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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党员身份不予承认

自我介绍 时间:2020-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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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格党员管理和入党手续的问答
篇一:对党员身份不予承认

关于严格党员管理和入党手续的问答

(1998-02-13) 访问:4334次

1998年2月12日 组工通讯[1998]8号

问:党组织对在工作调动中只有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档案中没有《入党志愿书》等入党材料的党员如何处理?

答:对那些在工作调动中只有组织关系介绍信,没有《入党志愿书》等入党材料的党员,转入地方或单位党组织必须认真进行甄别。无法认定其党员身份的,由调入单位党组织提出意见,报县或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批准,不予承认其党员资格。若其原单位党组织出具证明(需由县或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审核),证实其党员身份的,现所在单位党组织要在其重新填写的《入党志愿书》有关栏目注明情况和原因,提出承认其党员资格的意见,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连同原单位党组织的有关证明材料,一并存入本人档案。

问:党组织发现有的预备党员入党手续不完备、入党材料不全或填写混乱时,如何处理?

答:党组织在接转预备党员的组织关系后,应及时审查预备党员的全部入党材料,发现入党手续不完备、入党材料不全或填写混乱的,应及时与预备党员原单位党组织或其上级党组织联系,辨别真伪,弄清原因。确属不熟悉有关规定或工作程序出现的失误,由原单位党组织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规定,补办手续和材料;无法补办的,要在其《入党志愿书》“备注”栏中注明情况和原因。确属采取不正当手段弄虚作假,伪造手续进入党内的,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其中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须重新履行入党手续。有关情况要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和通报原单位党组织。对造假者和有关责任者,应严肃查处。

问:党组织在即将离开学习、工作岗位的人员中发展党员,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党组织对临近毕业、服役期满或准备外出择业等学习、工作岗位即将变动的发展对象,要继续做好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对其中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党审批手续。为确实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在发展对象离开学习、工作岗位前3个月内,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有关党组织应负责地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材料等,连同本人档案及时转给接收单位党组织。在原单位已经接受一年以上培养教育的入党积极分子,接收单位党组织经过全面考察,确认其已经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发展入党。

问:党组织对超过规定期限未接转组织关系的党员如何处理?

答:党组织应严格执行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管理。对违反有关规定填写或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接受单位党组织可不予接受,并退回开具单位的党组织。因为个人原因无故超过有效期限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应视为无效。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接转组织关系的,应视同自行脱党,由其党的组织关系所在单位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予以除名。

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表
篇二:对党员身份不予承认

附件1

党员组织关系排查信息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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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组织关系排查信息登记表》填写说明

1.本表一式两份,每一个隶属党员均需填写,分别由党支部和基层党委留存。

2.与党组织失去联系时间:指党员最近一次参加党组织生活或交纳党费日期至联系查找结束时的时间。

3.失去联系情形:①外出务工经商;②单位改制或破产;③毕业后去向不明;④工作单位改变;⑤出国(境);⑥居住地改变;⑦其他。对党员身份不予承认。

4.填写“查找失联党员过程”时,应把查找时间、方式、经过、结果等记录清楚。

5.填写“对取得联系的失联党员核查处理意见”时,要研究分析失联的原因,了解失联期间的表现,如存在不合格表现,下一步进行组织处置,如存在违纪违法行为,将问题线索移送执纪执法部门处理。

6.规范组织关系或党籍意见:①“纳入组织管理”是指纳入原所在党组织正常管理;②“不予承认党员资格”是指排查中发现违规入党或党员身份造假的,一律不予承认;③统计失联后经排查取得联系和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预备党员中,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人数。④“保留组织关系”是指对出国(境)留学、劳务人员中的党员,暂停组织生活,办理保留组织关系手续;⑤“停止党籍”是指对出国或去港澳长期定居的党员,办理停止党籍手续;⑥“退党除名”是指对主动要求退党的党员,经做思想工作无效后,按程序予以批准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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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经查找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填表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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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找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

填表要求和指标解释

1.本表由党支部填写,报基层党委。

2.经查找取得联系党员是指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前与党组织失去联系6个月以上,经联系查找后重新与党组织取得联系的党员。

3.与党组织失去联系时间:指党员最近一次参加党组织生活或交纳党费日期至联系查找结束时的时间。

4.失去联系情形:按以下代码填写。①外出务工经商;②单位改制或破产;③毕业后去向不明;④工作单位改变;⑤出国(境);⑥居住地改变;⑦其他(具体原因在备注栏中注明)。

5.党组织类别:按以下代码填写。①国有企业;②非公有制企业;③农村;④党政机关;⑤学校;⑥其他事业单位;⑦街道社区;⑧社会组织;⑨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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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党员处置登记表
篇三:对党员身份不予承认

不合格党员信息登记表

注:此表一式两份,分别交由茫丁乡党委和皇宫南村党支部留存。

长期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情况摸查表

党支部名称: 支部书记(签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2、长期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民主评议党员中被评定为“差”的党员 名。

