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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城市规划局

工作总结 时间:2022-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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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禹城市规划局

2016市建设局工作总结

  以下是工作总结栏目编辑为您整理的2016市建设局工作总结,供您参考,更多详细内容请点击(

  2016市建设局工作总结【一】

  2016年即将结束,为全面总结全市住建系统年度工作完成情况,梳理成绩经验,查找问题和差距,深入分析形势,进一步理清思路,认真谋划部署新年度工作,请各单位认真总结2016年各项工作,谋划2017年工作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取得的主要成绩。包括年度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主要成绩、重点工作。

  (二)主要经验做法和工作亮点。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四)2017年工作打算。

  二、报送时间和方式

  各单位于2016年12月20日(下周二)17:30前,将总结材料报局303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邮箱:llzjj303@163.com,联系人:贾小花,电话:3398031)。

  三、有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撰写,总结材料完成后,及时呈分管领导审阅、把关、签字后按时上报;各县(市、区)住建局负责汇总本县(市、区)住建系统内各相关单位的工作总结,并经各县(市、区)住建局一把手签字盖章后上报。

  二要实事求是。工作总结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反映成绩,找准查实存在问题;要用数据说明问题,包括2016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增长情况等,数字要准确,内容要详实,分析要深入,总结要全面。

  三要简明扼要。总结材料内容要条理清晰、层次分明、言简意赅。

  2016市建设局工作总结【二】

  今年以来,我局根据国务院、省、市等相关文件精神和《XX市2016年市直部门消防工作责任书》全面落实各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消除安全隐患,今年以来未发生火灾事故。现将我局今年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全面部署。

  一是成立以局总工为组长,公用事业局副局长及住建局各科、站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分工明确,各负其责;

  二是印发《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16年度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消防工作主要责任目标的通知》(南建综〔2016〕7号)和《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建综〔2016〕25号);

  三是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分解各项任务,进行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和考评,要求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建立组织机构,加强领导,细化方案,层层落实责任;

  四是每逢节假日,及时传达部署省、市各项消防安全工作,下发了《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春节及两会期间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南建综〔2015〕52号)。

  二、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

  一是我局制定印发《关于开展2016年XX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南建建〔2016〕30号);

  二是以安全月为载体宣传。6月16日我局组织人员积极配合市安委会组织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共发放宣传单1380份,安全教育扑克牌1200份,《建筑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常识》手册1300份;

  三是鼓励各地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为一线农民工送温暖活动,深入基层和施工现场一线,了解农民工工作和生活情况,向农民工赠送防暑降温、医疗等用品。组织专家深入施工现场为项目进行安全咨询服务,向工地赠送安全资料和慰问品等。

  四是“安全月”期间,所有在建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要按照我局印发的《2016年XX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施工安全生产自查自纠。

  三、强化建筑行业关键岗位执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工作。 一是今年我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知识专项培训的通知》(南建建函〔2016〕18号),消防安全培训结合建筑行业各类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切实增强建筑行业相关执业人员和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二是为促进建筑行业相关执业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树立消防安全意识,切实提高火灾防范和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我局建设培训中心特聘请消防部门专业人员授课,以提高建筑行业相关执业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消防意识、防范能力和建设项目消防分项工程的质量水平。

  四、开展在建施工工地消防安全巡查检查。我局安全监管部门对基层各单位的在建施工工地,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广泛的消防安全检查活动,内容包括消防安全、员工消防培训教育、电气线路、消防设施器材、消防重点部位应急救援、持证上岗等。

  一是标准化示范工地引路,把消防安全项目列入省市级标准化建设内容和要求,在每季度安全形势分析会中安排标准化示范工地观摩点评,使各地更加明确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的具体要求;

  二是按照《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活动,组织在建筑施工项目中开展全面排查消防隐患活动。01hn.com

  三是纳入安全现场勘查内容。要求每个在建项目必须按《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示范图集》进行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安全监管部门在现场查勘时,重点抽查“五牌一图”中的消防保卫牌是否健全、配电房消防设施是否齐全,做到防范未然;

  四是加强现场消防安全日常检查。定期安排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做到“六查”:查电器、查容量、查负荷、查接口、查线路、查临时用电,以减少和降低用电上的安全隐患。

