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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税务筹划

实用内容 时间:2020-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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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发票之税务筹划
篇一:餐饮税务筹划

餐 饮 发 票

餐饮发票是企业财务人员日常工作最常见的发票之一,但是对于餐饮发票涉及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很多财务人员却陷入一些误区。

一、所有的餐饮发票都入“业务招待费”是个误区

业务招待费主要包括的内容就是宴请,所以最常见的就是餐饮发票入“业务招待费”,因此被一些财务人员误认为所有的餐饮发票都入“业务招待费”。虽然会计与税务都未对业务招待费进行明确界定,但是实践中无论是税务还是会计,“业务招待费”招待的对象至少是“外人”——企业以外的人员。因此,如果餐饮发票招待的对象不是“外人”时,还是统统的计入“业务招待费”是不是就错误的呢?

二、餐饮发票可以计入“职工福利费”

在企业日常实务中,经常会发生逢年过节等员工聚餐的情况,参与餐饮活动的人员全部是企业员工。另外,还有员工野外作业或者加班加点等,由于员工吃饭不方便,企业向员工提供工作餐。

上述的情况,会计上属于“非货币性福利”,税务上可以按照国税函(2009)3号属于“职工福利费”。

三、餐饮发票可以计入“差旅费”

企业职工出差,一般都规定有出差补助或补贴标准。职工出差期间发生的费用也可能是餐饮发票。对于职工出差期间的餐饮发票应该合理进行划分:如果职工出差期间,带着企业任务去宴请了客户等发生餐饮发票,应计入“业务招待费”;如果是职工个人出差期间在补贴标准以内的消费,则应计入“差旅费”。

对于出差补贴是否必须提供发票,全国政策并不统一。北京市地税局明确要求出差补贴须提供发票,否则无票补贴部分计入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广西区地税局则明确只要是在合理范围内的出差补助可以无票补贴。因此,企业财务人员需要了解所在区域对此的政策。

四、餐饮发票可以计入“会议费”

企业在经营管理中,经常也会召开各种会议,邀请一些专家、客户、官员、媒体、供应商、企业员工等参加。作为会议费,必然包括为会议召开而发生的交通、住宿、餐饮等,因此会议费中有餐饮发票实属正常。但是,税务局为防止企业将业务招待费挤入会议费,对于会议费的税前扣除一般会要求提供与会议相关的会议通知、会议签到册等可以证明会议费真实性的资料。

五、餐饮发票可否计入“职工教育经费”

对于职工参加企业组织的培训,可能在发生的费用里面会有餐饮发票,对于餐饮发票是否计入“职工教育经费”目前存在一定争议。虽然财政部税务总局等11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建(2006)317号),对于职工教育经费的列支范围规定了11大类,但是问题就出在“11.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实务中有人认为职工外出参加培训期间,必然要发生与培训相关的交通费、住宿费和餐饮费等,因此应该作为“11.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在职工教育费中进行列支并税前扣除。但是,也有人认为如果这样做会挤占职工教育费,不符合财建(2006)317号文件的精神,同时也有将业务招待费或职工福利费转移到职工教育费的嫌疑。 对于因职工培训而发生的餐饮费发票,企业在税前扣除前应咨询主管税务机关的意见,避免产生税务风险。如果主管税务机关不认可餐饮费可以通过职工教

育费税前扣除的话,可以分情况进行处理:如果少数职工外出培训发生的餐饮费发票,可以作为“差旅费”进行列支;如果职工集体培训发生的集体餐饮活动,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列支。

六、餐饮单位售卖食物可能不是餐饮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食品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62号)规定,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的食品应当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因此,餐饮单位外卖食物的应提供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而不是传统的餐饮发票。

七、餐饮发票的形式要求

在实务中,餐饮发票一般有两种形式:卷式机打税控发票和定额发票。要想发票得到税前扣除,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机打发票应该规范开具,手工开具或手工涂改的无效,发票上应有规范的企业发票专用章、消费项目、付款方单位名称等。定额发票各地格式不一致,有些地方的定额发票上也要求填写付款方单位名称,如果未填写的应该补充填写。定额发票也必须要有规范的发票专用章。

2、注意防止假发票。餐饮发票中的定额发票假发票较多,财务人员应该通过税务局网站等进行甄别,把假发票挡在报销之外。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 税务筹划
篇二:餐饮税务筹划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税务筹划

