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我的范文网!

济源中院召开调研、案例、信息、宣传工作会议

自荐信 时间:2020-04-10

【www.myl5520.com--自荐信】

济源中院迅速贯彻落实
篇一:济源中院召开调研、案例、信息、宣传工作会议

济源中院迅速贯彻落实

全省中级法院院长暨全省法院第十二次党

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

1月30日,济源中院先后召开党组会和全体干警会,迅速传达全省法院院长暨全省法院第十二次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王卫民院长对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六点要求。

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教育和引导全体干警将思想统一到张立勇院长和李建设书记的讲话精神上来,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明显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审判质效得到明显提升。

二是尽快召开两级法院会议,安排部署今年的工作。要围绕张立勇院长提出的“七个坚持”,拟定于2月中旬召开两级法院工作会议,确定济源两级法院的工作重点和工作任务,积极稳妥、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

三是继续开展好“廉政建设年”活动,进一步加大对案件自由裁量权、案件执行权、司法拍卖活动等重点岗位、关键环节以及有关人员的监督、制约和管理。

四是积极开展制度创新,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监督制约机制,全面推进岗位权利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和审判管理规范工作,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

五是以深入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开展好经常性教育工作,夯实防腐倡廉的思想基础。

六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树立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要通过正反事例,既要大力弘扬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清正廉洁、执法为民的正面形象,又要勇于揭丑、敢于担当,表明法院反腐倡廉的决心和信心。

我心中的法院宣传
篇二:济源中院召开调研、案例、信息、宣传工作会议

“我心中的法院宣传”征文比赛

法院宣传工作的“三步走”

——以曲靖中院为例组建全省法院大宣传格局的思考济源中院召开调研、案例、信息、宣传工作会议。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中心主任 区鸿雁

近年来,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三步走”的方式狠抓司法宣传工作,多篇新闻作品被市以上报刊选用同时每年都有一些刊播文章被授予好新闻作品称号,2006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2008年法院宣传工作又有新突破,上半年中院机关就在市以上媒体刊发宣传稿件500余篇条,拍摄制作以案释法电视专题片20余期在中央省市电视媒体播出,其中在国家级平面媒体刊发稿件近上百篇条,1篇新闻稿件被授予国家级好新闻奖,一名同志连续3年被中国法院网授予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先进个人。在“与法同行”开播一周年之际,笔者结合曲靖中院新闻宣传工作的做法及体会就如

何组建全省法院大宣传格局谈点粗浅的体会。

一、落到实处的领导重视

“法树尊严宣国信,德敷道义正民风。”从2003年起,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每年研制工作要点时,都把宣传工作作为加大审判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提出明确的计划、目标和任务,纳入中院机关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摆在

与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常抓常议,做到“机构、设备、人员”三到位。同时认真落实“以感情留人、以事业留人、以待遇留人”政策来壮大宣传员队伍,使从事司法宣传工作的同志有奔头、有盼头,踏

踏实实、专心致志地搞好宣传工作。

一个高明的、具有较强的工作洞察力和政治敏锐性的领导干部,必然会认识到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必然会是一个敢于和善于抓新闻宣传工作的能手。作为曲靖中院“一把手”,杨照民院长始终对宣传工作的“喉舌”作用有着足够清醒的认识,一直把宣传工作作为提高司法能力的重要内容来抓,亲自管宣传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听取宣传工作汇报,分析研究法院宣传工作动态,理思路、出题目、找线索,及时帮助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院领导带头撰写调研或理论文章。2007年下半年至今,仅杨照民院长就在市以上报刊刊出各类宣传文章30余篇,其中人民法院报刊出10篇。另外,曲靖中院每两年召开一次全市法院宣传工作会议。早在2004年就在院机关办公室设立正科级内设单位信息宣传科;2006年,正式在机关内部设立独立机构新闻中心(挂靠院办公室,新闻中心主任享受中院部门正职待遇),2007年正式设立内设机构新闻宣传中心,下设影视宣传科和综合科两个正科级机构,全面组建由中院各部门及9个基层法院兼职宣传员组成的宣传阵营。