  五、落实责任,推行质量终身责任制。我局按照住建部《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所有新开工的和仍在建的建筑工程,一是要签署五方主体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明确五方的具体负责人,负责人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时由建设单位统一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二是要建立五方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保存。目前,各级监督机构结合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正积极落实该项工作。

  六、在燃气安全方面,扎实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一是全市共有燃气企业32家,其中液化气企业27家,天然气企业5家。按照省厅的部署和要求,一是立即开展燃气安全督查。1-11月共检查燃气企业4家,排查安全隐患问题45处,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21份,提出整改意见25条,要求燃气企业限期进行整改。二是对上级精神进行宣贯。第一时间把上级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下发到企业,要求按照国家、省上要求进行落实,确保年终岁末燃气安全生产。三是继续整治无证无照燃气供应点。今年我局开展对延平区辖区内无证无照燃气供应点专项整治,规范辖区内瓶装燃气供应站(点),取缔不规范的燃气供应站(点)48个。

  七、加强物业消防安全管理。

  一是积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提高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安全能力。积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专业防火、灭火消防培训以及开展逃生演练活动,做好消防控制室及建筑消防设施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帮助物业服务企业切实提高消防安全管理的能力和技术水平。在重点小区开展相关演练活动。并将消防政策法规及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纳入物业岗位证书培训考核内容;

  二是指导开发企业、业主委员会完善消防安全管理。指导开发企业、业主委员会在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明确相关主体的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制度和规范的消防安全台账,健全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自查、自谋、自筹、自改机制;

  三是建立健全物业项目承建验收制度。督促物业服务业企业在接管物业时,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以及相关场地进行检查,发现消防设施设备不合格或不能正常启用的,在书面告知开发建设单位整改的同时,及时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报告,以切实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和他们生命、财产的安全。

  八、开展局机关办公楼防火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今年11月,我局对局机关办公楼防火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对消火栓、消防水带、消防水泵、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进行逐一排查。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全部整改到位,确保办公楼防火安全。

  2016市建设局工作总结【三】

  2016年,禹城市建设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城镇化工作会议安排,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强市场监管和服务,全市城乡建设事业经济运行平稳、健康。

  一、2016年工作总结

  (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日益完善。今年以来,我们坚持抓质量,保安全,惠民生,促发展的原则,全面实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目前,我市新增道路面积5.36万平方米,新增供热覆盖面积27万平方米,污水处理能力达12.5万立方米/日。启动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聘请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根据我市的经济实力和城市规模编制《禹城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和《禹城市城市综合管廊专项规划》,预计2016年底完成。

  (二)村镇建设成果显著。积极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建设,2016年51户改造任务全部完成;顺利实施旱厕改造工作,13224户厕改造任务现已全部完成;4月份完成了辛店社区(辛店驻地)、梁家社区(梁家驻地)、莒东社区、簸箕王社区、肖寺社区5个污水处理设施验收,新建的15个镇驻地和大型农村社区的污水处理设施已于10月中旬建设完成,计划12月进行竣工验收。

  (三)建筑业安全质量监管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建筑业保持健康稳定态势。目前,我市建筑业企业完成企业总产值12.19亿元、同比增长24.3%,施工面积109.9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3.6%,竣工面积41.8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63.5%。

  二是工程质量水平显著提升,深入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强化质量终身责任制度的落实,19个工程通过了“市优质结构杯”初审,3个工程通过了省优质结构杯的初审,同比增长15%。

  三是安全生产运行平稳。积极开展文明工地创建活动,我市建筑工地已有2个小区评为德州市安全文明小区,2个项目被德州评定为市级示范文明工地。

  四是大力开展扬尘治理工作,目前,我市各建筑工地和商混企业扬尘治理工作大有改观,均能够达到“六化”、“6个100%”和“五无”要求,有效降低或杜绝了扬尘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同时,我市已有4个小区和5家商混企业完成远程视频监控。

