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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卷怎么样

考试辅导 时间:2022-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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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同一卷怎么样

2017司法考试一卷基础模拟试题及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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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下半年司法考试落下帷幕,司法考试的备考过程中充满着枯燥乏味的法律知识,每一位考生都承受着沉重的压力,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司法考试一卷基础模拟试题及参考答案”,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司法考试一卷基础模拟试题及参考答案

  1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 律学家张斐、杜预为《晋律》所作之注与《晋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B. 《宋刑统》将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律条及有关的敕、令、格、式、起、请等条文作为一门,共12篇、213门、502条

  C. 大诰是明初的一种特别刑事法规,作为训诫臣民的特别法令颁布天下

  D. 清代为了规范国家机关的组织、活动,提高官吏的统治效能,自雍正朝开始编订《大清会典》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大清会典》自康熙年间开始编订,故D项错误。

  2 关于西周与宋朝婚姻制度的对比,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 西周时结婚必须通过“六礼”程序完成,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和亲迎。至此婚礼始告完成;西周时结婚必须实行“同姓不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和“一夫一妻”制,在宋朝时依旧保留

  B. 宋律规定“男年十五,女十三以上,并听婚嫁”,对违反成婚年龄的,不准婚嫁;并严格禁止五服以内的亲属结婚

  C. 按照周朝的礼制,女子“有所娶而无所归,不去”;在宋朝时对这一点稍有变通,规定夫外出3年不归,6年不通问的,准妻改嫁。可见,女子的离婚自由有所扩大

  D. 宋律规定,如夫亡,妻“不守志”者,“若改嫁,其现在部曲、奴婢、天宅不得费用”,严格维护家族财产不得转移的固有传统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关于西周和宋朝时期的婚姻制度,应予以重视。在禁止五服以内的亲属婚姻方面,宋朝有所放苋,允许姑舅两姨兄弟姐妹结婚,所以B项错误。其余选项都是周宋两朝婚姻制度的正确对比,应注意领会。

  3 依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关于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规定,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 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

  B. 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

  C.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D.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所载明的内容不符的,以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为准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根据《食品安全法》第50条的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的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公布。”可知A项正确。

  根据该法第49条的规定:“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可知B项正确。

  根据该法第48条的规定:“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者对标签、说明书上所载明的内容负责。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容易辨识。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所载明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可知c项正确,D项错误。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项。

  4 美国甲公司以CIF价格向新加坡乙公司出口一批电缆,甲公司租用韩国货轮“Han—jin”轮承运,后货物在驶往新加坡途中,在我国领海发生触礁,乙公司与承运人协商后决定到中国广州海事法院诉讼解决该运输合同争端。根据我国现有规定,选项正确的是:

  A. 由于当事人各方均与中国没有实际联系,因此我国法院没有管辖权

  B. 若乙公司在中国法院起诉承运人,我国法院可以基于当事人的协议管辖约定行使管辖权

  C. 若我国广州海事法院拟受理该案,则在受理之前须报广东省高院,广东省高院认为可以受理,则应报最高院,最高院答复前暂不受理

  D. 我国法院受理后,在处理该纠纷时,应适用我国实体法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根据《海事诉讼法》第8条的规定,海事纠纷的当事人都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者组织,当事人书面协议选择中国海事法院管辖的,即使与纠纷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不在中国领域内,中国海事法院对该纠纷也具有管辖权。 A、C项错误,B项正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1条,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该合同 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本案中涉及的是运输合同纠纷,关于运输合同纠纷,当事人也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本题并没有指明当事人在运输合同中是否选择了法律,因此D项说法过于绝对,错误。

  5 法律规则是法律的基本构成因素。下列关于法律规则分类的表述哪一项可以成立?

  A. 《律师法》第l4条规定:“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执业,不得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此规定为禁止性规则

  B. 《中小企业促进法》第31条规定:“国家鼓励中小企业与研究机构、大专院校开展技术合作、开发与交流,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积极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此规定为强行性规则

  C. 《宪法》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此 规定为命令性规则

  D.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62条规定:“军队医疗机构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据本条例制定。”此规定为准用性规则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B项为任意性规则。C项为禁止性规则。D项为委任性规则。故A项 正确。

  6 关于宪法实施的保障,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司法机关保障包括宪法法院和宪法委员会两种模式

