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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征兵优势

工程考试 时间:2019-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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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应对现在征兵难现状
篇一:基层征兵优势

如何应对解决“征兵难”现状

近几年来,随着退伍军人安置政策的改变,一直很热门的征兵工作有些冷了下来,社会青年应征入伍热情明显下降,各地逐渐出项了“征兵难”的情况。征兵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造成基层“征兵难”和思想退兵的原因是多方面、多层面的。从基层实际情况看,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其一,基层国防教育薄弱,公民国防观念和依法服役意识日趋淡化。随着和平年代的延续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一些地区的基层特别是农村,国防教育相当薄弱,人们的国防观念特别是为国防尽义务的意识趋向淡薄,调动青年应征入伍积极性的主导因素,已不再是爱国热情和公民的责任义务,而是家庭和个人的切身利益。现行征兵的整体思路,没有跳出计划经济时代的福利性、就业性征集的思维定势,弱化了应征主体的兵役法规意识。不少家长和适龄青年觉得部队考学、提干机会少,学技术、转士官难度大,当兵没出路、没盼头。所以,许多青年宁可外出打工也不肯参军,宁可当保安看“厂门”也不愿穿军装守“国门”。

其二,优待安置政策滞后,兵员基数继续分流。优待政策是调动适龄青年参军积极性的基本杠杆。近年来,随着安置政策的取消,极大地影响到一部分青年和家长。虽然各地也相继出台了优抚和安置政策,采取了很多措施,做了大量工作,但

是由于义务兵优待金标准不高等问题,影响了青年参军服役的积极性。同时由于高校扩招和自学考试、电大、函大、刊大和民办大学增多,入学标准放宽,吸引了相当部分高考落榜生。另外,民营企业、“三资”企业、建筑市场、第三产业的迅速发展,各地劳动用工机会增多。一些青年外出务工经商获得实惠后乐不思蜀,给当地兵员征集带来极大冲击。

其三,拥军优属的社会氛围不浓,军人军属光荣的意识不强。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价值观受到影响和冲击,人们对经济看的过重,军人的作用和价值被忽略或曲解,不能被人们正确认识。很多人认为“傻当兵”、“大头兵”、“好男不当兵”;社会负面舆论影响不同程度存在。各地拥军优属氛围不够浓厚,军人军属和普通家庭相比没有优越之处。“一人参军,全家光荣”的氛围渐渐失掉,导致人们的国防观念日趋淡化。

其四,兵役法规约束力偏弱,,对兵役违法行为缺乏有效惩处。很多调查都反映,市场经济使部分人国防观念淡化,而现行兵役法规对履行兵役义务又缺乏应有的约束力。《兵役法》

第61条规定:“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处以罚款”。但由于程序较为复杂,标准难以把握,且具体执行部门不明确,实际上根本无法落实,导致征兵时对逃避、拒服兵役问题“没人管、没法管”,适龄青年“不服

管、不怕管”的现象普遍存在。不同单位按照不同理解、以不同标准搞不同做法,影响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权威性。基层征兵优势。

如何才能更好地解决“征兵难”和参军热降温的问题,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要加强和改进国防教育和思想发动工作,强化公民国防观念和依法服役意识。强调加强教育,虽然是老生常谈,但必不可少。尤其不断加大针对性强的国防教育特别是兵役法规宣传教育力度,至关重要。依据《国防教育法》,建立基层国防教育的长效机制,根据大中小学的实际和青少年学生的特点,结合学校教学、学生军训、课外活动等时机,有计划地开展国防形势、国防职责、国防法规和国防常识教育,培养学生爱国主义精神,强化国防观念和崇军尚武意识。加强经常性的征兵宣传教育,变过去“一季征兵突击教育”为“全年四季搞教育”,利用各种现代媒体,开办国防教育讲座,开设国防教育专栏,开辟国防教育橱窗,使《兵役法》、《国防法》等兵役法规和国防建设方面的内容家喻户晓。要协调新闻出版、文化宣传部门,整合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宣传资源,利用各种形式和教育契机,展开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教。

