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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申报

其他 时间:2022-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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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社保申报

社保基数申报操作流程

  选择网上申报工资基数的单位,须在网上申报完成提交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才可以至社保经办机构柜面做相应的修改调整。

  社保基数申报操作流程

  一.操作步骤:

  1. 登录社保办事网后,在主页的右下方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基数申报"按钮;

  2. 点击"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基数申报"按钮后,转到网上工资基数申报操作须知页面。单位应仔细阅读须知,并勾选须知前的复选框。当复选框被勾选后,在申报须知的下方会弹出"我已阅读该须知,并严格按照该须知操作"按钮;

  3. 点击"我已阅读该须知,并严格按照该须知操作"按钮后,转到工资录入选择页面。在该页面上,单位可选择在职人员工资录入和转出人员工资录入。并可在文本输入框中输入页数,直接跳转至该页进行工资录入和修改。"确认申报完成"按钮是在单位确认申报数据无误后,最后点击提交申报。

  4. 点击"录入"按钮后,转至工资录入界面。在该页面单位可进行工资申报录入,其中有部分单位须录入在职人员的工作岗位代码(注:该项为必输项,而无须录入工作岗位代码的单位,不显示该录入项)。单位应如实填写各项数据,当该页数据录入完毕后,单位可点击该页下方"保存并计算"按钮保存该页数据。并同时在页面下方显示该页小计,如是最后一页将显示总计。

  5. 当单位确认申报数据无误后,重复步骤1-3。然后点击"确认申报完成"按钮。点击该按钮后,弹出本次申报数据的统计计窗口,如申报数据无误,则直接点击"确定"按钮进行提交操作。如申报数据存在错误,请单位根据报错信息,重复步骤4,直至将所有错误全部修改正确后,再次提交。

  二.注意事项:

  1. 网上工资基数申报功能,只对申报人数小于或等于300人的单位开放。

  2. 请选择网上申报工资基数的单位,须在网上申报完成提交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才可以至社保经办机构柜面做相应的修改调整。单位不能同时采用网上和柜面申报的方法,这样有可能会使申报数据复制有误。

  3. 网上工资基数申报只能进行一次提交申报。即在提交申报前,单位可反复修改申报数据。申报一旦提交后,单位将不能在网上对申报数据进行修改和再次提交申报操作,只能至柜面进行申报修改操作。因此,单位在提交前应确保数据正确无误后再做提交操作。

  4. 网上申报的同时,单位还必须按柜面业务规定,将有职工签字的原始表式交由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备案。

  5. 工资录入界面有效操作时间为30分钟,超过时间当前页将无法保存。该页最下方的状态栏中显示该页操作剩余时间,单位应在显示的剩余时间内及时保存当前页数据。社保申报。

  6. 网上申报工资基数必须在当年社保业务要求日期前提交。如在规定网上变更截止后,单位仍未按"确认申报完成"按钮提交网上工资基数申报的数据,那么,对本次申报数据将予以废除。

篇二:社保申报

2017青岛社保缴费基数申报

  2017青岛社保缴费基数申报整理如下,快随小编来了解这条咨讯吧。

  2017青岛社保缴费基数申报

  参保单位以本单位全部参保人员2017年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2017年的缴费基数。参保单位的参保人员发生增减变化时,单位缴费基数同时相应调整。

  参保人员缴费基数如何核定?

  参保人员以本人2016年度月平均工资(上年度工资总额/12个月)作为2017年度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个人缴费基数高于2016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或低于60%的,按 2016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封顶或60%保底,核定缴费基数。

  参保单位2017年新招用的职工,缴费基数如何核定?

  2017年度参保单位新招用职工,用起薪当月的工资按2016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及300%进行保底封顶,核定2017年度的个人月缴费基数。

  参保人员2016年度工资发放不足12个月的,缴费基数如何核定?

  参保人员2016年度发放工资的月数不足12个月的,按应发放月数平均计算2016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核定缴费基数

  参保人员2016年度工资收入无法确定的,缴费基数如何核定?

  因特殊情况参保人员2016年度工资总额无法确定的,以2016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

  参保人员如何确认本人2017年度的缴费基数?

  参保人员申报的2017年度缴费基数,须按规定由本人签字确认。参保单位应将经参保人员本人签字确认的缴费基数申报花名册,在单位内部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5天。经公示且参保人员无异议后,参保单位应将由参保人员本人签字的相关材料于2017年2月底前报送参保所属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参保单位为其职工申报的缴费基数,其数值元以下部分四舍五入到元。

  参保人员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什么要公示?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发【2006】92号文)第五条规定,要建立健全缴费公示制度,增加缴费透明度,防止因瞒报、漏报缴费基数影响职工待遇问题的发生。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涉及工资总额统计口径是什么?

  依据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等组成。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通知”(统制字[1990]l号)中对工资总额的计算做了明确解释: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以及其他根据有关规定支付的工资,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按国家规定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还是未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青岛市参保人员缴费基数的使用基期怎样计算?

  参保人员201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使用基期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参保单位及其参保人员缴费基数申报期间如何缴费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参保单位及其参保人员申报2017年度缴费基数后,其缴费基数暂用2015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进行封顶保底,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享受社会保险待遇。2016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使用2016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重新封顶保底核定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缴费基数,按新基数重新核定应缴金额,统一补收缴费差额,重新计发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并补发差额。

  参保单位及其参保人员未及时申报缴费基数的是否可以缴纳社会保险费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未申报2017年度缴费基数的参保单位,暂停当年度的社会保险费缴费及在职职工待遇支付业务,待申报2017年缴费基数后,按规定补缴社会保险费、计发社会保险待遇。

  参保单位如何申报2017年度社保缴费基数?

