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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办法格式

教学参考 时间:2022-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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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办法格式【一】

企业管理制度范本

 下面是由为大家整理的企业管理制度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企业管理制度范本

  总则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

  一、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不同岗位的员工提供不同的薪资。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六、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团队合作和团队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七、员工必须维护公司利益,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八 、本制度是劳动合同之一部分,聘用员工违反本规章制度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员工守则》

  一、 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 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三、 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四、 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五、 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六、 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机关事务管理制度》

  为了严肃机关工作纪律,端正机关工作作风,进一步规范公司管理,塑造良好的公司形象,推进公司规范化、制度化、正规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作息时间。

  按国家规定结合本公司工作实际,制定分季作息时间。分季作息时间表由办公室另行通知。

  在公司机关上班的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或早退在20分钟以内,每违反一次,扣发本人当月工资10元;迟到或早退在30分钟以内,每违反一次,扣发本人当月工资20元;超过一个小时,每违反一次,扣发本人当月工资40元;超过半天,扣发本人当月工资100元,并按旷工半天处理,纳入人力资源部年终考核,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事先告知办公室,以免发生考勤偏误。

  严格请销假制度。公司员工因事因病请假半天以内须以书面形式报部门领导审批;公司员工因事因病请假一天,须以书面形式报部门领导审批,请假二天,须以书面形式报分管领导审批,请假三天及以上须以书面形式由部门领导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中层干部因事因病请假一天,须以书面形式报分管领导审批,超过一天须以书面形式报总经理审批;公司领导因事因病请假须以书面形式报总经理审批。

  请假条统一交公司办公室管理,

  员工事假每月不超过一天的,不扣工资。

  员工事假超过一天的,超出天数的工资,按该员工标准工资/天的50%扣发。

  不假未上班者按旷工处理,旷工期间工资扣发。年度旷工累计五天的,扣发全年奖金。

  员工婚假、产假、探亲假、工伤假、病假、丧假等按规定休假,业务相关部门必须做好安排,保证不影响任务的完成。

  第三条 注重个人形象,提升公司文化品位。员工上班须做到衣着整洁,举止端庄,语言文明,行为规范。不得扎堆闲聊,不得上网游戏影响工作,违者惩50元,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员工不得做与本职业务无关的事,违者给予批评教育,情况严重的视情节给予处哩。

  第四条 不准酒后上班,以免造成工作失误01hn.com。若因工作接待需要饮酒,经领导批准后可休息。因私事饮酒,视其影响工作的情节扣发影响工作时间的工资。

  第五条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树立公司团队精神,确保步调一致,政令畅通。不准散布损害公司形象的言论,不准在背后议论他人拨弄是非,恶意中伤他人。违者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警告,扣发当月的绩效工资,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者辞退,。

  第六条 加强廉政建设,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向被服务对象索取财物或在经济交往中吃回扣,损害公司利益。违者一经查实,除如数退赔外,扣发1——3月的绩效工资并通报全公司,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者辞退,依法应受刑事处理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条 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公司接待按领导意图由办公室、财务共同承办,区别对待,控制开支,公司所有财务支付实行经办人签字、分管财务领导审核、总经理签字生效制度。任何人不得采用任何形式贪污、挪用公-款或拆借公司资金给他人使用从中获取好处。

  第八条 尊重领导,服从公司工作安排,不得顶撞领导,违者给予批评教育,恶意顶撞领导经教育不改者辞退。

  第九条 办公室大门钥匙统一收归办公室保管,因工作需要加班的事先告知办公室。

  第十条 办公用品采购由部门报计划,办公室综合络列采购清单,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执行,严禁多头采购。所购物品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分发、保管。

  第十一条 除技术资料外,公司所有文件资料印发须经办公室进行质量把关。任何对外发布通知、函件、(除项目部文件)须经总经理签字后实施,严禁个人以公司名义在报刊、网络、小报等形式发布,违者重处并追究责任,以维护公司对外形象。

  第十二条 公司各部门办公室由总经理统一安排。

  第十三条 员工出差补助按省内市外120元/天标准执行,甘、阿、凉、省外150元/天标准执行,经济特区按200元/天标准执行。报名投标和为项目部出差的差旅费由项目负责人负责。

  第十四条 树立安全防火、防盗、防泄密意识,各部门做到下班时人走灯灭电器关,每违反一次,扣责任人当月工资50元,技术、财务等部门,下班走人前须把资料整理好装柜上锁,避免外来人员“顺手牵羊”盗取本公司机密。

  第十五条 公司房屋及其它固定资产、设备设施的维修由办公室据实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十六条 强化客户服务工作,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公司员工要树立服务就是效益的观念,打破归口接待,树立员工主人翁精神,真正做到客户进门有一张笑脸,一杯热茶,一个座位,一席中听的话语,离开时有一句客气的话,让客户有宾至如归的感觉。坚决克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不得因个人行为给客户不良印象而影响公司业务。凡因客户投诉,一经查实确属员工有责任,且对公司业务拓展有影响或者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取消当事人当年一个季度至一年的奖金,并不列入评选先进。

  第十七条 机关工作纪律由公司办公室实施,督查办负责监督。

  《工作报告制度》

  为方便总经理准确把握各部门、各项目部的工作运行状况,科学决策公司各项经营活动,不断提升中层或以上管理干部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报告工作的对象:总公司各部门和各项目派驻人员。

  第二条 报告工作时间:每月前两个工作日内将上月工作报告电传至总公司办公室,办公室通过登记整理后统一报送分管领导审核,审核时限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审核完毕后报呈总经理审批。

  第三条 报告工作的内容:总公司机关各部门报告当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其工作建议;分公司报告当月管理状况、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派驻管理人员工作开展的真实情况,存在的问题;派驻管理人员报告当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其工作建议。

  第四条 总公司办公室负责该制度执行,并将报告情况进行登记考核上报总经理。

  第五条 强化管理约束机制,确保制度的落实。凡不按上述规定上交工作报告的,首次缺报扣责任人100元工资并于一个工作日内将工作总结电传总公司办公室。缺报按次数扣工资,并通报全公司。

  《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和严肃公司印章的保管和使用,确保印章在使用中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公司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鉴、项目部印章。

  第三条 公司章、法定代表人印鉴和合同专用章由办公室管理,使用失当由办公室主任负责;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总监管理,使用失当由财务总监负责。印章的保管必须安全可靠,原则上所有的印章均应置于保险柜内,并注意随时锁好,以免发生意外。

  第四条 印章的刻制和启用

  1、公司印章刻制均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并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办公室到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分局刻制;刻制项目部印章由项目部施工负责人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到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分局刻制。

  2、印章启用应填写《印章启用申请表》,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发布正式的启用通知,注明使用范围、启用日期。办公室保存《印章启用申请表》一份,同时在公司《印章发放登记表》上进行登记。

  第五条 印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印章《印章移交登记表》,注明印章名称、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等信息。如印章保管人员必须外出办事或因事因病请假时,须请示总经理同意由指定临时人员保管时,也应办理上述交接手续,做到职责分明。未履行印章移交程序,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印章,包括印章管理人员和项目部负责人。

  第六条 任何人不得将印章拿出公司,财务办理开户、销户事宜应将相关资料带回公司盖章(特殊情况除外),需财务负责人书面向总经理申请,同意后方可拿出。

  第七条 需加盖公司印鉴时应先向公司办公室汇报并报请总经理同意(工程招投标用章除外),印章登记项目包括:用印时间、用印编号、用印事由、批准人、经办人等,加盖公司章的文件文稿(各项协议、合同等),应留原件一份存档备查,介绍信、授权书(只限于工程投标)留存根备查。公司印鉴管理人员严禁在有关抵押、贷款、借款、合同担保等经济合同(承诺、证明等)上加盖公司印鉴,严禁在空白介绍信、授权书和空白纸上加盖公司印鉴或法定代表人印鉴。

  第八条 违反本制度以上规定用印者,除追究印章管理人员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外;还将追公司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合同管理制度》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适用所有负责人。

  第一条 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二条 合同的签订应当使用公司制定的同意文本。

  第三条 合同谈判须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对外签署合同,并向公司及时备案。

  第四条 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合同条款。

  第五条 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六条 合同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第七条 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办公室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 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 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第十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一条 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并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第十二条 合同纠纷由有关业务部门与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第十三条 凡可能发生争议的合同,应当及时向公司负责人通报,并保留如下材料以作为解决纠纷之材料:

  1、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传真、图表等;

  2、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帐目;

  4、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5、有关方违约的证据材料;

  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第十四条 公司每个工程项目在正式签署合同后,均由办公室统一登记、相关部门在办公室领取,项目结束后由办公室建档管理。

  第十五条 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具体如下:

  1、建立合同档案;

  2、建立合同管理台帐;

  3、填写“合同情况月报表”。

  《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系统的档案管理,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公司各部门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必须按规定定期向公司办公室移交,集中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据为已有。

  第三条 各单位的领导应重视本单位文件资料的管理和文书立卷工作,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第四条 公司系统的文书立卷工作和档案管理工作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 归档范围

