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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管理系统

高中作文 时间:2022-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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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海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管理系统

海南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与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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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与类别

  为适应海南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和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的需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教育部关于同意北京市等省市高考综合改革有关方案备案的函》(教改函〔2018〕1号)以及省政府印发的《海南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琼府〔2018〕2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海南省实际,修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坚持素质教育导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行全面考核,促进学生按国家规定学好每一门课程,实现全面发展。坚持分类考查,增加学生的选择性,促进学生发展学科兴趣和个性特长。坚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培育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促进普通高中教育特色多样发展。坚持统筹兼顾,与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素质评价等改革整体设计,促进普通高中和高等学校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和选拔水平。

  二、考试科目与类别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14个科目。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8个科目只设合格性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分设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积极创造条件,力争从2020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将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两个科目纳入等级性考试。

  三、考试内容与方式

  (一)合格性考试。各科目考试内容限定在各学科课程标准规定的必修内容范围内。

  除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3个科目外,其他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均采用书面笔试方式。

  语文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数学、外语每科考试时间为90分钟;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每科考试时间为60分钟;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两个科目合卷考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3个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时间另行规定。

  普通高中在校学生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5个科目的技能操作考查。考查时间均控制在60分钟以内。考查结果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二)等级性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等级性考试内容限定在各学科课程标准规定的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内容范围内。各科目等级性考试均采用书面笔试方式,每科考试时间为90分钟。

  (三)考试命题。各科目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的命题应紧密联系社会实际与学生生活经验,在全面考核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注重对学科核心素养的考查。命题时按必修内容和要求命制合格性考试试题,按必修和选择性必修的内容及要求命制等级性考试试题,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四、考试成绩与应用

  (一)成绩呈现方式。

  合格性考试结果按“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呈现。考试不合格的考生,高三毕业前可再参加1次合格性考试。等级性考试成绩以标准分呈现,与统一高考3个科目成绩的标准分合成后作为高等学校录取总成绩。

  (二)成绩认定。

  参加统一高考的考生,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可以用高考成绩作为相应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认定的依据。

  由外省(区、市)转学进入本省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若已参加过外省(区、市)省级考试招生机构统一组织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可持省级考试招生机构出具的成绩证明,申请本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认定或申请参加海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原成绩注销)。具体认定办法另行制定。

  从我省转往外省(区、市)的考生,成绩证明由我省考试招生机构出具,到接收的省份申请成绩认定。

  (三)考试成绩应用。

  1。普通高中毕业和同等学历认证。合格性考试各科目成绩合格,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或社会考生获得高中同等学历认证证书的必要条件和主要依据。普通高中学校根据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分别准予学生毕业、结业或肄业。

  2。普通高中课程管理与质量评价。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将作为普通高中学校课程管理和普通高中教学质量监测的重要参考。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果的研究与分析、教学反馈与指导,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高校招生录取。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科目成绩提供给招生高校使用或参考。其中,合格性考试成绩按原始分提供给招生高校参考使用。

  合格性考试成绩终生有效,等级性考试成绩应届生当届有效、往届生当年有效。

  五、考试组织与实施

  (一)考试对象。具有海南省普通高中学籍的学生应当参加海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符合我省高考报考条件的其他高中阶段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也可自愿报名参加。

  普通高中在校生均应参加合格性考试,考生还应根据自身兴趣特长、学习能力和高校招生要求,自主选择参加等级性考试。在等级性考试6个科目中,每个考生须选考3个科目,选考科目由考生在高考报名时最后确定,高考报名结束后不可以更改。积极创造条件,待条件成熟后,为学生提供同一考试科目参加两次等级性考试和变更等级性考试选择科目的机会。

  (二)报名方式。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所有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普通高中在籍学生基本信息由本省基础教育学生信息系统提供,由学籍所在学校负责审核,考生签名确认。2018年、2019年报名时间安排在4月份,与现行的基础会考同时进行,2020年以后安排与统一高考、等级性考试科目同时报名。

  (三)考试组织。语文、数学、外语等科目的合格性考试以及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由省教育厅按国家教育考试要求统一组织实施。

