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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暑期苏州姑苏区教育和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体育教师招聘10人公告
篇一:苏州市姑苏区教育局门户网站
2015暑期苏州姑苏区教育和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体育教师招聘1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苏州市事 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办发[2011]27号)有关规定,苏州市姑苏区教育和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定于2015年8月11日面向社会公开招 聘体育教师10名。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应聘人员须为苏州市区户籍(含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区户籍)。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1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五)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六)附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附表》。
四、报名方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11日9:00——16:00;
2.报名地点:苏州市人才市场(干将路288号)。
(二)报名程序
1.应聘人员选择岗位。报名者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选定应聘岗位后,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后打印1份(可自行登陆姑苏教育网下载,贴好本人一寸免冠照片)。
2.招聘单位资格审核。报名者向招聘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招聘单位)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交复印件),经招聘单位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报名者将《登记表》交招聘单位签字。
3.缴费。经资格审查合格后,通过人员名单在姑苏教育网公示,到指定地点交纳笔试费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者需按要求提供材料(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
①《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②本人身份证;③户籍证明(户口本);④学历(学位)证书;⑤教师资格证;⑥普通话证书;⑦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背面写好姓名和报考岗位)。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原件供审核,复印件提交)。
归国留学人员,除以上报名所需材料,另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先凭苏州市人 才服务中心(苏州市海外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资格验证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待考试、体检、考核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录取聘 用的相关手续。
2. 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相关材料和证书(件)须符合本《简章》的规定要求,代报名人另须出示其身份证。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2014姑苏区学区划分
篇二:苏州市姑苏区教育局门户网站
学校名称 对应学区范围
姑苏学区划分:小学篇
与苏州市彩虹小学共享施教区,将三香路以南原金阊区的苏州市彩虹小学
施教区,同相邻的原沧浪区的苏州市姑香苑小学施教区合并,实行施教区
共享。共享施教区内的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可自主选择两所学校的对应学区房
三香福郡,景运家园,姑香苑,姑香新
任一所接受义务教育。
苏州市姑香苑小学
姑香苑小学学区范围:桐泾路(不含桐泾路)以西,胥江河以北,大运河
象牙新村等
以东,双桥河小河浜以南。 包括:三香福郡,景运家园,姑香苑,姑香新
苑,劳动路92、98、110号,双桥村,三香村,三元路,奥林花园,胡家角,
金色家园,西环路899号,象牙新村。
与苏州市姑香苑小学共享施教区,将三香路以南原金阊区的苏州市彩虹小
学施教区,同相邻的原沧浪区的苏州市姑香苑小学施教区合并,实行施教
区共享。
苏州市彩虹小学
彩虹小学学区范围 东至:桐泾南路西(三香路---里双桥) 南至:金阊区
与沧浪区交界河(里双桥---大运河) 西至:大运河(体育中心体育场---
狮山大桥) 北至:三香路南(狮山大桥—桐泾南路)
凤凰街(不含凤凰街)、滚绣坊43号、乌鹊桥弄(含乌鹊桥弄)以西,十梓如:锦沧花园,南林苑,醋库巷,南门
苏州市平直实验小学
街以南(含十梓街旧号159号以后,新号388号以后),人民路以东(含人民新村,苏晶新村,近潘村,苏医新村,---- 苑,奥林花园,金色家园,西环路899号,
路48号~59号),人民路、环城河以北。包括:长洲路,石家湾,泗井巷,竹辉新村,世纪花园等
张思良巷,马济良巷,十全街267号及以后,五卅路(1~77号),朱进士巷,
吏舍弄,马军弄,西瓦爿弄,梧村,信孚里,燕家浜,燕家巷,一人弄,
慧珠弄,羊王庙,滚绣坊43号以后,沧浪亭街,沧浪亭后,锦沧花园,南
林苑,醋库巷,南新村,南门新村平房,苏晶新村,近潘村,苏医新村,
竹辉新村,世纪花园,东一路,东二路。
苏州市平直实验小学共享施教区,施教区确定为人民南路、南园南路(含
南园南路)以东,青阳河、南环东路以北,翠园新村以西,南门路(含南
如:领秀江南、南环公寓、南园公寓、
门路)以南区域。具体地址包括:领秀江南、南环公寓、南园公寓、南园
苏州市南环实验小学
南路、南环花园、华侨公寓、肖金村、蔡家村、大窑场、翠园一村、翠园
一村、翠园二村等
二村、南园花苑、南环东路7号、南环东路9号、南门路48-1、南门路49-1
