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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规民约 2016农村村规民约范文3篇

综合试题 时间:200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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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村村规民约范本
篇一:村规民约 2016农村村规民约范文3篇

XX村村规民约(草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规定,为了发挥村民在村民自治中的主体作用,引导村民依法依规参与本村事务处理,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特制定本《村规民约》,作为全体村民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

一、村风民俗

1、提倡喜事新办,丧事从俭,破除陈规旧俗,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

2、不请神弄鬼或装神弄鬼,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参加邪教组织。

3、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

二、计划生育

1、实行优生优育、晚婚晚育;提倡每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配合政府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2、计划外生育人口,不享受我村集体经济利益。

三、户籍管理 1.凡属公务员、国家事业编制的人员,原属本村村民的,需入户我村的只能作为挂靠户处理,不享受我村集体经济利益。

2.外地人购房、地入户只作本村挂靠户计算,不享受我村集体经济利益。

3、如遇其它无具体说明的情况,一律按照XX村户籍管理制度执行。

四、社会治安

1、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3、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4、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藏匿赃物。

5、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经销烟火、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须经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私藏枪支弹药,拾得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要及时上缴公安机关。

6、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五、消防安全

1、严禁野外用火,严防火灾发生。

2、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严禁在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内、村内,定期检查、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3、每户村民要定期检查户内电线,损坏的要请电工及时修理、更新,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4、加强村民尤其是少年儿童安全用火用电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体村民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意识。

5、教育少年儿童不得私自燃放烟花爆竹。

六、城乡环境治理

积极开展文明新村建设,搞好公共卫生,加强村容村貌整治,严禁随地乱倒乱堆垃圾、秽物,随地吐痰;修房盖屋余下的垃圾碎片应及时清理,柴草、粪土等应定点堆放;

保持村容整洁和道路畅通,不准挤街占道,私搭乱建,不乱摆摊设点,乱停乱放。

七、土地管理

1、建房应服从建设规划,经村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动工,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禁止非法占用耕地建造房屋。禁止在小区过道搭建屋棚。

2、任何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和变更村集体或他人的土地使用权。

八、婚姻家庭

1、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

2、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

九、公益事业 1、 村内兴办公共(公益)事业建设所需筹资筹劳,实行“一事一议”制度,由村民会议或户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2、 经“一事一议”决定兴办的公共(公益)事业建设及相关筹资筹劳事宜,必须人人参加,户户参与,不参与投工者,按当地工价折资兑现。

十、违约处理

1、违反本村民规约的,除触犯法律由相关部门依法处

理外,村民委员会可作出以下处理:

(1)、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2)、责令其恢复原状或作价赔偿;

(3)、写出悔过书,用本村广播或LED进行通报。

2、凡违反本村规民约要进行处理的,必须在调查核实后,经村民委员会(或村民代表会)集体讨论决定,不得擅自处理。

3、凡被依法处罚或违反本村规民约的农户,在本年度不得参与、评获“先进、文明户、五好家庭户”等荣誉称号。

十一、非XX村户籍外来人员在本村居住的,参照执行本村规民约。

十二、附则

1、本村规民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执行。

2、本村规民约经 年 月 日自村民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村规民约范本
篇二:村规民约 2016农村村规民约范文3篇

**镇**村《村规民约》(范本二)

为加强新农村建设,实行村民自治,推动男女平等,倡导乡风文明,促进**村和谐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村《村规民约》。

村庄事务

第一条 村组干部、党员应积极学习、宣传、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廉洁自律,带头履行《村规民约》。村两委处理村内事务要公平、公正、公开,保障村民权益,为村民服务,接受村民监督。

第二条 全体村民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自觉遵守《村规民约》,积极参与村内各项集体活动。反对邪教,抵制黄、赌、毒。

第三条 凡村内大事要事,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讨论通过,由村两委负责实施,监委会监督落实。

第四条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日清月结,公开上栏。组帐村管,村帐由监委会审核、签字、盖章后交镇三资中心审理监管;杜绝挪用公款、白条顶库。

第五条 村民事调解组积极调解民间纠纷,努力做到大事不出村,小事不出组。

集体资源

第六条 按照国家《土地法》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土地审批手续。若有人擅自占用土地,村民组长应及时上报,由村两委出面制止,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七条 贫困户、低保户的名额,由个人申请,组长及代表评议,报村两委依据相关政策审议,村监委会审核签字后,向全体村民公示,无异议后再上报。

第八条 当年1月1日—6月30日死亡的村民,享受上半年村民待遇;7月1日—12月31日死亡的村民,享受全年村民待遇。1月1日—6月30日出生的村民,享受全年村民待遇;7月1日—12月31日出生的村民享受下半年村民待遇。(村民待遇即村级分配待遇,下同。)

第九条 按照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入男女须达到法定婚龄、领有结婚证并将户口迁入者,依照户口迁入时间,享受本村村民待遇。

