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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管理

地理试题 时间:201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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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装修管理规定3篇
篇一:装修管理

  小区装修管理规定旨在为加强装饰管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有效制止违章装修,保障结构安全和外观美观。

  小区装修管理规定1

  一、报批程序

  住户装修必须提前5-7天到管理处领取装修管理登记表,详细如实填写。装修若有承重墙体,结构改动,必须到当地装潢受理站审批,如无承重墙体,结构改动的简单装修管理处审批方可施工。

  二、装修范围

  1、任何装修不得擅自改变或损害原有房屋结构、外貌、功能等,严禁改变房屋的柱、梁、板承重墙,屋面防水、隔热层、水电、煤气管道等,严禁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道,严禁生活垃圾排入下水道

  2、铺设木地板木楞钻孔深度不得超过4CM。地面装修大理石等超重材料,厚度不得超过20mm

  3、装修必须使用防火材料。严禁安装凸出式防盗网,安装内防盗网必须按照管理处规定的统一规定安装

  4、装修施工用电不得超过该住宅的装表容量,严禁擅自乱接、乱拉电线,造成后果由本人负责

  5、安装水电管线要符合国家标准、严禁用户擅自拆除、改装,煤气管道、上下水管道井

  6、严禁装修时覆盖、迁移以下设施,可视对讲机门铃接线盒、煤气接头、电气开关箱、管道井检修口。

  三、装修时间

  施工时间800-1200 下午1400-1800 双休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若超时施工,管理处有权责令停工,扣留或没收工具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四、装修垃圾

  装修垃圾必须按照管理处指定地点、时间进行堆放清运,垃圾必须装袋化,严禁从高空抛掷垃圾、严禁垃圾污染水体、严禁损坏绿化及公用设施,违章管理处视环境影响程度予以必要的处罚。

  五、装修管理费用及违章责任

  装修完工后,由物业管理处派人进行检查、验收登记、一年后如楼下没有渗、堵、漏、损等情况发生,退还装修保证金不计利息,如有违章,根据违章程度从保证金中进行相应的扣除,造成的损失由装修户负责。

  六、法律责任

  擅自进行装修的,由市县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的机构责令改正,使用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墙结构、用途外貌或进行改扩建、拆除者由市县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的机构责令改正,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损失。

  业主签字: 装修公司签收: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小区装修管理规定2

  为了加强小区装饰装修管理和监督,保障房屋本体和公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功能及房屋外观统一,维护公共安全和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临时管理规约》的有关条款,特制定本规定。

  一、 装修管理流程

  (一) 装修申请

  1. 装修房屋的业主持业主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到物业管理公司申请登记。

  2. 同时业主还需签署《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原则上不允许装修人员留宿,如装修单位施工人员确需留宿在装修房内的,业

  主还需签署《装修人员留宿人员担保书》。

  3. 业主会同装修施工单位负责人备齐如下装修申报材料办理登记:

  (1) 填写好的《装修申请表》及《施工人员出入证登记表》;

  (二) 装修办证、缴费

  1. 由业主和装修负责人到物业管理公司交各项装修管理费用(详见《装修收费项目及缴纳标准》)。

  2. 在装修过程中,若需要增加施工人员,必须由装修单位负责人亲自来物业服务中心填表缴费,办理人员增补手续,其他人员

  一律不予办理。。

  (三) 装修监管

  在装修施工过程中,物业服务中心有权进行检查,纠正违章,

  对违反装修规定者,物业服务中心将酌情对施工单位有关人

  员给予处罚,对违章情节严重的取消在小区的装修资格。

  (四) 装修验收

  1. 装修竣工后,由业主(业主代理人)到物业管理中心申请验收。

  2. 除此验收通过之日起三个月内,物业服务中心安排复查,通过

  复查仍未发现渗、漏、堵、损坏等情况,业主(业主代理人)

  装修单位负责人凭装修保证金收据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退、

  领装修保证金手续。

  附1:装修流程示意图

  装修收费项目及缴纳标准

  具体收费内容及标准如下表:

  二、 装修规则 1. 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

  1) 装修施工队需按照业主所申请的装修项目进行装修,对于不经

  批准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及用途者,按要求恢复原样并扣除全部装修保证金。

  2) 严禁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

  设计方案,变动结构主体和承重结构(柱、梁、板、承重墙、烟道等);禁止在房间内加承重隔墙或承重分隔层。

  3) 严禁任意刨凿楼地面,重击顶板、外墙内侧等,不穿管而直接

  埋线或改线;;;

  4) 严禁私自改动和损害消防及公共设施;

  5) 严禁未经物业服务中心批准,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其它设施;