  第五条 凡是反映公司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合同、中标通知书等)均属归档范围。

  第六条 公司文件材料应归档的有:

  (一)公司颁发的(包括转发的)各种正式文件的签发稿、印本、重要文件的修改稿;

  (二)公司的请求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文件,各部门、各项目部的请求与本公司的批复;

  (三)公司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

  (四)公司召开的各种会议的全套文件以及会议形成的声像材料;

  (五)公司领导公务活动形成的重要文件,从外单位带回的与公司有关的文件材料;

  (六)反映公司经营和管理的专业文件材料;

  (七)公司或公司汇总的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资料(包括电子文档等);

  (八)公司及各部门、项目部成立、启用印章及其组织机构、人员编制等文件材料;

  (九)公司及各部门、项目部制定的规章制度等;

  (十)公司的简介、荣誉,有纪念意义和凭证性的实物及展览照片、录音、录像等文件材料;

  (十一)公司及各部门领导任免、调配、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定、职工的录用等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十二)公司领导、员工档案;

  (十三)公司解决法律纠纷问题形成的文件材料;

  (十四)公司或部门、项目部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十五)公司固定资产登记,财产,物资、档案等移交凭证;

  第三章 立卷归档要求

  第七条 公司各单位应在每年3月底以前将上年办理完毕、需归档的文件材料整理、立卷,向公司办公室移交。

  第八条 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归档制度,不得无故延期或不交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如有些材料还需使用,也应先按立卷归档后再办理借阅手续。

  第九条 各单位向公司办公室移交档案时,要严格履行移交手续。

  第十条 归档案卷的总要求是: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具体应做到下述几点:

  (一)归档的文件材料种类、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归档的项目档案应包括如下文件:各种协议、合同、营业执照(复印件)、章程、项目人员任免文件,有关项目业务的各种意向书、纪要、备忘录、电话记录、请示、报告、批复及其它有关项目业务资料等。

  (二)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立在一起,不得分开。

  (三)卷内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

  (四)卷内文件材料应按排顺序依次编写页号或件号。装订的案卷,应统一在有文字的每页材料下面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填写页号;不装订的案卷,应在卷内每份文件材料的右上方编号,图表和声像材料等也应在图表上或声像材料的背面编号。

  (五)永久、长期和短期案卷必须按规定的格式逐件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对文件材料的题名不要随意更改和简化;没有题名应拟写题名,有的虽有题名无实质内容的也应重新拟写;没有责任者、年、月、日的文件材料要考证清楚,填入有关项内;卷内文件目录放在卷目。

  (六)声像材料应用文字标出摄像或录音的对象、时间、地点、中心内容和责任者。

  (七)本公司各部门立卷所需的案卷封皮、卷内文件目录表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发给。

  第四章 档案保管期限

  第十一条 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长期和短期三种。长期为十六至五十年左右,短期为十五年以下,三年以上。

  第十二条 确定公司档案保管期限的原则

  (一)凡是反映公司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公司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永久保管。

  (二)凡是反映公司一般活动,在较长期时间内对公司工作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列为长期保管。

  (三)凡是在较短时间内对公司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列为短期保管。

  第五章 档案的鉴定与销毁

  第十三条 公司办公室对所保存的档案定期进行鉴定,对于保存期限已满的档案材料,按规定进行销毁。

  第十四条 档案鉴定工作由办公室主持,有关部门参加,组成档案鉴定小组,对被鉴定的档案进行逐件审查,提出存毁意见。

  第十五条 档案材料鉴定小组审定,并经公司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

  第十六条 销毁档案材料,要由二人以上并在指定地点进行监销,监销人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第六章 档案的借阅

  第十七条 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借阅本部门的业务档案需经本部门领导批准,方可借阅。

  第十八条 公司各部门借阅非本部门的业务档案经档案所属部门同意或公司领导批准。

  第十九条 借阅档案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归还的档案要进行检查、清点,并在登记薄上注销。

  第二十条 借阅档案的同志,不得泄密、涂改、折散、转借复印携带档案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转借或携带档案外出时,须经单位负责人批准。

  第二十一条 借阅的档案用完后,应及时归还,借用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十天。

  第二十二条 借阅人对档案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第二十三条 凡借阅的档案、文件一律不得私自复印,如工作需要,应按公司有关保密规定办理。

  第七章 惩戒

  第二十四条 公司员工凡违反制度,泄露秘密,按《公司保密工作条例》进行处理。对涂改、拆散或未经办公室领导批准转借、复印或携带档案外出的;视具体情况,扣500—1000元奖金,并予以通报批评,情况严重者辞职、辞退。

  《经营管理制度》

  为严肃公司纪律,端正经营作风,规范化管理公司,正确指导公司、项目部、办事处经营工作。督促员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投标入围、中标率。加强签约项目合同管理。树立公司良好形象。以客户为上帝,竭成作好各项服务,更进一步地转变经营作风,特制定本制度并遵照执行。

  一 证件管理制度

  1.本制度所称证件是指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国家税务登记证、地方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等生产经营中所需的企业证件及个人证件(包括法人代表证明书、建造师、职称、毕业证、岗位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社保证等)。

  2.为保证公司证件以及人员证件的正确使用,公司证件由办公室保管,个人证件由办公室查阅后用办公室保存复制件,个人保存原件,由办公室分类存档,由公司出资办的个人证件由公司保管,须压证管理的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办理。

  3.证件申报及年审:由办公室统一到有关部门办理。保证所有证件在有效期内正常使用,不影响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

  4.公司证件、人员证件外出报名或开标等必须由公司人员携带证件随同前往,若遇特殊情况需将证件外借,由部门主任请示公司总经理或分管领导同意后才能借出,并在规定时间内收回。若擅自将公司证件借出应由办公室承担全部责任。

  5.所有一二级建造师相关证书由公司办公室统一保管,转出由董事长总经理亲自管理,聘(转)入由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负责。

  6.证件借用程序:

  ①各部门、项目部急办事处,因工作急需借用公司相关证件原件,须出据书面申请,并在申请上注明使用时间、事由及相关事项。经相关领导同意后,到公司办公室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②各部门因工作急需复印公司相关证件原件,按上述履行手续后,由办公室复印,交由办公室主任在复印件上注明其复印的用途再加盖公司行政印章,方可交由借件人。

  ③使用证件的部门和当事人,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如证件遗失,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凡遗失证件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借用部门或借用当事人承担。

  7.中标需要押证施工的项目,项目部施工责任人须书面请示公司,经营部主任上报总经理或分管领导同意后,按领导指示压证,通知财务室收取证件保证金和证件使用费,办公室督促项目部在项目完工后及时交还公司。

  二 招投标管理制度

  1、根据招标(邀标)项目要求对项目投标前综合实力进行考察,确定是否参与投标。确定参与投标的项目,部门主任按照公司制定的收费标准和项目资质要求等确定缴纳报名初期费,并将项目投标人联系电话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由办公室存档,同时电脑里建立客户档案资料。

  2、严格收费程序,投标报名时收取投标资料费,未收取投标资料费的采取担保责任制,谁担保谁负责制,担保人在不超过项目开标后一个月内完清费用。公司规费一律由财务统一收取,杜绝非财务人员收款不交或不计帐。确因工作需要委托代收的,回公司后须及时解交财务并出具收据。

  3、严格按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供合理的报名资料,安排公司人员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交回办公室时,办公室主任登记后转交给公司招投标负责人,并在《投标项目文件编制详情表》上签字确认,再由公司招投标负责人根据投标文件的性质、开标时间等安排人员制作文件,制作人按照文件要求将该工程提交保证金时间、帐号、保证金等相关内容提供给财务部,制作人在签收招标文件后,熟读招标文件,在两个工作日内对招标文件中有要求的业绩、人员、开标人员等不能满足的问题及时反应给公司招投标负责人,公司招投标负责人根据情况书面请示分管领导,同意后再确定业绩、人员的使用和开标的法定代表委托人。招标文件要求带原件开标的项目在开标前两个工作日将开标原件清单交由公司招投标负责人,公司招投标负责人按照公司证件进行合理调配并将开标原件移交到法定代表委托人。

  4、制作人必须熟读文件,深刻理解文件条款含义,对招标文件中有不清楚或不能确定的,由制作人向招标代理公司或业主单位以电话或传真形式咨询并作好记录,得到准确答复后制作人按此要求制作文件;商务标部分由项目投标人自行报价,再由公司招投标负责人根据项目情况确定最终报价。若制作人曲解文件的真正含义,擅自作主,由制作人承担全部责任。

  投标文件制作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文件的制作,要求投标文件在开标前两个工作日完成,每推迟一天按50元/天扣工资或奖金,如客户有特殊要求标书制作完成时间,应满足客户要求如期完成。对所制作文件资料不能按时递交,商务标惩处:对责任人按投标报价的0.03%扣工资或奖金,资审文件惩处额:300元/个。