等住宅或小区。
人民路以东(含人民路117号~258号间双号),干将路以南(不含干将路),
环城河以西,十梓街(含十梓街北侧路面)以北。 包括:皇宫后,元和路,
体育场路,同德里,洁里,锦帆路,皇废基,金挂弄,通关坊,前梗子巷,
草桥小学
民治路,甫桥下塘,公园路,沈衙弄,草桥弄,九如巷,槐树巷,穿心街,
五卅路(77号以后),钟楼新村,钟楼头,甲辰巷,升龙桥下塘,石匠弄,
唐家巷,兴市桥,毛家弄,祖家桥,祖家桥浜,百狮子桥,望星桥北堍,---- 南园南路、南环花园、华侨公寓、翠园
张家弄,香积弄,观音弄,严衙弄,叶家弄,官太尉桥,定慧寺巷,定慧
寺前,苏公弄,顾亭苑。总务处地址:A楼305 总务处电话:0512-68443899
宣传部电话:0512-68443899 传真:0512-68443899
学区: 沧浪新城友新路以东,包括:天辰花园、博雅苑、四季晶华、万佳天辰花园、博雅苑、四季晶华、万佳花
沧浪新城第一实验小学
花园、盘蠡花园(48-62幢)。咨询电话68552666 (工作日8:30-17:00)。 园、盘蠡花园
沧浪新城友新路以西 包括:福星新城、湖山新意、世贸运河城。 咨询电
沧浪新城第二实验小学
话:67861000;联系人:程老师
乌鹊桥弄以东,凤凰街以东(含凤凰街旧号1~63号,新号188号以内东至
葑门城门口),带城桥下塘、吴衙场以南(含带城桥下塘至37号、吴衙场、
百步街),南园桥、环城河以北。包括:十全街2~1……699号,二郎巷,如:养蚕里新村,玉兰新村,桂花新村,
带城中心小学 尚书里,彭义里,相王弄,南石皮弄,网狮巷,大树头,阔家头巷,五龙福园小区,竹苑新村,木杏新村,水仙
堂,滚绣坊3~43号,华家场,宋家村,河北村,周家村,木杏桥,高家村,弄等小区
养蚕里新村,玉兰新村,桂花新村,福园小区,竹苑新村,木杏新村,水
仙弄,百步街1~10号。
人民路以西(含人民路原45-90号),道前街以南(不含道前街),至护城河东大街、西大街、吴县新村、潘环巷、
止。 包括:东大街、西大街、吴县新村、潘环巷、新市路、中军新村、遵新市路、中军新村、遵义新村、师古巷、
东大街小学
义新村、师古巷、复兴弄、中军弄、新桥巷、腊梅里、梅家桥弄、司前街、复兴弄、中军弄、新桥巷、腊梅里、梅
地方弄、画锦坊、万丽花园、佳安别苑、金狮河沿、金狮巷、书院巷、东家桥弄、司前街、地方弄、画锦坊、万福星新城、湖山新意、世贸运河城
采莲巷、南采莲巷、东善长巷、西二路、向阳新村、太师巷、南园新村3-5丽花园、佳安别苑、金狮河沿、金狮巷、
幢、7-8幢、11幢、18-20幢、35幢、52幢。 书院巷、东采莲巷、南采莲巷、东善长
巷、西二路、向阳新村、太师巷、南园
新村
横塘大运河以东,胥江路(不含胥江路)以南,盘门路(含盘门路)以西,解放金塘新村,解放新村,巴里新村,金桥
路(含苏福路)以西以北。包括:金塘新村,解放新村,巴里新村,金桥新新村,东巴里,西巴里,巴桥头,炒米
姑胥小学
村,东巴里,西巴里,巴桥头,炒米浜,何家塔,高木桥,费家村,东市浜,何家塔,高木桥,费家村,东市梢,
梢,柳家浜,河里村,盘景苑。
湄长小学
南环一村,东吴村,团结桥巷,觅渡小学:(里河新村96幢南)
莫邪路以东(1~742号),环城河以东,南环东路以北,葑门路以南(含葑
门路208号以后,横街93号以后),东环路以西。包括:东、西肖堡场,城
如:里河新村,现代花园,长岛花园,
觅渡小学 湾村,草鞋湾,莫邪路1~742号,葑门路208~348号,横街93~160号,杨
杏秀新村
枝塘路84~2、86~2,小桥巷1~68,朱家弄,里河新村39幢以后(除191
幢—199幢),现代花园,长岛花园,杏秀新村。
人民路(含10~218号)以东,内马路(不含内马路)以南,南园南路(不
南环中心小学 含南园南路)以西,南环东路(含南环东路)以北。包括:南环新村,南南环新村,南环三村,南门新村等
环东路898号,人民路179号,南园南路25号,华侨花园(人民路188号),一村,东吴村,团结桥巷 柳家浜,河里村,盘景苑 人民南路以东,南环东路以南。 包括:湄长新村,苏苑新村,南华公寓,湄长新村,苏苑新村,南华公寓,南环
南环三村,南门新村(人民路以西)。 咨询电话:65200426;联系人:李
敏老师;开通时间 8:30-17:00
人民南路(1-54号)以东,内马路(含内马路)以北,翠园新村以西,南九条弄,肖金村,蔡金村,翠园新村,
门路(含南门路)以南。包括:九条弄,肖金村,蔡金村,翠园新村,保保兴里,大窑场,南园南路,南环四村,苏州市姑苏区教育局门户网站。
南门路小学
兴里,大窑场,南园南路,南环四村,南环东路9号,南园花园,南环公寓,南环东路9号,南园花园,南环公寓,南
南环花园。 环花园。
人民南路以西,南环西路以北、原盘门横街、吉水桥以东,环城河以南。 包皮匠弄、清河浜、五十六间、万丰里、
括:皮匠弄、清河浜、五十六间、万丰里、保兴里、裕堂桥弄、盘门新村、保兴里、裕堂桥弄、盘门新村、保兴里
盘溪中心小学
保兴里新村、摇船头、大龙新村、南环西路21、23、24、27、28号,南环新村、摇船头、大龙新村、南环西路21、
西路26号。
解放路、盘门路以东,环城河以南,盘门横街、吉水桥(含横街)以西,
盘新小学 南环西路以北。包括:盘溪新村,吉水桥沿河,朱公桥弄,杨家浜,大河盘溪新村,明日家园,盘福苑等
浜,上沙苑,财亨利新村,盘门路57-198号,邱家桥,明日家园,盘福苑。
凤凰街以东(含凤凰街新编号66~132号,现凤凰街102号:原凤凰街162
号小区),十梓街以南(现十梓街新编单号1~221号,十梓街1号仍参照以
沧浪区实验小学 往:不含苏大校区内教工宿舍楼),孔府司巷以北(含孔府司巷北侧路面)
包括:善家巷,东小桥弄,东小桥下塘,迎风桥弄,迎风桥下塘,盛家带,
望星桥南堍,忠信桥,螺丝浜,凤凰街102号(新建小区),孔府司巷8号(新---- 23、24、27、28号,南环西路26号。
2015江苏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招聘109人公告
篇三:苏州市姑苏区教育局门户网站
2015江苏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招聘109人公告 江苏教师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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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苏州 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办发[2011]27号)有关规定,经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定于2015年1 月19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09名。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苏州市区生源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须具有学士学位);
2.苏州市区生源学前教育(幼儿教育)师范类大专毕业生;