注:1、根据党员实际情况分别在第2至10列、第14至20列对应位置打“√”。补充资料2等于10列、20列相加之和。 2、11列“确认情况”填写“予以确认”、“暂不予确认”、“不予确认”。

3、12列是预备党员的填写“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党员身份不实的填写“不予承认”;其他填写“限期改正”、“劝退”、“除名”。

2

虽保持联系但存在问题党员情况摸查表

党支部名称: 支部书记(签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注:1、根据党员实际情况分别在第2至14列对应位置打“√”。

2、15列是预备党员的填写“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党员身份不实的填写“不予承认”;其他填写“限期改正”、“劝退”、“除名”。

3

对党员身份不予承认。

恢 复 联 系 党 员 确 认 表

处置不合格党员审批表

受处置党员本人签字:

致2015届毕业党员的一封信
篇四:对党员身份不予承认

致2015届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对党员身份不予承认。对党员身份不予承认。

亲爱的毕业生党员:

你们好,光阴似箭,大学生活就要结束了,你们即将告别母校,奔赴新的学习、工作岗位,开启人生新的航程。在校期间,你们自觉地接受了党组织的教育和培养,不仅圆满完成了学业,而且实现了自己美好的心愿,成为一名光荣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在自己青春的篇章中写下了辉煌的一页。在此,向你们表示衷心的祝贺!希望你们牢记党组织和师长们的嘱托,自觉把个人的命运同祖国和民族的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把个人的理想追求同党的伟大事业紧紧联系在一起,勤于学习,勇于创新,甘于奉献,脚踏实地,艰苦奋斗,建功立业,让火热的青春在实现美丽“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中闪光,以更加优异的成绩为党组织和母校增光添彩!

作为在大学期间光荣加入党组织的毕业生,这不仅意味着你们是同时代人中的佼佼者,同时也表明你们在政治上正在逐步走向成熟。在即将离校时,为了使你的组织关系能够顺利地转到新的党组织,作为中共党员的你,请务必做好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学校党委组织部将毕业生党员应掌握的相关注意事项印复给你们(附后),希望你们认真阅读,确保组织关系的顺利转接。

毕业生党员,你们肩负着建设祖国的重任,满载着母校殷切的希望,无论你们走到哪里,党的各级组织部门都是你们温暖的家。如果您在接待党员组织关系中遇到任何问题,可以通过校党委组织部电话(023—65363507)电询。我们将竭诚为每一位党员提供服务。

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注意事项(背面)

中共重庆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5年5月25日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注意事项

一、关于接转组织关系的基础知识

1.什么是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申请入党的人,一经被批准入党,接受其入党的党组织就把其编入一个基层组织,从此就确定了他的组织关系。党员的组织关系一经确定,党员就可以而且必须参加该组织的生活,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2.什么是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党员在党组织中的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没有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或开具党员证明信的,新的单位党组织不得承认其党员身份和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3. 如何接转组织关系?

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所去单位已建立党组织的,应将党组织关系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所去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或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个人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往重庆市内的,一律从“12371党建信息平台”转出,组织部不再开具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往重庆市外的,既要从“12371党建信息平台”转出,组织部同时开具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

二、转接党员组织关系要注意的问题

1.拿到组织关系介绍信以后,请检查一下姓名、单位、预备/正式等信息是否有误。如有错误,应尽快到校党委组织部进行更正。

2.留意介绍信上的有效期和党组织名称,务必在有效期(九十天)内到介绍信开具的党组织(介绍信抬头)及时办理落实党员组织关系手续。逾期不转移,介绍信自行作废。介绍信切不可擅自涂改。

3.不要简单地把学校开具的介绍信直接交给(寄给)单位,这可能会造成组织关系没有真正落实。应亲自到介绍信抬头的党组织报到并逐级办理组织关系落实手续。

4.如果你是一名预备党员,更应该注意尽快接转好你的党组织关系,尽早开始在新单位接受党组织的考察,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并在预备期满前一个月向所在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以便能按期转为正式党员。如果在一年预备期满时没主动向所在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没能按时办理转正手续,那你的党员身份也就终止了。

5.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员自带组织关系应及时接转,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按规定将作自行脱党处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后,如长期不向党组织报告,超过6个月未过组织生活、未交纳党费的,按规定也将作自行脱党处理。

6.不要把党组织关系与个人档案混为一谈,个人档案的转接并不意味着组织关系的转接,组织关系与个人档案分别进行转接,个人档案将由学院办理转接手续,组织关系主要由毕业生党员个人完成转接手续。党员材料由所在学院并入毕业生档案。

7.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唯一凭证,一定由本人携带,并妥善保管。如果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在转接期间不慎遗失,请在介绍信开具之日起三个月之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原所在学院党委(党总支)证明及校党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给予重新办理。超过三个月提出补办申请的,校党委组织部将不予办理。

8.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出以后,因改派等原因需改变组织关系转移去向,应在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内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改变组织关系去向的原因,经原所在的学院党委(党总支)审核同意后,到校党委组

织部退回原介绍信,方能重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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