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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残疾人提前退休

工程考试 时间:2004-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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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残联发〔2013〕41号(就业中心)
篇一:沈阳残疾人提前退休

沈残联发„2013‟41号

沈阳市残联关于印发沈阳市扶持 残疾人就业培训示范基地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残联:

为规范我市残疾人百家就业基地品牌建设工程,发挥残疾人就业培训示范基地作用,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现将《沈阳市扶持残疾人就业培训示范基地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沈阳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3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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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扶持残疾人就业培训 示范基地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切实提高我市残联就业服务能力和水平。市残联按照中省残联“关于加大扶持残疾人就业培训示范基地”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扶持残疾人就业培训示范基地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扶持范围及扶持条件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年新增安置或推荐安置残疾人就业10人以上(含10人),且年培训残疾人达到100人次的单位(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福利企业执行市政府有关“三险”补贴政策及盲人按摩院所,不在扶持范围之内)均可申请扶持。

二、扶持方式、标准及资金来源

1.实行设备资金扶持。基地扶持资金是用于扶持残疾人技能培训和就业安置的专项资金,资金使用应以设备扶持为主,可适当用于为残疾人就业创造条件的无障碍设施设备改造等建设。扶持资金为每个就业培训示范基地10万元。

2.扶持资金比例分配。城区残疾人就业基地由市区两级残联按审批额1:1进行匹配扶持(有条件的区可适当加大扶持力度);农村四县(市)残疾人就业基地由市残联按审批额的100%扶持。

3.扶持资金从各级残联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 三、申报及审批程序

1.申请。由残疾人就业培训示范基地向所在区域残联就业服务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沈阳市扶持残疾人就业培训示范基地申请表》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扶持资金使用预算、基地发展规划,与残疾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等相关材料。

2.上报。各区、县(市)残联就业服务机构负责拟定扶持对象,经各区、县(市)残联同意,向市残联就业管理中心上报扶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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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核。市残联就业管理中心负责审核各区、县(市)上报的扶持材料,拟定全市扶持项目及扶持金额,经市残联审定批准,将拟扶持项目及扶持设备在市残联网站进行公示;按照市残联审定的扶持专项资金数额,完成全市扶持资金申请的相关工作。

4.审批。市财政局负责审批、核拨扶持专项资金。

5.检查。市财政局和市残联成立联合检查领导小组,检查市财政局下拨扶持资金的落实情况。对于匹配资金不到位的,追缴已拨付资金;对于扶持资金使用不善的,将取消对扶持对象的扶持资格。

四、工作要求

1.各区、县(市)要充分认识就业培训示范基地建设对推动残疾人就业工作的重要意义,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开展扶持建设,加大监管力度。并根据就业培训示范基地建设的实际情况,特别是在设置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岗位、开展无障碍设施设备改造等方面,及时给予指导和检查,维护残疾人的平等就业权益。

2.各区、县(市)要与就业培训示范基地建立有效联系,针对其有调整帮扶残疾人从业项目、终止与残疾职工的用工合同、企业带动残疾人从业的经营协议等有关残疾人就业的重大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并及时向市残联就业管理中心报告、备案。市残联就业管理中心将不定期开展检查或抽查,防止弄虚作假。

沈阳残疾人提前退休。

3.我市就业培训示范基地不搞终身制,市本级原则上每年审验一次,合格的继续保留,不合格的给予摘牌处理,并酌情收回扶持资金。各区、县(市)要及时总结示范基地建设经验,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发挥示范基地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安置残疾人就业,逐步探索属地化的考评管理机制。

4. 请各区、县(市)残联在每年9月27日前将扶持材料报市残联就业管理中心。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附件:沈阳市扶持残疾人就业培训示范基地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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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沈阳市扶持残疾人就业培训示范基地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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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残疾人有望提前领取养老金 文档
篇二:沈阳残疾人提前退休

我国残疾人有望提前领取养老金

据新华社电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昨天在人民大会堂开幕 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

中国残联主席张海迪主持开幕式,并代表中国残联第五届主席团作报告。报告指出,未来五年我国将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优先解决近1800万城乡生活困难残疾人的民生问题。

张海迪说,当前,1500万农村残疾人还生活在贫困之中,260多万城镇残疾人生活还十分困难,还有280多万农村残疾人家庭没有房屋或是住在危房里。

张海迪表示,未来五年,我国将尽快实现残疾人社会保险全覆盖和最低生活保障应保尽保。研究制定残疾人提前领取养老金政策,推动更多残疾人康复医疗项目纳入城乡医疗保障范围。拓展残疾人社会福利,完善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推动建立辅助器具补贴和交通补贴制度,加快发展托养服务和残疾人养老服务。