  5、若制作人不服从安排拒绝制作投标文件,其产生的后果由被指定人负责。将上报公司按有关规定予以惩处,部门主任及时报告公司分管领导作出相应决定。

  6、文件质量实行谁制作谁负责制,制作人员按文件要求将资料制作完成后,应逐页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整理成套,以成品资料形式交到公司招投标负责人审查。审查文件负责人根据文件要求逐页审查,并将审查情况书面记录在《文件审查记录表》上以备查考。对不符合文件要求和没有按文件要求制作的,有权要求重新制作并惩处。其惩处标准是:

  文字、标准符号错误:5元/个

  格式与文件要求不符:10元/篇

  附件资料遗漏50元/篇。

  由于制作人没有按文件要求仔细审查文件,导致资审、投标失误或不能入围,因资审原因废标处罚制作人资审文件500元/个。

  投标文件审查无误后,制作人通知办公室主任联系装订成册并加盖印章,并开具缴款通知单到部门主任,部门主任通知财务收取资料费,完清费用后由文件制作人密封,交由法定委托开标代理人办理递交事宜;开标人应将开标详情及时反馈回公司。

  为保证投标项目合法权益,项目投标人对标书检查在公司进行;所有投标文件在离开公司时必须全部密封;遇特殊情况,需书面请示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执行。

  招标文件实行制作人对文件管理与保存。加强档案管理,提高档案利用价值。为方便招标项目资料查证每月底将本月已开标的项目招标文件、图纸、清单整理成套,编号存入档案柜。公司对文件档案遗失将严格追究保管人经济责任。

  《保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守国家和公司秘密,加强公司的业务管理,确保公司文件、业务资料的有效利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秘密即指涉及公司利益、依照一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内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办公室是公司保密工作职能部门,负责公司并指导下属单位的保密工作,进行保密教育,调查处理失密、泄密事件。

  第四条 公司每个职工均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和制止他人泄密的权利。

  第二章 保密范围的密级划分

  第五条 公司保密范围划分原则是:如被不应知悉者获知,将会对公司利益造成下列后果的各类事项,均属公司秘密。

  (一)损害公司经济利益(竞标标底);

  (二)损害公司声誉;

  (三)损害公司对外关系;

  (四)妨害公司业务的开展;

  (五)妨害公司有关规定、制度、计划的实施;

  (六)危害公司秘密业务情报来源的安全。

  第六条 密级划分:公司秘密文件的等级划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1、绝密级:如被不应知悉获知,会给公司造成特别严重经济损失或特别严重不良影响,如公司的战略发展策划、公司的长远规划、重大项目的决策、整体财务情况以及公司领导的变动,竞标标底、公司技术、资质等。

  2、机密级:如被不应知悉者获知,会给公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如公司领导会议的决定、公司的年度规划、总体经营状况、机构调整和部门、项目部负责人的人事变动等。

  3、秘密级:如被不应知悉者获知,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指第1、第2项以外的公司内部规定、计划、经营、财务、人事等情况。

  第七条 公司各类文件、资料密级由起草部门或专业公司提出密级建议并由有关公司领导确定,由办公室印制时加盖“绝密、机密、秘密”字样的印章。如办公室有异议,可交有关领导改变密级。

  第八条 根据工作需要的情形变化,密级可以变更或解除,其审定权限与确定密级权限相同。

  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九条 知晓范围:第六条所定内容除公司领导有权全部知晓外,绝密级只限公司总经理指定的人员知晓,机密级只限负责该项工作的主管人员以及该主管人员认为必须知晓,秘密级只限相关人员知晓。

  第十条 备份:绝密级资料原则上不能摘抄或复印,确需摘抄或复印者须公司总经理批准,机密级资料需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秘密级资料须经所属部门或公司的负责人批准,交由办公室复印并登记,复印者应详细填写清单,并注明复印件份数及去向用途,原则上年终应交回办公室销毁。

  第十一条 保密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不该说的话不说;

  (二)不该问的事不问:

  (三)不该看的文件不看:

  (四)不该记录的秘密不记:

  (五)不携带保密材料外出:

  (六)不随便谈论保密事项:

  (七)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需保密的文件、笔记本。

  第十二条 如发生或发现泄密情况,应立即报告办公室和所在单位负责人,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第四章 奖 惩

  第十三条 对于模范遵守本条例的单位的个人将予以表扬,对于制止他人泄密行为或发现他人泄密及时报告、使公司能及时采取措施补救的职工,将视情况予以表扬和奖励。

  第十四条 对于违反条例,玩忽职守,造成失密、泄密,使公司受损失者,给予经济惩处、解聘、甚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有过失及时报告并积极协助采取措施补救的,可酌情减轻惩处;对造成泄密后故意隐瞒不报的,将予以从重处理。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公司财务由财务总监、会计、出纳工作人员组成。

  第四条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 财务总监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会计核算人员必须将手工帐与微机帐进行核对,保持手工帐与微机帐一致。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每月5号将总公司收入、支出情况,每月10号将分公司收入、支出以书面形式上报总经理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管理和使用好公司、分公司、项目部财务专用章和密码支付器。

  (四)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五)完成总经理和分管财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随时做好资金的储备调度,确保主要领导工作急需和公司工作正常运行。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帐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总经理和分管财务领导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月底对账后次月3号前将对账单(银行现金余额)上报总经理和分管领导。

  (四) 出纳人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帐户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在每月末要做好与银行的对帐工作,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帐项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报财务部门负责人。

  (五)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六)完成总经理和分管财务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

  财务工作管理

  第八条 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九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十一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或分管财务领导每月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二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和分管财务领导,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在次月8号前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三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四条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分管财务领导书面报告,按领导指示作出处理。

  第十五条 对应收帐款,每月末做一次帐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并报有关领导和分管业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催收,避免形成坏帐。

  第十六条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第十七条 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财务负责人、分管财务领导监交。财务负责人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负责监交。

  支票及现金管理

  第十八条 支票由出纳员购买并保管。支票使用时须先填写日期、金额、用途,再加盖印章,支票使用人在支票使用登记簿上登记号码和相关内容签字备查。

  第十九条 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

  第二十条 加强对银行帐户及其他帐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帐户印件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空白支票上加盖银行帐户印签。

  第二十一条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二)个人劳务报酬;(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四)零星支出;(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第二十二条 公司实行钱票分离,现金收入由专人开票,出纳收款,月结兑账,做到钱票相符。

  第二十三条 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四条 公司职员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500元(含500元)下由分管领导审批,超过500元必须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二十五条 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填制凭证后由经办人签字,确认时间、天数无误在七天之内并报分管财务领导审核,送总经理签字,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二十六条 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帐凭证。

  第二十七条 职工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人力资源部提供的工资标准、办公室考勤情况制定职员工资表,交分管财务领导审核,总经理签字后方可发放。

  第二十八条 财务汇款(除项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外),由财务会计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审核人、总经理签字。

  第二十九条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帐款相符。

  第三十条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一条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由财务部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三十二条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财务部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三十三条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可暂由财务会计部门保管一年。期满之后,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由财务部编造清册,移交总经理指定的专人保管。

  第三十四条 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除总经理和分管财务领导外,任何人不得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违者给予停职处理。

  惩处办法

  第三十五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20%: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惩处的。

  第三十六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并赔偿损失,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纳入基本账户统一管理:

  第1条、工程结算收入由公司统一开票,流转税、所得税等税费由公司统一交纳。平时项目部所需费用先垫支或在工程款中借支,在第二次领款时,按《成本管理条例》要求,由项目部将成本发票交财务部审核、经总经理或分管财务的领导审签后冲销以前的借款,或作为报账领款的依据。

  第2条、对应交纳的税费,工程结算款到账一次,及时结算。流转税及附加按成都地区的应收标准,以到账金额的3.56%计算,所得税按省地税局、川地税发(2000)043号通知和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比例2%预留。利润分成及管理费一次性或按到账金额交纳。项目部在第二次结算款时,若不能及时交足前次的成本发票,原则上不得支付款工程款(税务部门规定:按欠票金额的25%预交企业所得税,逾期按每日5‰向税务局交滞纳金)。管理办法格式。

  第3条、项目部报账、预借工程款必须有经办人、项目部负责人签名,或有项目部负责人的书面授权委托及总经理或分管财务的审签后方能报账或支付。

  第4条、工程完工时,项目部要负责办理完成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资料,并完整的交回公司一套,经公司管理工程资料的人员签字确认后,财务部方能支付最后一笔结算款和履约保证金及工程竣工资料保证金。

  第5条、公司开异地税收管理证明,工程款转入公司账户的工程,按以上有关条款办理。

  第二章 项目部建账,公司兼管

  (一)、项目部单独核算,公司统一做账,财会人员费用由项目部承担。

  公司开异地纳税证明,在项目所在地开立临时账户,各办事处需向公司申请,经公司财务总兼审核,领导审批同意方可开立项目临时账户,开户资料原件由公司保管,分公司、办事处留复印件并保管密码支付器,或派专人监管。