二、调整完善优抚政策并切实抓好落实,激发适龄青年应征入伍积极性。有些同志认为,目前国家优抚安置政策基本符合国情,总体不错,但某些在具体落实上存在偏差走样和力度

不够,部分需要进一步调整完善。一是提高优待金标准。建议农村义务兵优待金不低于当地农村人均总收入的2倍,城镇义务兵优待金不低于上年度本地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同时,建立义务兵优待金自然增长机制,每年随工资水平和人均收入的提高同步增长。二是建立退役士兵培训和择优上岗机制。建立健全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机制,提高退役士兵就业技能,增强就业能力。对于高学历(应届高职高专、本科毕业生)退役士兵,可在享受国家制定的学费补偿代偿、考取研究生加分等就业政策的基础上,同时享受考录基层公务员、事业单位实行笔试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优惠政策。有条件的地区每年预留一定数量的事业编制名额,用于安排优秀大学生退役士兵就业。

三、加强拥军优属工作,提高军人军属社会地位。各地方政府应进一步加大拥军优属力度,灵活拥军优属活动方式,增加拥军优属保障经费,全方位做好军属服务保障工作。每年八一建军节、国庆节和春节等重大节日,各级政府和兵役机关应组织慰问现役军人、伤残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和烈军属活动,积极营造“一人参军、全家光荣”的浓厚社会氛围,切实增强军人军属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对确实有困难的家庭要切实进行帮扶,军人军属设法维权帮扶上也要落到实处,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四、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征兵工作运行机制。党管武装是抓好武装工作的根本,要强化地方政府领导抓征兵“第一责

任人”的意识,“一把手”既要“挂帅”更要“亲征”,使各级、各部门领导主动靠前解决征兵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把征兵工作纳入政府年终绩效考核,纳入评先评优范畴,借鉴综治维稳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做法,实行“一票否决”。 健全常态抓征兵的措施机制,加强各级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和征兵办公室建设,围绕推进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进一步明确责任,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增强工作合力,提高工作成效。

五、完善强制惩戒措施,维护兵役法规权威。必须与时俱进改革探索,完善政策法规,增强依法征兵力度。如,根据《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等法规,变通常征兵是季节性、突击性的工作方式为全年登记服务,以最大限度准确掌握各种基本参数。要借国家新修订《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出台之机,进一步细化实化对兵役违法行为的惩处措施,明确执法主体、执法程序、处罚措施、处罚标准、执法监督等内容,加大对逃避、拒绝或阻挠履行兵役义务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兵役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达到“惩戒一人,教育一片”的目的。对征兵工作全程监督检查。对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渎职违法的要形成连带惩处机制,造成恶劣影响和后果的可迫其引咎辞职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乡镇调研对基层征兵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篇二:基层征兵优势

对基层征兵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近年来,部分地区“征兵难”已逐步显现,现在又面临冬季征兵,我乡尤其是人武系统通过对各村、各界细致入微努力的工作,暂时没有“难”到完不成征兵任务的地步,但仍引起了乡党委和乡武装部的高度重视,个人通过和乡人武部长的交流,对我乡征兵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为此,我们组织开展了专题调研,并提出了建议和对策。

一、征兵工作难的表现及原因

——应征适龄青年逐年减少。以2002—2006年度我乡报名并参加体检人数尚不足适龄青年的60%,报名人数下降明显。究其原因主要有:一是从70年代开始,我国实行计划生育,出生人口减少,我乡进入现役的适龄青年相应减少。二是适龄青年升学、就业渠道增多,兵员基数继续分流。目前我乡初中升高中的升学率近50%,高中升大学的升学率近也日益走高,未升学的大都外出务工,外出务工又能按要求返乡应征的比率并不高,且应征还需过体检关、政审关,合格的兵员就显得更少。基层征兵优势。

——适龄青年的参军热情不高。主要表现为以种种借口逃避服兵役,有的在体检和政审过程中假报病史,体检合格人员自动提出不愿服役。究其原因有:一是国防意识淡薄。目前的适龄青年都出生于20世纪80年代后期,身处“太平盛世”,缺乏保家卫国和居安思危的思想认识。二是利益关难过。部分适龄青年及家属认为应征入伍一无“钱”途、二无“官”路,不想应征。当前义务兵待遇不