  6) 严禁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

  2. 卫生间的装修注意事项

  1) 装修前需提前三天做闭水、通水实验;装修完毕结束时。业主

  需要求装修施工单位做闭水。通水试验以防止隐蔽性质量隐患。

  2) 装修卫生间时,应注意先施工地面,再施工墙面,以保护地面

  防水层。

  3) 暗埋管道的铺设,严禁破坏防水层(平面、立面)如如因剔槽

  而引发的漏水问题,由业主自行承担。

  4) 请勿损坏防水层,因为卫生间地面下层已做防水,建议铺装前

  最好将卫生间地面再做一次防水处理。

  5) 卫生间吊顶时,要要预留适当的检修位置,如因未留或留位不

  当而造成的无法维修等问题,由业主承担相关责任。

  6) 卫生间下水主立管严禁依附重物或撞击,以免造成下水管与楼

  面的接缝开裂。

  7) 暗埋管必须保证接头完好,如发生接头处渗漏由业主自行负

  责。

  8) 卫生间抽风口、厨房烟道口 要上下保持一致。

  9) 上下水管阀门、排污口要预留适当的检修位置,否则在发生上

  下水问题检修时,将会破坏您的室内装修。

  10)为保护业主的利益,建议业主在装修公司退场时做闭水试验并

  由业主检查、签字认可,平业主签字单退装修保证金。

  11)卫生间地漏及下水位置建议不要改动;装修结束后,业主应再

  次要求装修单位进行测试,避免出现返味,漏水等问题。 3. 水、电、天燃气设施注意事项

  1)给排水系统,上水管线室内总阀以前不得改动,阀门以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改动(上水管线为墙体暗埋,装修时请注意),装修部位出现漏水现象由业主自负,下水管严禁改动。

  2)管道检查口必须留有必要的检修位置,以方便系统出现问题时的检修工作(未留检查位置而造成的损失由业主自己承担)。 1)对于电路系统,若装修切槽走线造成墙体裂缝、空鼓问题,其责任由业主承担。

  2)电动工具接地、漏电保护要符合国家规定,以防人员触电及电源频繁跳闸。。

  3)所有线路分线盒须用可拆卸盖板封闭,不得用水泥等固态材

  料封闭,以方便日后的检修工作。

  4.保护共用部位及楼宇外观的统一和美观。

  1)不得改变外墙(包括阳台、露台外墙、外门窗)立面效果,不得安装伸出式防盗网及改变外墙颜色;不得在外墙上安装铁架、笼子等附加物,以保证建筑物的外观协调。违规装修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2)禁止改动现有门窗、阳台;禁止业主自行在阳台、楼台上搭建构筑物或砌水池、随意黏贴窗花等;禁止改变阳台栏杆外部颜色。

  5.空调机安装。

  1)安装空调机开始之前,业主应告知物业服务中心,请其派员指导,以免按错位置,造成返工,同时,便于物业服务中心跟踪督查。 2)安装空调机应上下一致,注意不要损坏、污染了外墙面,若产生了损害应予恢复原状。

  6.消防安全管理。

  (1)每个施工现场应至少配备两个手提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干粉灭火器。

  (2)根据国家《消防法》的规定,施工单位必须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施工单位的防火安全责任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确保各项防火安全工作的落实。

  (3)各施工单位要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防火安全和工地管理制度的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有关的安全操作规范和制度。

  (4)各施工单位必须聘请有合格证的电工、焊工,负责施工用电、电焊作业。

  (5)凡违反装修管理规定所发生的消防或人身事故,有相应的施

  工单位、个人及业主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7.对装修施工人员的管理

  (1)装修人员进入小区是必须佩戴《装修出入证》,凭《装修出入证》进入小区。

  (2)装修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衣着整齐,不得在非工作区(其他业主门前)休息、逗留、骚扰其他业主。不得在天台或楼边公共场所加工作业或晾晒衣物。严禁随意喧哗、大闹、赌博、饮酒等。

  (3)装修人员原则上是不得在小区留宿,如需留宿,必须由业主本人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担保手续。

  (4)装修人员不得在公共区域乱涂乱画,不得损害公物,不得随地吐痰等,否则,处以200—500元违约金,造成严重损害的要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或法律后果。

  (5)装修人员携带物品离开小区时,需在门岗详细登记,非工具类物品由业主签字认可后,方可带出小区。

  (6)施工车辆须统一停放于物业公司指定的临时停车处并自觉停放整齐。。

  8对装修材料和装修垃圾的管理

  (1)严禁将建筑材料、垃圾堆放在公共场所(如公共走廊、疏散楼梯间及外围通道)。

  (2)装修垃圾必须统一放在物业管理中心指定的地点进行堆放。

  (3)维护公共场所的清洁,不得在公共场所作业。对散落在公共场所的装修材料、装修垃圾,应及时清理干净;施工时应关闭住户门,防止装修粉尘、异味对楼道空气的污染。

  若违反上述规定,物业管理中心有权责令整改,对不整改的装修单位,物业管理中心将自行雇工处理,而费用则从有关装修户的装修保

  证金中扣除。

  9.支持物业管理公司对装修的监管

  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对各单位的装修情况作不定期的检查,一以随时纠正违章装修现象。业主以及装修施工单位有义务给予支持和配合。

  10.损害处理

  (1)住户不得私自在户外接水、电,违者应承担相应的费用,并承担一定的违约金。

  (2)因装修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损坏他人物品等,应由装修户负责修复和赔偿。 11.违章装修处理办法

  物业公司对较轻的违规者,立即在现场予以指正;对违规重者,物业公司有权作如下处理:

  (1) 扣除相应违约金(用以物业服务);

  (2) 责令停工;

  (3) 责令恢复原状;

  (4) 扣留或没收工具;

  (5) 追索经济损失;

  (6) 报告政府有关部门处理。

  以上几种处理可同时并存。

  亚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xx年五月十二日

  小区装修管理规定3

  本规定旨在向本小区之业主/住户提供装修指引及一般基本资料,协助业主/住户顺利进行室内设计及装修。本小区所有业主/住户均须按照本规定之有关规定进行装修,以维护小区整体利益。

