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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实习保障措施

写作指导 时间: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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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实施方案
篇一:教育实习保障措施

扶绥县中医院实习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来我院实习的医学生实习质量,保证实习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医学院校的实习管理要求,特制定此实习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院人才培养工作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面向农村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走理论与实践结合的发展道路,把学生培养成为高素质医疗和卫生保健的高技能人才。

毕业实习是我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通过毕业实习,能使学生巩固加深所学专业知识,掌握基本诊疗技术,训练实际工作技能,培养学生职业道德,加强事业心、责任感。对于提高我校医学生实践技能水平,完成培养应用性技能型人才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二、组织机构

为了更好的开展实习工作,加强学生实习期间管理,学校成立学生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 军

副组长:王福青 向国艳

成 员:高凤兰 张 磊 陈月琴 孙树芳 曹鹏克 高素平 郭秋兰 杨晓宇 石 晓 在学校领导下,学生毕业实习工作由教务处、各系部和实习学生所在实习医院共同负责实习基地建设,实习生的政治思想、专业教育和管理工作。

学生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实习管理文件制定,实习基地建设,实习费用预算、审核、支出,带教教师管理和其它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王福青(兼)

成员:黄小蕾 赵红军 周文逊

三、毕业实习对象

2010年我校实习生人数共计6542人,包括临床医学1827人,护理3403人,口腔937人,药学130人,医学检验169人,医学影像技术76人。各层次专业分布如下:

06级五年制专科生:共715名学生,其中护理专业430(含英护专业89人)人,临床专业186人,药学专业15人,口腔医学专业86人。

08级三年制专科生:共2236名学生,其中护理专业839人(含英护专业329人),口腔医学专业306人,临床专业770人,药学专业115人,医学检验专业88人,医学影像技术76人。

09级3+2分段制大专阶段:共3457名学生,其中护理专业2134人,口腔专业545人,临床专业871人,医学检验专业81人。

四、毕业实习时间

2010年7月~2011年5月,共10个月。具体时间可根据实习医院的要求做必要调整,并报实践教学科备案。

五、毕业实习工作程序

六、毕业实习工作实施

(一)毕业实习前准备

1.联系实习基地 确定实习岗位

为确保学生实习质量,便于学生就业,我校建立的实习基地,主要是县级或市级综合医院、中医院或专科医院,这些医院有较强的带教队伍,有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有专门负责学生管理的人员,病源较多,分科详细,能保证学生完成实习计划和大纲的要求。

根据各专业的专业特点和就业趋向,各专业实习岗位安排确定各不一样。护

理专业学生主要安排在市级医院或县级医院;临床专业学生实习基地主要选择在县级医院,为学生毕业后面向基层就业提供良好的保障;口腔医学专业学生主要安排在口腔医院或综合医院的口腔科;检验专业学生安排在综合医院的检验科;药学专业学生在药厂和医院进行轮转;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学生主要安排在综合医院的影像科实习。

2.结合系部 统筹实习分配 实习分配是学生十分关注、涉及个人切身利益的问题,为确实保证每个学生合理享受教学基地资源,使实习分配规范化、制度化,由教务处结合系部组织实习分配。

(1)实习分配原则

为更好地统筹安排实践教学工作和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实习分配须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透明的原则。

2为保障学生安全,方便管理,原则上以学生生源地就近安排为主,兼顾医院要求,学生综合表现。部分对学生素质要求较高的医院,由各系根据医院要求择优选拔。

不服从学校分配者,除不负责实习费用外,还将按《学生毕业实习管理规定》和《学生手册》给予严肃处理。

3为加强实习质量监控和实习基地的建设,原则上不允许学生个人联系实习,如因特殊原因,需在我校实习医院(见附表1),且实习医院所在地不与学生生源地相同的,或者到我校实习医院以外实习的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到系办公室领取并填写《个人联系实习单位申请表》(见附表2),经系批准后,个人联系实习医院申请才能生效。所联系的实习医院必须为二级甲等以上级别的医院(含二级甲等)。若申请的实习医院是我校的实习医院,必须注明不占用我校实习名额。

(2)实习分配工作程序:

1各系结合学校实习学生分配工作的意见,根据系实际情况,制定学生实习岗位分配方案。

2各系按照实习岗位分配方案分配实习岗位,并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3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时间,各系公布实习分配名单。 (3)实习费用 根据学生实习和就业需要,学校积极联系部分教学条件好、教学能力强的教学基地,实习费用由学校负担;如部分基地加收管理费或材料费,在学生自愿的情况下,由学生个人负担。