高,对农村义务兵优待金标准又较低。三是家庭关难过。父母宠爱,祖父母“隔代爱”,许多家长怕孩子到部队吃苦;有的青年从小在家娇生惯养,怕苦怕累,不想过严格而又紧张的部队生活。此外,极个别接兵单位征兵中的不正之风,也影响了适龄青年的应征积极性。

——兵员征集质量难保证。征集新兵的思想素质参差不齐、文化素质提高不大,征集的新兵所具备的科学文化素质与目前国防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有很大的差距;征集的新兵因思想不稳定、身体有问题等造成换兵、退兵的现象有所抬头。究其原因主要有:一是受到升学率日渐上升、就业途径增多的影响,部分人认为工作赚钱入学深造都优于参军入伍。二是入伍的动机不纯。部分人认为当兵就是为今后的就业打个基础、找条出路。三是在征兵工作中,个别存在把关不严现象,影响兵员质量。

——征兵工作开展难。较突出的困难有:一是应征青年流动多,政审外调难开展。二是临阵磨枪,宣传效果难保证。三是兵役法规中惩处规定可操作性不强,无统一标准,处罚执行难。四是配套政策落实不到位。

二、对策与建议

征兵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再大的困难都必须保证任务的完成,因此,必须立足现有条件,采取应对措施,切实改变被动的工作局面。

——宣传教育聚人心。一是要把《国防法》、《国防教育法》、《兵役法》的基本内容纳入全民国防教育体系,纳入学校思想品德课程,纳入领导干部培训。二是在国防教育和思想发动工作上要下功夫研

究探索,避免千篇一律和老生常谈,避免一份提纲年年用,处处用,板着面孔用,要将省情、市情、乡土情,军情、民情、国防情有机融合,引导人们正确认识经济与国防、局部与全局、个人与国家的关系,激发青年的参军热情。三是兵役机关要积极协调新闻出版、宣传文化部门,整合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宣传资源,利用多种形式,抓住教育契机,加强正面引导,从端正青年入伍动机着手抓好宣传动员工作。

——多头并进保质量。一是坚持把抓好平时准备作为提高征兵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树立“一季征兵、三季准备”的思想;注重搞好外出青年的征集工作,建立“外出打工适龄青年流向档案”,尽可能地将他们外出的地点、单位、联系电话等登记在案,以便于能更准确掌握应征青年的现实表现。二是加大高校在校生征集力度。目前高校毕业生就业难已成为一个社会性问题,如能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进人等用人渠道上,加大对服过役的大学毕业生倾斜力度,则既可缓解一时的就业压力,又可以为部队输送更高素质的兵员。三是给军人和军人家属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在拥军工作上多动脑筋,可考虑制作“军属之家”牌匾、发放优抚证、印制“义务兵成才联系卡”,这些可让军人和军人家属感受到光荣感和优越感。四是为独生子女参军入伍开辟“绿色通道”,实行 “五优先”, 即在同等条件下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子女“优先报名、优先列入入伍考察对象、体检合格后优先列入入伍名单、优先挑选入伍的兵种、优先挑选服役的地区”的五大优先优惠政策件。五是坚持廉洁征兵。在不断完善廉洁征兵的规章制度、强化监督制约机制的同时,积极

推行封闭式体检、开放式政审等制度,设立征兵廉洁举报电话和“兵员质量监督员”等,协助兵役机关查堵征兵中的不正之风。

——完善政策严法规。坚持做到依法征兵,维护兵役法规的权威。要出台规范性文件,对逃避拒绝兵役登记、征兵体检中弄虚作假等情况做出明确具体的惩处规定。建议出台对拒绝兵役登记的适龄青年,三年内不得被机关、事业单位聘录用的政策,采取限制申领工商营业执照等措施。调整完善优抚政策并切实抓好落实。要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农村义务兵优抚标准,农村义务兵优待金应达到该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的70%;加大城镇义务兵的安置力度;要着力提高全社会拥军优属的自觉性。