  B. 立法机关保障源自苏联,我国也实行这种模式

  C. 附带性审查以争讼为前提

  D. 美国是宪法控诉的代表国家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综观世界各国的宪法规定和宪政实践,宪法实施保障体制主要有以下3 种:(1)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体制起源于美国,采取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方式,通过具体案件的审理以审查确定其所适用的法律是否符合宪法。(2)由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由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起源于英国,故B项错误。(3)由专门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体制起源于1799年法国宪法设立的护法元老院,有的国家称宪法法院、有的国家称宪法委员会等。可知A项错误。

  附带性审查是指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因提出对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是否违宪的问题,而对该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进行的合宪性审查。附带性审查往往以争讼事件为前提,所审查的也是与诉讼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可知C项正确。

  宪法控诉的代表国家是德国而不是美国,故D 项错误。

  7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是“依法治国”。关于“依法治国”,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 依法治国以国家法律体系的健全、完善、规范、系统、协调为必要条件

  B. 依法治国依赖于法制完备,法律健全完备了,法治就实现了

  C. 依法治国应当树立宪法法律的权威

  D. 依法治国的实现,必须以规范和制约公权力为前提,做到职权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是一项浩瀚庞大、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

  (1)坚持科学立法,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方略实拖的必要前提。

  (2)坚持严格执法,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行敢机关是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一个关键环节,是法治国家对政府行政活动的基本要求。一是要求合法行政。二是要求合理行政。三是要求程序正当。四是要求高效便民。五是要求诚实守信。六是要求权责统一。

  (3)坚持公正司沫,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发挥着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保障社会成员合法权益,建立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等重要作用。第一,要坚持司法公正。第二,要实现司法高效。第三,要树立司法权威。

  (4)坚持全民守法,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社会成员知法、信法、仔法、用法,是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社会基础。

  (5)强化监督制缃,构建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与机制。社会主义法治是“治官之治”和“治权之治”。要从法律上构建起“以权力制约权力、以权利制约权力、以道德制约权力”的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与机制,以保证执政党的权力阳立法、执法、司法等各种权力的设置和行使始终不偏离我国民主政治的正确轨道。

  本题答案为B。

  8 中国籍公民张某与华侨李某在某国相识后结婚并定居该国。l0年后张某在定居国起诉离婚,但该国法院以当事人双方均具有中国国籍为由拒绝受理该案。张某遂向自己在中国的最后居住地法院起诉。依我国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一个选项是正确的?

  A. 因双方在定居国结婚,不应受理

  B. 因双方已定居国外10年,不应受理

  C. 该中国法院有权受理

  D. 告知双方先订立选择中国法院管辖的书面协议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C。《民事诉讼法意见》第15条规定: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对于甲、乙二人的离婚案件,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本题对张某的起诉,法院可以受理。故C项当选。

  9 戚律师在为民事案件当事人夏某代理诉讼的过程中,对方当事人向某认为戚律师很有才能,即请求与戚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由戚律师为其代理另一法律事务。此时,戚律师应当如何去做?

  A. 是否接受委托须请示本所主任决定

  B. 经征得夏某同意后才能接受委托

  C. 因委托事由与夏襞无关可以接受委托

  D. 向向某婉言谢绝蚕托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律师法》第39条规定,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法律并未对律师为对方当事人代理其他法律事务作出禁止,因此c项正确。考生还应注意其他相关问题:(1)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2)律师不得在与委托人依法解除委托关系后在同一案件中担任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10 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下列有关宪法效力的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

  A. 在不成文宪法的国家中,宪法的效力高于其他法律

  B. 在我国,任何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规范、宪法基本原则和宪法精神相抵触

  C. 宪法的效力主要表现为对公民的行为约束

  D. 宪法的效力不具有任何强制性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B。在不成文宪法国家,没有统一的宪法典,没有根本法意义上的宪法,只存在部门法意义上的宪法(一般包括宪法性法律、宪法性惯例、宪法性判例、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其宪法性法律与其他法律的效力完全相回,因此,选项A错误。根据我国《宪法》总纲第5条第3款,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故选项B正确。宪法的核心价值取向在于限制国家权力以保障****,因此宪法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现于对国家机关的行为约束,据此,选项C错误。宪法是法,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体现国家意志,并由国家强制性保证实施,违反宪法后要接受违宪制裁,比如改变或撤销、罢免等。故选项D错误。故本题答案为B。

  11 齐某承租陈某一套住房,租期为3年,每半年结算一次租金,双方签汀了书面合同,各执一份。后因陈某要去国外工作并将在国外定居,便将该房卖给陆某,并办理了交易手续,但未能及时通知齐某。陆某买了此房后又在外地出差。半年之后,陆某以房主的身份向齐某收取房租,齐某拒绝向陆某缴纳租金。陆某向当地法院起诉。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80条的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判陆某败诉。.针对此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80条是义务性规则,对人的行为的指引属于确定性指引,如果不按照这种行为模式行为,则要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

