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我的范文网!

党员缴纳党费义务

小学作文 时间:2020-07-28

【www.myl5520.com--小学作文】

支部党员交纳党费制度
篇一:党员缴纳党费义务

小学支部党员交纳党费制度

一、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本要求

按时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一个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党员交纳的党费除了在经济上对党有所资助外,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因此各级党的组织,要教育党员懂得交纳党费的意义,自觉地按时按规定交纳党费。

根据党章及有关规定,党员要按照以下要求交纳党费:

1、党员必须本人交纳党费。在一般情况下,本人交纳党费确有困难,如生病、外出,方可允许他人转交,党费不得由财会人员在工资中代扣。

2、必须按时交纳党费。一般情况下,党员应按月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党费,不能预交,不能当月不交,以后补交,也不能一个月交几个月的党费。如因为出差或因事出国、出境等,本人交纳党费有困难的,支部可以允许他提前交纳或回单位后补交。预交和补交的时间均不得超过6个月。对于没有正当理由不按期交纳党费或集中交纳党费的,支部应及时进行教育和批评。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支部应作为自行脱党处理,支部大会作出决定把他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3、必须按规定标准交纳党费。中央关于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是根据党员的实际经济状况决定的,不可以少交,但自愿多交不限。

4、必须使用人民币(包括硬币)交纳党费,不能用单位食堂的饭菜票、浴票、理发券等代价券交纳党费。党员交纳党费是件严肃的事,如发现用代价券交纳党费的情况,支部必须及时进行教育。党员出国出境,向国内党支部用外币交纳党费,可由支部到银行兑换后,按人民币金额登记入册。党员缴纳党费义务。

二、党员交纳党费的实施办法

根据中央组织部规定,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党员,均应按照工资比例交纳党费: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1%;每月工资收入在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5%;每月工资收入在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2%;每月工资收入在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3%。

每月工资收入总额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职务工资、等级工资、津贴(不包括政府特殊津贴)、奖金(指作为工资部分的奖金,不包括一次性重奖和年终一次性奖金,下同)。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岗位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的部分(各类津贴、奖金)。实行年薪制的人员按月平均收入计算。

党费缴纳制度
篇二:党员缴纳党费义务

党费缴纳制度

缴纳制度

1、缴纳党费是每个党员的义务,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党费不得拖欠或不交,党 员连续六个月没有交纳党费,经教育仍不改正,就认为是自行脱党,由党组织召开大会决定对其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2、新入党的党员,从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当月开始交纳党费。

3、交纳标准

(1)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 3000 元以下(含 3000 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 0.5%;3000 元以上至 5000 元(含 5000 元)者,交纳 1%;5000 元以上至 10000元(含 10000 元)者,交纳 1.5%;10000 元以上者,交纳 2%。党员缴纳党费义务。

(2)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前一款规定交纳党费。

(3)交纳党费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申请,经党组织委员会同意,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不交。

4、交纳时间。党员应按月交纳党费,外出党员可视具体情况,经所在党组织同意,可以委托亲属或其他党员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时间不得超过半年。企业 党组织每月应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当月党费。

5、党组织每年要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交纳党费基本要求

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本要求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自觉。党员交纳党费必须做到自觉、主动、积极,同时,应由本人亲自交给党支部或党小组,一般不宜由别人代交。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或者亲属代为交纳。党组织不准采用从工资中扣除的形式代替党员交纳党费,更不能采取其他行政手段强迫党员交纳党费。

(二)按时。党员交纳党费要按照党章的要求和党组织的规定,按时交纳,不能无故拖交。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三)足额。党员交纳党费必须根据个人的实际收入,按照规定的比例和标准交纳,不准隐瞒收入或减小交纳基数少交。

交纳比例

中共中央组织部下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对党费交纳比例作出调整,新的党费收缴标准自今年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新标准中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同时,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新标准于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2016年党费收缴标准
篇三:党员缴纳党费义务

2016年党费收缴标准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党费缴纳标准为:

一、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含住房公积金个人上缴部分)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二、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三、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共 产 党 员 交 纳 党 费 的 规 定
篇四:党员缴纳党费义务

党员缴纳党费义务。

共 产 党 员 交 纳 党 费 的 规 定

共产党员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 8、没有经济收入或者交纳党费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委 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党员交纳党费的规定如下: 员会同意,可以少交或者免交。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应固定的、经常

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

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净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管理人员的职务工资、等级工资、净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岗位工资、

等级工资、津贴、奖金;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的部

分(净贴和奖金)。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净贴、奖金,是指年功性净贴、地区性净贴、工资性

净贴和按月发放的奖金。

2、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在3000元(含30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

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

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3、在乡镇机关和乡镇企业工作或者外出务工的农民党员,村干部和民办教师(代课

教师)中党员,凡有固定收入的(工资或补贴),按照每月固定收入,参照上述规定

4、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以上年月平均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

纳党费。

5、从事个体经营的党员,每月按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6、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

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为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7、下岗待业的党员、依靠抚恤和救济卫生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

每月交纳党费2角。

9、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10、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 的党员,外出期间持证向外出所在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11、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 入为基数,按照规定交纳党费。 12、党员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由 所在基层党委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 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铁道部、民航总局 政治部组织部,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转交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 出具收据。 13、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党员可以委托亲属或者其他党员、 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14、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15、党组织除按照规定收缴党费外,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 的“特殊党费”。 ——摘自《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 中共中央组织部(组通字【2008】3号)

本文来源:http://www.myl5520.com/youxiuzuowen/115808.html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