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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理吗

行政公文 时间:2020-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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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对策和建议
篇一:政府采购合理吗

确保政府采购价格合理的对策建议

实行政府采购,有利于促进财政预算制度改革,强化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省财政开支;有利于发挥政府在国民经济中的引导和宏观调控作用;还有利于政府更好的治理社会以及抑制腐败现象的发生。因此,政府采购制度值得继续推行并深化落实,但是,也必须看到在政府采购运行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亟待解决的问题。如不少政府采购价格高于市场价格等。因此,必须强化标前的管理、招标中的运作和招标后的监督,才能保质保量地完成某一项目的政府采购任务。

一、产生政府采购价高原因

(一)实行竞标产品报备行规,垄断货源提高销售价格 近年来,制造商在各省建立总经销,总经销建立若干经销商,形成完整的销售网络。规定各省之间不能串货,同种型号产品编制不同的产品编码。经销商与采购单位形成默契后,将采购招标单位及货物技术配臵报备给总经销及制造商,制造商供给唯一编码,其余的经销商拿不到该型号的编码产品。因此,制造商确保高价出厂,经销商抬高销售价格,通过串标围标获得高额利润。

(二)自由的网上报价,提高网上询价的预算价

政府采购网上商品广场的商品价格是供应商自行报价。由于政府采购招标环节多、时间长、因素多,供应商在网上报价时必然考虑此因素;办公设备、IT产品降价频繁,供应商不能及时调整报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和物价部门未能进行有效监督,造成网上询价的预算价格高于市场价格。

(三)恶意操纵招投标,抬高政府采购价格

恶意操纵招投标九法:一是标前管理缺位,放纵投标人设定有利条件。有的采购单位未建立相互制约的工作制度,出现将采购项目技术配臵和预算价、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初稿由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提供,设臵有利条件,使公平招标留下隐患,造成采购价偏高。二是指定设计指定招标,内定中标人。招标单位有关人员为了使某公司承接项目,私自指定某公司提供项目设计、技术指标配臵和预算价,为某公司在招标文件设定有利的条件。三是制定量身定做的标书,内定中标人。投标人为了中标,事前与招标人或招标机构有关人员私下约定,在制作招标文件时,按投标人有利的资质、品牌、型号、编码和业绩等条件来设定招标文件中的资质、技术要求和评分办法,使内定中标人高价中标。四是巧妙设定特殊条件,排挤竞标对手。在招标文件中,注明品牌、设备型号、特殊编码、技术指标进行倾向性描述和特定技术条款,使大多数投标人被拒之门外,私下围标高价中标。五是买通评标专家,搞权钱交易。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机构有关人

员相勾结,安臵耳目,了解评标专家。投标人在开标前与经常参加评标的专家沟通联系,在抽出评委后及时与评标专家沟通联系,在开标地点的大门前、电梯口等候评标专家,私下约定,要求照顾。一旦评委被买通,失去公正性,导致质差价高的投标人中标。六是投标企业串通投标,高价围标。有的投标人为了确保中标,私下串通三家投标企业来陪标,排挤竞标对手,高价围标。有的投标企业挂靠或租用数家企业参加投标,通过编制不同的投标方案进行串标、围标,中标后私下给予报酬。

恶意操纵招投标的根源:一是招投标法律规定存在缺陷。法律对招标文件制作的管理没有规定,设臵监督的范围存在漏洞。如规定行政监督部门不得干涉招标人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等事项的自主权,使招标文件制作的监督出现真空,给制定量身定做标书等提供土壤。法定入围合格投标人三个数量太少,便于围标操作。二是招标代理机构处在复杂的利益关系圈。发育不健全的招标代理机构处在多种经济利益的交接点。有的招标机构,挂靠在行政机关,存在隶属关系;有的虽说脱钩,但仍藕断丝连;政府是最大的招标人,拥有大量招标资源,投标机构难免会受其影响;投标人采取各种手段,协调招标机构给予关照。因此,招标机构处在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和利益关系圈。三是投标企业唯利是图。由于招投标市场是开放的,外来投标企业不需履

行登记报备手续,参加投标的企业诚信差异,受利益驱动,串标围标,损害国家利益。

二、确保政府采购价格合理的对策

政府招标采购工作必须加强招标前的管理、招标中的运作和招标后的监督,才能实现合理的采购价格,保质保量地完成招标采购任务。

(一)标前规范管理

标前采购单位内部正常运作,各施其责,提出既能保障质量又有竞争性的产品共性技术配臵,做好采购招标前的网上询价、市场菜价等工作,把好招标文件第一关尤其重要。

1.规范采购单位内部运作,明确工作职责强化责任。为认真履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职责,防止职责不明、责任不清,采购人必须设立工作机构和科学的采购管理制度。即:一要建立工作机构。应成立项目采购工作小组,配备专职和兼职人员,配齐必要的工作设备。二要建立科学的采购制度。采购单位应根据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该办法对采购物品的询价和市场采价、提出采购物品技术指标的配臵、招标文件的审核、合同的起草审核、采购物品的验收等重要工作必须分权制约、明确职责、分清责任。同时,必须依据有关规定结合部门特点明确有关法律和纪律责任,使该办法有较强的刚性。