  B. 法官在处理此案件的过程中,进行了归纳推理

  C. 从法的价值判断和事实判断的角度来讲,此案中法官对此案的处理是一种事实判断

  D.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属于法的正式渊源,在法律适用中一般先适用法的非正式渊源,再适用法的正式渊源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法律规则的分类中有一种可以分为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授权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有权做一定行为或不做一定行为的规则,即规定人们的“可为模式”的规则。义务性规则,是指在内容上规定人们的法律义务,即有关人们应当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的规则。根据选项A 的表述可知,《合同法》第80条是义务性规则,“应当通知债务人”表示是债权人的义务,而且这是一种明确无疑的指引,所以选项A正确。法律推理中的归纳推理是与演绎推理相反的一种推理模式,其是对社会生活中大量的、分立的事实进行系统化,从中总结出带有必然性或规律性的判断。而演绎推理在逻辑结构上由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三部分组成。法官依据《合同法》第80条对陆某等人之间房屋租赁行为的判断,实质上是演绎推理,所以选项B是错误的。同时这也是一个价值选择的过程,所以应当是价值判断,选项C是错误的。根据是否表现于国家制定的法律文件中的明确条文形式,可以将法的渊源分为正式渊源和非正式渊源。正式渊源指的是可以从体现于国家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中的明确条文形式中得到的渊源,主要为制定法,非正式渊源指具有法律意义的准则和观念,这些准则和观念尚未在正式法律中得到权威性的明文体现。在法的适用过程中,应当先适用正式渊源,再适用非正式渊源,故选项D的说法错误。

篇二:同一卷怎么样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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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下半年司法考试刚刚过去,司法考试的备考过程中充满着枯燥乏味的法律知识,每一位考生都承受着沉重的压力,相信各位考生都十分关心司法考试真题,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真题”,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真题

  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对此,下列哪一理解是错误的?

  A.法律既是保障人民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人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

  B.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同时也承担应尽的义务

  C.人民通过各种途径直接行使立法、执法和司法的权力

  D.人民根本权益是法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法律要为人民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

  2.相传,清朝大学士张英的族人与邻人争宅基,两家因之成讼。族人驰书求助,张英却回诗一首:“一纸书来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族人大惭,遂后移宅基三尺。邻人见状亦将宅基后移三尺,两家重归于好。根据上述故事,关于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关系,下列哪一理解是正确的?

  A.在法治国家,道德通过内在信念影响外部行为,法律的有效实施总是依赖于道德

  B.以德治国应大力弘扬“和为贵、忍为高”的传统美德,不应借诉讼对利益斤斤计较

  C.道德能够令人知廉耻、懂礼让、有底线,良好的道德氛围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

  D.通过立法将“礼让为先”、“勤俭节约”、“见义勇为”等道德义务全部转化为法律义务,有助于发挥道德在依法治国中的作用

  3.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完善立法体制。下列哪一做法不符合上述要求?

  A.改进法律起草机制,重要的法律草案由有关部门组织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起草

  B.完善立法协调沟通机制,对于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同一卷怎么样。

  C.完善法规、规章制定程序和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机制

  D.加强法律解释工作,及时明确法律规定含义和适用法律依据

  4.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要求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下列哪一做法不符合上述要求?

  A.甲省推行“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将风险评估作为省政府决策的法定程序

  B.乙市聘请当地知名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对重大决策进行事前合法性审查

  C.丙区因发改局长立下“军令状”保证某重大项目不出问题,遂直接批准项目上马

  D.丁县教育局网上征求对学区调整、学校撤并等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事项的意见

  5.某法院完善人民陪审员选任方式,在增加陪审员数量的基础上建立“陪审员库”,随机抽选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应避免陪审员选任的过度“精英化”

  B.若少数陪审员成为常驻法院的“专审员”,将影响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公信力

  C.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主要目的是让人民群众通过参与司法养成守法习惯

  D.陪审员的大众思维和朴素观念能够弥补法官职业思维的局限性

  6.中国古代有“厌讼”传统,老百姓万不得已才打官司。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我国司法领域却出现了诉讼案件激增的现象。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相比古代而言,法律在现代社会中对保障人们的权利具有更重要的作用

  B.从理论上讲,当诉讼成本高于诉讼可能带来的收益时,更易形成“厌讼”的传统

  C.案件激增从一个侧面说明人民群众已逐渐树立起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观念

  D.在法治社会,诉讼是解决纠纷的唯一合法途径

  7.法治社会建设要求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杜绝“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现象。下列哪一做法无助于消除此现象?