实习结束后,在我校实习医院以外实习的学生,凭医院正规发票到学校办理退实习费手续,按每生800元计算。

3、认真组织动员 作好实习准备

为了落实学校强化学生素质教育的要求,提高我校医学生实践技能,进一步加强实习期间学生管理,保证实习安排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教务处将组织各系

对学生进行实习前动员,通过实习动员和指导,使学生在走上实习岗位前有充分的心理和知识准备,并能很快适应实习岗位。

6月份中、下旬,我校将分三步进行实习动员:学校动员、各系动员、班级动员。通过实习动员,使学生熟悉实习期间的各项实践技能,了解学校实习安排方案,实习期间纪律要求,实习期间应注意的问题,以及实习医院的具体要求;学生应根据学校安排,认真学习《实习手册》,参加各项实习动员,为参加毕业实习作好充分的准备。

4、周密部署 组织学生报到 在实习安排过程中,各系指定1~2名有临床经验、工作认真负责的带教老师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业务指导,及时与实习医院沟通;选择品学兼优的学生作为实习组长,负责管理学生,并及时与医院和学校沟通。

教务处将根据学生实习医院所在的区域编排学生的实习小组,各实习小组应按照实习医院要求的报到时间,于考试结束离校后在带教教师的安排下到实习医院报到参加实习。具体要求将以通知的形式发给大家。

教育实习保障措施。

(二)学生实习期间管理

1.建全管理制度 规范实习管理

实践教学科制定《2010~2011年学生毕业实习管理规定》,制定学生毕业实习实施方案;明确各实习管理部门职责,分工协作,顺利完成实习管理任务。

各系指定专人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管理。协助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安排学生实习岗位;按时组织人员检查学生实习;经常与实习学生和实习医院沟通,及时处理学生实习期间出现的问题,对违纪学生按照学生手册中违纪处理程序进行处理;负责对学生实习业务指导。

2.强化实习管理 严肃实习纪律

在学校领导下,由教务处、学生处、各系与实习生所在医院共同负责实习生的政治思想、专业教育和管理工作;教务处、各系、实习医院医务科(或护理部),具体负责对带教教师和学生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学生处、各系具体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教育和纪律管理。学生实习期间的违纪情况由各系实习管理人员调查后,报学生处根据调查结果按违纪处理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并把处理结果通报给学生和实习医院。

学生实习期间因病、因事请假,应严格按照《2010~2011年学生毕业实习管理规定》的要求,及时到实习科室、医务科及各系办理请假手续;实习期间学生不得无故私自终止实习,不得调整实习岗位。

3.组织实习检查 确保实习质量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我校定于2010年11月和2011年3月组织各系检查学生实习情况。

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1)检查学生实习到位情况。

(2)检查学生在医院实习情况。包括学生出勤状况、实习计划完成情况、实习期间各项措施落实情况、教与学的情况,基本理论和基本操作技能是否达到实习要求以及服务态度、劳动纪律、工作积极性;检查学生实习纪录、听课纪录、模拟病例书写等,针对实习状况及时进行表扬和批评。

(3)检查医院对实习生的管理情况。包括实习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带教医师或护士对实习生指导状况,医院为学生提供学习设施和场所的状况,小讲课、大讲课、讲座等开展情况等。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4)检查实习生安全情况,学生生活食宿状况等。

(5)向学生通报我校情况,强调实习纪律,引导学生处理好实习与就业的关系。

(6)实习调研工作。调研实习医院对毕业生的需求状况;调研学生就业趋向和学生的择业观念;调查我校教学是否符合应用性技能型培养目标的要求。

(三)毕业实践技能考核 加强对毕业实习学生临床实践能力的培养,是临床教学改革的重要课题。为使毕业实习学生能更加全面的学习掌握临床实践基本能力和本领,提高动手能力,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由教务处制定《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毕业实践技能考核实施方案》,按照本方案于2011年4月下旬对学生进行实践技能考核。考核作为学生毕业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成绩不及格者学校不予进行实习鉴定、不予核发毕业证。

