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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落户需要多久

数学试题 时间:2010-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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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深圳如何办理户口迁移_2017年深圳户口迁移证办理流程
篇一:户口落户需要多久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2017年深圳户口迁移如何办理?下面小编分享了2017年深圳户口迁移证办理流程,一起来了解吧。

  2017年深圳户口迁移证办理条件

  一、家庭立户

  尚未立户,且有规范的门楼牌地址的住宅用途房产,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可设立家庭户:

  1.申请人(配偶、子女)享有超过50%产权;

  2.申请人(配偶、子女)享有50%及以下产权,经其他产权人书面声明同意;

  3.申请人亲友的合法房产,经所有产权人书面声明同意;

  4.申请人向市(区)政府合法承租的公共租赁房屋。

  二、集体立户

  我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合法登记的企业、非企业单位,单位注册登记地址与房产地址一致,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设立集体户:

  1.设立集体户口时,该单位必须有录(聘)用在职人员30人以上,且单位或法人代表在注册登记地址有合法产权;

  2.市、区政府“直通车”企业及非法人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工作站、物业管理处等),不受单位人数及房屋产权限制,可直接在注册登记地址立户;

  3.符合市政府规划重点发展的技术创新型产业(新能源、生物医药、网络信息)单位和辖区重点或大型企业,经分局业务科领导批准后,不受单位人数及房屋产权限制,可在注册登记地址立户。

  三、迁入家庭户

  因居住、房产变更、婚姻状况变化、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等事由,可以申请办理户口市内迁移,迁至家庭户,具体包括:

  1.结婚、离婚、收养情形办理配偶、未成年子女互相分户或并户;

  2.迁至本人(配偶、子女)住宅用途房产或向市(区)政府合法承租的公共廉租房立户;

  3.配偶户口在本市家庭户,另一方户口在集体户的,应办理并户,迁入配偶家庭户内;

  4.父母与成年子女相互投靠(被投靠人属挂靠成员的按挂靠本市亲友家庭户办理);

  5.挂靠本市亲友家庭户;

  6.迁至亲友房产立户。

  四、迁入单位集体户

  本人因工作单位变动、原挂靠家庭户解除挂靠等原因,在本市无家庭户立户和迁入家庭户条件的,可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迁入现单位集体户。

  五、迁入派出所代管户

  按本规范规定不能自行立户且无迁入家庭户和单位集体户条件的,可迁入原户籍所在派出所代管户。户籍民警应对迁入代管户的条件严格把关,视情形收取下列材料(由派出所直接办理迁入的除外)。

  2017年深圳户口迁移证办理申请材料

  一、设立家庭户应收取如下材料

  1.合法住宅用途的房产证(是指市政府或市国土及住宅管理部门发放的住宅用途房产证,对商住两用、商务公寓、酒店式公寓,也可认定为住宅用途房产)或相关证明材料及业主身份证及户口簿;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以一个月内有效的房屋产权信息查询单(市、区房屋登记中心出具,下同)代替;房产证正在办理中的,以房款缴交票据复印件(核验原件)代替,另收取入伙通知书或两个月内的水(电)缴费清单;

  2.持有以下房产证明材料,可以参照“合法住宅用途房产证”办理:

  (1)军队有权部门发放的住宅用途军产证;

  (2)宝安、龙岗两区政府发放的《房屋所有权证》;

  (3)华泰、中建等原中央部委、省直属改制企业、原工程兵改制企业等单位分配给员工的“周转房”,收取原公司发给员工的房产证或公司盖章的集体房产证复印件。无房产证的,以购房合同和收款票据替代;

  (4)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签发给开发单位的集资房产证(可用产权单位盖章的复印件代替)和单位或社区(村委)出具的证明(证明需注明该房屋产权归属、同意申请人在该房产立户)。

  3.在亲友房产立户或在申请人(配偶、子女)享有50%及以下产权立户时,需产权人同时到场签署《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的声明》;