  A.甲市将信访纳入法治轨道,承诺对合理合法的诉求依法及时处理

  B.乙区通过举办“群众吐槽会”建立群众利益沟通机制

  C.丙县通过地方戏等形式普及“即使有理也要守法”观念

  D.丁市律协要求律师不得代理群体性纠纷案件

  8.《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5条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实施罚款处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收缴的罚款应当全部上缴国库。”关于该条文,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表达的是禁止性规则

  B.表达的是强行性规则

  C.表达的是程序性原则

  D.表达了法律规则中的法律后果

  9.全兆公司利用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的便利,在搜索引擎讯集公司网站的搜索结果页面上强行增加广告,被讯集公司诉至法院。法院认为,全兆公司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构成不正当竞争。关于该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诚实信用原则一般不通过“法律语句”的语句形式表达出来

  B.与法律规则相比,法律原则能最大限度实现法的确定性和可预测性

  C.法律原则的着眼点不仅限于行为及条件的共性,而且关注它们的个别性和特殊性

  D.法律原则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适用于个案当中

  10.甲和乙系夫妻,因外出打工将女儿小琳交由甲母照顾两年,但从未支付过抚养费。后甲与乙闹离婚且均不愿抚养小琳。甲母将甲和乙告上法庭,要求支付抚养费2万元。法院认为,甲母对孙女无法定或约定的抚养义务,判决甲和乙支付甲母抚养费。关于该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判决是规范性法律文件

  B.甲和乙对小琳的抚养义务是相对义务

  C.判决在原被告间不形成法律权利和义务关系

  D.小琳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之一

  11.有法谚云:“法律为未来作规定,法官为过去作判决”。关于该法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法律的内容规定总是超前的,法官的判决根据总是滞后的

  B.法官只考虑已经发生的事实,故判案时一律选择适用旧法

  C.法律绝对禁止溯及既往

  D.即使案件事实发生在过去,但“为未来作规定”的法律仍然可以作为其认定的根据

  12.在宋代话本小说《错斩崔宁》中,刘贵之妾陈二姐因轻信刘贵欲将她休弃的戏言连夜回娘家,路遇年轻后生崔宁并与之结伴同行。当夜盗贼自刘贵家盗走15贯钱并杀死刘贵,邻居追赶盗贼遇到陈、崔二人,因见崔宁刚好携带15贯钱,遂将二人作为凶手捉拿送官。官府当庭拷讯二人,陈、崔屈打成招,后被处斩。关于该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同一卷怎么样。

  A.话本小说《错斩崔宁》可视为一种法的非正式渊源

  B.邻居运用设证推理方法断定崔宁为凶手

  C.“盗贼自刘贵家盗走15贯钱并杀死刘贵”所表述的是法律规则中的假定条件

  D.从生活事实向法律事实转化需要一个证成过程,从法治的角度看,官府的行为符合证成标准

  1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解释》中规定:“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只适用于依法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公司。”关于该解释,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效力低于《刑法》

  B.全国人大常委会只能就《刑法》作法律解释

  C.对法律条文进行了限制解释

  D.是学理解释

  14.王某参加战友金某婚礼期间,自愿帮忙接待客人。婚礼后王某返程途中遭遇车祸,住院治疗花去费用1万元。王某认为,参加婚礼并帮忙接待客人属帮工行为,遂将金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法院认为,王某行为属由道德规范的情谊行为,不在法律调整范围内。关于该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在法治社会中,法律可以调整所有社会关系

  B.法官审案应区分法与道德问题,但可进行价值判断

  C.道德规范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能作为司法裁判的理由

  D.一般而言,道德规范具有国家强制性

  15.西周商品经济发展促进了民事契约关系的发展。《周礼》载:“听买卖以质剂”。汉代学者郑玄解读西周买卖契约形式:“大市谓人民、牛马之属,用长券;小市为兵器、珍异之物,用短券。”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长券为“质”,短券为“剂”

  B.“质”由买卖双方自制,“剂”由官府制作

  C.契约达成后,交“质人”专门管理

  D.买卖契约也可采用“傅别”形式

  16.春秋时期,针对以往传统法律体制的不合理性,出现了诸如晋国赵鞅“铸刑鼎”,郑国执政子产“铸刑书”等变革活动。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晋国赵鞅“铸刑鼎”为中国历史上首次公布成文法