  第6条、设立银行临时账户的项目部,其银行预留印鉴由项目部财务公章和公司财务人员印章组成,工程结算收入先转入总公司账户,然后全部转入临时账户内,由公司财务部监管。

  第7条、收款票据及流转税费在当地交纳。办理异地纳税证明时,根据《企业所得税法》所得税按税务部门要求代收,由公司统一交纳。

  第8条、工程进度费用支出:由项目部负责人或财会人员凭银行进账单、发票、税票、到公司财务部办理结算及报账手续,以及在支票上加盖银行印鉴章。

  第9条、项目部应按要求及时准备好成本发票,按成本管理条例要求,由项目部将报表和成本发票交财务部审核、经总经理或分管财务的审签后冲销以前的借款,或作为报账领款的依据。利润分成及管理费按与公司签订的内部协议要求交纳。项目部若不能在第二次划拨款时交足前次的成本发票,原则上不得支付工程款。工程完工时,项目部要负责办理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税务清理有关资料,并完整的交回公司一套,经公司管理资料的人员签字确认后,财务部方能支付最后一笔结算款和履约保证金及竣工资料保证金。

  第10条、项目部报账、预借工程款必须有经办人、项目部负责人签名,或有项目部负责人的书面授权委托方能报账或支付。

  (二)、项目部在当地开立临时户,独立核算,由公司预留印鉴和密码器监管。

  第11条、项目部独立核算必须要有符合条件的会计人员(会计从业资格、职称证、身份证复印件留公司),按规定时间向公司财务部报送会计报表,企业所得税在开外经证时交纳;不开外经证的按到账金额的2-3.3%预留,在税务指定地交纳。

  工程竣工时,项目部要负责办理完成工程竣工决算、验收有关资料,并将完整的会计凭证、账本、报表交回公司,经公司财务部确认后,方能支付最后一笔结算款和及工程竣工资料保证金。

  第12条、其它条款同二章(一)条款。

  (三)、对大中型项目(或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公司派专参与项目部财务管理。工资、福利及有关费用由项目部承担(其它同上第二章(一)、(二)条款)。

  (四)、对路途遥远、交通不便、项目较小且当地银行不能使用支付密码器的,可实行:一次性按合同金额交8%-15%管理费、流转税、所得税、各种保证金后,印章、支票、依法纳税等全权委托项目部代为办理。工程完工时,项目部要负责办理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税务清理有关资料,并完整的交回公司一套,经公司管理资料的人员签字确认后,财务部方能支付履约保证金。

  第三章 全权委托,依法纳税,互利共盈。

  第13条、在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条件下,对项目较小,金额不大,可委托项目部负责人在招标方以现金方式收款,应付税费由项目部直接交纳,其利润分成及管理费按合同金额一次性-交纳。

  第14条、在工程开工前,按合同金额8%-15%收取项目部安全、质量、税费保证金,工程完工时,项目部要负责办理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税务清理有关资料,并完整的交回公司一套,经公司管理工程资料的人员签字确认后,财务部方能支付保证金。

  项目财务档案管理

  第15条、纳入公司统一核算的项目,其单据、发票、合同、决算、竣工资料,由财务部统一归档。

  第16条、建立了临时账户的项目部,平时的成本单据、发票,由项目部负责收集,报账时交财务部并每月按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异地纳税证明、临时开户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税票等单据资料,由项目部和财务部相互配合及时归档。

  第17条、所有单证、资料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在规定时间内交档案室保管。

  第五章、本制度从合同成立之日起执行。

  《派驻管理人员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所属项目部规范化管理,根据经营管理的需要,向项目部派驻管理人员。

  第二条 公司派驻管理人员,代表公司对驻在项目部经营管理过程中提供公司相关证件和印鉴服务,保证项目部有效经营管理,并与公司生产经营保持高度一致,维护公司和驻在项目部的合法利益。

  第二章 派驻管理人员的管理

  第三条 派驻管理人员由人力资源部调配,受人力资源部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 派驻管理人员对公司负责,由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发放工资和奖金。

  第五条 派驻管理人员在项目部投标工程需要时提供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件等有关证件和加盖公司印鉴服务,项目部应提供工作条件,项目部业务出差等发生的费用由项目部承担。

  第六条 派驻管理人员应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向公司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对一个月的工作安排提出建设,提交工作日志及工程合同签订应存档的材料。

  第七条 派驻管理人员因病因事请假离开工作地点,需书面请示项目部负责人,同意后再向公司分管领导请示,同意后方可离开。

  第八条 派驻管理人员应保持与公司、项目部联系畅通。

  第九条 派驻管理人员应及时传达公司下发的各种文件通知,经项目部负责人签字后,及时将信息反馈回公司办公室。

  第三章 派驻管理人员的职责

  第十条 派驻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协助项目部正确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保证其依法经营;

  (二)参与项目部内部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保证其合法性、规范性和与公司规章制度的协调性;

  (三)依据公司合同及项目管理制度的规定,参与项目部的业务谈判,提供咨询意见,负责合同内容的审查;

  (四)依据公司规定,为项目部办理对外签约授权,杜绝所有未经授权的人员对外签约;

  (五)协助项目部负责人做好业务开展工作。自觉维护公司良好的外部形象。

  第十一条 派驻管理人员在公司有关证件的印鉴管理工作中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公司营业执照、资质、技术人员等相关证书原件只能在业主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以及投标过程中要求出示原件时才能提供;没有公司的同意不得外借他人。

  (二)对于分公司、项目部中标或谈妥的工程合同,应严格审核把关并经项目部负责人同意,不得轻率在合同上加盖公司印鉴;凡不属于项目部经营片区和经营范围内的工程合同应向公司汇报由总经理同意后才能加盖印章,工程合同盖章前应先与项目责任人签订内部责任书。

  (三)加盖公章的文件文稿(各项协议、合同等),应留原件一份存档备查。介绍信、授权书(只限于工程投标)留存根备查,用章登记项目包括:用印时间、用印编号、用印事由、批准人(签字)、经办人(签字)等,并将用章登记情况表每年年终上交公司办公室。

  (四)派驻管理人员严禁在银行贷款、抵押、担保、借款、与工程投标无关的证明、承诺、空白介绍信、授权书和空白纸上加盖公司章或法定代表人印鉴。

  第四章 派驻管理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派驻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项目部的经营活动,对项目部的经营活动提出建议;

  (二)根据工作需要,有权查阅项目部的有关文件资料,向有关人员了解和收集经营业绩资料;

  (三)对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生产经营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违纪可能给总公司声誉带来严重影响的分公司、项目部负责人,有惩处建议权;

  (四)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享有探亲假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 派驻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认真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总公司规章制度,维护公司、项目部的利益;

  (二)自觉接受项目部负责人的工作安排,为项目部提供优质服务

  (三)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条派驻管理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职工奖励的规定,予以奖励:

  (一)在维护国家法律、法规尊严,制止、纠正违法行为,防止或挽回公司资产遭受重大损失方面贡献突出的;

  (二)在运用所学技能,提高项目部经济效益或挽回损失方面效果明显的;

  (三)有其他突出成绩的。

  第十三条 派驻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司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分:

  (一)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项目部的规章制度,泄露公司秘密,给总司、项目部造成损失的:

  (二)明知项目部发生违法行为,不制止、不报告,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

  (三)在工作过程中玩忽职守或发生严重失误,给公司、各及项目部造成损失的;

  (四)从事了其他渎职和严重错误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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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的规章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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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办法格式【二】

2017公司行政管理制度

  2017公司行政管理制度

  第一章 文书管理办法

  第一条 文件流传细则

  一、分类:

  (一)、外来文件:公文(命令、指令、决议、指示、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涵、会议纪要)、电报、传真等。