3.苏州市区生源非师范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具有相应学位),但本科毕业生报考基础学科岗位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本科阶段学习期间获得校级奖学金三次及以上;
4.在江苏省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或在校学习期间获得校级奖学金三次及以上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须具有学士学位),不受生源地限制;
5. 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不受生源地限制:
①本科阶段获得过优秀毕业生称号;②本科阶段学习期间获得校级奖学金三次及以上;③研究生阶段学习期间获得过校级奖学金。
6.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
(三)学历条件为本科及以下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为中级及以下的社会在职人员限报部分岗位,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 年1月19日以后出生),户籍须在苏州市区(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区户籍);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社会在职人员,年龄 须在4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9日以后出生),户籍关系须在苏州大市;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社会在职人员不受户籍地的限制,年 龄须在45周岁以下(1969年1月19日以后出生)。
(四)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2014年苏州市区生源的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毕业生按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其他往届毕业生和持 各类成人教育毕业证书应聘的人员按社会在职人员的资格条件报考。2014年7月1日后毕业至今尚未就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按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 考;其他归国留学人员按社会在职人员资格条件报考。
(五)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不受户籍或生源地的限制,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岗位。
(六)招聘单位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5年1月19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 的,即起算时间为2013年1月19日前,以此类推。灵活就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其工作经历时间自登记灵活就业并审批确认或营业执 照颁发之日算起。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表
四、报名方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1月19日8:30——15:30。
2.报名地点: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
(二)报名程序
1.选择岗位。报名者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选定应聘岗位后,向“现场报名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报名处)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交复印件)。
2.资格初审。经报名处初审,符合规定条件的报名者领取《2015年苏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1份,将《登记表》中“报名者填写内容”填写完整并加贴照片后交报名处签字(盖章)。
3.验证登记。经初审合格的报名者持《登记表》和应聘材料原件,到人社部门现场设立的“验证登记处”进行验证。验证合格的报名者当场办理登记手续, 同时交纳笔试费100元/人,并将《登记表》(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交我局现场设立的“信息录入处”,录入考试相关信息并拍照。
(三)报名注意事项
1.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出示本人① 身份证;②学生证;③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④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及相关 获奖证书;⑤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⑥应届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证明;⑦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 照1张。
2.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往届毕业生,须出示本人①身份证;②户籍证明(户口簿);③学历(学位)证书;④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 “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⑤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及相关获奖证书;⑥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⑦ 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1张。