  B.奴隶主贵族对公布法律并不反对,认为利于其统治

  C.打破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壁垒

  D.孔子作为春秋时期思想家,肯定赵鞅“铸刑鼎”的举措

  17.元代人在《唐律疏议序》中说:“乘之(指唐律)则过,除之则不及,过与不及,其失均矣。”表达了对唐律的敬畏之心。下列关于唐律的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促使法律统治“一准乎礼”,实现了礼律统一

  B.科条简要、宽简适中、立法技术高超,结构严谨

  C.是我国传统法典的楷模与中华法系形成的标志

  D.对古代亚洲及欧洲诸国产生了重大影响,成为其立法渊源

  18.南宋时,霍某病故,留下遗产值银9000两。霍某妻子早亡,夫妻二人无子,只有一女霍甲,已嫁他乡。为了延续霍某姓氏,霍某之叔霍乙立本族霍丙为霍某继子。下列关于霍某遗产分配的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霍甲9000两

  B.霍甲6000两,霍丙3000两

  C.霍甲、霍乙、霍丙各3000两

  D.霍甲、霍丙各3000两,余3000两收归官府

  19.1903年,清廷发布上谕:“通商惠工,为古今经国之要政,急应加意讲求,著派载振、袁世凯、伍廷芳,先定商律,作为则例。”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钦定大清商律》为清朝第一部商律,由《商人通例》、《公司律》和《破产律》构成

  B.清廷制定商律,表明随着中国近代工商业发展,其传统工商政策从“重农抑商”转为“重商抑农”

  C.商事立法分为两阶段,先由新设立商部负责,后主要商事法典改由修订法律馆主持起草

  D.《大清律例》、《大清新刑律》、《大清民律草案》与《大清商律草案》同属清末修律成果

  20.关于《法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所体现的资产阶级民法基本原则,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A.“所有法国人都享有民事权利”,“满21岁为成年,到此年龄后,除结婚章中规定的例外,有能力为一切民事生活上的行为”——民事权利地位平等原则

  B.“所有权是对物有绝对无限制地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利,但法令所禁止的使用不在此限”——私有财产权不可侵犯和部分有限原则

  C.“契约是一种合意,依此合意,一人或数人对其他一人或数人负担给付、作为或不作为的债务”,“依法成立的契约,在缔结契约的当事人间有相当于法律的效力”——契约自由原则

  D.“任何行为使他人受损害时,因自己的过失而致行为发生之人对该他人负赔偿的责任”,“任何人不仅对其行为所致的损害,而且对其过失或懈怠所致的损害负赔偿责任”——过失(错)责任原则

  21.综观世界各国成文宪法,结构上一般包括序言、正文和附则三大部分。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世界各国宪法序言的长短大致相当

  B.我国宪法附则的效力具有特定性和临时性两大特点

  C.国家和社会生活诸方面的基本原则一般规定在序言之中

  D.新中国前三部宪法的正文中均将国家机构置于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之前

  22.我国《立法法》明确规定:“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关于这一规定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该条文中两处“法律”均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

  B.宪法只能通过法律和行政法规等下位法才能发挥它的约束力

  C.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只是针对最高立法机关的立法活动而言的

  D.维护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需要完善相应的宪法审查或者监督制度

  23.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根据现行《宪法》的规定,关于基本经济制度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国家财产主要由国有企业组成

  B.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C.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都属于集体所有

  D.国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

  24.根据《选举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关于选举的主持机构,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乡镇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大常委会任命

  B.县级人大常委会主持本级人大代表的选举

  C.省人大在选举全国人大代表时,由省人大常委会主持

  D.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代表候选人的,应当向选民说明情况

  25.澳门特别行政区依照《澳门基本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关于中央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全国性法律一般情况下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渊源

  B.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法官的任命和免职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C.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

  D.《澳门基本法》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体系中处于最高地位,反映的是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的意志

  26.某乡政府为有效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乡实际作出了下列规定,其中哪一规定是合法的?

