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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转后,效能督查是纪委的职责吗

经典名言 时间:2020-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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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三转的主要做法
篇一:三转后,效能督查是纪委的职责吗

廉洁华东

古丈县纪委监察局落实“三转”的主要做法

2014-7-10 17:29:29清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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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字体:大 中 小】三转后,效能督查是纪委的职责吗。

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纪委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按照中纪委的要求和省、州纪委的安排部署,古丈县纪委监察局聚焦中心、突出主业,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逐步改变以往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越位、缺位、错位等问题,努力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科学化水平。

一、主要做法

1、明确职能,不越俎代庖。着力改变“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状况。一是减少纪委监察局牵头或参与过多议事协调机构。长期以来,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和参与很多议事协调机构,导致会议多、文件多,干部陷于文山会海,无法集中精力抓好主要工作,造成本职工作没做好,牵头工作难到位的现象,去年以来,委局逐步减少参与的各类领导小组及议事机构,坚决把别人的“责任田”还回去。二是严格按照《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中纪发〔2011〕2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州纪检监察组织职责加强管理的通知》(州纪发〔2014〕8号)、《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实施方案》(古纪发〔2012〕3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派驻出单位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管理的通知》(古纪发〔2014〕2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明确县、乡纪委书记、县直派驻纪检组长职责分工。2012、2013年,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联系县委、政府的工作较多,今年以来,县纪委书记主要精力用于协助县委抓好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乡镇纪委书记也不再分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计划生育、征地拆迁等工作。县直派驻单位纪检组长不直接分管驻在单位的财务和工程项目建设。三是厘清责任,认真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在实际工作中确保党委是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政府是抓政风的责任主体,部门是抓行风的责任主体,纪委负监督责任。

2、突出主业,不分散用力。切实改变“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的局面。一是突出案件查办。构建新的查办案件工作格局,推行委局全员办案制,除了纪检监察室查办案件外,强化执法监察、纠风、效能、党风廉政室等其他科室在查办案件中的作用,班子成员分片督办案件。在重大案件查办过程中,打破机关科室分工,县纪委主要领导直接指挥、调度,在办案车辆、办案经费等方面给查办案件优先考虑,提供充分保障。今年以来,我们共受理信访举报83件,其中来信38件,电话举报6件,来访38件,网上举报1件,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0件10人,结案7件。二是突出监督检查。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组织开展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经济转型、扶贫攻坚、环境建设、民生改善等各项政策落实。去年4月至5月,县纪委牵头,从县监察局、审计局、县财政局等单位抽调40人组成10个检查组,对全县107个预算单位进行财务大检查,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在全县副科级以上党政一把手会议上进行了通报,出台了《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的七项规定》(古发[2013]13号)。今年,为加强“四区”(城区、林区、景区、矿区)整治,纪委监察局又牵头出台《古丈县“四区”整治行政问责制的暂行办法》(古办发〔2014〕23号)。三是突出作风建设。在改进干部作风方面,今年5月,纪委牵头起草出台了《关于县级领导接待群众六项规定》(古办发〔2014〕28号),要求县级领导干部定期接访、通讯方式向社会公开、实行群众来访登记预约、定期下访、履行首问责任和干部去向公示。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纪委牵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见》(古发〔2013〕13号),提出了“七个严禁、三个一律”硬性纪律要求。加强政务服务,县政务中心对24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全程代办,委局委派34名县直机关纪检组长轮流值班。突出“四风”

突出问题治理,出台了《关于在全县重点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开展“四查四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古办〔2014〕37号),深入开展“四查四治”工作,即查执法服务质量,治理乱作为慢作为不作为;查工作作风,治理庸懒散拖;查建章立制,治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查廉洁自律,治理吃拿卡要、以权谋私。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转变干部作风。继续开展“一月一督查”,推动作风建设制度化、常态化,进一步强化明查暗访工作,着力解决庸懒散拖、推诿扯皮,滥用职权、执法不公等问题。