七、本方案自制定之日起开始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教 务 处

二○○九年十二月四日

搞好技工学校实习教学的几条措施
篇二:教育实习保障措施

搞好技工学校实习教学的几条措施

实习教学是职业学校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职业学校教育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环节。它与学生今后的职业生活联系密切,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完成从学习到就业的过渡。由此可见,要使职业教育兴盛发展,必须提高实习教学的质量。

近几年,技工学校生产实习教学的条件虽已有所改善,教学质量有所提高,但实习教学仍然是当前技工学校工作中一个十分薄弱的环节。不少学校的生产实习场地狭小,设备短缺,产品供销困难,甚至没有产品,师资力量小,不能适应教学需要,有相当多的学校至今没有单独的实习场所,这就很难全面完成教学计划,严重地影响了培训质量。那么,如何能够顺利完成教学任务,培养出适合现代化建设需求的优秀社会主义建设者呢?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

一、现代企业对技能人才的要求

现代企业对技能人才的要求包括两个方面:

1.职业道德要求

技能人才应具备职业责任感、职业正义感和职业荣誉感;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例如,劳动纪律观念强,遵章守法;有良好的环境保护意识,懂得保护和维护工作场地的环境;有文明安全意识,正确使用工具、用具和设备,自觉地遵守岗位操作规程。

2.专业技术要求

技能人才应立即上岗,掌握岗位加工或生产工作流程,能独立解决生产或加工中出现的问题,会操作新设备,能解决设备故障,注重环保;且努力学习钻研业务,主动思考技术革新,提高生产效率。

二、提高实习教学的质量,为校外实习打好基础

实习教学,往往被认为是学生在校外的实习教学。实际上,实习教学是由校外实习教学和校内实习教学两部分共同组成的,两方面相辅相成、联系密切。校内实习是学生走向校外实习场地的必经之路。因此,提高校内实习即实践操作课的质量对校外实习尤为重要。教育实习保障措施。

1.增加学生的学习兴趣,让学生在学中做、在做中学

校内实习应首先由教师进行操作演示,然后采取学生动手练习与教师指导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习初期,教师要把所教的理论知识与实践操作结合起来进行

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实施方案
篇三:教育实习保障措施

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实施方案(试行)

教学质量是高等学校的生命线,是学校综合实力的反映。为促进学校教学质量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建立科学合理的日常教学管理与教学评估有机结合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达到最佳教学效果,推动学校的各项改革和建设不断深化,不断改进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质量方针与质量目标

质量方针是:以提高教育质量求生存,坚持以就业为导向,精心培育具有胜任第一任职岗位的职业能力、职后学习和发展的基础能力以及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一线所应具备要求的关键能力与综合素质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提供令学生、用人单位和社会满意的优质高职教育教学服务。

总的质量目标是:突出敬业精神好、实践技能强的办学特色;录取新生平均报到率≥85%;毕业生当年年底平均就业率≥90%;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综合评价的称职率≥90%。

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在人才培养方案中明确体现,课程(理论、实践)质量目标要求在课程标准中明确体现。

二、组织机构与职能

1.教学工作委员会

全面负责全校范围内的教学质量保障工作,保证全校质量保障工作的正常运转。从宏观上总体把握全校教学质量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确定影响教学质量各因素和教学过程各环节的目标、标准和措施,对教学质量进行控制。创造条件,争取全校师生及各部门对质量保障工作的支持。具体工作如下:

(1)对质量保障工作进行全面设计,建立健全全校性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2)制订质量保障方面的各种规范性制度、质量标准和工作计划;

(3)组织全校性的教学检查、评估、督导等工作;

(4)建立校级领导、处级领导、教师的听课制度,并督促、组织实施;

(5)建立和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档案管理工作;

(6)组织质量保障工作会议、座谈会、问卷调查等;

(7)做好汇总、统计、分析、备案、总结等工作;

(8)建立并实施较为健全的教学质量奖惩制度。

2.教学督导组

教学督导组在主管教学副院长的领导下,对全校的教学秩序、教学质量及教学工作状态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教学督导组配合学校教学管理部门,相对独立地开展各项督导工作。

3.职能部门

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招生过程的质量管理,把好新生质量关,搞好招生宣传、招生录取、新生入学后的复审等工作;负责组织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

教务处负责人才培养方案实施过程的质量管理,包括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和分步实施;负责教学过程的质量管理,把好教学过程各个环节的质量关;建立科学的考试工作程序和制度,严格考试过程管理,进行必要的试题及试卷分析,做好考试及教学工作总结;负责教学辅助过程的质量管理,提高使用现代化教育教学手段的水平和教学管理人员的服务质量。