  (一)规定项目

  (1)任何装修工程均不得危及楼宇结构及公共安全或妨碍他人,不应影响小区整体外貌观瞻等。驳接、加装的煤气管、冷气机连线管、电话线、电视天线、网络用线、电缆、给水管等均不准在外墙敷设;不得擅自在外墙打孔洞或安装悬挂设备、设施。

  (2)原则上不得拆、改原建筑间隔及内部设施,如室内间隔墙需拆除或改动须事先向管理公司提出申请,认定可行方可施工。业主对因修改单元间隔之一切后果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修改单元间隔可能引致在办理房产证时增加的费用和带来的一切责任。

  (3)根据广州市政府规定一律不得使用红砖。室内隔墙必须采用轻质隔墙,如石膏板、木夹板墙、各种轻质砖墙(容重≤1000kg/㎡)等。隔墙的位置要沿梁位设置,控制在偏移梁位0.5M以内的位置,石膏板墙,木夹板墙不受此限。所有隔墙在表面装饰前需到管理公司报验及确认,不能擅自提高单位地面的标高超出楼板容许的负载。

  (4)不得改变住宅外观,更不得在室外或外墙加设任何招牌、遮蓬、铁笼、花架、骨架天线及其它装置。

  (5)不得改变室内卫生间、厨房的使用用途和原设计位置,不得损坏厨房内的变压式烟道。

  (6)室内所有排水管的出口不得改动,并按原设计(排污、排粪)分别驳接。

  (7)冷气机必须安装在预留的空调机板或指定的位置,以免引起邻里纠纷,冷气机不得加装遮蓬或围栏。

  (8)卫生间、厨房地面、地面更改时必须要做好防水层,以避免漏水影响相邻物业。而交付使用的楼宇卫生间、厨房墙面、地面已做防水层,卫生间吊天花时,请勿在凹池楼板钻孔。一经改动,业主将自行负责相关的一切责任。

  (9)为保持楼宇整体外观,严禁封闭阳台、窗户,阳台、窗户外严禁架设防盗网、防盗拉闸、花架、晾晒架等其它物件,安装窗花只可以装在窗户内侧,请不要更改生活阳台铝门及单元户门(包括单元门牌)。

  (10)所有装修材料应按国家颁布的《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要求,选用不燃或难燃装修材料,天花内木质材料表面应涂防火漆,以防止或减少火灾的发生。

  (11)运载装修材料或垃圾废物须按管理公司安排之指定电梯及通道“打包”运载,并按指定时间进行,避免影响其他业主/住户。

  (12)一切运输工具只能使用胶轮胎或木轮,绝对禁止使用铁轮或石轮运输工具,如因此而造成地面砖出现开裂或者磨花等现象,业主负责进行修缮。

  (13)装修施工用电不得超过该装修单元的装表容量,严禁擅自乱接乱拉电源线;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业主/住户承担。

  (14)业主/住户如不按规定装修,一经发现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将违例项目恢复原貌,所需费用概由该业主/住户负责。另外,如因此而造成邻近物业或其它公共物业损坏之责任均由该业主/住户全部承担。

  (15)室内装修领取施工许可证后方可进行,一般装修申请审批期为三个工作日。装修的申办及过程的监管:装修拆改墙及建筑装修垃圾的清运等,须交付必要的费用及按金:

  装修按金:¥2000元/户/次

  装修工程垃圾清运处理费:¥300元/户

  电梯使用费:¥160元/户/次

  拆墙加收余泥清运处理费:¥300元/户

  (二)装修管理

  (1)业主/住户所聘的装修承造商及其雇员开工前必须到管理处登记,由管理公司签发施工许可证及临时工作出入证,(办理临时工作出入证,必须凭本地派出所/治安队办理的登记卡才可办理)施工许可证必须贴于住宅大门外正中位置,装修工人必须佩证进出小区。每张临时工作出入证收押金20元,工本费5元,工程完毕后,须在一个星期内交回临时工作出入证,同时退还押金。为确保装修过程的监管,及时纠正违规施工,保安人员有权随时对装修单元进行例行的检查。

  (2)装修工程进行期间,《装修许可证》应张贴于单元门口方可进行施工。

  (3)每次装修期限为三个月,确因需要可书面申请延期二个月,若需再次延期,必须办理是次装修后重新办理装修申请。

  (三)装修过程须知

  (1)装修正常施工时间为平时8:00—12:00,14:00—18:00;节假日9:00—12:00,14:30—18:00。节假日禁止进行发出较大响声的施工,如使用电动工具、拆墙等。

  (2)业主须确保承办商为有关装修工程所安排的责任人/监工在整个装修施工期间在场,并保证随时可予联络。

  (3)装修施工过程中造成公共设施(如电梯、公共照明等)损毁、破裂、污染等,事主须主动报告并赔偿修缮或更换的费用。

  (4)所有沙石、泥头、拆散之材料均应以尼龙袋或麻包袋搬动:严禁随地拖拉、严禁使用拖拉机运送建筑材料,运载材料之货车应停放在指定之起卸区。对车身不洁,有可能污染小区环境之车辆,管理员有权制止其进入小区。

  (5)所有装修工程必须在该住宅单元内进行,严禁占道作业或堆放物品。在住宅单元内堆放材料品切勿超过150kg/㎡的限定荷载,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油漆、天那水等)和使用明火。不得使用五磅重以上的工具在楼宇内作拆墙、打地板等撞击性操作,拆除墙体的砖不能随意坠下楼板,免致强大的震动力使楼宇受损或殃及相邻物业,一经发现将被勒令停工。