——各方协力抓征集。要进一步牢固党管武装的意识,需各级党、政一把手要自觉强化责任意识,既挂帅、又出征;要明确规定,层层签订《征兵工作责任书》,建立征兵工作目标责任制。坚持军地联合办公制度。人武部要认真贯彻上级兵役机关的指示要求,做好征兵工作的组织和筹划。公安、宣传和卫生部门要明确一名领导联系、分管征兵工作,要抽调责任心强、思想素质好、业务熟悉的干部参与征兵工作。公安部门要提前介入,加强对待征青年的预审工作;宣传部门要集中力量,树立正面典型;卫生部门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要发动全社会的力量来关心和支持征兵工作,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来参与这项工作,努力营造一种“依法服兵役光荣、逃避服兵役可耻”的社会氛围。

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好征兵工作
篇三:基层征兵优势

如何在新形势下做好征兵工作

——宋永胜

近年来,由于城镇退役士兵安置难、各类高校持续扩招、优抚待遇低、劳务输出增多、抗洪救险以及新兵役制度实施等诸多因素影响,造成适龄青年应征入伍积极性下降,“征兵难”的问题显得尤为突出。为此,需要积极寻求破解“征兵难”的有效途径和措施,探索符合市场经济下新的征兵工作模式,不断提高征集质量。

一、当前征兵工作面临现状及存在问题原因

(一)优抚政策相对滞后。由于受市场经济的影响,人们的价值取向和思想观念也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而且我国现行的优抚政策已经远远跟不上现实社会的发展。一是国家已有的优抚政策落实不到位,应征者的权益不能得到有效保证,优抚安置政策滞后于形势发展的需要与多数打工青年的年经济收入相比有一定差距,感觉当兵吃亏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应征入伍的积极性。二是城镇复员兵就业难。大多数非农户口的城镇兵退伍返乡后,由于实行了新的兵役,自谋职业就成为唯一的出路,国家和地方政府对复员军人的就业没有一个系统而可靠政策,有的即便找到工作或创业,但也是干不上几年,致使这些城镇兵入伍的积极性也有所下降。这是产生“征兵难”的主观原因。

(二)受社会因素影响,兵员基数逐年减少。80年代初期,国家大搞计划生育,人口的出生率降低,以致现在进入役龄的青年总量减少。同时,受高等院校、职业技术学校的不断扩招,再加上外出打工青年的大量外流,造成在可征集适龄青年基数逐年减少。有人把当前剩余人口比例为“三八、六一、九九”现象,“三八”代表的是妇女多、“六一”代表的是儿童多、“九九”代表的是老人多;从性别上讲,女的多、男的少;适龄青年升学、学技术和外出打工的多、在家的少,这是产生“征兵难”的客观原因。

(三)独生子女进入役龄期,家庭因素影响较大。独生子女越来越多,有的家长怕部队遇急难险重任务有危险,不想把儿子送到部队当兵。尤其是受四川地震和南方冰冻灾害抢险以及西藏暴乱等因素的影响,很多农村独生子女家长不愿意让子女参军。据调查, 现在独生子女的比例达64%,43%的家长担心当兵有危险,有45%的家长不支持孩子参军。还有的青年从小在家娇生惯养,怕苦怕累,不想过严格而又紧张的部队生活。另外,也有部分家庭,由于父母身体不好,家庭困难,独生子女已成为家中主要劳动力,如果离开家,家里的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并且大多数农村适龄青年在这个年龄段都已“订婚”。这是产生“征兵难”的又一客观原因。

(四)适龄青年综合素质不高,在部队发展受限。如今社会上流行的顺口溜是“一类青年上学堂,二类青年去上岗,三基层征兵优势。

类青年闯市场,四类青年把兵当”。从目前情况看,由于受我军成长干部主要依托国民教育培养的影响,士兵提干、考学的比例已经大大减少,从根本上“封杀”了许多青年在部队成长当干部的梦想。另外,随着部队高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和所需兵员的精减,转士官的难度也不断加大,导致绝大多数适龄青年及家长感到“当兵没盼头”,而且觉得“当兵吃亏”,退伍后还得“重打锣鼓另开张”,不如不去当兵。