  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5个科目的技能操作考查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命题、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评分标准,由各市县(单位)或学校按省教育厅的统一要求组织实施。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3个科目由学校根据省教育厅要求,组织合格性考试并评定成绩。凡是由市县(单位)或学校组织实施的考查和评定的成绩,由省教育厅组织力量进行专项督查,以确保学业水平考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四)考试时间安排。省级统一笔试科目(不含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等)的合格性考试时间为每年7月7-8日,每天安排4个科目考试。从2018年起,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合卷)7个科目均安排合格性考试;从2019年起,合格性考试同时接受以往考试不合格学生的补考;从2020年起,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等学科全部安排合格性考试。学生根据学校的教学安排和个人的学习进程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参加考试。高一年级学生参加合格性考试不得超过3个科目(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合卷,可按一个科目计)。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等5个科目的技能操作考查,安排在学生参加本科目合格性考试的同一学期进行。

  不参加统一高考的普通高中在校生的语文、数学、外语的合格性考试安排在高三下学期的4月9日进行。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3个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安排在高三下学期4月进行,并于5月底前将考试成绩报省级考试招生机构备案,具体办法和时间另文规定。

  等级性考试时间安排在高三下学期6月9日—10日进行,每天安排3个科目的考试。

  (五)考试管理要求。学业水平考试全省统一笔试科目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点内进行。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标准和要求,规范考场设置和实施程序。加强安全保密,建立健全诚信机制,严肃考风考纪,对考试作弊等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教育厅对学业水平考试工作进行统一组织管理,负责牵头制定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相关政策,省级考试招生机构负责学业水平考试的命题、阅卷、考务等相关具体工作,省级教育研究机构负责参与学业水平考试命题等相关具体工作,并加强对学业水平考试结果的研究与分析,做好教学反馈与指导,不断提高普通高中教学质量。

  (二)确保命题质量。省教育厅出台学业水平考试命题人员资格标准,建立学业水平考试命题专家库,强化命题人员培训,提高命题人员素质与水平。省级考试招生机构、省级教育研究机构要加快学业水平考试题库建设。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学业水平考试试题进行评估和分析,切实提高命题的科学化和专业化水平。

  (三)严格考试管理。各市县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标准和要求,统一设置考点、考场,规范考场布置、实施程序等。省级考试招生机构要统一阅卷(考核)程序、标准和方式,确保评分准确。要严格落实安全保障制度,建立健全诚信机制。要严肃考风考纪,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考试作弊等违规行为,严格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加强教学管理。学校要严格落实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合理安排教学进度,严禁压缩学科授课时间,开齐开足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以及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科目的实验和技能操作课程,进一步加强综合实践活动,确保学生完成规定学分,相关学科学习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加强学生生涯规划指导,引导学生合理选择等级性考试科目。加强校长和教师培训,转变人才培养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设施设备、师资配备等方面的条件保障,满足选课走班教学的需要。

  (五)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引导学校转变育人模式,引导家长重视学生职业规划,引导学生合理选择选考科目,努力形成社会、学校、家庭共同关心支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良好环境,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本办法从2017级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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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海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管理系统

海南2018年中考报名系统:为您整理“海南2018年中考报名系统:style="text-align:center;">  海南2018年中考报名系统:”可知,海南2018年中考报名工作3月8日启动,具体安排如下:

  海南2018年中考报名网址:海南省中考管理系统>>>点击进入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3月1日前,省中招办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将全省初三年级学生信息统一导入省中招报名管理系统,并自动生成考生准考证 号。3月8日-15日,学校在省中招报名管理系统中确认此部分考生报名状态(默认为报名)。

  3月10日-25日,具有我省常住户籍、在外省市学校就读并要求回琼升学的学生、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青年,到户籍所在市县(单位)中招办报名。市县(单位)中招办应当场向考生反馈准考证号等报名信息,并告知此类考生参加由当地组织的体育、生物、地理、理化实验操作等科目的考试或考查时间,以及配合做好综合素质评价、电子相片采集等有关事项的要求。

  3月10日-4月20日,市县单位中招办和学校组织考生核对报名信息,核实考生少数民族审核结论等身份情况和优惠加分政策等特征,核查考生电子相片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