  (6)施工须关门并尽量提供足够防御措施以减少装修期内引致的尘埃、噪音及气味污染,以避免对其它住户造成滋扰及不便。如因此造成住户投诉或环境污染,管理公司有权要求该单元停工整顿。

  (7)严禁从消防喉取水作施工用水、清洗地方或其它用途。一经发现,管理公司有权要求立即停工并按情节严重程度扣除装修按金。

  (8)严禁将混凝土、沙石、瓦砾或其它杂物倒入厕所或排水渠内,一经发现,必须以重罚并被责令清理弃置之杂物,清理费用由业主/住户负责。

  (9)每天必须清理所有废料及垃圾,以保持通道畅通,确保杜绝火患。装修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以备发生火警时使用。如动用明火,必须办理动用明火的申请手续。

  (10)装修工人必须文明施工,须穿适当衣物及不得赤足出入工作范围,以防意外及有碍观瞻。在小区范围内走动必须配带临时出入证。

  (11)所有装修机械、设备、工具、材料包裹等进入或搬离小区时需到门岗接受检查。

  (12)装修工具及材料须自行保管,管理公司恕不负任何损坏或遗失之责任。

  (13)装修垃圾、拆墙或大宗垃圾须包装捆扎,为保障小区环境,请预先通知管理公司然后搬到楼下指定位置,由管理公司统一清运处理。

  (14)住宅单元原则上不允许装修人员留宿。如有特别需要,经业主同意并作书面担保,可作特别申请。同时必须到治安队办理暂住登记手续并在管理公司备案。

  (15)严禁施工人员衣冠不整,随处闲荡,大声喧哗,违者谢绝进入区内。

  (16)装修人员必须遵守管理公司根据公众假期或某些重要活动的需要提出的停工规定。

  (17)施工期间不得将过量的油漆或危险品存放在施工范围,为防火安全只准存放在施工范围,为防火安全只准存放在当天所需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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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装修管理规定范文5篇
篇二:装修管理

  物业公司对装修进行管理规定,是为了规范小区施工管理,保证建筑物的完好和安全,保持本区域的美观和清洁。

  物业公司装修管理规定范文1

  为保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规范小区施工管理,保证建筑物的完好和安全,保持住宅区的美观和清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方法》,结合“爱家名邸”小区物业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一、房屋装修遵循先申请,后施工原则,具体报批程序如下:

  1、业主与装修施工单位负责人到物管处申报办理装修手续,装修负责人到该公司财务部交纳装修履约金。

  2、业主与施工单位负责人持装修履约金的付款凭证到物管处详细、如实填写《装修申请表》,并提交装修方案由物管处进行审批同意。

  3、作为业主聘请的施工单位,需具有一定资质,并向物管部提供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安全施工许可证等复印件备案,以确保工程质量,方便后期开展工作,上述证件齐全方可入场施工。 4、施工单位负责人要办理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施工人员凭《出入证》进出小区,严禁一证多人使用。(装修人员需交一寸照片2张及身份证复印件)

  二、装修管理要求:

  (一)装修期限

  业主应在规定时间(自验收接管2年)内对房屋进行装修。对逾期不装修的房屋,装修过程中,室内出现的问题物管部不负责协调处理。

  装修期限原则上控制在90天之内,如需延期,业主应提前向物管部提出申请,经过批准后方可继续施工。

  (二)装修时间

  装修施工应安排在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时间内进行,星期六、星期日时间早9:00—12:00,下午14:00—18:00,以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

  如在装修前期,无业主入住时,装修时间也可适当延长(但须经物业公司批准后方可施工)。

  (三)物管部将派管理人员对正在装修中的房屋进行不定期检查,装修人员不得拒绝和阻碍物管?a href='http://www.xuexila.com/yangsheng/kesou/' target='_blank'>咳嗽倍宰≌夷谧笆巫靶藁疃募喽郊觳楣ぷ鳌*?/p>

  三、业主装修管理:

  (一)室内部分:

  1、严禁拆改原房屋的墙、柱、梁、楼板、楼梯等主体结构部件,允许对住宅楼地面、内墙面、顶棚进行表面装修。

  2、不得凿除地面和房顶的水泥层,不得随意凿动卫生间地面,有防水层的不得破坏原有防水层。严禁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屋或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乱接水管,乱改电路,若改动出现问题由业主负责。

  3、严禁改变房屋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严禁乱改动房屋原有门、窗。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楼面装修设计荷载不得大于150KN。

  4、在封包和拆改水电路改管线及配套设施时,业主必须监督装修施工企业按规定重点部位(如:厨房、卫生间有存水湾处),必须预留检查孔,(不小于30×30cm)并方便拆卸。否则,物业在维修时发生的损坏由业主自负。

  5、需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定施工方案,并报物管公司备案同意,并做闭水试验。改动过的卫生间、厨房防水物管处不负责维修处理。

  6、严禁在房屋内安装动力设备。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工作,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

  7、严禁私拉乱接偷用水电,不得擅自使用380伏三相电,线路安装必须接地,并做好绝缘处理。

  (二)室外部分:

  1、不得改动外墙、窗户及门的样式、规格和颜色,不得在阳台上私搭乱建,不得在外窗安装防盗笼、晒衣架、遮雨棚、如需安装防护栏,须在物业管理公司指导下在室内安装,以保持整个小区房屋外观的统一。

