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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的基本义务

考试辅导 时间:2022-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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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公民的基本义务

司法考试宪法考点:公民的基本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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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法。它是据以制定其他法的法律基础。这里是由【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提供的司法考试宪法考点:公民的基本义务。希望大家学习掌握好宪法的内涵,顺利通过司法考试!取得好成绩!

  1、维护国家统一与民族团结义务;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义务;

  4、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义务;

  5、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服兵役的义务,劳改判刑的人不得服兵役,全日制学校的人缓征,家里唯一劳动力的缓征;有人问独生子女是不是可以缓征?注意只有在该独生子女是维持家庭生活的惟一劳动力时才可以缓征,否则不可以。

篇二:公民的基本义务

2016司法考试宪法重点:公民的基本义务

  考生们想书背司考宪法知识点吗?下面我们来看看由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的“2016司法考试宪法重点:公民的基本义务”,希望考生们都能顺利通过司法考试!

关于公民的基本义务,主要掌握以下知识点:

一.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保护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法律 敎育网

四.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五.依法纳税

六.其他方面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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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公民的基本义务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宪法》考点: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宪法》考点”,希望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考试资讯,请关注小编的及时更新哦。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宪法》考点: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第四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第一节 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概述

  一、公民的条件只有一个,有国籍就是公民。国籍的取得通常有两种方式:出生国籍,是指因出生取得国籍;继有国籍,是指因加入而取得国籍。

  出生国籍可以依据三种原则:出生地主义原则、血统主义原则、出生地主义与血统主义相结合的原则。

  继有国籍,自愿的基础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在中国居住的或有其他情况的可以依法取得中国的国籍。

  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法律,下列哪些人可以具有中国国籍?(2002年试卷一第87题)

  A.赵某,出生于中国大陆,父亲为美国公民,母亲为中国公民

  B.钱某,出生于法国,父亲为中国公民,母亲为日本公民

  C.孙某,出生于柏林,父母双方均为中国公民,1980年移民德国,定居柏林(德国采用出生地主义的国籍原则)

  D.李某,出生于中国,父亲为无国籍人,母亲也国籍不明

  答案:ABD。

  解析:《国籍法》第4条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第5条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第6条规定:”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A项符合上引第4条的规定,B项符合上引第5条的规定,D项符合上引第6条规定,因此均为

  二、公民与人民的区别,一般了解即可。

  三、我国现行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新发展,以往的宪法都是把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这一章放在国家机构后面,82年宪法把它放在了前面。宪法关于公民的权利和自由的条文,几部宪法不同,82年宪法规定了一些新变化,如增加了保障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等。

  第二节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一、平等权,是从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引申而来的。

  1.平等的享有权利,平等的履行义务。

  2.国家机关对公民平等权利的保护,对公民履行义务平等的约束,平等的要求。

  3.任何人不得有特权。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还涉及到民族的平等,男女的平等。

  我国的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和西方国家的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所强调的内容不一样,西方国家强调的是:立法、执法、司法、守法都要平等,我们国家强调执法,司法、守法的平等。

  二、政治权利和自由。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一般了解。

  2.政治自由,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无罢工,通信放在人身权部分)

  言论自由是公民(主体是公民,非新闻单位)对于政治和社会的各项问题,有通过语言的方式表达其思想和见解的自由。语言的方式有口头的和书面的两种方式。

  出版自由是公民以出版物形式表达其思想和见解的自由。我国现在施行的是预防制和追惩制相结合的管理办法,预防制是事前干预的办法;追惩制是事后发现违法予以追究的办法。

  结社自由是公民为一定宗旨,依照法定程序组织或参加具有连续性的社会团体的自由。公民因结社的目的不同而分为营利性结社和非营利性结社,非营利性结社又分为政治性结社和非政治性结社。我国属于非营利和非政治性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就是行使结社自由应遵循的主要法律。

  集会、游行、示威自由是公民表达其意愿的重要表现形式,直接反映了公民的宪法地位。

  它是公民的权利(如政府搞国庆游行不是集会游行示威法调整的),在公共道路或露天场所,表达一定的意向;

  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提行政复议,但不得提行政诉讼。

  例1: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些机关所在地周边距离10米至300米内,不得举行集会、游行、示威?(1999年试卷一第63题)

  A.全国人大常委会

  B.国务院

  C.外国驻华使领馆

  D.最高人民法院

  答案:ABD。

  《集会、游行示威法》第23条第1款规定:“在下列场所周边距离10米至300米内,不得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经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除外: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所在地;

  (二)国宾下榻处;

  (三)重要军事设施;

  (四)航空港、火车站和港口。”