  (二)报名须知

  1.省中招办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将全省初三年级学生基本信息统一导入省中招报名管理系统,省中招报名管理系统将为每一位考生自动生成10位数字组成的准考证号(前两位为年份代码,3—4位为市县代码,5—6位为毕业学校代码,7—10位为考生顺序号)和初始密码(考生出生日期的8位数字)。学校应及时将考生的准考证号通知到每一位考生。

  2.学校或学生在省中招报名管理系统中按设定的权限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对学生报名信息进行修改、补充。学生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学校或学生可以在省中招报名管理系统中打印《2018年海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报名信息确认表》(附件1),并在该表相应栏目上签名。

  3.学校负责核验具有本校学籍考生的基本信息、考生身份情况及享受优惠照顾政策所需的有关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经核验后的有关材料复印件,须有核验人签名和学校印章,存入考生纸质档案袋。报名结束后,学校须把考生纸质档案材料送市县(单位)中招办备案。涉及到享受优惠照顾政策条件的考生,市县(单位)中招办还要认真核对和确认录入的相关信息和特征,对符合各条件的要切记在《报名信息确认表》中对应的“□”位置打“√”。

  4.各市县(单位)中招办负责核验回琼升学考生、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考生等在中招办单独报名的考生基本信息(户籍、民族、全国学籍号等)、身份情况(应往届等)及享受优惠照顾政策的有关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经核验后的材料复印件,须有核验人签名,存入考生纸质档案袋。

  5.我省学籍但非我省户籍的考生(不含港澳台籍考生和外国籍考生)报名时,须提供我省公安部门出具的其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或居住满一年的证明材料。

  6.归侨考生、归侨子女考生(不含侨眷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考生(简称“三侨生”)须提供经县级以上外事侨务办审核的《2018年海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三侨生”审核表》(附件2)。港澳台籍考生、外国籍考生须提供有关身份证件(护照、身份证或居住证等)和县级以上外事侨务办、港澳台办等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7.海南省农村独生子女户子女、农村纯二女结扎户子女须提供经市县计生部门审核的《2018年海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农村独生子女户、农村纯二女结扎户子女审核表》(附件3)。此表一式三份,市县(单位)计生部门存档一份,两份由考生提交报考地市县(单位)中招办,其中一份由报考地市县(单位)中招办录入系统信息后存入考生纸质档案袋,另一份由该中招办于5月8日前报送省中招办备案。市县(单位)计生部门对该类考生审核结束后,要将审核确认合格的考生名单制成名册一式三份,一份自存,一份送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在政府网上公示,一份上报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供复核。教育行政部门在公示考生名册时,要同时公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设立的举报电话(65312219)和省中招办的举报电话(65313119),接受社会监督。

  8.现驻三沙市的军、警部队现役军人和有关单位干部职工(驻岛时间达半年以上)的子女须提供经三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审核的《2018年海南省驻三沙市部队现役军人和有关单位干部职工子女审核表》(附件4)。

  9.县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负责对少数民族考生的身份进行审核确认,尤其是对世居与户籍在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市县的少数民族考生身份,更要严格审核。要认真审核少数民族考生本人和父母户口簿及父母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审核人须在复印件上签名以示负责),并在《2018年海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少数民族考生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附件5)上做出审核意见。审核表一式三份(连同有关证件复印件),一份由市县民宗部门保存,两份送考生报考地市县(单位)中招办,其中一份由该中招办录入系统信息后存入考生纸质档案袋,另一份由该中招办分别按省中招办划定的海南中学、海南省国兴中学、海南省农垦实验中学少数民族特招班、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初步入围考生名单和海南省国兴中学普通班入围考生名单,分别按省中招办确定的时间报送省中招录取场,以供录审。考生民族成份审核工作结束后,市县(单位)民宗部门要将审核确认合格的少数民族考生名单制成名册一式三份,一份自存,一份送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在政府网或教育行政部门门户网站上公示,一份上报省民宗委以供复核。名册中,对世居在我省的黎、苗、回族应届初中毕业生要分类登记。教育行政部门在公示考生名册时,要同时公布省民宗委的举报电话(65370458)和省中招办的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10.在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10周年以上且户籍在少数民族自治地方的汉族公务员和教育、医疗、农业等方面专业技术人才(中级和中级以上职称)的子女,在报考海南省国兴中学面向全省统一录取的公费生时,可以享受少数民族考生同等待遇。此类考生应增加提交经各有关部门审查确认的《2018年海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少数民族自治地方汉族考生享受少数民族考生待遇证明表》(附件6),经学校和市县(单位)中招办审核后,存入考生纸质档案袋,由市县(单位)中招办负责在报名系统中输入考生身份相关信息。