  A.村委会的年度工作报告由乡政府审议

  B.村民会议制定和修改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报乡政府备案

  C.对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有异议并提出申诉的,由乡政府作出处理并公布处理结果

  D.村委会组成人员违法犯罪不能继续任职的,由乡政府任命新的成员暂时代理至本届村委会任期届满

  27.2015年10月,某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出台了一部《关于加强本州湿地保护与利用的决定》。关于该法律文件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由该自治州州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B.可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

  C.该自治州所属的省的省级人大常委会应对该《决定》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D.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

  28.某燃气公司在办理燃气入户前,要求用户缴纳一笔“预付气费款”,否则不予供气。待不再用气时,用户可申请返还该款项。经查,该款项在用户日常购气中不能冲抵燃气费。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反垄断机构执法时应界定该公司所涉相关市场

  B.只要该公司在当地独家经营,就能认定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C.如该公司的上游气源企业向其收取预付款,该公司就可向客户收取“预付气费款”

  D.县政府规定了“一个地域只能有一家燃气供应企业”,故该公司行为不构成垄断

  29.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关于个人所得税的征缴,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自然人买彩票多倍投注,所获一次性奖金特别高的,可实行加成征收

  B.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的,税务机关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2%的手续费

  C.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的个人,在境内取得的商业保险赔款,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D.夫妻双方每月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可合并计算,减除费用7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0.某镇拟编制并实施镇总体规划,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防灾减灾系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之一

  B.在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可设立经济开发区

  C.镇政府编制的镇总体规划,报上一级政府审批后,再经镇人大审议

  D.建设单位报批公共垃圾填埋场项目,应向国土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

篇三:同一卷怎么样

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一卷《宪法》习题六

  2018年司法考试即将开始,小编在这里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一卷《宪法》习题,希望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消息,请关注的及时更新哦。

  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一卷《宪法》习题六

  1.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民族乡的人民代表大会可以从事下列哪一行为?

  A.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B.制定具有民族特点的政府规章

  C.自行确定经济社会发展政策

  D.采取适合民族特点的具体措施

  答案:D

  解析:《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9条第2款规定,少数民族聚居的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在行使职权的时候,应当采取适合民族特点的具体措施。所以D项正确。

  2.根据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和高等法院的法官,应由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

  B.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官,根据当地法官和法律界及其他方面知名人士组成的独立委员会推荐,由行政长官征得立法会同意后任命,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C.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长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由行政长官提名,报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D.澳门特别行政区设立行政法院。行政法院是管辖行政诉讼和税务诉讼的法院。不服行政法院裁决者,可向终审法院上诉

  答案:C

  解析:《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90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和高等法院的首席法官,应由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所以A项错误。《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88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的法官,根据当地法官和法律界及其他方面知名人士组成的独立委员会推荐,由行政长官任命。所以B项错误。《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90条第2款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长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由行政长官提名,报中央人民政府任命。C项正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86条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设立行政法院。行政法院是管辖行政诉讼和税务诉讼的法院。不服行政法院裁决者,可向中级法院上诉。所以D项错误。

  3.某地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该省人民代表大会所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规定与国家某部委制定的规章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在此情形下,根据我国《宪法》和《立法法》,下列哪种处理办法是正确的?

  A.由国务院决定在该地方适用部门规章

  B.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在该地方是适用地方性法规还是适用部门规章

  C.由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解释加以决定

  D.由国务院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或者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在该地方适用部门规章

  答案:D

  解析:《立法法》第86条第1款第(二)项规定,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由此可知,本题的答案为D.

  4.一般说来,规定国家权力的正确行使和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应是宪法基本内容的两个方面。下列哪一部宪法没有明确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

  A.1918年的《苏俄宪法》

  B.1789年的《美国宪法》

  C.1791年的《法国宪法》

  D.1923年的《中华民国宪法》

  答案:B

  解析:《苏俄宪法》是全体俄国人民制定的宪法,是全体苏俄人民意志的体现,规定并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利。《美国宪法》是美国各阶层人民代表共同制定的,但只规定了国家基本制度的内容,关于公民权利的内容规定在其修正案中。《法国宪法》是人民与主权者共同制定的宪法,法律/教-育网|在一定程度上是人民与主权者妥协的产物,规定并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中华民国宪法》目的是为了维护掌权者的统治,但也规定了有限的公民权利。所以,本题答案选B.

  5.按照宪法的理论,制宪主体不同于制宪机关。下列关于我国宪法的制宪主体或制宪机关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制宪主体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制宪主休,全国人民代表人会常务委员会是我国的制宪机关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制宪机关,宪法起草委员会是它的具体工作机关

  D.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是我国的制宪机关

  答案:D

  解析:制宪机关是指一国有权制定宪法的国家机关,制宪机关是特定的国家机关,并且是拥有制定宪法的权力的国家机关。制宪主体是国家主权的所有者。在我国,人民是制宪主体,只不过是间接行使该项权力而已。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它标志着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制宪机关。故本题答案为D.