  4.申请在政府公共租赁房屋立户的,需收取租赁合同。

  如迁至本人或亲友房产立户或在本人向市(区)政府合法承租的公共廉租房立户,应收取如下材料(属专为本次申请出具的证明材料收取原件,其他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1)《深圳市居民市内移居申报表》;

  (2)申请人及随迁人员的户口簿;

  (3)申请人现婚姻法律文书(户口簿可直接反映婚姻关系的除外);

  (4)如携带有未成年子女一并迁移,收取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材料,属收养的收取收养登记证明材料(户口簿可直接反映双方关系的除外);

  (5)相关房产证件证明;

  (6)迁至亲友房产立户的,还需收取《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的声明》;

  (7)申请人及三周岁以上随迁人员一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粘贴于《常住人口登记表》上)。

  二、设立集体户应收取如下材料

  1.《深圳市集体户管理有关事项申请表》;

  2.单位授权专管员的委托证明(介绍信)及其身份证;

  3.单位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或注册登记文件;

  4.单位的房屋产权证明(条件中第二条第(二)、(三)款规定的单位,可以房屋租赁合同代替);

  5.单位在职人数证明。属企业、非企业单位的收取30名以上在职人员近一个月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清单,其他单位由其人事部门出具证明;

  6.对市、区政府“直通车”企业,需收取直通车企业证或相关证明文件,非法人企、事业单位,需收取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迁入家庭户应收取如下材料

  1.《深圳市居民市内移居申报表》;

  2.申请人及随迁人员的户口簿;

  3.申请人现婚姻法律文书(户口簿可直接反映婚姻关系的除外);

  4.如携带有未成年子女一并迁移,收取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材料,属收养的收取收养登记证明材料(户口簿可直接反映双方关系的除外);

  5.在本人或亲友房产立户的需提供相关房产证件证明;

  6.迁至亲友房产立户或挂靠的,还需收取《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的声明》或《户主关于新增户内成员的声明》;迁入父母(成年子女)家庭户的需提供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材料;

  7.申请人及三周岁以上随迁人员一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粘贴于《常住人口登记表》上)。

  迁入配偶家庭户,应收取如下材料:

  1.《深圳市居民市内移居申报表》;

  2.申请人及配偶户口簿;

  3.申请人现婚姻法律文书;

  4.如携带有未成年子女一并迁移,收取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材料,属收养的收取收养登记证明材料(户口簿可直接反映双方关系的除外);

  5.配偶属2011年9月1日前挂靠他人家庭户的,还需收取《户主关于新增户内成员的声明》;

  6.申请人及三周岁以上随迁人员一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2017年深圳户口迁移证有效期

  户口迁移证的有效期是自签发之日后30天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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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户口迁移需要多长时间_户口迁移证办理流程
篇二:户口落户需要多久

  户口迁移,指国内公民改变常住户口地址,迁入另一户口辖区内长期定居并办理迁移手续的活动。那么,大家知道户口迁移需要多长时间?有什么流程?下面小编为你解答。

  办理户口迁移需要多长时间

  户口迁移,除根据国家规定凭有关证明即可由公安派出所或乡、镇人民政府直接办理户口迁出、迁入登记手续外,其他户口迁移,须依照下列程序:

  (1)申请人应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书,并按要求填写入户申请表,出具有关的入户证明材料,包括医院证明、单位证明、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证明等,由派出所进行调查核实后填写入户审批表上报县、市公安局审批。

  (2)户口迁移实行分级审批。市、县公安局负责审批由农村迁入城镇,由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的户口,市区的公安分局负责审批由集镇的非农业人口迁入城市和县城的户口。

  (3)凡经过审批同意入户的,迁入地公安机关发给准予迁入证明。持有准迁证或不需要准迁证者,应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向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部门办理迁出手续,并由其发给迁移证。

  (4)居民应在迁移证规定的有效期内至迁入地户口登记部门办理迁入手续。一般迁移,除迁移证外,还应持准迁证或招工招生、毕业派遣、工作调动等相应的证件。入籍、归国定居、复员转业退伍、刑满释放或解除劳教人员、民政部门收容安置的无家可归者等,不需准迁证和迁移证,直接凭相应证件办理落户、入户手续。