  11.5月8日前市县(单位)中招办向省中招办集中报送享受省定优惠政策的考生的材料(含名册及各种证书、证明的复印件);市县(单位)民宗部门向省民宗委报送少数民族考生和报考海南省国兴中学享受少数民族考生同等待遇的汉族考生的审核确认名册;市县(单位)计生部门向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报送审核确认合格的考生名册以供复查。

  12.实行“谁主管、谁审查,谁确认、谁负责”的考生资格审查负责制,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当地政府,协调公安、民宗、计生、侨务等部门,根据部门职能,明确责任分工,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审查学生的报名材料,严肃查处提供虚假材料报名和享受优惠照顾政策等行为。

  13.考生相片统一采用考生八年级时参加生物、地理考查的电子相片信息。如有考生相片信息缺失的,由考生报名所在学校或为考生录入报名信息的市县(单位)中招办负责采集。各市县(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购置完善电子摄像设备,以满足学生电子摄像的需要。学生相片一律采用淡蓝色背景颜色,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数码照片,jpg图片格式,规格要求为168(宽)×240(高),文件大小为不大于30K。

  14.考生报名时,不需缴交中招报名、考试费。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取消一批教育考试考务费项目的通知》(琼财非税〔2016〕1080号)规定,中招考试考务工作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

  附件:(点击此处查看原文件及全部附件)

  1.2018年海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报名信息确认表

  2.2018年海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三侨生”审核表

  3.2018年海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农村独生子女户、农村纯二女结扎户子女审核表

  4.2018年海南省驻三沙市部队现役军人和有关单位干部职工子女审核表

  5.2018年海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少数民族考生资格审核表

  6.2018年海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少数民族自治地方汉族考生享受少数民族考生待遇证明表

  7.省一级学校名单

  8.具有接收外国籍学生资格的普通高中学校名单

  9.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提前录取协议书必备条款

  10.2018年海南省中招主要工作日程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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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海南启动高考改革 不分文理一二本合并录取

  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7年海南启动高考改革 不分文理一二本合并录取,更多高考改革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年海南启动高考改革 不分文理一二本合并录取

  3月17日上午召开的海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海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海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海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改革措施,其中备受关注的高考综合改革赋予了普通高中学生对于学习科目的选择权。

  如今的高中生在分科的时候,可以选择的学习科目类型只有文科和理科两种。但是,从2017年秋季进入高一的学生来说,除了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全国统一高考科目之外,可以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中自主选择3门。他们未来还将在学习和考试中面临着全新的变化……

  省教育厅厅长曹献坤表示,本轮高考综合改革,对普通高中的师资储备、教学场地、经费投入、仪器设备等提出更高要求,要保障2017年启动改革,从省里到各市县、到每一所高中学校,都必须对此高度重视,特别是要集中力量加强普通高中的办学条件,为选课、走班配备基本的教学用房和设施设备,加强普通高中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和生涯规划制度。

  焦点1 如何考?