院务处负责教学条件保障。

4.各系(部)

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教学质量保障工作,保证本单位教学质量保障工作的正常运行。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前提下,建立健全本单位质量保障组织体系;

(2)制定本单位工作计划及具有可操作性的具体实施方案和有关文件;

(3)组织本单位的教学检查、评估、督导等工作;

(4)坚持执行听课制度,并督促、组织实施;

(5)建立和完善教学方面的档案管理工作;

(6)组织各类教师、学生座谈会议、问卷调查等;

(7)做好汇总、统计、分析、备案、总结、上报、信息反馈等工作。

三、日常教学质量管理

1.建立教学检查制度。教务处与系(部)坚持定期进行教学质量及教学秩序检查,经常了解教学情况,加强教学信息反馈过程的管理。教学检查由教务处统一组织,一般可安排开学前教学准备工作检查、期中教学检查等。检查的方式可采取抽查学生作业、召开座谈会、学生问卷调查、检查性听课等。

2.建立听课制度,充分发挥听课制度对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作用。主管教学的副院长、教务处长、教学督导组成员、系(部)主任及教研室主任都应定期深入课堂(包括实验、实习、实训课)听课,全面了解教学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教研室应组织教师之间互相听课,开展研讨,共同提高教学质量。

3.建立学生评教、教师评学制度。一般安排每学期末学生对任课教师进行一次普遍评教活动,同时进行教师评学,由教学督导组和教务处共同组织,教学督导组进行数据的汇总、统计与分析,并将结果反馈给教学副院长。

4.学风检查。学生工作处与各系(部)要坚持定期进行学风检查,经常了解学生学习纪律、完成课堂课后作业、考风、考纪及主动学习状况,加强对学生

学习过程的管理。学风检查由学生工作部统一组织,检查的方式可采取抽查学生作业、召开座谈会、抽查学生出勤情况、抽查学生自习情况等。

5.由教务处督导组建立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按专业、年级建立学生教学信息员组织,通过定期召开座谈会、教务网留言板等各种渠道听取学生对教学工作意见,及时改进教学。

6.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制度。招生就业指导处与各系(部)要坚持定期进行毕业生质量社会调查,经常了解毕业生胜任工作状况、用人单位的满意率以及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对课程设置与教学内容的调整建议等信息。

四、教学质量评估

建立教学质量评估系统,主要包括教学管理工作质量评估,教师教学工作考核、专业评估、课程评估、学生学业质量测评等方面。坚持“以评促建,重在建设”的原则,以系(部)、教研室自评为主、学院抽评为辅,注重实效。

1.教学管理工作质量评估

校级教学管理水平评估,主要对全校的教学管理水平,进行自我评估,结合教育部五年一轮“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水平评估”,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包括:

(1)教学职能与业务部门的教学管理水平评估,每五年进行一次,在评估周期内分期完成。

(2)教研室教学管理水平评估,每三年进行一次,由各系(部)统一规划,教研室提出申请,经院、系(部)审核后,接受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评选优秀教研室和教研室主任工作绩效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

2.教师教学工作考核

教师教学工作考核,是学院对教师教学工作实施的全过程、定量化的检查、考核制度。考核人员包括学院领导、院教学督导组成员、教务处成员、各系主任、教研室主任,考核内容包括课前准备(教案、讲稿)、课堂教学、辅导答疑、作业批改等环节,考核方式包括定期检查教学日历、教案、讲稿、学生作业,随堂听课,不定期抽查辅导答疑,召开学生座谈会,组织学生评教等。各项检查、考核都要填写量化考核表,期末汇总。

3.专业评估

以《专业评估实施细则》为基础,开展以专业教研室自评为主、学院抽评为辅的专业评估,初步建立起与省级、国家级试点专业、精品专业评审接轨的以评促建机制。

4.课程评估教育实习保障措施。

《课程评估实施细则》、《课程评估标准(试行)》,初步建立起与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评审接轨的以评促建机制。

5.学生学业质量测评

由教务处与有关系(部)组织完成,主要包括:

(1)试题的科学化和规范化、试题分析;

(2)课程结业考试、期中及平时考查(测验、作业等);

