)、应急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包括救护车)。各单位的班车一律取消。

6、车改补贴范围界定:近(城区,车改补贴自付)、中(规定区域,如开发区、武当山、花果,包干补贴)、远距离(出差车旅补助)。

7、司勤人员安置:内部转岗,5年内退休的可以提前离岗,开辟新的岗位;没有签订合同的人员,要按照聘用人员来执行。

8、今年9月1日起,停止配置和更新公务用车。

9、各单位不得借用、占用下属单位的车车辆。严禁领导干部驾驶公务用车。办公室要登记公务车使用情况。节假日公车要封存。

QQ群:234745060

联系电话:8111035

邮箱:1767156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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