  A

  高考:实行3+(6选3)

  考试科目:从2017年秋季高一新生开始,海南的高考将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不分文理,每科原始分满分150分,以转换后的标准分呈现考生成绩)和学生自选的3门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注:以下简称“学考”)成绩(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中选择3门,每门卷面满分100分)的标准分合成之后的标准分。

  外语科目提供2次考试机会,普通高中学生在修业期间可参加两次外语考试,选择其中最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校录取总成绩。

  解读:

  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曾维陆:

  目前国内只有我省采用标准分呈现高考成绩。实行标准分能够准确地体现考生成绩在考生总体中的位次,使不同学科的成绩能够进行比较,有利于考生报考高校,有利于高校选拔优秀新生,在评价和选拔上更为科学。作为我国考试改革的一种探索,在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中,教育部支持我省继续保留一个实践的样本,供全国参考。

  B

  学考:14门课程全要考

  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等14个科目。学考分为 “合格性考试”和 “等级性考试”。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和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8个科目只设合格性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分设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

  考试内容:在等级性考试6个科目中每个考生只能选考3个科目,所选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科目一经选定,不可更改。

  考试成绩:合格性考试成绩按原始分记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的学生人数比例一般不超过5%);考试不合格的考生,高三毕业前可再参加1次合格性考试。考生参加合格性考试的成绩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解读:

  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省教育研究培训院原院长陈夫义:海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管理系统。

  学考中合格性考试各科目成绩合格,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或社会考生获得高中同等学历认证证书的必要条件和主要依据。普通高中学校根据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分别准予学生毕业、结业或肄业。此外,学生学考所有科目成绩提供给招生高校使用或参考。其中,合格性考试成绩按原始分提供给招生高校使用或参考。合格性考试成绩终生有效,等级性考试成绩应届生当届有效、往届生当年有效。海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管理系统。

  C

  一本二本:2017年开始合并录取

  从2017年起,将本科第一批和本科第二批合并录取;从2020年起,录取批次仅设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分学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和录取。高校要将涉及考试招生的相关事项,包括标准、条件和程序等内容,在招生章程中详细列明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加强学校招生委员会建设,在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招生委员会作用。

  解读:

  曾维陆:

  2017年本科第一批和本科第二批合并,实际上是在逐步取消学校招生录取批次。多年来,我们形成了高校招生分批次录取的工作模式。取消录取批次后,学生填报志愿时,本科不再分批次填报。学校录取时,在考生志愿填报范围内择优录取,解决社会和考生简单用录取批次划分和评价不同类型高校的问题。

  D

  综合素质评价:供高校招录参考

  评价内容:我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含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

  评价使用:综合素质档案是高中学生毕业的重要依据,是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必要参考。高等学校要根据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中的写实材料,结合招生录取要求加以使用。省级考试招生机构要给高等学校招生时查阅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提供便利。

  解读:

  省教育研究培训院原副院长吴益:

  规范和减少高考加分项目之后,原先所有取消的高考加分项目包括参加科技活动项目、创造发明项目、各类竞赛获奖情况、研究性学习课题研究报告代表作等,都体现在《普通高中综合素质档案》中,以供高校招生录取时参考。

  E

  高职考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

  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高等职业院校,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由招生学校负责组织实施。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等职业院校,文化素质直接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成绩,并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由招生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焦点2 如何学?

  1 普通高中配套课改

  问题:当前在学生选择文科理科之后,学习课程就是高考需要考试科目。改革实施之后,学生将会有20种课程组合选择,学校如何提供课程保证学生选择?

  回应:省教育厅副厅长廖清林表示,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是我省积极稳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的关键举措之一。在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面,将采取以下举措:一、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学校课程方案,目前教育部正在加紧修订普通高中课程方案,海南省教育厅将会围绕高考综合改革目标,进一步优化普通高中课程结构,合理确定普通高中选修课和必修课的结构比例;二、我们鼓励每一所普通高中学校都要创造条件加强课程开发,丰富普通高中课程体系,切实增强课程的多样性,尽可能满足学生选择的需求;三、变革教学组织方式,实施分层分类的走班教学;四、加强学生生涯规划教育引导,指导学生形成符合个人特点的合理的课程学习计划,科学地认识自我,精准地规划人生;五、要求每一所普通高中学校都要加强校本教研制度的建设,鼓励老师针对高考综合改革教学实践过程中面临的真问题,开展教育研究,引导教师创造性地实施课程,以教师的专业成长引导好服务好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成长;六、建立起综合性发展性高中学生评价制度,在普通高中建立起包括学生品德发展水平、学业发展水平、身心发展水平、兴趣特长养成、学业负担状况五大维度的绿色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引导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成长,彻底扭转评价学生“唯分数论”的错误倾向。

  2 固定班级变为走班教学

  问题:高中生的自律性没有大学生强,实行走班教学,如何保证学生不逃课?

