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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国纪检监察学院

励志名言 时间:2020-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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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直属单位招聘30人公告
篇一:北京中国纪检监察学院

2016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直属单位招聘30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直属单位2016年拟公开招聘30名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热爱纪检监察事业;

(五)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条件

(一)中国纪检监察杂志社

1.采编岗位一:社会在职人员1名,全日制大学新闻、中文、法律、政治、哲学、历史等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采编相关工作两年以上,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需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中共党员优先。

2.采编岗位二: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3名,全日制大学新闻、中文、法律、政治、哲学、历史等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中共党员优先。

(二)中国纪检监察报社

1.美术编辑岗位:社会在职人员或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1名,全日制大学美术设计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精通方正飞腾、photoshop等软件,有一定的设计能力。有设计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社会在职人员需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中共党员优先。

2.采编岗位:社会在职人员或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4名,全日制大学新闻、中文、法律、历史、哲学、管理等文科类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社会在职人员需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中共党员优先。

(三)网络中心

1.网络采编岗位: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2名,全日制大学新闻、中文、传播、法学、哲学、政治、历史、信息、管理、英语、电视编导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中共党员优先。

2.美术编辑岗位: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1名,全日制大学艺术设计、平面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中共党员优先。

3.视频包装制作岗位: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1名,全日制大学数字媒体艺术、动漫创作、动画艺术学、信息设计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中共党员优先。

4.播音主持岗位: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1名,全日制大学播音主持艺术、广播电视语言传播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中共党员优先。

(四)机关综合服务中心

1.人力资源管理岗位: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1名,全日制大学人力资源管理、会计学等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财务管理岗位:社会在职人员或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2名,全日制大学会计学、金融学、经济学、审计学、财务管理等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社会在职人员需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中共党员优先。

3.物资保障管理岗位:社会在职人员或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1名,全日制大学行政管理、物业管理、采购管理、物流管理等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社会在职人员需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并具有仓储、采购管理等工作经验。中共党员优先。

4.物业管理岗位:社会在职人员或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1名,全日制大学物业管理、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质量管理工程等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社会在职人员需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并具有物业管理相关工作经验。中共党员优先。

(五)峪口管理中心

1.财务资产管理岗位:社会在职人员或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1名,全日制大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统计学、财务管理、会计学等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社会在职人员需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具有会计从业资格或注册会计师证书者优先。中共党员优先。

2.行政管理岗位一:社会在职人员或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1名,全日制大学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等电工类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社会在职人员需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学习或从事继电保护专业方向者优先。中共党员优先。

3.行政管理岗位二:社会在职人员或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1名,全日制大学水土保持、环境保护与管理、土木工程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社会在职人员需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中共党员优先。

4.计算机技术岗位: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1名,全日制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技术、信息安全、软件工程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中共党员优先。

5.医务保障管理岗位:社会在职人员或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2名,全日制大学临床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内科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社会在职人员需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并具有执业医师及以上资格。中共党员优先。

(六)中国纪检监察学院(注:工作地点在北京市海淀区苏家坨镇)

管理岗位:社会在职人员或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1名,全日制大学会计、财务管理等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熟悉事业单位财务工作规章流程,具有会计从业资格。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者优先。社会在职人员需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七)北戴河培训中心(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北戴河校区)(注:工作和落户地点均在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

教研管理岗位: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1名,全日制大学中文、法学、哲学、政治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经济学、教育学、历史学、公共管理学等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中共党员优先。

(八)中国方正出版社(注:实行企业管理制度,聘用人员与中国方正出版社签订劳动合同,享受企业人员待遇)

北京中国纪检监察学院。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1.图书编辑岗位: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1名,全日制大学法律、中文、新闻等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图书营销岗位: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1名,全日制大学编辑出版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财务管理岗位: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1名,全日制大学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有意报考者请访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的“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直属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专栏,并于2015年12月16日上午8点至2015年12月25日下午5点期间,在线提交报名信息。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参加笔试人员。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5。

(三)笔试。电话通知进入笔试范围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地点在北京,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面试。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

(五)体检。组织到相关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单位承担。

(六)考察。到考生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进行考察。

(七)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上公示7天。

(八)签订聘用协议。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报考时,需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白底证件照(jpg格式,不超过200k)。

(三)本次公开招聘将电话通知笔试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访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查看公开招聘有关信息。

(四)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提供有关证书、发表文章等材料复印件。此外,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直属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推荐表》,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将在公开招聘专栏提供下载,请考生适时提前准备。

(五)符合条件人员较少的岗位,将取消或减少名额。

(六)有关年龄、年限计算,均截止到2015年12月。

(七)公开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10-59592150(工作日期间)。

五、有关纪律要求

(一)考生报名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二)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报名者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原标题: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直属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中共中央纪委组织部

2015年12月15日

2016年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直属单位招聘简章
篇二:北京中国纪检监察学院

2016年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直属单位招聘简章 2016年甘肃单位招聘考试,2016年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直属单位招聘简章已发布,此次共招聘30名工作人员,2015年12月16日上午8点至2015年12月25日下午5点期间,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的“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直属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专栏提交报名信息,详情请查看原文公告。更多事业单位考试资料,请关注甘肃事业单位招聘网。