  这些手续只要你自己抓紧时间办,一个星期内就可以成功办理户口迁移。

  户口迁移证办理流程

  办理户口迁移证所需的材料

  一、有合法固定住所类居民

  迁移申报材料:迁移户口申请;接收单位证明;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及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申请人和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留存复印件);房产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此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自建房:土地使用证;土地、规划部门批准建房的有关材料。

  购买成套商品住宅:商品房购销上税发票原件(留存复印件)。

  单位租赁给本单位职工使用的公有住房:单位证明;收取房屋租金发票或有关凭证。

  二、有相对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类

  属工作调动、招工、招干入户的:工作调动介绍信或录(聘)用通知(或报到介绍信);调动人员登记表或录(聘)用人员审批表;录(聘)用人员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为被企业录(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的相关凭证。

  属军队转业干部及复员退伍军人人户的:军转干部或复退军人安置部门介绍信;随迁军转干部家属安置通知书。

  属大中专(含技校)毕业生就业入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普通高等(中专、技校)学校毕业证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

  属投资兴办实业的人员入户:投资人迁移户口申请;接收单位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完税证》;拟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和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拟迁移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三、引进人才

  所需申报材料:迁移户口申请;接收单位证明;学历和职称证书;组织人事、劳动部门相关证明;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和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四、亲属投靠

  新生婴儿入户的:婴儿出生医学证明书;婴儿父母身份证或户口簿;婴儿父母的结婚证书;准生证或生育证(其中: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应出具征收社会抚养费凭证)。

  夫妻投靠入户:被投靠人申请、身份证或户口簿;接收单位证明;结婚证书;夫妻双方身份证或户口薄;拟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和随迁人员的户或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

  父母子女投靠入户:被投靠人申请、身份证或户口簿;接收单位证明;投靠人户籍证明和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夫妻同时迁入的还应出具结婚证书;已达到法定婚龄的子女投靠父母,还应出具婚姻登记机关的未婚证明。

  近亲属投靠:出具法定监护(抚养)人丧失抚养能力或病故伤亡证明和与被投靠人确立监护(抚养)关系的公证书。

  办理户口迁移证有哪些程序

  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7.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8.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1.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2.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

  13.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

  14.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

  15.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

  16.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17.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
 

户口迁移相关文章:

毕业生户口迁移手续是怎么办理的
篇三:户口落户需要多久

  居民转迁户口分为四大类,即有合法固定住所类、有相对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类、引进的人才、亲属投靠类。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毕业生户口迁移手续的相关法律知识。

  毕业生户口迁移手续办理流程

  毕业生户口迁移手续办理程序:

  ①已落实就业单位的,保卫处户籍室根据就业指导中心提供的《毕业生就业方案》户口迁往就业单位。

  ②未就业且未申请留校的,户口迁往原籍。

  ③毕业前保卫处户籍室集体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然后以系为单位集体来保卫处户籍室领取《户口迁移证》,分发毕业生本人带到迁往地派出所落户(不包括户口留校的)。

  ④户口在校没领取的,本人或委托人必须持就业《报到证》或《毕业证》来保卫处户籍室办理领取手续,否则后果自负。


办理户口迁移需要多长时间_户口迁移证办理流程毕业生户口迁移手续是怎么办理的

  毕业生户口迁移其他相关知识:

  一、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户口由学校迁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及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迁移证》办理入户手续。

  二、户口不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就可将户口由原籍直接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凭《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直接办理《户口迁移证》,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不需发《准予迁入证明》。

  三、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的,公安机关凭毕业生本人的毕业证和《户口迁移证》办理恢复户口手续。

  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离开学校时,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暂缓2年就业。暂缓就业毕业生的户口可继续保留在学校2年。毕业生在暂缓就业期间落实工作单位的,公安机关凭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暂缓就业毕业生,在暂缓期满后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将户口迁回原户口迁出地。