  回应:省教育研究培训院院长陈力表示,通过对上海、浙江两个第一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地区了解,以及选择省内6所普通高中学校进行模拟,结果显示走班教学模式对教学用房、教师配置等教学资源的需求要增加15%到20%。教学用房等硬件建设可以通过加大投入逐步实现,但是15%到20%师资增幅短时间不可能实现。我们目前正在做的一个重点课题就是研究高考改革后教师如何合理流转,在一个区域内如何统筹。

  3 偏难科目是否会变“冷门”

  问题:学生自主选课之后,物理、化学这些偏难科目选的学生少,是否会成为“冷门科目”?

  回应:吴益认为,学生选择考试科目会参考各高校公布的科目需求。“从已开始试点改革的省份来看,尽管选择每个科目的学生人数有差异,但不会差异到某门课没有人选,某门课选的人特别多。”

  “物理、化学等学科尽管属于偏难学科,如果高校的专业有要求,那么有志于上某个专业的学生一样会选择这些科目。如果高校对学生选择的科目不做要求,学生就可以完全根据兴趣爱好来选择。”陈夫义说。

  廖清林认为,本轮高考综合改革,最大的特点之一就是增加选择性,一是增强学生的选择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挖掘学生的学习潜能,让其“学其所好、考其所长”,最终实现全面而有个性的成长。同时改革也扩大了高校的选择权,每一所高校在选择新生的时候,要根据专业培养的需求,要指定不同的学科需求。通过学生选择,学科之间有不平衡性是客观存在的、不可回避的,但这正是改革追求的效果。

  4 建设跨区选课平台

  问题:不同地区、不同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存在差异。是否会造成大量学生涌入海口等优质普通高中聚集市县就读的情况?

  回应:廖清林认为,除了省属普通高中,我省目前普通高中招生实行属地招生,能够跨市县就读普通高中的学生只是很少一部分。当前我省多个市县都在加大对本地普通高中的投入,以及师资队伍的保障。全省正在推动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工程,每一个市县至少一所中学和省外的优质资源结对,从而提高市县普通高中的办学水平。

  “我们也正在考虑,通过教育信息化手段,建设跨校、跨区域选课的资源平台,满足部分学生在本地本校无法满足的需求。”廖清林说,目前上海已经建设了 “上海市高中名校慕课平台”,集中了上海市四所优质普通高中的课程资源,上海的初高中学生可以通过学籍号或者身份证号码登录平台注册、选择感兴趣的课程。我们也可以做这样的探索和尝试。

  5 学生应根据兴趣选择课程

  问题:在文科理科的时代,学生的选择就是非此即彼。如今,面对20种科目选择组合,十八九岁的孩子们能否很好选择?

  回应: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副处长韩小雨表示,选择科目是一件具体的事情,但是学生生涯规划教育则是一个孩子终身发展所需。生涯规划教育的目的是帮助孩子认识自我、认识社会,从而对未来的学习、职业、人生有目标和规划。生涯规划教育是一种教育理念,渗透在社会实践、主题班队会、社团活动,以及心理健康教育之中。

  新的高考综合改革将选择权交给了孩子,部分孩子有可能会迷茫,因此学校、家长要尊重和帮助孩子的选择。

  对于普通高中来说,要在高校公布了招生专业需求后,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进行选择。当然一个人的生涯规划是动态的,不断变化的,教育就是进一步认识自己更喜欢做什么、更适合做什么。

  焦点3

  未来如何改革?