B财管083班 戴玉霞

摘要 纳税筹划(Tax Planning),是指纳税人为了实现税后收益最大化,在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采用税法赋予的优惠政策或税法不完善之处,通过对自身经营、投资、理财和分配等各项经济活动进行科学、合理的事先规划与安排,尽量减轻税负,并最终为纳税人带来经济利益的一种经济管理活动。

随着市场经济的日渐成熟和各项法律法规的日益完善,依法纳税逐渐被我国大多数企业所认识和重视。为了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充分利用税收政策来达到节约税收成本的目的;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增强市场竞争力,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需求越来越强烈。对企业进行筹划意义重大。本文以新的税为基础,通过列举实例,从节税、避税两个方面讨论如何对商业企业进行纳税筹划。

关键字 餐饮业 税务筹划 营业税

企业在税务筹划中有着积极意义,并且形成了税收筹划效应:有利于强化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有利于国家税收政策的落实;有利于纳税人利益最大化的实现;有利于提高企业经营管理和会计核算水平;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和资源的合理配置。从长远和整体看,税务筹划不仅不会减少国家的税收总量,甚至可能增加国家的税收总量。

一、筹划企业基本情况和需求分析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隶属于西安旅游集团,是以餐饮服务、酒店宾馆、食品加工、旅游休闲四大产业为支柱的大型上市公司。公司目前拥有15家分公司、6家子公司,国内外开设联营企业18家,市内营业网点近40个。公司资产总额9亿多元,总股本19952.80万元。公司所属西安饭庄、老孙家饭庄、五一饭店、德发长饺子馆、西安烤鸭店、同盛祥饭庄、东亚饭店等10多家企业均为地方特色鲜明,具有区域代表性的餐饮“老字号”。 公司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占领市场,以科学管理求得企业发展”的经营方针,近年来呈现出健康快速发展的态势,年经营收入以10%以上的速度递增,以占西安市千分之一的网点数,实现了经营收入占全市的7%。企业连续6年位居“全国餐饮百强企业”前列,并荣登中国餐饮十强榜。2007年8月公司在品牌中国总评榜系列评选活动中,荣获“品牌中国金谱奖-中国餐饮行业年度十佳品牌”称号。经营范围涉及餐饮、宾馆、旅游、娱乐业、食品加工、果汁饮料和纯净水生产销售,兼营商贸、技能培训、种植养殖、建筑装潢、进出口经营等。

经营中出现的问题与困难——外部因素:社会餐饮网点家数急剧增加,优胜劣汰的竞争局面日益激烈;一些社会餐饮企业竞争手段不断翻新,低价位倾销,打折之风愈刮愈烈,使企业经营难度不断加大;连锁式饭店、大众化饭店、合资、民营饭店蜂拥而起和比重增加,从管理、人才、营销力度上将对企业构成一定冲击,导致企业增长空间有限;内部因素:面对激烈的市场环境,公司管理人员的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学习国外知名品牌餐饮企业的先进管理经验,实现传统餐饮向标准化操作、工厂化生产、连锁规模化经营和现代科学化管理转化的步伐还有待加强。

二、筹划企业相关财税归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等税法的规定,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适用税务情况是:企业增值税税率17% 、3% ;营业税税率5% 、20%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7% ;教育费附加税率3%;企业所得税税率25% 。

三、纳税筹划方案设计与预定

(一)分别核算进行营业税纳税筹划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融餐饮业和娱乐业与一体的企业,在20X0年度,该公司的娱乐业收入和餐饮收入无法准确划分,营业额合计为1 000万,根据企业的估计,其中需要缴纳20%的营业税的娱乐项目的营业额应当占到80%。请核算该企业20X0年度需要缴纳的营业税及其附加,并提出纳税筹划方案。

(一)若企业没有分别核算,应当一并按照20%的税率征收营业税。餐饮税务筹划。

应当缴纳营业税=1 000×20%=200(万元)

应当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200×(7%+3%)=20(万元)

合计纳税额:200+20=220万元

(二)建议企业将餐饮业独立出来,成为全子公司,当然经营场地和模式可以不变。

餐饮业的收入需要缴纳营业税=1 000×20%×5%=10(万元)

应当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10×(7%+3%)=1(万元)

娱乐业的收入需要缴纳营业税=1 000×80%×20%=160(万元)

应当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160×(7%+3%)=16(万元)