  五、户口在学校的原农业户口性质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并要求恢复农业户口性质的,可予办理。为妥善处理好“非转农”后出现的问题,事先应征求申请“农业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或村委会意见。

  六、入学时未将户口办理“农转非”手续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后,在办理户口迁出时,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在为其办理“农转非”手续后,以“非农业”户口性质迁出。

  七、户口在学校的本省生源毕业生,未落实工作,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其父母户口已迁移到本省其他地区的,可直接将户口迁至其父母户口所在地;如果父母一方还在原籍居住的,该毕业生的户口仍应迁回原籍。

  八、已领取《迁移证》将户口迁回原籍的毕业生,因故一直未办理落户手续,迁入地公安机关问明情况后,凭原《迁移证》恢复户口;已领取《迁移证》将户口迁往异地,因故一直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按有关管理规定办理。

  九、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分配工作后,人事部门不再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分配报到证》。公安机关凭下列毕业生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1、被机关录用的,提供地级以上市政府人事部门签发的《录用通知书》。

  2、被事业单位(不含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不要财政拨付任何经费的事业单位)聘(录)用的,提供政府人事部门签发的《事业单位聘(录)用毕业生通知书》。

  3、被企业(含各种所有制企业)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不要财政拨付任何经费的事业单位接收的,提供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签发的《毕业生就业通知书》。

  相关阅读:

  户口迁移的相关法律法规

  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的户口迁移证、户口准迁证的通知

  (1994年7月11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

  实施户口迁移证、户口准迁证制度,对于保障国家户口迁移政策的顺利实施,有效地调控城镇人口机械增长,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完善户口登记管理的制度等起了重要作用。但是,近几年伪造户口迁移证、户口准迁证(以下简称“户口迁移证件”)情况突出,严重侵害了群众的利益,影响了户籍管理工作。为了严密和加强户籍管理,堵塞漏洞,促进管理手段现代化,保障户口迁移工作的正常进行,公安部决定从1995年1月1日开始启用新的户口迁移证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户口迁移证的使用范围是:凡常住人口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系指户口登记机关管辖的地区)的,均应使用户口迁移证,其中大中城市市区范围内的户口迁移是否使用户口迁移证,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自行决定。

  户口准迁证的使用范围是:凡跨市(系指市区,下同)、县范围的户口迁移;同一市、县范围内,由一般地区迁往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区等特定地区;由农村迁往城镇;由大中城市郊区迁往市区,一律使用户口准迁证。对高等院校录取和分配学生,军人复员、转业,出境人员回国,劳改人员被翻放和劳动人员被解除劳动教养等仍按照原有规定办理。

  二、对需要办理准迁手续的户口迁移,迁出地户口登记机关应当凭迁入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准迁证办理户口迁出手续,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凭户口迁移证和户口准迁证办理落户手续;对只使用户口迁移证的户口迁移,如发现问题,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应当及时与迁出地户口登记机关联系,沟通有关情况。

  三、户口迁移证由户口登记机关签发并加盖户口专用章,证件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不超过30天。

  户口准迁证由县公安局或者不设区的市公安局或者市辖区公安分局签发并加盖签发机关户口专用章,证件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为40天。

  公民丢失户口迁移证件或者户口迁移证件超过有效期限的,应由原签发机关补发新的户口迁移证件,原证件予以作废。

  四、户口迁移证件的式样和技术标准由公安部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统一印制。

  民族自治地区的户口迁移证件如果加印少数民族文字,证件式样应当抄送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

  五、户口迁移证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划为单位统一编号,并根据所属市、县年度户口迁移数量,将户口迁移证件按照编号划段分配使用。编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通用简称加8位阿拉伯数码组成,空位补“0”。如广东省户口迁移证编号范围为“粤迁字第00000001号”至“粤迁字第99999999号”;广东省户口准迁证编号范围为“粤准字第00000001号”至“粤准字第99999999号”。

  六、户口迁移证件保存期限为5年。

办理户口迁移需要多长时间_户口迁移证办理流程  七、公民申领户口迁移证件,应当交纳证件费。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公安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1991〕价费字240号)的要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会同省级物价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按工本费核算办法制定。