  2020年等级性考试 实现“7选3”

  动向内容:2017年秋进入高一的新生可以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中自主选择3门,力争从2020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增加为7个学科,将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科目增设入等级性考试范围。

  条件保障:曾维陆解释说,我省是全国首批4个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试点省份之一,是最早将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纳入“基础会考”的省份,而且基础会考的成绩以10%计入高校招生录取的总分,这一做法得到了我省普通高中学校和社会的认可,实施多年都比较平稳。

  “技术教育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通用技术课程是以提高学生的技术素养为主旨,以设计学习、操作学习为主要特征,是一门立足实践、注重创造、体现综合、科学与人文相统一的面向真实世界的课程。其核心是培养学生的技术实践能力和社会适应性。”曾维陆说,我省提出力争2020年等级性考试实现“7选 3”具有很大的挑战性,但是为了加强技术课程建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学生潜能发展提供更大的选择空间,也为高校科学选才提供更多的考察角度,我们认为值得进行尝试与探索。

  2020年起仅设

  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

  动向内容:从2020年起,录取批次仅设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分学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和录取。

  条件保障:曾维陆提出,这个时间与我省高考全面实施综合改革的时间节点保持一致。同时针对录取批次只设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的调整,还可进一步修改我省的报考条件,2020年实施。这样一来,我们就有充分时间保证对我省高考报名条件论证调整并加以宣传引导,合理有序引导考生迁移,有效防控高考移民。

  海南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行动时间表

  2015年

  《海南省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计划编制实施办法》

  《海南省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办法》

  取消普通高中择校生

  出台“异地高考”有关问题的增补条款

  2016年

  《海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海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

  《海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海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方式改革实施方案》

  《海南省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学分互认和转换实施方案》

  《海南省加强和改进高校招生考试监督机制实施意见》

  “省一级学校”指标到校生占招生总计划不低于45%

  中考面向全省招生的学校对学籍在我省的外省户籍考生不再限报

  2017年

  《海南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本科第一批和本科第二批合并录取

  2020年

  力争从2020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将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科目增设入等级性考试范围

  录取批次仅设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分学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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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海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管理系统

海南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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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海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琼府〔2016〕29号),制定本试点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遵循人才培养规律,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出发,实施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构建更加公平公正、更加科学合理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推动高中教育多样化有特色发展,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培养高素质人才。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育人为本。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优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功能,引导学校关注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深入推进素质教育。

  2.坚持公平公正。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健全工作机制,切实保障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的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3.坚持综合评价。建立健全综合评价体系,改革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的内容、方式和途径,增加学生和高等学校的选择权,科学评价学生发展水平,科学选拔各类人才。

  4.坚持统筹实施。整体设计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系统实施考试招生和管理制度综合改革。正确处理教学、考试、招生、管理之间的关系,强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协同性。循序渐进、积极稳妥实施。

  (三)改革目标。

  2017年启动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调整统一高考科目,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改进高等学校录取方式等,到2020年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体制机制。

  二、基本任务

  (一)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1.考试类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等级性考试成绩以标准分计入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总成绩。

  2.科目设置。合格性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等级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积极创造条件,力争从2020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将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科目纳入等级性考试范围。

  3.考试内容。考试内容以国家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合格性考试内容为各学科课程标准中的必修内容,等级性考试内容为各学科课程标准中的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内容。

  4.考试对象。普通高中在校生均应参加合格性考试,其中参加统一高考的考生,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可以用高考成绩作为相应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认定的依据。参加统一高考的普通高中在校生还应参加等级性考试。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社会考生只需参加等级性考试。

  5.考试安排。依据普通高中学校课程教学安排,高一、高二年级学生参加合格性考试的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8个科目,其中:高一年级学生参加合格性考试不超过3个科目,高二年级学生参加其余科目的合格性考试。考试时间安排在每年的7月7-8日,相应学科的技能操作考试在考生参加合格性考试的学期进行。

  普通高中在校生在高三下学期的4月初参加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等3个科目的合格性考试。不参加统一高考的普通高中在校生的语文、数学、外语的合格性考试安排在高三下学期的4月9日进行。参加统一高考的普通高中在校生的等级性考试时间安排在高三下学期6月9-10日。

  (二)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1.评价内容。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包含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内容。

  2.评价管理。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依托网络平台进行管理,建立客观、真实、准确记录信息的监督机制。高中学校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具体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写实记录学生成长过程,在整理遴选、公示审核的基础上形成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确保材料真实可靠。