3、转变方法,不单打独斗。一是强化监督问责。由直接参与向监督问责转变,在日常工作中不再扮演“冲在一线”的角色,决不能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例如在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中,往年,我们参与的招投标活动达200多次,疲于应付,今年以来,不再直接参与招投标监督,绝大部分工程建设招投标只安排项目实施单位纪检组长参加监督,我们直接参与监督的减少了60%以上。此外,今年,我们把行政审批改革工作、在编不在岗人员的清理、公车核编、公车购置审批划分到相关职能部门,我们对相关职能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二是强化协调职能。由孤军奋战向强化协调转变,共同营造齐抓共管、分工协作的工作格局。在办案工作中,注重抓好两个协调,即横向协调,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与检察院、公安局、法院、审计局等单位的协作、配合,认真分析研判工作,强化职能互补,及时协调沟通。进一步增强了全县反腐倡廉工作的合力;纵向协调,在县直单位建立案件协查组,在乡镇纪委实行片区协作办案,实行“乡案县审”制度,县纪委加强办案的协调、指导和督促工作。三是强化整合力量。调动各方面力量,协同作战,如在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中,借助县委办、政府办“两办”督查室,联合县委组织部、人社部门一道加强作风建设的督查,形成合力。在“三资”清理中,整合公安、检察、财政、审计、农经、乡镇等多部门和单位力量,集团作战,推动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

4、内外兼修,树良好形象。以王岐山书记强调的“打铁还需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和中央纪委监察部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的“四个不准”为要求,着力加强干部自身建设。一是强化干部管理。制定和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年初以来,我们制定了《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分片联系工作制度》、《委局机关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施办法》、《委局工作预安销号实施办法》等各项制度,全面加强规范了纪检监察干部执纪执法和日常工作行为。二是提升干部能力。第一是“出去学”,2013年以来,选送16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纪委、省纪委和州纪委举办的业务培训班。第二是“跟班学”,针对乡镇纪委书记变动较为频繁、查办案件实践经验不足的实际情况,县纪委安排乡镇纪委书记或纪委副书记到县纪委跟班,提高查办案件的能力。第三是“自己学”,我们在委局机关开展“周一讲课”活动,要求每名干部结合科室业务讲课,做到人人上讲台,岗位大练兵,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理论和业务素质。三是坚持“开门办纪检”,树立纪检干部 “可敬、可亲、可信”形象。推进纪检监察业务公开,把纪检监察科室业务流程公开、把每日纪检监察干部去向公开,在县电视台开办“清风茶乡”栏目,播放警示教育片、宣传党纪条规、作风建设相关规定,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夯实群众基础,全面实行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构建来访有序、接待和谐、处访及时的信访举报新格局。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做群众贴心人”、“纪检干部十个扪心自问”大讨论。在作风上、形象上进行大检修、大促进、大提升,做到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树立纪检干部良好形象。

二、存在的问题

1、思想认识有顾虑。客观上,纪检监察机关人、财、物都受地方领导,依附性强,地方党委、政府在中心工作、项目建设等重大问题、重要工作上,希望纪检监察机关多挑重担,推动工作,如果只强调主业主责,有卸担子的嫌疑。主观上,因为纪检监察干部要轮岗交流,

部分纪检干部担心因查办案件得罪人,以后要交流出去有困难。

2、能力水平待提高。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三转”,聚焦作风建设、惩治腐败、监督检查三大主要任务。事实上,在县级纪委层面,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查办大案要案能力较弱,缺乏财务、审计、金融、法律、计算机等专业人才,且普遍存在“上岗时没有培训、在岗时没空培训”等问题,办案手段、办案方法、办案能力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强化监督检查、加大案件查办工作力度的需要。同时,在查办案件和作风建设督查中,还存在一定的畏难情绪。特别是表现在地方越小,越顾虑查办案件得罪人,导致办案难主动,惩治失之于软,失之于宽,震慑效果大打折扣,“三转”的效果难以在短期内显现。