(3)实习实训考核和其他教学实践环节的考核。

(4)毕业论文(设计)考评和实践技能考核。

(5)考取职业资格证书考核。

五、教学质量信息反馈

教务处、各系(部)负责将教学检查、听课、学生评教、教师评学、教学督导、学生教学信息员、学风检查、毕业生质量调查、教学管理工作质量评估、教师教学工作考核、专业评估、课程评估、学生学业质量测评等各项工作的结果反馈给有关部门和个人,以进一步改进和提高教学与管理工作。同时,将结果反馈给组织人事部,作为岗位聘任、职称评定、评奖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

教 务 处 二○○八年七月

学生实习实训安全管理制度
篇四:教育实习保障措施

衢州市xx职业学校

学生实习实训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生实习实训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有关安全法规,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对学生实习实训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教育先行、明确责任、实事求是、方便操作的方针,努力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并妥善处理好实习实训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

第三条 依据我校学生在学习期内有一段时间安排在校外进行实习实训,而且点多面广的特点,学校各专业、职能部门的管理必须从校内延伸到校外学生实习实训点。学生实习实训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学校各专业、职能部门和全体教职工都要在学校统一组织指挥下积极参与学生实习实训安全管理的工作。

第二章安全教育

第四条 安全意识是现代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意识是现代员工的重要素质之一,安全教育必须列入学校实习实训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并认真组织实施。

第五条 安全教育要贯彻于实习的全过程,要做到实习实训前有集中动员教育,实习实训过程中有注意事项提醒提示,实习实训结束后有安全总结。

第六条 强化工作过程中的安全教育,服从于各用人单位的岗前培训,接受安全教育,学习安全法规,并在专人指导下学习并掌握有关的安全操作和技能。

第七条 在按实习实训操作规程、实习实训计划进行安全教育的基础上,还要结合每一次实习实训的特殊性,制定出相应的安全规定,并宣传到每位学生,提高学生的安全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八条 学生实习实训教学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学校与教师二级负责制。由教务处在校长领导下统一负责管理该项工作,各相关教师负责具体实施与管理。

第九条 就业处职责

1、研究制定学校实践教学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实习实训等实践教学环节计划审核。

3、负责学生实习实训教学过程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

4、负责督查各学生实习实训安全管理规定的落实情况。

第十条 指导教师职责

1、指导教师是实习实训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负责学生实习实训期间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

2、指导教师代表学校负责学生实习实训期间的安全管理,指导教师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如遇违纪、安全事故等情况应及时处理,并及时向校领导和就业处报告,报告应包括:事故事件性质、发生原因分析、现场处置措施或方法、事故事件责任等。

3、指导教师安全工作要求

(1)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必须接受安全管理培训,学习、理解和掌握安全管理、应急处理的基本方法、应变技能,才能指导学生的实习实训教学。

(2)学生校外实习出发前,应对学生进行实习安全编组,采取男、女生混合编组,尽量避免女学生单独编组,同时加强实习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安全应变能力。

(3)到达实习单位,组织实习学生了解实习单位所在地及食宿场所治安、风俗习惯等有关情况,并掌握当地司法或消防机关和医院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察看安全通道,并针对可能发生的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

(4)必须本着“安全第一” 的原则,加强指导、监督、检查学生实习实训期间的日常安全工作。在外集中实习期间,应每周召开一次全体实习学生安全会议,强调安全问题。

第十一条 实习单位在提供对口的生产一线专业技术岗位,落实具体实习任务的同时,需做好实习学生的入厂安全教育及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企业指导教师有对实习学生岗位安全操作等进行安全教育的责任与义务。

第十二条 自联实习学生及学校统一安排实习生放假期间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由学生家长负责,出现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第四章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 学生安全纪律要求

1、自觉遵守实习单位操作规程和有关纪律及安全管理规定,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提高自我防护能力;积极主动接受安全教育,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校纪校规,认真接受老师及用人单位的教育和管理,自觉学法、懂法、守法、用法,要有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学会自我保护、加强自我管理,不做违法违纪的事,确保实习实训安全进行。

2、自觉遵守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规程规范,在使用未操作过的设备前,应读懂其使用说明书,并有指导教师在场,方能操作该设备。

3、校外集中实习学生应由指导老师带队,着装应符合安全要求,不宜在有安全隐患处活动,听从指挥,服从安排,严禁私自或单独进行活动,外出应报告指导教师,履行请假手续,并按规定时间返回。若未经允许擅自外出者后果自负,学校不承担责任。