合计纳税额:10+1+160+16=187万元

由此可见,企业可以少缴纳税款额:220-187=33(万元)

(二)利用下岗失业人员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筹划

食品加工业所属部门在20X0年度招收了10名工作人员,20X0年的营业额为100万元,各项可扣除的成本、费用和损失为50万元。请核算该部门20X0年度需要缴纳的营业税及其附加,并提出纳税筹划方案。

(一)若该部门没有利用优惠政策前。

应当缴纳营业税=100 × 5% = 5(万元)

应当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5 ×(7% + 3%)= 0.5(万元)

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100 – 50 - 0.5 = 44.5(万元)

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445 000 × 35% - 6 750 = 149 000(元)

税后利润为:445 000 - 149 000 = 296 000(元)餐饮税务筹划。

(二)建议该部门在招募工作人员是可选择下岗失业人员,每人每年可抵扣4 000元的税款

20X0年可抵扣额=4 000 × 10 = 40 000(元)

营业税及其附加5.5万元(5 + 0.5)可以抵扣4万元,

由此,该部门即可多获得4万元的税后利润。

(三)促销活动中的纳税筹划

分公司东亚饭店准备采用返券的方式进行促销,即顾客消费100元即可享受20元的返还,该券在下次就餐时具有与现金相同的价值。假设某天该饭店销售额达到300 000元,则应该支付消费券240 000元。请计算该饭店应当缴纳的营业税,并提出纳

税筹划方案。

(一)推出返券方式进行促销,当营业额达到300 000元时

应当缴纳营业税=300 000 × 5% = 15 000(元)

(二)建议企业将返券改为直接打八折,消费者只需支付240 000元

应当缴纳营业税=240 000 × 5% = 12 000(元)

由此可见,改用直接打八折的方式进行促销,可以为企业节约了税款15 000 - 12 000 = 3 000元。如果该活动持续一个月,则可为企业节约税款90 000元。

当然,企业具体选择哪种促销方式不能仅仅考虑税收因素,还应该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如消费心理、企业管理返券的成本。

(四)利用投资者与员工身份夺得转换进行纳税筹划

马先生为分公司五一饭店的投资人,20X0年度可以从该公司获得100万的税后股息。马先生并未在该企业任职,也未从该公司领取工资。请替马先生获得的股息要缴纳的个人所得核算,并提出纳税筹划方案。(工资、薪金扣除以2 000元为基)

(一)王先生未担任该企业职务时,要缴纳20万的个人所得税,税后纯所得为80万

(二)建议王先生考虑在该企业担任名誉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整体发展规划。每月从该公司领取1万元,年终领取奖金12万元。由于该公司多开出了24万元的工资,因此,可供分配的税后股息将降低为82万元。所以

王先生每月领取1万元工资应当缴纳所得税=[(10 000-2 000) × 20% - 375] ×12 = 14 700(元)

年终奖金应当缴纳所得税=120 000 × 20% - 375 = 2 3625(元)

取得股息应当缴纳所得税=820 000 × 20% = 164 000(元)

合计应纳税额为:14 700 + 23 625 + 164 000 = 202 325(元)

税后所得额为:12 000 + 120 000+820 000 -202 325=857 675(元)

由此可见,进过税务筹划,马先生可以多获得税后纯利润57 675元。

四、纳税筹划方案实施跟踪与绩效评估

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直接效应通常是企业可以直观看到的,也是现在通常的纳税筹划方案中予以考虑的因素。主要包括两个部分:

(一)节税效应。节税的纳税筹划目标与当时的财务管理目标是一致的。虽然目前对财务管理目标较一致对的看法是股东权益最大化,但仍不可否认节税是纳税筹划的一个重要因素。进行纳税筹划时,在降低单个税种税负的同时也要兼顾企业多个税种之间的综合节税效应,尤其是税种间的交叉部分,全面烤炉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

(二)现金流效应。纳税筹划可以加强企业的现金管理。企业对营业性债务的本息支付,以及对所有者的股息分红都有较大的弹性。企业的应纳税金对企业的现金流量表表现出刚性约束,具体表现为:一方面确定的税金必须以现金对的方式支出,另一方面,通过节税节省下来的又以现金的方式节流。

就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的税务筹划案例,其评估从5个方面看:

一、税务筹划方案的合法性

税务筹划是按照合法和非违法的手段使企业税收负担最小化或企业生产经营目标函数最大化的涉税规划,它决不是以偷税为代表的税款流失。因此,在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时应注意遵守现行的税收法律法规与其他法律规定。一般而言,各个国家之间的税法、会计核算制度、投资优惠政策等方面存在着不同,同一国家的税收法规、财会制度在不同行业、不同地

区之间也存在着相当大的差异,这些差异要求企业在进行筹划时必须对这些具体而复杂的法律条款十分清楚,并把握好筹划方法选择的尺度。

二、税务筹划方案的可行性

在筹划税务方案时,也不能一味地考虑税收负担的降低,而忽略因该筹划方案的实施引发的其他费用的增加或收入的减少,必须综合考虑所采用的方案是否能给企业带来绝对的收益。由于税务筹划方案在很多情况下会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较长期间,存在着收益的不确定性和资金支付的时间性差异,因此在进行税务筹划成本和收益的比较时,必须考虑税务筹划决策的风险和资金的时间价值。

三、税务筹划方案的综合性

税务筹划方案的综合性取决于对税务筹划的认识,在进行税务筹划时,除了要考虑自身直接所承担的税收负担之外,还要同时兼顾经济活动参与各方的课税情况及其税负转嫁的可能性。另一方面,对于企业而言,税收负担最小只是企业经营管理者所考虑的一个方面,投资报酬率、投资风险、投资回收速度、资本结构等也都是其考虑的因素。税务筹划的根本出发点是税收负担的最小化,但并非恒定不变,它应以实现企业经营目标函数的最大化为目的,而并非只考虑税款负担最低。

四、税务筹划方案的适应性

税务筹划的生命力在于它不是僵硬的条款,而是具有极强的适应性,经济情况的复杂决定了税务筹划方案的变化。因此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时,不能生搬硬套别人的作法,也不能停留于固定的模式,而应根据客观条件的变化,因人、因时、因地,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才能使税务筹划有效地进行。

五、税务筹划方案的前瞻性

在现实中,通常容易将税务筹划认定为只是对现行税收政策及运行环境的筹划,这种认识并不全面。税务筹划虽然从理论上看是在对现有政策十分了解的基础上,进行最有利的涉税规划,但由于税制自身的变动及经济环境的改变,囿于既定背景的税务筹划并不一定是最高明的方案。

由此可见,在进行税务筹划时,由于所涉及的经营期间较长,一般为数年甚至十几年,在运用税务筹划策略的过程中,我们除了要了解各种决策因适用已有法律的不同其产生的法律效果或安全程度随之有异外,设计的筹划方案还应该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预见性,对于经济状况发展和税法修正的趋势,必须加以密切注意并适时对筹划方案作出调整,以防止一些不可控因素的变化而导致筹划方案结果的不理想甚至功亏一篑。

参考文献

1.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0号。

2.翟继光、张晓冬:《新税法下企业纳税筹划》,电子工业出版社,2008。

3.罗继华:《浅谈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会计之友,2009。

4.盖地:《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第六版),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0。

税务筹划
篇三:餐饮税务筹划

企业并购所得税税务筹划案例分析

—以园中源大酒店并购业务为例

一、案例概述

园中源大酒店是我省知名的酒店连锁企业之一,其业务范围已经拓展到了运营不同层次的酒店,同时提供餐饮服务。随着旅游业的兴旺以及中国国际影响力的提升,酒店行业保持着良好的发展态势,园中源大酒店也一直处于高速发展的阶段。 晶帝商务酒店也是一间酒店企业,业务范围与园中源大酒店基本相同。由于行业发展环境比较良好,最近几年晶帝商务酒店发展迅速,现在已经在全国多个大中城市设立了旅馆以及经济酒店,并向行业内其它酒店企业提供专业的管理服务。园中源大酒店就是晶帝商务酒店的客户之一。

万里公司是一间客运服务公司,主营业务是向客户提供交通运输服务,拥有自己的车队,不过因为成立时间比较短,与规模较大的客运公司相比仍然存在很大差距,所以万里公司的业务量一直在低位徘徊。从成立开始,公司就一直处于亏损状态。

2009年园中源大酒店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了并购晶帝商务酒店的星级酒店以及服务业务,收购万里公司的优良资产。万里公司由于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已经接近破产,公司债务负担非常沉重。但园中源大酒店公司评估之后,确认万里公司的客运业务属于优良资产,之所以经营业绩不理想主要是因为内部管理效率低下。如果收购之后能够改变管理模式、提升管理效率,那么该项业务能够成为园中源大酒店公司新的业务增长点,实现理想的经济收益。