第十条 婚出男女如户口仍在本村,但常年不在本村居住者,自婚出之日起继续享受一年村民待遇;一年后无论户口是否迁出,均不再享受村民待遇。

第十一条 非农业人口不享受本村村民待遇。

第十二条 人人有责节约水电、爱护公共财产与公共设施,损坏者照价赔偿。维护村庄道路,不得破坏公路和私自占用路面。

第十三条 按照国家《森林法》有关规定,管理我村森林公园。

1)保护花草树木,严禁乱砍乱伐。

2)严禁带火种进山,在景区附近不准焚烧杂草、燃放鞭炮;上坟烧纸必须在火苗彻底熄灭后才能离开。

3)不准在景区放牧,违者按《森林法》有关规定处罚。若造成损失,根据实际损失赔偿。

4)严禁捕杀、药杀野生动物。

男女平等

第十四条 支持、鼓励妇女参政议政。在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中,女性比例应达到50%。换届选举中,女性村民代表应达到50%;女性入选村两委、村民组长,及其他村民议事机构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第十五条 纯女户、有儿有女户婚嫁自由,男到女家、女到男家均可,享受本村村民待遇。对男到女家落户者,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选举村民代表及村组干部时,同等条件下优先。

第十六条 婚出男女户口没有迁出,或已经离开本村愿意返回并将户口迁回者,常年在本村居住,履行村民义务,接受村庄管理,可享受村民待遇。

第十七条 婚出男女因离婚或丧偶将户口迁回本村,常年在

本村居住者可享受村民待遇,所带子女以有效法律文书为准。若再次婚出,其户口仍在本村的子女可继续享受村民待遇。

第十八条 婚入男女离婚后愿意留村,户口仍在本村并常住者,继续享受村民待遇。若再婚,其配偶及所带子女将户口迁入者,可享受村民待遇。离婚妇女招婿,享受男到女家落户的优惠待遇;若出嫁,待遇同第十条。

第十九条 提倡男女村民平等参与社会活动,共同分担家务劳动。

第二十条 认真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村民依法享有生育的权利和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共同负有计划生育责任。

第二十一条 在本村举行婚礼并居住本村的新婚夫妇,不论户口是否迁入,均应接受本村计生管理。育龄妇女应积极参与生殖健康服务,参加定期康检,无故不参加并未及时补检者,按照《**省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 反对非法鉴定和人为选择胎儿性别,违反者由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 已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的独女户,优先享受各项相关待遇,并增加一份本村村民待遇。若又生育二胎,双倍返还所得款项。

第二十四条 违反政策生育者,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后,子女方能享受本村各项待遇。

村风村貌

第二十五条 树立婚育新风,推进婚俗改革,提倡文明节俭的婚礼,倡导集体婚礼。凡男到女家的婚礼或集体婚礼,村两委提供适当的支持或奖励。2016农村村规民约范文3篇

第二十六条 实行殡葬改革,村民去世后火化,提倡安葬在公墓。葬礼力求节俭,推进葬俗的男女平等。纯女户老人的葬礼,村两委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二十七条 提倡姓氏改革,子女姓父姓、母姓、父母双姓均可。

第二十八条 反对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村三委有责任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第二十九条 关爱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女童的生存权和受教育的权利。父母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虐待未成年子女。

第三十条 尊老、敬老、养老

1)子女须承担赡养老人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遗弃或虐待老人。

2)子女或其他赡养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强迫老年夫妇分开居住、赡养。

3)夫妻应平等对待双方老人。

XX村《村规民约》(参考样本)
篇三:村规民约 2016农村村规民约范文3篇

XX村《村规民约》

(参考样本)2016农村村规民约范文3篇

为提高本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能力和水平,营造一个社会稳定、环境优美、勤劳致富的发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经本村****年**月,制定本村《村规民约》:

第一章 社会治安

第一条 全体村民要自觉学法、知法、守法, 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和聚众赌博,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做到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第二条 不得无故非访、越级上访和缠访;邻里纠纷,原则上不出本组,协商不能解决的可申请村“两委”调解,也可通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不得以各种借口煽动群众到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村民委员会办公地、他人住宅等起哄捣乱、闹事、制造事端。

第三条 要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家族帮派和不得以多欺少,不参加任何反动组织。

第二章 社会公德

第四条 提倡文明新风,移风易俗,严禁利用迷信活动造谣惑众骗取财物。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神事不办,反对铺张浪费。需要办理酒席的当事人,应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办理,并和村民委员会签订食品卫生安全、交通安全责任书。