3.社会在职人员和持各类成人学历教育毕业证书应聘的人员,须出示本人①身份证;②户籍证明(户口簿);③学历(学位)证书;④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⑤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1张。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可以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苏州市姑苏区教育局门户网站。
4. 夫妻两地分居的,另须出示结婚证书和在苏州市市区一方配偶的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照顾父母身边无子女的,另须出示父母双方同在苏州市市区的户籍证明(户口簿)和身边无子女的证明。
5.归国留学人员,须出示本人①身份证;②户籍证明(户口簿);③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④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1张;⑤国家教 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先凭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苏州市海外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学 历学位资格验证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待考试、体检、考核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录取聘用的相关手续。
6.应聘者本人必须到现场报名,不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
7.本次招聘笔试设开考比例为3:1,岗位开考比例另有要求的除外。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9、凡报名者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或主管部门直接分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10. 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五、招聘考试
(一)招聘考试分两部分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根据招聘计划数,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 3:1的比例确定取得面试资格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苏州市姑苏区教育局门户网站。
招聘考试总分(100%)=笔试(按占比40%计)+面试(按占比60%计)。
(二)领取笔试准考证
报名者经资格审定合格并办理笔试相关手续后,于2015年2月7日(周
六)9:00-16:00到苏州市教育考试院(苏州市劳动路289号)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1. 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日期为2月10日(周二),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 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专业理念、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
3. 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领取面试资格证
参加笔试的考生可从2015年2月16日(周一)起登录苏州教育网站查阅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 单。取得面试资格者于2015年2月27日(周一)到苏州市教师发展中心领取面试资格证,(代领者凭本人身份证、考生身份证和笔试准考 证原件领取,复印无效。)同时交纳面试费100元/人,逾期不予办理。
(五)面试
面试于2月28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以试讲为主的专业面试,讲一节与应聘专业、层次相一致的微型课(或说课)。
中小学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学科教师岗位和幼儿园教师岗位,以及职业学校的专业课教师岗位面试须增考专业技能测试,试讲与专业技能测试各占面试总分的50%。
面试分数以百分制计,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相同的,则由主管部门另行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六)关于考试费用
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的通知》(苏价费字 [2007]204号、苏财综字[2007]44号)规定,我局直属学校公开考试招录新教师的考试费用包括笔试费100元/人和面试费100元/人两项, 分别由苏州市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负责组织面试的单位收取。
六、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 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 行。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七、资格复查和考核(考察)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聘用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15日。确因情况特殊,经主管部门批 准可延长至30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聘用考察(考核)标准参照 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对考察(考核)不合格人员,招聘单位应将不合格的理由书面通知考生。考生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申请复 核,招聘单位应当接受复核申请,并须30日之内给予书面答复。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自接到复核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经招聘 单位主管部门复核无异议后,报市人社局备案。