2.专家商议共性技术配臵,消除竞标产品报备垄断。在

制作招标文件前,可委托3至5名单数以上专家,根据采购人的工作需求,提出三个品牌以上的共性技术配臵和投标的资质条件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内容。专家必须根据采购人的工作需求,科学合理地提出没有倾向性的技术配臵,使招标文件具有竞争性,打破竞标产品报备制度的垄断地位。

3.加强网上询价平台管理,使采购预算价趋于合理。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政府采购中心和物价管理部门,必须加强网上询价平台的管理,制定供应商上网产品及报价的申报、审核、更新、检查、监督和法律责任等内容的制度,要督促供应商及时更新价格,及时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确保采购人网上合理询价。

4.采取协议供货价折扣措施,实现采购价低于市场价。采取协议供货价格折扣和高于市场价格可从价格低的非协议供应商购买的新措施。在招标前只定折扣率,折扣率在协议供货期内保持不变。先由采购人到市场中通过对供应商进行询价,确定一个供购双方平等协商价格,这个价格不允许高于当时的市场价,最终协议供货价格=供货双方平等协商价格×折扣率,这就确保招标价格低于市场价格。采购单位若发现高于市场价格,可从价格低的非协议供应商购买。采用公开招标采购的,采取最低价中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但制定招标文件时,设定资质条件要把好投标供应商的质量。

政府采购合理性及意义论文
篇二:政府采购合理吗

浅析政府采购的合理性及意义初探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2)12-000-01

政府采购合理吗。

摘 要 在实践中,我们随处可以发现政府采购的实施带来的经济效益,同时也有面临的问题,我们在这里主要探讨政府采购的合理性及其存在的意义和现有问题。

关键词 政府采购 实践效果 问题 建议

政府采购在我国虽然起步不早,但是我们在不断的实践中在逐步改善我们的采购程序及方法,也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为我国政府采购的健康快速发展引导道路。

一、政府采购历史及效果

我国政府采购正式兴起比较晚,大约在90年代末期才刚刚有了苗头。虽然诸多方面不甚完善,我们已经可以看到政府采购带来的经济效益。

(一)集中采购节约资本及时间

在政府所需物资中,由政府采购部门统一收集信息,统一购买,因为交易数额大,有重要的有效的与供应商谈判的条件,以节约的资金。作为节省的资金,又可以为政府做其他投资,这样就大大的提高了政府资金运作的效益。而且统一专门持续的采购有利于与供应商建立长远的战略合作关系从而达到双赢局面,既有利于政府节约资金又有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在国外,政府采购有时能贡献到本国gdp的15%左右的份额。政府有了专门的采购配送单位之后,

政府采购与通常招标投标总体上的异同
篇三:政府采购合理吗

政府采购与通常招标投标总体上的异同

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在我国虽然都已经具有各自的法律体系,但两者在总体上却有许多

相同的地方。

首先从法律角度的界定来看他们的基本目标一致。都是为了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规范采购程序和采购人的行为。

其次他们最终完成的任务大体相同。即用比较通俗的解释是,采取规范的程序,在尽最

大努力节约资金的前提下,选择理想的供应商。

再有他们的工作所采取的方式几近类似。一般都是运用法律规定的固定方法,按照一定

的运行模式,在有关方面的监督和制约下,完成既定的采购任务。

但是,作为不同规范范畴的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两者是有严格区别的。

政府采购作是先进的政府财政支出管理改革、调节经济运行的一种基本制度;而招标投

标是指采购人率先提出货物、工程或服务采购的条件和要求,邀请众多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规定格式从中选择交易对象的一种市场交易行为。具体不同有:

(1),法律界定的范围不同。招投标是包括对所有的采购行为,而政府采购仅涵盖使用

财政性资金的采购活动。

(2),采购机构设置不同。对招投标而言,国家批准设立的有建设、水利、公路、电力、

医药甚至专项设备等方面的 各类招投标机构,分别负责各项工程、材料及设备的采购。而政府采购仅在每一个行政区划单位成了一个机构,并且担负所有政府采购项目的实施。

(3),采购包含具体内容不同。必须进行招投标的内容主要包括各类工程和重要设备、

材料,而政府采购明确规定把货物、工程、服务纳入自己的采购范围。

(4),组织形式有区别。招投标是由业主单位加代理机构和投标企业有时甚至是两方组

织完成采购活动。而政府采购则是由政府采购机构与其他三方共同组织采购工作。

(5),结果不同。政府采购资金节余全部归财政并充分实现了反腐倡廉(其中主要是对

国家行政和具有事权人员的职务犯罪而言)。这些情况通常的招投标是没有的。

政府采购与招标投标的衔接

政府采购作为一种制度,其目标是:把使用财政资金的项目纳入自己的范围,做到利用

规范的操作程序、选择好的供应商、避免暗箱操作、降低采购成本、规范市场、改革财政资金支出、减少腐败等。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政府采购进行建设工程采购的适用招标投标法。另外对货物、服务的采购,其基本形式如竞争谈判、单一来源、寻价采购和其他采购形式,与招投标方式也类同。这就界定了对于工程的采购,其方法、程序、目的、结果应该是一致的。从另外角度讲,可以理解为两者同是以法律固定方式进行的采购活动,同是采取基本相同的运行模式,同是程序基本一致,(即从发布公告、到组织招标开标到宣布中标),同是降低成本、选择好的供应商、保护国家和供应商利益。可以认为:采购中的交易过程和行为一致,但政府采购制度包涵的其他内容和含义更广、更深。