3、干部作风要加强。目前,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主流是好的,思想稳定,作风扎实,工作过硬,但少数纪检干部或多或少地存在作风不优、作风不实等方面的问题,突出表现在:首先,精神状态欠佳。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辛苦、生活清苦,还要承受较大社会压力和精神压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积极性。第二,联系群众接地气不够。纪检监察干部在机关被动接访多,主动下访少,甚至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水平有待加强;第三,思想创新意识不够强。缺乏干事创业的锐气、化解矛盾的底气和攻坚克难的志气。安于现状,墨守成规,“稳”字有余,“闯”劲不足,破解难题和推动工作的办法不多。

三、对策

1、建议上级纪委尽快出台“三转”具体化的指导意见,以制度的形式予以明确,便于基层党委、纪委实际操作,确保工作高效、衔接有序。

2、严把纪检监察干部“入口关”,畅通“出口关”。严把“入口关”,就是要逐步建立体现纪检监察职业特点的干部资格准入制度,凡进入纪检监察机关的,都必须具备纪检监察干部资格,以此提高纪检监察机关的准入门槛,为建设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打下坚实基础。畅通“出口关”,就是要加大纪检监察干部交流使用力度,形成干部交流使用长效机制。

3、加大干部学习交流、教育培训力度,特别是要加大对纪检监察办案技能技巧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古丈县纪委调研法规室 黄丽芳)

责任编辑:吴俊

纪委三转
篇二:三转后,效能督查是纪委的职责吗

领导班子要在“三转”中率先垂范

加快深化“三转”就是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迅速转变自身职能、方式、作风,确保责任落实、主业突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必须在加快深化“三转”中率先垂范,提前转、主动转、转到位。

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是衔接党委主体责任、落实纪委监督责任、推进“三转”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把手对深化“三转”的认识到不到位直接关系着“三转”的质量和效果。当前,各级纪委领导班子对“三转”高度重视,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错误认识:等待观望、认识模糊、畏难情绪,等等。这就要求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要首先转,深化转,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具体指导,合力打通观念上的“最后一公里”,确保思想认识统一到位。

领导班子的工作职能必须适应“三转”的任务需要。一要瞄准职责定位,眼睛向上,紧盯上级纪委工作部署,迅速落实工作任务;目光朝下,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开展情况深入调研,加强指导。要深刻领会上级纪委的目标任务、工作要求,突出重点、协调各方,认真研究落实监督执纪问责的各项具体举措。二要抓住工作机遇。要紧紧抓住成立组织部、宣传部的机遇,加强基层纪检组织建设和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对纪检监察宣传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规律性的研究探索。三要适应职能整合。在许多地方,深化“三转”面临突出主业和服务中心的矛盾,面临有些职能“爆棚”和部分职能缺失的矛盾,面临上引下联、职能交错的矛盾,针对这些问题,领导班子要担负起避雷针、谐频仪、减压阀的职能,为机关干部顺利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环境,保证各项工作同频共振,协力同进。

领导班子必须探索适应形势需要的工作方法。一要改变领导方式。书记、副书记、常委不仅要指导、督导案件查办工作,还要亲自领衔查办案件,和腐败分子面对面较量。特别是县区一级领导班子成员要把自己当成办案的主力,抓大案要案、复杂案件,亲自破除案件阻力,抵挡各方压力。二要有“一盘棋”思想。领导班子要打破层级界限、分工界限,带头做到上下衔接有力、力量统一调配、资源相互共享、信息互通有无、合力攻坚克难。三要坚持“两个为主”。把“两个为主”作为组织原则、工作程序内化于心,遇事及时请示汇报;对下级机关履行“两个为主”情况加强指导,对违背“两个为主”的行为加强监督问责,理顺纪检监察工作体制。

领导班子作风关乎生命。一要健全党内生活。以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把批评与自我批评常态化、制度化,净化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常委会议事规则落实,确保常委会权威,把领导班子打造成作风优良的坚强核心。二要严守工作纪律。模范遵守各项要求,防止出现灯下黑。探索领导班子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的有效办法。三要树好整体形象。班子成员必须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清清白白做官、干干净净干事、坦坦荡荡做人,自觉接受组织和社会的监督。