张海迪指出,今后五年要大力促进城乡残疾人就业和创业,消除对残疾人的就业歧视,帮助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实现就业。推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扶持发展适合残疾人就业的行业和产业,努力实现残疾人收入较快增长。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沈阳市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办法》的决定(2007)
篇三:沈阳残疾人提前退休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沈阳市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

办法》的决定(2007)

文号: 发文单位:

颁布日期:2007-03-13 执行日期:2007-04-01

沈阳市人民政府第69号令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沈阳市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办法〉的决定》,业经市政府同

意,现予发布,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

市长:李英杰

二○○七年三月十三日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沈阳市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办法》的决定

市人民政府决定对《沈阳市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办法》(市政府令〔2005〕50号)第七条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修改为:

凡安置残疾人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本决定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

沈阳市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办法(沈阳市人民政府令50号)

《沈阳市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办法》,业经市政府2005年10月24日第4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市长:陈政高

二○○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沈阳市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办法

第一条 为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安置就业的残疾人,是指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且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发的残疾人证、符合法定就业年龄、有一定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的公民。

第三条 凡本市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以下统称单位),有义务安置残疾人就业。

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按中方股份、比例承担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义务,但外商独资企业除外。

第四条 按比例分散安置残疾人就业工作由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协调和监督。市和区、县(市)残疾人联合会的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负责具体实施。

计委、经贸委、财政、税务、劳动、工商、民政和统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配合残疾人联合会做好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工作。

第五条 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人数在职职工总数(包括合同工、临时工、计划外用工)1.7%的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

不足50人的单位,原则上应安置1名残疾人就业。安置1名视力残疾人或者重残人(人体运动系统功能重度丧失二级以上的肢体残疾人)就业可按2人计算。

第六条 单位在招工计划中,应按1.7%的比例所差数量提出招用残疾职工计划,由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介绍,并负责落实用人单位后,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第七条 凡安置残疾人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在预算中列支;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在所得税前列支,不得减免。

第八条 由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由同级财政部门代扣代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以经营收入为主要支出来源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由地方税务机关按属地原则及现行税收管理体制统一代征保障金。

第九条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年征收,定期缴纳。单位应按规定如实填写由省残联和省统计部门统一制发的年审手册,并按要求同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负责核定单位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数额,并及时提供给同级财政部门和地方税务机关,作为代扣代征依据。未参加年审的单位按无残疾职工计算。

第十条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使用范围:

(一)补贴残疾人职业培训费用;

(二)有偿扶持残疾人集体从业、个体经营;

(三)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适当补助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经费开支;

(四)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直接用于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其他开支;

(五)奖励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及为安排残疾人就业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

第十一条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必须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专款专用,任何部门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二条 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并依法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三条 对安置残疾人就业超过规定比例的单位及为安排残疾人就业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经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核定,由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四条 对未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单位,由代扣代征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补交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逾期缴纳部分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一)拒绝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或者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

(二)无正当理由拖欠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

(三)谎报或者虚报单位在职职工总数和残疾职工人数的。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1997年9月15日沈阳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沈阳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沈政令〔1997〕19号)同时废止

沈阳市残疾人保障条例
篇四:沈阳残疾人提前退休

沈阳市残疾人保障条例

(2013年8月22日沈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次会议通过,2013年9月27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残疾人保障和服务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负责残疾人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工作,具体工作由同级残疾人联合会承担。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残疾人事业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 全社会应当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 鼓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

残疾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履行应尽的义务,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第五条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事业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充分发挥彩票公益金对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作用。留成的彩票公益金应当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发展残疾人事业。

第六条 残疾人本人或者其法定监护人申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应当向残疾人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市)残疾人联合会提出申请。核发残疾人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免收证件工本费。贫困残疾人申请办理残疾人证的,其评定费由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承担。

第七条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开展残疾预防工作,建立健全出生缺陷预防和早期发现、早期治疗机制。完善产前检查制度,预防残疾的发生。

第八条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对新生儿可能致残病种筛查实行免费制度。对六周岁以下残疾儿童和贫困家庭八周岁以下残疾儿童免费提供抢救性康复。

第九条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以社区康复为基础、康复机构为骨干、家庭康复为依托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

乡镇、街道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当配备康复基本设施和专业人员,开展康复工作。卫生等相关部门负责对社区康复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评估,为残疾人康复提供基本服务。

第十条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逐步增加向残疾人免费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配置和更换辅助器具,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救助或者补贴。