在2006年曲靖中院的《全市基层法院综合考核办法(试行)》中,

明确把宣传和调研工作列为重要内容,占5.5%。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必要的物质装备是搞好新闻宣传工作的基础条件,没有这个条件,巧妇也难为无“炊”之“米”。“炊”是工具,“米”是内容,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杨照民院长经常在各类会议上强调说。为此,曲靖中院每两年召开一次全市法院宣传工作会议,嘉奖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同时,实事求是地分析司法宣传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制定加强信息工作的办法和措施;硬件投入上为从事宣传工作的同志每人配备一台电脑,还配备了传真机、打印机和照相机,在计算机更新换代、软件升级、上网等方面亦优先予以安排;管理考核方面初步形成了以中院信息宣传领导小组为龙头,中院各部门及基层法院办公室宣传骨干为基础,人人有任务、层层有指标的宣传调研网络;组织保障上,辖区9个基层法院、中院各部门都把业务熟悉、有一定写作功底的年青同志

确定为宣传员,保证了宣传工作的正常运转。

法院工作是法治宣传的“富矿”,法院可供宣传报道的资源和条件得天独厚,关键是思想重不重视。新闻宣传不能热在上头,温在中间,凉在下面,不能时紧时松,时好时坏,不能是想起来重要、忙起来不要,需要时重视、日常中忽视。为此曲靖中院从2006年起,先后出台《信息宣传工作规定》、《新闻中心职责和奖惩办法》、《关于加强全市法院系统影视和网络宣传工作的意见》等系列规章制度。一是建立健全信息、宣传、调研和审判案例的编写报送制度及奖励制

度,对被国家级、省级、市级媒体采用的,分别给予稿酬1-5倍不等的奖励,同时开展每年一次的“好新闻、好通讯、好调研、好信息”评比等活动,激发了干警自觉参与调研宣传工作的热情。二是建立通报督促制度,从2006年起,由新闻中心根据中院工作要点制作宣传工作要点,由党组讨论后以文件形式下发执行,形成年初宣传工作有布置,季度有督促,半年一通报,年终有评比的工作机制。院领导还注意通过各种形式让宣传干部及时了解决策意图,出题目、压任务,并抓好督促检查,增强做好宣传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三是注重阵地建设,整合内部刊物《代表委员联络通讯》、《滇东法苑》及曲靖法院网站资源。为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在整合原有法院工作信息、简报的同时,从2004年起创办内部刊物《代表委员联络通讯》, 2005年初又创办了内部刊物《滇东法苑》,并在年底开通运行曲靖法院网站(

也成为社会各界了解、宣传、监督司法工作的重要窗口。

二、加强队伍建设

长期以来,法院新闻宣传一直是热在上头,温在中间,凉在下面,时紧时松,时好时坏。近两年,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原有的30多名兼职信息宣传干部中有近20人因种种原因,一年都没有提供过一条新闻信息或写过一篇新闻稿件,多数稿件时效性差、内容老套。一些同志的思想认识停留在“部门指派的工作”上,且兼职员多是各审判部

门的骨干,审判工作与兼职工作冲突时只好以审判工作为

主。

兼职同志既要搞好审判工作,又要做好宣传工作,工作性质交叉、工作量大、任务重,因此必须选拔那些事业心强、知识面广、综合能力强、年纪轻、热爱宣传工作的同志来兼职。这样有利于法院宣传干部素质结构优化和提高,同时二者可以通过“虚、实”结合,达到相互借鉴,相互促进,消除“隔行如隔山”的弊端,为今后宣传干部

的交流、提拔或转岗使用提供广阔的空间。

如何在实践基础上,更好地发挥兼职宣传员的作用? 曲靖中院认为首先要引入竞争机制,扩大兼职宣传员队伍。选拔一部分愿意、乐于兼职宣传工作的同志充实到兼职宣传队伍中,并在年龄上实现梯次配备,形成老、中、