4、外出实习期间,必须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及习惯,避免与当地群众或其他人员发生冲突,做到宽容与谦让;上下班及外出活动应结伴而行,不得单独在外留宿、闲逛;必须注意交通、财物、饮食卫生及人身安全,增强自我保护防范意识,随时注意身边的安全,并及时提醒其他同学注意安全。

5、不得参与传销等违法乱纪活动,严禁参与非法的娱乐活动或从事与实习实训无关的危险性工作;严禁酗酒、寻衅滋事、打架斗殴;严禁床上吸烟、不规范用电;严禁到无安全设施或者无专业救护人员的场所游泳等。教育实习保障措施。

6、凡违反实习实训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个人人身安全事故和损失的,由学生本人负责,学校不承担责任。造成集体和国家损失的,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校内实习实训过程管理

1、实习实训指导教师负责组织学生实施实训活动。实训指导教师必须按时到岗,工作期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2、学生进入实习实训室前必须认真预习实训指导书,明确实训目的、原理和步骤。

3、实习实训前,指导教师应向学生交代清楚本实验室实训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要求学生爱护公物,注意安全,并根据实训中的情况,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用具。

4、学生进入实习实训室必须自觉服从管理,听从指挥,严格遵守仪器设备的操作规范。对故意违规和严重违纪,指导老师应立即停止其实训活动。

5、学生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实习实训,若在实习实训过程中发现仪器设备有损坏、出现故障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切断电源、保护现场,并报告指导老师处理。因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仪器设备损坏者,需按照有关规定酌情赔偿,并作违规处理。

6、实习实训完毕,必须按原样整理好仪器设备及配件,将个人物品和废纸杂物带离实训室。

第十五条 校外集中实习的过程管理

1、学生赴校外实习前,要事先确定实习指导教师,由就业处和实习指导老师负责组织实施校外实习活动。

2、就业处应根据实习大纲要求,在实习前深入现场了解实际情况,收集资料,会同实习单位有关人员,制订出切实可行的实习执行计划(包括实习场所及岗位、实习内容与要求、实习程序及时间分配、技术报告及安排等),经校领导同意,报教务处备案,并提前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实习大纲、实习指导书、实习执行计划等,明确实习目的和要求,了解时间安排和步骤,布置写实习日记和报告,介绍实习单位简况及实习注意事项。

3、实习前,指导教师应当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明确安全保护要求和实习纪律,告知学生在实习活动中应当注意的事项,采取必要的措施,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学生安全。

4、在实习过程中,指导教师要对学生严格要求,加强指导,在对学生进行专业指导的同时,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提醒每个学生,确保每位学生的安全。实习过程中的安全教育应日常化、制度化,指导教师应每天就当天的实习内容制定安全预案,并传达到每一个学生。各实习小组组长协助指导教师进行安全管理,

尤其在有车辆通行的道路上应强调交通安全。

第十六条 毕业实习的过程管理

1、就业处在选择校外实习基地的过程中,应慎重考虑校外实习基地的合作可行性,要选择信誉较好、能够宽以待人的企业作为校外实习基地,使学生能够有不断进步地空间,并注意建立学校与用人单位的良好关系,使学生在和谐、安全的氛围中实习。对用人企业有高空作业或不安全因素的工作性质,学生和实习指导老师要主动与学校沟通,再与用人单位协商彻底解决安全隐患。

2、实习学生住宿原则上应由学校与企业解决,就业处和企业应对学生的住宿环境做出相应的评估,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先解决后入住。要教育学生,入住后如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向指导教师反映,指导教师应迅速反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解决。

3、各专业应积极动员学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摸清学生办理保险情况,并向实习单位讲明所接受学生投保情况。

4、学生外出实习前,学校应对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学生进行集中安全教育,对实习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安全隐患,防范措施给学生讲清,必要时应与每位学生签定实习期间的安全管理责任书。

5、实习学生必须尊重实习指导教师,并遵守接受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安全制度,对违反规定的学生,指导教师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者,指导教师应立即停止其实习活动,令其返校,并向校领导报告。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岗实习必须同时向实习单位指导老师和学院指导老师请假;更换实习单位必须由本人申请,指导教师、学校批准;若未经允许擅自外出、更换实习单位等,出现安全事故,由本人负责,学校不承担责任。

6、各指导教师要抓好从学校到实习单位落实的衔接工作,及时将实习单位联系人等姓名及联系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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