二、税务筹划方案

(一)园中源大酒店对晶帝商务酒店的并购在2009年底,园中源大酒店的资产总额为1120000万元,股本总额为240000万元。园中源大酒店主营的酒店业务当中有两项重要资产:资产D估价107000万元;资产E估价153000万元。2009年底,晶帝商务酒店的资产总额为690000万元,公司原始注册资本为600万元,园中源大酒店将收购其下设2家分公司,8家子公司。

餐饮税务筹划。

数据来源:新浪财经数据整理所得

收购过程中,园中源大酒店需要将资产D与资产E作为置换对象移交给晶帝商务酒店,晶帝商务酒店则将上面这10间公司的股权转移园中源大酒店。资产D与资产E的估价总额为26000万元;通过表1计算出晶帝商务酒店资产估价总计3052998万元,所以园中源大酒店不但要将资产D与资产E置换给晶帝商务酒店,还需要补偿晶帝商务酒店45298万元的价值差额。园中源大酒店采取何种方式补偿价值差额就存在一定的所得税筹划空间,具体选择方案如下:

(1)方案A:园中源大酒店除了置换资产之外,直接支付晶帝商务酒店45298万元现金。细化园中源大酒店对晶帝商务酒店的收购过程,可以分为资产与股权两部分。这两类收购如果达到了税法的相关要求,可以按照不同税率计算纳税金额。因为园中源大酒店是用自有资产D和资产E与晶帝商务酒店进行了资产置换,因此,园中源大酒店的股权支付金额没有达到税法要求的75%,所以也就无法享受优惠税率,只能按照一般的方法计税。园中源大酒店应纳企业所得税额=(260000—150000) *25%=27500万元

晶帝商务酒店应纳企业所得税额=(305298—55623) *25%=62418.75万元

园中源大酒店会收购晶帝商务酒店旗下的分公司1与分公司2,这两间公司的固定资产比率分别是68%与75%,根据常规的税务处理,税基是以其评估价值计算的。固定资产的折旧时长为十年,预计净残值率是5%,如果以4%作为折现率的话,那么折旧情况如表2所示。不难看出,收购这两间分公司之后可以为园中源大酒店减掉4332万元的企业所得说。

数据来源:新浪财经数据整理所得

相应的,晶帝商务酒店也得到了园中源大酒店的资产D与资产E,其中的固定资产比率是81%与75%,根据常规的税务处理,税基是以其评估价值计算的。固定资产的折旧时长为10年,预计净残值率是5%,如果以4%作为折现率的话,那么折旧情况如表3所示。不难看出,得到资产D与资产E能够为晶帝商务酒店抵减掉16935万元的企业所得税。

数据来源:新浪财经数据整理所得

总之,方案A中园中源大酒店、晶帝商务酒店的企业所得税总额是:27500—62418.75一(4332—16935)=68651.75万元

方案B:园中源大酒店公司把资产D与资产E独立出去,组建为子公司F,园中源大酒店拥有F公司100%的股权,除了转让股权之外还要支付晶帝商务酒店45298万元估价差额。

园中源大酒店将资产D与资产E独立组建子公司F,但是仍然维持D与E原有的经营模式,园中源大酒店拥有F公司100%的股权。相关法规对这类企业分立业务有明确的规定,园中源大酒店基本上符合要求,最重要的考察指标就是其股权支付额是否达到了交易总价的85%,如果达到了就能够享受税收优惠,F公司也可以根据分立之前的税基确认税项,而且暂时不用申报所得税。由于园中源大酒店拥有F公司100%的股权,所以符合超过交易总价85%的规定,可以享受税收优惠。

园中源大酒店用F公司的全部股权与晶帝商务酒店进行股权置换,其股权总价占到了交易总价的85.2%。按照晶帝商务酒店拥有各子公司的股权情况来看,部分没有超过法规限定的75%的要求,所以不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如果以晶帝商务酒店为立足点分析的话,晶帝商务酒店收购了园中源大酒店的全资子公司F,其分公司由于不是独立的法人企业,所以不可以作为股权支付计价,这部分支付占到了交易总价的16%,也就是晶帝商务酒店未能达到股权支付超过85%的法规要求,无法享受税

