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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信息员工作制度
篇一:信息源制度
开发区专职信息员工作制度
1、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2、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3、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4、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5、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
6、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
7、不在公共场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8、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
9、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件传达机密。
10、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信息员工作制度
篇二:信息源制度
一、信息员条件信息源制度。
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熟悉本部门工作,文字能力较强,工作认真负责,勤于研究问题。
二、信息员工作要求
1.准确把握我县政治经济工作的中心任务和阶段性工作重点,围绕本单位确定的各项工作重点采集报送信息。
2.立足本单位实际,全面客观反映情况。及时报送本单位近阶段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最新经验成果。
3.经常深入各支部进行信息调研,掌握实情,采集报送信息。
4.重大信息两小时内报送,在上报前要进行核实,所列数字、事件、单位都要求准确无误。一般动态信息在两日内报送。
政务信息要注明标题、单位、作者。
5.各单位定期开展信息员培训工作,提高广大信息员业务素质,评比优秀信息,提高信息员工作热情。
6.信息员要加强自身学习,提高信息写作水平。
三、信息采集报送内容
1.全县有关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2.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重要会议精神情况。
3.对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关键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等方面的调研。
4.上级领导到各部门调研的情况。
5.各单位在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和经验。
6.全镇各类重要活动的开展情况。
四、报送格式:
信息均以邮件报送,标题后备注xx信息,区别其他信息。信息题目统一用二号黑体,二级题目统一用小二号楷体GB,正文统一用小二号仿宋GB。文稿结束处统一用三号字体,以小括号形式注明单位、部门及信息作者。
五、奖励制度
每季度对信息报送和录用情况进行汇总通报,年终对各单位信息报送和录用情况进行考核,对优秀信息单位给予“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奖,对工作优秀者给予“优秀信息员”称号,由本单位给予适当奖励。
信息员工作制度
1各单位组织信息员业务培训,提高业务员素质。
2.各单位建立健全信息工作例会制度。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信息员会,总结交流信息工作情况,布置下阶段信息工作。每年底由各单位分管信息的领导参加的信息工作会,总结全年信息工作情况,布置下一年信息工作,表彰信息先进个人。
3.各单位加强对信息工作的重视,拟订本单位信息考核奖惩办法。通过质量考核、数量考核方式考核信息工作。
4.实行稿酬奖励制度。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奖、优秀信息员奖。
5.完善信息报送登记制度。做到条目清晰,查实有据。
6.各部门充实信息工作人员。确定专职、兼职信息工作人员1-2名。
7.把信息工作纳入本单位绩效考核。信息源制度。
8.从政治、学习、工作上关心信息工作人员,为信息工作人员提供必要条件,允许参见重要例会等。
信息员制度
篇三:信息源制度
信息员制度
为了加大各项工作的宣传力度,形成宣传工作的整体合力,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员的条件: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熟悉党建工作,文字能力较强,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扎实,勤于钻研问题。
二、信息员的职责任务:
1、工作动态:及时反映党政领导班子重要公务活动情况,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及进展;
2、工作经验:深入反映龙兴开放开发及机关自身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和新经验、新成效;
3、阶段要情:综合反映季度、半年度、年度和其他阶段性工作计划与总结;
4、问题反映:及时反映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
5、热点传递:及时反映重要社情民意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
6、其他内容:镇域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三、工作要求:
1.凡被区级相关媒体采用的信息、工作简讯、工作动态、短评等稿件,每篇给予稿酬人民币100元;采用的理论文章、调研报告、工作纪实等稿件,每篇给予稿酬人民币500元。完成任务量后,新增加采用量按稿酬双倍奖励。
2.凡被市级相关媒体采用的信息、简讯、图片、短评等稿件,每篇给予稿酬人民币300元(网络信息减半执行,下同);采用的理论
文章、经验总结、工作纪实等稿件,每篇给予稿酬人民币1000元。
3.凡被国家级刊物及媒体采用的简讯、图片、短评等稿件,每篇给予稿酬人民币500元;采用的理论文章、调研报告、经验总结、工作纪实等稿件,每篇给予稿酬人民币2000元。
4.有重大影响的稿件,进行专项奖励,奖励金额由党委扩大另行确定。
5.同一稿件被报刊刊载后转发至网络的,不重复计算稿酬;同一稿件被其它不同类别刊物、媒体和网络同时采用的,可以视情况分别计算稿酬。信息源制度。
6.考核统计工作由镇党政办负责,撰稿人要及时提供稿件录用信息。
农村信息员管理办法
篇四:信息源制度
中宁县农村科技信息员工作管理办法
一、 农村科技信息员基本条件:
⒈具有高中(含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具备一定的组织活动能力。
⒉热爱农村科技事业,具有较强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⒊ 掌握一定的农村科技专业知识和计算机应用基本知识。
二、农村科技信息员基本要求:
力求达到“五能”要求:能熟练采集、报送农民需求信息;能根据当地农民的实际需求,查找、宣传相关农业科技信息;能组织农民收看“星火科技频道”节目及相关知识培训;能指导农民上网获取信息;能开展农业科技知识的宣传推广,传播现代农业科学知识。
三、信息员基本任务:
⒈ 收集当地的农产品市场信息及技术难题,推介农村实用技术信息,开展农产品中介活动。
⒉ 协助发展IPTV用户,组织农民群众不定期收看星火科技频道,组织农村科技知识培训,推广农业科技成果,传递农村科技信息。
⒊ 每个服务点信息员每月应向市农村科技信息服务中心报送5条以上的本地(产业)信息,并要有1条以上的信息被采用;每个服务站信息员每月应向市农村科技信息服务中心报送10条以上的本地(产业)信息(不包括服务点报送的信息),并要有3条以上的信息被采用。
四、农村科技信息员的管理要求
⒈ 每半年定期对信息员进行一次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每年对信息员进行考核,对工作业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按时完成交办的任务的服务站、点信息员给予适当补贴,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信息员给予通报,整改后确实不能胜任信息员工作的给予取消信息员资格。
⒉ 信息员在履行好信息员职责的同时,在工作中要注意遵守党和国家及各级政府的政策、法律法规,严格保密法、涉外法及
其他财经纪律。
⒊ 信息员不得向用户传递不实、虚假信息,未经市农业科技信息服务中心审核的信息给用户造成的损失由信息员个人负责理赔;凡经中心审核的信息资源所产生的后果,由服务中心负责。
⒋ 信息员不得采取欺诈、欺骗等不法手段,以信息员的名誉获得不法收益,如有发生并被证实,将取消信息员资格,并由个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