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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写实手册

个人简历制作 时间:2020-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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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预备党员考察写实簿样本
篇一:党员写实手册

中共预备党员考察写实簿

单 位:海南大学环植学院 姓 名:

中共海南大学委员会编制

这格式是旧版本的,我进行了一定的更改。我想给各位看的主要

是“预备期考察写实”和“党小组意见”这两个部分!

制作者:环植学院第二学生党支部 联系人:沈艳 18389591324

2013-12-28

中国共产党党员手册00
篇二:党员写实手册

誓 词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

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目 录

1. 温州大学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 (试行)

2. 温州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3. 温州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基本流程图

4. 温州大学新生党员发展材料、组织关系接收以及管理暂行规定

5. 温州大学网上党校正式启用的通知

6. 关于推广《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大学生预备党员五十小时义 工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7. 机电工程学院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8. 机电工程学院学生入党联系人制度

9. 机电工程学院新生寝室联系人制度

10. 机电工程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办法

11.温州大学优秀学生党员评选办法

12.浙江省高校支部建设创新活动

13. 入党常用文书写法

14. 相关表格填写要求

温州大学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 (试行)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的“十六字”方针,进一步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明确发展党员工作各环节的责任,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一、党总支(分党委)对本单位发展党员工作负全面责任

(一)党总支(分党委)书记的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发展党员工作方针,严格按照《党章》、《细则》的规定,领导本单位的发展党员工作,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2、提出本单位发展党员工作的总体计划和要求,定期主持召开党总支(分党委)委员会会议,检查、研究发展党员工作。

3、主持召开党总支(分党委)委员会会议,讨论审批吸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根据规定负责在有关材料上签署意见并签名、盖章。

4、经常督查、解决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

5、认真处理有关发展党员工作的群众来信来访,组织查处违反发展党员工作的人和事。

(二)党总支(分党委)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的责任

1、协助书记具体负责学生党员发展工作。

2、牵头研究制定本单位学生党员发展的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

3、对所属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4、组织好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参加党校举办的培训班学习。

5、对入党材料审阅并协助做好有关考察和谈话工作。

(三)党总支(分党委)其他委员的责任

按照党总支(分党委)的分工和安排,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中的相关工作。组织委员协助党总支(分党委)书记、副书记对入党材料进行预审并提请党总支(分党委)及时讨论。纪检委员负责查处发展党员工作中的违纪问题。宣传委员协助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和预备党员的教育。所有党总支(分党委)委员都要关心、支持本单位的发展党员工作,参与对发展对象考察谈话,在讨论发展党员的党总支(分党委)委员会会议上认真负责地发表意见。

二、党支部对本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负直接责任

(一)支部书记的责任

1、宣传中国共产党的政治主张,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培养、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2、研究制定本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的计划和要求。

3、及时召开支部委员会(支部大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明确培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进行培养、教育的具体要求。

4、组织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签名、盖章,并报党总支(党委)审批。

(二)支部组织委员的责任

1、指导培养联系人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2、负责对发展对象进行考察、政审,召开群众座谈会征求意见,并按要求分别形成文字材料,把结果如实向支部汇报。做好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转正前的公示工作。

3、负责做好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有关准备工作,做好会议记录,并及时将支部大会表决结果和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连同其他入党材料报党总支(分党

委)审查、审批。

(三)培养联系人的责任

1、经常找入党积极分子谈心,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鼓励和帮助他们发扬优点,克服缺点,积极进取,端正入党动机。

2、经常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成长情况,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相关栏目中,并及时向支部提出加强培养教育的措施和意见。

3、在入党积极分子具备入党条件时,及时向党支部提出将其列为发展对象。

(四)入党介绍人的责任

1、认真了解被介绍人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了解其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个人经历、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

2、对其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

3、实事求是地提出被介绍人的缺点和不足,帮助被介绍人提高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

4、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在志愿书相关栏目中认真填写介绍人意见。在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上,如实向支部大会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5、被介绍人被党组织批准为预备党员后,介绍人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其克服缺点,不断提高觉悟。