  据此,A、B、D项周边均为不得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场所。

  至于C项“外国驻华使领馆”,根据同法第22条规定:“集会、游行、示威在国家机关、军事机关、广播电台、电视台、外国驻华使馆领馆等单位所在地举行或者经过的,主管机关为了维护秩序,可以在附近设置临时警戒线,未经人民警察许可,不得逾越。”可见,外国驻华使领馆属于在集会、游行、示威时可设置临时警戒线予以保护的地方,并非不得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场所。

  例2:公民行使集会、游行、示威权利时应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许可。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依法不予许可的情形?(2000年试卷一第47题)

  A.社会环境不满意

  B.危害国家的统一

  C.危害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

  D.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

  答案:BCD。 解析:《集会游行示威法》第12条规定:“申请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许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煽动民族分裂的;

  (四)有充分根据认定申请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将直接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

  据此,B、C、D均属于依法不予许可的情形,为应选项。

  3.监督权和取得赔偿权,监督权包括批评建议权、检举控告申诉权。批评建议权是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权,检举控告是对任何国家机关和任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申诉、控告、检举,取得赔偿权是在受到任何国家机关和任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害的情况下取得赔偿的权利。刑法里的剥夺政治权利包括1、2;还有担任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领导的权利。

  政治权利的范围可以出两个题。一是宪法规定的政治权利的范围是什么?可以分为两类权利,先是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后是六大政治自由,即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一般设干扰项时,将《宪法》第41条摆上,把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列为公民的政治权利,其实《宪法》第41条单独列为监督权,不属政治权利。二是在刑法里有个“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刑,其中可剥夺的政治权利除了宪法规定的以外,还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担任国有公司、企事业组织和人民团体职务的权利,关于剥夺政治权利的问题,比如判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实际剥夺政治权利附加刑开始于主刑执行完毕,而主刑执行期间当然剥夺政治权利。

  例1: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哪些表述是不正确的?(2002年试卷一第42题)

  A.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不再享有科学研究的自由

  B.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不再享有艺术创作的自由

  C.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不再享有出版著作的自由

  D.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不再享有宗教信仰的自由

  答案:ABD。

  例2:下列选项中,哪一项不属于宪法所规定的公民的文化权利?(1998年试卷一第2题)

  A.科学研究自由

  B.出版自由

  C.文艺创作自由

  D.欣赏自由

  答案:B。

  解析:《宪法》第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可见,A项“科学研究自由”和C项“文艺创作自由”均为宪法所明文规定的公民的文化权利,D项“欣赏自由”属于“其他文化活动”之列,也是宪法所规定的公民的文化权利。至于B项”出版自由”则属于宪法第35条所规定的政治自由,不属公民的文化权利。

  下列选项中哪个不属于宪法规定的政治权利与自由?()

  A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B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

  C监督权与取得国家赔偿权 D宗教信仰自由 C项是诉愿权,属于政治权利的范畴,但剥夺政治权利时,一般不剥夺诉愿权。除ABC三项,政治权利和自由还包括担任公职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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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公民的基本义务

中考政治知识点: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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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考政治知识点: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公民的基本权利

  (1)含义: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是指由宪法所规定的公民 享有和履行的最主要、具有决定意义的权利和义务,也叫宪法权利与宪法义务,

  (2)人身自由权的地位:人身自由权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先决条件。

  2.公民的基本义务

  (1)含义:公民的基本义务是社会和国家对公民的最基本的要求,义务具有强制性,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是违法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1)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相统一的,权利是履行义务的前提,义务是享有权利的基础,权利和义务互为条件,互相依存,“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2)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和其他公民的合法

  的自由和权利。

  (3)公民在行使权利时必须在道德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履行道德和法律应尽得义务。

  4.维护合法权益

  (1)公安机关

  (2)人民检察院

  (3)人民法院

  5.青少年的法治观念

  学法、守法、懂法、用法、护法公民的基本义务。

  考点13 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1)人格尊严:包括名誉、姓名、肖像和隐私等内容。

  (2)维护人格尊严

公民的基本义务。

  a.姓名权的法律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和假冒。公民的基本义务。

  b.如何看待起绰号现象:绰号并非都具有侮辱性,但故意给人取3不雅的绰号,不分场合随意喊别人的绰号,其实质是取笑别人,是一种不尊重人的表现,侵犯了别人的人格尊严。

  c.隐私权的法律规定:隐私权指的是公民隐瞒危害社会的个人私事,未经本人允许,不得公开的权利。

  d.维护隐私权的意义:公民之间相互尊重模式现代社会所应当遵循的起码文明规则,尊重个人自由和隐私权是相互尊重的重要内容。

  e.如何尊重他人隐私

  首先不蓄意打听和刺探别人的秘密;

公民的基本义务。

  其次应当为他人保守秘密,不经他人允许,不得公开他人隐私;

  再次,在现实生活中没有绝对的隐私权;

  最后,尊重他人隐私不等于能够隐瞒和包庇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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