(作者系河南省开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三转的现实意义
篇三:三转后,效能督查是纪委的职责吗

“三转”的现实意义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中央纪委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是新时期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能力建设的重要举措。广大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是落实“三转”的具体执行者,因此,要加快推进“三转”工作落实,基层纪检干部应自觉做到“三个适应”。

一、以“三清认知”增强共识,在思想观念上做到自觉适应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要实现“三转”,首先必须吃透上情,解决“为什么转”的问题,主动清除思想障碍,自觉做到“三个清醒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三转”精神上来。一是清醒认识“三转”是当前中央省市纪委的明确要求。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将“三转”作为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任务,省、市纪委非常重视“三转”工作的落实,省市纪委在纪委全会召开后还组织专题研讨,省市纪委主要领导亲自参与研讨并作重要讲话强调要求。所以,抓好“三转”落实是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因此,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树立必须转、坚决转的思想理念。二是清醒认识“三转”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现实要求。当前,反腐败形势依然严竣,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处在反腐败斗争的最前沿,过去纪检监察工作强调源头治腐,很多本来是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情,纪委都参与其中,不光是参与,很多工作还要牵头,特别是一些急难险重的工作,部门推动落实不了的,往往最后都交给纪委,严重分散了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的精力,一定程度上影

三转后,效能督查是纪委的职责吗。

响了纪检监察机关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因此,必须力推“三转”,促使纪检监察工作职能更加明确,方式更加科学,举措更加有力,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更有实效。三是清醒认识“三转”是纪检监察工作回归本位的必然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常种别人的田,难免不荒自家的地。只有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回归本位,才能有效解决这一问题。纪检监察工作的本位是惩处、监督和问责,实现“三转”就是要把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的主要精力集中到主业上,以惩处为主,预防为辅,通过治标为治本作准备,为治本嬴得时间。一段时间以来,纪检监察工作最突出的问题是“大包大揽”,战线越拉越长,任务越来越多,有的已逾越了纪检监察职能的界限,而执纪监督的主业反被削弱、淡化。因此,改变这种“不堪重负”状况成了回归工作本位的必然要求。

二、以“三铁行动”做强主业,在工作重心上做到自觉适应三转后,效能督查是纪委的职责吗。

推进“三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要厘清纪检工作自身业务、纪检干部自身职责,突出惩处、监督、问责三项主业,实现高标准履职。一要铁拳办案。实行“三转”首先要把查办案件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办案上来。纪检监察干部要把“敢不敢办案”、“会不会办案”“能不能办成案”作为检验是否认真履职的首要标准和首要条件。要变被动坐等、单纯依靠信访举报为主动出击,全方位、多渠道地挖掘案件线索,深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以及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部门和岗位,充分利用效能监察、经济责任审计、专项治理、执法监察等各种有效的手段,拓展案源。坚持“抓早

抓小”,健全廉能风险预警处置机制。坚持“快查快办”,对在查案件查准查快,在规定时限内查清主要违纪违法事实,按程序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提高腐败问题被揭露几率和违纪案件查办率。二要铁面监督。“三转”要求摆脱过去这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尴尬境地,进一步明确“检查的再检查”、“监督的再监督”的角色定位,广大基层纪检干部要把履行监督职能的切入点从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业务检查,转变到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监督检查上来,属于各职能部门工作范围内的事,都应该由各部门履行职责,纪检监察机关不直接插手,而要从监督的角度,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执法,照章办事,确保“办事权”和“监督权”严格分开,防止将执法监察等同于执法检查、将效能监察等同于效能建设、将纠风整纪等同于行风管理,避免出现“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现象。一定要找准自己的位置,与一般工作保持一定的超脱性,着重抓好宏观层次的监督,按照“独立抓、牵头抓、协调抓、督办抓”等方式,体现监督工作的高起点、高层次、高权威。三要铁心问责。有权必有责,违规必追责。纪检监察要“多举刀、少砍人”,“举刀”就是问责。问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把“利剑”,用得好,可以起到“警示”、“震慑”的作用。问责就是要通过查办、问责、督办、约谈、通报等方式,督促相关部门充分履行监管职能。纪检监察干部要学会使用这把“利剑”,重点加大对滥用权力、失职渎职、决策失误等问题的责任追究力度,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敢于问责、严于问责、善于问责,责任追究既追究结果,又追究过程,结果问责与行为问责并重;既追究直接责任、