三、责任要求党员写实手册。

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工作,贯彻落实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的目标责任制。对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没有认真履行职责、不履行规定程序和要求发展党员,存在省略或简化程序、突击发展、考察材料失实、应付等现象的,将根据不同情况追究主要责任人以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中共温州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二○○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温州大学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的补充规定

为了切实保证我校发展党员的质量,使发展党员工作更加规范,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要求,在《温州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组发[2006]9号)的基础上,结合我校目前实际情况,就发展党员工作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审批权限

1、学校党委授权党总支审批学生和教职工的党员发展,报党委组织部备案并盖授权章。

2、学院分党委可以独立审批学生和教职工的党员发展,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二、预审

副高职称、副处级干部及以上教职工的入党材料送学校党委组织部预审,其他教职工和学生的入党材料由各党总支(分党委)预审。

三、入党审批前谈话

副高职称、副处级干部及以上教职工的入党审批前谈话由学校党委组织部安排,其他教职工和学生的入党审批前谈话由各党总支(分党委)安排。

中共温州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二○○八年六月五日

温州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中的一项经常性工作。为使我校发展党员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以及中组部、省、市组织部门有关发展党员工作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 指导原则和要求党员写实手册。

1、发展党员必须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原则,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

2、发展党员要坚持有计划地进行。各党总支(直属支部)每年年初要制订全年的发展计划,并在年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发展计划和调整情况要及时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凡未列入发展计划的对象原则上不予发展。

3、发展党员工作应当坚持把优秀大学生、研究生和教学、管理、科研一线的青年教师作为重点发展对象。学生党员的发展重点应放在二、三年级上,毕业班学生在毕业前三个月,原则上不予以发展。

二、 审批权限

1、根据中组部(84)组建字1167号文件,在学生中发展党员,学校党委授权各党总支负责审批。

2、教职工发展党员由学校党委审批。

3、直属党支部发展党员由学校党委审批。

三、发展党员的程序和条件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培养和考察

1、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

(1)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各党支部要建立《申请入党人员名册》,及时安排支部党员与申请人谈话,进行教育培养。

(2)党支部根据申请人的条件和表现,经过认真衡量和审议,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大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报党总支审核。

(3)党总支对各支部上报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审核通过后,及时下发《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并由党支部按表内规定的项目负责填写和保管。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工作一般情况下每半年进行两次,并根据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和变化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做到有进有出,有增有减,滚动发展。

2、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考察

(1)确定培养联系人。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后,党支部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定期进行谈话,了解其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

(2)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内容包括:入党申请书、自传、《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思想汇报及本人向党组织需要说明的材料等。入党积极分子的档案材料由所在单位党支部妥为保管,入党积极分子在培养考察期间毕业离校或调动工作时,所在单位党支部要将档案材料转往其所去单位的党组织保管。

(3)入党积极分子要定期(每季度至少一次)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学习、工作和其他有关情况。书面思想汇报,一般要求每半年至少一次。

(4)党支部要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理论知识和基本知识的教育。要吸收他们参加党内的有关活动,给他们交任务,压担子,使他们在实践中锻炼提高。

(5)党支部要定期考察分析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立场、思想觉悟、学习情况、工作表现、群众反映、本人历史、家庭成员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等。根据考察情况,采取写实的方法,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中填写对入党积

预备党员写实表填写说明
篇三:党员写实手册

样本 预备党员写实
篇四:党员写实手册

中国共产党

预备党员考察写实表

姓 名 张三 所在支部支部全称(学校、学院、支部名) 入党时间具体到“日”填报日期 具体到“日”党员写实手册。

中共黑龙江省委高校工委组织部印制

说 明

1、此表由党支部保管,每季度根据党员和群众评议意见,由培养人认真负责填写一次。党支部每半年对预备党员作出一次鉴定。不得由中共预备党员本人填写。

2、填写此表要认真、具体、及时,实事求是,避免套话、公式话。写实栏不够用时,可以另加附页。

3、中共预备党员工作调动时,调出单位党组织应将培养教育考察的有关资料,转给调入单位党组织,以便继续培养考察。

4、中共预备党员转正时,由党支部负责将此表随同有关转正的其他材料一并报上级党委审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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