  参保单位申报2017年度社保缴费基数有“在线申报”、“自助申报”、两种方式,其中以“在线申报”和“邮箱申报”两种方式为主。

  参保单位缴费人数在50人以内,可采取“在线申报”方式,50人以上采用在线导出报盘文件,录入基数信息后在线导入的方式。无法通过网上申报的,可到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通过自助服务设备进行“自助申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申报201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申报201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仍分三个比例档次,分别为上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80%、100%。需调整比例档次的灵活就业人员应于201612月25日至2017年1月20日期间集中申报。其中,在市内三区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社会保障卡到指定的交通银行社会保险代扣代缴经办网点办理申报事项;在其他区(市)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到当地指定的代办机构办理申报事项。灵活就业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201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自动沿用其2016年度选择的比例档次确认缴费基数。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申报期间如何缴费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根据申报的2017年度缴费基数比例档次,暂用2015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核定缴费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享受社会保险待遇。2016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统一使用2016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重新核定缴费基数,计算缴费金额,自2017年1月起补缴差额,重新计发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并补发差额。

篇三:社保申报

南京社保基数申报流程

  结合《社会保险法》规定,南京社保基数申报有以下调整。欢迎阅读由小编整理的南京社保基数申报流程!

  南京社保基数申报流程

  结合《社会保险法》规定,南京社保基数申报有以下调整,敬请用人单位注意:

  一、分时间段受理单位申报:市级经办机构的用人单位,参保人数在11-20人的申报时间为3月1日至4月20日;21-100人的为3月1日至5月20日;10人以下(含10人)和101人以上的为3月1日至6月20日。对在指定时间内申报的用人单位,经办机构给予优先办理,逾期办理或未申报的单位将列入社会保险稽核对象。区级经办机构结合各自实际自行安排。

  二、符合条件单位可进行社保基数申报:凡在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注册过的单位,经市征管中心审核符合条件可在网上申报缴费基数(具体操作流程可登录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三、市经办机构柜面申报统一在二楼大厅受理:市级经办机构的用人单位社保基数申报和《社会保险证》年检,10人以上(含10人)的在市人力资源市场(水西门大楼61号)二楼大厅G区取号办理,基数拷盘、《社会保险证》换证在G区43号窗口直接排队办理。10人以下的基数拷盘、申报、《社会保险证》年检在二楼C区办理(每月1--20日取号办理,21日后在48、49号窗口直接排队办理)。取号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和下午14:00--17:30。

  四、用人单位须如实填报参保人员基础信息:为贯彻《社会保险法》,做好《社会保险个人权益单》寄送至参保人员本人的准备工作,从今年起我市在社保基数申报时需采集参保人员通讯、邮编、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用人单位需如实填报,以后如有变更须及时到经办机构或登录网站更新。同时核对申报花名册中参保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户口性质等基础资料。

  五、外国人港澳台人员按规定参保: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外国人、港澳台人员在用人单位从业的,应当依法参加社保基数申报。不按规定参保的单位将列入社会保险稽核对象。

  社保基数申报文件可从网站下载,用人单位注册

  社保基数申报具体环节:年度缴费基数申报、新增人员缴费基数申报、在职人员缴费基数修改﹙上调﹚、在职人员缴费基数修改﹙下调﹚、有关社保基数申报的政策规定

  年度社保基数申报:缴费单位于每年1月15日前携带U盘到社保经办机构拷贝申报程序和申报数据,并于3月5日前按规定把申报材料报社保机构。社保申报。

  1、填写表格:《职工缴费工资花名册》﹙从拷贝的程序中打印出来﹚;机关事业单位还需填写《苏州高新区公务员医疗补助审核表》。

  2、报送材料:

  ⑴申报缴费基数时除《申报通知》中需携带的资料外,另外须携带的资料:

  两个月的记账凭证,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一个月,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中的记账凭证和工资发放表)。

  单位所需提供的表格及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

  提供已填写的电子档职工花名册。

  ⑵烤盘内文件:

  2012年12月底职工花名册,在录入时不要删减、增加任何内容,只须填写完整相关信息。

  ⑶基数申报文件中的《申报表》、《年检表》均一式两份。

  3、操作时间:1月15日-3月5日。

  4、业务办理科室:社会化管理科拷盘、基金结算科接收数据。

  5、社保基数申报注意事项:

  ⑴盘中参保人员为上年12月份的在职结算人数;

  ⑵职工缴费工资申报总额为上一自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年工资收入总额﹙无全年工资收入者折算成全年工资收入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性收入等;

  ⑶上年12月6日至当年4月1日进企业参保的职工不在此次申报范围之内,因此如需调整基数,应在3月26日至3月31日之间填写《苏州市参保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调整花名册》,报社保机构进行调整;

  ⑷从4月份起启用新一结算年度﹙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职工社会保险各险种缴费基数。逾期未申报的缴费单位,社保经办机构从4月份起按3月份结算基数的110%及上、下限规定调整后进行结算,并列为当年度缴费基数专项审计重点检查对象。⑸机关事业单位还需填写《苏州高新区医疗补助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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