(五)兵役法约束力不强,惩处规定无法落实。《兵役法》

第61条规定:“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处以罚款”。但由于其中间环节较多,且具体执行部门不明确,实际上根本无法落实,导致部分不愿意服兵役的青年可以随意逃避征集。从征兵的情况看,一些青年为了达到不去当兵的目的,采取各种手段逃避征集,一是接到体检通知后不到站体检。二是体检时弄虚作假,不配合医生检查。三是谎报病史。四是故意纹身。据调查统计,有31%的适龄青年及家长认为逃兵役很正常,无所谓,认为应该受到处罚的只占40%。另外,每年外出打工青年不按时报名参军,也不同程度地影响了适龄青年参军的热情。

二、解决“征兵难”的对策及建议

征兵工作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关系到社会各个层面,所以要解决“征兵难”问题,还需要全社会都来关注,群策群

力,共同加以解决。

(一)紧紧围绕培育尚“武”精神,切实加大国防教育力度。在教育内容上,要防止和克服讲个人利益的“小道理”多,讲国家安全的“大道理”少;讲优抚政策多,讲公民义务少;讲应征的口号多,讲处罚的规定少等倾向,唱响“参军尽义务”的主旋律。应在各级电台、电视台、报刊等多种方式对国防教育进行立体宣传,重点宣传《国防法》、《国防教育法》、《兵役法》等法律法规知识,以及党管武装、民兵参与地方“三个文明”建设等先进典型事迹,等等。在教育方式方法上,要克服只在征兵期间搞“一阵风”、“运动式”的突击性教育,建立固定的渠道、稳定的阵地、规范的内容,通过平时不间断的宣传教育,使征兵工作各项法规、政策和规定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让大家知道国家安危与小家和谐幸福的关系。在教育组织领导上,要变兵役机关“单枪匹马”抓为全社会各行各业合力抓,切实把抓好国防宣传教育纳入到学校义务教育和社会教育整体规划,纳入到各行各业领导干部目标责任制,纳入到文明单位、文明企业、文明社区考评内容,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我们建议充分发挥国防教育委员会的功能作用,加大与宣传、教育、广电、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等部门的协调合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国防和军队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紧紧围绕提高兵员质量,调整征兵工作政策规定。

健全完善的机制是管长远、管根本的,是有效提高兵员质量的前提和保障。一是要加大优待力度。可实行以兵员文化程度为主线划分优待等级和制定退伍安置政策,把大学毕业生、大学在校生、高中毕业生、初中毕业生士兵的优待金标准拉开距离,有利于调动高学历青年入伍积极性;二是要注重培养使用。军队应制定出台有关培养使用政策规定,切实建立一套适应高学历士兵特点,有利于高学历士兵成长的培养、考核、使用机制。三是要取消农非比例限制。打破当前国家在征兵工作上所实行的农非比例限制,把应征青年的文化素质作为定兵的首要条件全面综合衡量。

(三)紧紧围绕发挥激励作用,积极推进安置工作改革。做好征兵工作,政策导向起着关键的作用,义务兵优待安置政策是影响征兵工作的重要方面,必须把提高义务兵优待安置政策作为解决征兵难问题的首要工作来抓。一是要提高优待金标准,原则是不让参军服役的人感觉到吃亏。二是要加大对军人军属的优抚力度。地方政府要提高军人军属的社会地位和优待政策,加强利益导向机制,增强军人军属的优越感。第一,加大军人军属社会保障力度。在扶贫、低保、保险、合作医疗等方面,由政府出资给予保障。第二,建立现役军人奖励基金。地方政府要建立专项资金,对现役军人在部队表现突出的(比如立功、受奖的),区分类别,实行奖励。第三,加大对军属优抚力度。每年逢重大节日,地方政府要