符合规定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按照国家和省要求逐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范围。

第十一条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专门医疗机构为重度精神残疾人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医疗机构应当为在家居住的重度精神残疾人提供精神科基本药物维持治疗。

第十二条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教育纳入全民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和教育发展评价考核体系,扶持贫困地区发展特殊教育事业。

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各类残疾人教育机构,为残疾人捐资助学。 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由学校免费提供在校期间的食宿,由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给予生活和交通补助。

第十三条 考取普通高级中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的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学生,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助学补贴。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远程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学生,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助学补贴。

第十四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百分之一点七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残疾人提供适当的工种和岗位。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应当按照其

差额人数和本地区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对超过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其超出比例安排的残疾人所缴纳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统筹部分,由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第十五条 对福利企业年退税总额低于企业为残疾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的,其企业缴纳部分的差额,由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第十六条 鼓励和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对自主创业的残疾人,有关部门在提供小额担保贷款、社会保险补助等方面给予扶持。

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十七条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开展农村残疾人生产实用技术培训,扶持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和多种经营,在项目和资金上优先安排。

有关部门和农村基层组织应当对从事各类生产劳动的农村残疾人,在生产服务、技术指导、农用物资供应、农副产品购销等方面给予帮助。

第十八条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残疾人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制度。沈阳残疾人提前退休。

政府举办的各级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残疾人提供职业培训和岗位推荐,为残疾人就业和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提供服务和帮助。

鼓励民办就业服务机构免费为残疾人提供职业培训和岗位推荐。

第十九条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支持残疾人开展文化体育活动,配备适合残疾人参与文化体育活动的器材,并给予经费、人员等方面支持。

市和区、县(市)公共图书馆应当建立盲人有声读物阅览室,并根据盲人的实际需求逐年增加盲文读物和有声读物种类、数量。

市属新闻媒体应当开办残疾人专栏、专题节目和电视手语新闻。鼓励新闻媒体刊播助残公益广告。

第二十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支持、鼓励、组织本单位残疾人参加文化体育活动。残疾人被选拔参加区、县(市)以上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的文艺、体育活动,所在单位应当保证其岗位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受影响,学生保留学籍。

建立残疾人优秀文艺、体育人才的培养、选拔、输送和激励机制。对

于参加国内、国际性重要比赛取得优异成绩的残疾人,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赛事级别和名次给予与健全人同等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残疾职工订立劳动合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不得违法解除与残疾职工的劳动合同。

第二十二条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帮助和扶持残疾人参加各类社会保险。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贫困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代缴全部或者部分保险费用。

第二十三条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对贫困和重度残疾人实施分类救助:

(一)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残疾人,按照本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上浮适当的比例;

(二)对重度残疾人、老年残疾人、一户多残的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生活仍有较大困难的,给予生活费补贴;

(三)对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根据具体情况给予护理补贴;

(四)对遭受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突发性事故的贫困残疾人,给予临时救助。

第二十四条 对符合城市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应当优先安排。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在楼层分配上给予特殊照顾。

第二十五条 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兴办残疾人托养、供养和康复等服务机构。

倡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为残疾人家庭提供无偿服务。

第二十六条 盲人或者聋人家庭安装和使用有线电视和数字电视,收费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优惠。

电信服务单位对视力、听力和言语残疾人免收或者优惠收取相关费用。 鼓励电信和广播电视服务单位对肢体、智力、精神和多重残疾人家庭给予减免互联网接入服务费、有线电视和数字电视等费用。

第二十七条 残疾人持有效证件可以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免费携带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八条 残疾人持残疾人证免费进入公共文化体育场所、风景区、公园,对盲人、双下肢残疾人、重度智力和精神残疾人,允许一名陪护人

员免费进入上述场所。但上述场所举办商业性文体活动时除外。

第二十九条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对无障碍环境建设进行统筹规划,实施公共场所、社区(村)办公场所和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以满足残疾人的实际需求。

无障碍设施的所有人和管理人应当对其设施进行管理和维护,保证无障碍设施能够正常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擅自占用无障碍设施或者改变无障碍设施的用途。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公共交通企业在完善交通环境、更新设备设施时,应当充分考虑残疾人无障碍需求。

公共停车场应当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设置并标明无障碍停车位,无障碍停车位为肢体残疾人驾驶或者乘坐的机动车专用,并减免停车费用。

第三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一条 本条例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1998年9月15日起施行的《沈阳市残疾人保障规定》同时废止。