  2、未经物管部批准,不得擅自封闭露台。

  3、未经物管部批准,业主不得私自上楼顶安装太阳能及其它设备。

  4、业主需要装饰外墙的(如做门头、广告牌等),必须在物业公司的指导下装修。

  5、未经申报、同意,不得私自接驳和移动电源线路。

  四、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的存放、运送:

  1、运送材料、清运垃圾,须采用编织袋袋装,按管理处指定位置堆放。

  2、物业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向业主收取装修垃圾外运费及装修管理服务费。(详见装修管理协议)

  3、装修材料顺放在户内,严禁向窗外、楼梯、过道等公共场所抛散堆放装修垃圾或装修材料。过道上或楼内其它公共部位禁止堆放装修垃圾,如有违反规定者,物管部有权对其处理。

  4、若搬运装修材料或装修垃圾时,对墙面造成大的划痕或损坏公共设施,应负全部责任。并在搬运完时,及

  1、业主交纳部分标准:1000.00元/户。时清扫走道。

  5、严禁向窗外抛装修垃圾或把垃圾倒入下水道、景观沟渠。违者罚款500—1000元。

  五、装修履约金:(其装修垃圾清运费、管理费、楼道恢复费详见装修管理协议)

  2、装饰企业统一交纳1000.00元整。

  3、装修押金的退还:装修登记完工3个月后符合条件给予退还。

  六、违规责任

  1、违反第一条有关规定除责令其限期恢复,扣除保证金外,对装修业主(业主)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装修企业(对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下罚款。

  2、违反第二条有关规定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对装修企业(住户)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3、未按照第三条有关规定办理的一律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4、在装修施工中有违反上述规定之行为的。物管部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扣除部分至全部押金的处理。

  5、装修施工中有意或无意损坏公共设施、设备和他人财产物品造成损害的必须照价赔偿。

  6、装修造成他人损失或公共财产损失由装修业主(住户)承担赔偿责任。

  7、装修造成重大影响,严重影响使用安全或公众利益的报相关部门处理。

  8、装修未经过批准就擅自进行装修的,物管公司有权进行纠正,并处500—1000元罚款。

  七、违章处理:

  根据情节轻重,管理处有权按下列方式处理。

  1、责令停工;

  2、停水、停电;

  3、责令恢复原状;

  4、延期退还装修履约金;

  5、赔偿经济损失;

  6、扣除装修履约金。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成都展望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表人:

  年 月 日 代表人:

  物业公司装修管理规定范文2

  一、装修范围

  业主(办公公司)应严格按照申报并经批准的装修范围和要求进行装修,应委托具备装修施工资质的专业装修公司进行装修。

  二、装修申请

  业主(办公公司)在规定范围内要进行装修、维修和改造,必须先向物业管理处提出申请《装修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并提交装修公司营业执照及装修施工资质证书等资料。

  三、装修审批

  1.业主(办公公司)必须如实填报《装修申请审批表》各款内容,并于确定的装修日期前7天携带装修设计图纸上报物业管理处,同时交纳装修管理的有关费用(装修押金),详见《装修收费项目及标准》。

  2.业主((办公公司)收到批复后,应带领选定的装修公司负责人到管理处按规定办理施工队有关进场手续后,方可装修施工。

  四、施工管理

  1.所有施工必须按照管理处审批的方案进行,不得随意更改。如切实需要更改,必须报管理处审批,出具更改通知后方可施工。

  2.施工期间,装修公司及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行业规定,按章作业,文明施工。

  3.装修期限:由装修公司申请。

  4.施工时间:每天施工时间为8:00~12:00,14:00~18:00;节假日必须停止施工,特殊情况以管理处通知为准。

  5.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必须佩戴由管理处颁发的《临时施工工作证》,随时接受并配合管理处管理人员的检查和监督。

  6.装修单位内每50平方米配备CO2干粉灭火器一个(2㎏),且须放置在显眼易拿的位置。

  7.装修施工用电不得超过该装修住宅单位的装表容量,严禁擅自乱接、乱拉电源线,超容量用电在与管理处协商后,在管理处监督下,由管理人员在指定位置处接临时电源线,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有关业主(住户)及装修公司负责。

  9.空调机应按本公司统一规划的位置安装,不得破坏楼宇结构、损坏墙体及公共设施等。

  10.不得任意改变窗架、玻璃、阳台内墙砖色调及外墙色调,不得改变阳台的用途,阳台外围不得加窗封闭。

  11.施工过程中要注意垃圾装袋清运,每天应将垃圾放置在指定地方并当天清运。楼梯、过道、天台、道路及其它公共地方不得作为加工、堆放材料和垃圾的地方,不得损坏公用设备设施,必须保持公用地面、墙壁完好整洁。

  12.装修期间,应注意做好防火等各项工作,应尽量减少在装修楼宇内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放射性及有毒物质,如因存放及使用不当而给小区、其他业主(住户)等造成损害的,一切后果由有关业主(住户)及装修公司负责。

  13.装修期间,应注意做好装修人员的施工保护工作,如因施工不当或保护措施不足造成施工人员及他人生命财产受损的,一切后果由有关业主(住户)及装修公司负责。

  五、验收

  1.装修工程完毕后,业主(住户)和装修公司负责人共同向管理处申请竣工验收,管理处派人进行查验。

  2.隐蔽工程必须在封蔽前进行验收,如未验收,管理处可安排拆除隐蔽部分遮挡,再行验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有关业主(住户)及装修公司负责。