  (二)、本部制发文件:本公司内部文件和对外业务文件。

  二、收文

  (一)、本公司与外界往来的文件,由行政部统一登记、收文。

  (二)、内部制发文件流转,由各部门自行登记、收文、立卷、存档。

  三、发文

  (一)、以公司名义撰写的文件,可由各部门自行拟稿,总经理审批后,统一由行政部登记签发。发文须填写《发文卡》(附表一)。

  (二)、以各部门名义撰写的文件,由各部门自行登记、签发。

  四、分文

  (一)、外来文件由行政部登记收文后,根据业务性质分送各有关部门处理。

  (二)、内部制发文件流转时,由发文部门登记签发后,直接送收文部门登记签收。

  五、会签

  (一)、需多部门或多人会签处理的文件应附上“文件签收单”或“文件批阅单”。

  (二)、各部门收到需参与会签的文件时,须本着本部门的职责及时认真处理并签署意见。

  (三)、文件收文后,再依“文件签收单”或“文件批阅单”内所指定的会签顺序,转送其他会签部门或某人,若某部门或某人为最后一个会签单位,则处理后将本文件转送行政部。

  第二条 重要文件的审核、执行

  一、审批

  涉及公司总体协调或应由公司总经理审核的文件,由行政部汇总签办意见,呈总经理做最终的审核、批示。

  二、执行

  经总经理或有关人员的批示后,发文卡、正本留行政部归档存查,由行政部将文件复印一份送执行单位处理并督促执行。

  第三条 撰写文书格式

  一、公司实行按国家标准和公司标准统一的文书规范格式。

  二、对已经统一的文书类,要求各部门及员工严格按公司规范格式操作。

  三、文书规范格式

  公司的标准字体为宋体和仿宋,如无特殊说明,公司所有文件执行《公司文件写作标准》中的规定。

  第一条 会议分类

  会议分为常规会议、专题会议。

  第二条 会议通知

  一、例会时间固定,不需另行通知,如出现会议时间调整,公司级例会由行政部通知各参加人员。部门例会则由部门自行通知并报行政部说明原因。

  二、会议通知需明确会议时间、地点,内容和参会人员等。

  三、会议通知形式一般为电话通知。但需对会议议题、需准备的会议资料、会议安排等作特别说明的会议,应以会议通知单进行书面通知。

  第三条 会议准备

  公司级会议由行政部负责会场安排,部门级会议由部门指定人员负责会场安排,会议准备须在会前半小时准备完毕。

  第四条 会议纪律

  一、会议组织部门负责会议纪律的维护,准备签到表,组织参会人员签到。

  二、参会人员提前5分钟到达会场进行签到。会议开始时,组织人收回签到表。会后,组织人在签到表上标注迟到(注明到会时间)、未到人员。

  三、公司例会原则上不允许请假,未参会者按每次扣款50元给予处理,迟到者按迟到规定进行处理;公司例会上,手机铃响,按50元/次给予处罚。

  四、公司临时性会议参会人员如不能按时出席,需提前向会议组织部门请假并详细说明理由,会后需向行政部门补交说明,由上级领导签字。

  第五条 会议记录

  一、会议组织部门安排专人进行会议记录,会后整理会议纪要,并于会后两个工作日内,发送到群空间,便于各参会部门负责人及时查阅。会议纪要文字记录(附签到表)交行政部存档。会议表决的重大规章制度,行政部负责在公告栏公示。

  二、公司会议纪要由总经理签字,直接下发;部门例会纪要由部门负责人签字;专题会议纪要需参会主要人员(或部门)签字。

  三、会议纪要按公司模板记录,会议迟到、未到人员名单附后。

  第三章 办公用品及劳保用品管理

  第一条 各部门员工办公用品配备按其部门办公用品配备标准执行。

  第二条 办公用品申请

  各部门于每月20日前填写《办公用品申购单》(附表二),经部门领导签字批准后交行政部,行政部根据库存情况进行采购。

  第三条 办公用品配备、领用

  一、职能部门新员工入职时,每人配备笔记本和签字笔各一,其他办公用品根据岗位配备标准予以配备。

  二、销售部、预算部、工程部员工所需办公用品由销售内勤至行政部集中领取,其他部门所需办公用品由部门指定人员负责领取,并建立部门内部领用台账。领用时,领用人需在《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上进行登记。

  三、员工领用的所有办公用品必须合理使用,杜绝浪费。

  第四条 办公设备管理

  一、个人办公设备

  (一)、员工入职或转岗时,行政部根据其岗位要求为其配备相应的办公桌椅、电脑、电话等办公设备。

  (二)、公司为员工配备的各类办公设备需爱惜并妥善保管。由于自然磨损或老化致不能正常使用的,可向行政部申请更换,以旧换新,申请时需填写《办公设备更换申请表》(附表三)并报部门领导批准。如因人为原因导致或故意损坏致不能正常使用的,由相关责任人照价赔偿。

  二、公共办公设备

  (一)、对于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笔记本、照相机、投影仪等公共办公设备,由行政部根据公司及各部门需求统一申请,并提交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购买配备。

  (二)、员工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借用笔记本、照相机、投影仪等公共办公设备,借用及归还时,需进行登记。

  以上公共办公设备属公司固定资产类别,已收录财务固定资产账,由财务部对公共办公设备进行定期的核查盘点。

  第五条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目的及适用范围

  一、劳保用品管理目的

  规范公司劳保用品的管理从而提高车间劳动安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劳保用品,并监督、教育员工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二、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回收和管理。

  第六条 职责分工

  一、行政部制定劳保用品的管理规范并对规范进行执行和监督,发放标准原则上每年审核、调整一次,以使发放标准符合实际性。并根据危害因素的变化情况提出变更防护用品建议并报总经理批准,以降低有毒有害因素对员工的伤害。

  二、行政部负责所有劳保用品的采购、保管和发放。

  三、凡上岗操作的员工必须配备与本岗位相应的防护用品,并按规定使用。

  第七条 管理程序

  一、行政专员根据劳保用品的库存情况,于每月的25日前提报《采购计划》,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采购。于当月27日之前,将所需的劳保用品采购入库并完成发放。

  二、当月10号(含)之前入职人员,当月享受劳保待遇,10号之后入职人员,下月享受劳保待遇。

  三、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一经批准后,全体员工原则上不得额外领取劳保用品。如有领用,按劳保用品的实际价格,由领用人承担,领用人需至财务部付款,凭财务开具的收据至仓库管理员处领取劳保用品;特殊情况必须有部门经理批准才能领用。

  四、新员工入厂安排工作岗位后,由本班组长带领该员工到仓库管理员处按该岗位的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办理劳保用品的领用手续。

  第八条 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及发放规定

  二、 劳保用品的发放手续和管理办法

  (一)、行政部结合实际情况(包括人数、用品使用情况),将需领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品名、数量统一编制《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单》,必须严格按发放标准进行发放,发放完毕后,将发放单据存档保管。

  (二)、员工入职后可根据岗位需求发放基本劳保用品(口罩、手套),砂浆车间员工双选期满即可发放其它劳保用品。

  (三)、公司为正式员工提供工作服,试用期内可自愿领取旧工作服,转正后以旧换新。工作服使用期届满后不再收回,员工中途离职需将使用期内的工作服清洗干净后交行政专员,未交回者按工作服剩余使用时间扣除工装费。

  (四)、临时上岗员工口罩、手套可以随岗位及时发放。

  (五)、员工休假(病、产、事、工伤及脱产学习)超过一个月者,停发月度劳保用品。

  (六)、生产、技术岗位特殊工种的劳动保护用品需至仓库管理员处领取。

  (七)、由财务部会同行政部对各车间劳动保护用品的领用情况进行季度统计结算,结算情况纳入各部门业绩考核内容。

  第九条 其他用品管理

  一、各类钥匙的配置管理

  (一)、行政部根据各部门实际需求配置部门及车间钥匙,员工不得私自配置钥匙,有需求时,需报行政部批准并备案,统一进行配置。

  (二)、员工应妥善保管好公司为其配置的所有钥匙,如有损坏、遗失等情况,由保管人照价赔偿。

  (三)、因钥匙遗失或保管不当,造成各部门、车间等失窃的,其保管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四)、如遇工作调动、离职等情况,保管人应将钥匙妥善交给行政部保管,并记录备案,不得随意处置。

  第四章 档案管理

  第一条 文件材料的收集管理

  一、公司指定专人负责文件材料的管理。

  二、文件材料的收集由各部门或经办人员负责整理,交行政部归档。

  三、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的,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或人员收集,交行政部备案。会议文件由行政部收集。

  第二条 档案分类

  一、制度性文件: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等;

  二、会议性文件: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及其他会议形成的材料、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

  三、计划性文件:企业总体计划或规划、开发计划、项目计划、营销计划、财务计划等;

  四、证件性文书资料: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和产品获得各类荣誉牌匾和证书、达标证书和证明等;

  五、汇报性文书资料:企业上报各级主管部门的文件资料和相关统计表,以及公司领导相关发言及汇报材料等;

  六、声像资料:本公司的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以声像形式记录下来的各种资料,如照片资料、录音资料、影像资料等;

  七、技术性资料:各类工程图纸、竣工资料、验收资料、试验资料等。

  八、本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九、本公司职工劳动、工资、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 归档

  一、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档案资料进行收集和管理,并编制部门档案管理记录目录。

  二、对于需要移交档案管理部门的资料,各部门应按要求进行整理,向行政部移交。移交档案要填写《档案移交目录清单》(附表四),移交清单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行政部对档案进行审核后签字,并按规定对档案分类、编号、归档。各部门须每月底将档案目录备份至行政部。

  三、归档的文件材料种数、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四、立卷时应概括而简洁地写好案卷标题,编制好案卷目录,并装订整齐;

  五、各种实物档案(奖品、奖杯、锦旗、奖章、证书、牌匾、馈赠品等)归档必须有原件,并保持其完好无损;

  第四条 档案资料的日常管理

  一、公司档案管理人员须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对档案资料进行立卷、标识和保管。

  二、部门档案资料要登记详细信息,并编制《部门档案管理记录目录》,以便检索利用。

  三、文件资料、合同要科学排列,按编号顺序存放于文件盒内,并加以标识,整齐排放在档案柜中。

  四、行政部负责除财务类各类档案资料的形成与归档、分类、鉴定与保管、借阅、保密、统计、销毁等管理内容。

  五、财务类的档案由财务部门负责归档与保管。

  六、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立卷;跨年度的总结放在针对的最后一年立卷;跨年度的会议文件放在会议开幕年。