  八、各地公安机关要建立、健全户口迁移证件的运输、保管、使用、销毁等项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清理,严防丢失、被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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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移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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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户口迁移工作流程

户口迁移申请办理流程
篇五:户口落户需要多久

【重庆市户口迁移条件】办理户口迁移的手续流程

(一)办理市内户口迁入须知

须提供材料

1、 迁入人的户口卡;

2、 本人身份证;

3、 户口迁移证;

4、 近期一寸免冠黑白正面照片2张

工作程序

1、迁入人向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2、由中心向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迁入地的详细地址;

3、迁入人到原户籍所在地办妥户口迁出手续后,交与中 心户籍员办理集体户口落户手续。

(二)办理外省市户口迁入本市须知

须提供材料

1、 迁入人的身份证;

2、 户口迁移证;

3、 准予迁入证明(由北京市公安局及其下属各分局开具的入户证明;

4、 近期一寸免冠黑白正面大头照片2张;

5、 应届毕业生持报到证。

工作程序

1、确认档案已存入中心;

2、审核上述材料;

3、办理迁入相关手续。

(三)办理新生儿出生登记须知

须提供材料

1、婴儿母亲的户口卡(已婚但户口卡上婚姻状况未做变更的,还应持本人结婚证);

2、婴儿出生医院开具的出生证明;

3、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加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准予入户章);

4、在外地出生的婴儿,还应有婴儿生母单位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

5、提供婴儿父亲的籍贯。

工作程序

1、审核上述材料;

2、办理新生婴儿身份证编号手续;

3、办理新生婴儿户口落户手续。

(四)回国人员办理户口入户须知

须提供材料

1、本人护照;

2、接收单位人事部门或街道开具的入户证明信;

3、准予迁入证明(由北京市公安局及其下属各分局开具的入户证明;

4、本人出国前使用的身份证(如无身份证需提供原籍派出所注销原户口项目证明、身份证号码)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黑白大头照片2张。

工作程序

1、审核上述材料;

2、办理户口入户相关手续。

(五)办理户口迁出须知

须提供材料

1、提供迁入地的详细地址;

2、迁往外省市还需外省市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准迁证。

工作程序

1、审核上述材料;

2、办理户口迁出有关手续。

(六)办理死亡人口注销户口须知

须提供材料

1、卫生部门或街道、乡镇保健部门开具的死亡证明书或 公安部门签发的非正常死亡证明;

2、死者的户口卡、身份证。

工作程序

1、审核上述材料;

2、办理户口注销有关手续。

(七)办理居民身份证须知

须提供材料

1.本人户口卡;

2.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戴 眼镜的公民应交带眼镜的照片);

3.办理遗失补领居民身份证还应出具单位或个人证明;

4、办理居民身份证加急手续时,应出具个人书面申请并注明加急理由。

工作程序

1.审核上述材料;

2.普通居民身份证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需20 天左右;

3.办理居民身份证加急手续,先由中心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登记备案后,再由本人到北京市公安局

户籍处办理;

4.办理临时身份证手续,先由中心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登记备案,再由本人到海淀公安分局办理相

关手续。临时身份证有效期为三个月;

户口迁移申请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一、夫妻分居及工作调动户口迁移规定

(一)职工居民非在职配偶的户口迁移

1、入户对象及条件

职工居民的非在职配偶,在投靠的配偶所在地居住的人员可本着自愿的原则,准予在其配偶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常住户口登记地入户,包括“农转非”、“非迁非”“农迁农”户口。其中,申请迁入主城区(指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北碚区、高新区、北部新区、渝北区、巴南区,后同)入农村居民户口的“农迁农”人员须结婚三年、且夫妻年龄均年满30周岁以上。

2、入户手续及程序

由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随附合法固定住房手续,《结婚证》,原常住户口性质证明,主城区外迁入主城区的还应有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证明,经迁入地派出所调查核实后,报区、县(自治县、市)公安局批准,凭《准迁证》、《迁移证》办理迁移入户。