  (四)公用事业管理不断强化。制定《禹城市集中供热管理规范考核办法》、《禹城市集中供暖监督备案管理办法》,完成11个新建小区近30个工程的配套费审核。加强城区道路排水设施巡查维修监管,对21条主要路段4000多个雨水、污水检查井及220多公里排水管网进行逐段清淤,更换破损井盖173余套、排水井箅233余套。对4个公铁立交桥和泺清河泵站统一安装安全远程监控。加强污水处理监管,不定期对污水处理厂及污泥处置中心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全面掌控污水处理厂的设备运行状况、安全生产体系建设情况,确保达标排放。

  二、2017年工作计划

  (一)加快推进我市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城市道路工程,计划投资约4890万元实施道路重建,全长8090米,主要包括包括建设路(汉槐街—电厂北门,益民街—城里西街)、老城街西延(鬲津路-人民路大桥)、骇河街(盛世苑—101省道)、市中路(汉槐街-南外环段);

  二是防汛工程。计划投资3800万元实施东外环雨水泵站工程收尾和站南片区排水管网及泵站工程建设,解决高新区内涝和站南片区内涝和污水直排入徒骇河的水污染问题。2017年汛前对我市8大易积水地段分别采取管网连接、管网清淤、修建蓄水池等措施,修复完善排水系统;

  三是海绵城市建设。计划从德州高新区中央创新区开始,完成2016年德州市下达的1200亩的建设任务,积极开展2017年的海绵城市建设工作。

  四是综合管廊建设。按照制定的实施方案,完成德州市下达的2公里的建设任务,开展2017-2018年2公里的管廊建设工作,包括行政街综合管廊工程(3公里),到2020年完成5公里的建设任务。

  五是黑臭水体治理。计划投资4200万元实施黑臭水体治理,主要包括创业街泵站建设、赵徒干路及化工园区排水管网建设、东街延长线等河道清淤疏浚工程以及南环路以南片区污水管网建设。

  (二)加强监管,促进建筑业进一步发展。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完善全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登记和公示制度,全面实现信息共享、执法联动。积极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和文明工地创建工作,全面提高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加大扬尘治理和消防安全监管力度,强化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两场”监管联动机制,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及定期进行火灾应急救援演练,提高消防水平。扎实开展好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全面落实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制度,继续加强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的专项治理,力争防治措施覆盖率达到95%以上。充分利用视频监控和现场监管两结合的方式,全面加强我市在建工程和商混企业质量安全生产水平。

  (三)稳步推进,全力做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严格按照上级下达的2017年危房改造和旱厕改造任务,按照“四统一”(统一招标、统一施工队伍、统一施工标准、统一检查验收)的原则实施改厕,对符合条件的的农改户尽早开工,成熟一户、开工一户,确保完成2017年双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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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禹城市规划局

2014禹城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2014禹城事业单位招聘简章,由事业单位招聘栏目为您提供,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

  2014年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充实和加强我市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力量,根据《德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德政办发[2006]35号)、《关于印发<德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德人社〔2014〕21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市委、市政府批准,2014年禹城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中小学教师(市乡幼儿教师)、医务人员、公共管理及公安事业人员(具体岗位见附件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条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2014年应届毕业生),幼儿教师岗位放宽到全日制师范类普通中专学历毕业生(含2014年应届毕业生)。

  报考公安事业单位,公安院校毕业生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他院校毕业生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师范类毕业生仅限报考乡镇中小学教师(市乡幼儿教师)岗位;具有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可报考乡镇中小学教师岗位,其中学前教育、音乐、美术及舞蹈专业毕业生,可报考市乡幼师岗位。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2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1年7月2日以后出生)。

  (四)禹城户籍(含禹城生源);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限户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及禹城户籍(含禹城生源)人员配偶也可报考,但须符合上述规定的条件。禹城市规划局。

  (五)在我市服务的和禹城籍的项目生,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2010年、2011年、2012年招募、选派和续聘的)应聘的,可以报考项目生岗位;符合其他岗位条件要求的也可报考其他岗位,但二者只能选报一个。

  项目生: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门项目毕业生。

  (六)报考公安事业单位人员: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不得报考。

  (七)经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的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现役军人;

  2、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且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3、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4、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6、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7、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的;

  8、在2012年、2013年、2014年各类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4年7月2日-6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二)报名地点:禹城市人力资源市场。