收优惠。所以。园中源大酒店还要按照普通纳税操作核算企业所得税,与方案A的计算方式相同,税额是27500万元。

园中源大酒店对晶帝商务酒店l~3子公司的股权交易比例都超过了85%,因此,可以享受税收优惠;这3间子公司也可以按照以前的税基核算税款,暂时可以不申报所得税,这样就可以实现税金的延期缴纳,实际税额为:

[(39600+72440+54000)一(13000+5500+2000)]*25%=36385万元。

也就是说晶帝商务酒店应纳所得税额为26033.75万元。

总之,方案B中园中源大酒店、晶帝商务酒店的企业所得税总额是:27500+26033.75—4332=49201.75万元

方案C:园中源大酒店公司把资产D与资产E独立出去,组建为子公司F,园中源大酒店拥有F公司100%的股权,除了转让股权之外还要支付晶帝商务酒店45298万元估价差额;晶帝商务酒店把分公司1、2独立出来和其它8间子公司的股权组建公司G。园中源大酒店则相当于以F公司以及现金购买晶帝商务酒店对G公司的100%控股权。

方案C与方案B其实有些类似,园中源大酒店的操作都是一样的,不同之处就在于晶帝商务酒店也进行了公司分立处理,进行了股权转换。园中源大酒店购买G公司的过程中,股权交易超过了交易总价的75%;而晶帝商务酒店分立子公司之后进行的交易同样可以看作是股权交易,综合计算,这笔交易的股权支付比例已经超过了交易总价的85%,所以可以享受税收优惠。

晶帝商务酒店对分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进行的分立处理,和方案B中园中源大酒店对资产D与资产E进行的操作相同,所以符合税收优惠要求的条件。也就是交易双方的子公司暂时都可以不用申报所得税。园中源大酒店完成上述操作之后,其税基为55623万元。方案c中园中源大酒店、晶帝商务酒店的企业所得税总额是9261万元。

综合上述分析,可以通过图表对比分析这几个方案的所得税成本。不难看出,方案C是并购双方的最佳选择,其产生的所得税最小,并购双方的实际收益最大。

园中源大酒店对万里公司的并购 园中源大酒店认为万里公司当前的客运业务具有很好的市场潜力,因此,收购了包括房产以及车队在内的相关资产,但是并不打算改变这些资产的用途,仍然会保持之前的业务操作模式。园中源大酒店计划凭借自身在业内良好的口碑发展客运运输业务,从而进军旅游业。园中源大酒店可以选择不同的并购模式。如果园中源大酒店公司仅仅把万里公司旗下的优良资产收购过来,那么收购活动完成之后,万里公司就只有申请清算倒闭;如果园中源大酒店将万里公司合并过来,如果符合税收优惠政策的要求,万里公司就能不缴纳任何所得税,而且也不用马上清算,其所有的税项事务都转由园中源大酒店负责。

园中源大酒店同样可以选择不同的支付方式,现金或者股权都可以。园中源大酒店当前的现金流非常稳定,因此具有现金支付能力;如果选择股权支付的话,就要发行一定数量的新股,这样势必提升非税成本。

(1)方案A:园中源大酒店公司购买万里公司的优良资产,以5300万元现金支付,之后万里公司清算倒闭。园中源大酒店的这种行为是资产收购行为,因为直接用现金支付所有价款,所以万里公司需要按照普通纳税要求计征企业所得税,之后进行清算。通过转让固定资产,万里公司获得了1300万元收入,之前4年产生了1878万元亏损,所以按照相关规定可以进行利润抵减,不过仍然存在578万元的差额,故此万里公司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园中源大酒店因为收购行为要以5300万元作为税基,评估值为6600万元,预计净残值率是5%,则减税250万元。

不难看出,方案A下园中源大酒店和万里公司都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园中源大酒店还可以实现250万元的抵减税额。

(2)方案B:园中源大酒店以新发股权换取万里公司股东当前拥有的股权,新发股票共计210万股,面值10元,也就是选择了将万里公司吸收合并。当前,万里公司的净资产估价是2100万元,园中源大酒店以同等价值的股权进行了股权置换,整个过程不需要支付任何现金。园中源大酒店的这项业务操作实现了股权交易占总价的100% ,所以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同时万里公司也可以按照原有的税基计算税项,其所有的涉税事项由园中源大酒店全权负责。万里公司原有股东也可以不用支付任何所得税。万里公司之前年度的亏损自动转入园中源大酒店,亏损抵减额为90.3万元,节税22.575万元。