  3.竣工验收合格后,由管理处验收人员在《装修竣工验收表》上验收栏内签名。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再行复验,直至合格。经3次验收不合格者(影响楼宇结构、安全及其它住户生活的),管理处可另行指定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所发生的费用由有关业主(住户)及装修公司负责。

  4.装修验收合格1个月后,经管理处复验确定工程无明显质量问题,将押金退回业主(住户)或装修公司。

  物业公司装修管理规定范文3

  一、 总则

  为了便于管理,控制违规建筑物,保障园区内建筑物的安全性和使用寿命,避免业主因此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北京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 )根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2002年110号令)、《管理公约》以及XX的具体情况,本着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物业公司特制定本规定。 装修管理服务工作分为:装修审批、装修施工监理、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四个阶段。装修管理服务工作由物业公司装修监理承担。

  装修管理服务是对业主装修方案、装修施工过程中关于损害或有可能损害小区公用设施设备、房屋结构及外观等侵犯小区业主公共利益的行为进行的服务和管理,业主内部装修工程质量不在管理服务之内。

  二、 装修申请和审批

  1、 业主持有效身份证件向物业公司提出书面装修申请(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申请装修需提供业主委托装修书面证明)。

  2、 业主在提交装修申请书的同时,提供所聘装修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明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各一份(业主自装除外)。装修设计图纸一式三份,图纸内容包括:平面图、顶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强电系统图、电气平面图、弱电系统图、弱电平面图、给排水平面图等符合存档要求的图纸。装修公司提供(施工进度明细表)装修施工责任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络方式。

  3、 物业公司在七个工作日内对装修方案予以审批,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业主审核结果。对不符合规定或资料不全的装修项目,物业公司将提出修改意见并通知业主进行相应修改或补充,重新报物业公司审批。

  4、 审核通过,业主与装修施工负责人一同到物业公司办理相关开工手续。

  ① 签订《XXX装修管理协议书》

  ② 签订《XXX装修施工承诺书》

  ③ 签订《施工治安责任保证书》

  ④ 签订《消防安全协议书》

  ⑤ 办理开工许可证

  ⑥ 填写施工单位联络表

  ⑦ 填写施工人员登记表

  ⑧ 签定施工现场负责人协议书

  5、 装修公司在动火作业前持相关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原件到物业公司办理《动火许可证》和开工许可证。

  6、 物业公司分别收取业主以及装修公司装修施工保证金各人民币RMB20000元(根据装修复杂程度会在此标准上加收人民币RMB20000—50000元),收取装修公司装修管理服务费人民币RMB10元/平方米,施工卡服务费人民币RMB20元/人,及保证金人民币RMB30元/人。办理施工卡时,需提交施工人员身份证(或身份证

  复印件)、工种强、弱电工需持有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原件及其本人1寸照片2张。如施工卡需要延期或施工卡丢失,需立即到物业公司办理相关补办手续。装修工程竣工后将施工卡退至物业公司。如施工卡丢失,赔偿20元,施工卡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施工卡只在指定的施工地点施工有效,变更施工地点时,请及时到物业公司重新办理新的施工卡(旧卡作废)。

  7、 物业公司按照装修公司在办理施工手续时提供(施工进度明细表)来监督施工进度,每单元初次装修时间限定为5个月,超过申报装修工期的,物业公司按照每天100百元计算,来收取施工管理服务费。

  三、 装修施工管理服务

  1、 装修期间必须保障公共安全,严格管理装修使用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及材料,因管理不善导致财产损失、人员伤害,由装修单位承担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

  2、 装修单位必须自行保管其装修用具、设备及建筑材料等,如有损坏或遗失,由装修公司自行承担。

  3、 装修公司必须严格按照审核批准的项目、内容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对于需变更的项目,必须事先报物业公司审核,由物业公司出具书面变更审核通知书后方可施工。

  4、 装修施工时间:

  装修施工时间为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 17:30,(注:周六、日以及法定节假日期间不允许从事敲、凿、钻、刨等大声响工作,如有发现违反规定进行施工操作,则以后的周末禁止在山庄内进行任何施工。)规定施工时间内必须采用措施降低因施工引起的尘埃、噪音,以免给其他业主带来干扰与不便。

  5、 装修施工工期超过申请期限的,装修公司需到物业公司办理延期手续。

  6、 施工人员必须按规范进行施工,安全第一,物业公司有权制止任何违规操作行为。装修单位需配合物业公司的检查。

  7、 施工人员在山庄内必须佩带《施工卡》,该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施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在非施工区域活动与逗留。

  8、 如果特殊情况下装修现场必须有人留宿的,将留宿人员的详细资料及身份证提交给物业转报当地派出所核查备案,每户留宿人员不得超过5人(含5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收取留宿管理服务费,留宿人员不得在本单元内夜间进行加班工作,我物业公司在巡查过程中,如发现实际留宿人员与备案人员情况不符的,则给予施工方重罚,并将未备案人员清除上庄内或送公安部门处理。小区装修管理规定3篇

  9、 施工人员须文明施工,不得骚扰和影响其他住户的正常生活。严禁高空抛物,禁止在公共场所加工作业。施工人员须爱护公共设施,因操作不当损坏公共设施、 设备的,由装修单位负责修复、赔偿。