  (三)报名办法:考生须在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禹城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一),并根据说明认真填写相应项目。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学科),一经确定不能更改。应届毕业生可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其他考生报名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二代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报考公安事业单位的考生须先到市公安局进行现场目测,目测内容现场公告。经现场目测合格的,到人力资源市场报名。

  报考项目生岗位的考生须提交:“三支一扶”毕业生出具《招募通知书》和人社部门认定的考核材料;“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出具组织部门认定身份和考核的证明材料;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毕业生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各岗位报考人数,公共管理、公安事业单位如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教师、医学岗位(学科)若达不到招聘计划2倍的,按1:2的比例核减招聘计划。教师岗位核减的计划由业务主管部门确定调整到相应岗位(学科),若相应岗位也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计划。禹城市规划局。

  三、考试

  考试实行百分制,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100分)

  1、笔试时间:2014年 7月13日 上午9:00-11:30

  2014年7月10日在人力资源市场领取准考证,笔试地点见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2、笔试内容:

  ⑴公共管理岗位: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

  ⑵公安事业岗位: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

  ⑶医学岗位: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综合知识,医学综合知识包括生理学、病理学、内科学、外科学、病例分析和护理等内容。

  (4)乡镇中小学教师岗位: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基础知识、综合写作,所报学科专业知识(高中及以下知识)。

  市乡幼儿教师岗位: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学等相关幼儿教育专业知识、教育法律法规及综合写作。

  3、确定面试人员。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时公布。由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和笔试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岗位(学科)计划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范围的最后一名有若干重分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2天前若有放弃者(以本人书面材料为准),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否则不予递补。

  (二)面试(100分)

  1、面试形式。公共管理、公安事业和医学岗位的考生面试采取通用能力方式进行;教师岗位的考生采取说课方式进行;幼儿教师岗位的考生采用综合素质面试方式,包括幼儿教育规程中的舞蹈、键盘(电子琴或钢琴)、声乐、绘画、说课。

  2、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3、面试费每人70元。

  (三)总成绩(100分)

  1、公共管理及公安事业、医学岗位:笔试占50%,面试占50%;

  2、乡镇中小学教师(幼儿教师):笔试占40%,面试占60%。

  四、成绩公布和考察体检

  (一)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所占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并在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二)报考公安事业单位的考生进行体能素质测评。参加公安类面试的考生须参加体能素质测评,体能素质测评结果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体能素质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素质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规定执行。体能素质测评项目包括:男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等三项;女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等三项。体能素质测评不合格的,取消考察体检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素质测评的,视作自动放弃;对因不适合却坚持参加体能素质测评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体能素质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并公布;报考公安事业单位考生根据招聘计划,在体能素质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并公布。如招聘岗位最后一名有若干重分者,采取按笔试成绩、学历层次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员;上述条件相同者,公共管理及公安事业岗位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医学岗位按医学综合知识成绩、乡镇中小学教师岗位按所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幼儿教师岗位按综合写作以外的成绩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员;仍相同者,增加专业测试的方式予以确定。列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如有放弃(以本人书面材料为准)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体检。参加体检的考生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报考公共管理、教师(幼儿教师)岗位和医学岗位考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报考公安事业单位考生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对因身体条件受限而坚持报考在体检环节中取消资格的,责任自负。体检费由考生负担。

  (五)考察政审。调阅考生档案,对考生提交的证件及相关资料进行复审。报考公安事业单位的考生政审还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现实表现等情况。

  在体检、考察政审过程中,因不合格、自愿放弃以及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不予递补。

  五、公示

  考察和体检均合格且应聘资格等复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因举报经查实不合格、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所造成的空缺不予递补。

  六、聘用

  公示结束后,由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发放《禹城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凭《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自《聘用通知书》发放之日起两个月内,未提供档案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考试组织与纪律监督

  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实行招聘范围条件、岗位、程序、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五公开”。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者,参照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09]126号)执行。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咨询电话:0534-7365928

  监督电话:0534-7365003

  附件:

  1、禹城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2014年禹城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14年6月26日

本文来源:http://www.myl5520.com/fanwendaquan/2296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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