不难看出,方案A是更优选择。其实,这与常规的理论结果存在一定差异,通常情况下,应该是方案B更优。之所以出现这种不符合常规的现象,主要是因为万里公司的亏损过多,虽然方案B也能实现一定的节税额,但是与方案A的直接节税效果相比就差了很远;另外,因为万里公司处于亏损状态,所以即使清算也可以不用缴纳所得税,因此导致了方案B无法显示其优势。

三、案例总结 数据来源:新浪财经数据整理所得

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篇四:餐饮税务筹划

纳税筹划案例分析题

第一次作业:

一,纳税人A购买了100000元的公司,债券利率为10%,纳税人B购买100000政府

债券,利率为8%,这两种债券的到期日和风险日相同。AB纳税人的所得税税率为25%

要求:(1)计算两个纳税人获得税后收益率是多少?(2)如何选择。

解析:纳税人A: 税后收益=100000【1-25】*100%=7.5%

纳税人B:按税法规定,企业购买政府债券免所得税,故投资收益与利率相等为8%。

筹划结论:两种债券到期日和风险日相同的情况下,纳税人B的投资收益高于纳税人A。

二,一家大公司聘请你作为纳税顾问,这家公司有累积税收亏损,并预计以后几年会维

持这种状况,该公司打算在外地建立一家新配送工厂,估计该工厂的投资成本1000万元,

公司考虑3种方案:

A方案:借入1000万元建厂;

B方案:发行普通股筹款1000万元;

C方案:向当地所有者租用厂房;

要求:准备一份简要报告,描述出每种方案的税收结果,在报告中,清你推荐从税收角度分

析最有效方案。

关于**企业税收筹划方案的分析报告

**企业:

现将该企业成立配送公司的三个投资方案的从税收角度分析情况报告如下:

A方案的分析,企业借入资金1000万元所产生的利息税前列支可以节所得税,减少了

企业税负;但是高负债给企业带来了高风险的同时使企业投资收益大。

B方案的分析,发行普通股筹款1000万元,其股利分配属于税后分配,会使所得税税

负增加,但投资风险小,与方案一相比投资收益低。

C方案的分析,厂房租金税前列支可节所得税,同时会减少现金流出量,减低了风险

性。

综上所述,从税收角度看选择方案C对降低低税负及风险比较有效。

三、避免成为法定纳税人案例:

甲公司是一家餐饮店,主要为乙公司提供商业招待服务,甲企业每月营业税为500000元,

发生总费用200000元。

甲公司缴纳的营业税=500000+5%=25000(元)

要求:双方企业如何筹划。

解析:如果甲、乙双方进行税收筹划,由乙公司对甲公司进行兼并,兼并之后原本存在的

服务行为就变成了企业内部行为,而这种内部行为是不需要缴纳营业税的。因此,甲公司

不再是营业税纳税人,从而节税25000元。

第二次作业

一,直接投资,间接投资的税收筹划(教材第80页)

A公司为中国居民企业适用25%所得税税率,用闲置资金1500万元对外投资,方案有:

方案一,与其他公司联营共同创建高新企业A公司占30%预计高新企业每年可盈利

300万元税后利润全部分配。(高新企业所得税税率15%)

方案二,A公司用1500万元购买国债年利率6%每年可获利息收入90万(税法规定:

购买国债免交企业所得税)

要求(1)计算A公司两个方案的投资收益

(2)从税收角度看两个方案如何选择?

解析:方案一 投资收益=300[1-15%]*30%=76.5万元

方案二 按税法规定:企业购买国债免交企业所得税,所以,投资收益投资收益等于

利息收入90万元。

筹划结论;选择方案二投资收益大于方案一13.5万元[90-76.5]。

二,投资组织形式的纳税筹划(教材第87页)

2.私营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微利企业,所得税税率20%交企业所得税

案例小王为今年刚毕业的大学生,自主创业开办一餐饮店,注册资金50000.

第一, 经测算年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0,方案一注册个体工商户 ;方案二,注册私营企业

要求:(1)计算方案一、方案二各自缴纳的所得税

(2)选择最优方案

解析:方案一 注册个体工商户应交个人所得税=30000*10%-750=2250元

方案二 注册私营企业应交企业所得税=30000*20%=6000元

筹划结论

本文来源:http://www.myl5520.com/shiyonggongju/1013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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