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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房租赁税率是多少
篇一:商铺租赁税率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以房屋价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屋产权所有人或者房产的实际使用人等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小编根据有偿租赁和无偿租赁两种租赁形式对办公用房租赁的房产税政策进行了以下梳理。
办公用房租赁税率是多少?
一、 有偿租赁房产的房产税相关政策
(一)基本规定
《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
(二)优惠税率
1、低税率4%.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的规定,自2008年3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注:依据苏政办发[2006]136号文件,江苏省对个人出租房屋的各项税费按照5%进行综合征收,房产税包含在内);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2、江苏私房出租综合征收率5%.按照《江苏省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征管暂行办法》(苏政办发[2006]136号)对个人(含外籍个人、华侨和港、澳、台人员)在本省范围内出租房屋应缴纳的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费、房产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和土地使用税等税费在内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作出了特别规定。对租金收入申报属实,能提供真实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协议或收费依据的,以租金收入和本办法规定的综合征收率计算征收。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综合征收率
综合征收率统一规定为5%.
3、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等的免税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0〕125号)
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包括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房管部门向居民出租的公有住房;落实私房政策中带户发还产权并以政府规定租金标准向居民出租的私有住房等,暂免征收房产税、营业税。
(三)有偿租赁房产的特殊情形
1、关于融资租赁房产的房产税问题。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的规定,自2009年12月1日起,融资租赁的房产,由承租人自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合同未约定开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签订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2、关于地下建筑出租的房产税问题。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财税〔2005〕181号)规定,凡在房产税征收范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含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上述具备房屋功效的地下建筑是指有屋面和维护结构,可以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经营、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合。
出租的地下建筑,按照出租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3、关于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益的房产税问题。对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的,实际是以联营名义取得房产租金,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算缴纳房产税。
4、关于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出租的房产税问题。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对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由实际经营(包括自营和出租)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其中自营的,依照房产原值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征,没有房产原值或不能将业主共有房产与其他房产的原值准确划分开的,由房产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参照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原值;出租的,依照租金收入计征。
5、关于免税单位出租房产的房产税问题。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1986)财税地字第8号规定: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是指这些单位本身的办公用房和公务用房。
事业单位自用的房产,是指这些单位本身的业务用房。
宗教寺庙自用的房产,是指举行宗教仪式等的房屋和宗教人员使用的生活用房屋。
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是指供公共参观游览的房屋及其管理单位的办公用房屋。
上述免税单位出租的房产以及非本身业务用的生产、营业用房产不属于免税范围,应征收房产税。
二、 无偿租赁房产的房产税相关政策
无偿租赁房产涉及到两种情况,一种是合同约定免收租金期间使用他人房产,另一种是无租金使用他人房产。这两种情况表面上看来纳税人都无需支付租金给房产所有人,但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
(一)免收租金和无租使用的区别
免收租金是指本身存在发生的租赁事实,但在租赁交易中,出租方根据合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豁免承租方租金,也即免租期就是在合同期内支付租金的前提下免收部分期限租金的行为。
而无租使用本身不存在租赁交易行为,实际上是一种无偿出借的行为。因此,免收租金期间和无租使用他人房产虽然表现形式是一样的,即使用人无需支付租金。但实质上是完全不同的,前者是一项租赁交易,后者则属于无偿出借。
(二) 两者的房产税政策区别
1、 关于出租房产免收租金期间的房产税问题。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案例介绍:
2012年6月,税务人员在对某企业进行日常纳税评估时发现,该企业账面上有价值2000万的店面出租给个体商户,但是2011年未申报缴纳房产税。该企业解释, 与个体商户签订了三年的租赁协议,第一年优惠免收租金。2011年是第一年免收租金期间,该公司认为按照从租计征房产税的规定,第一年不收取租金,因此无需缴纳房产税。对此,税务机关认为依据财税〔2010〕121号文件,对于出租房产免收租金期间的房产税应该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
该企业应补缴2011年房产税16.8万元,并按规定加收滞纳金及罚款。计算公式:2000×(1-30%)×1.2%=16.8万元
注:根据《江苏省房产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我省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扣除百分之三十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2、 关于无租使用房产的房产税问题。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也就是说,在无租使用情况下,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主体仍为产权所有人,只是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案例介绍:
近日,我局税务人员在对某单位进行日常纳税评估时发现,该单位2011年度无租使用其关联企业的房产,该房产原值280万元,但是未代缴房产税。对此,税务机关认为依据财税〔2009〕128号文件,该单位无租使用其他单位的房产,应代缴房产税2.352万元,并按规定加收滞纳金及罚款。
计算公式:280×(1-30%)×1.2%=2.352万元
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是多少 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怎么算
篇二:商铺租赁税率