  6.根据宪法制定的机关不同,可以把宪法分为民定宪法、钦定宪法和协定宪法。下列哪一部宪法是协定宪法?

  A.1830年法国宪法

  B.1779年美国《邦联条例》

  C.1889年日本宪法

  D.1919年德国魏玛宪法

  答案:A

  解析:根据宪法制定的机关不同,可以把宪法分为民定宪法、钦定宪法和协定宪法。所谓民定宪法是指由民意机关或者全民公决制定的宪法。钦定宪法是指由君主或以君主名义制定和颁布的宪法。协定宪法是指由君主与国民或者与国民代表机关协商制定的宪法。根据外国宪法的历史知识,1830年法国宪法是由法国人民代表与君主协商制定的宪法,是协定宪法;1830年美国《邦联条例》、1919年德国魏玛宪法是由人民或人民代表机关制定的,属于民定宪法。1889年日本宪法是以日本天皇名义颁布的宪法,属于钦定宪法。故本题答案为A.

  7.“凡权利无保障和分权未确立的社会就没有宪法”的论断是由下列哪一部宪法文件予以明文规定的?

  A.1789年的法国《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

  B.1776年的北美《独立宣言》

  C.1688年的英国《权利法案》

  D.1918年的苏俄《被剥削劳动人民权利宣言》

  答案:A

  解析:1789年的法国《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明文规定凡权利无保障和分权未确立的社会就没有宪法;1776年的北美《独立宣言》规定了北美殖民地脱离英国殖民统治,建立独立自主的国家;1688年的英国《权利法案》规定了人民的基本权利,并加以保护。1918年的苏俄《被剥削劳动人民权利宣言》第一次系统地规定了经济制度,扩大了宪法的调整范围。综上可知,本题答案为A.

  8.宪法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基层政权的范畴?

  A.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B.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

  C.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

  D.县人民政府

  答案:D

  解析:根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条第2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协助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以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4条“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的规定,可知,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都是基层政权,而县人民政府不属于基层政权的范畴。故本题答案为D.

  9.《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是由哪一机关批准生效的?

  A.国务院

  B.全国人大

  C.全国人大常委会

  D.国家主席

  答案:C

  解析:根据《宪法》第67条第(十四)项的规定,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本题答案为C.

  10.下列哪一项是我国宪法界定公民资格的依据?

  A.出生地主义原则

  B.血统主义原则

  C.国籍

  D.以血统主义为主、以出生地主义为辅的原则

  答案:C

  解析:根据《宪法》第33条第1款的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因此判断一个人是否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标准是他是否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由此可知,本题答案为C.

  11.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有关全国人民代表专门委员会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非常设机关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负责审议与其职权有关的法律草案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人选,由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大会通过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只能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交付的议案

  答案:C

  解析:根据《宪法》第70条的规定,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属于常设机关,因此选项A错误;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37条第3款,法律草案由法律委员会统一审议,其他专门委员会就有关的法律草案向法律委员会提出意见,因此选项B错误;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35条第3款,选项C正确;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37条第1款第1项,专门委员会不仅能审议全国人大主席团交付的议案,而且能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交付的议案,选项错误。

  12.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哪一种说法不正确?

  A.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

  B.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

  C.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

  D.土地的所有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答案:D

  解析:根据《宪法》第10条第1-3款规定,选项A、B、C正确。根据《宪法》第10条第4款,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因此土地所有权不得转让,可以转让是土地使用权。据此,选项D错误。

  13.根据我国现行宪法规定,担任下列哪一职务的人员,应由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予以任免?

  A.国家副主席

  B.国家军事委员会副主席

  C.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D.国务院副总理

  答案:D

  解析:国家副主席,根据宪法第62条第4项,由全国人大选举;国家的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根据《宪法》第62条第6项、第67条第10项,由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中央的提名决定其人选;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根据《宪法》第67条第11项,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决定任免。国务院副总理,根据《宪法》第62条第5项,由全国人大根据国务院总理提名决定人选;同时,根据《宪法》第80条,须经国家主席任免。据此,选项D应选。

  14.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下列有关宪法法律效力的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