青相结合,保持兼职宣传员工作的连续性。济源中院召开调研、案例、信息、宣传工作会议。济源中院召开调研、案例、信息、宣传工作会议。

其次要加强业务培训。采取举办培训班、跟班锻炼、开展经验交流、外出学习考察等形式,定期对兼职宣传干部进行培训,不断增强其新闻宣传观念和履职意识,促使他们更好地履职尽责。提高素质方面,曲靖中院一是采取请进来的方式,邀请报刊记者、编辑为宣传员系统讲解宣传稿件的采集渠道、编辑方法和报送要求等。二是定期由主管宣传工作的院领导主持召开宣传工作例会,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通报宣传工作情况,研究宣传工作

法院调研信息工作考评办法
篇三:济源中院召开调研、案例、信息、宣传工作会议

XX县人民法院

2015年度调研信息工作考评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调研、信息工作,提高干警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司法水平,更好地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促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根据上级法院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考评奖惩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十八大、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队伍建设、法院管理、基层基础建设和司法改革等各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和发展建设决策提供依据。

二、总体要求

有目的、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调研、信息工作,全面、准确、及时地了解掌握和上报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及其他工作中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反映审判工作和法院其他各项工作的重要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措施和建议,预测趋势,总结经验,提高司法水平,增强司法能力,及时有力地指导法院审判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组织领导

l、调研、信息工作列入法院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由一名院领导分管。分管领导的主要职责是:定期召集有关人员分析调研、信息工作的形势,研究、部署和落实工作任务;组织专题调研,重大调研、信息活动;对调研、信息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协调,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

2、调研、信息工作在院党组的直接领导下,以研究室为牵头职能部门,以岗位目标管理为主要形式,形成以院党组为决策层、以研究室为主体的协调层和各部门共同参与实施的运行层的工作网络。全院成立调研、信息工作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主管副院长为副组长,设工作小组办公室于研究室,由研究室具体负责工作小组的会议召集和工作任务布置。

3、研究室负责全院调研、信息的日常组织、指导和督促工作,按季度通报各部门调研、信息工作完成情况。

4、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调研、信息的组织领导工作,及时对本部门的调研、信息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并对本部门干警拟报送的调研、信息稿件进行初审把关。

5、各部门应至少指定一名干警为兼职调研信息员,兼职调研信息员列入调研信息工作小组成员,各部门应为调研信息员了解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和收集信息创造有利条件,提供必要的方便和支持。

四、任务指标

1、院领导应带头搞好调查研究工作,全年应有1篇以上调研被市级以上刊物采用。

2、各部门全年应有2篇以上调研被市级以上刊物采用。(部门人数不足4人的任务减半计算)。

3、各部门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每月应向研究室报送1篇以上的信息,全年报送的信息不少于12篇,完成报送任务的奖励200元。(部门人数不足4人的任务减半计算)

4、刑事庭、民一庭、民二庭每季度应向研究室报送《人民法院案例选》案例不少于1个,全年不少于4个;每半年报送《人民法院公报》案例不少于1个,全年不少于2个;每年报送《中国审判案例要览》案例不少于1个;每年报送《指导性案例》案例不少于1个。其他业务庭室每半年应向研究室报送《人民法院案例选》案例不少于1个,全年不少于2个;

每年报送《人民法院公报》案例不少于1件;每年报送《中国审判案例要览》案例不少于1个。

5、研究室全年应有12篇以上调研、信息文章被市级以上刊物采用(其中调研6篇、信息6篇),选取编辑案例并向市中院报送不少于20篇,组织调研信息工作小组围绕法院各项工作和辖区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确定3个以上课题,进行专题调研。

6、根据上级法院统一部署以及本院工作实际,安排有关部门及干警参加学术讨论会、调查研究、信息工作任务等,相关部门及干警应当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7、35岁以下干警(含35岁)和新任审判员全年应有2篇以上文章被市级以上刊物采用(其中调研1篇、信息1篇)。

五、考评奖惩办法

1、调研、信息工作的考评由研究室负责组织,考评时间根据院党组的安排确定,考评年度与司法绩效考核年度同步。

2、将调研、信息、案例报送任务的完成情况纳入岗位目标考核,共计4分,其中业务部门调研、案件报送各计1.5分、信息计1分;综合部门调研计2分,信息计2分,未完成采稿和报送任务的,按规定扣分,扣完为止,扣分标准为:

岗位目标规定的调研信息总分值

每少1篇扣分分值=

调研信息基本任务数(市级以上)

3、调研超额完成任务的,市级每篇加0.1分,省级每篇加0.2分,国家级每篇加0.3分,调研论文获奖的按双倍分值计算加分;信息稿件被本院内刊采用的每篇加0.1分,被市级内刊采用的每篇加0.2分,被省级内刊采用的每篇加0.3分,被国家级内刊采用的加每篇0.5分;总分不得超过基本分的200%。

4、未完成案例报送的,按照庭室任务总数每少一篇50元的标准,由院财务从拨给该庭室的经费中予以扣减;完成案例报送任务的庭室,所报案例每篇奖励50元,未完成全部报送任务的只罚不奖。

5、35岁以下干警(含35岁)和新任审判员未完成市级以上采稿任务的,每少一篇扣个人年终绩效考核奖100元,并不得评先评优。

6、调研文章在国家级党政机关、政法系统或法院系统评比中获一等奖奖励作者5000元,二等奖奖励3000元,三等奖奖励2000元,优胜(优秀)奖奖励1000元;在省级党政机关、政法系统或法院系统评比中获一等奖奖励作者3000元,二等奖奖励2000元,三等奖奖励1000元,优胜奖奖励600元;在市级党政机关、政法系统或法院系统评比中获一等奖奖励作者1000元,二等奖奖励600元,三等奖奖励400元,优胜奖奖励200元;在县级党政机关、政法系统评比中级论文竞赛中获一等奖奖励作者600元,二等奖奖励400元,三等奖奖励200元,优胜奖奖励100元。

济源中院召开调研、案例、信息、宣传工作会议。

7、调研文章被《人民司法》、《法律适用》采用的,每篇奖励作者3000元;被《湖南审判研究》采用的,奖励600元;被《**审判》、《**日报》、《**通讯》采用的,奖励300元。

8、调研文章被国家级刊物采用的,每篇奖励作者1000元;被省级采用的,奖励600元;被市级采用的,奖励200元。

9、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公报》采用的,每个案例奖励作者1000元,奖励主审法官600元;被《人民法院案例选》、《中国审判案例要览》采用的,奖励作者800元,奖励主审法官400元;被省高院刊用或通报采用的,奖励作者600元,奖励主审法官300元;被市中院刊用或通报采用的,奖励作者400元,奖励主审法官200元。

10、一般性信息(1000字以内)被国家级内刊采用的,每篇奖励作者600元;被省级内刊采用的,奖励400元;被市级内刊采用的,奖励100元;被县级内刊采用的,奖励80元;

被本院院刊采用的,奖励50元。综合性信息(1000字以上2000字以下)被国家级内刊采用的,每篇奖励作者800元;被省级内刊采用的,奖励600元;被市级内刊采用的,奖励200元;被县级内刊采用的,奖励100元;被本院院刊采用的;奖励60元。

11、调研文章、经验材料被收录到国家级编印的书籍中的,每篇奖励作者1000元;被收录到省级编印的书籍中的,奖励600元;被收录到市级编印的书籍中的,奖励300元;收录到本院编印的书籍中的,奖励100元。一般性信息按上述级别分档,分别奖励作者300元、200元、100元、50元;综合性信息按上述级别分档,分别奖励作者600元、400元、200元、100元。

12、典型经验材料在全市、全省、全国法院系统召开的综合性会议、专题性会议以及党委、人大、政府系统召开的各类重要会议上交流的,分别奖励经验材料执笔人现金300元、600元、1000元。领导作出批示、领导机关作为决策或指导工作依据、促进重要问题解决的,分别再加奖200元、400元、1000元。

13、同一篇文章(案例)多级多项受奖或刊发的,按最高的层次给予奖励。

14、获奖论文、发表调研信息文章的作者或所在部门于当年12月10日前申报奖励,申报时应将采用稿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一并报研究室审核,经审核确认后的报相关领导审批,发放相应奖金,奖金分配方案由部门自行确定。