房租租赁合同印花税印花税是以经济活动中签立的各种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帐簿、权利许可证照等应税凭证文件为对象所征的税。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是多少?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怎么算?下面小编整理了详细资料。
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是多少 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怎么算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怎么交
印花税是由纳税人按照规定应税的比例和定额自己购买并粘贴印花税票,这样就完成了缴纳的义务。印花税的主要纳税人立合同人、立据人、立账簿人、领受人、使用人。而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的纳税人就是立合同的人。缴纳印花税的方法一般分为四种:贴花法(纳税人根据有关规定自行计算应纳金额,购买印花税票贴在应税凭证上)、采用缴款书代替贴花法(一份应税凭证应纳税额超过五百元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用缴款书或者完税证完税,并将其中一联粘贴在凭证上或由税务机关在凭证上加盖完税戳记代替贴花)、按期汇总缴纳法(同一种类的应纳税凭证如果需要多次贴花,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期汇总缴纳,汇总缴纳的期限是一个月,一旦缴纳方式选定一年之内饰不能更改的)、代扣代缴法(从纳税人的收入中扣除应纳税额并代为缴纳)。
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及公式房屋租赁合印花税税率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计税金额×适用税率
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的税率是0.1%;印花税在“签合同时”按合同金额缴纳。印花税是这样规定的: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的,其税额未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对财产租赁的印花税有特殊规定:最低一元应纳税额起点,即税额超过一角但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计。
我们来具体说明一下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的算法,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是0.1%,印花税在合同签订时按合同金额缴纳。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按比例税率纳税而应纳税额又不足一角的可以免征印花税,一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5分的不计,满5分的按一角计算,对房屋租赁合同规定了最低一元的应纳税额起点,税额超过1角但是不足1元的,按1元计算。我们举个例子,如果你的租金金额是400元,应纳印花税0.4元,但是不足一元,所以按一元贴花。所以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是以角作为最低的计量单位,超过1元的应该全额贴花,不存在尾数的取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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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商品房租赁合同范本
篇三:商铺租赁税率
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其依据是房屋租赁合同相关法律规定,一般包括以下要素:房屋基本情况、租赁期限、租金、押金、房屋维护、合同解除、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法等。以下是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个人商品房租赁合同相关范本。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商品房租赁合同范本一
订立合同双方:
出租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___市______街______巷______号的房屋______栋_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_平方米,类型______,结构等级______,完损等级______,主要装修设备______,出租给乙方作______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_个月,甲方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__个月或空置____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___元,由乙方在______月______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房产租赁税费,交纳方式按下列第____款执行:
1.有关税法和镇政发(90)第34号文件规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负担;
2.甲、乙双方议定。
第四条 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缮范围和标准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号通知执行。
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缮,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___款办法处理:
1.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诺的维修范围和工程项目内,先行垫支维修费并组织施工,竣工后,其维修费用凭正式发票在乙方应交纳的房租中分______次扣除;
3.由乙方负责维修;
4.甲乙双方议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对装饰物的工料费和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双方议定:
工料费由______方承担( );
所有权属______方( )。
第五条 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______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______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
上述违约行为的经济索赔事宜,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签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
第七条 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宜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报送市房屋租赁管理机关认可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执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备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合同有效期限: 至 年 月 日
个人商品房租赁合同范本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XX市XX街道XX小区X号楼XXXX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计X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XX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 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 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X份,甲、乙双方各执X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出租商铺规定及税费、合同
篇四:商铺租赁税率
出租房产需缴纳的税费
1、 营业税。5%。(营业用房5%,住房3%。)
2、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0.55%。
3、 房产税12%。营业用房12%,住房4%。
4、 印花税1%,营业用房1%。
5、 个人所得税,适用优惠税率10%。
出租人的税费按实结算,全部由承租人承担。
第七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
办法。
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房屋租赁合同示范
文本,供当事人选用。
店铺租赁合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