具体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领导问责与具体问责并重,学会把板子打到具体单位和具体责任人身上,才有利于强化问题导向意识,把压力层层传导下去,把工作职责落实下去。

三、以“三硬素质”加强保障,在履职能力上做到自觉适应

转职能是定位的问题,转方式是能力的问题,转作风是建设过硬队伍的问题。“三转”能否落到实处、收到实效,广大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素质至关重要。因此,“三转”要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务必自我加压,在能力素质上自觉适应,才有资格、有底气胜任监督执纪、惩贪治腐工作。一是政治素质过硬。过硬的政治素质,是合格纪检监察干部的前提条件,纪检监察干部在政治上要有“走前列”的思想意识,要有较高的政治觉悟,自觉增强政治意识、表率意识、大局意识,切实提升理解力、执行力、操作力。要自觉加强政治修养,做到信念坚定、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要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要始终以党和群众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论在任何场合,个人言行都要始终维护党的权威,不发表有损党的形象的言论。要坚定反腐败必胜的信心,积极宣传、带头宣传我党反腐倡廉的方针、政策,进一步震慑腐败分子,坚持做党的忠诚卫士。二是能力素质过硬。过硬的能力素质是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立身之本。纪检监察是一个业务性很强的部门,尤其是落实“三转”要求后,对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质的要求更高了,纪检监察阵地‘南郭先生’将无立足之地,因此,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有坚持不懈的学习韧劲。要用钉钉子精神钻研纪检监

察业务知识,学深、学精、学透、学活,学以致用,努力成为纪检监察业务行家里手。要提高组织协调能力,纪检监察工作要变大包大揽为综合协调,变单兵作战为联合作战。在做强查办案件这一核心主业中,尤其要注重上下联动,纪检政法审计协同作战,“老虎”、“苍蝇”一起打,做到系统治理。这些都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有较强的综合能力素质,善于协调,善于组织,才能不断提升查办案件的质量和效率。同时还要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提高依纪依法惩治腐败的实效。三是作风素质过硬。打铁还需自身硬。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加强自我管理和约束,严于律己,清正廉洁,以纪检监察干部的标准做好表率,树好形象。要严格遵守办案纪律、保密纪律,严格遵守党章和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八项规定、《廉政准则》,坚决纠正“四风”。要强化“铁军”意识,正人先正己,铁骨铮铮、铁肩担当、铁面执纪,无愧于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称号。

国企基层纪委落实“三转”的问题与对策
篇四:三转后,效能督查是纪委的职责吗

国有煤矿纪委落实“三转”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新时期中央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的内在要求,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现实需要。国有煤矿纪委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监督组织,对如何落实“三转”,聚力主责主业,还需要积极实践、不断探索。笔者结合国有煤矿纪委“三转”推进以来的工作实际,总结了企业基层纪委在“三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国有煤矿纪委落实“三转”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当前国有煤矿基层纪委落实“三转”陷入了“四难”境地,一是统一认识难。一是国有煤矿基层党政领导认识不到位。部分党政“一把手”没有充分认识到中央“三转”要求的重要性,对国有煤矿纪委落实“三转”不支持、打折扣,仍让纪委书记过多地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工作。二是国有煤矿纪委书记自身认识不到位。有的顾虑重重,认为纪委工作只种刺不栽花,处理干部怕得罪人、丢选票;有的存在畏难情况,怕处理干部影响人际关系,有“老好人”思想;有的对“三转”有抵触情绪,主观上还不愿意从以前分管的工作中脱离出来,不愿放弃一些既得利益。