根据工作需要,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直属单位2016年拟公开招聘30名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热爱纪检监察事业;

(五)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条件

(一)中国纪检监察杂志社

1.采编岗位一:社会在职人员1名,全日制大学新闻、中文、法律、政治、哲学、历史等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采编相关工作两年以上,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需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中共党员优先。

2.采编岗位二: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3名,全日制大学新闻、中文、法律、政治、哲学、历史等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中共党员优先。

(二)中国纪检监察报社

1.美术编辑岗位:社会在职人员或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1名,全日制大学美术设计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精通方正飞腾、photoshop等软件,有一定的设计能力。有设计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社会在职人员需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中共党员优先。

2.采编岗位:社会在职人员或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4名,全日制大学新闻、中文、法律、历史、哲学、管理等文科类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社会在职人员需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中共党员优先。

(三)网络中心

1.网络采编岗位: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2名,全日制大学新闻、中文、传播、法学、哲学、政治、历史、信息、管理、英语、电视编导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中共党员优先。

2.美术编辑岗位: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1名,全日制大学艺术设计、平面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中共党员优先。

3.视频包装制作岗位: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1名,全日制大学数字媒体艺术、动漫创作、动画艺术学、信息设计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中共党员优先。

4.播音主持岗位: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1名,全日制大学播音主持艺术、广播电视语言传播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中共党员优先。北京中国纪检监察学院。

(四)机关综合服务中心

1.人力资源管理岗位: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1名,全日制大学人力资源管理、会计学等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财务管理岗位:社会在职人员或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2名,全日制大学会计学、金融学、经济学、审计学、财务管理等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社会在职人员需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中共党员优先。

3.物资保障管理岗位:社会在职人员或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1名,全日制大学行政管理、物业管理、采购管理、物流管理等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社会在职人员需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并具有仓储、采购管理等工作经验。中共党员优先。

4.物业管理岗位:社会在职人员或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1名,全日制大学物业管理、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质量管理工程等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社会在职人员需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并具有物业管理相关工作经验。中共党员优先。

(五)峪口管理中心

1.财务资产管理岗位:社会在职人员或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1名,全日制大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统计学、财务管理、会计学等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社会在职人员需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具有会计从业资格或注册会计师证书者优先。中共党员优先。

2.行政管理岗位一:社会在职人员或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1名,全日制大学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等电工类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社会在职人员需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学习或从事继电保护专业方向者优先。中共党员优先。

3.行政管理岗位二:社会在职人员或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1名,全日制大学水土保持、环境保护与管理、土木工程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社会在职人员需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中共党员优先。

4.计算机技术岗位: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1名,全日制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技术、信息安全、软件工程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中共党员优先。

5.医务保障管理岗位:社会在职人员或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2名,全日制大学临床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内科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社会在职人员需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并具有执业医师及以上资格。中共党员优先。

(六)中国纪检监察学院(注:工作地点在北京市海淀区苏家坨镇)

管理岗位:社会在职人员或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1名,全日制大学会计、财务管理等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熟悉事业单位财务工作规章流程,具有会计从业资格。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者优先。社会在职人员需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七)北戴河培训中心(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北戴河校区)(注:工作和落户地点均在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

教研管理岗位: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1名,全日制大学中文、法学、哲学、政治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经济学、教育学、历史学、公共管理学等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中共党员优先。

(八)中国方正出版社(注:实行企业管理制度,聘用人员与中国方正出版社签订劳动合同,享受企业人员待遇)

1.图书编辑岗位: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1名,全日制大学法律、中文、新闻等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图书营销岗位: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1名,全日制大学编辑出版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财务管理岗位: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1名,全日制大学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有意报考者请访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的“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直属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专栏,并于2015年12月16日上午8点至2015年12月25日下午5点期间,在线提交报名信息。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参加笔试人员。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5。

(三)笔试。电话通知进入笔试范围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地点在北京,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面试。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

(五)体检。组织到相关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单位承担。

(六)考察。到考生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进行考察。

(七)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上公示7天。

(八)签订聘用协议。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报考时,需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白底证件照(jpg格式,不超过200k)。

(三)本次公开招聘将电话通知笔试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访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查看公开招聘有关信息。

(四)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提供有关证书、发表文章等材料复印件。此外,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直属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推荐表》,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将在公开招聘专栏提供下载,请考生适时提前准备。

(五)符合条件人员较少的岗位,将取消或减少名额。

(六)有关年龄、年限计算,均截止到2015年12月。

(七)公开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10-59592150(工作日期间)。

五、有关纪律要求

(一)考生报名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二)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报名者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中共中央纪委组织部

201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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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法制专家
篇三:北京中国纪检监察学院

廉政法制专家

戴俭明 中央纪委副部级专员,中国法学会廉政法制研究会会长

于志刚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教授,中国法学会廉政法制研究会副会长

付子堂 西南政法大学校长、教授,中国法学会法理研究会副会长

王振民 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 王锡锌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北京市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周佑勇 东南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熊秋红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研究会常务理事