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 市 区 号门面租赁给乙方。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
二、甲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
房屋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房间内有:消防设施及供配电等设备。上述设备的运行及维修费用,
包含在租金之内,乙方不再另行付费。
第二条 租赁期限
五、租赁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金及其它费用
六、合同有效年度租金共计为 元(人民币)。
七、每一个租赁年度按月计算。
八、电费按日常实际使用数(计量)收费,每月10日前交上月电费(甲方出示供电局收费
发票)其它费用,双方协商补充于本条款内。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九、甲方
(一) 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及设施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并负责年检及日常维护保养、
维修;凡遇到政府部门要求需对有关设施进行改造时,所有费用由甲方负责。
(二) 对乙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三) 负责协调本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并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及
相关手续。
(四) 甲方保证室内原有的电线、电缆满足乙方正常营业使用,并经常检查其完好性(乙
方自设除外),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乙方通报。由于供电线路问题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
应给予乙方全额赔偿。
(五) 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再次引进同类(饰品)商户。如违约应向乙方赔偿 元人民币
经济损失费,并清除该商户。
(六) 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消防设施符合行业规定,并向乙方提供管辖区防火部门出具
的电、火检合格证书复印件。
(七)上述设备、设施出现问题甲方应及时修复或更换,如甲方不能及时实施,乙方有权代
为修复或更换,费用(以发票为准)由房租扣除。
十、乙方
(一)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及办公。
(二)合同有效期内,对所租赁的房屋及设施拥有合法使用权。
(三)按合同内容交纳租金及其它费用。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
十一、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付给甲方 元人民币为定金,在正式入住后五日内将第一月的租
金 元人民币付给甲方。
十二、乙方从第二次付款开始,每次在本月前5天交付。
十三、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可采用银行转帐、支票、汇票或现金等方式。
第六条 房屋装修或改造
十四、乙方如需要对所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时,必须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造的费用
由乙方自负。在合同终止、解除租赁关系时,乙方装修或改造与房屋有关的设施全部归甲方
所有(可移动设施除外)。
第七条 续租
十五、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十六、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租赁合同。
第八条 其它
十七、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迁址、合并,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
变更、合并后的一方即成为本合同当然执行人,并承担本合同的内容之权利和义务。
十八、本合同的某项条款需要变更时,必须用书面方式进行确定,双方订立补充协议,接到
函件方在十天内书面答复对方,在十天内得不到答复视同同意,最后达成补充协议。
十九、双方各自办理财产保险,互不承担任何形式之风险责任。
二十、乙方营业时间根据顾客需要可适当调整。
第九条 违约
二十一、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乙方已交纳定金后,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数向乙
方移交出租房屋及设备,属于甲方违约。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
同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回延误期的定金,直至全部收回终止合同。
二十二、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单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权拒绝支付超额租金。
二十三、任何一方单方面取消、中断合同,应提前二个月通知对方。
二十四、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支付所有应付款项属于乙方违约,每逾期一天,除付清所欠款项
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1%的违约金。超过60日甲方有权采取措施,收回房屋。
二十五、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不视为违约。甲方应将乙方已预交
的租金退还给乙方。
二十六、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营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
方经济损失。
第十条 合同生效、纠纷解决
二十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后,乙方交付定金后生效,
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十八、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诉请房屋
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二十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
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十一、甲、乙双方需提供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店面租赁税率
第十一条 其他
三十三、本合同正文共五页,随本合同共六个附件:
附1:甲方有效房产证明复印件
附2:用电及防火安全合格证复印件
附3: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4: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甲方: 乙方:
法人: 法人:
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地点: 签字地点:
2008年
市场商铺租赁合同
出租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承租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店面租赁税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商铺的名称、位置及用途
出租方将(以下简称市场) 商铺共 平方米 个商铺租赁给承租方作为经营场地,从事 经营
活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出租方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将上述商铺及商铺内的设
施交付给承租方使用,到期后收回。
第三条 租金、费用标准及计收方法
1、租金及综合管理费按商铺面积计收,其它各项费用按计费商铺数计收。店面租赁税率
2、承租方所租商铺月租金为 元/平方米。
3、公用水电费每月 元/商铺(另设水电分表的商铺按实计收水电费,未设
分表的,自用水电费按出租方测算的定额标准计收)。
4、空调费按每个商铺 元/月计收。
5、广告费按每个商铺 元/年计收。
6、综合管理费按租金总额的 %计收。
7、以上收费标准在本合同期满前保持不变。
8、租金、水电费、空调费、广告费、综合管理费每合同年度分四期收取,每期三
个月,承租方须在每个收费期第一个月出租方规定的期限内交清。
第四条 保证金 1、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本市场的信誉,签订本合同时,承租方须向出租方交
纳保证金,标准为每个计费商铺 元,用于承租方承担可能发生的赔偿、违约责
任。保证金不计息。
2、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且承租方不服从管理、不接受相应的处理、拒不服从调解
或不愿承担责任时,出租方有权从承租方保证金内先行支付其相应金额,支付后的保证
金不足部分,承租方须从计算之日起三日内向出租方补足。未能补足的按出租方管理规
定作违约处理。
房租租赁税与商铺租赁税有区别吗
篇五:商铺租赁税率
房租租赁税与商铺租赁税有区别吗?