(二)党政机关,国有非国有企事业、集体、个体、私营企业的工作人员、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科技人才夫妻分居工作调动户口迁移

1、入户对象及条件

下列人员夫妻分居户口迁移可以优先解决,不受年龄、分居时间的限制,随时办理入户手续,其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1)对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2)获得市(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科研成果奖的人员;(3)获得博士、硕士、双学士学位的人员;(4)机关、事业单位副处级及其以上的国家公务员、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5)企业、事业单位中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3年的人员;(6)在科研、生产、教学、管理工作中起骨干作用的人员或其配偶系学士学位的人员。

2、入户手续及程序

(1)配偶系在职干部的,由接收单位填写《重庆市人员调动审批表》,并附《结婚证》、在渝方户口证明及能证明其符合上述入户对象及条件的证件或材料复印件。由主城区外调入主城区需迁移入户的,报市人事局审查同意,调入其它区、县(自治县、市)需迁移入户的,

由当地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审查同意,其后由调入地的区、县(自治县、市)公安局批准,派出所凭《准迁证》、《迁移证》办理迁移入户。

(2)配偶系在职职工的,按职工调动户口迁移规定办理。

(3)配偶系非在职人员,按职工居民非在职配偶户口迁移规定办理。

(三)职工调动工作户口迁移

1、入户对象及条件

我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的下列人员可办理转移工作单位手续,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1)男性年满28周岁,女性年满26周岁以上,并在常住地有合法固定住所,因夫妻分居,时间满两年的人员;(2)企业因生产、工作需要成批转移工作单位[兼并、搬迁、合并、企业职工跨地区内部调剂(并在常住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3)西藏、原四川省三州内调人员,退役运动员,转业干部家属以及随军家属转移工作单位等属国家政策性安置的人员。

2、入户手续及程序

(1)上述人员工作转移到我市主城区的,由接收单位填写《重庆市职工转移工作单位报批表》(以下简称《报批表》)或《重庆市企业职工成批转移工作单位花名册》,随附《结婚证》、住房证明、在渝方户口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报公安分局批准凭《准迁证》、《迁移证》办理迁移入户。

(2)工作转移到主城区以外的区县(自治县、市)的以及各区县(自治县、市)之间转移工作单位的,由接收单位填写《报批表》后,由所在单位的区、县(自治县、市)公安局批准,派出所凭《准迁证》、《迁移证》办理迁移入户。

(3)职工配偶非在职或系农村居民户口的,按职工居民非在职配偶的户口迁移规定办理。

二、婴儿随父随母入户及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移规定

1、入户对象及条件

(1)凡1998年7月22日以后出生的婴儿,可以在其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常住户口。申报登记常住户口的性质,均依据其父亲或母亲的户口性质确定。

对历年来出生、计划外生育、非婚生育未入户的子女,均按照本人自愿随父或随母入户的规定,凭《出生医学证明》或医院出具的其他出生证明(1996年1月1日后出生小孩应当具备《出生医学证明》)、街道(村)证明、知情人证明、民警调查材料等,申报入户。申报登记常住户口的性质,依据其父亲或母亲的户口性质确定。

(2)对1998年7月22日前出生并要求随父入户的16周岁以下(在校生不超过19周岁)的子女,可以随父入户(但城镇居民户口不得转为农村居民户口),学龄前儿童优先予以解决。

2、入户手续及程序

(1)1998年7月22日以后出生的婴儿随父申报常住户口的,必须由申请人填写《新生婴儿随父(或监护人)登记常住户口申请表》,同时随附《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其父

的住房证明等有关证件、证明材料(1996年1月1日后出生婴儿凭《出生医学证明》),由公安派出所审查核实后,直接办理出生登记。

公安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时,应查验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手续或相关调查处理材料,对无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手续或调查处理材料的,公安派出所办理入户登记后应及时通报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

(2)申请未成年子女随父入户的,必须由其父提出书面申请,提供住房证明,《结婚证》、子女及配偶常住户口性质证明及属在校生的学籍证明等有关材料,由入户地派出所调查核实,报经区、县(自治县、市)公安局批准,派出所凭《准迁证》、《迁移证》等办理迁移入户。