2015年度征兵工作会议讲话稿
篇四:基层征兵优势

2015年度征兵工作会议讲话稿

一、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征兵工作的政治责任感

(一)做好征兵工作是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战略需要。当前,我国面临的传统安全威胁与非传统安全威胁相互交织,周边热点敏感问题和矛盾冲突增多,国家领土特别是海洋权益争端凸显;国内外敌对势力勾连聚合,分裂活动和暴恐事件呈上升趋势;地震、洪涝等自然灾害和群体性事件频发,抢险救灾、应急维稳任务繁重。无论是拓展和深化军事斗争准备,还是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都需要高素质的士兵作支撑。因此,要保证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就必须挑选思想好、身体好、政治好、业务好、作风好的优秀青年到部队去,为建设巩固国防和强大军队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做好征兵工作是加快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客观需要。一方面,我们正加快实现“构建渝东南地区中心城市和率先在渝东南实现全面小康”两个核心目标,需要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作保障。广大驻黔官兵是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力量,在应急救援、事故处置和维稳处突中总是冲在第一线,不怕牺牲、顽强战斗,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重大贡献。另一方面,我区是一个有着参战支前、拥军优属光荣传统的革命老区,多年来,向部队输送了一批又一批优秀青年,连续四届荣获“重庆市双拥模范城”称号,有力促进了中心城市建设。目前我们正在努力创建国家级双拥模范城,做好征兵工作是对创建工作的最好检验。

(三)做好征兵工作是储备和培养人才的现实需要。把地方优秀青年选送到部队,经过部队大学校的培养和锻炼,绝大部分人锤炼了革命意志,提高了思想觉悟,培养了吃苦精神,丰富了文化知识,增强了组织观念,有的还具备了一定的专业技术。他们复员转业后能够发挥优势,带领和影响周围群众创业发展,成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座的各乡镇街道的专武部长,全部都有部队工作经历,83%是义务兵复员回来后一步步干到今天这个位置的。特别是加强对高学历、高素质兵员的征集,不仅能推动军队人才队伍建设,也能有效缓解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压力。

二、突出工作重点,把准关键环节,完成工作任务,力促征兵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征好兵。一是严把“文化关”。今年各级明确了大学生征集数量达到征兵总量三分之一这一要求。各单位要切实加大政策解读力度,特别是今年教育部增加的一些新的优惠政策,如直接在高中生中招士官,把这些政策向大学生、高中生本人及其家庭讲清楚,把政策规定和大学生关心的实际问题讲明白,激发大学生参军入伍的热情。要坚持优先原则,无论是毕业生、在校生还是大学新生,符合条件的都要批准入伍,确保每一名合格的大学生都能入伍,力争我区今年应征入伍的大学生数量有明显增长。区征兵办要将征集大学生兵员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乡镇街道、旅游职业学院和经贸职业学院,特别是区内两所院校要组建专班人员,全面宣传发动,把想当兵、愿当兵的大学生都组织应征。旅游职业学院和经贸职业学院要主动抓好任务的落实,力争实现全区征集的大学

生不少于总征集任务的1/3、高中毕业生在60%以上、原则不征集初中毕业生的目标任务。二是要严把“体检关”。抓好体检工作,主要责任在区卫计委,具体责任在医院。相关单位要对体检站的工作人员进行体检培训,开展案例分析,提高体检工作人员理解条件标准和严格把关的能力外;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把好初检关口,对身体不合格的人员一律不准开“绿灯”,特别是要切实搞好走访中的病史调查;区卫计委和征兵办要切实履行职责,严防把身患疾病、身体不合格的青年征入部队。三是要严把“政审关”。各级要认真执行《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严格按照政审标准、条件和要求,规范征兵政审工作,坚持村、乡、区三级政审和区域联审制度,尤其是村、乡这两级一定要进行严格审查,绝不能粗心大意、草率应对。区公安局特别是基层派出所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责,保证应征人员政治合格。因此,武装部一定要会同当地派出所认真细致进行审查,绝不能发生将有犯罪前科的人员送到部队这类政治问题。四是要严把“思想关”。要严格落实国防部征办《关于做好征兵走访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走访调查,切实掌握应征青年的现实表现和思想情况,对参军入伍思想不坚定、有私心杂念的人员坚决不予应征。要同新兵家庭一道加强与新兵沟通联系,在思想波动大的时候给予热情鼓励和支持,防止打“退堂鼓”。