二是聚力主业难。根据“三转”要求,国有煤矿纪委的主要任务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煤矿纪委书记

要将主要精力用在抓好纪检监察工作上。但是,在实际工作,煤矿纪委书记存在分管工作过多,难以聚力主业的问题,纪委书记分管民生工程等工作,过多占用了他们大部分的时间和精力,致使他们“种了别人地,荒了自己田”,职能转得不彻底。

三是能力提高难。目前国有煤矿基层纪检干部,掌握金融、财务、审计、法律、计算机等专业知识的较少,在从事纪检业务之前,都没有接受过系统的岗位培训,对纪检业务知识知之甚少,普遍存在“上岗时没有培训,在岗时没空培训”等问题。从办案实践看,基层国有煤矿纪检干部岗位变动快,对业务学习兴趣不高,造成纪委办案能力较低。从国有煤矿纪检监察组织查处的案件来看,基层纪委基层信访件成案率低,稍复杂的案件,从案件的初核、立案、调查到审理、结案,都依赖于公司纪委的指导,独立办案能力较差。

四是依法履职难。基层国有煤矿纪委工作经费难以得到保障,监督检查工作时常受阻,办案阻力很大。单位党委支持纪委办案力度不大,积极性不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不到位。三转后,效能督查是纪委的职责吗。

二、对策建议

针对以上实际问题,建议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进: 一是厘清职责,解决“主业不清”问题。出台《国有煤矿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细则》,明确煤矿纪

委角色定位,纪委书记除履行监督责任外,一律不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突出执纪、监督、问责主业,强化作风建设、案件查办、预防腐败工作重点,实现“厘清职责”、“退出越位”。加强对煤矿纪委落实“三转”工作督促检查,对于“明转暗不转、虚转实不转”的要分别对国有煤矿主要领导和纪委书记约谈并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到位。健全工作考核机制,科学设臵考核指标,量化内容、细化标准,突出考核煤矿纪委执纪监督主要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与纪检干部政治、生活待遇挂钩,激发他们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二是强化培训,解决“水平不高”问题。将煤矿纪检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方位提升煤矿纪检干部的素质水平。开展提升办案能力培训,采取专题讲座、集中培训、上门辅导、跟案学习、交流研讨等多种方式,对煤矿纪检干部实施全覆盖的办案轮训,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开展业务知识培训,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邀请上级领导、纪检监察理论专家、学者,举办“纪律讲堂”、“监察课堂”,业务大练兵活动,定期对煤矿纪检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和拉练,提升业务水平。开展理想信念和行为规范教育培训,教育煤矿纪检干部严格遵守办案纪律、保密和办案安全纪律,严格遵守党章和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八项规定、《廉政准则》,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反腐“铁军”。

三是协同作战,解决“单打独斗”问题。充分发挥办案

协作区作用,实行矿案公司领办、矿矿交叉、异地办案等有效手段,集中力量突破大要案;建立基层办案人才库,案源线索由公司纪委统一管理,办案人员由公司纪委统一调配,减少同级党政、人情关系等外界干扰因素影响。

四是创新管理,解决“角色尴尬”问题。全面落实中央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措施,实行煤矿纪委委派工作机制,煤矿纪委的人、财、物由公司纪委统一管理,办公经费纳入公司纪委统一调配,着力解决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普遍存在的编制不足、专职不专、出路不宽、经费紧张等问题,煤矿纪委书记和副书记提名权划归公司纪委(包括考核推荐),化解煤矿纪检干部对提拔时被边缘化、“两不管” 的担心。进一步完善煤矿纪检干部管理制度和办法,探索在煤矿纪委设立副科级纪检员岗位,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有效激励、优胜劣汰的用人制度,对于真正想干事、能干事、敢干事的纪检干部,优先提拔重用;对于怕干事、少干事、甚至不干事的纪检干部,要坚决调离,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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