15、年终从工作突出部门评选产生调研信息工作先进部门,具体评选标准及奖励,由党组另行研究决定。

六、相关说明

1、本办法所指的刊物仅指县级以上党政机关、人民法院出版发行的报刊、编印的内部工作信息。

2、本办法所指调研文章指2000字以上的理论研究、统计分析、案例分析、工作经验、先进事迹报道等稿件,不含网络材料。

3、本办法所指的采用信息仅指县级以上党政机关、法院编印的内刊、书籍采用的信息。 4、35岁以下干警(含35岁)和新任审判员发表的调研、信息文章同时计入所在庭室完成任务数。

5、发表的作品系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署名的,均分计算数量和计发奖励。

6、如发现上报材料有明显抄袭现象的,一律不计入考核范围。对2次以上出现上述情况的取消评先资格,并给予通报批评。

7、本办法的奖励对象仅限于本院在编、在岗干警。

8、本办法与上级法院、本院制定的其他考评奖惩办法规定不一致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

9、本办法由院党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院党组另行研究决定。

如何做好新时代的法院宣传工作
篇四:济源中院召开调研、案例、信息、宣传工作会议

浅谈新媒体时代盘县法院宣传工作

经验做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对策

论文摘要:2013年8月19日至20日,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强调:“宣传思想工作一定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基本职责,胸怀大志、把握大势、着眼大事,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做到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法官们付出的无数心血和汗水,收获的劳动成果,正是基于宣传工作这根纽带,为外界所知晓和了解;也是宣传工作这根纽带,为群众理解和支持法院打开了一扇窗,打开了一扇门。根据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结合六年宣传工作的经验,浅谈一下如何做好新媒体时代盘县法院宣传工作。

以下正文:

人民法院宣传工作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反映法院审判工作、法院改革和队伍建设情况,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公正司法形象的重要途径。开展好法院宣传工作,对于推进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促进法院队伍建设具有重要积极的意义。

一、盘县人民法院宣传工作做法

笔者自2008年进入盘县人民法院研究室,干了6年多的宣传工作,其中的百般酸甜苦辣滋味,感触特别深。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宣传工作会议精神,盘县法院新一届党组高度重视宣传工作,不断

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立足审判、服务大局,积极借助“五个一工程”、“五个中心”人民法庭,总结运用“五条经验”,多角度、全方位开展宣传工作,展现自身工作的亮点特色。

(一)“六个一工程”

“六个一工程”,即播好一个电视专栏——《盘州法苑》、建好一个网站——贵州省盘县人民法院网、做好一个官方微博——盘县法院新浪微博、办好一个内部刊物——《盘州法苑》季刊、组好一支宣传队——盘县人民法院法律宣传服务队、建好一个官方微信——盘州法苑。

(1)一个电视专栏——《盘州法苑》。为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树立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争取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理解、支持和监督,盘县人民法院新一届党组班子转变思维,结合法院客观实际,进行突破和尝试,确定以“聚焦法制热点,弘扬法制观念,探求法律精神,增强法制意识”为节目理念,以盘县电视台为播出平台,开办了盘县本土第一档法制类节目——《盘州法苑》。 该栏目下设举案说法、法官风采、法治报道、直击庭审四个子栏目,每周一期,在周日晚8:00播出,每期播放时间为15分钟,并在当晚和次日多次进行重播。用老百姓喜闻乐见的电视形式,以法院审判执行等工作为载体,以举案说法等方式,加大法制宣传力度,为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开启新的窗口。该栏目自2012年5月6日开播至今,已制作播出117期,被当地老百姓亲切地称为“盘县的今日说法”。

(2)一个网站——贵州省盘县人民法院网。2012年9月,“贵州省盘县人民法院网”正式在互联网上开通。通过该网站,我院将裁判文书、通知公告、法院新闻等及时向互联网传播,把法院工作置于社会监督之下,进一步增强审判执行及相关工作的透明度,拓展司法公开的多维空间。自开通以来,已有6万余名网友访问了该网站。