具体实务中实行政府采购的 优点

(1),政府采购部门应独立组织和完成采购活动。目前在对于使用财政资金的采购工作中基本由政府采购机构独立操作,这就在原来的招投标活动上增加了一层制约、监督,从而更有利于实现“三公”原则和避免暗箱操作。

(2),增加对项目预算的前期评审。一般情况下,政府采购为了安排资金,对采购项目预算都要进行前期评审,这样有利于克服盲目采购,又能限制超预算中标。(通常招标投标活动中的预算,仅提交财政部门备案,实行先期分批拨款,而项目完成以后再进行评审,最终按照评审决算拨付全部资金).政府采购合理吗。

(3),接受纪检检察部门的全程监督。这是通常招投标不具备的程序,这样可以在程序、方式、人员等方面增加规范力度。

(4),政府采购参与签订合同。它更有利于起到监督、制约和控制项目完成时间、质量的要

求作用。

(5),委托代理机构负责招投标的具体事务,这是政府采购的一个重要特点,它有利于避

免“运动员”、“裁判员”集于一身的嫌疑,又可以方便监督和超脱政府采购本身的牵扯。

(6),国库资金统一支付。按照国家财政部财政资金逐步实现由国库统一支付的要求,政府

采购资金已经纳入此项管理,可以减少拨款环节、避免资金流失占用、减少拖欠资金等的弊

端。

(7),是执行政府决策。政府采购是政府行为、是使用财政资金,所有它可以也一定会按照

当地政府的有关要求去完成各项采购活动。

(8),由政府采购评标执行满足技术要求的前提下低价优先的原则,从技术上大大降低各

供应商之间互相串通哄抬价格的可能性。避免了工程招标中使用平均价法而常发生的串标

围标行为。

(9)政府采购法对所需产品必须执行《国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强制使用节能产品,

符合国家和社会节能大方向;同时可以受《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目录》中相关产品最高限价

控制,较为公正和透明。

结论:建设项目中,通常做法是,需跟随项目主体建设同步安装的不可分割的材料设备划分为工程类,一般在有形市场进行工程招标;在主体工程结束后可进行安装调试的材料设备划分为货物类,一般在政府采购市场招标。

在建筑智能化行业中,线缆、管道、桥架、配电箱等是与主体工程必须同步进行的,适宜工程类招标。而网络设备、机房设备、安防、会议、电脑、信息发布等功能性的不必伴随主体工程同步进行安装的设备适合政府采购招标。

浅析政府采购最高限价合理确定
篇四:政府采购合理吗

浅析政府采购最高限价合理确定政府采购合理吗。政府采购合理吗。

摘要:本文首先简单地通过介绍影响政府采购价格一些主要因素,说明政府采购最高限价确定的必要性。着重讨论政府采购最高限价如何合理确定,提出几点建议供同行参考。

关键词: 政府采购;最高限价;编制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的价格确定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课题,影响政府采购价格的因素既体现在法律层面,也与采购人与供应商、产品质量与配置、采购区域及售后服务等方面息息相关。而设置最高限价可以避免投标人以高价中标,这对于采购人通过合理价格完成采购需求具有重要的意义。

1最高限价的含义及意义

1.1最高限价的含义

所谓最高限价,是指采购人在项目招标中,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或最高交易价。以工程项目为例,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应当以完成招标工程项目范围内工程任务的通常条件为基础,综合考虑施工组织、施工方法、工期、质量要求、必要的技术措施、市场供求状况和合同条件等因素,并附上施工组织设计要点来说明设定最高限价所依据的主要施工方法、技术措施及机械设备配置等内容。

1.2设立最高限价的意义

首先,为了保护采购人的利益,在保证质量和维护自身经济利益的前提下设立一个最高限价,让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使那些蓄意采用围标、串标等非法手段预谋中标的投标人失去了优势,有效地遏制了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其次,在造价控制方面,有了最高限价,采购人提前就把造价控制在上限内,事前控制得到充分体现。再其次,最高限价使采购人和投标人在商务谈判过程中有了基准点和切入点,避免了双方在谈判中对价格的纠缠,缩短了谈判周期,加快了建设进程。最后,极大地遏制了腐败现象的发生,最高限价的设定使中标方的利润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不可能有很大的利润,从而杜绝了拉关系、走后门等现象的产生。

2影响政府采购价格高主要因素

2.1采购人和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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