如遇到本寨办理白喜事,在本县周边县市区务工的青壮年,应当回来帮忙。

第五条 为营造一个“团结、互爱、互助、和睦、诚信”的居住环境;村民应积极加入村计生协,并主动交纳会费,建立本村“生育服务关怀基金”;村民之间应不得无端因事谩骂,无理取闹,拉帮结伙,挑拨离间,打架斗殴,酗酒滋事,侮辱、诽谤他人;不得非法搜身、侵入他人住宅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第六条 爱护公共财产,不在公路上设置障碍,不损毁、移动指示和警示标志,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第七条 要树立绿化、美化、净化的卫生意识。不得乱倒垃圾,乱扔果皮杂物,乱排污水等行为,保证房前屋后和公共区域环境卫生,不在人行道等公共区域乱倒、乱堆垃圾和杂物。

第八条 要尊师重教,法定监护人应保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辍学者由监护人负责劝其返学。

第九条 提倡勤劳致富,反对好逸恶劳、好吃懒做行为。全体村民应当踊跃参与积极配合支持公益事业建设及项目实施,不得无理取闹、漫天要价、阻碍项目正常实施。

第十条 监护人应做好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监护,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监护人应负一切责任。要管好自己饲养的生畜,自己的生畜造成他人损害的,饲养人员要负赔偿责任。

第三章 安全生产

第十一条 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对村内、户内电线要定

期检查,损坏的要请电工及时修理、更新,不得乱拉乱接电线。排除各种火灾隐患。发生火灾后,要及时向村委会和乡镇政府报警并组织中青年进行扑救。2016农村村规民约范文3篇

第十二条 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内、寨内;不准在房前屋后、圈楼等地堆放柴草;柴草应在相对独立的安全地点进行规范堆放。

第十三条 教育家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得无证驾驶、农用车载人、酒后驾驶、超速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做到不乘坐无证经营、无牌无照车辆,不乘坐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

第四章 婚姻家庭

第十四条 坚持婚姻自由、反对包办干涉;夫妻地位平等,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家庭暴力和性别歧视:遵守伦理道德,不得破坏他人婚姻家庭。 第十五条 符合生育的婚育龄夫妇,应先主动到乡镇卫生院参加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然后凭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到村登记,做到按政策生育。小孩出生后3天内应主动村委会报告出生情况,并在规定时间内上落实相关避孕节育措施。未经卫生计生部门许可,不得私自终止妊娠。不做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和非法收养小孩;不支持、包庇、藏匿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人和事;对采取上环的二孩、多孩妇女,在上环后三个月进行首次免费孕情、环情检查,以后按年度免费检查,未采取上环的,每半年检查一次;对政策外出生或不符合《条例》生育的夫妇,应落实长效避孕措施和主动交纳社会抚养费;对不符合规定怀孕的,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否则,预征收社会抚养费。

外出到本乡镇以外90天以上的育龄妇女应如实向所在组组长或村计生专干提供外出地点及联系方式,同时签订诚信协议书,外出人员要接受流入地计生部门管理。

第十六条 父母、继父母有抚养教育自己未成年子女、继子女、养子女的义务,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子女应尊重老人,老人应体谅子女,为维护家庭和睦、社会稳定,对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的老人,其子女必须尽赡养义务,应承担老人生活起居、生病就医的一切开支。老人愿意跟随哪个子女生活由老人自己决定,子女和其他家庭成员不得反对,且要保证老人的居住条件、生活水平与子女相同;逢年过节,其子女应携带礼物(金)探访老人;不准打骂虐待老人。

第十七条 为防止因病返贫和病有所医,村民应当积极参合和到指定地点接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村民怀孕生育的,应当入院分娩。婴儿出生后,按规定完成全程预防接种。

第五章 山林管理

第十八条 不得毁林开荒和乱砍、偷伐林木及在野外用火。

第六章 土地管理

第十九条 建房严格审批,不得擅自违反规划、乱搭乱建,影响村容村貌、损害四邻利益。

第二十条 不得荒废耕地和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所有权。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违反上述规定的户(人),情节一般的,由村民组或村委会给予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不服从村委会教育和管理,并造成极大影响,定为不诚信户(人),暂缓享受一切优惠政策;对情节严重,触犯法律法规的,报告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 奖励 第二十二条 每年进行一次年终诚信评议会议,被评为特级诚信户的家庭,在发展生产项目、资金、物资、技术上给予优先优惠优待和发放元的物质作鼓励;

第二十三条 本村计生协会会员的奖励优待政策:

(1)对政策内生育的计生协会会员户,村协会组织产后访视并送慰问金

(2)凡达到法定婚龄,并办理了结婚证而办喜酒的,村协会组织上门祝贺并送礼金 (3)会员及家属死亡时,村计生协会组织送花圈1个、炮火1卷、慰问金元并到场组织会员帮忙。

(4)凡会员子女考取大学专科的,一次性奖励元,考取本科以上的,奖励元;会员中的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子女考取大学专科的另加奖励元,考取国家“211”、“985”重点大学的奖励

(5)农忙期间,家庭缺乏劳动力生产困难的会员户,由协会组织人员无偿帮助农活,所发生的伙食费用由协会开支。 本村规民约自村民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村民代表大会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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