  第五条 档案的使用

  一、借阅档案原件只限在档案室,不能带出,档案外借原则上只借复印件,档案使用申请部门须填写《档案借阅审批单》(附表五),按权限完成审批程序后,档案管理人员进行登记。

  二、借阅的档案交还时,必须当面点交清楚,如发现遗失或损坏,应立即报告直接上级。

  三、借阅档案用完后,应及时送还,如超过借阅时间,须重新办理手续。

  四、档案管理员和借阅人员,要负责做好档案的保密工作。

  第六条 档案销毁

  行政部对已失去利用价值的档案,申请销毁,销毁时,行政部必须填写申请销毁报告,编制《档案文件销毁审批清单》(附表六),经归属部门审核,行政部领导审批确定,重要档案须报总经理审批。

  经批准销毁的文件应留存半年,确无保存价值后再销毁。将销毁目录和批准手续文件一并存档备查。

  第五章 印章管理

  第一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为公司的所有印章,包括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以及因工作发展需要需印制的其他印章。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文、信函、授权委托书、证件、证书及对外签署的合同、协议及其他须用印章的文本等。

  第三条 印章的刻制

  一、公司所有印章的刻制由财务部统一归口办理。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申请部门印章时,由申请部门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详见附表七),经规定的审批程序后,由财务部根据具体规格要求统一安排刻制。

  二、印章刻制的审批权限:

  (一)、公司印章、公司法定代表人印章、由行政部提出申请,总经理批准。

  (二)、公司其他印章,由使用人提出,用章部门核准,财务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三、公司印章、公司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刻制,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印章的启用

  一、新印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二、印章启用应报总经理批准,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第五条 印章的管理

  一、公司所有印章,均由财务部负责登记、留样并确定印章保管及使用责任人(以下简称印章专管员)。

  二、公司部门撤销或重组,原部门有关印章交回财务部,由财务部负责销毁。

  三、严禁印章专管员将印章转借他人。印章保管人员交接印章应填写《印章保管交接表》(附表八),并到财务部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四、印章专管人员因事、病、休假等原因不在岗位时,印章应由印章专管人员直接上级代管,印章专管人员要向代管人员交接工作,交代用印时的注意事项。

  五、印章专管人员离职或调动时,应及时上缴印章并办理印章的移交手续并填写《印章保管交接表》后方可离职,不得将其所保管的印章私自转交他人。

  六、印章专管人员如将印章不慎遗失,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并上报总经理,依法将遗失的印章公告作废。

  七、印章应及时清洗,确保清晰、端正。印章专管人员下班时应将其保管的各类印章置于专用保险柜或保险箱内,专门加锁,密码应保密。

  第六条 印章的使用

  一、各部门如因业务需要使用公章,使用人至财务部登记并经直接上级签字批准后,方可盖章。

  涉及到投资、筹资活动的合同、及初次签订的采购合同需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附表九),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至财务部用章。

  二、员工因个人事务需公司盖章的文件,需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经行政部审批后,可由个人直接至财务部登记用章,其它文件按第六条第一款执行。

  三、印章专管员对未经核准文件,不得擅自用印,造成公司损失的,视情节追究其赔偿责任。

  四、公司印章一般不得携带外出使用,如遇特殊情况,需携带印章外出,必须填写《印章外出使用审批表》(附表十),由部门核准,财务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外借,携带印章外出必须由印章专管部门人员与经办人二人同行。

  五、已盖章的文件若未使用,必须立即交回财务部销毁。

  六、禁止在手写文件上加盖公司印章。

  七、禁止在内容填写不全的文件或空白的纸张、介绍信、便函、证件、授权委托书、邀请函等加盖公司印章。

  第六章 证照管理

  第一条 证照管理的范围

  公司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行业资质证、开户许可证等;

  第二条 证照管理的内容

  证照的办理、保管、年检、登记、备案、归档和根据公司经营变化需加强管理的其他内容;

  第三条 证照原件均归财务部档案专管员统一保管;

  第四条 证照的年审、变更、延期等相关手续,由财务部负责办理;

  第五条 证照资料的使用管理

  一、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借阅、借用、复印公司证照资料,须填写《证照使用申请表》(附表十一),写明使用事由及使用证照资料名称、件数、归还日期等,经部门审批后,方可至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

  二、凡借阅、借用证照资料,必须在申请日期内归还,不能按时归还的应申请延期,办理流程与上述相同,但最长不得超过15天;

  三、公司证照不得丢失、损坏。如出现损坏或丢失,除立即向部门领导报告外,要立即通知财务部,财务部及时与发证机关联系办理证照的挂失及补办手续;

  四、任何机构及人员不许擅自使用公司的证照进行各种担保;

  第六条 证照保管人应在所复印证照上加盖“仅供办理XXXX业务使用”字样,确保证照使用用途的唯一性;

  第七条 证照借阅人负责借阅期间的文件保管,确保公司证件的完整性和整洁性,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档。借阅,不得将证件转借其他人使用,借阅期间产生的任何责任由借阅人负责。

  第七章 车辆管理

  第一条 公车管理条例

  一、公司公务车统一由行政部管理,具体负责车辆管理事务,配备各部门的车辆,由各部门经理指定专人管理。

  二、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使用公车,须填写《车辆派遣单》(附表十二),经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使用人凭《车辆派遣单》到行政部领取车钥匙。部门经理应综合考虑,审慎签字。使用人如实填写《车辆行车记录表》(附表十三)。

  三、行政部负责公务车的保养、维护、维修等相关事务,并负责公务车的年度检验及保险的购买工作,每周一对公务车进行检查,并交检查表存档保存,以备查询。

  第二条 私车公用补贴标准

  一、天然气、汽油、柴油车按以下标准:

  1.6升(含)汽油车:(总监级以下按每百公里13个油;总监级及以上按每百公里12个油);

  1.8升(含)汽油车:(总监级以下按每百公里14个油;总监级及以上按每百公里13个油);

  2.0升(含)汽油车:(总监级以下按每百公里15个油;总监级及以上按每百公里14

  个油);

  2.5升以上汽油车按16个油计算补贴。

  二、电车按不含购置税的购买价进行补贴:

  10万元以下:(总监级以下按每百公里10个油;总监级及以上按每百公里9个油);

  10万元(含)--20万元:(总监级以下按每百公里13个油;总监级及以上按每百公里12个油);

  20万元(含)--30万元:(总监级以下按每百公里14个油;总监级及以上按每百公里13个油);

  30万元(含)--40万元:(总监级以下按每百公里15个油;总监级及以上按每百公里14个油);

  40万元(含)以上:按16个油计算补贴。

  其他类型车辆另行规定,因公过路费与停车费全额报销。其他产生费用(含但不限于

  保养费、磨损费、修理费)自理。

  第三条 驾驶人员的工作条例

  一、驾驶人员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确保行车安全。

  二、驾驶人员必须保持车辆内外的清洁卫生,降低油耗,减少洗车费用开支,做好汽车的日常维护。

  三、未经同意,不得交由他人驾驶,如未经同意,擅自交由他人驾驶,途中发生的一切负责事故,均同当事人承担全部经济及事故责任。

  第四条 车辆的损伤维修及事故处理

  一、由于驾驶人使用不当或车辆负责人疏于保养,而导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维护费由驾驶人或车辆负责人全部承担。

  二、公务车在非公务途中发生事故,所需赔偿费用维修费,除保险赔偿外,差额由驾驶人承担(最低承担额为500元),如保险全部赔偿处罚驾驶人500元。

  三、因驾驶公务车发生交通事故,所需赔偿及维修费,按下面规定执行:

  (一)、事故负责人属驾驶人的,除保险赔偿外其差额由驾驶人承担80%(最低承担额为300元),公司承担20%。

  (二)、事故责任人属对方的,除保险赔偿外,其差额由驾驶人承担20%,公司承担80%,

  (三)、保险公司全部赔偿且事故责任人属驾驶人的,处罚驾驶人100元。

  四、严禁未经批准驾驶公务车办私事,违者罚款500元,如发生交通事故,相关责任及维修费用由驾驶人本人承担。

  五、车辆使用人承担违章罚款。

  第八章 员工宿舍管理

  第一条 员工入住宿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入住员工必须自愿接受并保证遵守此制度。

  第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入住公司宿舍:

  一、患有传染病者;

  二、有不良嗜好者;

  三、携眷住宿;

  四、三次以上违反公司宿舍管理制度,屡劝不改的。管理办法格式。

  第三条 员工离职(包括辞职、辞退)时,其对宿舍的使用权终止。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清理干净,离职员工在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最迟第二天搬离公司宿舍,逾期按20元/天缴纳滞留金,辞退员工当天搬离宿舍。

  第四条 员工宿舍缴费办法:

  一、公司为员工免费提供宿舍,员工宿舍每间每月基础用电量30度,用水量4吨(1吨/人),由公司负担。每个房间用电量超过30度,个人用水量超过1吨/人次(按房间实际人数计算)由本宿舍入住人员平摊。

  二、公司由专人每月底抄表记录数字上墙,予以公示。

  三、公司由专人负责每周对宿舍卫生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每月综合评比一次,进行相关奖惩。

  第五条 住宿员工管理制度:

  一、室内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禁止私自接配电线行为,禁止随意挪动消防安全设施;

  二、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鞭炮、炸药、管制刀具、煤油炉、汽油等危险及违禁物品;

  三、夜间原则上最迟应于23时前就寝,每日23时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的行为。加班人员回宿舍后应尽量做到轻手轻脚,不影响他人的正常入睡。

  四、请勿损坏门、窗、玻璃等公共设施,宿舍内设施损坏由当事人赔偿,当事人不明确的由屋内全体人员共同承担;

  五、保持公共区域的卫生,不得在洗漱间倾倒饭菜。杜绝将杂物、垃圾等扔进厕所,造成堵塞,影响使用,疏通管道所产生的费用,当事人不明确的由屋内全体人员共同承担。

  六、员工发现宿舍水、电出现问题应及时向行政部报修。

  七、个人贵重物品、现金等应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各自负责,员工不得攀爬宿舍窗户,在未受邀请或得到室员允许的情况下,不得私自进入他人宿舍或动用他人物品,违者一经发现以盗窃嫌疑论处,视情节轻重处理或交公安机关。

  八、禁止在宿舍墙上乱钉、乱画、乱写,每个宿舍由宿舍长安排卫生值日人员并应保持地面及门前清洁;每周应组织一次大扫除以清洁卫生死角;保持宿舍内整洁卫生,室内无杂物,地面、墙面无污迹,天花板无蛛网,空气清新、无异味。

  九、住宿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统一安排,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房间。上述规定,公司派专人负责检查并记录,一经违反查处后罚款50元并全厂通报批评。

  十、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住宿权利,并处以100元罚款:

  (一)不服从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者;

  (二)在宿舍赌博、斗殴及酗酒或有伤风化之行为;

  (三)蓄意破坏室内公用物品者;

  (四)未经公司许可擅自留宿外人;

  (五)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教不改者;

  (六)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七)偷窃他人财物者(严重的报警处理)。

  第六条 行政部将不定期安排人员对宿舍卫生进行检查。

  第九章 食堂管理

  第一条 公司食堂为住宿员工提供一日三餐,每月每人缴纳50元;为非住宿员工提供免费午餐,非住宿员工早、晚不得在食堂内就餐。遇有加班等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门经理报行政部,由行政部通知食堂安排就餐。

  第二条 食堂财务预算

  一、食堂采购员应严格按预算支出,认真执行公司财务制度。

  二、食堂采购预备金按照标准核定,如遇物价大幅上扬或降低,或其它情况需要调整预备金,可由行政部据实调查后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报总经理批准,增加或减少预备金。

  三、坚持实物验收,搞好成本核算,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每月初核算上月餐费。

  第三条 食堂进货管理及物品管理

  一、食堂采购人员要严把质量关,不准采购变质食品,不准采购超过保质期食品。

  二、购进货物必须逐项上帐。验收人员要把好验收关,严禁腐烂、变质的原料入库,以防止食物中毒。验收人员要根据验收情况填写食品采购清单,详细登记菜品、食物名称、价格及购买地点。

  三、食堂货物入库必须按品种、生熟分类放置,不得随意摆放,确保物品在保质期内加工。

  四、行政部负责全面指导、监督和安排食堂的日常工作,每月不定期到市场了解物品价格或参与采购活动,控制采购成本。

  五、食堂的一切设备、设施、餐具、厨具均要建立物品台帐,要专物专用,不得擅自挪作他用,不得向外租借或出售食堂物品。

  六、对故意损坏各类设备、设施、餐具、厨具的要照价赔偿,并由行政部依据《员工奖惩制度》进行处理。

  第四条 食堂人员及饭食操作管理

  一、食堂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服从上级安排,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二、炊事人员应具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每年随公司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健康合格者,方可在食堂工作。

  三、炊事员应尽量结合就餐人员的口味及饮食习惯和喜好,精心选择相符合的菜系和菜品,要不断提高烹调技术,改善员工伙食。

  第五条 食堂炊事器具安全操作管理

  一、炊事员必须了解各种炊事器具和设备、设施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否则不得使用。

  二、做好食堂安全工作。电动炊事器具、设备要经常检查,在通风、干燥处放置。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每日下班时必须保证人走火灭,以防火灾发生。

  三、每日下班时必须检查食堂所有门窗,所有电源是否关闭,以确保公司财物安全。

  第六条 员工就餐管理

  一、中午开饭时间为每天12:05。根据公司工作安排,行政部应尽量将每餐就餐人数提前告知炊事员,以避免剩饭和缺量等情况的发生。

  二、员工就餐时须保持良好的就餐秩序及餐厅卫生,保持地面清洁,就餐后的残物、牙签、纸巾等杂物不能随地乱丢,须倒入指定的垃圾桶内,并把餐具按指定位置分类累放整齐。

  三、为保证用餐卫生,盛饭菜时,要使用食堂提供的公用饭勺,不得直接使用个人筷子或勺子;违者将给予20元的处罚。

  四、员工应在公司内完成就餐,严禁将食堂饭菜带出公司。一经发现,将给予每次扣款50元的处罚。

管理办法格式【三】

行政管理制度范本

  下面是由为大家整理的行政管理制度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行政管理制度范本

  总则

  为进一步适应公司质量、环境体系双认证的实施,规范公司行政事务管理行为,理顺内部关系,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规定。本制度汇编了公司内部的行政事务类文件,以加强行政管理的有效性,并在公司内部形成办事有程序,工作有标准,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的工作局面。

  第一章 会议管理制度

  一、内部会议管理办法

  (一)、公司会议主要包括总经理办公会议、工作调度会议、各种专题会议、全体员工大会、部门会议及临时会议等。

  (二)、公司级会议的组织者为综合处。

  (三)、会议由综合处提供服务,会议召开应提供、做好会议通知、材料、会场、记录等各项服务,会议结束后,根据情况撰写会议纪要,必要时提供水果、茶水、录音、摄像、投影等服务。

  (四)、会议通知形式主要为电话通知,处长、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应通知到本人,其他人员通知到部门,由各部门自行通知。

  (五)、与会人庇ρ细褡袷鼗嵋榧吐桑?坏贸俚健⒃缤恕⑽薰嗜毕?;嵋槠诩溆?氐羰只?韧ㄑ豆ぞ撸?嵋槠诩湟??窆嶙ⅲ?坏媒煌方佣??牟辉谘苫蛩嬉庾叨??跋旎嵋檎?V刃颉?SPANlang=EN-US>

  (六)、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亲自向综合处说明理由。

  (七)、会议决议事项,与会人员应在会后立即执行,不得拖延或敷衍了事。

  (八)、各处室、部门要把每次调度会及其它会议精神传达到基层,也可根据自己部门的实际情况,定期召开部门级会议传达会议精神。

  (九)、部门有关会议如需综合处协助的应提前通知综合处,以便做出统一安排。

  二、对外出租会议室、多功能厅管理办法

  (一)、公司所属会议室及多功能厅由物业处负责办理租用手续,综合处负责提供相关会议服务。

  (二)、物业处根据会议室使用情况与租用会议室单位商定相关出租事宜,填写《会议室使用登记单》,经主管经理签字确认后通知综合处,综合处同使用单位协商会议室使用的具体事宜(预约时间、需提供的服务等)。

  (三)、租用单位于租用当天将《会议室使用登记单》交与综合处会议管理人员,待会议室使用完毕后,由会议室管理人员填入会议室实际使用时间,由租用单位签字确认后,综合处返还物业处作为收费依据。

  第二章 办公电话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公司办事效率,节约办公经费,保证通讯联络,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公司电话主要用于办公业务。使用电话通话要言简意赅,禁止在电话中闲聊,严禁拨打声讯和信息电话。

  二、各处室、部门使用管理插卡电话,经理办公室使用加锁电话。

  三、电话卡由办公室负责刷卡。每次刷卡标准,处长30元,部门经理和管理人员20元,其他员工10元,综治办带班组长每人15元。使用完话费后,到办公室刷卡,并进行登记。

  四、安装管理插卡电话后,不允许私接电话机通话,否则,将追究其直接责任人或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并依法追缴相应的电话费。

  五、各处室负责人及员工要切实负起责任,以主人翁的态度管好、用好电话。员工因公或特殊情况需要拨打长途电话者,统一到办公室登记后,方可拨打。

  六、由办公室定期到电信局对各处室及部门电话使用情况进行查询监督,并予以公布。

  第三章 公文收发传阅管理制度

  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就非质量、环境体系文件收发、传阅管理办法规定如下:

  一、公文撰写

  1、公文草拟。根据需要和领导指示初步拟定文稿。公司发文由综合处草拟,涉及各处室职责,需要由公司统一行文的,由各处室、部门草拟文稿。

  2、公文审核。指对草拟文稿的审核,由综合处负责。审核的主要内容是:看是否的确需由公司统一行文、行文方式是否妥当、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和拟制公文的有关要求等。不需由公司统一行文的公文,由各处室、部门自行发文。

  3、公文复核。指公文正式印制前对文稿的校对、核稿,重点是看:审批、签发手续是否完备,附件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统一、规范等。

  4、公文签发。将经审核的文稿交领导签字,批准发文。公司级公文由总经理签发,各处室、部门或某特定业务范围的行文,由处室、部门负责人签发。

  5、公文的印刷、用印。经审核无误后的公文的即可印刷与装订。如需加盖公章 的按《印章 管理办法》加盖公章 。

  二、公文发放

  指将公文发放到相关部门。确定发文后,综合处发文人员要在《高新物业发文表》上编制发文编号,登记公文名称、发文日期、数量、发放部门等。对内发放文件须有各处室、部门相关人员签收。公司级文件发放时只发到处室及相关部门,处室、部门内部的传达由各处室、部门自行管理。各处室、部门收到文件后要签字确认。

  三、公文的传阅

  接收的文件需由多部门阅看时,经综合处处长、总经理在《文件批阅卡》上审批后,原文件附《文件批阅卡》交由相关处室、部门阅看,阅看人员签字确认。

  四、公文归档

  公司发文由综合处及时归档,填写《文件归档登记表》。各处室、部室自行发放的文件,如有必要应及时报送综合处归档。

  第四章 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开源节流,规范办公用品管理,特做如下规定:

  一、职责及范围

  (一)本制度所指办公用品是指日常办公用品及一些低值易消耗品,本制度规定了办公用品计划、采购、发放、使用、保管等方面的职责和管理要求。

  (二)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及发放归口综合处管理。各处室、部门办公用品计划、领取、使用、保管等由各处室、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专人负责。

  二、办公用品计划、采购、保管及发放管理办法

  (一)、每月15日以前,各处室、部门自行统计本处或部门的办公用品需求状况,并列出详细计划,分类(日常办公用品、印刷品、其它)填写《用料计划单》,计划本着“节省、实用、必需”的原则,经处室、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统一提交综合处。

  (二)、综合处采购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审核并制定采购计划及预算,报经综合处处长审核,总经理批准后进行采购,并于每月25日至30日发放。

  (三)、公司新到工作人员的办公用品,综合处根据各处室、部门负责人提供的名单和用品清单,负责为其配备必要的办公用品,以保证新到人员的正常工作。

  (四)、除正常配给的办公用品外,若还需用其它日常办公用品的,由使用部门填写书面《办公用品申请单》,须经综合处处长批准方可领用。

  (五)、采购人员要以做到办公用品齐全、质优价廉、库存合理、开支适当为原则,并要建立帐目,根据《物资的验收、出入库及保管制度》办好入库、出库手续。

  (六)、办公用品管理一定要做到文明、清洁、注意安全、防火、防盗、严格按照规章 制度办事,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库房。

  (七)、各部门物品领用人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使用办公用品,适合以旧换新的用品要以旧换新,综合处有权对各部门的领用情况予以审核与监督。

  第五章 办公设备(软件)更新、维护、使用制度

  一、职责及范围

  1、公司办公设备包括: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电话、照相机、摄像机、移动存储设备、多功能厅彩电、音响、投影仪及各处室、部门配备的空调等各种贵重物品。办公软件是指各类因办公需要而购买或专业制作的软件。为了保证各项办公设备的正常使用,各类办公软件的安全操作,发挥办公设备及办公软件的最大功效,特制定本制度。

  2、传真机、照相机、摄像机、多功能厅(会议室)内彩电及VCD、DVD均由综合处指定专人保管、使用,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由综合处通知定点维修公司的技术人员前来检查、维修、保养。

  3、各处室配备的计算机,由各处室指定专人定期负责清洁工作。

  二、更新、维修及维护保养

  1、办公设备的更新是指办公设备的升级或更新、移动存储设备的采购、各类耗材的补给、特殊配套设备的购置。办公设备发生各种故障不能使用时即可进行维修。办公软件的更新是指由于工作而需新购置或升级的各类应用软件。

  2、需要进行办公设备更新时,由各处室、部门或设备监管人填写《办公设备更新(维修)申请单》,由处室、部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由综合处负责采购。综合处根据市场报价做好新购置办公设备的预算,经综合处处长、总经理审批后购买、发放。

  3、各类办公设备发生故障时,可随时填写《办公设备更新(维修)申请单》,通过定点公司或专业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4、各类办公设备需要更换部件时,应填写《办公设备更新(维修)申请单》,经综合处处长、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更换。

  5、各处室、部门要妥善保管本部门或分管的办公设备保修、维修、使用说明书等资料。

  三、办公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1、计算机及外设使用时要注意防尘、防磁、防静电、防水、防腐。

  2、移动存储设备包括移动硬盘和U盘。移动硬盘使用时注意,在硬盘高速运转时严禁硬盘受到外力碰撞,严禁移动硬盘。移动硬盘及U盘在断开与电脑的连接时一定要进行相关操作,当系统提示“您可以安全的拔下设备”时方可拔除设备。

  3、会议室投影设备的使用由综合处设专人负责,其它人员未经允许及培训严禁使用该设备。每次关闭投影仪的时候都一定要等到投影仪的lamp灯完全熄灭后,才能关闭电源。

  4、计算机软件及应用软件由综合处统一购买。软件在使用时,要按照要求步骤进入或退出,以免造成软件的损坏。禁止在公司计算机安装其他软件,以免病毒传播。

  5、日常文档及数据由各处室自行备份。每月二十日前由综合处负责使用移动存储设备对各处室重要文档数据进行备份。日常杀毒工作由各处室自行处理,要求每周至少杀毒一次、升级一次,杀毒软件由综合处提供。

  6、计算机的清洁与维护实行谁使用谁负责清洁的原则。每周清洁外部两次,不得使用湿抹布,内部每季度必须打开机箱清洁一次,用毛刷或专用工具吹净尘土。第一次清理由综合处指导,以后的清洁由各处自行负责,综合处进行不定期抽查。

  7、各类办公设备严禁外借、外用。严禁上班时间在计算机上玩游戏、处理与工作无关的文件,严禁用微机看VCD盘,严禁使用计算机从事不健康活动或不符合国家政策法规的活动,严禁利用网络传播淫秽及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

  第六章 传真、复印制度

  一、办公复印、传真的管理部门为综合处。

  二、复印、传真承办范围为行政管理文件、合同及各类相关资料,私人资料恕不接待。

  三、各处室、部门在进行复印时,必须填写《打印、复印登记单》(附表七),登记复印纸张的规格和数量。

  四、各处室在进行传真文件或资料时,要填写《传真收、发文登记表》。

  五、综合处每月25日根据使用纸张的实际数量,按成本汇总后报财务处。

  第七章 印刷品管理制度

  一、职责及范围

  高新物业印刷品是指因工作需要而专门印制的各类空白记录表格、自制内部票据、信封、稿纸等印刷资料。高新物业印刷品的管理部门为综合处。

  二、印刷品的印制、领用及保管

  1、高新物业各处室、部门所有印刷品均由综合处负责联系定点厂家印制。

  2、各处室、部门如需领用,综合处协助记录表格使用单位根据库存及实际需要制定每月计划,于15日前随办公用品计划一并上报,印刷完毕,由综合处通知发放。综合处负责汇总各部门每月印刷品使用数量。

  3、存放印刷品的库房应保持干燥、清洁,印刷品摆放整齐有序,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库房。

  第八章 车辆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车辆管理,协调各部门对车辆的使用,对汽车的使用、保养、维修,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由综合处长统一负责公司办公车辆、司机的管理及交通安全教育,单位所有的车辆及司机出车由综合处长统一安排、调度。

  二、汽车要定人、定车、定期保养、定期维修,使车辆经常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单位因公用车要随叫随到,保证准时出车,不得延误工作。

  三、公司汽车一般用于领导外出办公,取送机要文件,财务取送款项,护送工伤和急病号,处室、部门联系业务、单位组织的事项和对单位个别体弱领导的接送等。一般用车要提前预约(通常提前半天时间),特殊情况急需用车时,经领导批准方可用车。

  四、司机出车统一由综合处长批准。凡私自用车要追究责任,所造成的一切车辆人身事故由责任人负责,单位概不负责。

  五、司机要建立行车记录,车辆维修保养记录,内容包括:车辆行驶里程、技术状况、维修保养日期,大、中、小修日期,车辆损坏程度及原因,零件更换情况,维修费用等。

  六、为了降低维修费用,单位车辆实行定点维修,车辆送修需要开具修车单,一式两份,证明修理内容,单位与修理厂凭修车单结算,外出遇急需修理时,可先与修理厂联系修理,回公司后,及时补办修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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