  10、 装修垃圾必须按照物业公司指定地点堆放,不得违章堆放、抛弃装修垃圾,在物业公司规定的时间内将垃圾全部清运,否则物业公司有权对装修公司进行处罚。

  11、 装修单位不得在屋外公共区域晾晒衣物。

  12、 装修单位应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施工现场配备足够有效的消防器材,禁止在施工现场烹煮食物、禁止使用电炉子、电热水器,禁止在施工现场吸烟,一经发现物业公司有权对违规人员进行处罚,由此引起的一切事故及责任由装修公司承担。

  13、 施工人员在紫玉山庄园区内禁止出现打架、斗殴、吸毒、贩毒、赌博及色情等违法乱纪行为,发现问题严肃处理直至送交公安机关。

  14、 物业公司监理人员发现在施工过程中有违章、违规行为,签发《装修违约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整改期限内未履行整改或整改不彻底及情节恶劣的,签发《装修违约通知单》,勒令停工、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违约金或诉诸法律程序。

  四、 竣工检查

  物业公司参与装修单位到隐蔽工程验收工作,隐蔽工程施工按照国家标准及 相关规定执行。

  1、 工程完工后,由装修单位向物业公司报送《装修工程竣工申请审核表》,申请竣工检查。检查时,业主及

  装修单位必须到场,如发现某项装修不符合规定及有关要求,向业主或装修公司发出《装修整改通知单》,并限时整改。整改合格后申请再次检查,并提交全部竣工图纸,同时将《开工许可证》、《施工卡》交回物业公司,物业公司根据相应审批,为持有装修及施工卡保证金收据的业主或装修公司办理《装修施工保证金》退款手续。各种保证金扣除其应付的违约金后无息退还,时间为装修初验合格之日起一个月复验后办理。

  2、 装修竣工检查时,物业公司只对是否按装修审批内容施工和是否有损害小区业主的公共利益,是否影响房屋主体结构部分的现象和行为进行检查,不对装修工程自身质量进行检查。

  3、 对于业主及装修单位自行改动的部分与物业公司及开发商无关,物业公司与开发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 装修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的管理规定

  1、 施工人员进入山庄,必须力理出入证并接受保安门岗检查,严禁翻越围栏和私闯门岗。

  2、 凡在山庄内施工,均需办理施工卡。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将办理施工卡工人的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每人2张相片交到物业公司,同时每人交纳施工卡工本费10元,施工卡押金40元,施工卡丢失赔偿20元。并提供施工人员强、弱电电工及电焊工特种作业资格证。

  3、 出入山庄施工人员必须佩戴施工卡,并主动接受保安人员检查,服从管理。

  4、 凡冒用、转借使用过期作废证件,及拒不接受保安人员检查和管理者的一切行为,物业公司有权责令其离开山庄。

  5、 施工人员只准在批准施工区域内施工,禁止在非施工区域活动与逗留。

  6、 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安全作业规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7、 施工单位须及时将施工废弃物清运出园区,不得堆放在园内、路边。装卸施工材料应及时清运,不得占用公共区域影响行人和施工安全。

  8、 机动三轮车、拖拉机、翻斗车禁止进入园区。

  9、 施工人员需爱护公共设施,未经物业公司同意禁止动用消防设施,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当事人及所在单位承担。施工材料需堆放整齐,禁止乱丢、乱放、高空抛洒。

  10、 山庄内禁止赌博、吸烟、焚烧、随地吐痰和大小便,禁止大声喧哗、追逐打闹及一切扰民行为,对于不利于园区安静和谐的一切行为物业公司有权停止其施工。

  11、 施工人员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与客户发生口角及冲突,不得给周围邻居造成不良 影响。否则由此造成一切后果由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承担。

  12、 施工中有电、气焊作业,必须提前到物业公司办理《动火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同时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13、 施工中施工单位须在施工现场做必要的成品保护、安全防护和提示,否则由此造成后果由当事人及所在单位承担。

  14、 施工完毕后,需将门窗锁好,关闭水、电、气,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承担。

  15、 禁止隔围栏传送物品。

  16、 禁止践踏草坪、采摘花草及伤害动物。

  17、 施工人员及施工单位不得有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一切行为。

  18、 严格遵守山庄规定的施工时间。在别墅区内施工,每早8:30-12:00,下午13:30-17:30。(其中周六周日以及法定节假日期间不允许从事敲、凿、钻、刨等大声响工作,如有发现违反规定进行施工操作,则以后的周末禁止在山庄内进行任何施工。)

  19、 违反上述规定,物业公司将视其情节轻重对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进行批评教育或处以200-1000元罚款直至拒绝进入园区,情节严重者将移送公安机关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 违章赔偿细则

  物业公司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业主或其聘用的施工单位,将根据情节及后果,作以下处理:

  (一) 施工单位及人员违反以下规定,检查人员对当事人给予当场纠正,并记录违章情况,情节严重者,物业公司将收取违约金200元/次。

  1、 装修施工单位违章擅自延长施工时间,但未对其它住户生活造成影响;

  2、 节假日使用电动工具者;

  3、 施工人员已办理出入证件,未按要求佩带者(在施工现场及山庄内必须佩带出入证)及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在户门上张贴施工许可证的;

  4、 施工单位未按要求为施工人员提供必要的“三宝”劳动保障用品的。

  5、 施工单位未按照装修图纸及施工内容进行施工的(不包括擅自搭建违章及改动结构的);

  6、 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赌博、使用不文明语言交谈及大声喧哗的;

  7、 施工人员未按规定专心工作,在园区内四处游走、逗留及大声喧哗的;

  8、 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在现场张贴动火许可证的;