(二)征足兵。保障数量是征兵工作的首要任务,学历、结构要求、兵员总量必须完成。今年征兵任务与去年基本持平,但要从优中选优,目前只有500余人报名,离预期还有差距。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主动承担责任,应征青年分布散、广,需要大家多组织,特别是教委要直接抓好三所高完中和职教中心的应征工作,统筹开展好两所大学的应征工作;各乡镇街道也要分头负责,组织好辖区内的应征工作,特别是各乡镇街道必须杜绝“零兵员”,大家要积极努力、高度负责、头脑清醒,完成好这一政治任务和神圣责任。区征兵办已将任务初步分解,大家要加强协作配合、抓好落实,确保黔江这一主要兵源区征兵工作顺利完成。

基层征兵优势。

(三)依法规范廉洁征兵。一是坚持依法规范征兵。征兵工作是法律赋予各级政府的神圣职责。要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适龄青年的兵役法规意识,努力形成政府依法开展征兵工作、单位依法完成征兵任务、公民依法履行兵役义务的良好局面。对违反兵役法规、拒绝或逃避服兵役的公民要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处理,切实维护兵役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二是坚持廉洁征兵。纪检、监察部门包括乡镇街道的纪检人员,要参加征兵办公室的工作,督查组要协助纪检、监察部门认真检查和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实行征兵工作政务公开,公开征集条件、征集指标、征集政策和征集办法,公布预征对象、体检结果、政审结果和定兵结果;要通过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等形式,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评议和监督;要建立健全退兵责任追溯机制,倒查问题根源,杜绝身体不合格、政治不合格、思想不合格的兵员。同时,各级领导和征兵工作人员要带头抵制征兵中的不正之风,不插手干扰基层征兵工作,自觉过好“人情关”,堵住“后门兵”。三是坚持落实政策。要结合发展实际,继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建立义务兵优待金增长机制、退役大学生士兵优惠优待、提高军人军属政治待遇、退役士兵免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制定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努力提高全社会对军人职业的尊崇度,让军属真正感受到“一人当兵、全家光荣”,使军属心安、国防更加巩固。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提供征兵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征兵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摆上重要位置,切实

加大组织领导力度。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把征兵工作列入季度工作重点统筹谋划,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管,主动听取人武部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征兵工作的调度和指导,支持他们认真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并在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予有力保障。办公室的同志要多去以前征兵工作任务完成较差的乡镇、街道指导督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征兵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统一安排部署,统一组织协调,在办公经费上予以有力保障,并抽调得力人员组成征兵办公室,安排相对固定的人员参加征兵工作,为本单位征兵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加强协调联动。区人武部作为征兵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为区委、区政府当好参谋,科学筹划本区征兵工作,严密组织各阶段工作实施,落实好征兵领导小组的各项决定,强力推动征兵工作开展;公安、卫生部门要按照新的政审规定和体检标准,严把政审、体检关,坚决防止把不合格青年送入部队;教育部门要严把文化关,特别要抓好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大学生的征集工作,鼓励和引导高学历、高素质青年应征入伍;财政部门要抓好征兵工作经费保障,按照要求落实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在校大学生学费补偿和复学后学费资助等费用;民政、人力社保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安置政策,调动社会等各方面力量,做好优抚安置工作;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要充分发挥群团作用,做好适龄青年及其家长思想工作,配合搞好应征青年的初审初查;宣传部门要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和公共场所的大屏幕等各种媒体,广泛深入地开展征兵工作宣传,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各乡镇街道党政领导要深入学校、企业,走村串社、进门入户,做到不落一村、不丢一户、不漏一人,使征兵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号召适龄青年积极踊跃报名应征。

(三)加强责任落实。征兵工作相关单位和各乡镇街道要围绕“任务要完成、质量要达标、无退兵情况”这一目标,抓好三大问责,确保征兵各项工作按照既定目标和时间节点有序完成。一是要落实领导问责。今年将征兵数量和质量一并纳入对乡镇街道的考核内容,对完不成任务的单位,将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员问责处理,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对连续两年不能完成征兵任务的武装部长,将视情况作调整处理。二是要落实退兵问责。如果是因身体和政审问题退兵的,要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如果是因思想问题退兵的,将追究走访调查人员和所在单位武装部部长的责任。同时,退兵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要自行承担换兵的全部费用。三是要落实廉政问责。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贯穿到征兵工作全过程,公开征兵程序和工作人员,公示体检政审和定兵名单,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实行廉洁征兵责任倒查,及时查处违规违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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