一、如果是企业为出租人,没有区别。都是交:
1、营业税=出租收入*5%
2、城建税=营业税*城建税税率(市区7%,县城、建制镇5%,农村1%)
3、教育费附加=营业税*3%
4、地方教育费附加=营业税*地方教育费附加费率
5、印花税=出租收入*0.1%
6、房产税=出租收入*12%
7、企业所得税=企业应纳税所得*企业所得税税率(一般为25%)
二、如果个人是出租人
(一)房屋出租给个人用于居住:
1、营业税=出租收入*3%*50%
2、城建税=营业税*城建税税率(市区7%,县城、建制镇5%,农村1%)
3、教育费附加=营业税*3%
4、地方教育费附加=营业税*地方教育费附加费率
5、印花税=出租收入*0.1%
6、房产税=出租收入*4%
7、个人所得税=(出租收入-各项可扣除税金-800元以内修理费-800)*20%*50%
或个人所得税=出租收入*相应核定税率
(二)房屋出租用于经营或出租商铺:
1、营业税=出租收入*5%
2、城建税=营业税*城建税税率(市区7%,县城、建制镇5%,农村1%)
3、教育费附加=营业税*3%
4、地方教育费附加=营业税*地方教育费附加费率
5、印花税=出租收入*0.1%
6、房产税=出租收入*12%
7、个人所得税=(出租收入-各项可扣除税金-800元以内修理费-800)*20% 1. 或个人所得税=出租收入*相应核定税率
凡是个人出租房屋用于生产经营的,必须按规定缴纳各项税费,个人出租住宅税务部门暂不征税。 税费征收由红岗地税分局按综合征收率自行征收,具体税率为:月租金收入5000元(含本数)以下的,按租金额的5%征收,其中房产税为4%,个人所得税为1%;月租金收入5000元以上的,按租金额的7%征收,其中房产税为4%,营业税为1.5%,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附加为0.165%,个人所得税为1.335%。
房屋租赁代开发票各项税收政策
篇六:商铺租赁税率
个人房屋租赁代开发票需带资料
1、出租房主身份证复印件;
2、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3、房产证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
代开地点:各委托代征点(蚌山个体服务中心2054178、禹会个体中心长青乡政府4095524、禹会办税点蚌埠日报社4011377、治淮点3050474、中心办税服务大厅2080511)
企业房屋租赁代开发票资料:
1、出租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3、房产证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
4、企业所得税预缴A表(代开时出具,企业所得税不征)。 代开地点:中心办税服务大厅2080511
房屋租赁税收征收(房屋性质由产权证上标注来判断):
1、个人出租住房月租金低于20000元:
个人出租住房,不论什么用途(居住或经营用),适用20000元以下免征营业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只征租金收入房产税4%。
20000元以上各税按照规定征收,营业税减为按照1.5%,房产税
4%,印花税免征。
2、个人出租门面房(经营用房)
个人出租门面,同样适用月租金20000元以下免征营业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等,只征租金收入房产税12%、印花税0.1%。 20000元以上各税按照规定征收,营业税5%、房产税12%、印花税0.1%、个人所得税20%(租金收入减除各项已缴税金*0.8*0.2)。
3、企业出租房屋
按照规定征收各税,营业税5%、房产税12%、印花税0.1%、代开时出具企业所得税预缴A表,企业所得税不征。
企业自开发票时,同样享受月营业收入低于20000元的免征营业税及附加,代开发票时不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房产税缴纳两种形式: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1、房产的计税余值缴纳房产税=房产原值*70%*1.2%
一次性计算,分开缴纳,按季度或按月缴纳(管理分局核定)
2、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