  9、 由于施工不当,干扰楼内住户,引起住户投诉的;

  10、 施工人员入园后,未按规定办理出入证者;

  11、 施工单位及人员未经申报,擅自在施工现场煮菜做饭者;

  12、 施工人员擅自携带工程需要的易燃物品、枪械、管制刀具者;

  13、 施工单位违章在施工现场堆放大量危险物品及在施工现场吸烟者;

  14、 施工单位疏于管理,引致施工人员在现场酗酒;

  15、 施工单位未按规定使用编织袋装运装修垃圾及由此造成在公共区域遗撒者;

  (二) 施工单位及其人员违反以下规定,物业公司收取违约金500元/次。

  1、 施工单位进行电气焊施工时未按规定办理《动火许可证》者;

  2、 施工人员违章向下水口内倾倒油漆、稀料及固状物体者;

  3、 施工单位违章在公共区域堆放装修材料及影响园区卫生状况者;

  4、 施工单位违章在公共区域晾晒衣物者。

  5、 施工单位及其人员拒绝接受物业公司管理者,且态度粗暴、情节恶劣者;

  6、 施工单位及人员违章从阳台、窗口向下倾倒垃圾者;

  7、 施工单位未按规定时间将垃圾全部清除者。

  (三) 施工单位及其人员违反以下规定,物业公司收取违约金1000元/次;

  1、 施工单位未经物业公司同意,私自改动公共区域电器系统者;

  2、 施工单位未经物业公司核准,私自改动上下水并造成损失及事故隐患者;

  3、 施工单位未经物业公司核准,私自改动采暖系统者;

  4、 施工单位未经物业公司核准,私自改动各种禁改管道、阀门并造成事故隐患者;

  5、 施工单位未经物业公司核准,私自改动各种能源仪表者;

  6、 施工单位未经物业公司核准,擅自在施工现场利用氧气及乙炔钢瓶,进行电气焊施工的,以及造成周围住户损失者;

  7、 施工单位及人员由于违章施工,打穿楼板及隔断墙者;

  (四) 施工单位及业主违反以下规定,物业公司收取违约金1000——3000元。

  1、 施工单位未经物业公司核准,私自改动电器系统、上下水、供暖系统,造成严重隐患者;

  2、 施工单位及业主未经物业公司核准,私自安装与园区颜色,风格不同的门、窗及各种护拦、地面等设施者;

  3、 施工单位未经物业公司核准,私自改动管道、阀门、造成严重隐患者;

  4、 施工单位在进料和垃圾搬运时,污损地面、墙面、造成严重后果者赔偿一切损失;

  (五) 施工单位及业主违反以下规定,物业公司将视情节收取违约金5000——20000元。

  1、 施工期间对施工现场未对“四口”做任何防护措施时,危险施工者;

  2、 施工单位未经物业公司核准,私自改动、破坏楼栋结构且造成不良后果者;

  3、 施工单位未经物业公司核准,擅自在施工现场停放氧气及乙炔钢瓶,进行电气焊施工的;造成周围住户损失者;

  4、 施工单位及人员违反消防规定,致使出现火灾,未造成较大的损失者;

  5、 施工单位及人员由于违章用电,造成人员触电事故但未造成较大损失者;

  (六) 施工单位或业主坚持不配合物业公司工作将施工垃圾清运者,物业公司将有权扣除该单元一半的施工保证金。

  (七) 施工单位所用工具不符合安全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物业公司有权没收工具。

  (八) 施工单位在公共区域晾晒衣物者,劝阻无效后物业公司有权没收全部衣物。

  违反以上规定者、物业公司有权要求施工单位立即纠正,恢复原状;或立即停工,施工人员退出小区,待问题解决后,方可继续施工;造成损失者,由施工单位或业主承担相应的责任。

  施工单位签字: 年 月 日

  业主签字: 年 月 日

  七、 施工临时用水、电管理

  1. 施工单位在办理完入场手续后,可到管理公司维修管量部申请临时用水、电。

  2. 电气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北京市特种作业操作证或相同资质证,提交物业维修管理部审核并将复印件交保安部门存档。

  3. 临时供电电源的位置由维修管理部电气专业负责人指定,便于统一管理,任何施工单位禁止随意驳接电源。

  4. 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配电箱,未经物业公司电气专业人员审核及不符合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的配电设施不得使用。

  5. 临时配电箱的电源线应使用质量合格的橡套绝缘电缆线,负荷侧的导线根据现场用电设备的具体情况,应使用满足绝缘强度和机械强度的橡胶绝缘或护套绝缘的导线。电源线在装修区域内不准沿地面敷设,应使用专用的挂线架,不准用金属裸线做绑线固定电缆线。

  6. 分级配电的分配电箱,要求动力电与照明电应该分开使用,保证实现“一路一闸”,开关电器必须设置带有长城标志的质量合格带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开关,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开关电器禁止使用。

  7. 临时配电箱应放置在干燥、通风的场所,周围不得堆放杂物和易燃、易爆物品,并且远离热源和易造成机械损伤的设备。

  8. 临时配电箱应由使用单位设专业人员专职电工负责管理和使用,且应在配电箱明显位置设置警示标志,例如“小心有电!”、“有电注意安全!”。现场使用时,配电箱应上锁,严禁其它施工人员随意动用。

9. 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应遵守相关安全规定,在使用前进行检查: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空载试验运转正常方可使用。使用时负荷线不受外力作用,转移工作点应切断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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