马怀德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导,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所长

胡锦光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副院长

姜明安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北大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

焦洪昌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导,中国宪法学会副会长

罗豪才 教授、博导,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法学会副会长

应松年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导,兼任全国人大法工委立法研究组副组长,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

薛刚凌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导,国务院监察部特邀监督员,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办公室专家组成员,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专家成员,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中国廉政建设”项目专家组成员

张 耕 最高人民检察院原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张智辉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所长(正厅级)

高憬宏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委员会委员,一级高级法官。国家法官学院党委书记、院长

刘家琛 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二级大法官。

向泽选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副所长。

石少侠 国家检察官学院院长

陈光中 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前校长,终身教授。

卞建林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院长,诉讼法学、证据法学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田宏杰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刑事法现代化研究所所长

高明暄 法学家,法学教育家,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国家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专职顾问,

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国际刑法学协会副主席暨中国分会主席

张新宪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处长

谢鹏程 最高人民检察院理论研究所副所长,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敬大力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

罗东川 法学博士,国家法官学院教授,二级高级法官,最高法院中国应用研究所所长兼最高法院研究室副主任

蒋惠岭 国家法官学院教授,最高法院高级法官,最高法院司法改革办公室副主任,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副所长

杜治洲 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领导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北航廉政研究所副所长,全国廉政研究与教育学会理事、副秘书长

丁顺生 中央纪委监察部廉政理论研究中心主任

谢光辉 中央纪委监察部廉政理论研究中心副主任

崔 杨 中纪委绩效管理监察室副局级纪检监察员

尚 钧 中纪委监察部廉政理论研究中心副局级专员

王拥军 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

蔡 晓 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

李成言 中国监察学会副会长,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

杨汉平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副院长,民盟中央社法委副主任,监察部特约监督员

黄祚继 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司长,民盟盟员,国家监察部特约监督员

过 勇 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

李满春 中南大学廉政与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柏维春 东北师范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

高 波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博士,廉政研究专家

庄德水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

任建明 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倪 星 中山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教授

彭国亮 武汉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

王利民 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王卫国 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信息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刘金友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应用研究中心主任

崔永东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民盟中央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王 平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教授北京中国纪检监察学院。

郭译仁 中国民主同盟会盟员,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应用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司法理念与司法制度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法学会会员, 法学博士,

廉政法制学学者,维权专家。中国廉政法制建设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廉政网总监兼总编辑,北京市西城区政协委员,北京两高律师事务所

专家顾问。著有《中国廉政法制进程与研究》、《宪法民主对公共政策效率的影响》等作品 董智明 最高人民检察院咨询委员

林 喆 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

祁述裕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北京中国纪检监察学院。

龚维斌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

王 伟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

汪玉凯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

中央纪委监察部组织机构图
篇四:北京中国纪检监察学院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正式开通公布组织机构图

中央纪委监察部组织机构框图

中纪委监察部内设机构

中纪委监察部办案流程图

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内设27个职能部门(12个纪检监察室),具体为: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研究室、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信访室、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至第十二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国际合作局(国家预防腐败局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局。

此外,还设有中国监察杂志社、中国纪检监察报社、中国方正出版社、电化教育中心、机关综合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北戴河培训中心、廉政理论研究中心等直属单位。中央纪委、监察部派驻纪检监察机构53个。

内设机构及职责简介

办公厅:负责处理机关日常事务,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委部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机关对外联络工作等。

组织部: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有关干部人事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工作等。

宣传部: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归口管理机关承担宣传教育职能的单位;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等。

研究室:综合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起草重要文件文稿等。

法规室:负责提出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建设规划、计划和立法建议;起草、修订纪检监察法规制度;负责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的咨询答复、解释、立法后评估、备案审查、清理、编纂等。

党风政风监督室(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风建设规定、廉洁自律规定等制度规定的落实,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履行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职能等。

信访室: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按照管理权限受理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提出中央巡视工作规划、计划和方案;负责中央巡视组开展巡视的有关协调工作;向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视工作重要情况;承担巡视工作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工作等。

案件监督管理室:集中管理干部问题线索;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归口管理查办案件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

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等。

第一纪检监察室至第五纪检监察室:监督检查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及中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情况;承办联系单位中管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和其他比较重要复杂案件的初核、审查;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等。其中,一室主要联系中直、政法和宣传口的单位等;二室、三室主要联系国务院部门和其他相关单位等;四室主要联系金融口的单位等;五室主要联系国资委和央企等。

第六纪检监察室至第十二纪检监察室:监督检查联系地区省级领导班子及中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地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情况;承办联系地区中管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和其他比较重要复杂案件的初核、审查;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地区的纪检监察工作等。其中,六室联系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七室联系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八室联系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及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九室联系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室联系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十一室联系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十二室联系江苏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

案件审理室:审理委部直接检查处理和省(部)级党组织、政府(部门)报批或备案的案件;按照管理权限承办党员、监察对象的申诉案件;承担监察部的行政复议工作等。

纪检监察干部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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