  3.评价使用。普通高中学校要依据学生成长记录,加强成长过程指导。高等学校根据人才培养要求和各校办学特色,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使用办法,并提前向社会公布,作为招生录取的参考。

  (三)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

  1.改革高考科目设置。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不分文理科,安排在每年的6月7-8日举行。外语考试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另一次考试时间安排在高三上学期末,根据教育部的统一安排进行;考生的外语考试成绩由笔试部分和听力部分考试成绩相加组成。

  从2020年起,高等学校录取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考生自主选择的等级性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作为高等学校录取的基本依据。普通高中学生在修业期间可参加两次外语考试,选择其中最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录取总成绩。统一高考科目、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各科的成绩以及高校录取总成绩均以标准分呈现。

  2.明确高等学校招生录取选考科目。在海南招生的高等学校要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门(或条件成熟增加技术学科之后的7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中,分专业(或学科大类)自主提出考生报考专业的科目要求。招生学校须提前2年明确考生选考科目要求,并向社会公布。

  3.改进高等学校录取方式。从2017年起,将原本科第一批和第二批合并为本科A批、原本科第三批调整为本科B批进行录取。从2020年起,录取批次仅设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按院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和录取。积极探索一档多投录取模式,增加高等学校和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

  4.完善和规范高等学校自主招生。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可参加有关高等学校的自主招生,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要参加统一高考及等级性考试,达到相应要求,并接受所报考高等学校的考核。

  5.探索本科高等学校综合评价招生。在部分本科高等学校中开展综合评价招生改革,探索“统一高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等学校自主考核”的招生方式。高等学校依据考生的统一高考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高等学校自主考核成绩,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择优录取新生。

  6.完善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加快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健全符合职业教育特征的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高等职业院校可根据考生的高考总成绩录取新生,也可以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评价方式,择优录取新生。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高等职业院校,须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等职业院校,须参加由招生学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其文化素质直接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成绩。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府宏观管理。各市县政府要高度重视高考综合改革,成立高考改革领导小组,统筹领导本地高考综合改革工作。教育行政部门要牵头做好相关工作的调研和规划,协同相关部门认真制定落实高考综合改革工作任务的各项配套细则,建立健全管理与评价机制,引导学校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强化政府对本省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高等学校在高考综合改革中的主体作用。健全各级各类考试招生机构,加强考试命题等专业化队伍建设,提高试题命制与考试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二)完善诚信安全制度。加强对考生、教师及考试工作人员的诚信教育和评价管理,健全学校、个人考试招生诚信档案,积极营造诚信考试、公正选才的良好环境。加强对高中阶段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指导,建立综合素质评价学校信誉制度及相应的奖惩机制。健全相关部门协作机制,加强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安全管理。省级考试招生机构要进一步加强报名、考试和录取各项管理工作,完善公示公开、举报和申诉等各方面的制度,切实维护公平、有序、高效的考试招生秩序,为考生报考和高等学校招生做好服务工作,构建科学、规范、严密的教育考试招生安全体系。

  (三)加强办学条件保障。各市县政府要在组织、制度、人事、经费等方面为高考综合改革的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条件保障,对高中学校可能出现的师资、教室、场馆、教学设备等资源短缺问题,根据高中教育发展和考试改革要求做好充分准备。努力搭建区域资源共享平台,解决资源不均衡的问题,满足学校基本办学需求。普通高中学校要创新机制,主动作为,深入挖潜,科学谋划,统筹校内教学资源,满足学生多样化选择的需求。

  (四)提供专业力量支持。教学研究部门要依据本方案,结合教育部出台的高中阶段学校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制定我省高中学校课程教学组织实施指导意见,指导学校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加强学生生涯规划教育,主动适应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的要求。要开展好相关的教研和培训活动,组织省内外专业力量支持和服务改革。

  (五)加强宣传咨询指导。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高考综合改革各项政策、规定和要求的宣传、解读和培训,促进高中课程教学改革与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的有机结合。加强学生生涯规划指导,培养学生自主选择能力。创新咨询服务形式,提高咨询服务质量。


高考政策 高考改革 自主招生 异地高考 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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