三、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规定

1、入户对象及条件

父母投靠子女,以年龄和身边无子女为基本条件。凡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的年老者身边无子女的,可自愿选择子女投靠入户,其中,离、退休人员投靠城镇户口子女,不受年龄和身边无子女的条件限制,应当准予入户。

申请在主城区之间和主城区外的各区、县(自治县、市)入城镇居民户口的,不受年龄、身边无子女等条件限制,均可办理迁移入户。

2、入户手续及程序

年老或离、退休投靠子女的人员,应由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供常住户口簿、住房证明、年龄等证明或离、退休证件等有关证明材料,由入户地派出所调查核实,报区、县(自治县、市)公安局批准,派出所凭《准迁证》《迁移证》办理迁移入户。

工居民非在职配偶的户口迁移规定办理。

四、征地地区迁移入户规定

对因建设用地经政府批准征地地区有关夫妻投靠、年老投靠子女、年幼投靠父母迁移入户及新生婴儿入户等,依照市政府、[1999]53、55号令及渝国土房管发[2001]595号文件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三峡库区淹没线以下区域入户规定

凡申请在三峡工程库区淹没线以下区域入户的,只允许六类户口,即:出生、婚嫁、工作调动、军人转业退伍和高等院校、中等专业技术学校毕业分配以及刑释解教等人员入户。 申报手续:申请人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后,由派出所报经区、县(自治县、市)公安局审批。

六、社会人才集体户入户规定

1、入户对象及条件

各区、县(自治县、市)的外商投资企业(包括外国商社、外国企业派出机构)、集体企业、乡镇企业、私营企业以及无人事主管部门或不具备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及各区、县(自治县、市)推行人事代理实行聘用制管理的国有企、事业单位、股份制单位及社会团体的单位接收

大学新生户口迁移办理流程
篇六:户口落户需要多久

大学新生户口迁移办理流程

什么是户口迁移证

户口迁移证是公民的户口所在地变动时,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往新落户地址的凭证。由户口迁出地的公安机关(高校由校公安派出所)开具。持证人到达迁入地后,须在有效期内将户口迁移证交给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入户。户口迁移证是公民在户口迁移过程中的重要凭证,因此公民在户口迁出后要妥善保管好户口迁移证,不得遗失、涂改以及转借,若因不慎将户口迁移证遗失,应立即报告当地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否则,用人单位有权拒绝接收。办理户口迁移需要多长时间_户口迁移证办理流程

什么样的人需要办理户口迁移证

新生迁入户口,转学学生迁入户口,毕业、退学、转学迁出户口,学校集体户口转为家庭户口,补办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过期办理,居民、职工家属城镇户口申报落户,成建制单位搬迁落户,征用土地落户等,以上情况都需要办理户口迁移证

新生迁入户口

1.新生可自愿凭入学通知书到当地公安机关将户口迁移到学校;

2.新生报到时凭《入学通知书》和学杂费交费收据到保卫处报到点交户口迁移证,每生交身份证办证费;

3.在学校身份证照相点照相;

4.依保卫处通知统一由各学院或各班班长到保卫处户籍室领取新身份证;

5.领取新证必须交回旧身份证。

转学学生迁入户口

1.转学报到时到保卫处户籍室交户口迁移证,每生交身份证办证费;

2.交省教育厅的转学证明;

3.在学校身份证照相点照相;

4.听通知到保卫处户籍室凭旧身份证领取新身份证。

毕业、退学、转学迁出户口

1.毕业生凭派遣证到保卫处户籍室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2.退学、转学凭教务处的退学证明或教育厅的转学证明到保卫处户籍室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3.由于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经学生处批准缓迁户口的可暂时不迁出户口,免费代保管2年;

办理户口迁移需要多长时间_户口迁移证办理流程

4.办理迁移证交工本费。

学校集体户口转为家庭户口

1.到保卫处户籍室借集体户口簿;

2.向保健路派出所出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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