残疾职工退休申请书
篇五:沈阳残疾人提前退休

残疾职工退休申请书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姓名:李建真,男(1965年11月28日出生),50周岁,有国家发的《残疾人证》精神贰级,生活不能全部自理,需人看护,现住桃城区京大路菩提院。由父李世豪78岁,母闫翠芬77岁看护及居士们照顾。

二、残疾病情概述:

李建真幼年(不足二周岁)因患大脑炎,发高烧43度,已病危,后经抢救转危为安。虽保住了性命,却留下了严重后遗症,随着年龄增长,智能与同龄人相比大有差别,无论是记忆、辨认、计算能力均与同龄人相差甚远。40多年前(1974年)去北京崇文医院请神经专家聂大夫详细检查,鉴定结果如下:因发高烧大脑严重受伤,留有后遗症(诊断书因年久已丢失)。后又通过多方求医治疗,山东、邢台、衡水等专科医生及专门医院医治,因本人不能配合而失败,不见其效。到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家人(监护人)也从未放弃治疗,病情未见好转。情绪稍正常时,在有人指点帮助的情况下,可做一些搬动抬拉的劳动。至今“十”以内的数字数不清楚,东西南北方向也辨认不清,日常生活若无老年父母(监护人)护理,也是一塌糊涂。

近几年治疗鉴定,有各种治疗鉴定书可做证。(另附单页於后)

三、就业工作情况:沈阳残疾人提前退休。

因李建真其父母是教师,其父是市一职中教师,其母是三中教师,父母为上世纪吃商品粮的职工。李建真系教师子弟,虽智残,但身体

体质发育正常,但符合国家招工标准。1992年衡水市天洋冷冻厂招工,李建真按照企业要安排一定比例残疾人就业的文件精神,被天洋冷冻厂招聘为长期合同制职工,享受正式职工待遇。经父母监护、协助,从事一些极简单的劳动,期间常被同事羞辱、逗弄。证明人:李书合、徐国义。

四、李建真劳动及家庭情况:

李建真在天洋冷冻厂工作期间,因智障经常出现工作事故,给工厂、同事平添很多麻烦,故于2007年初厂子要求李建真回家由父母看护,并由国家发的残疾人证叁级,现在父母均为古稀之人,年事已高,父亲李世豪78岁,母亲闫翠芬77岁,年迈体衰多病,自顾尚且不暇,已经无力负担李建真的生活起居。

父母不幸,遇此病儿,缠搅一生,耗尽心力,年老体迈,西归不忍。唯望政府照顾,帮助李建真一份生活。李建真已到退休年龄,工龄满21年。

特此申请退休,望批准为盼。

申请人:李建真

监护人:父(78岁)

母 (77岁)

关于招用需延迟退休的残疾人的协议书(样本)
篇六:沈阳残疾人提前退休

关于招用需延迟退休的残疾人的协议书(样本)

协 议

甲方:杭州佳期有限公司

乙方:陆海空

甲方通过对乙方1个月的试用,决定在2008年1月5日正式录用乙方,同时从1月开始为乙方缴纳“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因乙方参保年龄较迟,根据现行政策可延迟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按照国家规定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周岁、女性50周岁,因乙方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缴纳的养老金不足15年,不能在60周岁时正常办理退休手续,不能按月领取养老保险金。

为此,经双方协商后约定:

乙方在60周岁后,延迟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企业)不再承担。

甲方:杭州佳期有限公司 乙方:陆海空(身份证号码) 盖章 签字

时间:2008年1月8日 2008年1月8日

退休
篇七:沈阳残疾人提前退休

尊敬的习总书记、李总理:

我已经努力工作43年,即将退休……仅因公残,就倾家荡产、妻离子散!多次献血、见义勇为、为国家创利几千亿元的优秀发明家,被长期歧视抹黑、被成为困难户、至今还无家可归!

“手自一体汽车”已经成为国内主流车型。我这个唯一发明人维权八、九年得不到应有的保护:,国家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清楚,国家发改委连续三年发文件推广我的技术;国家《专利发明人年鉴》第十一期优秀发明家专辑第350页……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说:“你就是再有理,也不可能让你胜诉”;深圳中院一切看被告的脸色行事;广东省高院认为“案值太大,不能按一般标准来衡量”;最高人民法院抓住专利申报中的小瑕疵(把应申报两个专利的技术改进点写在了一个专利申报中),说没有“全覆盖”不算侵权——连基本事实都不看、甚至不讲“按劳分配”的基本公理,从哪里能够体现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十三个五年计划已经开始,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我已经在上诉事件中浪费了很多不必要的精力!我的新发明就是“调结构、补短板、增加中高端有效供给”的……每年市场需要100万辆以上(可以帮助几个大企业转变产品结构),最少可以产生纯利100亿元以上(伴随效益会更大)!另一新产品将填补中医药的空白;可以作为中医药、中华文化的世界使者……恳请国家帮助尽快把我的发明转化为生产力!我需要必要的生活与工作条件! 公残、见义勇为、优秀发明家:

张培柱181 0432 8290

基本国策:

鼓励科技创新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落下一个人。 习近平指出,当前群众通过信访渠道反映出来的信访突出问题,既有新动向,也有老难题,但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担当,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调解、疏导等办法,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

习近平讲过:„„必须坚持有什么问题查清什么问题、发现什么问题查清什么问题„„不能装聋作哑、避重就轻,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任何人不得隐瞒、简化、变通。 不能‘新官不理旧账’。出了事,要追责。沈阳残疾人提前退休。

法律法规

《公务员法》第五十七条 对公务员的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公务员有权陈述和申辩)

第七十八条 任何机关不得违反国家规定自行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政策,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待遇。任何机关不得扣减或者拖欠公务员的工资。

《残疾人保障法》第三条 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第十三条对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残疾人,对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科学技术进步法》

第三十八条„„对有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工作者应当给予优厚待遇。 尊敬的市局、分局领导:

全局的同志们:

我何尝不想高风亮节,放弃所有能够放弃的个人利益?!可是,没有住房、没有家庭的滋味很不好受,长期没有住房和家庭,是对生命的折磨……何况,这样做是违法、违反基本国策、违反中央指示的!

十几年前单位造成了我的灾难,不是现在领导的责任;领导和同事给过我很多的帮助;相信领导和同志们都不会希望我永远没有住房、没有家、没有正常生活的!尤其不会希望我在为国家做出巨大贡献(见《专利发明人年鉴》第十一期优秀发明家专辑第350页)后,还长期继续困难下去!党中央已经吹响向实现全面小康社会进军的号角,“不落下一个民族、不落下一个人”的精准扶贫已经在全国开始。单位领导更不会故意让一个同事留在“一贫如洗、无家、无房”的队伍里吧?!

1、我因为公残(而非犯错误)而失去了住房,失去了家庭、陷入贫困之中;

2、我在备受歧视的情况下忍辱负重,多次献血、见义勇为、尤其是科技创新为国家作出巨大贡献(以我的独创技术研发的“手自一体汽车”每年避免公路交通事故几万起,创造纯利数百亿)。理应得到组织表彰;

3、根据《科学技术进步法》第三十八条……对有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工作者应当给予优厚待遇。请求上级对我的退休工资依照法律规定核定。

我很抱歉:负伤以后没有为单位做什么工作;但我为国家作出的巨大贡献中也有单位的一份儿(不要觉得我是白吃饱,更不要把为国家做贡献就是单位吃了亏);何况落实国策法规,是没有谁反对的吧?!

谁能拿出有理有据的说法可以反对——请求全局大讨论。

一贫如洗的公残、见义勇为、优秀发明家:张培柱2016/07/19 吉林省委、吉林市委:

各位领导同志:

我是吉林市地税局公残公务员,是“手自一体汽车”的基础核心技术发明人。“手自一体汽车”已经成为国内主流车型,现在每年避免公路恶性交通事故上万起,为汽车行业创造纯利数百亿元(请看国家发改委2007——2009年“汽车行业技术改进重点”;国家《专利发明人年鉴》第十一期优秀发明家专辑第350页)。

我经过几年广泛的调查研究、潜心专研,最近又设计了一个适应国内很多人使用的新车(市面上没有见到的)。可以帮助汽车行业实现产品转型(保持汽车行业的较好的经营效益);可以为国内2亿老年人中需要的人,提供适宜使用的有效供给;可以为我国即将到来的全民旅游时代助一臂之力;可以帮助吉林市五七零四厂“起死回生”„„此产品如果在现有的汽车厂生产,不需要更新设备、不需要新的投资,每年最少国内需要量100多万辆,增加有效供给1000亿元以上,利润最少数百亿元。

我还有一项根据中医理论设计的全世界现在没有的新产品。适宜于大多数中老年人、亚健康人群、患有慢性病的人使用。不仅中国可以大力推广;也可以作为中国中医标志性的新产品走向全世界。

我的个人能力太小„„与人打交道的能力也很差——恳请党和政府,响应中央号召:鼓励创新、支持供给侧改革、不忘

本文来源:http://www.myl5520.com/shitiku/73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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