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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篇一:云人社发2011 289
普住建建?2012?22号
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2年度工程 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事局有关通知精神,2012年全市工程系列职务(资格)评审时间定于5月份,为确保评审工作的顺利开展,针对历年来全市工程系列职务(资格)评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评审范围
工程系列:全市建设、环保、国土企事业单位工程技术岗位上直接从事生产建设、勘察设计、运用工程及其研究、技术开发等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1.工程系列遵照《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实施意见》 - 1 -
和《云南省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服务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2.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遵照云南省人事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云人社发?2011?289号)执行。
3.申报期间若省、市职改部门出台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各档次专业技术职务必须提供的材料
1.技术员: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毕业证、业务工作总结等材料;
2.助理工程师: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毕业证、技术员职务任职资格证、代表性论文(或业务总结)、聘书(或协议书)、继续教育证等材料;
3.工程师: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毕业证、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证、外语合格证、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代表性论文、聘书(或协议书)、继续教育证等材料;
4.高级工程师: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毕业证、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证、外语合格证、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代表性论文、聘书(或协议书)、继续教育证等材料。
除必须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可提供论文、作品、译文、技术报告、获奖证书及其他资料。
(二)具体要求: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一式二份。一律用钢笔碳素墨水填写,不收打印件、复印件。
2.毕业证、资格证、外语合格证、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聘书(或协议书)、继续教育证书要各提供一份原件和复印件,并装订- 2 -
成册。册子第一页为目录,册子内容顺序要与目录顺序一致,即:毕业证、资格证、外语合格证、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聘书(或协议书)、继续教育证书、获奖证书及其他资料等
3.所提供证件原件一律不能涂改、涂抹,若出现类似情况,须经相关部门认可并加盖公章方可有效。
4.各种证件中申报人的姓名、出生年月等要如实填写,若出现不一致情况,须按人事档案的规定办理,由管理部门出具证明。
5.资格证取得时间与各种申报材料中填写的时间必须一致,聘任书与协议书时间必须一致。若无聘任书,以协议书代替。
6.发表过的论文除提供正文外,还需提供刊物封面和目录复印件,交流过的论文须提供主办单位的入选通知书复印件。在提供的论文中要指定一篇代表论文。所有论文材料一律装订成册。装订顺序为:代表论文、一般论文、作品、译文、技术报告等。
7.高级工程师申报材料,若省级承办部门有不同要求的,按其要求办理。
8.若无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以当年成绩申报的,取得合格证后必须尽快提供原件。
9.《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送评材料一览表》、《2012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请登录“普洱市建设局信息公开网”,点击“通知公告”页面下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用16k纸打印并从中缝装订。
10.申报材料一律装入档案袋,张贴送评材料一览表(贴于材料封面)上报。同时需提交《2012年度资格评议、评审名册》,并用电子邮件把《2012年度资格评议、评审名册》传到“jgkmyc@126.com”。
11.若未按以上要求申报,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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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填表说明
1.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时,各级人事(职改)部门必须签署明确的推荐意见、推荐日期、经办人姓名,加盖各级人事(职改)部门公章。
2.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中业务自传时,必须如实反映本人履现职以来专业学识水平、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内容,单位对其要有明确的审核意见。
3.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表二“主要学历经历”时,要求从小学开始按时间顺序、工作经历逐一填写。
4.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表九“任现职以来历年考核登记”时,“单位考核等次”一栏应按实际考核结果填写“优秀”、“ 称职”或“不称职”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无效;“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意见”一栏应填写“同意”或“不同意”字样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否则无效;“单位负责人”和“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栏目须由负责人签字或签章,否则无效。若单位负责人属申报人员,那么“单位负责人”一栏应由上级主管部门分管领导签字或签章,否则无效。
5.填写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名称时必须使用全称并与单位公章一致。
6.关于《2012年度资格评议、评审名册》填写说明。填写“何时何校何专业毕业”栏目时,若申报人是2002年7月毕业于昆明理工大学机械专业,应写为“02.07昆明理工大学机械”; 填写“工作时间” 栏目时,若申报人是1995年8月参加工作的,应写为“95.08”; 填写“出生年月” 栏目时,若申报人是1975年10出生的,应写为“75.10”; 填写“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时间”栏目时,若申报人是2004年5月取得工程师资格的,应写为“04.05”; 填- 4 -云人社发2011 289。
写“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时间”栏目时,若申报人是2004年12月聘任工程师职务的,应写为“04.12”。
五、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地点、评审费
1. 报送时间:4月1日—10日
2. 报送地点: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科(龙生路83
号一楼)
3.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执行省物价局、财政厅云价费发?1998?13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高职推荐费150元/人;中职评审费250元/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评审费200元/人;中职推荐费100元/人。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政策性强、时间性强,请各有关单位和部门严格把好政策关、时间关和材料关,以确保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公开、公正、按质、按时顺利完成。若未设立初评委的县(区)和市直部门可将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的申报材料委托市住建局工程技术初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评审结果将在“普洱市建设局信息公开网”公示,请点击“通知公告”页面查询和监督。
未尽事宜,请与市住建局建管科联系。
联系人:王寓 联系电话: 2869011
联系人:莫迎春 联系电话:2828382
二○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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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14年度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工作.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证明
篇二:云人社发2011 289
云人社发2011 289。
云南省2014年度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工作
成建委发[2011]289号
篇三:云人社发2011 289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贯彻执行《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
费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成建委发[2011]289号
各区(市)县建设局、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建设工程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水平,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保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费落实到位,我委根据省住建厅《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川建发[2011]6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实施的建设工程,实行统一的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检查评价标准。安全文明施工费中,基本费统一按川建发[2011]6号文件基本费费率表(市区标准)计取;现场评价费按《四川省建筑工程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川建发[2006]151号文件第十四条的规定,以施工过程中各阶段自检自评结果结合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日常行为的检查评价情况作为计费依据计取。其具体计取方法如下:
(一)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各阶段自检自评分均值在70分以上的,以自检自评(经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签字确认)平均分值(平均分值保留整数,不足一分按一分计),按本实施意见第二、三条的规定调整后得到的最终分值(以100分为限)作为计价依据计取现场评价费。
1、最终分值在100-95(含95分)分之间的,现场评价费费率按基本费费率的100%计取;
2、最终分值在95-90(含90分)分之间的,现场评价费费率按基本费费率的85%计取;
3、最终分值在90-85(含85分)分之间的,现场评价费费率按基本费费率的65%计取;
4、最终分值在84-80(含80分)分之间的,现场评价费费率按基本费费率的40%计取; 最终分值在80分以下的,不计取现场评价费,只计取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
(二)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阶段自检自评分值在70分以下的,应进行整改。以整改合格后的自检自评分值,按上一款的规定计算平均分值和最终分值。经整改仍不合格的只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中的临时设施基本费。
二、建设工程项目在施工期间安全文明施工因严重的不良行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最终分值作相应的扣减:
(一)被安全监督机构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每次减1分。
(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每发生一次,减3分。
(三)受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减10分。
(四)受到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减15分。
(五) 未按照《四川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要求报送自检自评资料的,每发生一次,减1分。
三、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工程,最终分值应不低于85分;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工程,最终分值应不低于90分;工程项目达到评标准化工地条件而未评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工程,最终分值不得超过85分(不含85分);工程项目因规模或投资未达到评标准化工地条件,但经安全监督机构最终评价为优良的,最终分值应不低于85分。
四、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应纳入总包统一管理,其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相关专业工程的计费标准,以总包方的安全评价得分计费,总包方收取相应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的30%。建设单位在拨付专业工程承包方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时,应将其中的30%直接拨付总包方。云人社发2011 289。
五、按平方米造价包干的工程(包括建设单位按包干价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以包干价为计取基础,环境保护基本费按0.05%,文明施工基本费按0.6%,安全施工基本费按0.9%,临时设施基本费按1.0%计取。
六、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填写《成都市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评价得分及措施费费率核定表》(见附件)后,提交施工安全监督及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由其对现场评价最终得分和取费费率进行核定。在成都市建委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由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和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核定;在区(市)县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由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核定。
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造价咨询企业在进行工程竣工结算时应当以核定后的《成都市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评价得分及措施费费率核定表》为计算依据,办理安全文明施工费的竣工结算。
七、凡4月1日后新开工的工程,均按川建发[2011]6号文件及本通知规定执行。跨越执行时间施工的工程按本通知规定核定评价得分,4月1日前完成的工作量以我委(成建委发[2006]701号)文件的标准核定费率,4月1日后完成的工作量按本通知核定费率。
八、本通知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解释。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篇四:云人社发2011 289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
知
为切实做好2012年度建设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对象
建设行业各施工、设计、规划、市政工程、园林绿化、监理、房地产、装修装饰、工程检测、工程造价、给排水、建筑电气和暖通等专业的省属企事业单位(含非公企业),具备申报评审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规定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评审条件
(一)工程师评审条件
1、省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条件 建设工程或相近专业毕业,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获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4年以上;中专毕业,获得助理工程师5年以上,且从事本专业工作十五年以上,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符合《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云人社发?2011?289号)文件要求的,可申报评审工程师。
2、省属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条件
建设工程或相近专业毕业,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7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可申报评审工程师。
(二)技术员、助理工程师评审条件
1、技术员评审条件
建设工程或相近专业毕业,大学专科毕业或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以上。
2、助理工程师评审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评审工程师提供如下材料
1、省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工程师提供的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一式两份;
(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助理工程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单位聘书或聘用证明(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聘任在助理工程师岗位满4年以上,中专毕业聘任在助理工程师岗位满5年以上);
(5)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
(6)论文两篇;
(7)2012年资格评审名册(Excel电子版);
2、省属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工程师提供的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一式两份;
(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单位聘书或聘用证明;
(4)论文两篇;
(5)2012年资格评审名册(Excel电子版);
(二)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技术员须提供如下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一式两份;
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单位聘书或聘用证明;
4、2012年资格评审名册(Excel电子版);
四、评审材料报送时间
(一)工程师每年评审一次。具体安排为2012年6月1日至6月30日为报送材料时间,2012年7月评审。
(二)助理工程师和技术员每年评审3次。具体安排为2012年4月评审一次,报送材料时间为3月1日至3月30日;7月评审一次,报送材料时间为6月1日至6月30日;11月评审一次,报送材料时间为10月1日至10月30日。
五、申报评审要求
(一)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政策性强,标准条件严格。申报人员要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和提供各种真实有效的证书,在资格评审表“自我鉴定”栏中最后填写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因提供资料、证件不实造
成的后果,责任自负”。严禁弄虚作假,伪造各种证书,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
(二)流动人员和实行人事代理的非公经济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由人事代理机构负责相关申报材料的审核签章,并代理推荐申报事宜;人事档案在本单位的由单位审核签章申报评审。
(三)请相关单位或申报人员到(km4320647@126.com、登录密码:km123456)收件箱中自行下载相对应等级的2012年资格评审名册(Excel电子版),填写后随纸质材料一并报送电子版。
(四)请相关单位或申报人员将申报材料按要求装订、装袋后,按规定时限报送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处。
联系单位: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处 221室 联 系 人:李 明
地 址:昆明市红塔东路3号
联系电话:0871-4320647
二0一二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