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经招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报市人
姑苏区2014年姑苏区小学幼儿园入学入园政策相关问题解答
篇四:苏州市姑苏区教育局门户网站
2014年姑苏区小学、幼儿园入学入园政策
相关问题解答
姑苏区教育和体育局
2014年5月15日
1.问题:2014年姑苏区应对新一轮入园高峰有哪些重要举措? 学前教育是重要的公共社会事业。姑苏区坚持政府投入为主,公办幼儿园为主,教育行政管理为主,鼓励多渠道投入,支持多体制办园的学前教育体系,全区学前教育三年入园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9%以上。近年来,姑苏区政府针对经济社会发展和学前教育发展现状和趋势,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普惠性,完善学前教育阶段招生改革和公共服务体系,积极应对新一轮入园高峰努力办好优质健康的学前教育。今年,将采取下列五项措施:
一是要加快建设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新建配套幼儿园,今后5年我区将兴建幼儿园5—8所,逐步缓解区域内入园难矛盾。
二是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公办幼儿园为主、教育行政部门主管为主,鼓励多渠道投入、支持多体制办园的学前教育体系。积极支持发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鼓励支持公办幼儿园帮扶民办幼儿园。
三是建设学前儿童看护点。积极响应市政府关于创新流动儿童学前教育的管理办法,根据《苏州市学前儿童看护点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开始在全区建立学前儿童看护点,同时加快清理整顿无证幼儿园。
四是提高教育质量,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多途径开展教师培
训,加大优秀教师评比奖励力度,推动教师专业发展,全面提高姑苏区学前教育质量。
五是幼儿园招生严格按照“相对就近”、“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进行,依次满足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严禁不足龄及不符合条件的幼儿入园。
2.问题:2014年促进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从严控制择校比例有什么具体举措?
2013年,我区通过了全国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认定,成功创建全国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区作为一个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区跨进了义务教育发展的新历史时期。
2014年,我局将根据省政府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适应城市建设和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特别是对优质教育资源渴求的需要,结合苏州市教育局下发的《2014年苏州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意见》文件精神,优化学区划分,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继续做好相关工作。
一是共享资源。在2013年南环实小、平直实小共享施教区,彩虹小学、姑香苑共享施教区的基础上,结合推进集团化办学的契机,进一步试点敬善教育集团部分共享施教区。原属善耕小学的南至苏站路、北至312国道南侧、东至齐门外大街西侧、西至人民路区域划为敬善教育集团共享区域。具体地址包括:中梁天御、平江怡景、锦荷苑。施教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可自愿在敬文、善耕两所小学中的一
所接受义务教育。
今后,随着我区教育资源布局不断完善,新校不断建成使用,新校学区划定和相关老校学区调整将持续进行,我区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和均衡程度将不断提高。 二是提升水平。加快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全力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将通过集团化办学、校外专家助推课程改革、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学校特色文化建设、苏派课堂教学、组建五个项目学校共同体等途径加快提升义务教育办学水平,为学生提供公平、优质、适切的教育。
三是按需供教。深化教育改革,为残障儿童少年提供优质教育服务。三所培智学校在满足适龄残障儿童接受9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将坚持特色办学和错位发展,其中平江培智学校侧重于脑瘫和自闭症残障儿童的教育研究和实践,沧浪培智学校侧重残障儿童的学前教育研究和实践,金阊培智学校着力于残障儿童的职业教育研究和实践。
四是师资交流。落实江苏省政府文件规定,积极推动全区校际之间的校长与教师交流,促进校际之间教育质量基本均衡,真正从源头上缓解择校现象。
以上措施的落实,必将进一步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缓解压力,有效促进教育公平。
3.问题:2014年姑苏区小学、幼儿园入学入园工作时间是怎样安排的?
(一)幼儿园招生时间
5月28日,统一公布2014年幼儿园招生一览表.
5月29—31日,各级各类幼儿园统一招生。
(二)小学入学报名时间
5月15日,统一公布小学施教区。
6月7—9日,各校组织报名工作。
4.问题:2014年姑苏区小学、幼儿园入学入园咨询工作如何安排? 咨询地点:姑苏区入学入园咨询接待处(西环路3068号姑苏区行政中心西区3号楼1楼,入口在行政中心西区大门南侧)。
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咨询热线:65583213、65586825。 咨询电话统一在5月15日上午9:30分开通。接待时段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节假日、双休日休息。接待工作日按照规定,由工作人员接听电话、咨询接待、网上回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