  A.在不成文宪法的国家中,宪法的法律效力高于其他法律

  B.在我国,任何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规范、宪法基本原则和宪法精神相抵触

  C.宪法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现为对公民的行为约束

  D.宪法的法律效力不具有任何强制性

  答案:B

  解析:在不成文宪法国家,没有统一的宪法典,没有根本法意义上的宪法,只存在部门

  法意义上的宪法(一般包括宪法性法律、宪法性惯例、宪法性判例、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其宪法性法律与其他法律的效力完全相同。因此,选项A错误。根据《宪法》序言第十三自然段第一句和第5条第3款,选项B正确。宪法的核心价值取向在于限制国家权力以保障人权,因此宪法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现于对国家机关的行为约束。据此,选项C错误。宪法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体现国家意志,当然具有国家强制性。据此,选项D错误。

  15.人民代表应当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依法行使代表的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规定,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代表,终止代表资格

  B.因刑事案件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代表,终止代表资格

  C.因违法受劳动教养处分一年以上的代表,暂时停止代表资格

  D.因故一年内不能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代表,暂时停止代表资格

  答案:A

  解析: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41条第3项,选项A正确。根据该法第40条第1款第1项,选项B的情形是暂时停止执行代表职务,而非代表资格终止。选项C、D的情形不属于该法第40条列举的暂时停止执行代表职务的情形,错误。

  16.关于宪法规范的特性,下列哪一项表述不成立?

  A.根本性

  B.原则性

  C.无制裁性

  D.相对稳定性

  答案:C

  解析: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因此宪法规范具有根本性。宪法规范包括宪法原则和宪法规则,其中原则性的规定占大多数,因此具有原则性。为维护宪法的最高权威性,宪法在一定时期一定条件下保持不变,因此宪法规定具有相对稳定性。

  宪法规范也属于法律规范,违反宪法规范的行为应当承担违宪责任,因此宪法规范也具有制裁性。宪法制裁主要表现为罢免违宪的国家领导人员、撤销违宪的法律、法规等。因此选项C错误。

  1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下列哪一机关不享有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的制定权?

  A.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B.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C.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D.辖区内有自治州、自治县的省人民代表大会

  答案:D

  解析: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第19条,享有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的制定权的机关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即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因此,选项D无权。

  18.关于现代宪法的发展趋势,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重视保障人权是宪法发展的共识

  B.重视宪法实施保障,专门宪法监督成为宪法发展的潮流

  C.通过加强司法审查弱化行政权力逐步成为宪法发展的方向

  D.寻求与国际法相结合成为宪法发展的趋势

  「答案」ABD

  「考点」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实施的保障

  「解析」

  对世界各国宪法理论与实践的考察表明,宪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权力制约原则和法治原则。

  选项A体现的是基本人权原则。

  选项B体现的是权力制约原则,也可以从宪法实施的保障角度来理解。

  选项C错误。权力制约原则是通过宪法规定达到各种机关权力的平衡,而不是加强司法审查弱化行政权力。

  选项D正确。宪法的国际化趋势日益明显。它要求将生存权、发展权、环境权等体现终极人性关怀的人权纳入各国宪法对国民权利的保护范围。联合国、欧盟等国际组织发挥了单个国家所不能完成的推动和组织作用。故宪法基本原则的国际化是趋势。

  19.根据《宪法》规定,关于国务院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国务院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

  B.国务院常务会议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

  C.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D.国务院依法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答案」BCD

  「考点」国务院的相关规定

  「解析」

  选项A错误。《宪法》第86条规定,国务院由下列人员组成:总理,副总理若干人,国务委员若干人,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

  选项B正确。《宪法》第88条第2款规定,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常务会议。

  选项C、D正确。《宪法》第89条规定,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十四)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十六)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20.关于宪法表现形式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宪法典是所有国家宪法结构体系的核心,均具有内容完整、逻辑严谨的特征

  B.宪法判例主要存在于普通法系国家,这些国家具有"遵从先例"的司法传统

  C.宪法判例在美国只能通过联邦最高法院新的宪法判例才能推翻

  D.宪法判例在英国有着调整英王、议会、内阁之间关系的决定性作用

  「答案」BD

  「考点」宪法的渊源

  「解析」

  选项A错误。宪法典是绝大多数国家采用的形式,再考虑不成文宪法国家的因素,不能说宪法典是所有国家宪法结构体系的核心。

  选项B正确。宪法判例是指宪法条文无明文规定,而由司法机关在审判实践中逐渐形成并具有宪法效力的判例,主要存在于普通法系国家。

  选项C错误。宪法判例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和其他联邦上诉法院都可以用新的宪法判例进行推翻。

  选项D正确。宪法判例作为英国的不成文宪法的组成部分,主要就是调整英王、议会、内阁之间关系,并且起决定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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