(3)一个官方微博——盘县法院新浪微博。通盘县法院官方微博,及时高效传递法院工作动态,进一步促进法院司法公开。自2013年7月开通以来,盘县法院官方微博已发原创信息660条,并转发典型案例等相关信息1600余条,在推进法院宣传工作、普及法律知识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4)一本刊物——《盘州法苑》季刊。办《盘州法苑》内部季刊,内设审判实务、法院建设和法官风采等专栏,面向全市法院干警约稿,为全市法院干警交流经验、展示风采提供新的舞台,为加强法院宣传工作提供新的平台。并向市中院、县委、县人大等机关发送,受到上级的好评。

(5)一支宣传队——盘县人民法院法制宣传服务队。为充分发挥干警激情和活力,组建盘县人民法院法制宣传服务队,以歌舞、小品、朗诵、快板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定期深入辖区乡镇开展宣传,送法下乡,服务群众,丰富了宣传工作形式,展现了法院工作,增进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目前,法律宣传服务队已到盘县新民乡、两河乡、板桥镇等乡镇举办了9场法制演出,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6)一个官方微信。通过“盘州法苑” 官方微信平台每天传送文字、图片,为广大微友提供“精准、快捷”的法院动态。

(二)“五个中心”人民法庭

盘县法院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加强人民法庭建设的要求,推进自身管理创新,提出了建设“五个中心”人民法庭的工作思路,即把辖区人民法庭打造成“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司法便民服务中心、乡镇法律咨询中心、法律知识宣传中心、法院文化展示中心”。盘县法院以建设“五个中心”人民法庭为载体,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职能作用,为化解矛盾纠纷、方便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展示法院工作和文化做了大量工作。

通过全院干警不断摸索和努力,盘县法院宣传工作逐步步入正轨,一是法官用浅显易懂的方式为老百姓讲解法律知识,让更多的人学法守法、知法用法。通过法官深入当事人家中调查走访、案件回访,让老百姓感受到法官就在身边,司法就在身边;二是揭开法院的神秘面纱,用这个栏目把盘县法院工作展现在大众眼前,使人民群众在获取法律知识的同时,对法院工作有一个直观的、系统的了解,便于老百姓的监督和法院工作的提高;三是展现法官丰富的专业知识和高尚的职业道德。法官通过案例分析、庭审直击等方式,向观众展现其深厚的法律知识、娴熟的庭审驾驭能力和朴素的工作作风,实实在在地反映法官的专业技巧和职业操守。

二、盘县法院开展宣传工作“五条经验”

(一)党组高度重视。2012年以来,盘县法院党组将宣传工作

作为年度主要工作议题之一,“一把手”亲自安排部署,跟踪督促落实,在充分征求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相关宣传工作的方案、意见。

(二)全院全员参与。成立外宣办(与研究室合署办公),统一组织协调本院对外宣传工作,其他各部门结合自身职责,积极配合,真正做到全部门参与、全员参与。并注重发掘干警潜在能力,充分发挥本院干警、尤其是年轻干警敢于表现、善于宣传的专长,为法院宣传工作提供保障。

(三)保障及时有效。为做好宣传工作,盘县法院采取对外开源、对内节流的方式,积极筹措专门的宣传资金,配置摄影摄像、后期制作等装备,为做好宣传工作提供了必要的后勤保障。

(四)利用各种平台。运用好各种宣传平台的优势,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开展宣传。利用《盘州法苑》电视栏目、《法制生活报》、《六盘水日报》的法院专刊、《盘州法苑》杂志、政务微博、内外网等各种平台,加大盘县法院工作的宣传。

(五)审宣相互促进。找准审判工作与宣传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处理好审判与宣传的关系,以审判作为宣传的主要载体和内容,以宣传作为展示审判的主要手段和方式,做到审判与宣传两不误、双促进。

三、法院宣传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笔者就盘县法院宣传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进行阐述。

(一)大部分部门重业务,轻宣传工作。从普通干警到部门负责

本文来源:http://www.myl5520.com/gerenjianli/103116.html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